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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作交易客户的资信调查
编辑:落梅无痕 识别码:13-602631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28 02:10: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企业如何作交易客户的资信调查

资信调查是指在订立经济合同之前,企业对交易客户的公司、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的签约资格、资本状况、商业信用,通过一定手段和途径进行的考察、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以成为经济合同的主体。在经济贸易中进行严格的资信调查,掌握交易对象是否诚信可靠,这是避免上当受骗、草率签约及提高履约率和经济效益的关键。本文就如何做好交易客户的资信调查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签约主体资格的调查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规,经济活动的主体大致可分为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法人经济组织(领取《营业执照》)和自然人(包括个人独资、个人合伙、领取《营业执照》)。交易对象的主体不同,所涉及的合同内容也有所不同,因而发生的权利义务也不尽相同。只有弄清对方的法律地位,才能弄清到底谁承担责任,是承担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对交易对象进行资信调查,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对法人的资格调查。判定一个经济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的主要标志,是看其是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需了解对方经济组织的法定名称、住所、营业范围、主营业地的详细地址、厂长、经理和董事长姓名等事项。若对方是公司,则还需了解其性质,即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中的哪一种,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企图以法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应予拒绝。

2.对公民个人(包括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资格调查。对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应调查其是否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至于对公民的资格调查,主要是对公民的自身状况的了解,确定其是否具有法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对非法人经济组织的资格调查。非法人经济组织是指未取得法人资格,但依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取得了营业执照,法律允许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在调查这类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时,应当调查其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于未经核准登记,也未领取营业执照,却以非法人经济组织的名义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绝不能与之签约。对于有些非法人经济组织是企业法人所属的分支机构,或者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它可以在授权的营业范围内,以其所从属的法人的名义签订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由法人承担。因此,在调查这一类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时,应注意同时调查其所从属的法人的主体资格。

4.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调查。对方当事人是外国的企业、组织的,应当搞清其法律地位和性质。调查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调查其企业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二是调查其法定名称、地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企业或组织的注册地;三是调查其企业是有限公司还是无限公司,是否具备法人条件,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相应的资信能力,以防止非法组织或已经注销的企业、组织进行招摇撞骗活动。对方当事人是国外公民个人的,应当主要调查其国籍及自身状况,确定其是否具有法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及资信能力等。

5.对保证人的资格调查。合同的签订要求有保证人保证时,应当调查保证人的主体资格的合法性。作为保证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具有代为清偿主债务的能力和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关保证人的限制性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6.代理人的资格调查。代理人必须事先取得委托人的授权,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才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权利义务。因此,在起草合同前,必须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其是否有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二是其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三是其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二、经济状况的调查 1.资本状况。客户的资本状况包括注册资本、实有资本、公积金以及所拥有的其他形式财产,资本状况是客户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的标志。

注册资本是客户在注册机构登记的资本数额,它是表示公司等法人经济组织依法成立必须具有的最低资本数额。在调查中应注意,资本额与欲成交商品额间应有适当的比例关系。成交贸易额若超过资本额是

不适当的,容易上当吃亏。尤其当客户是股份有限公司时,其一旦经营失败,仅以注册资本承担有限责任,而其资本额是其偿债的最高界限,不足清偿债务时,便可申请破产以逃避债务,保护其实有财产。

资产负债情况是表明客户经济状况的一个主要因素。掌握和了解客户所负债务与其注册资本的比例,确定其是否属于负债经营。对客户的资本及负债情况的调查,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近期的年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有关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书来掌握。企业还可以要求客户提供其开户银行的名称、帐户,企业可以通过银行、咨询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途径调查了解客户的资金情况。

2.客户的经营范围。客户必须在其经营范围以内从事经济活动。为此,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审查合同项目是否超出了其营业执照上规定的经营范围。对于一些重要生产资料和特殊商品,还应要求其出示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3.生产经营情况。主要了解客户近年来的盈亏情况,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竞争能力的强弱情况及发展潜力,可以通过客户生产、销售数量和从事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等重点部门的雇员的人数、资历、报酬及他们的工作情况中得到估价。

4.客户与本企业经贸往来的情况。了解客户与本企业开展业务的情况,比较容易分析客户在目前和未来对本企业开展业务的价值。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了解:一是客户与本企业建立业务联系的情况,包括客户与本企业开展联系的时间,联系的次数,联系的商品种类,以及在联系中提出的要求和问题,在联系中对本企业的态度等;二是客户与本企业的成交记录,它可以反映出双方各自的意图、经营作风和彼此关系;三是客户历年来的履约情况;四是有关争议、索赔、理赔的情况。

5.客户与其他客户往来的情况。如果客户与本企业是首次接洽业务,只能通过客户与其他客户的经贸往来情况加以考虑,即使客户与本企业不是首次接洽业务,但由于种种原因,对客户本身的材料搜集不够理想,在此情况下,搜集客户与其他客户往来的材料,其他厂商对客户的看法或评价,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三、如何搜集客户的调查资料

1.委托国内外咨询公司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咨询公司作为一种信息产业,具有业务网络较广、速度较快、信息准确的优势,应充分利用这个有利于的渠道对指定的交易对象进行全面调查。

2.委托国内金融机构及其国外分支机构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一般的企业均与金融机构有业务往来,通过金融机构调查客户的资信尤其是资金状况是比较准确的。我国银行与国外各地银行一般都有代理关系,可以通过他们来调查国外客户的资信情况。

3.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驻外经济机构调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般掌握有客户的注册情况、资金情况、经营范围、经营历史等,所以是获得客户材料极为可靠的信息途径。如果是国外客户,可委托我驻各国的商务参赞处帮助了解,一般的大使馆、领事馆都可向本国调研人员提供信息资料。另外,我国一些大公司的驻外业务机构也可以帮助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经营范围、经营能力等。

4.请求老客户及行业协会、商会等提供材料。与本企业长期合作的老客户及包销商、代理商也能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国内外一些城市中大都设有行业协会、商会等促进贸易的民间机构,可以利用这些机构了解国内外客户的资信状况,尤其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中小企业的情况。

5.通过各种新闻媒介搜集资料。国内外各种权威性报纸、杂志、书刊和国内外各大通讯社、电视网经常会发布有关的经济、外贸资料,其中往往涉及到某些企业的情况,要善于从中获取线索。

上述的客户材料,均属于通过间接途径获得的二手材料,仅仅依靠这些间接资料还不够完备,还应尽可能地广泛搜集第一手材料。

1.谈判材料。通过谈判所获得的客户材料是重要的一手材料。因为在谈判中,对方的经营作风、经营能力及对本企业的贸易态度都会得到体现,谈判中也往往需要涉及到客户的资本、资金、目前的经营状况等资料,所以,谈判是搜集客户资料的极好机会。谈判材料包括谈判记录、谈判摘要、主谈人的总结等。

2.业务往来函电。一般单位都保存有客户往来函电资料以备查阅,包括询价、发盘、还盘、接受等交易磋商函电,也包括执行合同,争议处理等来往函电。这些函电可以全面反映客户的经营品质、经营作风和经营能力,反映客户关注的问题及其交易态度等。

3.其他途径。如通过派出的考察团、推销团或访问团等直接获得客户的材料,通过商品博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等获取客户的有关数据信息资料。

通过各种途径搜集到所需的资料后,必须对材料进行鉴别、整理、加工。在通过周密调查、加工处理后所得的情况与事实的基础上,围绕客户的资本、资金情况、信誉、业务能力等作综合评价,以便于比较准确地选择贸易对象。

1.基本客户。这类客户的特点是资金雄厚,经营作风好,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与本企业有广泛良好的合作,这类客户是开展贸易的重点客户,可考虑扩大与他们的贸易往来,在日常交易中应优先与这类客户成交,并可给予必要的优惠。

2.一般客户。这类客户的特点是信誉好,但资金、能力一般,与本企业成交的量、次有限,多数是与本企业有很好贸易关系的中小客商。对这类客户可根据他们的情况,利用他们信誉好、履约好的长处,逐步扶持发展。

3.可往来客户。这类客户,本企业只有初步的函电往来等接触,没有成交记录,有待从业务中进一步考察鉴定。可适当与之开展业务,但成交量不宜过大。

4.停止往来客户。这类客户经营作风差,信誉不佳,不宜与之进行大规模的贸易往来,确有必要进行交往时,也要十分审慎,并需备妥各种防范措施。

第二篇:客户资信调查的内容和范围

对客户资信调查的内容和范围。

(l)国外企业的组织机构情况,包括企业的性质、创建历史、内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及担任的职务、分支机构等。调查中,应弄清厂商企业的中英文名称、详细地址,防止出现差错;

(2)政治情况,主要指企业负责人的政治背景,与政界的关系以及对我国的政治态度等;

(3)资倍情况,它包括企业的资金和信用这两个方面。资金是指企业的注册资本、财产以及资产负债情况等;信用是指企业的经营作风、履约信誉等。这是客户资信调查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对中间商更应重视。例如,有的客户愿和我们洽谈上亿美元的投资项目,但经调查其注册资本只有几十万美元。对这样的客户,我们就该打上个问号;

(4)经营范围,主要是指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商品、经营的性质,是代理商、生产商,还是零售批发商等;

(5)经营能力,每年的营业额、销售渠道、经营方式以及在当地和国际市场上的贸易关系等。此外,对客户资信进行调查后,应建立档案卡备查,分类建立客户档案。总之,要善于利用不同类型客户的长处,为我服务。

第三篇:资信调查

资信调查

资信调查是指在订立经济合同之前,企业对交易客户的公司、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的签约资格、资本状况、商业信用,通过一定手段和途径进行的考察、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以成为经济合同的主体。在经济贸易中进行严格的资信调查,掌握交易对象是否诚信可靠,这是避免上当受骗、草率签约及提高履约率和经济效益的关键。本文就如何做好交易客户的资信调查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签约主体资格的调查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规,经济活动的主体大致可分为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法人经济组织(领取《营业执照》)和自然人(包括个人独资、个人合伙、领取《营业执照》)。交易对象的主体不同,所涉及的合同内容也有所不同,因而发生的权利义务也不尽相同。只有弄清对方的法律地位,才能弄清到底谁承担责任,是承担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对交易对象进行资信调查,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对法人的资格调查。判定一个经济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的主要标志,是看其是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需了解对方经济组织的法定名称、住所、营业范围、主营业地的详细地址、厂长、经理和董事长姓名等事项。若对方是公司,则还需了解其性质,即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中的哪一种,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企图以法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应予拒绝。

2.对公民个人(包括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资格调查。对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应调查其是否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至于对公民的资格调查,主要是对公民的自身状况的了解,确定其是否具有法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对非法人经济组织的资格调查。非法人经济组织是指未取得法人资格,但依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取得了营业执照,法律允许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在调查这类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时,应当调查其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于未经核准登记,也未领取营业执照,却以非法人经济组织的名义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绝不能与之签约。对于有些非法人经济组织是企业法人所属的分支机构,或者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它可以在授权的营业范围内,以其所从属的法人的名义签订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由法人承担。因此,在调查这一类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时,应注意同时调查其所从属的法人的主体资格。

4.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调查。对方当事人是外国的企业、组织的,应当搞清其法律地位和性质。调查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调查其企业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二是调查其法定名称、地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企业或组织的注册地;三是调查其企业是有限公司还是无限公司,是否具备法人条件,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相应的资信能力,以防止非法组织或已经注销的企业、组织进行招摇撞骗活动。对方当事人是国外公民个人的,应当主要调查其国籍及自身状况,确定其是否具有法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及资信能力等。

5.对保证人的资格调查。合同的签订要求有保证人保证时,应当调查保证人的主体资格的合法性。作为保证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具有代为清偿主债务的能力和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关保证人的限制性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6.代理人的资格调查。代理人必须事先取得委托人的授权,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才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权利义务。因此,在起草合同前,必须审查代理人的代

理身份和代理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其是否有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二是其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三是其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二、经济状况的调查 1.资本状况。客户的资本状况包括注册资本、实有资本、公积金以及所拥有的其他形式财产,资本状况是客户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的标志。

注册资本是客户在注册机构登记的资本数额,它是表示公司等法人经济组织依法成立必须具有的最低资本数额。在调查中应注意,资本额与欲成交商品额间应有适当的比例关系。成交贸易额若超过资本额是不适当的,容易上当吃亏。尤其当客户是股份有限公司时,其一旦经营失败,仅以注册资本承担有限责任,而其资本额是其偿债的最高界限,不足清偿债务时,便可申请破产以逃避债务,保护其实有财产。

资产负债情况是表明客户经济状况的一个主要因素。掌握和了解客户所负债务与其注册资本的比例,确定其是否属于负债经营。对客户的资本及负债情况的调查,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近期的年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有关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书来掌握。企业还可以要求客户提供其开户银行的名称、帐户,企业可以通过银行、咨询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途径调查了解客户的资金情况。

2.客户的经营范围。客户必须在其经营范围以内从事经济活动。为此,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审查合同项目是否超出了其营业执照上规定的经营范围。对于一些重要生产资料和特殊商品,还应要求其出示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3.生产经营情况。主要了解客户近年来的盈亏情况,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竞争能力的强弱情况及发展潜力,可以通过客户生产、销售数量和从事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等重点部门的雇员的人数、资历、报酬及他们的工作情况中得到估价。

4.客户与本企业经贸往来的情况。了解客户与本企业开展业务的情况,比较容易分析客户在目前和未来对本企业开展业务的价值。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了解:一是客户与本企业建立业务联系的情况,包括客户与本企业开展联系的时间,联系的次数,联系的商品种类,以及在联系中提出的要求和问题,在联系中对本企业的态度等;二是客户与本企业的成交记录,它可以反映出双方各自的意图、经营作风和彼此关系;三是客户历年来的履约情况;四是有关争议、索赔、理赔的情况。

5.客户与其他客户往来的情况。如果客户与本企业是首次接洽业务,只能通过客户与其他客户的经贸往来情况加以考虑,即使客户与本企业不是首次接洽业务,但由于种种原因,对客户本身的材料搜集不够理想,在此情况下,搜集客户与其他客户往来的材料,其他厂商对客户的看法或评价,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三、如何搜集客户的调查资料

1.委托国内外咨询公司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咨询公司作为一种信息产业,具有业务网络较广、速度较快、信息准确的优势,应充分利用这个有利于的渠道对指定的交易对象进行全面调查。

2.委托国内金融机构及其国外分支机构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一般的企业均与金融机构有业务往来,通过金融机构调查客户的资信尤其是资金状况是比较准确的。我国银行与国外各地银行一般都有代理关系,可以通过他们来调查国外客户的资信情况。

3.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驻外经济机构调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般掌握有客户的注册情况、资金情况、经营范围、经营历史等,所以是获得客户材料极为可靠的信息途径。如果是国外客户,可委托我驻各国的商务参赞处帮助了解,一般的大使馆、领事馆都可向本国调研人员提供信息资料。另外,我国一些大公司的驻外业务机构也可以帮助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经营范围、经营能力等。

4.请求老客户及行业协会、商会等提供材料。与本企业长期合作的老客户及包销商、代理商也能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国内外一些城市中大都设有行业协会、商会等促进贸易的民

间机构,可以利用这些机构了解国内外客户的资信状况,尤其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中小企业的情况。

5.通过各种新闻媒介搜集资料。国内外各种权威性报纸、杂志、书刊和国内外各大通讯社、电视网经常会发布有关的经济、外贸资料,其中往往涉及到某些企业的情况,要善于从中获取线索。

上述的客户材料,均属于通过间接途径获得的二手材料,仅仅依靠这些间接资料还不够完备,还应尽可能地广泛搜集第一手材料。

1.谈判材料。通过谈判所获得的客户材料是重要的一手材料。因为在谈判中,对方的经营作风、经营能力及对本企业的贸易态度都会得到体现,谈判中也往往需要涉及到客户的资本、资金、目前的经营状况等资料,所以,谈判是搜集客户资料的极好机会。谈判材料包括谈判记录、谈判摘要、主谈人的总结等。

2.业务往来函电。一般单位都保存有客户往来函电资料以备查阅,包括询价、发盘、还盘、接受等交易磋商函电,也包括执行合同,争议处理等来往函电。这些函电可以全面反映客户的经营品质、经营作风和经营能力,反映客户关注的问题及其交易态度等。

3.其他途径。如通过派出的考察团、推销团或访问团等直接获得客户的材料,通过商品博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等获取客户的有关数据信息资料。

通过各种途径搜集到所需的资料后,必须对材料进行鉴别、整理、加工。在通过周密调查、加工处理后所得的情况与事实的基础上,围绕客户的资本、资金情况、信誉、业务能力等作综合评价,以便于比较准确地选择贸易对象。

1.基本客户。这类客户的特点是资金雄厚,经营作风好,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与本企业有广泛良好的合作,这类客户是开展贸易的重点客户,可考虑扩大与他们的贸易往来,在日常交易中应优先与这类客户成交,并可给予必要的优惠。

2.一般客户。这类客户的特点是信誉好,但资金、能力一般,与本企业成交的量、次有限,多数是与本企业有很好贸易关系的中小客商。对这类客户可根据他们的情况,利用他们信誉好、履约好的长处,逐步扶持发展。

3.可往来客户。这类客户,本企业只有初步的函电往来等接触,没有成交记录,有待从业务中进一步考察鉴定。可适当与之开展业务,但成交量不宜过大。

4.停止往来客户。这类客户经营作风差,信誉不佳,不宜与之进行大规模的贸易往来,确有必要进行交往时,也要十分审慎,并需备妥各种防范措施。

1、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2、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尽可能对合作方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对于客户的资信调查就不能只看其外表,否则可能陷入“现代陈寿亭”给你设下的陷阱,对于

你的合作伙伴在交易之前应当进行专业的资信调查。资信调查我们一般称为5c分析法即:

1、信用品质(Character);

2、偿付能力(Capacity);

3、资本(Capital);

4、抵押品(C0llateral);

5、经济状况(Conditions)。

信用品质是指你的潜在客户是不是一个讲信用的人或者企业,如果你的客户在与平时的客户维护过程中,经常发生拖欠、赖账的情况,那么你也不要指望他对你会大发慈悲。

偿付能力是指你的客户的现金流情况,有些企业可能有很多资产,但是企业的资产并不代表他的现金流,如果企业现金流出现问题,也会导致合同履行不利。

资本是指企业现在所拥有的资产,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企业的资本不等于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有变动性,一个企业开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成2000万(赚了),也可能变成500万(赔了),更有企业非法抽逃注册资金的,总之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仅供参考,不能完全当真。

抵押品是指企业对潜在的债务能否设定抵押,如果能够设定抵押,你实现债权的可能性就大多了。

经济状况是指企业总的经济走势,尤其对于一些长期合同,这方面尤其重要,有些企业表面看来很有实力,但是可能因为某些政策原因会导致其破产(比如:环保),这个时侯就要把控企业的方向了。

当然,这只是资信调查的基本原则,具体的操作要看实际情况去处理。

第四篇:企业资信调查内容

被担保机构的资信审查

企业资信调查是担保业务受理后,首先接触到的工作,非常重要,决定这个项目是否可以继续操作,具体的内容清楚后,将如实填入<担保业务操作流程相关底稿>留存,待报评审会。

1、企业基本工商情况调查及核验

企业基本工商情况是指在工商局查询到的目标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发起股东情况、股东结构及其历史变化、验资机构名称、住所及主要依据、银行基本账户、主管部门、相关政府或上级部门批文、房屋土地证、分支机构、对外投资、住所及经营场所、重大登记事项的历次变更、曾任高管人员、企业资产构成及经营概况、章程、营业执照及其他资质文件、企业性质、是否有独立法人资格、历年主要财务报表及特殊情况告、吊销营业执照及企业注销情况等。多数情况下,企业在工商部门的登记内容由企业工作人员自己填写提交,工商登记部门也不加详实核查,因此对于这些信息要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态度,不能轻信,也不能轻易放过任何可能存在的资信线索。目前,企业工商登记电脑查询系统中的企业资料有限,存在查询权限的等级限制,扫描成图像文件时也存在字迹不清、漏页等问题,无法进一步获取更加 翔实的信息,因此必要时可考虑查询工商局保存的纸质档案,便于获取更多资信线索。比如,查获企业历年变动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情况后,可询问出租场地方的基层负责人,如负责收取租金的财务部门相关人员。由于基层负责人常年与目标企业打交道,负责收取租金、处理与目标企业的纠纷等,目标企业是否延付、拒付租金,是否经营良好,这些基层负责人员均有详细的第一手资料,极富参考价值。而且,从一些负责追讨租金和提供售后服务的人员处还可查获企业现在的办公场所和法定代表人住址。

有的目标单位连续搬迁办公场所,这属于典型的空壳公司逃债行为,目的在于竭力避免被债权人追及。对这种企业,要考虑同时采取多种渠道探寻,例如通过互联网、查号台、行业协会、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载明住址,以及其他线索延伸搜寻。搜寻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保持细心和适当的想象力。如属于建筑行业的企业,就考虑行业特点通过环保、建设规划等部门搜寻施工现场,并进而找到企业当前住址。对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股东或曾任高管人员的延伸调查、谈话询问,只要有适当的方法与手段,也常可获取有用信息。

2、企业真实可变现资产情况的调查及核验

企业资信调查中的核心部分是企业真实可变现资产情况的调查及核验,真实可变现资产的价值及变现速度决定了企业偿债能力的大小。企业真实可变现资产情况包括土地、房产的产权人名称、性质和有无抵押、查封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况,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涉诉,以及机器设备情况、车辆情况、持有股权、债券或其他金融凭证、票据或其他金融证券资产、其他可变现资产或权利等。调查过程中要注意登记部门的登记情况可能并不是最终的准确情况,某些相关部门的管理不善,可能导致资料失真。比如,土地、房屋的抵押、查封状况,有可能漏登记,或出现产权单位名称笔误、漏字。在查询时要坚持宽范围原则:查询产权单位名称时尽可能以核心词汇宽范围查询,对同一企业下的所有土地、房产均作权属、抵押两种查询,对企业有其他名称或改制前后、更名前后的不同名称也要一一查询,防止企业实际资产未纳入报告范围,尽量避免遗漏。同时,在出具调查报告时要谨慎用词。

对土地、房产还要进行现场查勘。切实掌握企业土地、房产现状,清晰区分可变现资产范围。如企业拥有产权的土地已经建为家属楼,则将所占土地变现已不具可行性。多做现场查勘询问,还有助于提高土地房产变现的处理效率。对机器设备、车辆的调查要特别注重保持及时控制的可能性。如担保方将机器设备抵押,或法院将机器设备扣押,但作为权益对价方仍无法消除对方擅自处理机器设备的可能。抵押的机器设备无法切实掌握在权利方手中,也就给了抵押方随时将机器设备单方处理的机会。所以,调查时要着重考察机器设备及其附属物的实际可控性。对车辆的调查则要重点审查在车管部门的备案情况及车辆已度过的折旧年限。对调查目标单位持有股权、债券、金融凭证、票据、其他可变现资产或权利的调查工作也要坚持审查其实际可控情况,如不能予以实际有效控制,则应如实写入调查报告,并进一步提出控制建议。

3、企业资信自荐报告的核验

企业为获得贷款、融资、合作机会或信用评级,常会出具或聘请第三方出具企业资信自荐报告。一般情况下,完整的企业资信自荐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发展历史、企业上下属体系、管理架构、人力资源状况、商业渠道、主要合作伙伴、过去三年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及最新季报、未来三年发展规划或纲要、所处产业介绍、区域市场情况介绍、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经营业绩、所获荣誉、资金需求及理由、资金投入方向及其梯层进度、收入测算、高管简历、是否有改制情况或历史遗留问题等。在对企业资的调查中,要重点核验融资目的、资金投向、预期利润与行业或产品平均收益率比较、现金流能力、贷款数额和结构、有无逾期、抵押情况、担保情况、涉诉情况、历年利润分配等,并通过谈话加以核实。

4、其他资信调查工作

在企业资信调查工作中,除以上几方面之外,还可通过一些侧面调查进行配合,以便于全面反映目标单位的完整资信情况。比如,考察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健全、有效,进行上下游企业或上下游产品链调查,进行主要市场竞争对手调查,进行合同履约情况、有否特殊背景、相关政府主管人员调查。此外,还应调查目标企业是否拖欠员工五险一金及缴纳比例,有无职工集资,有无大股东恶意控制或账务混乱情况等。考察时要注意甄别信息,避免受假象干扰。

5、资信调查及评估报告的价值

1)、通过注册资料、相关公司、历史背景、经营状况等信息的调查,可以了解企业的合法性、公司规模和贸易方式;

2)、通过经营状况、财务及银行资料、以及支付记录等信息的调查,可以了解企业的支付款功能力和信用习惯;

3)、通过对被调查对象的诉讼、抵押及破产等公共信息的调查,可以了解企业的安全性。

企业资信调查是一项繁复、细致的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精力,需要有探索精神。调查涉及的方面较多,内容复杂,具体情况多种多样,时常会出现意料之外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既要做到细致详实、资产线索确凿可信,又要注意不迷信表面数据,而善于通过表面线索敏锐察觉并进而摸索、发掘出调查对象的真实资产状况,透彻分析企业资信水平。

在对目标单位进行资信调查时,往往时间极为有限,而且要对调查工作及出具的调查报告承担法律责任,这使企业资信调查工作成为一项极富挑战性的工作。

第五篇:客户资信管理

客户资信管理

客户资信管理包括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信用政策三方面内容。

客户信用档案包括:

1)客户基础资料:即有关客户最基本的原始资料

2)业务状况:包括客户的销售实绩、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与竞争者的关系及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情况

3)交易现状: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现状、问题、客户公司战略和未来展望,以及客户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应收账款收现保证率=当期必要现金支付总额-当期其他稳定可靠的现金流入总额÷当期应收账款总计金额

客户选择与应收账款管理

应收款管理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解决信用管理与销售拓展之间的矛盾,企业如何可以在风险与发展当中求得一个平衡。这个永远的问题永远不会有标准的答案。不同的企业在不同的阶段在不同的战略引导下都会有不同的选择和倾向。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无论我们的决策如何,我们需要在下注之前,有完整的信息与详尽的分析做为支持。本文的作者认为企业需要实现一种经营转变:从以市场份额为中心转向以价值创造为中心。我想也倒也并非是所有企业都要这种转变,我们要在风险与发展间求得一个认可的平衡点。

一、客户并非都是上帝

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这样的声音:客户至上,客户就是上帝!这样的话语已经成为企业乃至讲台上彬彬有礼、学识渊博的教授们的口头禅,但细加分析的结论也许会令人大失所望。

撇开应收账款所引起的坏账损失不谈,仅就企业的目标而言,客户就是上帝的说法也是值得怀疑的。假若价值最大化是现代企业的理性追求,那么现实地 看,并非所有的客户都能给企业带来价值。因为今天的市场格局已是买方市场,客户力量的增强导致产品价格整体下降,很多产品乃至整个行业的利润水平下降、盈 利空间缩小。在这样的市场结构中,并非所有的定单都具有经济性,即产生了无利润区,并且经济地图上无利润区的板块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如同《发现利润区》 一书的作者们所指出的,无利润区是企业的“黑洞”。自然界的黑洞使光线被吸入不再复出,而经济黑洞则使资金投入后不会产生利润。尽管企业界对市场份额的追 求异常急切,认为获得市场份额后利润会随之而来,但这种热切追求却可能是导致经济中无利润区扩大的最大根源。

无利润区的客户不能给企业创造价值,而在利润区的客户也并非都是企业的价值创造者,这是《发现利润区》一书的作者们所忽视的。理论上,企业的价 值并非是用利润而是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来计量的,而现实中,收益性与流动性、利润与现金流并非总是同步发生的。有两种情况导致利润区的客户不能成 为创造价值的客户:

其一,收益性与流动性的时间性差异。在现有的会计核算模式下,利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以权责关系的实际发生而非现金的实际流动为基准确定入 账时间。而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中,收益性与流动性的背离又作为常态存在。我国上市公司2006年数据显示,应收账款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平均在20% 以上,有的行业(如广播传媒行业)高达40%以上,有的公司收入和利润增长了,而现金流量却未同步增长。以河北威远生化股份为例,该公司2005年和 2006年报显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增长36.14%和23.36%,而应收账款余额分别增长64.93%和102.94%。2007年半年报又披露,主 营业务收入与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28.44%和31.93%,而应收账款增长63.07%。截至2007年6月30日,威远生化的应收账款已较2005年 年初时增加了约447%,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也从2005年的不足18%增至68%。

其二,收益性与流动性的永久性差异。应收账款并非都能回笼,坏账损失的大量存在将导致会计上的营业收入与收到的现金在绝对数量上不一致,这种差 别并非存在于某个或某些会计期间,而是存在于企业整个持续经营期间。现实地看,坏账损失的情况是相当严重的。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把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视为 坏账,按此标准,2006年我国上市公司将有1/3的应收账款形成坏账。不少公司因为坏账的发生而导致巨额亏损。比如四川长虹,截至2004年12月25 日,美国经销商APEX拖欠该公司账款4.675亿美元,根据对APEX公司现有资产的估算,长虹实际损失完全可能超过3.1亿美元,据此,公司当年不得 不计提坏账准备3.1亿美元,致使账面亏损37亿元。同,中科健年报中披露亏损15亿元,该公司当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27亿元,实现主营业务利 润2 873万元,而各项准备金计提却合计高达12.04亿元,其中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在内的坏账准备为7.53亿元,占亏损数字的一半以上。类似的案例还有 很多。

因此,即使从价格方面看是处在利润区的客户,但从现金流转方面看却有可能不是企业价值的创造者,其中的奥秘就是应收账款和坏账损失。所以强化应收账款管理甚至比强化营销管理意义更大。

二、争取市场份额还是谋求价值增长

并非所有的客户都是上帝,这个结论或看法在我国更有现实意义。这并非因为我国的商品市场结构已经快速地实现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型,而是因为 我国社会结构中存在着比西方国家严重得多的信用缺失。根据中国市场学会2001年的统计,我国企业应收账款的平均坏账率约为5%~10%,美国仅为 0.25%~0.5%,相差10~20倍;平均拖延期,美国企业为7天,中国企业为90天。又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的资料统计,我国每年信用损失5 855亿元,相当于财政收入的36.8%,其中逃废债达1 800亿元。

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中,企业经营者们的经营态度、管理意示和目标追求应该是非常明确的—通过扩大市场份额和有效的信用管理,扩大价值创造区域并实 现企业价值的持续、快速增长,然而反观实现,我们经常听到或感受到的却是别一种声音和氛围—市场第一。即使是在那些市场份额位居榜首的企业,市场份额及快 速扩张也是其最高的目标追求。

这种追求源于一种错误的常规观念,即认为获得市场份额后利润将随之而来,市场份额越高利润就越多。在短缺经济或卖方市场环境中,这样的观念无疑是正确的,但在过剩经济环境中,高强度的市场竞争和客户讨价还价能力的提升使客户在企业价值创造中的作用发生了变化和分化,出现了“有市无利”或“有市无值”的客户 群体,削弱或切断了市场份额与利润或价值创造之间的正相关性。在这样的形势下,传统的常规观念就有调整、修正或创新的必要。如同《发现利润区》一书的作者 们所指出的,创新者的观念应该是:客户看重什么?在何处可以获利?如何在该处获得市场份额?所以,创新观念应先考虑是否能够获利或创造价值再考虑争取市 场,是以客户和利润为中心、与常规观念不同的思维方式和经营模式。而且,在买方市场环境中,对市场份额的过分关注和对市场扩张的热切追求会使企业陷入恶性 价值创造陷阱,是一种危险的经营战略或策略。首先,市场份额可能会侵蚀利润,损害价值创造,因而市场扩张和增长越快,价值流失的数量就越大;其次,市场宽 度越大,管理控制的难度也越大,并且超越自身承受能力或脱离现实的高速增长也面临着对管理的挑战;再次,为了抓住老客户群和拓展新客户群,企业往往需要降 低价格,并把经营范围扩大到自己不具有优势的领域;最后,为了争取更多的客户和市场份额,企业往往会选择和设计迎合客户的信用政策,放宽对客户的信用额 度、信用期限和信用条件,从而更易于形成应收账款和坏账,损害企业价值,最终有可能导致企业失败。

因此,从价值创造和应收账款管理的角度来说,企业需要实现一种经营转变:从以市场份额为中心转向以价值创造为中心。这一转变的实现需要企业确立 以客户选择为起点、以价值创造为中心、以应收账款管理为依托的经营模式(如表1所示),还需要企业经营者改变目前重经营轻财务、重利润轻现金流的经营作风 与思路。

很显然,创新的经营模式是适应买方市场结构和低信誉社会需要的。在这种经营模式中,应收账款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或要素。

三、企业周期、信用政策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设计

尽管应收账款管理对企业价值创造是必需的,在有些企业甚至是最重要的,但现实的状况却总是不尽如人意。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对市场的信用 政策和制度缺乏研究、选择与设计。很多企业尤其是新兴企业的信用管理或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是这样设计的:从网上下载或借助其他途径搜集另一家企业的信用管理 或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实际上,信用管理或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设计是从信用战略及政策的选择开始的,所谓的信用管理制度,实 际上就是信用战略及政策的具体化。在这里,信用战略及政策是指一家企业根据经营战略所选择的信用风险策略和措施,并非教科书上所讲的信用条件。

在管理学上,经营战略是随产品和企业周期阶段的变化而变化的。在不同周期阶段上,经营战略的选择是有差别的,相适应或匹配的信用战略及政策也应 该是不一样的。处在成长阶段的企业,经营通常是以销售或市场为导向的,高风险的信用战略和宽松的信用政策是其争取客户所必需的;而到成熟和老化阶段,企业 的目标追求相应地转向利润导向,销售业务的管理从注重销售转向账款回收和控制信用及风险,这时就需要选择低风险的信用战略及更稳健的、从紧的信用政策(如 表2所示)。

信用政策的差别需要具体落实和体现在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中,换句话说,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实际上就是企业根据不同周期阶段上经营战略所选择的信用政策的具体化。按照这个观点,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设计应以信用政策的选择为前提。

表2 企业周期与信用政策选择

四、流程再造与应收账款管理

说到应收账款管理,人们自然会想到流行的全程信用管理模式。从表3可以看出,该模式强调了管理的全过程性,这是应该给予肯定的。问题是,全程信用管理模式的有效实施需要以相关的流程再造为前提。所谓流程再造是指对企业内部业务及管理流程的重新构造和再设计,通常采用消除、简化、整合、细化、信息化等方法。从信用管理的角度来说,需要再造的流程至少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表3 全程信用管理模式

1、组织改造。实务工作中,信用及应收账款业务涉及销售、财务、物流、售后等多个部门和岗位,如何有效地分工和协调是组织安排的关键。至少有三个问题需要 解决:一是销售与财务的职责如何界定。从内部牵制角度来看,销货与收款作为两种不相容职务应分属于两个部门(营销部门和财务部门)来管理,实际上这也是西 方国家的普遍做法。问题是,若考虑我国低信任度和关系本位的文化传统,实践中多数企业选择销售“一揽子承包”的做法,也就是由销售部门一揽子承包销售额、销售费用和货款回笼等指标,似乎更具文化适应性。但销售一揽子承包将收款权利及责任归属于销售部门毕竟是有缺陷的,需要设计必要的补救措施,这就是财务上 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往来对账制度必须建立与有效应用起来。二是是否有必要单独设置信用管理部门。尽管许多学者倡导企业应设置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并且在理论 上这种建议也不无道理,但从关系本位的文化背景看,设置独立的信用部门与销售和财务分而治之的运作机制效果并无差异。因此,笔者还是坚持将收款责任归属于 销售部门的中国传统。三是合同管理的职责归属。实务中,合同通常是按照类别分属于不同部门分散管理的,比如采购合同归属采购部门,销售合同归属销售部门,借款合同归属财务部门,劳动合同归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等。合同的分散管理带来了管理标准和流程的不一致,导致印章管理上的困难并增大了合同管理风险,因此设置综合性的、全口径的合同管理功能是必要的。问题是,合同管理的职能应归属于哪个部门,尽管企业通常将该功能安排在办公室或综合性企业管理部门,但 笔者认为应将其配置在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对各类合同的资金流动进行统一、集中管理。事实上,不管是否配置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都需要掌控企业的全部合 同。

2、业务流程优化。与信用有关的销售和收款业务是企业的关键性业务之一,且流程最为重要和复杂。如客户开发与信息搜集业务流程、客户信用评级业 务流程、订单处理与内部授信业务流程、销售风险控制业务流程、货款回收业务流程等,其中卖方(企业)信用控制能力的提高和买方(客户)信用风险的降低是使 各项业务流程得以改进的关键。这些流程的改进和完善,将有利于企业提升其在价值链中的增值水平。

3、信息化。组织和流程的有效运行,需要完备的信息化系统的支撑。信息化既是单个企业各有关部门有效沟通和协调信用及应收账款管理的技术基础,同时也是集团化公司内部实现集中型信用及应收账款管理的关键手段。在信息化问题上,即使我们着眼于信用及应收账款管理,也必须将其与其他业务管理有机整 合。也就是说,必须在企业乃至集团内部构筑一体化、网络化的信息系统。

企业如何作交易客户的资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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