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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考试复习
编辑:星海浩瀚 识别码:13-635049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4 09:10:5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宪法考试复习

辨析

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政治权不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列宁却说“文盲是处在政治之外的”。

答题1.正确。

(1)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所以享有的政治权利也是平等的,不受性别,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的限制.所以前半部分是正确的.(2)但如果没受过教育,可能就不知一些政策法规,也就不知自己到底享有那些政治权利,而且在行使权利过程中也可能不知如何行使,这样无疑会处于政治之外,这是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的,所以列宁的话也没有错.辨析

2、言论、出版、结社、集合、游行、示威自由以及人身自由均是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

答题

正确。

政治自由是指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即如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的政治自由是近代民主政治的基础,是公民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参与正常社会活动和国家管理的一项基本权利。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针对政治和社会中的各种问题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公民可以通过公开出版物的形式,自由地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看法。结社自由是指有着共同意愿或利益的公民,为了一定宗旨而依法定程序组成具有持续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是言论自由的延伸和具体化,是公民表达其意愿的不同表现形式。(以上概念可以照背,但是记住答题时加入自己的话扩展)辨析题

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所以,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

答题

不对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到下,依据宪法和法律,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要实行依法治国,首先必须要依据宪法来治理国家。因为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首要地位,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集中体现了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其他的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能超越宪法或者与宪法相矛盾。但是依法治国并非等同依宪治国。依法治国还要做到:要加强立法工作,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加强执法工作,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要完善民主监督制度。要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广泛进行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特别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要把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结合起来。

辨析

4、宪法没有直接制裁力

答题

不是

宪法制裁是指在违宪审查的基础上对应承担违宪责任者采取具体处理措施。随着我国建设法治国家进程的不断推进,在宪法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宪法纠纷,其中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可以归结为宪法制裁性不强。由于宪法因其是根本法的特殊法律地位,并具有不同于其他普通法的根本法特征,决定了其不同于其他法律制裁的特殊的制裁性。宪法制裁的范围、特征、原则等诸多方面均不同于其他法律制裁,其效力应得到社会的普遍承认和肯定。

辨析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宪法的制定者,而不是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关 答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既是宪法的制定者,也是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关。宪法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因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仅是宪法的制度........者还是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关。.............

辨析

6、宪法是最重要,最核心的价值是宪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答题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近代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所以宪法最重要、最核心的价值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解答题 1.宪法特征: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与同一法律体系之下的普通法律相比,宪法有如下三个特征:1.宪法的内容规定的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1)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2)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1)制度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并非普通立法机关。(我国的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2)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三)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与民主紧密相连,民主主体的普遍化,或者说民主事实的普遍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而且基于宪法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法地位,以及宪法确认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可以说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2.我国宪法修改的法定程序: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3.议会制政府主要特征:

内阁制:1.政府由国会中占有多数席位的政党和政党联盟的领袖组织,该领袖出任政府总理(在君主立宪制国家成为首相)。2.总理提名的内阁组成人员的人选,形式上要经过国家元首的任命(这只是形式国家元首不可以否决)。3.政府的继续执政以议会的信任为前提,政府对议会负责。如果议会否决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它重要议案,或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或议会否决政府提出的要求议会确认信任自己的议案,政府就需辞职,或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大选。4.国家元首是虚伪,不掌握实际行政大权。

4.美国宪法实施保障:

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宣布了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阐明法律的意义是法院的职责,从而开创了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

5.我国宪法实施保障:

1.政治保障,指中国共产党带头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宪法。这是我国宪法得以贯彻落实的根本保证。2.法律保障,指宪法自身的保障。表现在:宪法明确规定它是国家根本大法;明确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明确规定修改宪法的特别程序。3.组织保障,指依靠监督宪法实施机关来保障宪法的实施4.依靠人民群众,广大人民群众不仅要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而且还要监督各级国家机关、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工作人员和其他公民遵守和执行宪法。

不成文宪法:是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

法。最显著的特征在于虽然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但却发挥着宪

法的作用。英国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

人民代表大会:1.概念: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

家立法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逻辑起点;选民

民主选举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

国家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是人民代表

大会制度的关键。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适合中国国情具有强生命力;便于人民

参加国家管理;便于集中统一地行使国家权力;既能保证中央的集中统一领

导,又能保证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

单一制:1.概念:是指国家由若干普通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特别行政区等,各组成单位都是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国家结构形式。

2.标志:全国只有一部宪法;只有一个中央国家机关体系(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每个公民一个统一的国籍;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均受中央政府统一领导,不能脱离中央独立;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所拥有的权力都通过中央以法律形式授予;国家整体是代表国家进行国际交往的唯一主体。

联邦制:1.概念:只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邦组成单位(如邦、州、共和国等)组成联盟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

2.标志:联邦和成员国分别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以及各自的国家机关体系(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既是成员国的公民,又是联邦的公民;联邦的最高立法机关通常采用两院制,其中一院由联邦成员国派代表组成;通过宪法划分联邦与成员国之间的权力,联邦的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来自各国成员的授予,凡未授予联邦的权力通常由各国成员保留;在对外关系方面,连败的组成单位一般没有权力,但有的联邦国家允许其组成单位同外国签订某方面的协定。

选区:是以一定数量的人口为基础划分的区域,是选民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的基本单位。

据选举法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选取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同时一般按选区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至三名代表划分。为了确保投票价值平的,我国选举法第25条规定,本行政区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

国体与政权组织形式: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

制度。

宪政:宪政是以宪法为中心的民主政治

第二篇:宪法复习

2011宪法期末复习

第二章 宪法的历史发展

英国宪法的产生

1.1215年《自由大宪章》(63条)大宪章的基本精神是限制主权,把王权置于特定法律的约束之下,迈开了寻求民主宪政的第一步

2.1628年《权利请愿书》 它标志着议会对主权的斗争取得一次重要性

3.1679年《人身保护法》 没有法庭的逮捕令,不得逮捕人,对于被依法逮捕的人,必须在二十天内提交法庭审讯,逾期必须释放

4.1689年《权利法案》标志君主立宪的民主制度在英国的正式确立,是英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宪法文件

5.1701年《王位继承法》 排除了信奉天主教国王继承王位的可能性,是对王权做出了进一步限制

第八章 宪法的价值与作用

第一节 宪法的价值

一.法律的价值:指法律和人的关系中,作为客体的法律按照主体的需要,对主体产生

效应的属性

1.宪法自身具有的价值

规范

2.法律促进哪些价值

3.法律确定什么样的价值评价标准

二.法律价值形态1.公平与效益 2.自由与平等 3.正义与秩序

三. 宪法的价值

(一)宪法的社会价值1.安全2 民主 3, 秩序

(二)宪法的法律价值

1.宪法是其他法律产生的前提

2.宪法确定法律平等的原则 a公民的法律地位平等 b 公民平等的享有权利,平等的履行义务 c 任何人不享有特权

3.确立了公民正当程序原则

第二节 宪法的作用

宪法的作用体现宪法价值要求,是宪法功能的具体化

一 保障民主

二 保障人权 1.宪法将人权法律化和规范化

2.宪法为人权划定界限避免人权行使的随意性

3, 宪法通过规范民主机制和权力行使,通过制裁轻权保障人权不受侵犯

三,保障机制

四.保障经济制度

第十章 宪法与宪政

第一节 宪政概念

一. 宪政的概念: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

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标志:是否有立宪政府

二,社会主义宪政的基本内涵

1. 社会主义宪政突出人民主权,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成为国家制度的核心和根本准则

2. 社会主义宪政推崇宪法至上,强调法律权威,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的是国

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利,任何人不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 社会主义宪政是以消灭剥削制度为基础的一种新型制度

第二节 宪政规律

一.

二,行宪规律

(一)对权力的控制

1.以权力制约权力

2.以公民权利制约权力

3.以社会力量来制约权力

(二)对权力进行保障

通过宪法制定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建立国家政权体系

一. 护宪规律

1.违宪审查活动,从自发到自觉以至制度全面理论化

2.违宪审查主题从无组织到有组织以至监督组织专门化

3.违宪审查方式从多重混合审查模式趋近于司法诉讼程序化

第十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 公民

1,公民是个人的一种身份,表明一种资格

2,公民反映两种社会关系 a 公民和国家 b 公民之间的关系

3,公民同国籍有直接关系,国籍是公民资格的前提和标志

二. 公民意识

1.民主观念 2.平等观念 3.权利义务观念 4.公德观念

三. 公民的权利(基本)立宪规律1.人权立宪 2.政治立宪(19世纪20年代以后)3.经济立宪 4.知识立

1.私人生活(人身自由权,获得物质生活便利权利,以及精神生活权利)

2.社会生活(劳动权,受教育权,财产保护权)

3.政治生活

4.国际生活(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 对等原则)

公民基本权利分论

第一节平等权 “使用法律”

一. 含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

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

二、合理的差别

第二节 政治权利

1.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有通过语言方式表

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特点:1.保障个体的自我实现,维护基本人权

2.是发现真理的基本过程

3.是社会的安全阀

限制:(“即时危险说”)

1.出版自由

2.结社自由

3.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第三节 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一. 人身自由

1.含义:指公民的人身(包括肉体和精神)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

2.对人身自由的合法限制

我国宪法的规定:根据宪法规定,在我国,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者非经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特定情况下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不受逮捕。3住宅不受侵犯

第十八章 政党制度

政党:是由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中的中坚分子组成的,并为实现反映其政治,经济利益的政治纲领,政治主张而奋斗的政治组织。

政党和利益集团的区别:

1. 政党有具体,明确的政治纲。

2. 政党有明确的政治目标

3. 政党有定型的组织系统

4. 政党都具有组织纪律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同中国共产党合作共事的有8个民主党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948.1)中国民主同盟(1941)中国民主建国会(1945.12)中国民主促进会(1945.12)中国农工民主党(1927)中国致公党(1925)九三学社(1946.5)台湾民主自治同盟(1947)

第十二章 国家形式(具体见书)

一.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选举制度不完善

2.人民代表非专职化

3.人数

4.会议形式

人员构成一、国家性质构成国家制度的核心,在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相互之间又存在着极 为密切的联系。具体来说表现在:

1、国家性质在一般情况下决定国家形式;

2、国家形式反映并制约国家性质。

二、政体是指拥有国家主权的统治阶级实现其国家主权的宏观体制。

政权组织形式则是指实现国家全力的监管以及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因而它实际上是指国家机关的组织体系,或者说是指国家机构的内部构成形式。

政体是对政权组织形式的抽象和概括,政权组织形式则是正题的具体化。

三、共和政体

1、总统制的主要特征:国家设有总统,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不对议会负责,议会不能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总统辞职,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美国)

2、议会共和制的主要特征: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政府由获得议会下院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构成多数席位的几个政党联合组成。(英国、意大利)

3、委员会制的主要特征: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为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众议院选举产生,总统(行政首长)由委员会成员轮流担任,任期一年,不得连任。(瑞士)

4、半总统半议会制的主要特征:总统是国家元首,拥有任免总理、主持内阁会议、颁布法律、统帅武装部队等大权。(1958年后的法国)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五、人民代表大会是实现民主的形式

1、从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来说,各级人民代表都由人民代表组成,而人民代表又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方式选举产生。

2、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来说,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3、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责任来说,它要向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

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1、人民代表大会适合中国国情,因而具有很强的生命力。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集中统一地行使国家权力。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能保证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又能保证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

第三篇:2018宪法专题复习试题

[单选]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1982 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全国人大分别于____年、____ 年、____年、____年先后四次对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修正,共通过了 31 条宪法修正案。

2018 年 3 月,全国人大再次启动修宪程序,通过了第五次修正案,共作出 21 条修改。· A 1988年、1993 年、1999 年、2004 年 · B 1983年、1993 年、1999 年、2009 年 · C 1988年、1993 年、1996 年、2009 年 · D 1983年、1996 年、1999 年、2004 年 正确答案:A [单选] 2.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即国体)主要包括哪些? · A 单一制和联邦制 · B 联邦制和邦联制 · C 民主制和共和制 · D 总统制和议会制 正确答案:A [单选] 3.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指引下”。· A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B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C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 D 新时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正确答案:B [单选] 4.宪法第三条第三款“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

它监督。”修改为:“国家行政机关、____、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 它监督。” · A 公安机关 · B 监察机关 · C 监查机关 · D 纪检部门 正确答案:B

第四篇:宪法复习笔记

宪法复习笔记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一、宪法的词源

1.中国古代的宪法有三种含义:

(1)宪法是和其他的法律是一样的,就是指一般的法律;(2)一般法律的基本法的含义;(3)指法律的颁布制定。

2.西方的宪法

(1)古希腊的是城邦国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的法律;(2)古罗马是作为皇帝的敕令;(3)英国是用来标志国王和其他阶层之间生活关系的法律。

3.近代意义的宪法,19世纪80年代在中国有了近代宪法的意义。

法是一个统称,宪法是其中一门具体的法,它具有法的共性。这些共同特征就是:它们都是代表统治阶级的意志;都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都是通过对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义务的确认、保护和发展来形成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重要工具;宪法规范的内容取决于相应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二、宪法的特征: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宪法是国家公民权利保证书;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一)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1)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的重大问题;

(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体现在: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一切社会组织和一切公民个人都必须遵守的最高的行为规则;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制定的主体是特定的主体(我国是宪法起草委员会);

通过的时候也要严格,普通法律的通过是立法机关的半数以上代表通过即可,宪法的通过必须是制宪机构或普通立法机关的绝对多数通过后才可以;

在修改程序上,能够提出宪法修正案的主体规定非常严格,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才有权提出宪法修正案;一般题目会设干扰项,如:中共中央能不能提?大会主席团可不可以提?现在,我国修宪实际上惯例是中共中央提出建议,但它无权向全国人大直接提出修正案,其建议可以提到常委会讨论,然后经由常委会提到全国人大。

宪法修正案的通过程序也非常严格,普通法律是立法机关过半数代表通过即可,而不用1/2以上多数。但是宪法要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绝对多数(2/3以上多数)

通过后才可以通过。干扰项前后均可设,前边比如说由全国人大出席会议的代表,请注意全体代表同出席会议的代表是不一样的;后边可以设2/3多数,宪法中规定的是“2/3以上多数”。

宪法规定,比如说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就以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国为1/2以上多数涉及到一个法律的本数问题

(二)宪法是国家公民权利保证书,列宁说过:“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不管是社会主义的宪法还是资本主义的宪法,其产生、内容、发展都与民主有紧密地联系。

三、宪法的本质,教材中说宪法是社会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四、宪法的分类(资产阶级法学的宪法分类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宪法分类)两大部分:资产阶级学者的宪法分类和马克思主义学者的宪法分类。

1.资产阶级学者的宪法分类

(1)是否成文。(2)刚性柔性。(3)钦定、民定和协定。前两种分类都是英国法学家普莱斯提出来的。划分标准:是否成文是以有没有统一法典为标准的;刚性柔性的标准是看制定和修改的规定严不严格的问题;钦定、民定和协定的标准是以制定颁布的主体来划分的。

哪些国家的宪法是成文的、不成文的,刚性的、柔性的,钦定、民定和协定的。英国是最典型的不成文的宪法国家,美国是最典型的成文的宪法国家,成文宪法基本可以等于刚性宪法,柔性宪法基本可以等于不成文宪法。

2.马克思主义学者的宪法分类

阶级本质上分:资本主义宪法,社会主义宪法(宪法是近代的,无封建和奴隶制)法言法语

1、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权利。——[法]罗伯斯比尔:《革命法制和审判》

2、法律用惩罚、预防、特定救济和代替救济来保障各种利益,除此之外,人类的智慧还没有在司法行动上发现其他更多的可能性。

——[美]罗·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3、不论哪个时代,如果在法庭上和在教室里进行的各种阐释理论所产生的意见分歧太大,那么法律就会失去力量。

——[美]德沃金 著《法律帝国》

第二节宪法的历史发展和分类

【2007-4-1】

一、宪法的产生

1.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后的产物,三大条件:经济条件、政治原因和思想条件。究其根源无非是,(1)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普遍化,提供了物质基础;(2)资产阶级通过革命夺取政权,提供了政治基础;(3)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的各种政治学说,提供了思想基础。

2.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

我们认为宪法是根本法是从它和部门法的关系角度来讲,若从历史上讲,则是先有法律,后有宪法,宪法的产生至今还不过二百年,世界上第一部宪法是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所以说宪法是近代的产物,有人问:古代有没有宪法?古代有宪法这个词,等同于刑法。

(1)英国宪法是最早产生的宪法,英国也是最早实现宪政的国家(确立宪政体制的是1215年《自由大宪章》),英国的宪法有两个特点:不成文的宪法,没有宪法法典(形式上的特点),实行君主立宪(内容上的特点)。三大构成部分: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宪政和民主是两个对应的概念,民主是讲政权的合法性,宪政是讲不管是民主还是专制的政府,它的权力要不要受限制的问题。英国最早对国王的权力实行限制,但是它们民主真正的普选制实际是本世纪的事情,然而它搞宪政已经搞了几百年,所以说英国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英国宪政的体制反映了两方面特点:一是内容上的特点,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体制;一是在形式上,英国没有统一完整的宪法典。从法律上说英国君主享有很高的权力,但实际上英王没有实权,另外英国是世界上宪法的母国,是最早出现宪法的国家。

(2)美国宪法是世界上产生最早的成文宪法,美国宪法产生之前,有些政治法律文件,如: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马克思把它称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1787年制定的美国宪法是世界宪法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宪法典由宪法序言、宪法正文、宪法修正案(现在有27条修正案)组成;1787年美国宪法产生之前,美国还有两个著名的文件,即《独立宣言》和《邦联条例》。这两个文件为美国宪法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3)法国的宪法,1789年的《人权宣言》(提出主权在民,权力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资产阶级法制原则)。1791年的宪法是第一部宪法,是欧洲大陆最早的成文宪法,其突出的弱点是把公民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1918年的苏俄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法国宪法以往考过一题,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是不是1791年法国宪法的组成部分?是,因为法国将《人权宣言》纳入了宪法的序言,所以它是宪法的组成部分。

二、我们国家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的宪法,我们建国以后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是中国人民共同政治协商会议纲领,是1949年9月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制定的(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干扰项: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第一部新民主主义宪法),后来的75、78、82宪法,其中78年宪法在79年、80年做过两次部分修改。1982年12月4日产生了新中国第四部宪法,即1982年的宪法。1.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82宪法在88、93、99年三次以附修正案的方式进行了修改:

(1)88年的修改:关于土地的制度作了变动(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还有根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我们在宪法中规定了私营经济的问题,私营经济的合法存在(国家保护私营经济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他们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他们是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的补充)。

(2)1993年修改的内容较多。

A.我们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在宪法中第一次把初级阶段

理论纳入宪法;

B.我们国家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这两个制度,也是93年纳入宪法的;

C.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果,我们把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经济形势为主确定下来了;

D.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定纳入宪法;

E.县级人大的任期调整到5年;

(3)1999年的修正案,是6个方面:

A.发展阶段方面,强调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指导思想中增加了邓小平理论;

B.在我国法制建设中规定,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化国家;

C.基本经济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以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制度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分配制度也相应变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

D.农村的经营体制又发生变化,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E.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从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形式变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F.反革命的称谓改成了叛国和危害国家安全。

(4)2004.3.14修正案

A.三个代表入宪;

B.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C.国家保护私有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

D.重新阐释爱国统一战线,认为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

E.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同时出于公共利益之需要,国家可依法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F.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并建立同全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G.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大家把修改的宪法内容好好看看,都是重点,所以我就不重点着色了)

1、法律的目的是创造一个稳定的、可以理解的行动结构,在这个结构中个人能够执行其计划并多少意识到可能产生的后果。

——[美]斯蒂芬.L.埃尔金 卡罗尔.爱德华.索乌坦编《新宪政论》

2、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3、法官的形象就是立法者所设计和建造的机器的操作者,法官本身的作用也与机器无异。——[美]约•亨•梅利曼:《大陆法系》[/color]

1.解析:D,近代宪法产生的基础包括三个方面,经济基础、政治基础和文化基础,其政

治基础是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和资产阶级政权的建立。所以,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2.解析:A 不选,迄今为止,美国宪法共通过了27条修正案,但只有前十条才称为权利法案。B不选,美国宪法修正案由国务卿提出D不选,根据美国宪法规定,宪法修正案须由国会两院各以其议员的2/3多数或应2/3的州议会提出,并由3/4的州议会或州制宪议会批准

第五篇:2018宪法考试试卷

2018宪法考试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

1、宪法的核心内容是()。

A、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 B、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C、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 D、权力分立和制衡原则

2、关于宪法规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宪法规范具有原则性 B、宪法规范具有概括性

C、宪法规范具有稳定性 D、宪法规范具有纲领性

3、关于宪法监督实施的方式,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取了()。

A、事先审查制 B、事后审查制 C、附带性审查制

D、宪法控诉制度

4、下面哪个制度是资产阶级民主制的核心?()。

A、普选制 B、分权制 C、代议制 D、法制

5、在宪法中增加规定,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在()。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B、1994的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04年宪法修正案

6、宪法在本质上是()。

A、国家的根本法 B、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C、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 D、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7、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A、少数服从多数 B、集体行使职权

C、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D、平等原则

8、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的不同点是()。

A、法院是否审判独立不受到任何干涉

B、法官是否必须是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本地中国公民担任

C、法官是否享有独立审判权和司法豁免权

D、检察机关是否独立行使检察职能

9、公民本人或者其家属遭到国家机关的不适当的处分或者处罚的事后,或者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时候,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要求减轻处分或者处罚,纠正自对自己的不公平的待遇的权力称之为()。

A、批评权 B、建议权 C、申诉权 D、控告权

10、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

A、华侨代表 B、妇女代表

C、军队代表 D、少数民族代表

二、多项选择题

11、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宪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的关系

B、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关系

C、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关系

D、特别行政区和中央政府的关系

12、英国宪法的特点有()。

A、渐进性 B、革命性 C、不成文性 D、封建性

13、我国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包括()。

A、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 B、知识分子

C、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D、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14、在议会制的国家里,议会是()。

A、国家权力机关 B、国家行政机关

C、国家司法机关 D、国家立法机关

15、在我国,下列人员中没有选择人民代表权利的有()。

A、未满18周岁的 B、被劳动教养的 C、被剥x政治权利的D、患有精神病的16、我国特别行政区不具有的权力是()。

A、立法权 B、终审权 C、外交权 D、国防权

17、我国国旗法规定下半旗的适用范围是()。

A、对国家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去世

B、对世界和平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去世

C、国家发生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

D、友好国家的重要领导人去世

18、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自由包括()。

A、言论自由 B、游行自由

C、罢工自由 D、结社自由

19、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平等权利包括()。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男女平等

C、民族平等 D、城乡平等

20、宪法规定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有()。

A、先法规定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有()。

A、总理 B、副总理 C、国务委员 D、秘书长

三、填空题21、1914年的袁世凯制定的《中华民国约法》取消了()制,实行()制,由总统独揽立法、行政、军事、财政、司法大权。

22、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有()和()。

23、1923年,旧中国公布的第一部宪法的名称是《中华民国宪法》,又称之为《 》或者《 》。

24、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

25、现代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分两类()和()。

26、宪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了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

四、名词解释

27、不成文宪法

28、一党制

29、等额选举

30、经济制度

31、控告权

五、简答题

32、简述宪法实施的监督及其内容。

33、简述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的主要依据。

宪法考试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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