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4号文库
关于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13-621875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07 08:27: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XX系统“五好文明家庭” 评选和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推动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展示近年来XX系统职工道德建设丰硕成果,发挥道德模范示范引导作用,提高XX职工家庭成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激发和调动全市XX系统职工家庭成员热爱XX事业、支持XX事业的热情,XXXX管理局决定和XX市总工会、XX市妇联在全市XX系统内联合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实践活动为重点,通过评选、表彰、宣传“五好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在全市XX系统营造弘扬家庭美德、学习先进典型的良好氛围,引导更多的职工家庭积极投身“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升家庭成员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提高家庭生活质量,营造现代文明家风,以家庭的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为推进河池XX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XX系统XX个XX管理局、XX个站、局机关和离退休职工家庭均可参加评选。各单位根据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

1)从本单位符合评选条件的职工家庭中推荐。择优评选“五好文明家庭”30户,事迹突出的“模范五好文明家庭”10户。

三、评选条件

(一)河池XX系统“五好文明家庭” 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

家庭成员爱国、爱家乡、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努力为集体、为社会办实事、做好事。

2.学习进步,爱岗敬业好。

家庭成员好学进取,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岗位成才,争先创优,建功立业。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

家庭成员做到夫妻平等,小事谦让,大事协商;尊敬长辈,善待老人,街坊称道;爱护孩子,科学培育,初见成效。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

家庭成员都能讲科学、破迷信,不参赌不吸毒,自觉抵制邪教;热爱文体娱乐,崇尚科学新风;实行晚婚晚育,做到计划生育,少生优育。

5.夫妻和睦,邻里团结好。

家庭成员不争吵;邻里互助,团结无纠纷;室内外干净整洁,自觉清扫公共卫生,注重绿化美化环境。

(二)河池XX系统“模范五好家庭”评选条件

具备“五好文明家庭”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为XX事业做出突出贡献、事迹突出,在社会有一定影响的家庭。

四、组织领导和评选机构

(一)此次活动由XX局主办,XX等单位协办,《XX日报》、XX市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参与配合。

(二)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顺利进行,特成立河池XX系统“五好家庭”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此次评选活动的领导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顾问: XXX

组长:XXX

副组长:

成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工会),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事务。工作人员:XXX,联系电话:,邮箱:ABCh@126.com。

(三)成立由组委会成员和协办单位及有关领导组成的“XXX系统五好家庭”评选审定委员会,负责候选家庭先进事迹的鉴定及评审工作。

五、评选办法及时间步骤

(一)推荐阶段(2010年4月-5月)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此次评选的具体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2-3名候选人(详见名额分配表)。经过本单位党政领导认可后,并在本单位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组委会推荐。

(二)评选阶段(2010年6月)

由组委会办公室将上报的候选人逐一进行考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初选50名候选户推荐给组委会审议;由组委会逐一对候选人进行审核,评选出30名“五好文明家庭” 候选户。评选委员会结合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户的考察意见及其社会形象展示的情况,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进行综合打分,从30名正式候选户中评选出十大“模范五好文明家庭”(其余20户为“五好文明家庭”)。

(三)宣传阶段(2010年7月-8月)

评选结束后并在新闻媒体,组委会将在新闻媒体上对

十大“模范五好家庭”的先进事迹进行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再聘请《XX日报》、XX市电视台、等有关新闻媒体对十大“模范五好家庭”的先进事迹进行实地采访、拍摄、刊登和编辑宣传短片等,在社会上进行广泛宣传。

(四)表彰工作(2010年9月)

举办一台表彰晚会,对当选的十大“模范五好文明家庭”和20名“五好文明家庭”进行表彰。

六、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按照通知精神和评选条件,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被推荐的家庭应事迹突出,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突出、感人的事迹,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和示范作用。

(二)本次评选在坚持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和谐家庭、廉洁家庭、学习型家庭以及奉献型家庭等方面的典型。

(三)各单位推荐的“五好文明家庭”候选家庭名单必须在本单位公示3天,并将书面公示材料与事迹材料同时上报。

(四)各单位上报的候选家庭必须填写推荐表、事迹简介(要求500字左右)和上报事迹材料(字数在2000字左右),并附家庭合照照片1张(电子版)。事迹材料内容要真实、准确、生动、具体。所有上报材料要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在2010年4月8日前送到XX局工会(同时发送表格、文字、照片电子版至ABCh@126.com邮箱)。联系电话……。

(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活动,将这次活动作为推动本单位文明创建活动的契机,充分通过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所推选的“五好文明家庭”先进事迹,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和支持这项活动,为推进本单位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

附件:

1. “五好文明家庭”候选家庭名额分配表2. “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推荐表

第二篇:评选“五好文明家庭”通知

普惠牧场关于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文明职工”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生产队、各科室:

为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场党支部决定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的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家庭。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并获得上级表彰者优先参评。

4、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

5、邻里团结、民族团结。

6、家庭环境、邻里环境卫生清洁。

二、“文明职工”评选条件:

1、模范奠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内容,做文明市民。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自治区禁止赌博规定,无违法犯罪行为。

3、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4、搞好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5、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并获得上级表彰者优先参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文明职工:

1、违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内容,受到处罚不是文明市民。

2、被公安机关拘留、赌博被查处或扫黄打非中被查处。

3、违犯局纪规定,受到局行政、党团组织等纪律处分。

4、无故旷工一天以上。

5、全年长期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6、无故不参加局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7、违犯婚事简办规定,搞大操大办,造成不良影响。

8、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在本人全年工作中,发生两次以上,造成不良影响,9、服务态度恶劣,与外来办事人员吵架,造成不良影响。

10、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造成不良影响。

11、由于个人工作不负责任,在报刊上被曝光,望各部门接此通知后,立即行动起来,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认真评选,于12月31日之前将“五好文明家庭”、“文明职工”评选结果上报场办公室。

库尔勒市普惠牧场

2009年12月15日

第三篇:五好家庭评选通知

XXX社区关于评选

“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合格小公民”的通知

辖区居民群众:

为进一步倡扬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优化社会细胞,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激励和调动更多的家庭实现文明和进步,引导广大群众及青少年积极参与家庭美德建设,充分发挥家庭成员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的特殊作用,XXX社区居委会将在全辖区分批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及“文明市民”、“好婆婆”、“好媳妇”、“合格小公民”等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及“文明市民”、“好婆婆”、“好媳妇”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

2、热爱学习,爱岗敬业好;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

4、移风移俗,少生优育好;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二)合格小公民标准:

1、在家庭做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

2、在社会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小标兵”;

3、在学校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的“小伙伴”;

4、在社区和公共场所做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的“小卫士”;在独处时做胸怀开阔、心理健康、勤奋自立、勇于创新的“小主人”。

二、评选方法

评选采取楼长推荐、居民自荐、群众评选等形式,凡符合条件的家庭,均可参加此次评选。

三、评选时间

本次评选时间为3月1日—3月6日。

第四篇:济南市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暂行管理办法

济南市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暂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五好文明家庭是对家庭文明程度的综合评价,是指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群众认可的家庭。

第二条 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是以家庭为主体,以弘扬家庭美德、协调家庭关系、丰富文化生活、美化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旨在通过活动,动员和组织广大家庭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

第三条 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对象为济南市境内所有家庭。

第四条 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应纳入各级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列入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考核内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新发展,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确保创建活动的质量。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五好文明家庭基本条件:

(一)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助人为乐。

(二)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刻苦学习,努力工作,明礼诚信,勤劳致富。

(三)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夫妻互敬,家庭和睦,敬老养老,科学育子,邻里团结。

(四)移风易俗,优生优育好。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模范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优教。

(五)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勤俭节约,理性消费,爱护环境,绿色生活。

第六条 各级各单位可根据五好文明家庭条件以及当地实际、城乡差异等制定相应的标准。

第三章 评选表彰

第七条 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要以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为载体,利用“妇女之家”阵地和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开辟群众参与方式,真正让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教育、得提高。

第八条 市级五好文明家庭评选,将以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为载体,由各级在发动家庭广泛自荐的基础上,择优推报。市里将对推荐家庭认真审核,择优进行网络公示和投票,最终确定市五好文明家庭名单,于国际家庭日期间集中表彰。

第九条 对评选出的市五好文明家庭,市妇联将下发文件予以表彰,并授予市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和市五好文明家庭奖牌。各级、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要借助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五好文明家庭先进事迹。

第四章 管理考核

第十条 建立五好文明家庭管理档案,完善五好文明家庭申报、推荐、公示、表彰、奖励、考核的档案资料,实现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一条 五好文明家庭实行挂牌制度。妇联组织或家庭所在村、居委会要在村、社区举办简朴隆重的授牌仪式,把家庭荣誉牌挂到家庭门口,增强获奖家庭荣誉感,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第十二条 五好文明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如有违反五好文明家庭条件的情况,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撤销称号。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市五好文明家庭奖牌统一规格:长×宽(21cm×13cm);市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奖牌统一规格:长×宽(22cm×15cm)。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妇联负责解释。

第五篇: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2012-06-11

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家乡、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和市民守则、村规民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助人为乐。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刻苦学习,成绩显著,努力工作,钻研业务,明礼诚信,勤奋

致富,对社会贡献突出。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夫妻互敬,家庭和睦,尊敬老人,教育子女,邻里团结。

4、移风易俗、优生优育好。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模范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优教。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科学安排家庭生活,勤俭持家,合理消费;讲究卫生,保护环

境。

居委会各岗位职责

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勤政廉洁,联系群众,当好表率。

2、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指导,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严格党员管理,健全三会一课,加强社区党建。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党政班子自身建设,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4、做好小区在职党员的接待登记,充分发挥在职党员的个人特长,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为小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5、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居委会具体任务,领导和协调好本小区的物业管理,业委会等其它群众性自治组织,齐抓共管开展文明小区的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准。

6、加强党政班子团结,抓好党政班子学习,以个人的模范作用确保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7、认真做好党员统计、收缴党费,接转组织关系等日常工作,并善于发现党外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积极慎重发展新党员。

8、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

居民委员会主任岗位职责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主任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居民区党支部领导下,带领居委会全体成员积极贯彻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居委会的建设,组织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1、组织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中的各项工作。

2、召集和主持居委会工作会议。

3、团结好居委会一班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成员的作用。

4、协调和支持本小区其他群众组织的工作。

5、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6、负责居委会印章的管理使用,合理使用好居委会经费。

7、积极完成镇党、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民政老龄岗位职责

1、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法律、法规与各项政策,要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忧,做好优抚帮困和社会保障工作。

2、模清本辖区特困对象,详细了解情况,主动关心,并如实向政府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机构反映,解决实际困难。

3、了解本辖区失业、待业、无业人员情况,帮助他们创造条件,配合政府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4、掌握本辖区伤、残、病、老、孤、弱势群体的基本情况,热情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5、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兵役法,做好拥军优属工作。主动帮助军烈属、伤残军人解决实际困难。

6、树立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关爱老年人,探索为老服务的新路子,经常了解他们的需求,尽力为他们服务。

7、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切实抓好尊老、爱老、助老工作,使老年人的“六有”落到实处。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管理好老年人活动室。

8、整合社区资源,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利民服务活动,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让群众满意。

9、积极认真完成民政部门和居委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市容卫生岗位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卫生法规和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市政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法规。

2、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市政设施(包括道路、绿化、房产等)的了解和巡检,做好资料积累记录的基础工作,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制止违章搭建,确保环境的优美整洁。

3、加强对居民“七不”规范的宣传,增强公共卫生道德的意识,坚持定期对小区环境和大楼卫生的检查,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对保洁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提高保洁队伍的素质。

4、宣传、组织居民积极参与消灭“四害”活动。

5、教育居民不在小区内饲养家畜和鸽子(有执照除外)。规范投放拉圾,保持环境卫生。

6、劝退拾荒人员,控制废品收购人员,铲除黑色广告。

7、积极认真完成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及居委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

治保调解岗位职责

1、全力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群防群治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安全小区”活动,为居民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2、协助公安、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

3、做好失足青少年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协助司法部门做好社区矫正,掌握动态减少重新犯罪率。

4、积极开展民主与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居民的法制观念,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外来流动人员管理工作。

5、积极开展“四防”宣传教育和检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6、发挥治保组织网络作用,坚持定期排摸制度,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重大治安案件发生。

7、按照“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积极调处辖区内发生的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8、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发挥调委会积极作用,健全信息网络,定期召开例会,调解文书符合规定要求,统计存档齐全,信息上报及时。

9、积极认真完成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及居委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文体宣传岗位职责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中心工作为重点,利用小区宣传阵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双百”方针,繁荣社区文化,丰富居民群众的业余生活,提高居民的精神文明素质。

3、办好小区宣传栏,宣传好人好事,展示小区精神风貌,与居民群众作经常性的信息沟通。

4、积极组织居民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满足不同层次的要求,促进社区文化事业的发展。

5、加强青少年教育,利用学生假期安排好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热爱党、热爱祖国等知识讲座,并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

6、加强对健身苑(点)的管理,对健身器材制订使用须知和管理制度,使健身器材正常投入使用,造福于民。

7、做好科普工作,语言文字工作及教育督导。

8、积极认真完成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及居委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计生妇代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做好优生优育提高人口质量及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宣传工作。

2、掌握育龄妇女信息资料,抓好外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3、做好避孕药具发放、指导和咨询接待工作。

4、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动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党的各项中心工作,为社区的三个文明建设作贡献。

5、积极开展“三爱”、“四有”、“四自”形式多样的巾帼建功活动,引导失业妇女更新就业观念,尽量为她们的重新就业牵线搭桥。

6、积极开展法规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好信访接待,认真调查,严肃处理侵权事件,伸张正义,并做好失足妇女的关心、帮教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7、加强儿童工作力度,为少年儿童办好事、实事,特别要做好孤儿、缺损型家庭儿童的关心、教育、保护工作,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8、积极认真完成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及居委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关于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