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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编辑:岁月静好 识别码:14-542589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24 19:53:16 来源:网络

XX镇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将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持续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目标任务

(一)种植和畜禽养殖环节

治理指标: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工作任务:

1.加强源头治理。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20年减少2%。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升到92%,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大力推广蔬果生态种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农业绿色生产方式,推动特色产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形成一批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的生态农业模式。持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国控点和省控点例行监测,实时掌握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动态,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责任单位:镇农办、镇环保站)

2.推动品牌带动提升。新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组织推荐年度XX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以品牌创建带动品质提升、产业发展、企业壮大。(责任单位:镇农办)

3.强化执法办案。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督查督办和行刑衔接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生产不合格农产品、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生产记录、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推进多办案、办大案,杜绝有案不查、“零办案”或“以罚代刑”现象。(责任单位:镇农办)

(二)水产养殖环节

治理指标:主要水产品养殖环节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区级(以上)产地水产品药残超标案件查处率100%。

工作任务:

1.渔业标准制修订与推广应用。组织水技、水产科研机构及渔业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省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制修订和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加大渔业标准推广应用力度,组织开展无公害标志推广、宣传活动。(责任单位:镇海洋渔业站)

2.强化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围绕我区主产的对虾、鲍鱼、海水鱼等养殖品种,重点整治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未按规定执行休药期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镇海洋渔业站)

3.推进水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督促落实水产品“一品一码”追溯体系信息登记,推行食用水产品合格证,提升系统内注册企业平均赋码率,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单位:镇海洋渔业站)

(三)食品生产环节

治理指标:全镇加工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稳定在区平均水平以上;强化风险排查防控和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整治和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

工作任务:

1.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持续抓好乳制品、肉制品、白酒等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结合实际和区域食品生产特点,增加本地区排查整治的重点产品,扎实做好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着力消除各类风险隐患。(责任单位:XX市场监管所)

2.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强化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开展“两超一非”食品安全问题整治,继续加强包装饮用水、食用植物油等重点食品监管;深入推进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小作坊提档升级。督促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XX市场监管所)

3.加强特殊食品监管。深化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自查报告制度;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和部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提升特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单位:XX市场监管所,镇宣教办、XX派出所、镇统计站、镇文化站、镇卫计办)

(四)食品流通环节

治理指标:通过规范市场流通行为和专项治理,提高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提升食品流通安全水平。

工作任务:

1.加强食品流通监管。加强食品流通监督抽检,严格问题处理和问题产品溯源处置。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实施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有X家食品超市公开自我承诺。(责任单位:XX市场监管所、XX派出所、镇农办、镇统计站、镇海洋渔业局、忠门供销社)

2.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督促第三方平台切实履行资格审查、证照公示、建立入网食品经营者档案等法定义务。(责任单位:XX市场监管所)

3.保障进口食品安全。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风险监管和预防性消毒工作,落实“三全”(全检测、全消毒、全追溯)管理;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批发经营者、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检查频次,对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四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追溯凭证)不齐的,依法严厉查处。将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核酸检测和新冠疫苗接种纳入监管,落实“应检尽检”“应种尽种”。(责任单位:镇卫计办、镇应急办、XX市场监管所)

4.推动市场升级和冷链物流建设。支持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和商贸冷链物流项目建设,促进农产品新鲜消费。(责任单位:镇统计站)

(五)餐饮服务环节

治理指标:通过强化监管、示范创建、专项整治等多种手段,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档升级。

工作任务:

1.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落实《XX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X市监餐〔2021〕1号)和《XX区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X市监〔2021〕X号),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社会共治,以人员培训、餐饮后厨、进货查验、餐饮具清洗消毒、“明厨亮灶”为监管重点,探索智慧监管模式,强化分级分类治理,全面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责任单位:XX市场监管所、镇统计站)

2.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对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深入排查使用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实现全镇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0%以上。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向师生有效传递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责任单位:XX市场监管所、镇宣教办)

3.强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完善辖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含分支、代理机构及合作商)主体台账,督促第三方平台落实资质审核、信息公示等食品安全责任义务。健全线上监测、线下检查的一体化监管机制,强化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线下检查,以小餐饮店、无牌匾标识餐饮店为重点对象开展无证经营行为监督检查,及时规范、打击无证餐饮服务提供者。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责任单位:XX市场监管所)

4.推进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全面推行XX省小餐饮登记办法,推动小餐饮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通过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动“小餐饮”管理水平提升。严格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农村“小餐饮”监管,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登记、分级指导等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责任单位:镇食安办,XX市场监管所)

5.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XX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责任单位:XX市场监管所)

6.加强餐厨垃圾处置管理。持续推进全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责任单位:镇餐厨办,镇食安办)

(六)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与标准工作

治理指标:配合区级完成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指标,加强全镇食品监督抽检,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达98.5%以上。将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全部纳入食源性疾病监测范围,充分发挥省级食源性疾病监测预警平台、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平台作用。

工作任务:

1.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统筹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工作,覆盖市场销售的全部33大类食品品种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进口和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对市场中流通的大米及粮食加工品开展重点抽检;加大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水产品和茶叶中重金属残留抽检力度;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按时完成率达到100%,立案率达到70%;通过抽查、考核提升食品抽检数据质量;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推进“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配合区级开展食品快检结果验证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责任单位:XX市场监管所、镇农办、镇海洋渔业站、镇项目办、镇卫计站)

2.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扩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面,提升我区风险监测的科学水平和监测质量。(责任单位:镇卫计站、镇农办、镇自然资源所、镇海洋渔业站、XX市场监管所、镇项目办)

(七)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

工作目标: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全社会共管共治食品安全的工作格局。

工作任务:

1.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健全机制为基础,以补齐短板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抓手,构建体系健全、机制完善、行为规范、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良好格局。开展省级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责任单位:XX市场监管所,镇食安办)

2.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宣传和培训,引导更多食品生产经营者注册省“一品一码”平台用户,扩大“一品一码”追溯的主体覆盖面。推行亮“码”销售,在大型商超等经营场所开展食品追溯数据消费者扫码可查询试点。(责任单位:XX市场监管所、镇农办、镇海洋渔业站、镇统计站、镇项目办、镇卫计办、镇自然资源所)

3.加强打击违法犯罪和“两法”衔接工作。公安机关开展“X”行动,围绕肉及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品、豆面制品、酒类、保健食品、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等领域犯罪行为,集中破获一批大要案,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食品安全违法主体的法人、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负责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违规交易。加强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运用,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受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推动行政部门移送案件质量提升。(责任单位:XX派出所、镇农办、镇海洋渔业站、XX市场监管所、镇项目办)

4.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压紧压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深入推进全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学校食品安全重点整治。督促指导学校开展线上线下食品安全和健康科普教育。(责任单位:镇宣教办)

5.依法加强食品领域信用监管。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法认定和公示食品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并报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按照国家统一的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实施失信惩戒。加强信用结果运用,对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农资企业以及抽检发现问题较多的生产主体,强化跟踪监管、监督抽查。(责任单位:XX市场监管所、镇项目办、镇统计站、镇农办、镇海洋渔业所)

6.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上建立宣传阵地,开展食品安全常态化宣传,集中力量向公众宣传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举措和成效,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满意率和食安创城知晓率、支持率。把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推进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开展居民营养健康相关工作,促进合理膳食,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4部门出台的《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的指导意见》,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责任单位:镇食安办)

7.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成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线上线下一体化,统一应用全国12315平台处理食品类投诉举报业务。(责任单位:XX市场监管所)

(八)相关工作

1.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督促粮食收购者、经营者、承储企业和政策性用粮经营企业等粮食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粮食收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把重金属镉列入粮食收储入库和出库必检项目;加大重点区域采样密度,加强对原粮镉含量重点监测和跟踪监测。落实“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深化优质粮食质量工程提升行动。(责任单位:镇项目办、XX市场监管所)

2.做好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食品用塑料包装、食品用纸包装、餐具洗涤剂、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压力锅等五类食品相关产品监管,抓好获证企业双随机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工作。(责任单位:XX市场监管所)

3.做好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舆情处置工作。根据区级食品安全处置预案修订进度,及时跟进修订镇级预案,开展食品安全实战应急演练。加强舆情监测研判,指导各级各有关监管部门及时、稳妥处置各类食品安全舆情。(责任单位:XX市场监管所,镇农办、镇海洋渔业站、镇项目办)

4.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技术支撑,健全监管责任制,推进网格化监管;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加强食品检查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镇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各村居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100%,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40小时。(责任单位:XX市场监管所,镇食安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年度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实施方案,实化细化目标任务,周密组织部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二)加强督促检查。

严格按照中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切实承担食品安全及相关工作的领导责任;推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三)加强协调配合。

各村居、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支持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合力。各级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协调明确监管职责分工,消除监管盲区死角,防止推诿扯皮。

(四)加强经费保障。

健全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基层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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