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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物价局纪念价格法实施十二周年宣传活动[推荐五篇]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13-625623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09 08:30:5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漳浦县物价局纪念价格法实施十二周年宣传活动

漳浦县物价局纪念《价格法》实施十二周年宣传活动 开展纪念《价格法》实施十二周年宣传活动,漳浦县物价局早谋划、早部署,计划开展九项活动: 宣传栏宣传。加大价格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面。制作一版体现我县物价工作特色的宣传栏;广场宣传。于5月1 日前在漳浦县人民剧场前举办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咨询宣传活动;标语宣传。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垂)幅宣传标语;电视宣传。用4天时间在县有线电视台黄金时间段滚动播出宣传《价格法》相关标语;网站宣传,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网站、政府网站和价格信息网等网站主页中发布《价格法》宣传标语;手机短信宣传。对全县手机用户发送短信宣传《价格法》实施十二周年,提升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知晓率,提高全民参与打击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意识。开展明码标价宣传与节日检查工作。于4月25日至5月10日组织价格执法人员上街宣传《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规定》活动,在活动期间分发《价格法》、《福建省价格管理条例》等宣传材料。同时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特别是定点医保药店,进一步提高明码标价的普及率和准确率。开展“送法八进” 活动。结合《价格服务进万家》,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农家、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商场、进景区、进台湾创业园;加强节日值班、注重价格举报。保证举报电话畅通,特别是对节日期间旅游景点的门票和停车场收费等价格投诉案件受理,要及时、快速查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漳浦县局)

第二篇:纪念《价格法》实施9周年经验材料

文章标题:纪念《价格法》实施9周年经验材料

抓好三项工作打牢三个基础找文章到teniu.cc更多原创-(http://www.teniu.cc/)

——纪念《价格法》实施九周年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

格法》正式实施9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实施以来,全市两级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价格法》的各项规定,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和建设经济强市”的中心工作目标,深化价格改革,努力建立适应我市市场经济发展的价格管理体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政府价格调控体系,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转变价格工作职能,着力抓好三项工作,力求打牢三个基础,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问题,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加强两个建设,打牢工作基础

(一)强化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要求,我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价格工作,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和价格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按照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充分借鉴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在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二是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学习。充分利用每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价格法》、《×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了价格干部职工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举办价格业务培训班。采取集中培训、轮训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物价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了物价干部的业务水平。2003年、2004年举办了两期全市物价干部培训班,参培人员120余人;2006年,召开了县、区(市)物价局长价格法律法规座谈会,集中培训和轮训了86名物价干部。通过培训,强化了物价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了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四是选派干部外出学习培训。选派部分市、县物价局领导、业务骨干参加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各级党校举办的培训班学习,培训了36名干部,进一步拓宽了物价干部的知识面。

2、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教育。要求干部职工坚定政治立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正确认识价格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搞好物价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大了执行和督查力度,做到了严格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干部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杜绝了“走过场、走形式”和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使各项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三是加强执法队伍的监督和约束。把依法治价、从严治队作为行为准则,建立价格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机制,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通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2006年经局党组主持会议推荐,市委组织部考察,市委、市政府研究,产生了两名副县级干部(总经济师和副调研员各一名),优化了物价干部队伍,增强了我局领导力量。

(二)着力行风整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我局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结合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清理、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物价工作“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放得开、管得好”,实现“为发展经济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这个目标,在全市物价系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行风整顿。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八荣八耻”专题学习教育活动,观看了毕玉玺警示教育片和陈云同志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片,制定了《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针对性地在广大物价干部职工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切实预防职务犯罪,规范价格行政审批行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做到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整顿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权、钱、人三个重点环节的管理,加大行政审批责任制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强化了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监督。同时,严格办案纪律,禁止办案人员接受被检查单位和

个人的吃请,进一步维护了价格部门的形象。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了队伍的团结,形成了抓好工作的合力。

通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了物价干部的素质,增强了遵纪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推进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打牢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推进三个服务,打牢形象基础

(一)认真履行物价工作职能,切实为发展经济服务。

1、支持企业发展。2005年2月,按照市政府签转双汇集团××分公司用水问题的意见,我局立即牵头请贸合局、供排水公司、红花岗区物价局负责人到我局进行协调,达成了“在水价未作重新调整以前,双汇集团××分公司用水价格统一按每立方米1.20元执行”的意见,并呈政府批复执行,切实支持和扶持了双汇集团在××发展,对我市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带动和促进作用。5月,在得知台资企业香榭大道在××投资经营中遇到困难的情况后,对涉及××自来水公司收费标准问题,我局及时派人与供水公司到海尔大道旗舰店与经营方进行协调座谈,达成了“香榭大道海尔大道旗舰店的所有用水从2005年起暂按商业类用水(2.30元/吨)执行”的意见,维护了政府的引资形象和当前两岸关系的良好互动。

2、加强小水电站上网电价管理。2006年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格[2006]235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小水电站上网电价的管理,经认真调研和测算后报省物价局审批了我市桐梓官塘水电站、道真腾星东郊水电站、仁怀市龙井乡鱼跳水电站、××县黄鱼塘水电站等水电站上网电价,完善了县乡小水电价格政策,有效地利用了水利资源,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3、抓好水价改革。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改革城镇供水价格。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价格政策,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及企业发展的基础上进行实地调研、反复测算,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现已经审批了余庆、凤冈、绥阳、正安、桐梓、湄潭、××县、仁怀市等县(市)的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增强了城镇供水管网建设和治污能力,每年可为地方建设筹集资金1000万元,进一步改善了群众的生活环境。2006年,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和企业合理利润的前提下,我局经省物价局授权召开了“中心城区自来水供水价格听证会”,拟定了中心城区自来水调价方案,并经省局批复,新的中心城区自来水供水价格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在落实城镇供水“一户一表”的安装实施方面,我局已将中心城区“一户一表”安装费用的审核纳入了工作计划。

4、支持地方公路建设。积极利用国家公路“收费还贷”的政策,每年为我市公路建设筹集资金2000万元,促进了我市公路建设的迅速发展,路网结构得到有效改善。在收费公路期满后面临停止收费的湄潭、正安、桐梓县收费公路延时收费及时进行了申报,经向省物价局专题请示,省物价局已同意湄潭县、桐梓县收费公路延时收费8年,每年可筹集资金约500万元。

5、抓好旅游星级宾馆电价优惠政策的落实。根据×省目录电价和旅游星级宾馆电价优惠政策,对全市旅游饭店用电价格进行了规范。全市旅游饭店执行商业用电类别,并在商业用电的基础上优惠10。全年共为我市旅游宾馆减轻负担20万元。同时,落实水价的优惠政策。

6、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审验的力度。九年来,全市共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128项,降低74个收费标准,合并23项收费项目,注销6个收费许可证,为群众和企业减轻负担约3174万元;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1项108个标准,按规定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为财政减轻负担约680万元;对公路、桥梁、旅游、景点、停车场制作收费公示牌,坚持亮证收费,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7、切实开展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为提高政府调控煤炭市场价格的能力,促进我市煤炭工业和下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合理配置煤炭资源,调节煤炭市场供应,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经济贸易委员会、煤炭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的实施意见》,为开展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提供了保障。目前,各县、区(市)都成立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加强了外运煤炭的管理,煤炭价调基金按规定启动征收,2005年征收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650余万元,2006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2700万元,8、按程序召开价格决策听证会。九年来,按照《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政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先后主持召开了市公交公司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公交车票价、××会议纪念馆门票价格、出租汽车经营权顺延价格、道真县巴渔上坝公路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中心城区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价格决策听证会、××市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标准等12次价格决策听证会,并在充分吸收社会各界意见和考虑群众利益、企业利益的前提下,拟定调价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并经省物价局批准进行了实施,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坚持走党的群众路线,努力为群众服务。

1、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九年来一是清理整顿了涉及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各项收费,建立房地产收费卡登记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发放《商品房明码标价书》2100本,《×省房地产经营企业交费登记卡》15份,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二是审批了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忠庄基地、×省茅草铺监狱汇锦苑、添阳小区二期、帝豪小区等52.42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缓解了由于房地产价格上涨造成我市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困难的矛盾。三是审批了帝豪峰景小区、“阳光E版”小区等48家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协调了在收取物业管理费中出现的问题,促进了我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2、规范民用液化气市场价格秩序。2003年8月,市中心城区100余家石油液化气经营企业(户)反映民用液化气市场价格混乱,我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研,并多次召开多方座谈会,宣传政策,及时出台了中心城区民用液化气政府指导价,确保了市场价格稳定,维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2004年,按照《×省民用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们多次召集燃气经营者座谈,宣传价格政策,下发了《××市物价局关于二00四年一季度瓶装液化石油气政府指导价的通知》,督促经营户守法经营,确保了全市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的稳定,维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2006年,对小区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实行最高限价,规范了我市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秩序。

3、稳定化肥等农资价格,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一是加强化肥价格监管。2004、2005、2006年春耕期间,我市个别地方化肥价格出现上涨,我局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实地调研,及时将情况向市政府和省局反馈。根据化肥价格最高限价政策,及时与供销社、农业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化肥价格的具体执行方案,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了我市《关于做好化肥供应工作,加强化肥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目前,各县、区(市)按照实际运输、搬运等费用测算最高零售限价,余庆、桐梓等县对尿素零售价格采取了分批次定价的办法,有效地控制了销售零售价格,全市化肥价格平稳。二是加强种子价格管理。2006年我局转发了省物价局《关于桐梓县人民政府请求制定“两杂”良种销售最高零售价格的批复》,授权桐梓县物价局按照批发环节综合差率

10、零售环节综合差率15的比率,对当地波动较大的“两杂”良种制定了最高零售价格,规范了“两杂”良种销售市场,保护了经营者和农民的利益,减轻农民负担80余万元。

4、利用收费政策,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一是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通知》(黔价费[2005]1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调整了红花岗区第十五中学初中部收费标准类别,并将调整余庆县敖溪中学初中部收费标准类别请示上报市政府审定。二是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制定全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收费的通知》(黔价费[2002]81号)和《关于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黔教计发[2003]284号)精神,对××市第五中学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三是对××中医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和××市委党校住宿费标准进行了调整。通过以上收费政策,有效地利用价格杠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作用,激励了学校发展,保证了优质教育。

5、规范全市医疗服务价格,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按照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颁发×省医疗服务价格通知》精神,及时召开全市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会议,要求市县二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医疗及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广泛调查并选定具有代表性的乡镇卫生院进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召开了全市乡镇和社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并结合实际出台了《××市乡(镇)社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适度调整了我市乡镇和社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促进了我市乡镇和社区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6、加强市场价格监管。2004年以来,由于受国内经济发展和价格总水平运行的影响,我市粮食等农副产品价格有所上涨,为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我局在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农贸市场价格及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遵市价格[2004]24号),使我市由于粮食价格上涨带动相关的食用油等副食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上涨的非正常因素得以控制,确保了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着力为基层服务。

为调动基层物价部门工作的积极性,我们遵循“领导就是服务”的观点,把为基层物价部门、干部职工提供良好的服务切实纳入议事日程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端正服务思想,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尽力为基层提供帮助,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通过近年来的努力,各县、区(市)物价局机构进一步完善,人员编制得到了全面落

实。各县、区(市)物价局统一设置了办公室、价格科(股)、收费科(股)、物价检查所(科),帮助解决了人员编制问题,全市物价检查干部全部列入专项编制管理。2006年,经市编办同意,增设了××市成本调查队,为我市成本调查监审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条件。九年来,先后为务川、习水、赤水等9县(市)解决了办公场地、办案车辆,对绥阳、汇川等5县(区)物价检查所建房匹配资金50万元。同时,由市物价检查所牵头,采取联合办案方式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查出的价格违法案件,委托县、区(市)物价局处理,共委托县、区(市)物价局收缴价格违法资金147万元。通过政策支持,解决了我市基层物价检查所长期以来办案经费不足的问题,提高了基层价格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通过三个服务的推进,进一步提高了我市价格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服务群众的水平和服务基层的水平,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肯定,为树立物价部门的良好形象打牢了坚实的基础。

三、立足四个方面,打牢社会基础

(一)加强执法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开展了春运公路运输价格、中小学教育收费、机动车辆和路桥收费、下岗职工再就业收费、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电价、涉农收费、通信行业价格欺诈、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粮油价格、工商和集贸市场价格、燃油价格以及医疗药品价格等专项检查,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九年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742件,违纪金额6087.21万元,已清退消费者1284.17万元,上缴财政2323.8万元。

2004年非典期间,为维护防治“非典”药品及相关商品的市场价格稳定,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出台了预防“非典”工作预案等一系列措施,班子成员带头值班,参加市场检查。在市场检查中,对医疗单位和药品经营户采取发放提醒函的方法事先告知,对一般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告诫、警告和处罚相结合,全市组织了45个检查组对1000余家医疗机构、药店(房)、中药材批发市场、超市等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对5家医疗机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对26家药店提价销售药品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及时规范了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稳定了非典期间相关商品的市场价格。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收费(物价)员的管理,切实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

九年来,我们按照《×省物价员和收费员培训大纲》的要求,先后开展了5批物价员和收费员培训,累计培训630人次,累计培训达710课时,并专门组织了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了物价员和收费员资格证书,提高了我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和收费员队伍的素质,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格(收费)环境。

目前,全市已对24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4222个行政村、249个集贸市场,2115个应公示的单位,进行了挂牌公示。共制作公示牌2718个,发放收费公示表34100余份,聘请价格义务监督员5304人,建立了农村价格义务监督站230个市县乡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已经建立。涉及农村乱收费问题的情况反映渠道畅通,对减轻农民负担起到了有力保障,使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牌在农村看得清、读得懂、留得住。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企业自我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四员一体(检查员、监督员、物价员、宣传员)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正在逐步完善。目前从每年在全市开展的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来看,未发现涉农部门乱收费行为,农村乱收费行为基本杜绝。

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已经全面推开,所有收费单位都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收费依据、项目、标准进行了公示。从全市价格举报中心收集汇总的情况反映,行政事业性单位的乱收费行为明显减少,进一步规范了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收费和价格行为,达到了推行公示制度的目的,优化了我市投资环境。

(三)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做好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

近年来,通过与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座谈等形式,切实开展

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公示了行政事业收费、教育收费等项目,并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的通知》精神,选择了基础条件较好的红花岗区、赤水市、仁怀市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对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进行完善和推广,目前我市90%的社区已经开展了此项工作。在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向各大商场、超市、娱乐场所、车站等发放《自觉遵守价格秩序提醒函》,使群众更多地了解了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提高了甄别价格违法行为和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促进了市场价格环境的稳定,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四)大力宣传价格法规,强化价格举报工作。

我们以“3.15”、“4.26”“5.1”、“10.1”、“12.4”等节日、宣传日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周年纪念日为契机,局班子成员亲自率队上街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还利用报刊、电台、电视、手机短信、宣传车、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价格法规、政策的宣传,九年来共发放政策法规宣传资料15.58万份,现场接待群众价格咨询、投诉10906人次。“12358”价格举报电话接听举报电话及咨询电话2350余次,来信来访368件(次),受理价格举报案件273件,查处违法案件156件,将违法所得清退消费者22.21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4.54万元,罚款8.28万元,对价格举报投诉,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通过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和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开展,广大群众对物价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依法保护价格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对价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更加深入,为我市物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打牢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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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风正扬帆铸辉煌-----绵阳市物价局纪念《价格法》

风正扬帆铸辉煌-----绵阳市物价局纪念《价格法》

颁布十周年工作

绵阳市物价局 周仁贵 李绍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10周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价格法》得到了深入地贯彻和落实,依法治价、秉公执法和自觉守法已成为物价人和社会各界的共识,为绵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宣传,《价格法》得到深入贯彻落实

1、迅速掀起学习、宣传《价格法》的高潮

自1998年5月1日《价格法》施行以来,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学习、宣传、贯彻《价格法》座谈会,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就如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价格法》提出了要求和建议。同时在全省率先提出把每年5月作为《价格法》宣传月。据统计,全市共组织街头宣传16次,参与宣传人数达到4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万份,悬挂宣传标语2680幅,接受群众现场咨询、投诉16800次,出动宣传车350台次,市电台、广播电视台播出《价格法》宣传提纲近100次。

2.高度重视宣传、贯彻《价格法》的情况

《价格法》颁布实施1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专题听取市政府学习、宣传、贯彻《价格法》的情况,市政府分管市长就贯彻落实情况作专题汇报。市人大和市政府还组织市级部门和部分大中型企业主要领导学习宣传贯彻《价

格法》的座谈会。原市人大副主任杨昌信、市政府副市长钱鹏宵、市政协副主席许建周参与街头宣传活动;钱鹏宵副市长1998年5月5日在绵阳日报上发表《依法建立完善的市场价格机制》署名文章。前任分管副市长李亚莲林在在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价格法》贯彻执行情况,林新副市长2008年4月2日在绵阳日报上发表了题为《全面贯彻〈价格法〉依法履行价格监管职能》的署名文章。

二、依法治价,价格监管步入法制轨道

1、健全制度。据统计,10年来,先后建立了《价格调整证会制度》、《成本监审制度》、《价格违法案件查处分离制度》、《案件集体审定制度》、《涉企、涉农、涉民收费公示制度》、《价格投诉举报制度》、全市开通了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为查处价格违法搭建了举报平台。

2、依法治价。10年来,市、县两级物价部门先后组织召开了城市供水和农业供水价格、天然气价格、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医疗服务价格、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等价格听证会80余次,广泛听取和采纳社会各方面意见,使价格决策更加科学化。

3、规范收费。十年来,在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中,我们始终坚持以“清费治乱减负”为主线,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清理整顿政府职能机关利用管理职能“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办班”上,先后分17批取消涉企涉农的不合法收费327项,降低收费标准147项,暂停执行9项收费项目,减轻企业、农民和社会负担29366万元。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宽松的投融资发展软环境。

4、秉公执法。据统计,10年来,全市共查出违法案件数3638件,查出违法金额16026.87万元,退还用户8283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693万元,罚款74.3万元,上缴财政2767.27万元。全市共办理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案件3.58万件,鉴定金额16.18亿元;办理经济适用房成本、学校办学成本、水电气、医疗服务成本等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调定价前的成本审核认证200件,金额:30亿元;共办理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值鉴定1050件,金额:1500万元。

三、领导重视,价格监管工作得到加强

1、研究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物价工作,市委谭力书记、市政府利民市长、代富、林新、亚莲副市长先后36次批示物价工作,市委常委会6次听取、研究物价工作,市政府先后31次研究物价工作。去年以来,利民市长先后3次专题听取、研究物价工作,并就做好物价监管、监测、检查,临时价格干预、建立价格调节基金作了重要指示。利民市长还为今年全市物价工作会发来贺信,极大地鼓舞了全市物价工作者。

2、指导工作。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许坤林去年10月来绵检查工作,对我市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省物价局邵小龙局长、陈绍杰、吴应伟、崔志国副局长先后来绵指导工作,对绵阳的物价工作给予了莫大的关心和支持。市政府代富、林新、亚莲副市长先后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对全市物价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给物价工作给予大力的支持。全省大部分市州都来绵考察、指导我局工作,交流物价工作经验。

3、建设队伍。近十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物价队伍的建设,先后增加和配备了市物价局的机构、编制和人员,成本队单独设立台帐、成立机关党委、检查分局全员转为公务员、增加机关编制,安排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轮流到党校培训、学习,使市局机关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县市区委也高度重视物价队伍建设,在机构、编制、人员得到加强。目前,全市大部分县(市、区)均设立了党组,配备了纪检组长;三台县物价局还在内部产生了一名副局长,充实了领导班子;盐亭、梓潼、游仙都增配了工作人员;涪城、游仙区物价局、安县、盐亭县物价局被省物价局命名为“规范化”县级物价局

四、成效显著,全市物价监管共筑辉煌

一是着力抓好“价格诚信在绵阳”主题活动,为构建和谐绵阳做贡献。经过三年的努力,绵阳城区的明码标价由过去的80%上升到98%,确立了涪城路、北街、长兴街为价格诚信示范街,市价格诚信领导小组先后为家来福、万江眼科医院等43家授予“价格诚信”优秀单位。农村收费 明码标价工作延伸到了乡(镇)、村、社,使涉农收费公示率达100%;涉企收费管理再上新台阶。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7年底,有100多户企业利用《绵阳市企业缴费登记册》挡回各种不合法的收费、赞助、摊派近200起,涉及金额1000多万元。2007年12月,国家发改委以《构建监管平台 涉企业收费管理再上新台阶》为题将其做法简报各省(直辖市、区)物价局。

二是立足服务民生工程,价格惠民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十年来,我局先后为市燃气集团热电分公司争取上网优

惠电价,该企业新增经济效益1390万元;为江油明水河电站、江油雄峰电站、绵阳美亚水电站、平武宝灵寺电站、观音岩电站等争取上网电价,每年带来经济效益6000余万元。2007年7月,我局向省物价局争取盐亭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与四川电网同价政策得到批准,全县城乡居民每年直接受益1300万元以上;在资源性产品价格调整中对五保户、低保户和失地农民制定优惠政策,仅水、电、气价格的调整,每年就为他们带来实惠30余万元;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为绵阳市城区普通居民减少支出7730万元,免收五保户、低保户改造费用260万元。

三是积极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依法行政得到有力保障。

1、完善制度。十年来,相继建立和完善了听证制度、审价制度、案审制度、成本监审制度、价格认证制度、价格监测制度、价格举报办理制度。同时加强了内部管理机制的建设,相继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接待管理制度、车辆管理等制度,规范了内部管理行为。

2、夯实基础。市局全面改版更新了物价局政务网页,新增栏目13项。全面开通了网上信访、举报平台,及时、迅速办理信访举报事项。加大了办公自动化硬件设施的投入,全局配备41台电脑,基本做到人手一台,并从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市率先实施了网上无纸化办公,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3、强化督查。全面实施了目标管理,制定了县市区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市物价局部门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建立了定员、定岗、定责的工作机制。加强了督查督办工作,配套

制定了市物价局机关政务督查工作规定,确立了一岗双责、制度管人的工作理念,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四是价格监管工作取得辉煌业绩,全市物价工作得到充分肯定。市局连续10年荣获四川省物价局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连续九年获得市政府目标管理一等奖。2008年2月,市委授予我局“四好”领导班子称号;2004年12月,市委授予我局领导班子创“四好”活动先进单位。2006年12月,国家发改委授予绵阳市物价局“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先进单位”,“全国价格监测先进集体”,邓金金荣获“全国价格监测先进个人”光荣称号。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授予绵阳市物价局“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优秀集体”称号。

十年风雨,一路兼程。过去的十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立足行业工作,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基层,服务于群众。身处第一线,站在最前沿,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我们将更加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努力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加强监管、整顿秩序、做好服务,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在推进绵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再立新功,再创辉煌!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第四篇:早计划、早安排《价格法》宣传活动

县物价局早计划、早部署

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

今年五月一日,是《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的重大纪念日。《价格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之一,是价格法律体系中最根本的法律。《价格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价格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里程碑。为了进一步发挥《价格法》的作用,提高全社会的价格法制意识,提高依法治价水平,服务经济建设,为余庆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根据市物价局通知精神,余庆县物价局提早做好纪念宣传活动的计划。

一、加强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林松任组长,副局长荆维伟、罗坤任副组长,各股(队)负责人为成员,共同做好本次纪念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纪念宣传活形式多样。一是撰写宣传材料,精选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图文,制作《价格法》实施十周年成果宣传板。二是拟定于5月7日<农历四月初三>举行《价格法》 宣传咨询活动,分发宣传材料,接受现场投诉,邀请主要媒体报道。拟联合教育、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现场解答社会各界关注的价格问题。三是组织相关单位在城区主要街道、广场、街

心公园悬挂庆祝《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的宣传标语。四是在余庆公众网上发布的价格信息由原每月一期改为每周一期,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价格普法宣传教育。

三、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在活动期间,围绕关系民生的热点问题,加大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蛋奶、成品油、液化气等与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的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乱涨价和哄抬物价行为。加强市场的监测,进行明码标价检查,密切关注实行提价申报与调价备案企业的价格执行情况,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义务。开展惠农价格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倾心服务“三农”,重点查处化肥等农资和农业用电、农村中小学收费、有线电视收费等行为,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宋泽勇)

第五篇:乡镇纪念五四运动九十七周年志愿宣传活动总结

今年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九十七周年,为了不断扩大共青团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爱国热情,充分展示在党的领导下共青团事业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我镇团委积极响应团县委号召,结合当前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动员宣传。

在镇团委的组织下,镇机关年轻干部、派出所民警、镇小学年轻老师一行十多人,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在秸秆禁烧宣传车的带领下,青年同志积极劝导,看见有在收割粮食堆放秸秆的,立即上前解说政府对于秸秆处理的政策,并散发自制宣传单;看见有正准备焚烧秸秆的,立即上前阻止,并耐心劝解,解释焚烧秸秆对环境污染及群众生活带来的有害影响,并且还会还会造成安全隐患。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让广大群众认识到焚烧秸秆对环境和安全隐患造成的危害,青年同志引导老百姓积极主动配合政府工作,不仅做到自己不烧秸秆,还要劝说亲朋好友及周边邻居也不要焚烧。还有很多老百姓自发加入到宣传活动中来,积极宣传,并劝解别人理解支持党和政府的政策,积极配合。通过这次活动,让青年同志意识到自己在群众生产生活中起到的积极作用,并表示这类公益志愿活动一定要多组织多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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