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4号文库
认定等级及标准
编辑:悠然自得 识别码:13-597038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25 02:33: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认定等级及标准

认定等级及标准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定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根据其家庭贫困程度分别认定为A类、B类和C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A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学习学费、住宿费,但能保障基本生活费用。

(1)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少;

(2)城镇家庭父母一方为下岗职工或无固定工作、家庭生活水平略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水平。

B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收入低或无固定经济收入,学生本人在校的基本学习、生活得不到经济保障的,每月获得的全部生活费用在200元以下,完成学业有困难的学生。

(1)家庭收入以务农为主,兄弟姐妹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正接受非义务教育;

(2)父母双方下岗或父母一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

(3)家在老少边区以务农为主,且由于当年内自然灾害而引起收入大幅度减少;

(4)家里直系亲属中有病人正接受常年治疗。

C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境况特别困难,无直接经济来源,每月可获得的全部生活费用在1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学生。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及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

(2)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无兄弟姐妹或有兄弟姐妹,但无力供养,没有直接经济来源;

(4)家庭发生重大事件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

(5)家在重灾区、因灾害导致“三无”的(无房屋、无父母、无收入)

(6)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

(2)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

(3)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

4、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本人未主动申报,但学院有相关档案证明属实的,应列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可不公示。

第二篇:煤矿“三违”、隐患等级认定标准

《“三违”认定标准》及 《现场隐患等级认定标准》

一、“三违”的定义

1、违章指挥

是指各单位的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安排或指挥生产的行为。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约占60~70%。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者之中,违章指挥危害最大,造成的影响和损害的程度也最为严重,它具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重特性,且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不可抗拒性,特别是隐性违章指挥不易发现,但对安全的威胁更大。

2、违章作业

主要是指操作人员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冒着危险进行作业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

主要是指员工违反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

二、“三违”产生的根源

1、“三违”现象有人的心理、生理以及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如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低下以及不健康的安全心理;休息不足、劳动强度大导致意识疲劳;不良情绪和异常心理的影响;逆反、偷懒、走捷径和省事心理作怪;观察不细致,思想不集中,反应不敏捷,操作不熟练;自控能力差,应急处理和自救能力差;教育培训未到位或无证上岗;现场缺乏安全检查和监护,现场管理人员责权不清,安全责任意识树立不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不执行或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力,安排工作、指挥生产时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等。

2、实际经验表明,反“三违”要控制23种人:一是善于冒险、不考虑后果的“大胆人”,二是冒失莽撞的“勇敢人”,三是吊儿郎当的“马虎人”,四是满不在乎的“粗心人”,五是心存侥幸的“麻痹人”,六是投机取巧的“大能人”,七是固执己见的“怪癖人”,八是牢骚满腹的“情绪人”,九是难事缠身、心事重重的“忧愁人”,十是急于求成的“草率人”,十一是心神不定的“心烦人”,十二是习惯违章的“固执人”,十三是凑凑和和的“懒惰人”,十四是带病工作的“坚强人”,十五是休息不好、身体欠佳的“疲惫人”,十六是变化工种岗位的“改行人”,十七是酒后开工的“不醉人”,十八是力不从心的“老工人”,十九是初来乍到的“新工人”,二十是受了委屈的“气愤人”,二十一是不求上进的“抛锚人”,二十二是单纯追求任务指标的“效益人”,二十三是盲目听从指挥的“糊涂人”。这23种人不仅存在于现场操作人员中,也存在于管理人员之中。

三、杜绝“三违”的对策

1、通过认真分析发现,“三违”是引发事故的最根本和直接原因,“三违”不除,事故难免。“三违”行为和现象不仅存在于作业人员之中,而且在许多现场管理人员之中也大量存在,例如为了赶任务或急于完工而支持工人投机取巧、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或有关安全规定作业;劳动组织混乱,组织职工疲劳作业;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或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制定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规范和标准,审批把关不严;安全检查走过程;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够等等。

2、各级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岗位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是违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排工作、指挥生产是严重的违章指挥行为。所以,管理人员必须首先从自身做起,牢固树立岗位安全责任意识: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对“三违”行为坚决制止;只要管理人员作风过硬,以身作则,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爱岗、敬业、勤勉,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切实履行安全职责,监督检查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到位,措施得力,“三违”现象就无藏身之地,安全生产事故就能得到有效遏制。

四、隐患的定义

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各类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三违”认定标准(共计435条)

一、顶板(44条)

(一)严重“三违”

1、采掘工作面顶板无支护时进入空顶区者。

2、采掘工作面支护密度未达到措施要求。

3、采面回柱时,不使用规程、措施中规定的专用长把工具者。

4、支柱卸液时用手捂卸液孔。

5、顶板维护、回撤未执行先支后回的。

6、使用的锚杆长度不符合措施要求的。(二)一般“三违”

1、支柱超高使用。

2、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对支柱进行接顶。

3、不能及时支护,造成人为空顶时间较长。

4、永久支护距迎头超规定。

5、找顶、帮不按规定使用长把工具。

6、支柱初撑力低于规定值的。(由于漏顶的除外)

7、作面端面距超规定,未及时加强支护。

8、工液压管路系统使用铁丝代替U型卡。

9、用锤或其他金属物砸单体支柱。

10、锚网巷道未按规定安设顶板离层仪(责任人)。

11、单体液压支柱未挂防倒绳或防倒绳断股严重。

12、支柱初撑力20米范围内出现2棵及以上达不到措施要求。

13、进入煤壁工作时无前探掩护或支柱液压系统不完好。

14、站在开动溜子上接顶。

15、棚腿有一个不起作用或支在浮煤上。

16、新架棚接口不严密。(间隙超过10mm)

17、支护棚距超措施规定。

18、架棚接顶不实,未连锁,角度未迎山。

19、找帮不彻底,监护不力,在危岩、煤壁旁工作。20、不按设计施工造成巷道尺寸不合格。

21、乳化液配比不符合标准。

22、未使用乳化液浓度监测仪。(手动液压泵除外)

23、泵站压力低于措施规定。

24、巷道特殊段未按措施要求进行支护。

25、网子压荐、联接不合格(5米范围内2处)。

26、支柱支到浮煤上达不到初撑力要求的。

27、柱子角度支设不符合措施要求,工作范围内连续出现2棵及以上。

28、支护使用不合格的锚杆。(长度、丝头)

29、戴帽点柱柱帽太小等致使支柱不起作用。(大小以规程、措施要求为准)30、更换漏液支柱时不打替柱。

31、打注锚杆时,使用的锚固剂顺序颠倒者。

32、迎头5米范围内有三处锚杆托盘松动。

33、锚杆托盘下面垫矸石、煤块。

34、锚固剂不用专用箱存放。(纸箱或木箱)

35、锚杆间排距循环内有两个及以上超规定。

36、锚喷巷道永久支护一平方米内露网露筋一处及以上。(淋水除外)

37、喷厚、挂网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有活矸未找就喷浆。

38、喷层厚度不够。(范围内0.25m2)

二、通防(47条)(一)严重“三违”

1、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

2、瓦检员发现有害气体异常,不及时向调度室、矿值班领导、安全科、通防科及现场安监员矿领导汇报者。

3、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检测有害气体的责任者。

4、填报通风报表、牌板、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者。

5、擅自关停风机者。

6、擅自进入栅栏区、无风区、带有警示标志的危险区者。

7、井口、井下电气焊作业时未有批准的作业规程或措施者。

8、擅自调设通风设施,影响正常配风量,及私自调整监控报警数据。

9、发现透水征兆强行作业的。

10、采掘工作面风速、风量达不到规程要求的。(二)一般“三违”

1、因施工需要断开、改变消防管路不及时恢复。

2、故意涂改通防牌板的。

3、井下气体监测失误不准。

4、风筒过度节漏风。

5、擅自关停喷雾或调小喷雾造成降尘效果差。

6、溜子、皮带等各转载点运转时不开喷雾降尘。(特殊情况除外)

7、采面支架降柱、移架时不开喷雾降尘。

8、瓦斯检查不执行三对口制度。

9、未按规定的时间填写通防牌板。

10、对甲烷断电仪的检查未按规定制度执行。

11、工作面甲烷传感报警仪不能正常使用。

12、不按规定挂设断电仪探头及便携仪。

13、检修电器设备、信号不进行瓦斯检查。(主要进风大巷正常供风时除外)

14、井下风门不闭锁或闭锁不起作用。(反向风门除外)

15、风筒不反压边,风筒漏风超规定,100m内有两处漏风。(迎头20米范围内除外)

16、矿安排停风期间井下设备不停止运行的。

17、停风,未按规定时间撤出人员的。

18、接风筒、维修风筒时未通知迎头带班区队长及现场安监员就私自掐风筒。

19、风门前后5米范围内堆放杂物。

20、过风门未执行开一关一,用车辆撞风门。(连体风门除外,运送长材料经矿值班同意)

21、扩散通风距离超过规定。

22、采掘工作面打眼时未执行防尘措施。

23、喷浆料配比不符合规程规定,有干料,喷浆时粉尘太大影响支护质量。

24、注打锚杆、锚索等人为出现火花。

25、迎头支护、打眼、装煤、刷帮等不开水幕。

26、喷浆时防尘措施执行不力。

27、采掘工作面放炮后、攉煤前不洒水降尘。

28、迎头放炮不联接爆破喷雾或喷雾不起作用。

29、木厂、仓库、大绞车房、压风机房院墙内、井口房、通风机20米范围内,等候室、矿灯房、自救器室及通道内吸烟或明火。

30、砌垒密闭墙未按措施进行捣槽。

31、井上人为原因造成明火的。

32、工作面老塘内遗留的木料,能回收而未及时回收的。

33、采掘工作面干打眼的责任者。

34、井下延接风管时没有执行挂“有人工作,不准送风”的牌子,没有人看风阀门。

35、不执行超前探放水及其它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36、巷道、硐室丢弃棉纱、棉布等易燃品。

37、私自移动消防设施。

三、机电(54条)(一)严重“三违”

1、带电搬迁电气设备作业者。

2、带电检修皮带机、溜子等设备转动部位者。

3、停电检修时不挂警示牌或无人看护馈电者。

4、带电检修设备等。

5、擅自修改和调整开关保护定值的。

6、甩掉“三大保护”供电者。

7、电气设备失爆的责任者。

8、工作监护期间离开监护现场或从事与监护无关工作的。

9、开关停送电操作失误者。

10、开关监护人违反停送电规定随意或约时停、送电者。

11、不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制度者。

12、检修刮板机、皮带机期间误发信号者。

13、未办工作票擅自工作或已办工作票未送回,电话联系送电者。

14、带压拆卸液压、风、水管路、液压缸及液压元件者。

15、拆卸有压力容器者。

16、在井下拆卸矿灯。

17、起吊重物吊点吊具、连接装置等达不到安全可靠。

18、未联系好就停送电的责任者。

19、私自在非包机范围内的开关等接负荷的。20、耙装机不停电进入耙装区域者。

21、耙装机司机不停电离开耙装机。(二)一般“三违”

1、停电检修设备不挂牌。

2、开关接线盒喇叭口松动。(向里旋进超过半圈)

3、开关停电时未闭锁手柄,送电时未闭锁大盖者。

4、接线盒接线没有密封圈、缺螺丝。

5、接线盒压线松。(大咀以抽拉线窜动,小咀用手旋进压紧螺母超半圈)

6、操作不当拉坏电缆。

7、设备、设施无包机牌或包机牌不清楚。

8、电缆钩上挂杂物。(带电电缆)

9、电缆设备有浮尘、积尘超过1mm厚度。

10、不按规程操作造成开关、设备损坏。

11、不认真巡查设备,不填巡查日志。

12、液压管路、风水管路维修不坚持挂牌监护制度。

13、各类司机误操作造成不良后果。

14、钻机钻进过程中,人员通过钻杆后方或站在钻机后方。

15、钻机与套管连接处固定不牢。

16、非钻探人员进入钻探地点拆卸设施、设备等。

17、潜水泵运行时人站在水区或清理泵窝的。

18、倚、靠、坐,运转中的皮带、喷浆机、绞车、电机、变速箱等设备上休息。

19、悬吊点强度不够起吊重物。20、用水冲刷电器、设备。

21、在井下擅自关灭矿灯。

22、设备带病运行不及时维修。

23、设备有故障本班不认真检查处理,故意向下班交接不正常设备。

24、设备及备用件未能按要求及时到位,影响工作。

25、皮带、溜子等电器、设备检修、检查、运转记录有误或记录不全。

26、新安、延接设备、设施不经验收使用。

27、漏煤眼放煤工正常放煤时脚踏操作手柄。

28、在运行的设备或矿车上卸物料的。

29、风镐与风管连接处缺“U”型卡。(或连接不合格)

30、耙装机主付绳、钩头绳断丝超限未发现或继续使用(按措施规定)。

31、设备保护不全运行的。

32、备用设备不完好,影响正常使用的。

33、运输设备时,连接口该封堵而未封堵的。

四、提运(81条)(一)严重“三违”

1、造成斜巷跑车者。

2、矿车运行时,蹬车、跳车、扒车者。

3、提升安全设施、钢丝绳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

4、提升装置,安全设施不齐全、失修或不起作用时,仍然进行提运工作。

5、斜巷提升运输过程中,行车行人者。(行人与有责任的把钩工同等处罚)

6、绞车提升时闯红灯。

7、把钩工在绞车运行期间离岗、蹲岗、坐岗。

8、操作不当拉断绞车钢丝绳者。

9、不发信号开绞车、皮带机、溜子、割煤机等或不按信号操作。

10、绞车主、副钩未挂好就提升运输。

11、上下井口信号工离岗、脱岗或干与工作无关事情。

12、井口上下信号工提升期间换岗的。

13、提升、运输超挂车辆者。

14、皮带运转时打开防护网者。

15、绞车离合闸带或刹车闸带断裂提升者。

16、不按信号开车或错发信号者。

17、把钩工操作不当致使安全设施挂着车皮者。

18、蹬乘运行中的皮带的。

19、跨越运转中的皮带者。

20、皮带运行期间人从机头底部通过者。

21、大绞车司机误操作的。

22、人与其衣服等与各类设备、机械转动部分相接触者。

23、耙装机耙斗运行范围内有人而开机者。

24、上下井口信号工错发信号。(二)一般“三违”

1、别、撬提放车中受力钢丝绳。

2、在直道推车时身体跑到车前侧。(倒车、调车除外)

3、推车时两车间距不够。

4、轨道大巷维修轨道等两侧不设警示灯或警示牌。

5、启动溜子未点动启动。

6、备用网子、木料等放在溜子、皮带上。

7、用溜子、皮带运送材料。(有措施批准的除外)

8、溜子司机工作不认真精力不集中造成物料、断链拉入溜子底部。

9、溜子皮带司机在运行时离开机头、溜头超出10米范围或干与开溜子皮带无关工作。

10、工作范围内使用的材料、工具使之误入溜子、皮带机等。

11、溜尾缺压柱或地锚不起作用。

12、皮带机跑偏严重磨架腿。(连续3处以上含3处)

13、缓冲托辊皮子磨光未及时更换。(2处以上含2处)

14、皮带运行期间清理架下落的煤。(工具超过皮带架中部)

15、皮带运转时用钎子等别皮带。

16、皮带等设备保护不全或有一种不起作用继续使用。

17、人行道放置设备、物料等安全间隙不符合规定。

18、绞车钢丝绳固定点卡绳不牢或螺栓松动。

19、绞车司机蹲着开绞车或坐在高度不足的板子上开绞车(有专用坐位除外)。20、钩头绳卡螺母掉或松动未发现。

21、单手开绞车。

22、绞车有咬绳、爬绳现象。

23、不按顺序摘挂钩。

24、车辆未停稳摘挂钩或提拉钢丝绳。

25、提升矿车销未闭锁。

26、绞车闸把、离合固定螺丝不起作用。

27、井上下绞车拉车时用脚踩绳。

28、没有车辆通过时,提前打开挡车设施。

29、斜巷吊车留有余绳或有余绳松车。30、缺少把钩工。(按定员定编)

31、斜巷吊车期间在下方危险区行人、工作、停留等。

32、斜巷吊车期间人员横跨钢丝绳。

33、绞车钢丝绳受挤压变型未经机电部门鉴定后继续使用。

34、绞车、耙装机固定不牢,螺丝松等。

35、坐在正常提升运输的轨道上休息。

36、各类司机、岗位工,工作期间电话闲谈与工作无关事情。

37、轨道未按设计要求铺设。

38、轨道失修造成车辆掉道。(后果严重者,按严重“三违”处罚)

39、轨道缺螺丝或100米内缺道钉2处,道木间距超规定2处或悬空2处。40、装运设备、配件、物料未绑扎或绑扎不牢,未使用专用车。

41、使用不规范的专用车装运设备、配件、物料。

42、掉道车辆用机车或绞车硬拉复位。

43、推车时手离开矿车,矿车滑行。

44、车速快,使矿车相撞掉道。

45、不掩矿车。(井底车场除外)

46、不搬道岔强行过车。

47、推车后道岔未及时复位。

48、矿车装运物料超出规定高度、宽度。(特殊情况批准除外)

49、不按规定发送信号。

50、走非人行道一侧或在非人行道侧休息。(因工作除外)

51、悬挂回头滑子下有人工作。

52、运输提升时,磕头虫不能及时复位。

53、提升后,安全设施不能及时复位。

54、提升时,因操作安全设施不当,造成矿车掉道。

55、提升时,因操作不当造成安全设施损坏的。

56、耙装机耙装时,有人工作地点与回头轮距离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

57、耙装机腿子吊起,人员在耙装机下工作。

五、放炮(49条)(一)严重“三违”

1、放炮未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三保险”、“清点人员”的责任者。

2、放炮警戒距离与躲炮距离违犯规程、措施规定的责任者。

3、放炮后检查迎头发现瞎炮或工作中发现瞎炮不及时按规定处理瞎炮者。(带班区队长、班长、群监员、放炮员、安监员)

4、采掘工作面出现丢炮的放炮员。

5、因管理不力,责任心不强,造成炸药、雷管丢失的责任者。

6、偷带炸药、雷管升井者。

7、放炮警戒人员脱岗、睡岗者。

8、装配引药不离开导电体。

9、放炮警戒人员警戒不力,造成人员误入警戒区。(误入人员同罚)

10、与装药、联线无关的人员还没撤出就装药、联线。

11、放炮母线不够长度。

12、放炮联系不清就响炮。

13、有瞎炮未及时发现有人正在工作。

14、打底眼时没清到硬底。

15、随意抛撒火药用品。

16、私自转借火药用品。(二)、一般“三违”

1、炮头(引药)与炸药、雷管混装在一个药包、炸药箱内。

2、装引药未使用专用工具。

3、引药装好后,未入箱上锁离开装药地点或转交他人看管。

4、装药人数多于措施规定。

5、装药与打眼距离不符合规程规定。

6、采掘非爆破工运送雷管。

7、采掘运送炸药无爆破工护送。

8、雷管箱、炸药箱存放雷管、炸药未上锁。

9、火药箱放置地点违犯规程规定。

10、在迎头还没有装完期间就离开,将火药交给下班。

11、装药未使用水泡泥或炮泥封泥长度不够。

12、装药期间把炸药、引药放在溜子上。(包括所有导电部位)

13、装药时把脚线连在网子上,没有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着炮棍装炮泥。

14、放炮母线放炮前,放炮后不扭结,淋水朝湿地方扭接角线未悬空者。

15、采面、迎头装完药后脚线未扭结,或与设备、电气设备、采掘机械网子等导电体接触。

16、雷管角线未联完就联母线。

17、用放炮器打火检验母线。

18、使用母线接头超规定。

19、做好的引药不扭结。

20、回风流中未按规定距离安设水幕就放炮。

21、炸药库炸药、雷管不按规定位置存放,废弃物品不集中码放乱丢、乱放。

22、进行电雷管导通时不在专用的电雷管防爆桶内做导通的。

23、发给区队的爆炸材料雷管脚线破皮、不导通、炸药受潮板结。

24、放炮警戒时无警戒牌或不拉警戒线。

25、放炮后未认真进行检查就进入现场工作。

26、放炮时耙装机照明灯未撤到安全距离。

27、坐在炸药箱上。

28、放炮警戒人员干与警戒无关的工作。

29、放炮后及扒装过程中残药未及时发现。30、不按规定方向装药。

31、不按规定进行领退火药。

32、放炮员必须将当班领用、消耗、剩余数量向当班安监、带班人员汇报

并签字,否则,放炮员、安监员、带班同罚。

33、在残眼上加深炮眼的。

六、管理(33条)(一)严重“三违”

1、无措施施工者。(谁安排谁负责)

2、接受违章指挥者。

3、安排非岗位人员操作设备。

4、无证私自操作设备。

5、机电设备运行期间,溜子、泵站、皮带机、绞车、转载机司机,把钩工睡岗者。(睡岗包括打盹、迷糊、躺倒等)

6、安全员、瓦检员、带班区队长、区队长井下睡岗。

7、井下破坏各种安全设施者。

8、因违章造成人身事故、非人身事故、未遂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9、各类违章指挥者。

10、凡在工作期间违反“三大规程”的严重行为,经安全部门或副矿级以上领导认定的,均列入严重三违。

11、对严重三违不制止的带班区队长、班长、安全员(在现场时)。

12、井下施工现场有害气体超限或变化较明显,不及时汇报相关单位及领导。

13、带班区队长提前离岗(早于工人离开施工现场)。(二)一般“三违”

1、皮带、溜子司机蹲岗、坐岗(运行期间)。

2、当班出现机电等特殊问题不与当班安监员汇报。

3、岗位工未按规定现场交接班或现场存在隐患问题交接不清(特殊情况交接班除外)。

4、收尺验收时不按规定要求把关。

5、所带徒弟违章。

6、对现场隐患,已安排处理,而未执行。

7、执行口头措施及传达口头措施者(紧急情况除外)。

8、安排一人同时操作多岗。

9、出现工伤、一般及以上事故、设备影响等特殊情况不及时汇报安全科、调度机台、值班矿领导(10分钟内)。

10、未学措施或考核不合格上岗。

11、安排矿灯不亮的人员看护馈电或干其它工作。

12、非岗位工井下睡岗者。

13、不能按时、按要求整改隐患。(安全检查整改表、各类隐患)

14、在危险地方休息。(应有证人)

15、机台、炸药库等检修、检查、运转、运行记录有误或记录不全。

16、井上下重要机台、变电所等值班期间睡岗。

17、窜岗、脱岗、空岗。(特殊情况汇报调度室)

18、参加班前会未下井,未参加班前会下井。(特殊情况除外)

(三)失职类违章

班长、带班区队长、技术员、安全员、调度员等管理人员有以下情况被其他管理人员发现查处的均为“三违”:(各级管理人员监督执行)

1、本人在场出现严重“三违”的。

2、本人在场出现五人及以上违章作业的。

七、其它(12条)一般“三违”

1、井口搜身不认真,造成违禁物品上下井,喝酒者入井。(搜身人员与喝酒人员同罚)

2、喝酒下井。

3、上班干私活。

4、携带烟火入井。(因工作需要,特殊情况除外)

5、高空(2米以上)、危险地点作业不挂安全带。

6、井下打架、骂人。

7、区队值班人员离岗,未向调度机台汇报。(十分钟内除外)

8、给违章者通风报信。

9、撕扯涂改安全信息资料。

10、非木厂专职人员加工材料的。

11、井上下各种管路未除锈就刷漆的责任者。

12、打扫卫生直接用水管在上山顶冲地面。

八、特殊规定(3条)

1、如“三违”认定标准中未涉及到的,井上下作业违背正在执行的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矿各级管理人员人员可根据违章性质情节认定为一般“三违”或严重“三违”。

2、“三违”认定标准以外的员工非规范行为可暂不按“三违”处理,由安全科建立登记台帐。由安全矿长召集矿长、分管生产、技术、机电领导及生产科室负责人月末对非规范行为进行认定。

3、各级管理人员,在填写“三违”时,严格对照“三违”认定标准填写,否则,由安全科报矿长办公会研究处理。

现场隐患等级认定标准(217条)

一、顶板类(共9条)

(一)a级隐患

1、空顶支护不及时。

(二)b级隐患

1、迎头前探梁固定不牢。

2、高压管路鼓泡、露钢丝。

3、液压支柱使用前未检查漏液情况的。

4、迎头煤岩顶冒落400-500mm,属人为因素造成或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支护的。

5、顶板有离层现象,长0.5米,厚度0.3米以上未发现。

(三)c级隐患

1、成型差且顶帮控制不好(确有地质构造的情况除外)。

2、危帮不及时找。

3、采面上下端头原锚网处理不合格造成老塘自然冒落不充分。

二、支护类(共25条)

(一)a级隐患

1、支护强度达不到《规程》规定。

2、特殊地点(巷道贯通、三叉门、四叉门、断层带)不按措施加强支护的。

(二)b级隐患

1、工作面漏顶宽度超过1米。

掘进迎头漏顶超过长度1米高度超过0.5米。(锚网巷道)

2、巷道、煤壁离裂(片帮长1米,宽0.3米,厚0.1米),危及安全。(片帮不及时找掉)

3、液压支柱缺水平销子。

4、迎头后永久支护有失脚、伸腿现象。

5、临时支护不起作用。

6、钢棚棚腿悬空。

7、钢棚棚梁接顶不实。

8、钢棚角度不符合措施规定。

9、锚杆长度、药卷数量低于措施要求。

(三)c级隐患

1、网子松未拉紧1平方以上。

2、联网质量差,漏联网的。

3、超高作业不使用专用平台或工作平台搭设不稳。

4、使用的前探梁、链子不符合措施规定。

5、水沟不合格造成支柱或棚腿失脚。

6、断层处未安设顶板离层仪。

7、喷浆机上干料、石硝未洒水。

8、初喷厚度不够。

9、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畅通。

10、支柱安全阀漏液不起作用未及时更换。

11、锚杆外露超规定。

12、锚杆间排距大,超措施规定的。

13、锚杆托盘有一处松动。

14、使用托盘厚度、宽度不符合要求。

三、机电类(共38条)

(一)a级隐患

1、电缆、设备漏电。

(二)b级隐患

1、电缆接头三通开胶或未封堵。

2、电缆破皮。

3、电缆与风水管路安全间隙不符合规定。

4、电气设备指示灯不亮或显示不正确。

5、电气设备缺少防爆合格证。

6、电气设备整定值调定超过规定。

7、开关未使用消弧罩。

8、各类防爆手柄闭锁销子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

9、长期使用泵窝处不设栅栏或拉线。

10、吸水井上口无遮挡。

11、漏煤眼放煤把手末端碰撞顶板,危及工作人员安全。

12、皮带机、刮板机超负荷启动。

13、风、水、油管路接头不使用专用卡子。

14、设备或设施该设接地而未安设或接地线断开不起作用。

15、耙装机固定不牢。

16、起吊点固定不符合措施要求。

17、重型、大型物件摆放或码放失稳。

18、风镐与风管连接不牢漏风、跑风。

19、电机、减速箱温度超规定。20、回撤的设备卫生不及时清理的。

21、地面电工作业时,没有正确使用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等防护用具。

22、井上下非电工人员安装、拆除电气设备,乱接导线,随意使用电炉、大灯泡。

23、地面变电所没有安装防小动物设施。

(三)c级隐患

1、开关放置不稳、不牢。

2、开关设置不合格,负荷线压在物体下。

3、打眼工序结束后,风钻、风管未盘好,未挂好。

4、电缆脱钩,有矿车掉道挤损的危险。

5、备用高压电缆电缆头不包扎或电缆头被水浸泡。

6、排水泵堵塞不及时处理影响正常排水。

7、风水管腐蚀有漏风漏水现象。

8、机电范围:漏风、漏水、漏油、漏电、漏气超过五不漏规定。

9、液压泵站漏液严重。

10、信号系统有声无光。

11、接地板距设备的距离不符合要求。

12、设备、设施缺螺栓、螺母或松动。

13、照明灯吊挂位置不合格,接线嗽叭口内有积水。

14、扒装机护绳栏不合格。

四、提运类(49条)

(一)a级隐患

1、斜巷提升超速。

2、斜巷超速吊梁弯曲、变形、固定不牢、不灵敏。

3、安全设施不起作用、不符合要求。

(二)b级隐患

1、运输过程车辆装载物体掉落。

2、使用中的轨道上有障碍物。

3、矿车轮子缺销子。

4、运物料平板车捆扎不牢。

5、溜子链子松或拧劲。

6、溜子运转溜尾护罩不及时安装。

7、皮带机头、机尾缺护网。

8、皮带机头、机尾地锚松动。

9、皮带接头用铁丝代替皮带扣。

10、皮带架腿开焊、断裂未发现。

11、绞车钢丝绳有外伤、变形严重,绳芯外露。

12、斜巷提升绞车副钩头绳敷设不规范易刮、拉安全设施等。

13、轨道悬空。(轨道与轨枕间隙大于2毫米,轨道塌陷或脚踩、锤击松动为悬空)

14、回头轮固定点离迎头后拉绳较近,无安全距离。

15、矿车、叉车等绑扎铁丝使用后不及时剪除。

16、大块煤上皮带、溜子等设备,影响设备运转的。

17、超速吊梁摆杆间隙摆度大,斜打时打不着超速吊梁挡板。

(三)c级隐患

1、轨道末端,无挡车设施。

2、轨道间隙大,轨道接头处压件不牢,轨道接茬不合格。

3、轨道缺道钉或道鼻。

4、轨道上遗忘木刹等物品,危及车辆正常行使安全。

5、轨枕间距大。

6、轨道道钉松动,轨道连接点开焊。

7、绞车护绳板螺丝松动,固定不牢的。

8、绞车地轮或磕头虫磨损不及时处理的。

9、绞车、稳车钢丝绳主绳与保险绳连接处绳卡上反。

10、绞车离合闸把压到水平位置以下。

11、绞车、稳车钢丝绳绳卡间距超规定。

12、皮带机皮带跑偏(带煤时)。

13、皮带架腿连续3个歪斜。

14、皮带机尾两侧掉煤多,磨皮带。

15、皮带机下层皮带下落煤多清理不及时磨皮带。

16、皮带连续二架磨架腿,皮带接头有开扣5-10cm现象。

17、皮带过桥安设不牢固、悬空。

18、溜子、皮带转载处搭接超长或不到位拉回头煤。

19、溜子的固定松动、地锚松动、地锚外露过长。20、溜子溜槽和溜尾不配套。

21、溜子的刮板、连接环断裂。

22、向水仓、吸水井内清扫杂物。

23、安全设施拉绳滑轮不转动。

24、磕头虫与钢轨底面接触点有间隙。

25、阻车器踏板变形严重。

26、斜巷坡度段缺少地轮钢丝绳磨轨枕严重。

27、矿车轮子转动不灵活不及时维修。

28、卡轨器固定不牢,卡不紧轨道。

29、大块煤不及时破碎,造成大块煤上运输设备的。(大块煤尺寸:0.5×0.5米)

五、通防类(共31条)

(一)a级隐患

1、通防监测、监控设施、仪器、仪表等失灵损坏不及时维修、更换,影响安全生产。

2、采面回撤完未按时密闭。

(二)b级隐患

1、风门闭锁不起作用。

2、监测监控传感器不能正常使用。

3、监测监控探头安设位置不规范。

4、未按设计位置安设水幕。

5、缺隔爆水棚。

6、隔爆水棚安设型号不统一的。

7、避灾路线牌板与现场不符。

8、喷浆机未使用除尘器。

9、供风量与措施不符。

10、消防管路和三通阀门未按标准规定安设的。

11、井下存放剩余的汽油、煤油。

12、井下油桶未盖盖。

13、井上下配备灭火器材不全或失效未及时补充更换的。

14、冲刷巷道漏冲严重。

15、洒水降尘设施不能正常起作用的。

16、采面顶煤厚度超过200mm宽度超过2000mm。

17、临时水仓、泵窝淤泥、煤超过容积二分之一未及时清理。

18、风筒连接处脱节,影响迎头供风风量。

(三)c级隐患

1、风筒不吊挂。

2、风筒内有存水,影响供风。

3、风筒距迎头超规定。

4、掘进工作面甲烷断电仪传感器及便携式瓦检仪挂在迎头后5米以外。

5、电缆卫生差,积尘超限,电器设备积尘多。

6、风墙内预设管子敞口未封堵。

7、消防器材不能及时到位,不按规定位置放置。

8、风门有损坏现象。

9、隔爆水棚缺水。

10、水射流风机漏风、水。

11、喷浆管漏料。

六、放炮类(共12条)

(一)a级隐患

1、放炮后未认真查出瞎炮。

2、雷管未按规定存放。

3、迎头处理瞎炮,警戒落实不认真。

(二)b级隐患

1、放炮母线有破皮或接头超规定。

2、放炮时瓦斯断电仪探头未撤到安全距离。

3、炮泥封堵质量差易造成抽炮。

4、放炮前爆破区域设备、设施、管路不进行保护或保护不好。

5、井下火药库存放炸药超规定。

6、爆破工装药后,有遗留的炸药在现场。

(三)c级隐患

1、使用风镐处理顶、帮、底煤时未及时洒水。

2、放炮后崩坏风筒。

3、放炮器材未按规定存放。

七、文明卫生类(7条)

(一)b级隐患

1、巷道内积水长度达10m,已接近200mm深,无人排水。

(二)c级隐患

1、施工现场脏乱差,回撤的物料堆放在人行道。

2、变电所等牌板后堆放杂物。

3、水沟打设不合格,永久水沟质量差,有蜂窝不均匀,水沟宽度不够,水沟不畅通。

4、物料码放距轨道近,无安全间隙,物料码放超高,无防倒设施。

5、备用材料上积尘多。

6、斜巷台阶浮煤、尘多,下车场的积水多。

八、其它类(共9条)

(一)b级隐患

1、材料、设备等进货质量差,影响安全生产。(供应科)

(二)c级隐患

1、人行道不畅通,影响安全。

2、躲避硐室被物料占压,无躲人空间。

3、下井的水泥有凝固的水泥块或长期不使用。

4、人行道侧水沟缺少盖板。

5、巷道施工断面不符合要求。

6、风水管离迎头距离超过措施规定。

7、井下物料箱表面积尘多。

8、井下巷道内所挂各类牌板、标示牌不整齐,积尘多、卫生差,有破损现象的。

注:

1、各级管理人员在填写各类隐患时,严格按照隐患等级填写,否则,由信息办根据填写情况报矿长办公会研究处理。

2、凡因地质条件等特殊情况造成的或正在处理过程中的隐患可填写,但不作处罚。本标准未涉及到的,若违反正在执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及《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管理人员可根据现场存在问题的危害性界定其a、b、c级隐患种类及级别。

第三篇:XXX卫生院等级认定

XXX卫生院

关于申报乡镇卫生院技术等级认定的申请

县卫生局:

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和发展,XXX卫生院的整体面貌和业务发展有了明显的变化,硬件设施基本配备到位,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了加强和提升,科室设置合理,医院的职能得到了较大发挥,制度和规划日趋完善,各项工作逐步迈入正轨,根据X卫发(2013)42号关于印发《XXX乡镇卫生院技术等级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院成立了创建乙级卫生院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乙级认定标准认真自查,查漏补缺,不断提高,各项准备工作基本结束,现申报乙级卫生院认定。

特此申请

XXX卫生院

第四篇:普测等级标准

普通话等级标准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是划分普通话水平等级的全国统一标准。普通话水平等级分为三级六等,即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再分出甲乙两个等次;一级甲等为最高,三级乙等为最低。应试人的普通话水平根据在测试中所获得的分值确

定。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如下:

一级

甲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语汇、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测试总

失分率在3%以内。

乙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语汇、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偶有字音、字调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8%以内。

二级

甲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等)有时出现失误。语汇、语法极少有误。测试总失分率在13%

以内。

乙等 朗读和台风级潜艇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较多(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fuzh-j、送气不送气、i-ü 不分、保留浊塞音、浊塞擦音、丢介音、复韵母单音化等),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20%以内。

三级

甲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难点音超出常见范围,声调调值多不准。方言语调明显。语汇、语法有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30%以内。

乙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失误多,方音特征突出。方言语调明显。语汇、语法失误较多。外地人听其谈话有听不懂的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40%以内。

普通话水平划分为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内划分两个等次,其中:

97分及其以上,为一级甲等;

92分及其以上但不足97分,为一级乙等;

87分及其以上但不足92分,为二级甲等;

8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7分预警机图片,为二级乙等;

7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0分,为三级甲等;

6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70分,为三级乙等。

试卷介绍

普通话水平测试试卷由五个测试项构成,总分为100分。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限时3分钟,占10分。目的考查应试人普通话声母、韵母

和声调的发音。

(2)、读双音节词语50个,限时3分钟,占20分。目的考查应试人声、韵、调的发音外,还要考查上声变调、儿化韵和轻声的读音。

(3)、判断测试,限时3分钟,占10分。目的主要是考查应试人掌握普通话词汇、语法的程度。

(4)、400字短文朗读,限时4分钟,占30分。目的是考查应试人使用普通话朗读书面材料的能力,重点考查语音、语流音变、语调等。

(5)、命题说话,时间不少于3分钟,占30分。目的是考查应试人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

下说普通话所达到的规范程度。

等级证书

应试者经过测试,即可获得《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国家普通话水暴雪警报级别平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证书内将记录应试者的测试成绩和相应的等级。证书全国通用,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需经测试后取得新的等级证

书。

1.报名时间: 国家统一报名时间

3.材料: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两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附带(电子版照片gpj格式)4.测试收费:测试费120元/人次。

5.报名地点:翰林世家(大学路桃源路向西30米——郑大学习站)单位集体报名由组织单位与普通话培训组织试点联系。

联系电话:60386513 语音的结构单位

一个语句是由许多莫拉克台风词按照一定的语法规则组织构成的。词有的是一个音节的,如“美”;有的是两个音节的,如“祖国”;有的是三个音节的,如“普通话”;有的是四个音节的,如“计算机系”。那么,音节是什么?它以是由什么构成的呢?

(一)音节和音素

音节 音节是自然的语音单位。人们说话,总是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发出来的。在汉语是,一个音节写下来就是一个汉字。“我是中国人”五个音节写下来就是五个汉字。有极少的情况例外,“一下儿”这三个字念实际上是两个音节,“下儿”是一个音节,念“xiàr”。音素 音素是最小的语音单位。它是从音节中分析出来的。语音,分析到音素,不能再分了,所以它是最小的。“绿”可以分析出i和ü,“红”可以分析出h、o、ng来。当然,这种分析,必须具备一定的语音知识才能做到,不过,如果我们把声音拖长念,是完全可以体会得到的。

(二)元音和辅音

音素按温州台风网发音特点成两大类:元音和辅音。

元音 发音时,颤动声带,声音响亮,气流在口腔不受到阻碍。如a、o、u。

辅音 发音时,不一定颤动声带(有的颤动声带,如m、n、l,有的不颤动声带,如s、sh、x。)声音不响亮,气流在口腔要受到不同部位、不同方式的阻碍。如:b、d、g、c、ch、q、f。

辅音一般要跟元音拼合,才能构成音节。

(三)声母、韵母、声调

声母、韵母、声调是我国传统分析汉语单节的结构单位。它不是最小的单位,因为韵母还有第二层次的结构单位:韵头、韵腹、韵尾。也叫介音、主要元音、尾音。

声母 声母是音节开头的辅音。例如:“买mǎi、卖mài、明míng媚mèi”开头的“m”就是声母。“二èr”、“矮ǎi”这样的音节没有辅音声母,叫做“零声母”音节。

韵母 韵母是音节中声母后面的部分。它主要是由元音构成的(鼻韵母有鼻辅音n或ng作韵尾)。比如:“发达fādá”的a,“机器jīqì”的i,“电线diànxiàn”的ian就是韵母。韵母是每个音节不能缺少的构成成分。没有韵母,就预警机不能构成音节。韵母里面分韵头、韵腹、韵尾。比如“ian”i是韵头,a是韵腹,n是韵尾。只有一个元音的韵母,这个元音就是韵腹,如i、a。做韵头的元音只有i、u、ü,如ia、ua、üe。做韵尾的只有元音i、o(u)和辅音n、ng,如:ai、ao、an、ang。

声调 声调是音节的高低升降形式,它是由音高决定的。比如:“辉huī”、“回huí”、“毁huǐ”、“惠huì”四个音节的声母都是h,韵母都是ui,但是它们的声调不同,就成了不同的音节,代表不同的意义。所以,声调是构成音节非常重要的成分。一个音节没有标上声调,这个音节就毫无意义,好像一个人没有生命。

普通话声母和韵母相拼构成的基本音节(包括零声母音节)有400多个,加上声调的区别有1200多个音节。这1200音节的能量非常大,它构成我们语言里成千上万的词。

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普通话音系就是北京音系。

(一)普通话的音位系统

能够区分意义的音素叫音位。例如:“布bù”和“铺pù”,“变biàn”和“骗f22战斗机piàn”,“标biāo”和“飘piāo”就是靠b、p两个音素来区分的,b、p就是音位。

人类能发出的音是多种多样的,也可以说是无限的,但某种语言或方言选择一定的声音来区别意义是有限的。在某种语言或方言里,这些能区分意义的音素互相对立,互相区别,而又互相联系,互相制约,构成某种语言或方言的语音系统,简称音系。

普通话能区别意义的音素有元音音素10个,辅音音素22个,构成普通话的音位系统。

元音音素:

舌面元音: 前元音 i衣 ü 迂ê 央元音 a啊

后元音 o喔 e婀 u乌

舌尖元音: 舌尖前 -i(zi资 ci疵 si韵母)

舌尖后 -i(zhi知 chi吃 shi诗 ri日的韵母)

卷舌元音: er儿

这10个元音在构成音节时有选择性。舌尖前元音-i只跟z c s拼合构成音节,舌尖后元音-i蛤zh ch sh r拼合构成音节。ê、er能自成音节、不直接跟辅音相拼。其他元音既能跟辅音相拼,也能自成音节。

辅音音素:

塞音 b p d t g k 塞擦音 z c zh ch j q 擦音 f s sh r x h 鼻音 m n ng 边音 l

辅音音素中的m、n、ng三超强台风剧照个鼻音,在某些方言里可以独立成音节。比如,有些地方称“妈妈”为“m ma”。称“你”为“n”,称“五”为“ng”。普通话中有叹词“喑欠 hm”、“哼hng”等纯辅音音节。这是个别的现象。

(二)普通话的声、韵、调系统

从声韵调系统来看,普通话有声母21个,韵母39个,声调4类。

声母 上面所列的22个辅音,除ng不作声母外,其余21个都作声母。

韵母 39个韵母按它们的结构分为单韵母、复韵母、鼻韵母。

****单韵母10个,上列10个元音都作单韵母。

****复韵母13个,由两个或三个元音复合而成。有:

ai ei ao ou ia ie ua uo üe iao iou uai uei

****鼻韵母16个,由元音和鼻辅音n或ng复合而成。有:

an en ang eng ong ian in lang ing iong uan uen uang ueng üan ün 声调4类

1.阴平念高平调。如:飞妈书家音乒;

2.阳平念高升调。如:池河神床笛重;

3.上声念低降升调。如:马把始可果表;

4.去声念高降调。如:电灭醉亚进贡。

音素系统和声韵调系统,都可以用来说明汉语的语音结构。这两套系统可以结合,但不能混淆。比如:声母是由辅音充当的,但辅音不等于超强台风观后感声母,因为辅音除作声母外,还可以作韵母的一部分--韵尾。韵母虽然主要是由元音充当的,但韵母不等于元音,因为韵母里面还有辅音。

和汉语其他地方言音系相比较,普通话音系比较简单,它的声母、韵母、声调,一般来说,比其他方言要少,因而比较容易掌握。

在世界语言之林中,汉语属于汉藏语系。跟英、法等印欧语系的语言相比较,汉语语音的最大特点是:声调区别意义。

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

试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

第一条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统一的标准和要

求,在规定的范围内逐步开展。

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组建省级普通话莫拉克台风作文水平测试委员会和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以及具备条件的国家部委直属师范、广播、电影、戏剧等高等院校、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批准,可以成立本单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省级和部委直属单位的测试委员会接受国

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的领导。

第三条 在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和培训测试中心成立前,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测试工作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教委和广播电视厅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和《测试大纲》

第四条 普通话水平划分为三级六等(详见附件二)。级和等实行量化评分。

第五条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按照国家语委组织审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统一测试内

容和要求。

三、测试员

第六台风预警等级条 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非国家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两类。国家级测试员需经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培训、考核,并取得由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颁发的测试员证书;省级测试员需经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培训、考核,并经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复审、备案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颁发省级测

试员证书。

评定普通话一级(甲、乙等)水平,必须由国家级测试员主持或复核方为有效。

第七条 测试员应熟悉和拥护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热心语言文字工作,熟练掌握汉语拼音,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以上(省级测试员少部分1946年以前出生的可放宽到二级甲等),具有大专毕业文化程度和三年以上工作实践,并有较高的语音分辨能力、作风

正派。国家级测试员最低上岗什么是台风眼年龄为25岁,省级测试员最低上岗年龄为24岁。

第八条 测试员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或部委直属单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承担测试任务,测试工作必须严格按统一的测试标准和要求独立进行。

第九条 等级测试需有三名测试员协同工作(分别测试、综合评议)方为有效。评定意见不一致时,以多数人的意见为准。人员不足时,可用加强上级复审的办法过渡。

第十条 测试员不能正确掌握测试标准或在工作中徇私舞弊行为时,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部委直属单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应在一定时间内(半年至一年)停止其测试工作,错误性质严重的应撤销其测试员资格,对国家级测试员的处分和撤销处分的决定应通过国家

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四、应试人员

第十一条 1946年1月1日以空警200预警机后出生至现年满18岁(个别可放宽到16岁)之间的下列人员应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

1.中小学教师;

2.中等师范学校教师和高等院校文科教师;

3.师范院校毕业生(高等师范里,首先是文科类毕业生);

4.广播、电视、电影、戏剧,以及外语、旅游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教师

和毕业生;

5.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6.从事电影、电视剧、话剧表演和影视配音的专业人员;

7.其他应当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和自愿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

第十二条 现阶段对一些岗位和专业人员的普通话等级要求:

1.教师和师范院校毕业生应达到二级或一级水平,语文科教师应略高于其他学科教师的水

平。

2.专门从事普通话语音教学的教师和从事播音、电影、电视剧、话剧表演。配音的专业人员,以及与此相关专业的毕台风战斗机业生应达到一级甲等或一级乙等水平。

五、普通话等级证书

第十三条 普通话等级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或部委直属单位普通话水

平测试委员会颁发。

第十四条 普通话等级证书全国统一格式(见附件三),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编

号。

第十五条 测试评定的一级甲等,需分批报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复审。复审比例为:10名以内复审1/3,11名~50名以内复审1/5,51名以上复审1/10。复审后,在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注册。证书由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盖章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颁发。

测试评定的一级乙等,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注册,在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备案,必要时得由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抽查,然后由省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颁发证书。

测试评定的二级甲、乙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备案并发证书;

测试工作的重点是工作和学习需要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或二级的人员。普通话三级水平测试由各地按照测试标准和大纲的要求,根据各地的情况和工作的需要组织进行。

第十六条 未进入规定等级或要求晋升等级的人员,需在前次测试5个月之后方能提出受试

申请。

六、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1994年10月30日起实施。

第五篇:医院等级标准

医院等级标准

根据1989年11月29日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分级管理办法》,三级特等医院是最高级别的医院,接下来依次是三级甲等、乙等、丙等,二级甲等、乙等、丙等,一级甲等、乙等、丙等,共三级十等。

一、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三级综合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中医科、康复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核医学科、输血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3、人员: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设配备0.4名护士,专业科室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名,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相关资料:全国三级甲等医院列表

二级综合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如内科或外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理疗科、消毒供应室、手术室、病理室、血库(可并入检验科合设)、理疗室、病案室。

3、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设配备0.4名护士,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相关资料:全国二级甲等医院列表

一级综合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张至99张。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3、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相关资料:全国一级甲等医院列表

二、医院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三、二、一级:

1、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2、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3、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4、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三、医院评审委员会分为部级评审委员会、省级评审委员会、地(市)级评审委员会三级。

1、部级评审委员会,由卫生部组织,负责评审三级特等医院,制订与修订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及实施方案,并对地方各级评审结果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

2、省级评审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负责评审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包括计划单列市的二、三级医院)。

3、地(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地(市)卫生局组织,负责评审一级甲、乙、丙等医院。

4、各级评审委员会要定期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四、评审程序

1、自查申报。各级医院应根据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先行自查,认为符合标准后,填写《医院评审申请书》一式数份,向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资格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书对医院的申请及时进行初审,确认参加评审的资格。

3、考核检查。医院评审委员会对医院实行平时有重点的抽查和周期评审相结合的考核检查。日常考核结果作为周期评审的一部分。周期性评审时应根据评审标准结合自报材料进行实地检查,包括听取汇报、与管理人员讨论、全面检查、抽查、回顾性调查、接待院内外来访等方式,最后采取评分或数学模型办法对医院作出综合评价。评审过程中,医院应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所需要的各种真实资料和情况。

4、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对被评审医院作出级别和等次的结论,并提出正式报告呈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凡申报三级特等医院者,应先报省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三级甲等医院的评审,然后由省级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推荐其到部级评审委员会参加三级特等医院的评审。

五、审批。依据评审委员会的报告及评审结论,由相应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审定批准。各级医院的审批权如下:

1.三级特等医院,由卫生部审批;

2.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审批;

3.一级甲、乙、丙等医院由地(市)卫生局审批。

认定等级及标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