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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编辑:紫陌红颜 识别码:13-1067705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16 17:43: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做好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室功能和效率,适应实验室教学的改革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

1.实验室管理和建设部分:实验室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实验室建设计划申报材料;实验室评比、总结材料;实验室各类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实验室工作计划,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

2.实验室教学部分:实验室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验项目卡片、实验教材,实验教学考核考试办法及试卷。典型的实验报告,有关实验教学的记录报表等;实验教学方法研究、文章材料等。

3.实验室设备部分: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卡)技术资料;维修使用记录;借用登记记录;设备的购置报告、设备报废调拨单,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使用、检修及故障记录等。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管理

1.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是实验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新建实验室要及时建立工作档案。

2.根据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实验室管理人员、有关教师和其他人员,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和事项记录工作,并提供给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篇: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实验室的管理,加快实验室的建设,建立此制度。

一、实验室必须建立工作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收集整理、撰写实验室工作档案,并按、内容分别整理归档。

三、实验室工作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颁布的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法规、文件; 2.学院有关实验室建设、管理和改革等文件;

3.实验室审批(含实验室建立、合并、调整、撤销等)文件; 4.有关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5.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 6.本实验室的历史及概况; 7.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8.沿用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 9.实验室实验研究活动记录;

10.实验室专职工作人员考核记录;

11.实验室专职工作人员培训进修记录; 12.实验室仪器设备明细账;

13.实验室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记录; 14.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记录;

15.大型精密仪器技术档案及使用记录; 16.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

17.实验室废气、废液、废渣处理记录; 18.改进、开发、自制仪器设备情况;

19.本实验室人员的学术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20.利用实验室开展科研情况和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情况。

第三篇: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细则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1.实验室的建立、建设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2.实验教学过程中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各类学生上课情况、学生实验报告、成绩记录、实验项目开发情况记录等。

3.实验室人员在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的项目数及其工作量。

4.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项目的全部技术文件资料,包括论文、专著、鉴定、专利、获奖等情况。

5.仪器设备及低值耐用品的总台件数及金额、固定资产帐卡、随机技术手册;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报废等原始记录。

6.单价5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包括国家科委23种仪器设备,单价虽不到5万元但属于精密稀缺设备)的申购报告、领导批复;开箱记录及装箱单、安装调试记录及双方签字移交文件、保修单、验收报告及文件材料、设备说明书及全套随机文件;使用、维修、故障、事故记录等。使用维修记录,随时将运行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承担任务及结果、故障过程、定期检修或校验情况等如实记录,并定期归入技术档案。

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原始资料:申报表、论证报告书、审批计划单、订货合同及有关来往信函等。

(2)设备的开箱验收单、说明书、合格证、附件清单、随机图纸、外观照片等。

(3)安装调试记录等。

(4)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等管理方面的资料和管理操作人员情况登记表等。

(5)使用过程中的所有记录。

(6)降级、报废、处理的报告、批示等。

7.自制设备的任务书、技术总结报告、鉴定材料、设备使用说明书等。

8.实验室用房及环境条件的各种技术资料。

9.实验室工作的各种统计报表。

10.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文件和本实验室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管理

1.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登记、分类编号、存档等工作。

2.实验室工作人员及时将自己工作中形成的材料交给实验室主任。

3.实验室工作档案的保管期限分长期、短期和与设备共存三种。

4.学生上课情况、实验报告、成绩记录、实验项目开出情况记录属短期保存资料,一般至少应保存三年。

5.仪器设备的有关资料应与设备共存,即保存至设备报废之日为止。

6.除上述两项资料外,其它资料均应长期保存。

7.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借阅要严格办理借阅手续。

8.档案管理员的工作要相对稳定,如工作变动应做好交接工作。

9.单价5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包括国家科委23种仪器设备,单价虽不到5万元但属于精密稀缺设备)的设备说明书、装箱单、保修单及全套随机文件原件交学校档案馆长期保存,复印件由使用人保存;由使用人保存的还要包括:论证报告、开箱记录、安装调试记录、验收报告、使用、维修、故障、事故记录等材料。

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中心

202_年10月

第四篇:实验室准入和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2)患发热性疾病;

(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5)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

8、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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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2)患发热性疾病;

(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5)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

8、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实验室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

(1)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2)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情况时,不宜再从事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3)检验科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时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

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

(1)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2)检验科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

(3)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

3、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

(1)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制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临时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上岗。

(2)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制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医学观察发现异常,临时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上岗。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

1、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不定期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4、各专业实验室相关人员应无条件参加安全自查工作。

5、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生物安全管理程序

医学实验室的特殊环境通常会造成一定程序的生物污染,包括对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和环境的污染,这些污染通常主要由处理污染性物质时的操作不当造成。针对实验室生物污染,采取适当的生物安全防护是十分必要的。

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是指实验室工作人员所处理的实验对象含有致病的微生物的其毒素时,通过在实验室设计建造,个体防护装置,严格遵从标准化的工作及操作程序和规程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侵染,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

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内容包括:安全设备、个体防护装置和措施(一级防护),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操作及规程。1 目的

有效地针对科室进行全面的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2 范围

适用于科室各专业实验室。3 职责

3.1、科主任负责任命生物安全小组,指导,规范其工作。3.2、生物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安全小组日常工作的安排。3.3、生物安全小组负责科室安全的具体工作。4 工作程序

4.1、生物安全小组组成

4.1.1、科主任为安全小组组长。

4.1.2、经考核,从科室成员中选取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实验室知识的技术骨干,为生物安全小组安全成员。安全小组成员任期一年,任期中出现特殊情况科主任可对之罢免。注:安全成员:郑彦、邢延芳、张瑞、李芳琴、王兴宁。4.2、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维护和检查

4.2.1、生物安全小组指定针对安全操作和安全装备的检查方案,至少每年检查一次。4.2.2、生物安全小组建立安全清单,为回顾性检查提供资料并进行记录,形成《安全记录》。4.2.3、对危险品、危险区进行鉴定并加以标志。

4.2.4、实验室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所有的事件和潜在的危险因素。

4.2.5、安全小组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对各种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进行培训。

4.2.6、若发生职业暴露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和生物安全小组人员。4.3、警告标记和标签的建立。

4.3.1、对不同危险程度的实验工作区进行标志。4.3.2、对高度危险性区域要张贴危险公告。

4.3.3、对装存危险物质的容器必须贴上标签,其内容应详细。

5、安全操作规程

5.1、一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5.1.1、在实验室工作区禁止吸烟

5.1.2、禁止在实验室放置食物、饮料及类似的存在有潜在的从手 到口的接触途径的其他物质。禁止用实验室的冰箱(柜)储存食物。

5.1.3、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必须做好防护工作。应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他的眼睛和面部防护用品。

5.1.4、在实验室工作区,病区应穿白大衣或隔离衣,服装应符合实验室设备的要求。5.1.5、应穿着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子。

5.1.6、在实验工作区头发不可下垂,避免与污染物质接触或影响实验操作,有此类危险的饰物应避免带入工作区。不可留长胡须。

5.1.7、由实验工作区进入非污染区要洗手,接触污染物后要立即洗手。5.1.8、禁止堆积过多的垃圾,至少应每日清理一次。5.1.9、禁止在实验工作区存放个人物品。

5.1.10、在实验室指定清洁区和非清洁区,非本室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区。5.1.11、从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5.1.12、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5.1.13、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5.1.14、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高压灭活。需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容器内。

5.1.15、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一定要分开装放。5.2、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5.2.2、实验室入口贴有生物危险标志,内部显著位置须贴上有关的生物危险信息,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

5.2.3、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

5.2.4、工作人员应接受必须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建立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

5.2.5、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2.6、将生物安全程序纳入标准操作规范或生物安全手册,由实验室负责人专门保管,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要阅读规范并按照规范要求操作。

5.2.7、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道的培训,掌握预防职业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

5.2.8、尽可能使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

5.2.9、应用一次性注射器,用过的针头禁止折弯,剪断,折断,重新盖帽,从注射器取下,禁止用手直接操作。用过的针头、注射器必须直接分开放入锐器盒,消毒浸泡。由医院专门负责部门人员进行处理。

5.2.10、禁止用手处理破碎的玻璃器具,装有污染针,利器及破碎玻璃的容器在丢弃之前必须消毒。

5.2.11、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5.2.12、人员暴露感染性物质时,及时向科主任或安全管理小组人员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

6、记录

6.1、实验室消毒记录

6.2、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记录。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做好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室功能和效率,适应实验室教学的改革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

1.实验室管理和建设部分:实验室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实验室建设计划申报材料;实验室评比、总结材料;实验室各类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实验室工作计划,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

2.实验室教学部分:实验室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验项目卡片、实验教材,实验教学考核考试办法及试卷。典型的实验报告,有关实验教学的记录报表等;实验教学方法研究、文章材料等。

3.实验室设备部分: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卡)技术资料;维修使用记录;借用登记记录;设备的购置报告、设备报废调拨单,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使用、检修及故障记录等。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管理

1.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是实验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新建实验室要及时建立工作档案。

2.根据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实验室管理人员、有关教师和其他人员,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和事项记录工作,并提供给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五篇: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完善我院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室设备的利用率,适应实验教学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1.实验室教学文件: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程及项目,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实际开出记录,实验教学课表及实验项目统计、实验教学的考核办法及实验报告等有关记录、报表。

2.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品及材料: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账卡、验收报告、使用维修记录、分类分户账及各种凭证;低值品的分户帐及凭证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使用记录、说明书;消耗品及材料的领用记录等。

3.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学院和主管部门下发有关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的文件;实验室制定的各项岗位责任制、分工细则及管理制度;实验室工作日志;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室工作计划;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实验室改造情况等资料。

4.实验室经费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消耗、仪器设备维修等经费支出情况统计;实验室科研项目、对外培训、测试、技术协作、劳务等收入情况统计等。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实验室档案建立和管理由实验科和设备处负责业务指导,各中心、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新建实验室应建立工作档案。

2.专兼职人员、教师应根据各中心、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有责任有义务做好有关事项的记录,并将有关资料提供给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

3.各部门根据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统计整理、编目、立卷、定期归档,并保存在本部门。

4.各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管理工作。

5.实验室工作档案向院内外提供利用。凡需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应经所在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损坏,用后及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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