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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集中行动方案
编辑:雨声轻语 识别码:14-654224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4 14:44:12 来源:网络

XX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集中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镇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整治XX全域城乡环境的脏、乱、差等问题,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要求,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目的,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环境卫生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二、工作重点

(一)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和提升工程,提高各镇生活污水收集能力和处理能力,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二是切实开展老城区设施补短板工作,解决老城区居住环境差、道路破损、公厕保洁差、绿化亮化覆盖率低等问题。三是实施城乡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着力解决城乡农贸市场标准不高、设施陈旧、面积不足、管理滞后等问题。四是加快推进城乡公共厕所、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解决设施不足、运行不畅、覆盖不足等基础设施问题。

(二)加强城乡精细化管理。

一是深化薄弱区域治理。狠抓城乡接合部、城镇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公路(铁路、河道)沿线、建筑物楼顶及周边等薄弱区域治理,洁净环境,消除乱象,规范秩序。二是改进环卫作业方式。充实背街小巷、城郊接合部等薄弱区域保洁人员,科学增添保洁设备,提高环境卫生质量。三是推进绿化提升。加强公园绿地建设,进一步清理街头空地,实施城镇开放式公园改造和规范管理。推广立体绿化,提高城镇景观水平和生态防护功能,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林田相融的绿色家园。四是推进照明提升。城镇功能照明设施、景观照明与项目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配套建设城镇景观照明,彰显区域特色。五是深化社区环境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社区环境治理,不断完善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设施配套,提升基层环境治理能力。六是规范市容秩序。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整洁、无大面积破损污损;杜绝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场所等乱搭乱建;规范各种空中缆线,确保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

(三)综合施策治理脏车入城。

一派出所、交管办在上级部门指导要会同各村社做好工业企业、建材企业、营运、物流等车辆源头管控,确保“净车上路”。二是交管办和属地村要充实主要公路沿线环卫保洁人员,责任到人,重点整治边坡乱堆乱放、脏车带泥上路污染环境等问题。三是镇治理办及各村要深化以工地扬尘为重点的污染源治理。实施城乡连接线道路硬化、裸土覆盖和绿化带提档降土,规范建筑工地、砂石厂管理,有效治理扬尘污染;加强建筑运渣车辆管理,全面实行运渣车辆密闭运输,切实加大管理力度。

(四)加强基本治理提升村庄人居环境。

一是深化以农村垃圾处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治理。统筹考虑农村生活垃圾产生规模,因地制宜制定农村垃圾治理和综合循环利用方案,优化村庄环境。二是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乱象,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五乱”现象,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洁净行动,大力提升农村建筑及周边风貌。

三、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定方案建台账(2021年8月9日—8月15日)。各村社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集中行动方案,同时镇治理办对各村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摸排,对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

第二阶段:开展综合整治(2021年8月16日—8月31日)。一是各村社对照问题清单在8月31日前完成整改,镇治理办将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二是开展城乡公路环境整治。做好道路扬尘源头管控,持续推进禁止脏车入城工作,治理公路沿线乱堆放、乱搭建、清扫保洁不彻底等乱象;三是开展城镇、村社乱象整治。对城镇“五乱”(车辆乱停、摊位乱摆、广告乱贴、垃圾乱倒、工地乱象)、村社“五乱”(杂物乱堆、广告乱贴、垃圾乱倒、污水乱排、家禽乱养)开展全面整治,实现城乡环境明显改善。

第三阶段:巩固治理成效(2021年9月1日-10月7日起长效巩固)。进一步完善常态运行机制,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实现城乡面貌规范、有序、美观。

四、保障机制

(一)健全组织领导。

各村社根据属地原则要切实担负起纵深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镇治理办做好对上衔接、牵头工作、主抓落实和督查检查责任。各村社、镇属各单位要立足城乡环境治理面宽量大的特点,把纵深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一把手”牵头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主抓、各单位齐抓共管、上下整体联动的组织领导体系,特别是各村社、镇属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关心过问,建立定期化的议事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扩大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七进活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大手拉小手”和志愿活动,大力倡导“衣冠不整不接待”的社交礼仪及“车辆不洁、请勿入城”的行车礼仪,帮助城乡居民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公共行为,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文明行为。

(三)压紧压实责任。

对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主抓”的原则,横到边、纵到底,结合阶段性工作任务,明确每个时间节点的治理项目、治理内容、治理时限和治理目标,层层分解责任,明确具体经办人员,环环紧扣,杜绝“真空”。要按照重心下移的原则,将社区、背街小巷、单位、城乡接合部等细胞单位治理责任落实到镇和村(社区)。

(四)严肃考核问责。

严格按照《XX县XX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2021〕—55)要求,各村社要及时对辖区内数字化城管系统案件进行整改销号。镇治理办同时联合镇纪委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镇治理办将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并由镇纪委进行约谈。

附件:1.镇、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标准

附件1

镇、村(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标准

一、秩序化

(一)市容环境整洁,无乱搭乱建、无乱打棚伞;

无齐门灶;无乱堆乱放。

(二)交通持续良好,交通标志标线完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停放整齐,朝向一致,无乱停乱放。

(三)无乱摆摊设点;

无占道经营;无占道作业。

(四)无破损和违规设置广告牌;

商店门柱橱窗无乱张贴;店招设置规范,一店一招,无破损,统一规范;无乱打过街横幅标语;无城市“牛皮癣”。

(五)建筑施工场地设隔离防护栏,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齐,无扬尘污染、无道路污染;

无占道堆物。

(六)农贸市场划行就市,分摊经营;

有管理制度、公示牌;有停车场、公厕;无以路为市、以街为市现象。

二、清洁化

(一)街道路面整洁,无扬尘,无污水溢流;

无暴露垃圾。

(二)单位、居民区和商铺环境卫生良好,无蛛网积尘,无乱堆乱放,无暴露垃圾等。

(三)公厕数量足够,镇域内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且有专人管理,卫生保持清洁,无臭味、无污垢、粪便无害化处理;

无旱厕。

(四)主要街道两侧每50米左右设1个果皮箱;

垃圾池(果皮箱)箱体整洁美观,为封闭式,周围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流溢,无蝇蛆;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五)有污水处理设施,有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有运行记录,且规范运行,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

(六)乡镇生活垃圾压缩式中转站规范运行管理,卫生保持良好,有转运台账。

三、优美化

(一)行道树树形整齐美观,至少有一处公共绿地或公园广场,且卫生、秩序管理良好。

(二)街道两侧、居民小区和公共绿地、公园广场无杂草丛生、无缺株死株、无裸土。

(三)街巷路面硬化率达90%以上,路面无破损,主次干道排水道系统完好、通畅。

(四)街道路灯设施齐备、完好,亮灯率在90%以上;

无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现象。

四、制度化

(一)成立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每月亲自召开会议,研究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二)设有环境治理办公室,并根据实际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和解决必要的经费和办公条件。

(三)制定环境综合整治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有环境卫生、容貌秩序日常检查检查记录、问题台账;有工作记录、简报、年终总结。

(四)设置简洁、美观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固定宣传栏。

(五)有足够的容貌秩序、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人员和经费保障。

容貌秩序、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人员定员定岗,管理制度健全。

(六)实行目标管理,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村组职责任务落实。

五、村(社区)公共卫生

(一)农户室内外环境整洁、有序,门前无乱堆杂物、家禽无敞养。

(二)入村道路面硬化,无坑洼破损。

(三)垃圾池体整洁,为封闭式,周围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流溢,无蝇蛆。

(四)农村生垃圾治理“五有”体系健全(有设施、有队伍、有经费、有村规民约、有再生资源回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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