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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海高校名单和志愿填报录取政策汇总公布范文合集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13-532403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19 08:20: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0上海高校名单和志愿填报录取政策汇总公布

上海高考结束后的任务就是志愿填报,有的上海同学还在为选学校的问题而头疼,小编整理了上海比较好的大学名单,复旦大学赢得上海市最好大学排名第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0上海高校名单和志愿填报录取政策汇总公布,希望你喜欢。

上海市(63所)673复旦大学4131010246教育部上海市本科

674同济大学4131010247教育部上海市本科

675上海交通大学4131010248教育部上海市本科

676华东理工大学4131010251教育部上海市本科

677上海理工大学4131010252上海市上海市本科

678上海海事大学4131010254上海市上海市本科

679东华大学4131010255教育部上海市本科

680上海电力大学4131010256上海市上海市本科

681上海应用技术大学4131010259上海市上海市本科

682上海健康医学院4131010262上海市上海市本科

683上海海洋大学4131010264上海市上海市本科

684上海中医药大学4131010268上海市上海市本科

685华东师范大学4131010269教育部上海市本科

686上海师范大学4131010270上海市上海市本科

687上海外国语大学4131010271教育部上海市本科

688上海财经大学4131010272教育部上海市本科

689上海对外经贸大学4131010273上海市上海市本科

690上海海关学院4131010274海关总署上海市本科

691华东政法大学4131010276上海市上海市本科

692上海体育学院4131010277上海市上海市本科

693上海音乐学院4131010278上海市上海市本科

694上海戏剧学院4131010279上海市上海市本科

695上海大学4131010280上海市上海市本科

696上海公安学院4131010283上海市上海市本科

697上海工程技术大学4131010856上海市上海市本科

698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4131011047上海市上海市本科

699上海电机学院4131011458上海市上海市本科

700上海杉达学院4131011833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本科民办701上海政法学院4131011835上海市上海市本科

702上海第二工业大学4131012044上海市上海市本科

703上海商学院4131012050上海市上海市本科

704上海立达学院4131012587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本科民办705上海建桥学院4131012799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本科民办706上海兴伟学院4131012914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本科民办707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4131012915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本科民办708上海视觉艺术学院4131013632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本科民办709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4131013636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本科民办710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4131013893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本科民办711上海科技大学4131014423上海市中国科学院上海市本科

712上海纽约大学4131016404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本科中外合作办学713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4131010275上海市上海市专科

714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4131010851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专科民办715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4131010852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专科民办716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4131011733上海市上海市专科

717上海行健职业学院4131012493上海市上海市专科

718上海城建职业学院4131012495上海市上海市专科

719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4131012497上海市上海市专科

720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4131012498上海市上海市专科

721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4131012499上海市上海市专科

722上海震旦职业学院4131012583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专科民办723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4131012584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专科民办724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4131012585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专科民办725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4131012586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专科民办726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4131012588上海市上海市专科

727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4131012798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专科民办728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4131012800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专科民办729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4131012801上海市上海市专科

730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4131012912上海市上海市专科

731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4131012913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专科民办732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4131013747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专科民办733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4131013907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专科民办734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4131014023上海市上海市专科

735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4131014394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上海市专科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的通知(教学厅〔2018〕1号)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公平,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阶段。

一、本科阶段

本科阶段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作为本科录取时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如有政策性加分,则计入高考成绩。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本科阶段以院校专业组方式开展招生。院校专业组由高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科目要求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高校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

(一)招生计划编制

高校按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在沪本科计划。高校在沪公布计划总额须具体编制到各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的计划原则上须具体编制到组内各专业。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编制计划因报考生源不同,相互之间不能调剂使用。

(二)招生批次设置

本科招生批次按录取顺序分为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与本科提前批次同时开展招生)、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分甲、乙两个批次,各设顺序段和平行段。本科普通批次投档前完成特殊类型招生。

按照教育部要求,2020年起开展强基计划招生,具体情况以教育部后续布置为准。

(三)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单位

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

2.志愿填报数量与志愿性质

(1)综合评价批次设置4个平行志愿;

(2)零志愿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

(3)本科提前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

(4)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各设置1个顺序志愿和10个平行志愿;

(5)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

(6)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设置4个平行志愿;

(7)本科普通批次设置24个平行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填满各批次所有可填志愿,也可以只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3.志愿填报时间

所有本科志愿均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公布后填报。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4.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结合兴趣、爱好,合理选择各批次具备填报资格的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规定,须对照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填报志愿。

考生的选考科目与拟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相符时,才具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资格。当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为“或”的关系时,考生选考科目中只要有1门与其相符,即具填报资格;当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为“和”的关系时,考生选考科目须包含其要求的全部科目,方具填报资格。对于不限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填报时无科目限制。

5.各批次志愿填报要求

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在初报名的公示合格名单中,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市统一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填报本科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须比对拟报高校要求,符合资格者方可填报。

填报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一般须高考成绩达到艺体类本科文化控制线(艺术类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65%,体育类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70%);专业成绩须统考或校考合格。高校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和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

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志愿的考生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具有本市农村户籍。

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考生须符合拟报高校给予的特殊类型招生优惠资格,且公示无异议。

填报本科普通批次志愿的考生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拟报高校其他要求。

6.征求志愿

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设征求志愿,其他批次不设征求志愿。

本科艺体类甲批次的征求志愿含在本科艺体类乙批次中,在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录取完毕后填报,未被甲批次录取的艺体类合格考生具有填报资格。

本科普通批次录取完毕后开展两次征求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一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第二次征求志愿实行降分录取政策,是否同意降分由高校自主决定,高考成绩满足本科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二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

7.专业志愿设置

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4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四)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方式

根据各批次志愿性质,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平行段、特殊类型招生和本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顺序段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方式投档。

2.投档比例

综合评价批次按1:1.5比例投档。

本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本科艺体类批次顺序段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平行段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产生的投档成绩先进行模拟投档,再根据确定的院校专业组计划数,按1:1比例正式投档。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按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各占50%折算产生投档成绩;表演类、体育类、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按高考成绩占30%、专业统考成绩占70%折算产生投档成绩[详见《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19〕31号)]。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1:1.2比例投档。

特殊类型招生不设投档比例,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后,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

零志愿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先进行模拟投档,再根据确定的院校专业组计划数,按1:1比例正式投档。

3.投档流程

按照各批次设置先后顺序,完成上一批次全部录取工作后,启动下一批次投档。

4.投档位序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5.同分处理

(1)本科普通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2)本科艺体类批次平行段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7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五)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

高校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办法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专业调剂录取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高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高校作退档处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二、高职(专科)阶段

高职(专科)阶段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高职(专科)录取的基本依据是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如有政策性加分,则计入总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在各校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一)招生批次设置

高职(专科)阶段设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艺体类批次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执行加分投档政策。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数量与志愿性质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设置2个顺序志愿;高职(专科)艺体类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高职(专科)普通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时间

高职(专科)各批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本科阶段录取结束后。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3.志愿填报要求

除被本科阶段录取的考生外,其余符合高职(专科)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志愿与高职(专科)艺体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填报高职(专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一般须高考成绩达到艺体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线[艺术类和体育类均为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70%];专业成绩须统考或校考合格。高校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4.征求志愿

高职(专科)阶段各批次均设一次征求志愿,统一设置在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录取完毕后进行。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征求志愿实行降分录取政策,是否同意降分由高校自主决定。高职(专科)艺体类批次征求志愿不实行降分录取政策。

5.专业志愿设置

每个院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三)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方式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高职(专科)艺体类批次、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

2.投档比例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高职(专科)艺体类批次中,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产生的投档成绩先进行模拟投档,再根据确定的院校计划数,按1:1比例正式投档。

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先进行模拟投档,再根据确定的院校计划数,按1:1比例正式投档。

3.投档流程

按照各批次设置先后顺序,完成上一批次全部录取工作后,启动下一批次投档。

4.投档位序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5.同分处理

(1)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2)高职(专科)艺体类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四)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

高校接收投档后,按照本校招生章程进行专业录取。

2.专业调剂录取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高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高校作退档处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本实施办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2020上海高校名单和志愿填报录取政策汇总公布

第二篇:2020最新辽宁省高校名单和填报志愿录取政策汇总公布

小伙伴们报考结束了吗,选好自己心仪的大学了吗,大学名单是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最为关心的问题,大家都希望自己选一个好大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0最新辽宁省高校名单和填报志愿录取政策汇总公布,希望你喜欢。

辽宁省(116所)413辽宁大学4121010140辽宁省沈阳市本科414大连理工大学4121010141教育部大连市本科415沈阳工业大学4121010142辽宁省沈阳市本科416沈阳航空航天大学4121010143辽宁省沈阳市本科417沈阳理工大学4121010144辽宁省沈阳市本科418东北大学4121010145教育部沈阳市本科419辽宁科技大学4121010146辽宁省鞍山市本科420辽宁工程技术大学4121010147辽宁省阜新市本科42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4121010148辽宁省抚顺市本科422沈阳化工大学4121010149辽宁省沈阳市本科423大连交通大学4121010150辽宁省大连市本科424大连海事大学4121010151交通运输部大连市本科425大连工业大学4121010152辽宁省大连市本科426沈阳建筑大学4121010153辽宁省沈阳市本科427辽宁工业大学4121010154辽宁省锦州市本科428沈阳农业大学4121010157辽宁省沈阳市本科429大连海洋大学4121010158辽宁省大连市本科430中国医科大学4121010159辽宁省沈阳市本科431锦州医科大学4121010160辽宁省锦州市本科432大连医科大学4121010161辽宁省大连市本科433辽宁中医药大学4121010162辽宁省沈阳市本科434沈阳药科大学4121010163辽宁省沈阳市本科435沈阳医学院4121010164辽宁省沈阳市本科436辽宁师范大学4121010165辽宁省大连市本科437沈阳师范大学4121010166辽宁省沈阳市本科438渤海大学4121010167辽宁省锦州市本科439鞍山师范学院4121010169辽宁省鞍山市本科440大连外国语大学4121010172辽宁省大连市本科441东北财经大学4121010173辽宁省大连市本科44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4121010175公安部沈阳市本科443沈阳体育学院4121010176辽宁省沈阳市本科444沈阳音乐学院4121010177辽宁省沈阳市本科445鲁迅美术学院4121010178辽宁省沈阳市本科446辽宁对外经贸学院4121010841辽宁省教育厅大连市本科民办447沈阳大学4121011035辽宁省沈阳市本科448大连大学4121011258辽宁省大连市本科449辽宁科技学院4121011430辽宁省本溪市本科450辽宁警察学院4121011432辽宁省大连市本科451沈阳工程学院4121011632辽宁省沈阳市本科452辽东学院4121011779辽宁省丹东市本科453大连民族大学4121012026国家民委大连市本科454辽宁理工职业大学4121012595辽宁省教育厅锦州市本科民办455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4121013198辽宁省教育厅大连市本科民办456沈阳工业大学工程学院4121013199辽宁省教育厅辽阳市本科民办457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4121013200辽宁省教育厅沈阳市本科民办458沈阳工学院4121013201辽宁省教育厅抚顺市本科民办459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4121013203辽宁省教育厅大连市本科民办460大连科技学院4121013207辽宁省教育厅大连市本科民办461沈阳城市建设学院4121013208辽宁省教育厅沈阳市本科民办462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4121013211辽宁省教育厅沈阳市本科民办463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4121013212辽宁省教育厅大连市本科民办464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4121013213辽宁省教育厅锦州市本科民办465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4121013215辽宁省教育厅沈阳市本科民办466辽宁理工学院4121013217辽宁省教育厅锦州市本科民办467大连财经学院4121013218辽宁省教育厅大连市本科民办468沈阳城市学院4121013220辽宁省教育厅沈阳市本科民办469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能源学院4121013583辽宁省教育厅抚顺市本科民办470大连艺术学院4121013599辽宁省教育厅大连市本科民办471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4121013609辽宁省教育厅沈阳市本科民办472辽宁何氏医学院4121013610辽宁省教育厅沈阳市本科民办473沈阳科技学院4121013621辽宁省教育厅沈阳市本科民办474大连东软信息学院4121013631辽宁省教育厅大连市本科民办475辽宁财贸学院4121013900辽宁省教育厅葫芦岛市本科民办476辽宁传媒学院4121013957辽宁省教育厅沈阳市本科民办477营口理工学院4121014435辽宁省营口市本科478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21010171辽宁省朝阳市专科479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21010179辽宁省抚顺市专科480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21010180辽宁省锦州市专科481营口职业技术学院4121010181辽宁省营口市专科482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21010182辽宁省铁岭市专科483大连职业技术学院4121010845辽宁省大连市专科484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4121010957辽宁省营口市专科485抚顺职业技术学院4121011037辽宁省抚顺市专科486辽阳职业技术学院4121011249辽宁省辽阳市专科487阜新高等专科学校4121011250辽宁省阜新市专科488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4121011500辽宁省沈阳市专科489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4121011735辽宁省大连市专科490盘锦职业技术学院4121012063辽宁省盘锦市专科491沈阳航空职业技术学院4121012590辽宁省沈阳市专科492辽宁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4121012591辽宁省沈阳市专科493辽宁职业学院4121012592辽宁省铁岭市专科494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4121012593辽宁省沈阳市专科495沈阳职业技术学院4121012594辽宁省沈阳市专科496大连商务职业学院4121012730辽宁省教育厅大连市专科民办497辽宁金融职业学院4121012895辽宁省沈阳市专科498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4121012896辽宁省沈阳市专科499辽宁广告职业学院4121012897辽宁省教育厅沈阳市专科民办500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4121012898辽宁省丹东市专科501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4121012899辽宁省沈阳市专科502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4121012900辽宁省锦州市专科503渤海船舶职业学院4121012931辽宁省葫芦岛市专科504大连软件职业学院4121013958辽宁省教育厅大连市专科民办505大连翻译职业学院4121013959辽宁省教育厅大连市专科民办506辽宁商贸职业学院4121013960辽宁省沈阳市专科507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4121013961辽宁省教育厅大连市专科民办508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4121014076辽宁省沈阳市专科509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4121014077辽宁省盘锦市专科510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4121014106辽宁省丹东市专科511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4121014188辽宁省锦州市专科512辽宁建筑职业学院4121014189辽宁省辽阳市专科513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4121014209辽宁省教育厅大连市专科民办514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4121014227辽宁省教育厅大连市专科民办515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4121014228辽宁省教育厅大连市专科民办516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4121014240辽宁省沈阳市专科517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4121014286辽宁省本溪市专科518辽宁工程职业学院4121014287辽宁省铁岭市专科519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4121014288辽宁省沈阳市专科520辽宁医药职业学院4121014289辽宁省沈阳市专科521铁岭卫生职业学院4121014290辽宁省铁岭市专科522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4121014385辽宁省教育厅沈阳市专科民办523辽宁政法职业学院4121014398辽宁省沈阳市专科524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21014464辽宁省沈阳市专科525辽宁轻工职业学院4121014473辽宁省大连市专科526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21014526辽宁省沈阳市专科527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21014662辽宁省沈阳市专科528鞍山职业技术学院4121014700辽宁省鞍山市专科

一、填报志愿

我省高考按考试科类分文史类、理工类;按报考类别分普通类(文史、理工)、艺术类(文史、理工)、体育类(文史、理工)。

招生录取工作分科类按照批次设置顺序进行。

(一)志愿设置

1.批次设置

(1)普通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军队、公安、航海类等专业及个别经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的专业列入本(专)科提前批次招生。

高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工作开始前进行,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

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我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中,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招生规定、要求、条件等,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已经获得有关高校报考资格)、有意报考的考生,须将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填报在本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投档工作开始前进行。

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免费医学定向生承办院校(辽东学院)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安排在本科批录取。

(2)艺术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3)体育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2.院校及专业志愿设置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本科批设1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艺术本科批录取分为两个阶段,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本科院校其它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美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其它艺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各批次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体育类专业录取分为两个批次:本科批、高职(专科)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均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3.“征集志愿”设置

我省普通类(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除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录取批次(阶段),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在有关科类、批次的相应阶段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通过高考志愿网报系统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www.teniu.cc)。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规定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视为自动放弃“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设置如下:

(1)普通类:

本科提前批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批次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本科批两次“征集志愿”均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两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艺术类:

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阶段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本科批第二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征集志愿”设批次服从志愿。

(3)体育类:

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5个平行院校志愿和4个专业志愿,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

4.单设志愿栏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我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单独招生志愿)。单独招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二)志愿兼报有关限制及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理工类的院校(专业),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的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考生要根据各科类各批次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慎重选择志愿兼报。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因录取工作时间重叠,所以有些志愿不能同时兼报。主要兼报限制如下: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不能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2.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3.普通类本科批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4.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5.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和有序志愿投档两个阶段的“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三)志愿填报办法、要求

1.2020年我省高考志愿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分为预报和正式填报阶段,正式填报又包含录取前的统一填报、录取中的分批次分阶段的征集志愿填报等环节,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2.高考志愿填报有关单位(部门)工作职责

(1)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工作职责:负责向考生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宣传高考志愿填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等;负责在志愿填报结束前,检查、督促本市所有考生志愿填报及确认工作。

(2)县(市、区)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工作职责:按照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要求,向考生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宣传高考志愿填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等,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指导;负责在志愿填报过程中,为忘记登录密码的考生提供密码重置服务;负责在志愿填报截止一天前,为误操作考生“取消确认”;负责在志愿填报结束时,按照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确认未填报志愿考生名单。

(3)报名点工作职责:配合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向考生通知有关事项,向考生宣传讲解高考志愿填报有关政策、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等,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帮助、指导;负责向各县(市、区)反映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中出现的问题。

3.网上填报志愿的基本步骤

(1)考生须使用IE7、IE8、IE9、IE10、IE11浏览器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为:https://gkzy.lnzsks.com)。进入网上填报志愿页面后进行志愿填报(考生首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必须将原始密码更改为只有本人熟知并牢记的新密码)。

(2)阅读考生须知、必读及网报操作手册等材料。

(3)输入考生号、新密码、验证码,进入志愿填报系统。

(4)点按各批次右侧的“填报”按钮选择填报该批次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填入院校、专业的代号)。

(5)看到系统提示“志愿保存成功”后,方可确认填报成功。确认填报是否成功,考生可选择“总览志愿”功能进行确认。

(6)查看、修改各批次志愿信息。

(7)最终确认保存本人志愿信息(最终确认保存后将不可再修改志愿信息)。

(8)网报志愿结束后,可以下载带有加密二维码标识的最终确认的志愿信息表并保存。

4.特殊问题处理

(1)考生忘记了密码,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重置密码。办理结束后,请考生当场确认重置密码是否成功并设置新密码。各县(市、区)招考办须做好相应记录,留存备查。

(2)考生因误操作造成“最终确认保存”,申请取消确认,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取消确认”。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做好相应记录,留存备查。“取消确认”只能在志愿填报结束一天前进行。

5.各地应尽量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

6.在网报系统开通期间,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须安排人员值班,处理志愿填报有关问题(如重置密码、取消确认等),做好咨询和有关指导;设立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安排人员值守。

7.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国家和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8.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有关高校。

二、录取

1.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招考委组织实施。

2.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各校须保证通信联络的畅通。

3.省招考委根据我省招生工作的实际安排高校录取批次。

4.省招考委综合考虑我省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等情况划定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中的军队院校招生、公安院校招生,除有特殊说明外,均只招男生,且执行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5.高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调档录取规则,根据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招考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省招考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投档考生能够录取。(其中,普通类高职(专科)批,调档比例按照100%进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调档比例按照100%进行。

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在相应的分数线上或者分数要求以上,按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

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6.高校和省招考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须在预录取名单的退档理由栏内写清明确的退档原因,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省招考办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7.高校要按照我省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投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录取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招考办将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招考办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8.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高校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9.少数民族预科班只录取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适当降低分数投档录取,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低于专科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

10.民族班只录取有民族班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民族班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

1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退役的残疾军人,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2.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1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4.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6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面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15.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1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17.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8.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9.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种。

凡符合第12条、第13条、第15条(不含公安烈士子女考生)、第16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符合第14条有关情形的考生,由省招考办根据考生所填写报名信息和有关条件筛选考生提供给有关部门审核,经省地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符合第15条中的公安烈士子女考生,由公安部人事训练局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符合第17条有关情形的考生,由应急管理部有关部门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

20.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高校调整计划应在有关省份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并由省招考办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

高校对生源计划的调整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高校生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有关省招考办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高校未完成的生源计划,须在生源所在地公开征集录取。

21.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22.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

23.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录取类型包括:统招、定向、预科、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少年班等)后,报省招考办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招考办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普通高校录取考生名册须经省招考办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省招考委录取专用印章。

高校根据经省招考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24.被录取到省内普通高校的我省新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相关手续,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暂住人口实行登记管理,可不办理暂住证。学生毕业后,凭接收单位录用证明,直接将户口迁移到其工作单位所在地。被外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我省新生,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有关高校的要求执行。

25.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26.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招考办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省招考办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报送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27.我省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另行组织补录或换录。

28.由于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招考办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29.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另行公布。

2020最新辽宁省高校名单和填报志愿录取政策汇总公布

第三篇:2020山西高校名单和志愿填报录取招生政策汇总

高考临近,紧接着就是填报志愿的环节,学校的选择是同学们和广大家长朋友们非常关心的事情。小编费劲给各位学子汇总收集了山西高校名单、志愿填报、录取招生计划等一系列政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0山西高校名单和志愿填报录取招生政策汇总,希望你喜欢。

山西省(85所)274山西大学4114010108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275太原科技大学4114010109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276中北大学4114010110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277太原理工大学4114010112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278山西农业大学4114010113山西省晋中市本科

279山西医科大学4114010114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280长治医学院4114010117山西省长治市本科

281山西师范大学4114010118山西省临汾市本科

282太原师范学院4114010119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283山西大同大学4114010120山西省大同市本科

284晋中学院4114010121山西省晋中市本科

285长治学院4114010122山西省长治市本科

286运城学院4114010123山西省运城市本科

287忻州师范学院4114010124山西省忻州市本科

288山西财经大学4114010125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289山西中医药大学4114010809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290吕梁学院4114010812山西省吕梁市本科

291太原学院4114011242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292山西警察学院4114012111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29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4114012779山西省教育厅太原市本科民办294山西大学商务学院4114013533山西省教育厅太原市本科民办295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4114013534山西省教育厅太原市本科民办296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4114013535山西省教育厅晋中市本科民办297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4114013537山西省教育厅临汾市本科民办298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4114013538山西省教育厅太原市本科民办299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4114013597山西省教育厅太原市本科民办300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4114013598山西省教育厅太原市本科民办301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4114013608山西省教育厅太原市本科民办302山西工商学院4114013691山西省教育厅太原市本科民办303太原工业学院4114014101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304运城职业技术大学4114014226山西省教育厅运城市本科民办305山西传媒学院4114014434山西省太原市本科

306山西工程技术学院4114014527山西省阳泉市本科

307山西能源学院4214051189山西省晋中市本科

308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4114011630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09长治职业技术学院4114012388山西省长治市专科

310山西艺术职业学院4114012704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11晋城职业技术学院4114012774山西省晋城市专科

312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4114012775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13山西药科职业学院4114012776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14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4114012778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15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4114012780山西省大同市专科

316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4114012888山西省长治市专科

317山西戏剧职业学院4114012889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18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4114012890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19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4114012891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20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4114012892山西省运城市专科

321阳泉职业技术学院4114012893山西省阳泉市专科

322临汾职业技术学院4114013171山西省临汾市专科

323山西职业技术学院4114013528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24山西金融职业学院4114013530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25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4114013532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26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4114013541山西省教育厅临汾市专科民办327山西体育职业学院4114013692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28山西警官职业学院4114013693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29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4114013694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30潞安职业技术学院4114013695山西省长治市专科

331太原旅游职业学院4114013696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32山西旅游职业学院4114013697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33山西管理职业学院4114013698山西省临汾市专科

334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4114013745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35忻州职业技术学院4114013821山西省忻州市专科

336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4114013862山西省教育厅晋中市专科民办337晋中职业技术学院4114013913山西省晋中市专科

338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4114013914山西省教育厅晋中市专科民办339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4114013934山西省运城市专科

340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14014093山西省运城市专科

341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4114014105山西省教育厅太原市专科民办342山西经贸职业学院4114014177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43朔州职业技术学院4114014186山西省朔州市专科

344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4114014247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45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14014270山西省晋中市专科

346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14014271山西省阳泉市专科

347山西青年职业学院4114014336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48运城护理职业学院4114014397山西省运城市专科

349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14014461山西省运城市专科

350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14014462山西省朔州市专科

351吕梁职业技术学院4114014500山西省吕梁市专科

352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14014627山西省大同市专科

353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14014628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54山西工程职业学院4114014681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355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14014687山西省长治市专科

356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4114014697山西省大同市专科

357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4114014698山西省朔州市专科

358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4214050166山西省太原市专科

一、志愿

21.考生填报的院校和专业志愿是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和招生管理部门调配档案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考生的报考愿望能否实现。考生一定要了解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填报志愿办法及注意事项,详细阅读高校的招生章程,全面了解选报院校及专业的基本情况、录取规则及招生计划,严肃审慎、认真负责地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志愿一经填报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有关高校。

22.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23.招生管理部门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得申请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为理由退档。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下报名参加高考,成绩将排在同一总分的最后,同时将写实性记入考生档案,并提供给高校。

24.录取批次。我省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本科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本科第一批(分A、A1、B类)、本科第二批(分A、B、C类)、高本贯通批、专科(高职)提前批和专科(高职)批共7个批次。本科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本科第一批(A、A1、B类)、本科第二批(A、B、C类)、高本贯通批、专科(高职)批次文理科类,以及本科第二批C类的体育类、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他批次及艺术、体育类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5.志愿设置。提前艺术、体育本科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1个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提前一批本科和提前二批本科批次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1个第二院校志愿和1个第三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本科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第一、二批次分别设置8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免费医学定向生院校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1个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一批本科(A、A1、B类)批次分别设置8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一批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分公示类(面向贫困地区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非公示类(定向、民族班、民族预科班)各设置1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一批本科(A、B类)艺术本科院校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1个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A、B、C)类批次设置8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A、B、C类)艺术、体育类院校(第二批本科C类美术类、体育类除外)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1个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C类艺术(美术类)、体育类院校分别设置8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特殊类型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定向、民族班、民族预科班)各设置1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高本贯通批次设置8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高本贯通批艺术类院校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1个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提前专科(高职)批次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1个第二院校志愿和1个第三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专科(高职)批次设置9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I,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专科(高职)批次艺术、体育类院校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1个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26.志愿填报。考生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分批次、分时段进行填报的办法。本科提前批、本科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本科第一批(分A、A1、B类)、本科第二批(分A、B类)在文化课考试成绩、成绩分布统计和相关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本科第二批C类、高本贯通批、专科(高职)提前批和专科(高职)批实行填报院校志愿不设分数限制,志愿填报结束后,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办法进行。征集志愿也实行网上填报的办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公布。

27.所有批次均不设服从院校调剂志愿。对于按相关规定投档后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征集志愿后,生源仍不足时,将根据院校缺额情况报请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降分征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8.第二批本科(A、B、C类)及专科(高职)院校批次体育类院校志愿和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同时投档,体育类考生第二批本科(A、B、C类)及专科(高职)院校只能选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与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不能同时兼报。其他批次,体育类考生可分别填报体育(文、理)类院校和专业志愿,也可分别兼报文史或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提前批、第一批本科(A、B类)、第二批本科(A、B、C类)、高本贯通批及专科(高职)批次艺术类院校志愿与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同时投档,艺术类考生提前批、第一批本科(A、B类)、第二批本科(A、B、C类)、高本贯通批及专科(高职)批次只能选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与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不能同时兼报。其他批次,艺术类考生可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也可分别兼报文史、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29.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均可报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院校志愿。报考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按我省填报志愿规定要求进行填报;报考其他香港高校内地招生的考生须按学校要求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并填报志愿;报考澳门高校内地招生的考生,可直接登陆澳门高校网站进行志愿填报和确认。

30.考生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必须严格按照《山西省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公布的院校编号、院校名称、专业编号、专业名称,于规定时间在网上准确填报。考生要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的要求操作,志愿信息填报确认提交后,在本阶段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前要重新登录系统回看自己所报志愿情况,检查是否无误,若有错误需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志愿填报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登录密码是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查询成绩、查询录取结果必须使用的个人保密信息,考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严格保密,若因自身保管不慎泄漏给他人,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招生章程

31.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32.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33.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参加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的高校,要按试点省(市)要求提前确定招生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

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三、招生计划

34.为了提高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格计划执行管理,根据教育部要求,高校在本地和跨省招生来源计划将继续实行网上管理办法。来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审核、汇总、分送、调整、执行及相关管理工作均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同时,要严格实行密钥管理,确保计划编制、调整、执行工作安全、有效进行。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在我省的生源计划调整必须征得我省招考中心和主管部门的同意,并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

省招考中心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分送至我省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与有关高校核对分专业计划及其说明,确定录取批次后通过“山西省全国普通高校网上计划核对系统”反馈给高校,由高校在网上对其进行核对、补充、复核并确认上报。省招考中心核对确认后编制“山西省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院校专业计划”,通过《2020年填报志愿指南》统一向社会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未经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省招考中心不予接收和公布,也不予安排招生,严禁高校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招生来源计划一经公布,未经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变更。

35.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同一招生类型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经高校与我省协商一致,可以将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同一招生类型、同一专业的全部招生计划,在我省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并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标准。

四、录取

36.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省招生委员会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分科类、分层次综合考虑,确定各批次、各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组织有关高校分批次进行录取工作。

37.我省高校招生实行两种投档模式。

(1)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根据“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投档原则,先分科类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顺序对考生逐个进行投档;对某考生投档时,遵循该考生填报的多个平行志愿院校依次检索判断,当检索到该考生填报的某个院校有调档缺额时,即将该考生档案投放到该院校。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和科类:本科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第一批本科(A、A1、B类)(不含特殊类型招生)、第二批本科(A、B、C类)、高本贯通批、专科(高职)批的文史和理工两个科类。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是:

1)先按考生特征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特征总分是指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加分之和);

2)考生总分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

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3)上年被录取后未报到考生将排在同分数的最后,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2)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根据“志愿优先”的投档原则,先投第一志愿,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次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

38.投档程序

(1)实行平行志愿的本科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第一批本科(A、A1、B类)、第二批本科(A、B、C类)、高本贯通批及专科(高职)院校批投档,按科类分三个步骤进行:

1)模拟投档:通过模拟投档与招生院校通报生源情况商定投档比例,确定调增招生计划,核定院校自主招生投档控制分数。模拟投档比例省外高校不超过1∶1.05,省属高校不超过1∶1.1。

2)正式投档:模拟投档结束后,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一次性正式投档。

3)征集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的院校,进行志愿征集。征集的平行志愿,不进行模拟投档,按照院校缺额计划1:1的比例,直接进行一次性正式投档。

第一批本科院校特殊类型招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档。

(2)实行非平行志愿的院校投档,按照分批次、按科类分三个步骤进行。

提前军队、公安等院校批次实行① 先投第一志愿;②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次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③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征集志愿后,再进行补充投档。

艺术、体育类院校批次(除二批本科C类艺术类(美术类)、体育类)实行①先投第一志愿;②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投第二志愿;③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征集志愿后,再进行补充投档。

39.今年扩大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实施范围,第二批本科C类的体育类、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试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1)第二批本科C类的体育类专业试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划定的体育类专业第二批本科C类最低控制线,按照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平行志愿模式投档,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录取原则录取。

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是:先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专业考试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如果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再按文化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2)第二批本科C类的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试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划定的美术类专业第二批本科C类最低控制线,按照综合成绩平行志愿模式投档,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录取原则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300×100×70%+文化成绩÷750×100×30%,最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过程中小数全保留。

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是:先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如果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再按文化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为:①语文;②数学;③外语。

40.军队、公安、司法及其他提前批院校的录取。填报军队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照军队院校招生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政审;军队院校的面试、体检和政审工作,由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填报公安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照公安院校招生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公安院校的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由省公安院校招生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填报司法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照司法院校招生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司法院校的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由省司法招生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填报其他提前批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照招生院校有关规定要求参加面试。录取时,院校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

41.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本科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自行划定本校本科专业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其他提前批录取的艺术院校须达到山西省划定的艺术类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42.普通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43.香港、澳门特区高校内地招生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特区有关高等学校在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自费生的通知》(教学厅〔2011〕4号)的规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列入提前批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统一录取;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等10所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本校对考生的面试成绩提前单招录取;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澳门城市学院等6所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本校相关要求进行录取。

44.免费医学定向生。免费定向本科医学生只招收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免费医学定向生实行单独划线,单列志愿,在提前批本科录取。第一次投档录取时,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若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时,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投档后,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高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免费医学定向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45.公费师范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录取时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学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公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

46.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即面向中央确定的我省2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15个国家级贫困县以及22个省级贫困县(17个省定贫困县、5个插花贫困县)的定向招生。

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36个县)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22个县(区))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58个县(区))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国家及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高校不得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按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考核录取工作实行单报志愿、单独录取,在本科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47.免费医学定向生和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的考生资格审查。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有关高校不得录取不符合实施区域和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有关县区和中学要及时公示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学籍所在学校、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等信息)。有关高校要及时公示考生名单、考生考核成绩、合格标准、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免费医学定向生和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的考生资格由县教育局会同公安部门审核,并报市招生委员会,统一汇总后报省招考中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填报免费医学定向生和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

48.少数民族预科班、少数民族班招生一律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中录取。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该校在我省统招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少数民族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该校在我省统招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该校在我省统招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

49.普通本科院校分二批录取。第一批分A类、A1类和B类院校:A类是教育部确定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涵盖的专业、2019年在我省列入本科批次的院校;A1类是第一批A类院校中部分中外合作办学的院校;B类是多年来在我省招生生源较好的一般院校。第二批分为A类、B类和C类三类院校:A类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B类院校为本科院校分校或近几年国家教育部批准从专科升为本科的院校;C类院校为独立学院、民办院校。高校所列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录取随本校的录取批次进行。

50.体育类院校(专业)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录取时,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全部投档,高校依据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办法录取。第二批本科C类的体育类专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

第一批本科(A、B类)院校的体育类计划列入提前本科批次录取。

51.艺术类院校(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按各批次的文史类或理工类最低控制线的70%划定。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史类或理工类最低控制线的70%划定。

艺术类专业投档比例及要求:使用省级统考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专业成绩以及省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的专业,按艺术综合投档,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全部投档;使用高校校考成绩为录取依据的专业,按艺术综合投档,文化考试成绩达批次最低控制线,校考成绩合格,全部投档;高校依据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办法录取。第二批本科C类的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试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

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专业成绩的使用办法: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我省所有高校、外省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部分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除外)及专科(高职)院校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外省其他本科院校,既可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也可使用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使用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我省高校使用省联考成绩,省外院校是否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由招生院校确定。使用我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考生专业成绩必须达我省分类划定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

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的确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专业设置的有关要求执行,未经教育部批准的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

考生的校考成绩按照教育部“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下载的成绩为依据投档,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名称须与交互系统相一致。

52.外语院校(专业)或有关要求外语口试的院校(专业)录取时,以笔试成绩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口试成绩高的考生。外语听力考试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参考。

53.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的定向就业招生,采取单设志愿、单独投档,或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对有志愿的考生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等办法在批次内进行投档录取。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采取补充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考生自愿填报了有关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54.加分照顾条件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优先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考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和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均以全省统一的电子档案形式提供给高校,普通高校在招生录取时,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投档时可加1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确定。

(3)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确定。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进行加分,不作累计,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凡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经本人申报并审核后,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照顾加分。

在录取投档时,各类加分考生都占规定的投档比例,以考生的实际文化考试成绩加上照顾的分数为投档分数进行投档,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55.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和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农村贫困地区学生以及个别特殊院校或专业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6.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于5月10日前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招考中心将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6月30日后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相关高校。

57.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7月30日之前向我省招考中心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58.高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要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59.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批次(艺术类、体育类除外)的高校调阅考生档案,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达到或超过院校计划招生数的120%,一般不投放非第一志愿档案。高校要正确处理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批次的高校,省招考中心将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况。高校可根据招生计划数、生源分布情况等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招生微调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省招考中心开始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并负责向社会公布各高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录取分数线。

60.高校录取新生时,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我省将及时与之联系沟通,招生高校要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我省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其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由此造成的遗留问题完全由高校负责解决。

61.高校在录取新生时,要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在此基础上本校根据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制定的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62.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高校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63.高校对生源计划的调整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高校生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高校未完成的生源计划,须在生源计划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我省根据高校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经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核实确认后,于同批次投档前投放,并在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及分数顺序进行投档。

64.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我省招考中心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招考中心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

高校根据经我省招考中心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65.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结论或评语等)、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

高校录取结束后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下载录取新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体检信息及成绩志愿信息等)作为考生纸介质档案内容,我省不再组建考生纸介质档案。被录取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负责组建,根据录取学校要求,由考生领取档案并直接交被录取高校。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必须与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体格检查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以及各类照顾考生审核表材料对应部分的内容相一致,以上材料及考生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由县级招办保存。

66.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期间,院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下载录取新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体检信息及成绩志愿信息等)作为考生纸介质档案内容。考生其他阶段的档案根据高校要求办理。

67.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考生本人可通过省招考中心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68.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山西招生考试网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新生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高校根据经我省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规定,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69.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由我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和有关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70.录取场所设立信访接待室、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安排专门人员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纪问题,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020山西高校名单和志愿填报录取招生政策汇总

第四篇:2020年黑龙江高校名单和录取政策汇总公布

大学专业实力的强弱也是家长和各位考生非常关注的问题,一个大学好专业越多,也就代表着大学综合实力越强,小编给大家汇总了黑龙江大学名单,大家可以参考一下,高考成绩已经公布了,接下来就是填报志愿的时间了,黑龙江的考生有没有自己中意的学校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0年黑龙江高校名单和录取政策汇总公布,希望你喜欢。

黑龙江省(80所)593黑龙江大学412301021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本科

594哈尔滨工业大学4123010213工业和信息化部哈尔滨市本科

595哈尔滨理工大学412301021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本科

596哈尔滨工程大学4123010217工业和信息化部哈尔滨市本科

597黑龙江科技大学4123010219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本科

598东北石油大学4123010220黑龙江省大庆市本科

599佳木斯大学4123010222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本科

600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4123010223黑龙江省大庆市本科

601东北农业大学412301022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本科

602东北林业大学4123010225教育部哈尔滨市本科

603哈尔滨医科大学4123010226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本科

60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4123010228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本科

605牡丹江医学院4123010229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本科

606哈尔滨师范大学412301023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本科

607齐齐哈尔大学4123010232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本科

608牡丹江师范学院412301023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本科

609哈尔滨学院412301023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本科

610大庆师范学院4123010235黑龙江省大庆市本科

611绥化学院4123010236黑龙江省绥化市本科

612哈尔滨商业大学4123010240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本科

613哈尔滨体育学院412301024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本科

614哈尔滨金融学院4123010245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本科

615齐齐哈尔医学院4123011230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本科

616黑龙江工业学院4123011445黑龙江省鸡西市本科

617黑龙江东方学院4123011446黑龙江省教育厅哈尔滨市本科民办618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4123011635黑龙江省教育厅哈尔滨市本科民办619黑龙江工程学院412301180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本科

620齐齐哈尔工程学院4123012729黑龙江省教育厅齐齐哈尔市本科民办621黑龙江外国语学院4123013296黑龙江省教育厅哈尔滨市本科民办622黑龙江财经学院4123013298黑龙江省教育厅哈尔滨市本科民办623哈尔滨石油学院4123013299黑龙江省教育厅哈尔滨市本科民办624黑龙江工商学院4123013300黑龙江省教育厅哈尔滨市本科民办625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4123013301黑龙江省教育厅哈尔滨市本科民办626哈尔滨剑桥学院4123013303黑龙江省教育厅哈尔滨市本科民办627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4123013304黑龙江省教育厅哈尔滨市本科民办628哈尔滨广厦学院4123013306黑龙江省教育厅哈尔滨市本科民办629哈尔滨华德学院4123013307黑龙江省教育厅哈尔滨市本科民办630黑河学院4123013744黑龙江省黑河市本科

631哈尔滨音乐学院4123014560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本科

632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4123010238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专科

633伊春职业学院4123010872黑龙江省伊春市专科

634牡丹江大学4123011046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专科

635黑龙江职业学院4123011449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专科

636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412301205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专科

637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4123012490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专科

638大庆职业学院4123012718黑龙江省大庆市专科

639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412301272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专科

640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4123012725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专科

641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4123012726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专科

642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4123012727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专科

643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4123012728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专科

644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23012905黑龙江省鹤岗市专科

645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4123012906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专科

646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4123012907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专科

647大兴安岭职业学院4123012908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专科

648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4123012910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专科

649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412301291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专科

650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4123013302黑龙江省教育厅哈尔滨市专科民办651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4123013447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专科

652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4123013448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专科

653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4123013449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专科

654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4123013451黑龙江省教育厅哈尔滨市专科民办655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412301345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专科

656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4123013729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专科

657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4123013730黑龙江省教育厅佳木斯市专科民办658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412301373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专科

659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4123013732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专科

660七台河职业学院4123013918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专科

661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4123013935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专科

662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4123014017黑龙江省大庆市专科

663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412301405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专科

664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4123014055黑龙江省教育厅哈尔滨市专科民办665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23014095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专科

666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4123014108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专科

667佳木斯职业学院4123014178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专科

668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412301427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专科

669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4123014400黑龙江省教育厅齐齐哈尔市专科民办670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23014425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专科

671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4123014540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专科

672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4123014633黑龙江省教育厅哈尔滨市专科民办

录取

36.考生志愿的填报。

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和办法由各省级招委会根据本地区 招生工作实际作出具体规定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志愿表的设置和填报办法应有利于体现考生报考意愿,有利于录取管理,有利于高 校录取新生。

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所在地省级招委会公 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 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 和技术指导。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有关高校。

37.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级招委 会组织实施。

38.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省级招办应全面实 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省级招办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 畅通。

39.各省级招委会要根据本地区招生工作的实际,合理安排高 校录取批次。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同一招生类型的招生计划在同一省(区、市)原则上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高校中外合作办 学专业须与高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除教育部规定的情况外,严格控制提前批次录取高校和专业。高校被安排的录取批次与上一有变化的,省级招办应事先与 高校协商一致后,再向社会公布。

40.各省级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本省(区、市)安排的招生计划数 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或相应招生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41.各省级招委会和高校要结合本省(区、市)和本校的实际情 况,科学合理制定投档录取规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妥善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省级招办应向社会公布投档规则,在投 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况。高校要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 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省级招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42.高校和省级招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 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 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省级招办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 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 等行为。

43.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所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级招办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 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级招办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 态,同时应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 案。

44.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 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 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 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 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 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 生。

4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 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

47.同时符合第45条、第46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 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各省(区、市)应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依据法律法规,充分 考虑近年来基础教育发展情况,精准确定加分资格条件,合理降低加分分值。根据各地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有关省(区、市)地方性加分政策仅适用于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且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同时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包括第45 条、第46条规定的分值)累加。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凡符合第45条、第46条有关情形和有关省(区、市)自行增加 的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 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 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48.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 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 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 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 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 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 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 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 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9.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应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级招办补 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 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可采 取单设志愿、单独投档,或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对有志愿的考生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等办法在批次内进行投档录取。高 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采取补充征集志愿方式 完成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50.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 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高校调整计划应在 有关省份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并由省级招办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高校负 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 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省级招办不得为争取调整计划数随意 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

高校招生来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有关省级 招办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高校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须在生源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51.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52.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 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并增补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计划。省级招办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 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级招办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校同批次录 取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经有关省级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 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53.各省(区、市)录取工作应于7月上旬开始,8月底之前结 束。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月 底之前结束。

54.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 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55.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级招办或高校指定 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 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 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省级招办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 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0期后20日之内报送有关生 源所在省级招办。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56.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于4月10日前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于4月20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按程序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及时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 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57.各省级招办对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 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行组织补录或换录;对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高职(专科)生源计划的省(区、市)内有关高校,经学校申 请、省级招委会同意,有关省级招办可在本省(区、市)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组织进行高职(专科)层次的补录,并及时将补录考生的录取名册寄送有关高校。少数确需跨省补录的高职(专科)层次高校,须向其主管部门和生源所 在地省级招办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通过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实 施补录。

58.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 题,有关省级招办和高校应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2020年黑龙江高校名单和录取政策汇总公布

第五篇:2020内蒙古高校名单和志愿填报信息汇总公布

内蒙古高校排名是评估高等教育投入、过程与产出质量的方式之一。内蒙古高校排名可以提供比较的信息并增进对高等教育的了解,但不能是唯一一种用来评价高等教育应是什么与应做什么的方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0内蒙古高校名单和志愿填报信息汇总公布,希望你喜欢。

内蒙古自治区(54所)359内蒙古大学4115010126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本科

360内蒙古科技大学4115010127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本科

361内蒙古工业大学4115010128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本科

362内蒙古农业大学4115010129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本科

363内蒙古医科大学411501013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本科

364内蒙古师范大学4115010135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本科

365内蒙古民族大学4115010136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本科

366赤峰学院4115010138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本科

367内蒙古财经大学4115010139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本科

368呼伦贝尔学院4115010819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本科

369集宁师范学院4115011427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本科

370河套学院4115011631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本科

371呼和浩特民族学院4115011709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本科

372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4115014199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呼和浩特市本科民办373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4115014205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呼和浩特市本科民办374内蒙古艺术学院4115014531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本科

375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4115014532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本科

376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4115010871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专科

377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4115011429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呼和浩特市专科民办378包头职业技术学院4115012057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专科

379兴安职业技术学院4115012443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专科

380呼和浩特职业学院4115012670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专科

381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4115012671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专科

382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411501267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专科

383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411501267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专科

384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4115012675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专科

385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4115012676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专科

386锡林郭勒职业学院4115012677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专科

387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4115012797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专科

388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411501289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专科

389乌兰察布职业学院4115013699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专科

390通辽职业学院4115013740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专科

391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4115013741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专科

392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4115013824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专科

393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4115013864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专科

394乌海职业技术学院4115013915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专科

395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4115014048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呼和浩特市专科民办396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4115014049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呼和浩特市专科民办397赤峰职业技术学院4115014050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赤峰市专科民办398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411501405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呼和浩特市专科民办399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4115014187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专科

400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4115014219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专科

401鄂尔多斯职业学院4115014248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科

402内蒙古工业职业学院4115014282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呼和浩特市专科民办403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411501428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专科

404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4115014285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专科

405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4115014337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呼和浩特市专科民办406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4115014338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专科

407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4115014339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专科

408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4115014387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巴彦淖尔市专科民办409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1501446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科

410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4115014501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科

411扎兰屯职业学院4115014539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专科

412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4115014699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专科

考生志愿是考生本人升学意愿的真实表达,是投档及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一定要由考生本人填报,考生须对其所填报的志愿内容和填报操作负全责。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继续采用以“动态排名、精确定位”为主的网上填报志愿模式。不同于其他省份,内蒙古的考生每次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和若干专业志愿。

为了帮助考生顺利填报志愿,我们编写“2020年内蒙古普通高考志愿填报须知”,供考生参考。若需了解有关填报志愿的更多内容,请查阅《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指南》、“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培训教材”专栏,或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咨询。

一、考生填报志愿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填报志愿需要提前准备什么?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成绩位次、招生政策、院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考生主要通过阅读招生计划和院校招生章程来了解院校在内蒙古计划招生的人数,专业设置和要求,录取规则等。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应用大数据技术,对历年在我区招生的院校按录取最低分在相应科类中的位次进行排序,根据考生在此类考生中的考试成绩位次推荐20所可能被录取的院校名单。考生可以根据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普通高考各科类分数段人数统计表,查找自己在对应科类中的位次情况;通过查阅《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指南》中各院校往年录取情况的统计信息,选择一些拟报考的院校和专业。也就是拿考生在其报考科类中的成绩位次与往年各院校同科类投档或录取最低分所对应的位次进行比较,从而得出拟填报的院校名单。

考生不但要选择一些自己喜欢的大学,其投档最低分所对应的位次可能比考生成绩的位次靠前,而且还要选择一批被录取的可能性较大的院校,即其投档最低分所对应的位次要比考生成绩的位次靠后。

招生计划分科类、分批次、分院校公布,考生在每次填报志愿前一定要查阅招生计划,了解自己都可以在哪些录取批次填报志愿,并记录下拟填报院校和专业代码。每次填报志愿时,一定不要忘记把记录有院校和专业代码的资料带在身边。

招生章程包含院校录取规则,专业要求等内容。考生可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查阅。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的招生计划以及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表也含有相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链接,以便考生快速浏览。

(二)填报志愿流程是什么?

考生填报志愿采取远程网上填报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https://www.teniu.cc/kscx/)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系统不支持手机、iPad或其他智能通讯设备。

1.在填报系统身份认证页面,考生首先输入自己的14位考生号、个人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确定进入填报志愿主页面。该密码为高考报名时考生本人所留置的密码,在非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以通过填报志愿系统修改密码。

2.在填报志愿主页面要注意核对页面上显示的考生号、姓名等内容是否与本人相符,然后阅读该页面的注意事项。点击左侧“新填志愿”菜单,选择自己要报考的科类、批次和招生类型,将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填入对应的表格内。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需用半角字符填写。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院校和若干专业志愿。所报专业必须属于同一科类和批次。考生根据院校专业和本人情况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和“是否服从高收费专业调剂”。这时,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以及是否服从调剂的选项。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当系统提示“新填志愿成功”时,完成首次填报志愿,并注意点击左侧“浏览志愿”菜单,再次确认本人所填报的志愿。新填志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果考生希望放弃本次填报的志愿,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删除志愿。考生删除志愿后,若已超过了规定的首次填报志愿的截止时间,则不允许新填志愿。因此,考生一定要慎重使用删除志愿功能。

3.完成新填志愿后,考生就进入了在线不断查询排名和统计信息,修改志愿的阶段。本阶段一直持续到考生对应分数段的截止填报时间。通过不断查询排名和统计信息,判断是否能够出档和被所报院校录取,从而决定是否修改志愿。截止时刻前最后一次成功修改的志愿就是考生本次填报志愿的最终结果。

当考生根据排名情况发现自己不可能出档或不可能被录取到所报的院校时,就需要修改志愿。修改到哪个院校、哪个专业,可以通过查询最近一次公布的阶段性统计信息表来确定。该表中的招生院校按其投档最低分从高到低排列,考生可以选择预计投档最低分低于自己考试成绩的院校。修改志愿后,再次查看排名情况,判断能否被录取。该过程循环往复,直到考生所对应的截止填报时刻。截止填报后,考生仍可以继续查看自己的排名,其按投档分的排名位次再不会发生变化。

(三)填报志愿注意事项是什么?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志愿填报。漏报志愿的考生只能填报本批次的剩余计划或后续下一批次计划的志愿。

2.考生应增强自身信息安全意识。志愿填报要由考生本人操作,不要让他人代为操作。密码设置不要过于简单,更不要将密码告诉他人,严防密码外泄。因由他人代替填报志愿导致志愿无效或因考生泄漏密码造成志愿信息被篡改,后果由考生自负。

3.一个考生只能在一台计算机上进行志愿填报,使用相同考生号在另一台计算机上登录后,将强制使前面成功登录的计算机退出填报系统。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计算机填报志愿时,每位考生填报志愿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并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页面,否则,后一位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信息可能会覆盖前面考生的志愿信息。同时还要注意,不要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填报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4.考生不得使用外挂软件填报志愿,凡使用外挂软件填报志愿的,使用一次停报5分钟,停报期间不能登录系统修改志愿。

5.考生不得为他人占“座位”。报志愿期间填报系统将自动侦测占座位的情况,如果确认考生在占“座位”,将取消本次所填报的志愿。另外,一般情况下在临近分段截止时间,志愿修改的频率增高,信息流量加大,一旦出现网络或计算机故障等特殊情况,占“座位”的考生就会来不及修改到自己真正想报的院校,将给自己带来巨大损失。

6.填报志愿时间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自己填报的志愿。

7.在校生应在学校填报志愿。在学校填报志愿的好处是填报志愿的场所安全,有技术保障,会有老师辅导,还允许家长陪同。如遇电力、通信问题,相关部门全程保驾护航,如遇突发事件可以得到及时处置。

(四)填报志愿时考生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遗忘密码的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密码重置。

1.通过手机短信重置密码。使用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发送短信GKMM【公民身份号码】【新的密码】到10628833进行重置(例如:GKMM***1011234mypass,公民身份号码为考生本人的公民身份号码,新置的密码为mypass,GKMM和公民身份号码以及新的密码间无空格,均须为半角字符。

2.在所属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重置密码。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重置。

二、考生填报志愿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经教育部安排下达、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汇总编辑的《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考生填写志愿所使用的院校代号、专业代号等内容均以《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或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0高考填报志愿专栏”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未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高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

三、填报志愿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各录取批次首次填报志愿时间表

批次科类首次填报时间军事、公安等本科和专科提前录取院校类别意向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以下简称普通类7月26日本科提前A批美术、音乐、编导、其他艺术、体育8月2日本科提前A批和专科提前批普通类8月7日本科提前B批普通类8月11日本科提前B批美术、音乐、编导、其他艺术、体育8月14日左右本科一批普通类8月15日本科提前C批美术、音乐、编导、其他艺术、体育8月20日左右本科一批B普通类8月22日本科二批普通类、高职对口招生8月25日本科二批B普通类8月31日专科提前(除公安院校)所有科类9月3日高职高专批所有科类9月4日

每次填报志愿考生一定要记住3个关键时间节点。一是新填志愿的截止时间,即首次登录填报志愿系统,填写志愿的最晚时间。随后,考生就可以不断修改志愿。二是删除志愿截止时间,即考生改变主意,不想参加本次填报,删除已填报志愿的最晚时间。三是考生分数对应的截止修改志愿时间。

一般而言,截止新填志愿后,系统将不允许任何考生新填志愿;截止删除志愿后,系统将不允许已填报了志愿的考生删除志愿;截止修改志愿后,考生就不能再修改志愿,其按投档分的排名将不会发生变化。

注意,考生修改志愿直接使用修改志愿功能,不可用删除志愿和新填志愿的方法来修改志愿。

四、为什么有些批次的首次填报志愿时间是不确定的?

某些批次首次填报志愿的时间不确定,是由于录取进度不确定而造成的。另外,首次填报志愿并投档后,招生院校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会及时再次组织填报志愿。因此,考生一定要提前阅读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专栏发布的填报志愿公告。通过阅读公告可以准确了解到:哪些考生,什么时候,填报哪个批次、哪些科类的志愿,新填志愿和删除志愿的最晚时间,有关分时分段截止时间,阶段性统计信息的发布时间,以及其他填报条件或限制等。

五、如何通知考生填报志愿?

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通知考生填报志愿:

1.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0高考填报志愿专栏” 进行公告。

2.通过10628833短信平台群发短信通知考生。

3.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六、普通高校在内蒙古招生的批次是如何设置的?

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科类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高职对口招生划分。共设置在9个批次中招生,分别为本科提前A批、本科提前B批、本科提前C批、专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高职高专批。

(一)普通类

普通类包括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和蒙授理科,安排在8个录取批次内进行招生,分别是本科提前A、本科提前B、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专科提前和高职高专。

在本科提前A批进行军事、公安、司法等提前录取院校以及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和编制了专业计划数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以及综合评价招生。是否在本批次进行部分无分省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届时会在公告中说明。

在本科提前B批进行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

在本科一批进行“211”院校以及生源较好、经申请批准的一般院校的招生;具体包括有普通类计划,蒙授文理科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计划。在本科一批还进行无分省招生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

在本科一批B进行普通文理科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以及定向和非西藏生定藏就业计划的招生。

在本科二批进行本科一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招生,具体包括普通类计划,蒙授文理科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计划,以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

在本科二批B进行普通文理科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和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计划的招生。

在专科提前批进行公安、司法等提前录取院校的高职(专科)计划的招生。

(二)艺术类

艺术类包括汉授美术、蒙授美术、汉授音乐、蒙授音乐、汉授编导、汉授其他艺术和蒙授其他艺术,共设置在5个批次中招生,分别是本科提前A、本科提前B、本科提前C、专科提前和高职高专。

在本科提前A批进行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招生,以及部属院校的艺术类本科招生。

在本科提前B批进行省属院校的艺术类本科和区内所有院校的艺术类本科招生。

在本科提前C批进行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招生。

在专科提前批进行招生计划列在本批次内院校的艺术类专科招生。

在高职高专批进行招生计划列在本批次内院校的艺术类专科招生。

(三)体育类

体育类包括汉授体育和蒙授体育,共设置在4个批次中招生,分别是本科提前A、本科提前B、本科提前C和高职高专。

在本科提前A批进行“211”院校的体育类本科和体育院校的体育类本科招生。

在本科提前B批进行非“211”院校或非体育院校的体育类本科招生。

在本科提前C批进行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的体育类本科招生。

在高职高专批进行招生计划列在本批次内院校的体育类专科招生。

(四)高职对口招生

高职对口招生包括计算机类、农学类、牧医类、烹饪类、财会类、美工设计类、旅游类、汽驾类、建筑类、机电类、蒙牧医类、化工类、幼师类、医学类、体育类和采矿类,共设置在2个批次中招生,分别是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

在本科二批进行本科计划的招生。

在高职高专批进行专科计划的招生。

七、填报志愿时考生如何对待加分政策?

对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自治区按照加分后的分数投档。录取时是否考虑加分因素,按院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部分院校不承认或部分承认加分政策,因此,享有加分政策的考生,有可能因实际文化成绩较低而被院校退档。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认真阅读有关院校《招生章程》或向院校咨询,在查看专业排名时要注意看实考分排名。

对报考不承认加分院校的考生来说,当“截止分数”以上的其他考生已报满该院校的某专业,则该考生不能再填报该专业,但仍可以填报其他专业或其他院校。这个规定的设置是为了保护已截止填报志愿考生的利益。

八、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

1.填报无分省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志愿时(填报系统显示计划数为0),填报志愿系统仅反应内蒙古考生在所报专业内的四种排名情况。院校录取规则往往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对填报其志愿的考生进行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因此,即便考生各种排名均为第一也可能不被录取。

2.只有院校的录取规则与填报志愿系统提供的四种排名之一相符,录取结果才会与对应的排名相一致。因此,考生一定要慎重看待排名信息。

3.要注意所报专业的限制条件。即便考生排名在录取范围内,但由于不符合专业要求,也会被退档。

4.受疫情影响,2020年部分院校未组织专业校考,直接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在填报这类院校的专业志愿时,填报系统仅显示按投档分进行排序的文化课排名。

九、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

报考体育类志愿的考生要按照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报志愿专栏所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考本科提前A批体育类院校投档规则说明”所列投档排序成绩(文化课或专业课成绩),查看对应的排名信息。如果考生的对应名次在投档范围内,则考生就能被投档。

十、填报军事、公安、司法类院校志愿有哪些注意事项?

只有通过政治考核,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才能填报对应的院校志愿。

有意向报考此类院校的考生,必须首先按规定填报军事、公安、司法等类别的意向志愿。经相关招生部门阅档后,对入围的考生组织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试。合格名单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

十一、填报“专项计划”志愿考生应了解的事项

(一)如何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是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简称。通过国家专项计划资格审核且已完成公示的考生方可填报。

(二)如何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高校专项计划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单独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简称,安排在本科提前A批或本科一批录取。经有关高校考核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填报。

一些院校的高校专项计划不分省,还有一些院校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或部分计划分省。对填报分省计划的考生,填报系统提供排名。对填报无分省计划的考生,必须在填报系统中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类型,此时填报系统仅提供所报院校在查看排名时刻所推算出的投档分,考生应根据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自己判断能否被录取。

(三)如何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地方专项计划是省属重点高校定向招收本省实施区域农村学生的简称,通过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核且已完成公示的考生,方可填报。地方专项计划设置在本科提前B批录取。

十二、填报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考生应了解的事项

(一)如何填报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在内蒙古无分省计划。考生须通过招生院校考核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填报。对填报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考生,必须在填报系统中选择“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类型,此时填报系统仅提供所报院校在查看排名时刻所推算出的投档分。

(二)如何填报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在内蒙古无分省计划。考生须通过招生院校考核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填报。?对填报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必须在填报系统中选择“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型,填报系统仅提供所报院校在查看排名时刻所推算出的投档分。

十三、如何填报预科班志愿?

预科班招生包括少数民族和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只有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和中学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方可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只有通过边防军人子女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填报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

十四、如何填报民族班志愿?

除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均可填报民族班志愿。

十五、院校一般有几种录取规则?

一是“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也就是强调专业优先。投档后,院校按专业排队录取。这种录取规则与我区“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志愿模式相吻合。

有些院校可能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依照这种规则,院校首先对院校排名在招生计划范围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在未完成招生计划时,从剩余投档考生中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如果院校的投档比例设置成1:1.那么这种录取规则就是“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二是“分数清”的录取规则,也就是强调分数优先。即院校对投档考生统一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序安排专业。

三是“专业志愿级差”的录取规则。专业志愿级差是指院校在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时所规定的,相对于第一专业志愿的分数差,以及录取第三专业志愿考生时所规定的,相对于第二专业志愿的分数差;以此类推。每次录取时,院校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安排专业。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能被录取时,再考虑其第二专业,将其成绩减去所规定的级差后,再行排序。

实际工作中,各院校的录取规则可能与上述几种情况存在差异。另外,有些院校承认加分,有的不承认加分,有的部分专业承认加分,因此,所有考生都要认真阅读院校招生章程,针对不同的录取规则,采取不同的态度来看待动态排名信息,要做到心中有数。

十六、如何判断是否能被投档

填报艺术类本科志愿、专科提前批艺术类志愿的考生,或填报无分省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均被投档。

填报志愿结束后,对填报体育类本科志愿的考生而言,其投档成绩(文化课或专业课)的院校排名在投档范围内。

填报志愿结束或截止修改后,对填报普通科类、高职对口招生或高职高专艺术体育类志愿的考生而言,其投档分的院校排名在投档范围内。可以看到专业排名的考生能被投档。

十七、如何判断是否能被录取

对填报了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而言,填报志愿结束或截止修改后,如果院校录取时不对平行分人数进行限制,考生的第一专业排名在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内,且符合相应的专业录取条件,就能够被录取到自己所报的专业。如果在投档线上存在某些专业未报满或某些考生不符合专业要求的现象,则第一专业排名不在计划数内的投档考生也可能被录取到其他专业。

对填报了使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而言,填报志愿结束或截止修改后,其院校排名在计划数内,服从专业调剂并符合专业要求,就能被录取。

对填报了使用分数清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而言,填报志愿结束或截止修改后,如果院校录取时不对平行分人数进行限制,其院校排名在计划数内,服从专业调剂并符合专业要求,就能被录取。第一专业排名在计划数内的考生也可能被录取到其他专业。

对填报了使用专业志愿级差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而言,不易判断能否被录取。考生即使排在招生计划范围内,如果未被录取到第一专业,经减分后就可能变成不在录取范围内。

对填报艺术类志愿的考生,只要招生院校录取规则使用的排名是填报志愿系统所提供的四种之一,就能够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判断。

十八、阶段性志愿填报情况统计告诉考生什么?

计划在内蒙古招生人数,当前1:1投档最低分,该校规定本次填报志愿投档比例;当前投档最低分,应投档人数,已报人数,缺档人数。点击院校名称,可以进入分专业统计信息列表。点击已报人数栏中的数字,可以显示填报该院校考生的个人信息。通过这些信息,考生还可以判断如果不能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话,被其他专业志愿录取的可能性。

可以通过查询最近一次公布的阶段性统计信息表选择修改到哪个院校、哪个专业。该表中的院校按其投档最低分从高到低排列,考生可以选择预计投档最低分接近自己考试成绩的院校。

考生应该明确,阶段性统计信息仅精确反应在统计时刻的填报情况,考生查询该信息时填报情况有可能已发生变化。

十九、什么是顺延投档?

顺延投档是指院校在录取过程中出现剩余计划,不再重新征集志愿,而是从填报该志愿的考生中,在投档线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的一种投档方式。

二十、填报志愿遇到平行分怎么办?

在网报志愿时,考生可以实时查询到本人在所报院校及第一专业分数排名的平行分人数。所谓院校“平行分人数”是指和你投档分相同且填报同一所院校的考生人数(包含你自己),专业“平行分人数”是指和你投档分(或实考分)相同且报同一所院校、相同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人数。这个信息对于排名在院校或专业计划数边缘的考生来说十分重要。

考生需提前知晓在遇到平行分的情况下,内蒙古的投档规则,以及所报院校的录取规则。

在投档时,若考生分数达到所报院校的投档分,及考生的院校排名在投档数范围内(与平行分人数无关),则该考生能被投档。

在录取平行分考生时,不同招生院校会有不同处理方式。个别招生院校会通过增加计划,来录取所有平行分考生;不能增加计划的院校按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换一句话就是,不是所有的平行分考生都能够被录取。因此需要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认真阅读院校本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根据本人情况、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选择拟报院校及专业。

二十一、遇到他人优先录取情况怎么办?

符合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条件的军人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若所填报院校的考生中有获得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则在相应院校排名信息中显示该院校当前投档线上这些考生的人数。在此情况下,考生看到的排名顺序可能与实际的录取顺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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