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七九届高中同学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中学七九届高中同学会”。
第二条 **中学七九届高中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所有在七九届高中班学习过同学组成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一)会员: 所有在七九届高中班学习过的同学,承认本会章程且志愿加入的。
(二)特别会员; 科任老师。
第三条 同学会宗旨:增进同学友情,加强同学之间交流,开展同学互助互勉,共同欢度晚年。
(一)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集体联谊。
(二)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信息交流。
(三)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增进友谊。
(四)同学会会员平等相处,不分高低与贵贱、成功与失败。
第四条 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其他非法活动。
第五条 同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
第六条
每五年举行一次大型全面的同学聚会。
第二章 同学会理事会职责
第七条 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
第八条 定期组织同学会会员联谊及其他活动。
第九条 建立同学微信群、QQ群为网上交流制度,使网上成为同学会会员之间交流的平台和窗口,每位会员都应加入两群,在群里勾通感情或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收取会员会费,预算各项活动的开支,会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并以书面的形式在同学大会上向每位会员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
同学重大疾病,天灾人祸,逝世。会员父母逝世,组织人员前去慰问或吊唁。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所有在七九届高中班学习的同学都可积极参加本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十三条 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议。
(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每位会员每年每人缴纳会费200元以上,重大活动另行根据预算集资(特别会员除外)。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献谋献策。
(五)积极参与两群聊天,加强同学间沟通关心及帮助。
第十四条 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理事会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四)困难会员享有其它会员资助的权力。
第十五条 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及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它重大事项。
(四)审议活动基金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八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人数8--10人)
第十九条 理事会构成如下:
(一)会长一名:同学会的总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参加相关社会活动。
(二)副会长二名:协助会长办理各项事务,分别负责五个方面工作,即活动与策划、宣传和外联、财务预算、片区联络等,表决重大的决议。
(三)片区理事5名:负责本片区日常工作,在会长、副会长领导下,由秘书长主持本片区日常工作。执行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并向本片区会员汇报,组织接待同学会到本片区的活动。.召集和组织本片区同学的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