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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编辑:春暖花香 识别码:14-259917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1 00:24:10 来源:网络

XX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的原则,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基本健全。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1.加强政策支持和指导监督。区政府建立健全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支持政策、规章制度和养护资金补助机制,筹集农村公路养护区本级补助资金,明确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对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编制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划(计划)、规章制度;实施相关政策;核定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基数,提出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区级补助资金计划;指导和监督全区农村公路养护规划(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养护质量、养护市场和路政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农村公路养护进行信用评价,指导和督促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和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区级补助资金,会同区交通运输局指导和监管养护资金的使用。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扶贫局、区林业局等部门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引导、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区审计局根据实施情况,定期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专项审计项目计划。

2.履行好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乡(镇)政府是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乡、村道管理养护工作。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统筹安排,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加大管理养护投入力度。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县道管理养护,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县道管理养护政策和制度,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

3.发挥好乡村和群众积极性。乡(镇)政府要确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职工作人员,在区政府明确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管理养护工作,组织和指导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整合资源、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农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优先聘用贫困户,为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

(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1.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按“县道每年每公里15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2000元”的标准安排,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不得用于公路新改建。

2.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农村公路养护实行“以区为主、省市支持、乡村配套”的筹资模式,对乡(镇)政府落实支出责任存在的收支缺口,区政府根据不同时期发展目标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加大对重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继续使用车购税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等。区政府确保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将相关税收返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2021年起,省、市、区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省、市、区三级公共财政投入比例为1:1:8(即:①省级和市级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元。②区级按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8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4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2400元)。具体每年为:全区县道314.39公里,省级补助31.439万元,市级补助31.439万元,区级补助251.512万元;乡道655.637公里,省级补助32.7819万元,市级补助32.7919万元,区级补助262.255万元;村道1281.264公里,省级补助38.438万元,市级补助38.438万元,区级补助307.5034万元,县、乡、村道合计每年补助1026.5882万元(其中县、乡、村道省级合计补助102.6589万元,市级合计补助102.6589万元,区级合计补助821.2704万元)。区级养护补助资金将根据养护成本变化、农村公路里程增加、地方财政增长等因素而提高,原则上调整周期不超过五年。各乡(镇)政府应建立与养护成本变化、农村公路里程增加、地方财政增长等因素相关联的日常养护资金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调整年限不超过五年。

3.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对乡(镇)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预算绩效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相关补助资金挂钩。对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公共财政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对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将核减或取消下一年度区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区财政局和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地方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4.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区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三)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着力改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要灵活运用有关政策,积极整合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重点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落实激励保障机制。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养护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全面推行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模式,区政府进行统筹领导,区交通运输局发挥承上启下作用,乡(镇)全面推进“路长制”施行,将单一的部门管理转变为“路长”负责的综合管理,加强“路长制”常态化运行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

县道(重要乡道)日常养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具有养护资质的第三方承担,将区交通运输局已组建的“XX区农村公路养护有限公司”资质转让,开展县道(重要乡道)日常养护工作,实行政企分离。

乡、村道日常养护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治理、秀美乡村建设,交由专业保洁队伍养护,或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分区域、分路段聘请贫困户劳动力进行养护。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水平。

3.促进农村公路转型发展。坚持绿色发展,推广再生利用,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持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路宽不超过8米的农村道路用地按规定不纳入建设用地范畴,按相关规定办理。大力开展“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建设,切实提升路域环境,将交通之美融入村容整体环境美当中。坚持融合发展,推进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等多元融合。积极拓宽农村公路服务功能,为农村公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4.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管,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按照省指导检查、市监督管理、区组织监督的模式,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完善农村公路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到2022年实现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

5.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农村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区政府将组织交警、应急等职能部门参与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要逐步完善。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在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领域引入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健全农村公路养护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交通运输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6.强化制度和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技术,加强养护技术和路政执法人员培训,完善路政管理指导体系,保障路政执法装备,建立区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等护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直部门、乡(镇)要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改革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同步部署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完成各项任务。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

(二)完善考核体系。

区交通运输局要及时出台《XX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制定养护绩效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实行考核评价结果与养护经费拨付挂钩,重点考核农村公路养护实施质量、资金落实、路面技术状况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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