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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时代实施意见文明实践活动实施意见
编辑:落花成痕 识别码:14-576891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14 08:18:19 来源:网络

2019新时代实施意见文明实践活动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是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载体,是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大举措。为切实建设好、管理好、运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根据党中央、省、市、县委有关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于凝聚群众、引导群众,着眼于以文化人,成风化俗,调动各方力量,创新方式方法,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占领基层思想文化阵地,动员和激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丰润道德滋养、坚强思想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和话语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面向农村(社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是坚持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的场所、人才队伍、惠民惠农服务项目等干部、宣讲团队、志愿者、新乡贤、先进典型、“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模范、老教师)等文明实践者,建好“六支队伍”,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文明实践活动。一是党员干部文明实践队,由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党员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长等组成镇级文明实践队,深入农村、社区,结合各自职责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二、基本做法

(一)措施

一是理论宣讲队,由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理论宣讲组,各村(社区)组织宣讲队,并积板培养群众宣讲员,开展理论宣讲对谈和形势政策宣传教育。

二是志愿者文明实践队,组织协调志愿者服务组织、广大志愿者,在农村、社区开展实践活动。

三是新乡贤文明实践队,组织心系乡土、热心公益等活动的社会贤达以及农村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农村自乐班等,开展公益活动、移风易俗活动以及各类文体活动。

四是先进典型文明实践队,组织道德模范、脱贫致富带头人等各级各类先进典型,开展巡回演讲、事迹展播,建立“好人榜”,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群众。

五是“五老”文明实践队,动员组织老党员、老干部等“五老”人员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彰显文化传承的感召力量。各村(社区)要在建好“六支队伍”的同时,要向镇上推荐至少1名各队伍优秀成员,作为镇“六支队伍”的组成人员。

(二)丰富内容。

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重点是广泛开展“七讲”。

一是讲思想,广泛开展理论宣讲对谈,创编快板、相声、情景剧等文艺节目,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引导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

二是讲政策,宣讲中央、省、市、县各项惠民惠农政策,特别是精准扶贫政策,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

三是讲道德,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宣传教育,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四是讲文化,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民俗文化,增强群众文化自信。

五是讲法治,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促进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六是讲科学,开展群众性科普知识、实用技能宣传、推广、培训活动,全面提升生产生活品质。

七是讲新风,开展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建设活动,倡导树立社会文明新风尚。

(三)常态开展活动。

按照月月有活动、人人都参与的要求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讲、对谈活动。持续开展精神扶贫行动。深入推进“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活动。开展理论对谈、群众座谈、红白理事会谈乡风等活动。开展道德模范、五星级文明户、脱贫致富模范户、好婆婆好儿媳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开展帮扶贫困群众,帮扶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活动。开展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媒乐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开展送法律、送科技、送卫生等活动,广这开展面向大众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依托“陇南乡村夫数据”系统,开设“陇南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栏目,上传线下实践活动或链接发布相关内容,利用“陇南乡村大数据”系统的74万多用户,扩大宣传教育影响力。线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设学习进行时,核心价值观、改革开放四十年、新时代新作为、文明在身边、三农服务、美丽家乡、历史文化、我们的节日、志愿服务等栏目,努力建成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网上宣传教育平台。

三、工作步骤和责任分工

(一)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并正常开展活动。由镇党委负责,镇党建办、党政办、文化站具体实施。

(二)在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实践所(站)建设并开展活动。由各村和社区党支部负责实施。

(三)在2018年12月底前,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按照自身职责,组织开展各类相关活动。

(四)2019年元月上旬,由镇党委牵头组织督查工作组,对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镇、村(社区)两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成后,作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平台和阵地。经常性开展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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