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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编辑:情深意重 识别码:14-969133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0 17:09: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广元市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广元市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努力践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川教„202_‟24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重点,以提高师德修养为目标,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爱岗敬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考核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三、考核内容

(一)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做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事,不传播有碍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和观点。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

(二)爱岗敬业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3、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认真对待每一个教学环节,不得敷衍塞责。

4、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关爱学生

1、真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严慈相济,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2、保护学生安全,在学校教育教学或校外集体活动中把安全放在首位,危急时刻能够挺身而出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有效防止学生发生伤害事故。

3、关心学生健康,多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发现和排除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不利因素,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4、维护学生权益,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1、遵循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手段,创新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3、坚持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和不良情绪,发现事故苗头,化解各种矛盾。

4、综合评价学生素质,以激励和鼓励为主,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品行端正,言行一致,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坚持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带着不良情绪上课,不酒后上课,不在教学活动中吸烟或使用通讯工具。

3、坚持廉洁从教,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不以职业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不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

4、加强团结协作,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尊重同事,与领导、同事、家长建立平等、和谐的人际关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良好协作和互动,自觉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六)终身学习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2、坚持不断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3、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专业发展能力。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一)成立考核小组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师德表现差的教师进行教育、诫勉。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一。

(二)民主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

学生(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及所任教的其他班级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在其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小学低年级(1-3年级)教师的师德考核,不进行学生评议。

教师评议: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评互评。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议范围。

(三)综合评定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自评互评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等次确定

(一)师德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学校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使之明确差距,反思问题,改正缺点。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组织或煽动集体上访,罢课或变相罢课的;

2、未经所在单位同意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经教育改正效果不明显的;

3、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4、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5、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师德”部分的考核结果。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骨干教师评选、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三)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年度考核才能评为优秀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都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对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解聘。

六、组织领导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要提高对师德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抓好师德考核的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引导广大教师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理解和支持师德考核工作,积极参与评议。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师德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准确。对带有普遍性的师德问题,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或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以至处分,并限期改正,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师德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不力,走形式、走过场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市教育局将根据具体情况,在年度考核和评比时视情况轻重扣分。对辖区内发生的违反师德的案件处理不力、包庇纵容、大事化小,甚至隐瞒不逐级上报的学校或县区教育局,年度考核和评比时加倍扣分。

第二篇: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202_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励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枣庄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枣庄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等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重新修订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校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考核教师职业道德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2_年修订)为主要依据。

1、政治表现和师德素养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服从组织领导,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公正公平、严谨客观地行使相关的监督评议职责。

2、师德日常考核

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师德要求行为。

3、出勤

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出满勤、干满点。

4、责任心与教学常规落实情况

主要从尊重学生、备课与上课、作业与批改、教学反馈与校正、教研活动等方面进行考察。

5、教育教学效果

主要考察教职工所取得的教育教学效果等。

6、奖励

三、考核办法

考核的基本方法是: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测评相结合;学期、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

(一)计分办法(总150分)

1、政治表现和师德素养(50分)

由本校的领导、同事、学生或家长,对照《规范》的具体要求,分别对教师一学期来的师德表现进行无记名测评,并对其测评结果按人员分类汇总。测评总分值分100,测评内容主要包含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领导、同事、学生或家长平均分按 50%、40%、10%的比例记分。汇总后测评得分×30%,即为该项总分。

2、师德日常考核《师德表现》(25分)

由学校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采取量化记录的方式。如有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按下列标准扣分,直至扣完该项得分。

(1)在学生管理中,向学生罚款、变相惩罚学生购买物品供班级和学生使用,每次扣3-8分。

(2)不顾全大局,不服从工作安排,每次扣2-4分。

(3)在晋级、职评、评优等方面,提供假论文、假论著等,视情节轻重每次扣8-10分。

(4)教师不尊重学生家长,训斥、指责、刁难学生家长,视其情节及造成的后果酌情扣3-8分。

(5)在日常工作中,语言不文明、衣着不得体、行为不检点,有损害集体荣誉的言行者,视其情节及造成的后果酌情扣3-8分。

(6)损坏学校公物、自己保管的学校物品丢失或损坏的,每发现一起视情节扣2-4分。

(7)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安插学生者,令其退回,并每人次扣3-5分。

(8)没有完成教师读书等学习任务的,扣2分。

(9)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每发现一人次扣3—6分。

(10)教师接受学生赠送的结婚、生日、节日等礼物,每发现一次,视情况轻重,扣分5-10。

(11)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或采取应急措施,每发现一次,扣5-10分。

(12)所任班级中学生出现作弊、抽烟、喝酒、打架等严重违纪行为,扣该班班主任、有关责任教师3-8分。

(13)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酌情扣分。

学校对教职工的日常师德表现要记入《教师职业道德档案》。考核办法将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设立举报箱等形式考核。

3、出勤(25分)

按照市局制订的考勤制度。满分15分,扣完 15分止。扣分标准:①事假每天扣0.5分;②病假每天扣0.2分;③早退、迟到1次各扣0.5分;④旷工一天扣5分;⑤学校集会及各种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扣1分,请事假扣0.3分,病假扣0.1分;⑥工作时间干私活、不在工作岗位的一次扣2分。

4、责任心与教学常规落实情况(25分)

(1)尊重学生

①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每次扣5-10分。

②随意停学生课,发现一人次扣1-2分。

③公开公布学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排名,每次扣2 分。

④对学生不一视同仁,按学生成绩好坏排座位,放弃学习困难生,每次扣3分。

⑤不关爱全体学生,不让本班学困生参加考试,强迫学生休学或转学的,每发现以上现象之一,一次扣5-10分。

(2)备课与上课

①备课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教案照抄照搬、不切合学生实际、无针对性,每次扣1-2分。②没有备好课上课,课堂效果差,没能按时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学生、家长反应强烈,每次扣3分。

③在教学过程中,除学校安排正常调课外,不按课程表规定课程上课,每次扣1-2分。④教学方式方法陈旧、落后,学生意见较大,每次扣 1-2分。

⑤上课迟到、早退或中途擅自离开课堂的,每发现一次扣2-6分。

⑥不及时进行教学反思、无教后记或对教后记应付不认真,每次扣1-2分

(3)作业批改与辅导

①作业布置形式单一,缺乏科学性,每发现一次扣1分。

②给学生布置惩罚性作业、大量重复性作业或作业量过重的,每次扣2分。

③批改作业不及时、不批改学生作业、随意让学生帮助批改作业,每发现一次扣2分。

④对学生作业应全批全改,有等级和激励性评语,若不认真、不按要求批改学生作业,每发现一次扣1分。

⑤对学生辅导缺乏耐心、态度不好,每发现一次扣2分。

(4)教学反馈与校正

①课堂教学目标性不明确,不及时反馈检测,当堂巩固效果差,每发现一次扣1分。②命制试题不认真,出现不应有错误,缺乏科学性、针对性,每发现一次扣2 分。③考试中监考、试卷装订、阅卷等不负责任 , 每发现一次扣2分。

④对试卷不认真批改、分析、讲评,每发现一次扣1分。

(5)教研活动

①无故不参加教研等业务活动的,每有一次扣1分。

②不服从教研组工作安排的,每有一次扣2分。

③不积极主动参加课程改革,教研活动时不发表自己的见解,每有一次扣1分。

④与同学科、年级组和同班教师缺乏沟通、合作的意识,擅自抢占学生自习时间等,每发现一次扣1 分。

学校对教职工的责任心与教学常规落实情况要记入《教师职业道德档案》。考核办法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随堂听课、随机检查等形式。

5、教育教学效果(15分)

依据教学实绩考核成绩,按实际得分(折成百分制)乘15%计入。

6、奖励项(10分)

(1)见义勇为,主动保护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及学生安全,受到社会广泛好评者,加8— 1 0分;

(2)对贫困学生常年给予资助,受到学生及社会广泛好评者,加1—3 分;

(3)助人为乐、公而忘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者,加1—3 分;

(4)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公婆等老人,悉心照料家庭中的患病成员,同时不影响工作,成绩出色,在同事中享有很高声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者,加1—3 分;

(5)自觉重视学生德育工作,担任德育导师效果明显,转化后进生成效显著,学生拥戴、家长欢迎,得到校内外一致公认,加1—3 分;

(6)所代班级被评为先进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按照全国、省、市、县、镇街、校级分别计10、7、5、3、2、1分,以最高分为准,不累加计分。

(7)其他方面,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涌现的特别突出的事迹,可酌情奖励。

(二)考核实施

每学期末均按以上考核办法组织一次师德考核。两学期考核按5:5的比例相加,即得出学师德考核结果。

(三)等次的确定

以学区为单位进行师德考核。师德考核分为优秀(≥ 90分)、合格(≥ 75分且<90分)、不合格(<75分)三个等级。优秀等级必须是表现突出,成效显著者。优秀等级的比例控制在被考核人数的35%以内(舍尾法)。在被考核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道德品质极其败坏,影响恶劣;

(4)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以教谋私、乱收费,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向学生或家长推销书籍、资料及其他物品等,向家长索取钱物、要求宴请或托办私事,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事第二职业,从事有偿家教,在校外私自代课、私自举办收费的补习班;

(6)因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职造成较大学生安全事故的;

(7)在考试中出现泄密 ,有意引导、授意学生作弊在阅卷、统计成绩时弄虚作假,导致严重后果;

(8)教师与异性学生应在公开场合、有两人以上在场时进行谈话,否则,造成不良影响的;

(9)无理取闹,搬弄事非,同事间打架骂人,赌博、酗酒、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10)工作期间上网炒股、在互联网上发布或炒作不良信息等,诬告、打击报复他人的;

(11)把不健康的思想和错误言论带进课堂的;

(12)酒后进课堂、在课堂上接打手机,造成恶劣影响的;

(13)参加邪教组织,危害社会及他人的;

(14)学生发生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有关班主任及责任教师管理不善的;

(15)其他方面违法乱纪受到处分的。离职学习和退养人员凡无上述情况者视为合格。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建立考核组织

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刘合永

副组长:王思恩

成 员:马世军郑孝雷

师德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马世军

成员:郑孝雷教师代表2--3人

2、考核步骤

(1)学好文件精神,把握政策依据。在学期开学之前组织教职工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师德考核工作的意见、细则及标准,学深学透文件精神,使教职工明确考核工作的目的、方法、步骤,把握政策依据,以便在工作中督促教工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接受师德考核。组织好师德日常考核工作以及对教师出勤、教学常规落实情况的考核。

(2)进行测评考核。每学期末进行学期考核。

(3)进行学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学年结束后,两学期平均考核得分,即为师德考核最后得分。同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师德考核等级。根据平时对教师师德表现的记录,对严重违规违纪的直接确定师德为“不合格”。

(4)公开考核结果,征求被考核人意见。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领导小组向教师本人反馈,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

(5)填写考核档案。考核小组将考核情况填入《教师职业道德档案》。

3、时间安排

学期考核要在每学期放假前完成。学考核要在每年7月底完成。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是教师考核、晋级、职评、聘用和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

1、考核总分结果按 20%的权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师德素养、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单独再次记录上报)。师德考核经思政科审核后,同时报人事科存档,验收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师德考核不合格,考核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优秀,考核不能定为优秀。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当年不能聘用。

2、推荐县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表彰人选和“十佳青年教师”、“十佳师德标兵”、“十佳班主任”候选人,其近两年师德考核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3、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本学的师德考核必须是合格以上。

六、有关要求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涉及面广,时间长,工作量大,事关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教师队伍的稳定,事关教育质量的提高。

1、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严禁指定优秀、转让优秀、弄虚作假、擅自更改考核结果等现象。

2、要通过师德考核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激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和客观性。

3、要认真总结考核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使之更加趋于科学合理,真正发挥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之作用,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4、要严格执行违反师德规范责任追究制,因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被“一票否决”,除师德定为“不合格”之外,还要追究当事人、年级、处室和学校领导等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学校认真填写《滕州市教育局关于 **师德考核等次的批复》(一式四份),于每年7月底前上报市教育局思政科审核后行文公布。

6、本办法自 202_--202_学第一学期开始执行,《滕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滕教字[202_]100号)同时废止)。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202_—202_学

滨湖镇南徐楼小学

202_.3

第三篇: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沂水县**中学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2_修订)为考核内容,建立师德考核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广大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考核范围

学校在职全体教师。

三、考核办法

(一)各学校每年一次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考核,年终形成每个人的师德档案材料,并按要求报上级部门存档。

(二)学校要切实重视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将其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考核时应按照《**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标准》,同一尺度。对每位教师的评价应当实事求是,准确、公正、属实。

(三)成立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教职工代表要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比例不能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60%。考核小组成员要挑选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参加。考核结束后,学校要将考核小组成员的名单存档。

(四)考核实行百分制。按《**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标准》,分平日考核(30分)和综合评议(70分)两

大部分三十个小项对每位教师进行评价。

(五)组织评议。学校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家长通报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检查的力度。评议由学校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分学生评议、教职工评议、考核小组评议三部分。学生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要允许学生家长参与。教职工评议:采取全体教职工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也可采取年级组集体评议的形式。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

(六)公布考核结果。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通过适当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四、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为90分—100分,合格为70分—89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一)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色情、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三)品行不良,讽刺、挖苦、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四)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向学生和家长索要钱物、接受学生和家长宴请、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六)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违规补课,屡教不改的。

(七)其他违背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五、建立考核档案

学校根据测评考核结果,填写《**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评表》(见表一),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之后汇总全校考核情况填写《学校师德考核汇总表》(见表二),学校存档。最后学校将《学校教师师德考核报表》(见表三)报县区存档。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建立学校师德考核档案,加强学校对教师师德行为的管理;便于全面系统、整体了解全校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情况。

(二)建立教师个人职业道德考核档案,该档案纳入到人事档案进行存档。一是说明了对该项工作的重视;二是体现了对教师职业道德进行评价的负责态度。

(三)与奖惩挂钩。对师德考核优秀者,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评先树优时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不合格者,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取消荣誉称号,教师职务降职聘用;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七、加强领导

似的考核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政治基础,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务求实效,学校要成立相关组织,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政策法规,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和考核方案与细则,使广大教师统一思想,积极参与考核工作,把集中考核与经常性考核有机结合,使考核工作真正取得成效。学校师德考核档案要由专人管理,每年接受市、县(区)两级检查监督或上级部门的定期抽查。

**中学

202_年9月

第四篇: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XX年修订)为考核内容,建立师德考核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广大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考核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职员工(校级领导干部考核按领导干部考核办法执行),经批准的二线人员和长期病休超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三、考核方式与步骤

(一)方式

采用“五考核”的形式,即自我考核、领导考核、同事考核、学生考核、家长考核,时间在每年的6月份。

(二)步骤

组织学习。每年在考核前要组织参评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政治理论学习。学习要紧密联系实际,加强对照,查找师德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期间,学校要有记录,个人要写好笔记。

实施考核。考核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一是要做好准备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市、县(市、区)教育局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师德考核方案,印制相关评分表格。二是要组织好学生考核与家长考核。要召开专题会议,讲清意义,明确要求,学生考核由所在学校(单位)随机选择任课对象不低于50%学生参加。家长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可采取问卷、座谈等形式。三是组织好领导考核和教师间的互评。领导考核和教师间的互评按考核体系相应条款评分,人员多的学校可以分组进行。四是组织好非教学人员的考核。非教学人员由自我考核、校长考核、其他领导考核、教师考核(非教学人员参加)四个层次组成,按考核体系相应条款评分。五是做好考核统计。

梳理反馈。学校对考核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应认真进行梳理分析,视情况向教职工本人反馈,同时进行个别谈话。教职工要根据反馈的问题,剖析原因,提高认识,主动反思,认真开展自我考核,提出改进的时限。

整改提高。师德考核成绩作为考核主要内容,边考核边整改,对师德表现差,问题比较突出的个别教师由学校主要领导进行诫免谈话,限期改进提高。通过整改使教师队伍中觉悟不高,师表形象差,以职谋私,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促进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

认真总结。集中考核结束,每位教师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写出个人总结上报学校。各学校更要认真总结,对考核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提出整改建议,不断完善师德考核工作。

四、考核计分办法

分低学段教学人员、高学段教学人员、非教学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四类组织考核。调查表中的优、良、合格、不合格的分值分别为90及以上、80—89、60—79,60以下。

除小学一、二、三年级和幼儿园外的教学人员:自我考核占10%,领导考核占35%,教师间互评占30%,学生考核占15%,家长考核占10%。

小学一、二、三年级及幼儿园教学人员:自我考核占10%,领导考核占40%,教师相互考核占35%,家长考核15%。

非教学人员:自我考核占10%,领导考核占20%,中层干部考核占30%,教师考核占40%。

事业单位人员:自我考核占20%,领导考核占30%,同事考核占50%。

五、考核结果运用

《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考核结果运用做如下规定:

(一)在学校(单位)师德考核成绩位于前10%的,在市级新闻奖教金、师德楷模、终身班主任,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三坛”、学科骨干教师评选中优先推荐。

(二)考核成绩位于前三分之一的,在以下方面优先考虑:在考核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在教师竞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时予以倾斜;优先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学术考察和科研活动。

(三)考核成绩低于后三分之一的,原则上不得评优评先。

(四)对师德考核不合格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给予缓聘或转岗分流。

1.有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给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2.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3.因失职、渎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4.在教科研工作、职称评聘、考核评优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5.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加强领导

师德考核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政治基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务求实效。学校要成立相关组织,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政策法规、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和考核方案与细则,使广大教职工统一思想,积极参与考核工作;要把集中考核与经常性考核有机结合,使考核工作真正取得成效。请各地及时将考核情况报送市教育局政治处。

第五篇:广元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最终版)

广元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和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目的,引导教师树立新的教育理念,增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社会使命感,进一步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二、考核内容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确定以下考核内容。

1、依法执教;

2、爱岗敬业;

3、热爱学生;

4、严谨治学;

5、团结协作;

6、尊重家长;

7、廉洁从教;

8、为人师表。

根据以上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详见《广元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标准》。

三、考核的方法步骤

1、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教师学工作考核相结合,但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学工作考核的基础,考核程序参照教师学考核程序进行。

2、成立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 组成,教职工代表要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比例不得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考核小组的成员要求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政策业务水平高,在群众中有威信。

3、考核等级。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0分—79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

①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

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

③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的;

④参与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l、建立教师个人职业道德考核档案,并将教师个人的师德考核档案存入教师的工作业务档案。

2、对考核优秀者,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和评优选先时加分或优先考虑,具体办法由县区教育局制定。对考核基本合格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提出整改措施。师德考核不合格,即为工作考核不合格,应依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学校要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领导,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意义。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确定不合格人员等级时,要严肃慎重,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对考核中发现的师德问题,学校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做好教育帮助工作。

今后,凡出现学生、家长和社会反映强烈的师德问题的学校及其校长,当年一律不能评优选先,学校是市级示范校的予以摘牌,是省级以上示范校的建议省予以摘牌。市教育局将组织对考核情况的随机抽查,并进行通报。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的教师和职工。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元市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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