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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税上报经验交流材料
编辑:眉眼如画 识别码:14-886707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5 23:02:43 来源:网络

第一篇:江西地税上报经验交流材料

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优化纳税服务 创建满意地税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江西省地税局坚持把纳税服务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管理,提升地税形象的重要途径和方法,以创建满意型地税机关为目标,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完善服务机制,规范服务流程,简化服务手续,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经济、便捷的纳税服务,在圆满完成组织收入任务的同时,赢得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2_年地税收入实现了三年翻一番,今年上半年,预计江西地税部门组织地税收入162.1亿元,增长8.3 %;省委书记苏荣、省长吴新雄及其他省领导对江西省地税局的工作多次作出批示,予以表扬。在江西省政府组织的政务环境和政风行风评议中,我局连续5年名列执法部门第一名;在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202_-202_年组织的对50多个部门的满意度调查中,地税系统连续2年满意度居首位; 202_年 8月至202_年3月在省政府组织的行风监测中我局连续8个月列全省第一名;在国家税务总局202_年度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通报中,江西省会城市南昌市地税局的综合满意度得分为名列前茅。

一、以服务大局为己任,拓宽纳税服务领域

在纳税服务工作中,江西省地税局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始终将“服 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纳税人”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以政府、老百姓、纳税人满意不满意作为考评地税干部实绩和效率的重要标准,不断拓宽服务领域。

(一)服务企业发展。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给企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江西省地税局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和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作为全省地税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深入企业调研的基层上,先后出台了“支持成长型、就业型困难企业发展10条”服务措施,由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与国资委联合举办了“应对危机,共谋发展”税企座谈会,并对省属31家企业提出的涉税问题认真进行了处理,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江西省地税局领导带头,深入开展了“百户企业调研活动”,帮助困难企业解决问题,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税收环境。今年1-5月,江西省地税局依法减免地方税收4.7亿元,其中减免企业税收3.1亿元,缓交企业税收1.86亿元,涉及185户企业,为支持企业发展,帮助企业渡难关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支持项目建设。江西省地税局抓住全省投资大、项目多的契机,及时制定了“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服务措施50条”,加大了重大项目建设跟进力度,建立局领导与企业挂钩联系制度,加强同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工作协作,深入了解重点税源、重大项目企业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掌握纳税人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全省地税部门仅支持国有企业改组改制项目,去年以来已减免企业所得税5000多万元,涉及13户企业。据 测算,202_年,全省地税部门将为我省重大项目建设减免地方税收9604万元。

(三)帮扶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今年初,针对突如其来的农民工“返乡潮”,江西省地税局高度关注,积极应对,迅速制定了“支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措施12条”和“支持民生工程服务措施50条”,并通过印制宣传册、更换公告栏、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累计免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4万多份(本)、接待咨询人员62000余人次,组织开展支持返乡农民工“百千万”工程,全系统共结对帮扶返乡农民工10万名,已帮助7200余名农民工重新就业,支持了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今年1-5月,累计减免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地方税收636万元,免收农民工办理税务登记证和领购发票工本费11.16万元,惠及2.44万农民工。

二、以规范管理为抓手,优化纳税服务质量

江西省地税局引入ISO质量管理理念,开展规范化建设,优化纳税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规范纳税服务体系。按照省、市、县局三层架构,在搞好纳税服务岗位分析、流程分析和制度清理的基础上,编写了涵盖征管、税政、稽查等八个方面的纳税服务规范化管理体系文本(A、B、C类),形成了360余万字的《作业指导书》等纳税服务分类文本,科学合理地进行了纳税服务岗位设置,规范了纳税服务工作流程、明晰了岗位职责,确定了纳税服务工作标准,统一了纳税服务表证单书,从而在纳税服务工作中明确了“由谁做”、“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减少了纳税服务工作的随意性。

(二)统一办税服务厅建设标准。江西省地税局按照“五统一”(统一机构名称、大厅建设、窗口设置、服务标志、设施配置)、“六有”(有税收公告栏、电子触摸屏或电子显示屏、服务引导台、纳税人意见箱(簿)、税收资料架、便民设施)的标准规范了办税服务厅建设。全省120个办税大厅合理设置了办税区、休息区、自助服务区等;添置纳税服务车90余辆,实施流动办税服务,为纳税人营造了良好的办税环境。

(三)推行纳税服务考核评价系统。为确保各项服务举措落到实处,江西省地税局每年将纳税服务工作纳入全省地税系统的绩效考核体系之中,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对全省办税服务厅每个岗位的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时效、工作差错、岗位状态以及纳税人的满意度近30个指标进行实时的统计分析和自动考核;运用视频系统对办税服务厅进行远程实时监控;推行了网络版服务评价器,由纳税人对办税人员的服务进行实时测评。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考核评价,促进办税人员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四)开展办税服务厅星级评比。按照可量化、易操作的要求,制定了《“星级办税服务厅”评比办法》和《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考核检查方案》,分为三、四、五星级三个等级,明确了评比内容,设立了100余项评分指标,采取基层单位申报,省、市局组织考评打分、检查验收的办法,两年评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再符合星级条件的予以降级。202_年,评出五星级办税服务厅31个,四星级办税服务厅40个。通过星级评比验收,各地办税厅争先创优,主动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以效能建设为载体,提升纳税服务效率

江西省地税局将效能建设作为提升纳税服务效率的重要载体,以信息化为依托,整合办税资源,强化效能监督,不断提高办税效率。

(一)加快信息化应用。江西省地税局克服底子薄、投入少、起步晚的不利影响,攻坚克难,利用不到两年的时间,投入资金2.4亿元,实现了征管信息数据的省级“大集中”,信息管理水平跻身于全国先进行列,探索出了一条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加速信息化建设的新路。一是建立了网上业务处理平台。全面推广应用全省统一、集中的网上办税和财税库银联网系统,满足了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通过互联网络办理各项涉税事项的需求,为纳税人降低办税成本。二是建立了网上咨询平台。在“江西地税网站”专门设置了4类栏目服务于纳税人,以满足纳税人查询涉税信息,反映涉税问题,实现征纳双方的互动。截至6月中旬,今年网站“网上咨询”等栏目累计收到各种留言4118条,处理有效留言3600多条,其中90%以上是网民就相关涉税问题所作咨询。三是建立了短信服务平台、开通纳税服务QQ群、配备了自助纳税服务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的信息化服务。今年以来,共发送政策宣传、纳税提醒短信30余万条,开通服务QQ群112个,为4万余人次纳税人提供了即时服务。四是实现了县一级和设区市局城区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的“同城办税”,仅南昌市地税局每年纳税人到各办税服务厅异地办理涉税事项达5万户次。同时,巩固和完善了“一窗式”服务,大力推行POS机刷卡缴税、银行代收等申报方式,节省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

(二)整合办税资源。一是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202_年全省地税系统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缩减了50%,行政审批事项缩减了43%,行政审批时间缩减了30%。目前,需逐级上报省局审批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占全系统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比重仅为15%。二是改进办税流程,简并涉税资料、压缩办税时间。今年以来改进了12个方面的涉税工作流程,取消了9项、减少了26项报送纳税资料,涉税事项办理时间平均缩减50%,有效减轻了纳税人和基层地税机关的负担。三是开展国地税联合办证,提高办证效率,降低办税成本。在新余、南昌、景德镇、鹰潭、萍乡5市推行国地税联合办证,今年以来,就有7087户共管户进行联合办证,为纳税人节省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41740元。

(三)强化效能监督。江西省地税局制定了“纳税服务违诺追究办法”,开展了纳税服务“万份问卷调查”活动,组织了“纳税人评地税管理员和地税机关”活动300余场次,4000多名地税管理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同时,引入第三方纳税服务评价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纳税服务测评监测点2500余个,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采取每月一次,不打招呼、不定期地深入地方党政部门、重点企业和其他纳税户开展暗访督查,促进了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到位。

四、以提高素质为抓手,打造一流的服务队伍

江西省地税局始终把提高干部素质作为优化纳税服务的根本和前提,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技能。

一是充实办税服务力量。江西省地税局根据税收征管专业化的要求,按照把办税服务厅建设成“地税的形象、服务的窗口、业务的标 兵”的要求,注重挑选作风硬、能力强、业务精的各类骨干人才,充实到纳税服务队伍。全系统办税服务厅现有人员202_人,约占全系统人员总数的19 %。同时,开展定期轮岗和交流。每年的交流面不低于10%,把机关、基层分局、稽查局中工作责任心强、素质高的干部交流进来,提高办税服务厅人员素质。

二是狠抓教育培训。江西省地税局科学制定纳税服务培训规划,省、市每年举办两期纳税服务(师资)培训班,从税收理论、征收管理到行政礼仪和语言艺术等多方面进行在岗培训,服务岗位培训面达100%。办税厅人员中具有本科学历的908 人,获得计算机等级二级证书的1890 人,获得中级职称的215人,为纳税人提高优质、高效的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开展技能竞赛。江西省地税局每年定期开展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操作技能竞赛、“办税服务明星”及“十佳服务标兵”评选竞赛活动。并组织“十佳服务标兵”在全系统进行巡回演讲,用他们身边平凡的事,教育人、感动人,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荣誉感和责任心,不断提高纳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纳税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通过不懈的努力,江西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税收工作的发展,纳税服务工作必将面临新的课题。江西省地税局将在总局的正确领导下,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汲取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措施,努力把我省纳税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做出新的贡献。

第二篇:湖口地税经验交流材料

倾力服务项目建设

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湖口县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随着园区经济的异军突起,湖口创造了令人瞩目的“湖口速度”。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202_年全县财政总收入突破6亿元,较上年增加2.2亿元,在全市名列前茅。作为政府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能部门,湖口县地税局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充分发挥地方税收职能作用,支持和服务企业发展,在实践中探索出的“五心五实”服务企业发展的成功做法,赢得了当地党政部门和纳税人的一致好评。202_年全县地税部门共入库地方各税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收6400万元,同比增长55.2%,增幅居全市之首。7月8日,由省局和省局税务学会联合组织的全省地税服务企业、保增长、促发展经验交流会在湖口召开,省局局长邓保生对我局服务企业发展的做法作出了重要批示。在服务项目建设、助推县域经济发展方面,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树立崭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技能

思路决定出路。在工作中,我们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按照“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这一纳税服务工作主线的要求,不断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技能和本领,努力完善纳税服务措施和水平。去年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使金砂湾工业园的企业受到较大冲击,有的企业甚

至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县域经济发展面临滑坡的严峻形势。在困难面前,我们没有退缩,而是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税收经济观,深入分析湖口经济发展的现状与可能出现的问题,迅速组织开展“如何应对金融危机、服务企业发展”思想大讨论,大力倡导“服务企业发展就是发展地税事业”的观念,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自觉性,全局上下形成了“帮助企业应对危机是地税部门责无旁贷的责任”的共识,为服务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与此同时,我们根据“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思路,苦练“内功”,努力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全员岗位培训和业务技能竞赛,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优化地税行业作风;落实服务责任制度,建立服务企业发展评价制度,健全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实现依法治税与优化服务的有机统一,促进干部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深入了解企业需求,提供分类服务

只有准确掌握每个企业的需求,才能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我们在每次出台一项重大的征管措施之前,都坚持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开展详细周密的调查研究,再根据第一手资料研究制定方案,这已经成为一种工作流程。4月,结合

税收宣传月的主题开展了“效能地税企业行”活动,对企业开展点对点的帮扶工作,县局党组成员、股室负责人、分局领导及园区税收管理员各确定1户企业作为帮扶对象。在金融危机蔓延开来之时,我们及时组成钢铁、造船、化工等行业课题组,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企业开展税收调研,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困难情况,全面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每个干部身上都带着一个小本子,上面记着各自的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要求,每天都要对照各自的要求赶进度、抓落实、一刻都不敢延误,一个环节都不敢疏忽。这种讲责任、定速度、抠细节、上质量的服务方式受到客商的交口称赞。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在很短的时间内,我们拿出了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的专题报告,及时呈报党政部门领导,当好县委、县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参谋。同时,我们逐户建立企业服务需求档案,详细记载企业需求的具体项目、内容要求、服务措施、完成情况、服务评价等,为服务企业发展提供了第一手详实的资料和依据。

三、有效落实服务措施 创优服务环境

一是强化税收新政宣传力度。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手机短信平台、税企座谈、上门宣传等多种方式方法,建立 “加强税法宣传、公开税收内容、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国家各项税收新政及省局、市局制定的支持困难型、成长型企业发展、服务项目建设等税收

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并将宣传与指导企业用好税收政策相结合,让税收新政尽快服务于企业税收筹划,保证税收政策在基层第一时间得以正确贯彻执行。

二是完善服务项目建设机制。针对服务机制不完善、难以科学考评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服务项目建设单项管理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县局班子成员与重大项目实行挂钩联系,定期深入项目一线,了解重大项目投资情况、建设进展状况,广泛征询意见建议,及时协调解决涉税难题,从管理上减压,从服务上提效,促进重大项目的大落实、大建设、大发展。据统计,一年来,我们共为园区企业解决涉税方面的问题20余个,帮助企业协调相关问题10余个,受到地方党政和园区企业的一致好评。

三是切实落实优惠政策。深化“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严格执行省、市局支持服务全民创业、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等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控和引导功能,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九江中伟科技化工有限公司是入园较早的一家企业,金融危机使企业资金链一度有中断的危险,企业向县局提出请求减免土地使用税。县局立即派人上门调查核实,并以最快的速度为企业办好了上报减免税审批的相关手续,为企业减免了土地使用税17.5万元,缓减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一年来,我们共为园区遭受金融危机影响较深的5户企业办理缓

缴37万税款手续,为2户企业办理减免26万元税款手续,以实际行动为企业排忧解难。

四是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企业税收管理员主动贴近企业生产经营、区分实际情况,提供适合企业需要的个性化服务:对在谈项目,实行提前介入,向客商发放《地税优惠政策手册》,方便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税法;对新办项目,在开业登记时,向办理涉税事项的人员发放“服务联系卡”、《纳税服务温馨提示手册》,提示纳税人在企业筹建阶段应办理哪些涉税事项,怎样办理,需要哪些资料等;对投产项目,经常上门,按需提供细致入微的涉税服务。

四、畅通服务发展渠道 促进发展后劲

一是建立降低纳税成本的减负平台。以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进一步简化行政事项审批手续,实现了“行政许可事项缩减50%、涉税审批事项缩减40%、涉税行政审批时间缩减30%”的工作目标。大力推广多元化申报方式,扩大网上申报、POS机缴税覆盖面,加快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目前已有80多户企业实现了网上办税,资料报送减少了26项,以实际行动节约办税时间,降低纳税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

二是建立纳税人满意的服务平台。坚持“为纳税人服务无小事”,从细微处入手,推行短信提醒服务,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预约服务制、假日服务制和延时服

务制等服务措施,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建立纳税服务回访制度,注重收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情况。江西九江钢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吴啸在全县纳税人座谈会上说,“湖口地税干部服务企业发展是全县纳税人一致公认的,我们都乐意和他们打交道,乐意留下来发展,也很乐意把他们的优质服务作为一张名片,向我们的合作伙伴进行推销。”

三是建立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援助平台。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加强征纳协调沟通,降低纳税人争议解决成本,防范和及时化解征纳矛盾。3月份,稽查局在对长宏硅砂公司进行汇算清缴时,发现其帐务处理出现错误。地税干部立即对企业财务人员现场辅导,主动帮助企业调整相关帐务,少缴企业所得税30.6万元,为企业挽回了不必要的损失。

“服务无止境,用心到永远”。在服务项目建设方面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省、市局的工作要求相比,与先进单位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克服不足,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服务机制,不断增强服务的自觉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促进湖口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地税部门新的贡献。

第三篇:地税稽查经验交流材料

提高稽查效能近年来,税务稽查力度不断加大,对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保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起了重要作用。但是,稽查人员都有检查难,处理更难,执行难上加难的切身体会。执行是税务稽查的最后环节,也是关键环节。只有稽查案件都得到有效执行,才能充分发挥税收稽查职能作用,体现税法刚性。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在税务稽查工作中,总还有一些稽查案件难以执行到位,这不但有损稽查部门的权威,更有影响税法的严肃性。为提高案件执行效能,我局就如何加大执行力度,破解稽查案件的执行难题进行了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2_年、202_年我市稽查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分别为2938万元、3230万元,入库率分别达到95.1%和97.3%。现将我局就如何破解稽查案件执行难、提高执法效能谈几点做法和体会:

一、认真分析执行现状,理清工作思路,加大执行力度

(一)理清执行思路。思路清、方法对是做好执行工作的基础。为破解案件执行难,我们经常阶段性地就对稽查案件执行现状进行认真分析,找出执行难的根源。经过分析认为,造成执行不到位的原因:一是纳税观念淡薄。由于种种原因,人们依法纳税的思想观念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许多纳税人并不认为偷税、欠税可耻。有的被查户对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往往以资金紧张为由,能拖则拖,能少则少,能不交则赚,总是想方设法蒙混过关。二是案件执行不力。体现在对被执行者跟踪、督促不力,有的由于“人面人情”,执行人员不愿为公事得罪、结怨于人,或出于对效益不好单位的同情,没有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稽查案件无法执行。三是地方政府干预。对所谓的“外资企业”、“重点企业”有时地方政府会以“涵养税源”、“蓄水养鱼”、“借鸡生蛋”为理,以保护招商引资环境为由,要求税务机关不要过于“苛刻”,甚至对查出的税款也为他们“说情”。此外,有些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擅自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也为稽查案件执行加大了难度。为破解这一难题,我们结合税收专项检查,要求稽查人员认真开展稽查创新,大胆探索执行办法,加大执行力度,保证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二)找准执行重点。根据以往的经验,我们注意到稽查案件执行不到位主要发生在以下企业:一是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因这类企业往往债务缠身,举步为艰,面对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已无力缴纳。二是处罚较重的单位。这类单位由于偷税性质恶劣,稽查部门对其处罚较重,偷鸡不成蚀把米,尽管无可抵赖,但心不悦口不服,对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总是拖而延之。三是“轻装上阵”的企业。这类单位只是租用场地办公经营,经营方式简单,待到税务稽查查出偷税问题时,往往是逃之夭夭。四是代扣代缴的行政事业单位。多数行政事业单位本身不是纳税人,如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税法规定不能对其实行税务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五是“神通广大”的纳税人文章来源:中国公务网 202_-6-13 23:52:14。有的企业居功自傲,凭着自认为有“关系”,视税法而不顾,拒不执行税务稽查结论。为此,我们在日常执行工作中,将上述被查对象的涉税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执行对象,加大执行力度。

(三)完善执行制度。首先我们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的要求,建立了一支素质好、业务精、责任感强、作风硬、廉洁自律的执行队伍,并对稽查四环节的工作职能进行明确界定。其次对检查环节发现应列入重点执行的纳税人,执行人员一同参与案件审理,让执行人员尽量了解案情,一经审理结束,执行人员立即执行,避免了由于执行时间长,纳税人为逃避纳税和处罚而转移财产,造成执行不到位现象。再次,建立了执行工作事前调查制度。执行人员在采取强制措施前,对被执行对象都要进行调查,充分掌握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情况,做到执行工作有的放矢;最后是建立了执行案件报告制度。每一案件执行完毕,执行人员按要求填写《执行报告》,执行部门按月向局领导报告执行情况,分析执行工作中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矛盾。此外,我们在稽查工作绩效考核评比中,将稽查结案件执行率作为执行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考评,要求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入库率达到95%以上,使执行人员既有压力又有动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为创造和谐的案件执行环境,让被执行对象主动缴纳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提高执行效能,我们结合“三个服务”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宣传材料等新闻媒体和开展税法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做到不仅宣传税收知识、税收法规、纳税义务,而且还大力宣传纳税人的权利。对偷逃税严重的典型案件,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电视、电台、报刊及互联网等公开曝光,据统计,202_年全市在各种场合曝光涉税违法案件26起。以案释法,提高了被执行对象依法纳税的自觉性,保证了稽查案件执行到位。

(五)争取领导支持。对查处的一些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企业偷逃税案件,为保证稽查结论执行到位,我们积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沟通,让领导“吃透”税收政策,从而做出与税收法规相符的决策,支持税收工作。如宜春贸易广场有限公司是政府招商引资的大型项目,对地方经济发展有重大贡献,但我们根据群众举报,查补该公司偷税、少代扣税款及滞纳金、罚款633.5万元。为保证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的足额入库,市局和稽查局领导多次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帮助公司协调好有关部门的关系,最终取得了政府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将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全部追缴入库。

(六)用好强制措施。对被执行单位拒不缴纳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我们加强与银行、工商、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形成严密的协税护税体系,以保证税务稽查案件执行到位。如奉新县地税稽查局在对瓷土矿采掘行业进行税收专项检查时,其中一个矿主自认为有“关系”,拒不缴纳查补的5万余元税款、滞纳金、罚款。奉新县地税稽查局及时提请县法院强制执行,起到了执行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同行业的其他12户矿主主动缴纳了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64万余元。丰城市地税稽查局在查处周元赣贩卖假发票案时,对购买、使用假发票的72户餐饮等服务业户补税、罚款35.9万元,提请市公安部门协助追缴入库。据统计,全市还通过银行扣缴被执行对象的税款、滞纳金、罚款200余万元。通过用好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和税收保全措施,确保了稽查案件的有效执行。

二、通过强化案件执行,丰富了经验,锻炼了队伍

通过加大执行力度,不但追补了大量的偷逃税款,保证了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整顿和规范了税收秩序,而且丰富了执行经验,锻炼了执行队伍,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对我市稽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表扬。

(一)整顿了税收征管秩序。近两年,我市稽查案件执行结案率都在95%以上,稽查人员成了社会上的“明星”、偷税者的“克星”、征管人员的“福星”,全市地方税收秩序因此明显好转。如奉新县法院对某瓷土矿矿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不但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烟,震慑了涉税违法犯罪分子,而且保护了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力地整顿和规范了行业税收征管秩序,为市场经济主体平等竞争创造了公平的税收环境。

(二)摸索出了执行经验。对一些仅靠地税部门的力量难以执行的特殊案件,我们及时与银行、公安、法院等部门联系,加强部门合作,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克服了地税部门执行权的局限性,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并积累了宝贵经验。经验告诉我们,要加强部门配合,并取得成功,不能一厢情愿、急于求成,必须要加强协调与沟通,相互理解与支持,并建立科学完善、切实可行的案件移送制度,用制度明确工作要求,依制度办事。另外还要有高素质的执行队伍,用“铁的手腕”执行涉税违法案件。

(三)锻炼了地税执行队伍。稽查案件执行是征纳矛盾的焦点。要做好案件执行工作,要求执行人员首先要有刚正不阿、敢啃硬骨头的精神。其次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熟练掌握执行程序和法律文书。再次要有很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丰富的执行经验。在稽查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互相交流执行经验,摸索出了正确的执行方法,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题。历经磨练,执行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执行经验明显丰富,执行能力明显增强,执行队伍日臻成熟。

三、要做好案件执行工作,离不开领导的重视,部门配合、执行人员过硬的素质和税企和谐。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案件执行工作的前提。在稽查案件执行工作中,各级地税机关领导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并协调好各职能部门的关系,为执行人员提供交通、通讯工具,关心执行人员的成长等,增强执行人员做好案件执行工作的信心,这是我们做好案件执行工作的前提。

(二)部门合作,是做好案件执行工作的保证。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逃有关税收,经查实并做出处理决定后,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是强制执行措施单靠地税稽查部门的力量是难以达到目的。我们将一些特殊案件移送给公安、法院等部门执行,群策群力,强化了执行手段,提高了执行效率,使案件执行少走了许多弯路。经验告诉我们,加强部门合作,是有效执行的有力保证。

(三)素质过硬,是做好案件执行工作的基础。“打铁还要自身硬”。要做好税务案件执行工作,执行人员必须从大局出发,有高度的责任感,发扬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精神,用精练的业务技巧、严格的工作纪律和过硬的工作作风保证案件执行到位。经验告诉我们:执行人员一是业务要精。执行人员不但要懂税收法律、法规,而且还要有丰富的执行工作经验。只有“魔高一尺道高一仗”,才能将案件执行到位。二是作风要实。执行人员要脚勤、眼勤、耳勤,深入被执行对象了解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情况,执行工作才能有的放矢。三是执法要公。在案件执行中,执行人员要公正执法,不能时紧时松,更不能因“人面人情”或同情心影响公正执法。所以高素质的执行队伍是做好案件执行工作的基础。

(四)关系和谐,是做好案件执行工作的关键。税企关系是一种鱼水关系,而不是猫鼠关系。执行人员如果按照“三个服务”要求,换位思维,认真做好税法宣传,帮助纳税人改善和加强财务管理,创造和谐的税企关系,取得纳税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让纳税人主动缴纳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案件执行工作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经验告诉我们,和谐的税企关系,是做好案件执行工作的重要因素。

第四篇:山东地税上报材料(最后稿)06.27

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健全组织体系 搭建服务平台 全力推进纳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山东省地税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及时确立了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的工作思路,完善服务体系,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手段,拓展服务内容,全力推进纳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以建设实体化的纳税服务中心为重点,建立健全组织体系

202_年,山东地税成立了省、市、县三级纳税服务中心。根据职能配置,市县两级纳税服务中心除负责组织、管理、协调、监督纳税服务工作外,还要直接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服务。为此,我们着力对市县两级纳税服务中心进行了实体化建设。

(一)整合服务场所。大部分市、县级地税局将其原直属局的办税服务厅直接划归纳税服务中心管理;有的市局在市区范围内还把市、区两级办税服务厅整合为一个大厅;有的县局则将直属分局、城区分局及附近数个基层分局的办税服务厅整合在一起。如莱阳市地税局,将城区直属分局及周边的4个办税服务厅,整合为一个服务场所,只用9人就承担了原来16人从事的前台服务工作。这种集约化的服务模式,既提高了服务质效,又节省了服务成本。

(二)整合服务职能。按照“一站式”的要求,将纳税人主动到地税机关办理的8大类100多个事项全部纳入办税服务厅受理或办理。在此基础上,进行试点改革,推行“即时办结,后续审核”的“一站式”服务新模式,将原来其他业务部门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办税服务厅,实现审批前移。前台人员对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进行要件审查,只要符合要求,当场给予办结,相关材料由业务科室、管理分局等进行事后审核,较好地解决了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的问题。

(三)调配充实人员。根据职能配置和推行“一站式”服务的实际,各级地税部门及时配备、充实工作人员。截止目前,省市县三级纳税服务中心(包括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达到4362人,形成了一支专业化的纳税服务队伍。

通过纳税服务中心的实体化建设,实现了机构、职能、场所、人员的整合,形成了上下贯通的组织体系,为开展纳税服务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以信息化为依托,搭建三个服务平台

(一)不断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12366纳税服务系统。202_年,在总局的指导下,我们开发建设了全省统一的12366纳税服务系统。一是建设模式。采取省局集中和市局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即在省局建设一套完整的软硬件系统平台和数据库,在市局设立座席,通过全省网络把省局中心设备和各市局座席进行连接,所有热线电话接转由省局统一控制,经系统自动识别后,通过内部广域网转接到各市局座席。这种模式既节约了建设成本,又便于对软硬件及知识库的统一维护和管理。二是强化管理。推行星级管理制度,提高座席人员服务质量;加强知识库的管理和维护,为解答问题提供规范的政策依据;建立内部转办与协作制度,及时回复疑难问题、反馈举报投诉处理结果。系 2 统上线运行4年来,共接听电话220多万起,纳税人咨询问题及时答复率在95%以上。三是拓展功能。202_年,我们在12366纳税服务系统基础上,整合相关资源,建成了集电话、短信、视频、批量语音等服务方式于一体的纳税服务呼叫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查询、提醒、投诉举报等多种服务。12366纳税服务系统已成为税收政策咨询的主渠道、涉税举报的“110”。

(二)探索建设山东地税网上综合服务平台。自去年开始,我们依托“大集中”系统,创新整合多种服务资源和手段,探索建设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一是实现网上查询。主要提供法规政策、办税指南、税收数据等查询服务。同时,还设置了个性信息查询功能,纳税人通过帐户验证登陆后,可对自己的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等数据进行查询。二是实现网上呼叫。将外部网站与12366纳税服务系统进行整合,集成网络语音、视频、邮件等目前流行的网络交流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提醒、咨询、预约等服务,进一步增进了征纳互动。三是实现网上办税。将外部网站与征管系统整合在一起,主要提供网上申请、网上报税、网开发票等5类27项办税服务。纳税人网上提交的业务申请,经系统自动校验审核后,直接进入征管系统相关流程进行办理,办理情况实时反馈回平台,纳税人可随时查询。另外,平台还会以短信或邮件形式,自动将办理结果及时通知纳税人。网上服务,有效地提高了办税效率,节省了纳税成本。目前,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正在潍坊市局顺利试点,下半年将在全省推广。

(三)开发建设“同城通办”信息管理平台。一是确定业务范围。将税务登记、缴纳税款,领购缴销代开发票、申请减税免税、涉税咨询举报等,共6大类17项税收业务,纳入“同城通办”范围。二是开发“同城通办”信息管理系统。结合各项业务的特点,对流程进行 3 整合、再造,在此基础上开发了“同城通办”信息管理软件,并与省级“大集中”系统征管数据库相连接。三是强化系统管理应用。将整个“同城通办”流程中的涉税信息,全部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并与执法责任制考核紧密结合,保证了办税质效。“同城通办”的推行,打破了市区范围内的属地界限,纳税人在其主管税务机关不变的情况下,可以任意选择最方便的办税场所办理相关涉税事宜,受到了纳税人的欢迎。

三、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开展多样化的纳税服务

(一)围绕满足纳税人税法知情权开展服务。借助纳税服务场所、12366纳税服务系统、外部网站开展税法宣传、纳税咨询,是我们满足纳税人税法知情权的重要措施,除此之外,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化办税公开。按照总局要求,我们对需要公开的15类49项内容,按照审批、传递、公开三个环节进行了梳理,共理出规范性文件、涉税结果认定、税务师事务所年检结果等三类公开程序。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我们将审批、传递环节纳入公文处理系统一并进行。二是开展“网送税法”服务。组织各级地税部门为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邮箱,定期发送新的税收政策。目前,“网送税法”面已达到了100%。三是借助新闻媒体开展服务。各级地税部门充分借助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期开展税法宣传。从202_年起,省局在省电视台开辟的《地税时空》栏目已播出285期,成为纳税人了解税收知识的重要窗口。

(二)围绕提高办税质效开展服务。一是推行多元化办税。积极推行网络、电话、邮寄、“双委托”等多元化申报方式,推广使用电子结算、银行代收、委托代扣等缴税方式。截至目前,全省多元化申报缴纳方式的覆盖面达到了全部纳税户数的80%。二是开展纳税辅 4 导。对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集中进行入门培训,一次性告知其相关权利和义务;定期举办办税员培训班,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及相关软件的使用等进行讲解培训。三是推行限时服务。为提高服务效率,省局制定出台了限时服务规定,对涉税咨询、投诉举报、办理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领用、涉税核准审批等提出统一标准和要求,并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三)围绕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开展服务。一是建立服务质效回访制度。按照要求,税务人员定期回访纳税人,征求意见和建议,了解并查找税收工作中的不足,及时整改,最大限度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局长服务日”活动。各市局每月指定一天,市、县、基层分局局长联动,通过现场接待、热线电话、网上交流等形式,与纳税人直接进行对话和沟通,现场解答和处理纳税人反映的问题。三是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制度。明确受理纳税人举报、投诉前后台之间的分工和责任,规定了转办程序和反馈时限,理顺了工作流程。202_年至今,共受理涉税举报31179起,投诉4320起,都进行了及时处理和回复。

四、拓宽服务领域,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在为纳税人搞好服务的同时,我们自觉地把税收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积极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近年来,我们每年都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为经济发展建言献策”活动。据统计,各级地税部门共提出建设性意见3065条,其中有995条意见和建议被各级党委、政府采纳。202_年以来,我们把和谐社区建设和税收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委托社区代征部分税款,增加财政返还资金建社区,探索出了一条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加快和谐社区建设、规范社区税收管理的好路子,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基层社区的大 5 力支持。实行这一办法较早的济南市历下区每年可增加地方税收1亿元。今年,我们又组织开展了“应对金融危机,共谋科学发展”主题活动,全系统近万名地税干部深入万家企业,送政策上门,帮企业解忧,给企业鼓劲,为经济把脉,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省局关于加大投入推进技术改造、促进企业借力发展的建议,得到姜大明省长的高度重视,专门批示要求各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及省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进行研究。山东地税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的做法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纳税服务的深入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山东地税各项工作。202_年以来,组织收入连创新高,年均递增22.7%;省局机关和14个市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为契机,认真落实总局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努力推动山东地税纳税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

第五篇:地税系统纪检监察经验交流材料

地税系统纪检监察经验交流材料

建设一支高素质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新时期地税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是地税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基础需要,也是为地税事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的重要保证。

一、地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在各级地税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之下,广大地税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保持了较好的整体形象。但是,客观地说,地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地税系统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为“五个不够”:

1、思想不够稳定。在工作方面,地税纪检监察干部辛苦,“栽刺不栽花”,“吃力不讨好”,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待遇方面,地税纪检监察干部级别和经济待遇不高,与其他部门干部相比,绩效方面的奖金、福利、补贴也有差距。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自己不能去,别人能拿的自己不能拿,等等这些宽严有别的各项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心理落差,导致一部分地税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

2、能力不够全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地税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税前、税中、税后等各阶段,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地税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的专业人才为数不多,执纪能力相对落后。

3、作风不够过硬。一是冲不破“人情网”。地税纪检监察干部与违纪人员工作、生活在同一个地方,彼此“低头不见抬头见”,因此碍情怯面,顾虑重重,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二是顶不住“说情风”。在办案过程中,难免出现某些领导干部或是为违纪人员求情过关,或是滥用职权对办案人员施加压力的情况,对此,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放弃原则,屈从让步。三是碰不得“硬对手”。对于某些“特权”违纪人员,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缺乏斗争精神,或害怕打击报复,或畏于权势,不敢碰硬,为自己留“后路”。

4、协作不够到位。按照现行管理体制,地税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机关和本单位党组与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三重领导。但是在实际运作上,本单位党组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工作经费等方面依附于本单位党组,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则仅局限于业务指导层面。由于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因此,上下级纪检监察干部之间在工作上特别是在案件查处上,意见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协作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

5、纪律不够严明。有人认为只要进入了地税纪检监察机关就是进了“保险箱”。实际上,纪检监察干部同样面临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西方资产阶级思潮的侵袭和腐蚀,同样存在腐败与反腐败、渗透与反渗透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地税纪检监察干部不注意职业形象,与办案人员牵扯不清,到办案部门吃吃喝喝。有些地税纪检监察干部不遵守办案纪律,存在跑风漏气的现象。有些地税纪检监察干部经不住金钱美色的诱惑,执纪违纪,身陷牢狱,等等这些都是律己不严的表现和后果。

二、地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当前地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很大的普遍性,是各种主客观因素共同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从深层次来分析,笔者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大致包括五个方面:

1、个人付出与个人所得不对等。在地税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同样有血有肉、有家有口。长期以来,纪检监察干部直面矛盾,与违纪违规人员短兵相接、斗智斗勇,既牺牲了大量的个人时间、个人爱好与家庭生活,又得罪了不少人,生活圈子是越来越小,朋友是越来越少,而得到的回报则往往是政治上比不过人家,经济上落后于人家,家人不满意,自己没面子。

2、享有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不对称。理论上,纪检监察是地税党组的专门监督机关,担负着党章赋予的“三大职责”和“五项任务”,在地税系统应该具有较大的权威性。但实际上是,长期以来,不少地税主要领导总是错误地把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一般工作部门,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机关,低职数配备纪检监察干部。这种“权利”和“义务”上的不对称,在很大程度上误导了地税干部职工,削弱了地税纪检监察部门的威信,挫伤了地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3、一般化管理与专业化要求不适应。地税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地税系统监督的执纪执法机关,特殊的职能决定了地税纪检监察机关在队伍建设的管理上要有独特的管理模式,并且尽可能地参照国际先进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路径。

建设一支高素质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新时期地税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是地税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基础需要,也是为地税事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的重要保证。

一、地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在各级地税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之下,广大地税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保持了较好的整体形象。但是,客观地说,地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地税系统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为“五个不够”:

1、思想不够稳定。在工作方面,地税纪检监察干部辛苦,“栽刺不栽花”,“吃力不讨好”,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待遇方面,地税纪检监察干部级别和经济待遇不高,与其他部门干部相比,绩效方面的奖金、福利、补贴也有差距。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自己不能去,别人能拿的自己不能拿,等等这些宽严有别的各项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心理落差,导致一部分地税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

2、能力不够全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地税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税前、税中、税后等各阶段,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地税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的专业人才为数不多,执纪能力相对落后。

3、作风不够过硬。一是冲不破“人情网”。地税纪检监察干部与违纪人员工作、生活在同一个地方,彼此“低头不见抬头见”,因此碍情怯面,顾虑重重,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二是顶不住“说情风”。在办案过程中,难免出现某些领导干部或是为违纪人员求情过关,或是滥用职权对办案人员施加压力的情况,对此,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放弃原则,屈从让步。三是碰不得“硬对手”。对于某些“特权”违纪人员,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缺乏斗争精神,或害怕打击报复,或畏于权势,不敢碰硬,为自己留“后路”。

4、协作不够到位。按照现行管理体制,地税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机关和本单位党组与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三重领导。但是在实际运作上,本单位党组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工作经费等方面依附于本单位党组,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则仅局限于业务指导层面。由于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因此,上下级纪检监察干部之间在工作上特别是在案件查处上,意见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协作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

5、纪律不够严明。有人认为只要进入了地税纪检监察机关就是进了“保险箱”。实际上,纪检监察干部同样面临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西方资产阶级思潮的侵袭和腐蚀,同样存在腐败与反腐败、渗透与反渗透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地税纪检监察干部不注意职业形象,与办案人员牵扯不清,到办案部门吃吃喝喝。有些地税纪检监察干部不遵守办案纪律,存在跑风漏气的现象。有些地税纪检监察干部经不住金钱美色的诱惑,执纪违纪,身陷牢狱,等等这些都是律己不严的表现和后果。

二、地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当前地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很大的普遍性,是各种主客观因素共同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从深层次来分析,笔者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大致包括五个方面:

1、个人付出与个人所得不对等。在地税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同样有血有肉、有家有口。长期以来,纪检监察干部直面矛盾,与违纪违规人员短兵相接、斗智斗勇,既牺牲了大量的个人时间、个人爱好与家庭生活,又得罪了不少人,生活圈子是越来越小,朋友是越来越少,而得到的回报则往往是政治上比不过人家,经济上落后于人家,家人不满意,自己没面子。

2、享有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不对称。理论上,纪检监察是地税党组的专门监督机关,担负着党章赋予的“三大职责”和“五项任务”,在地税系统应该具有较大的权威性。但实际上是,长期以来,不少地税主要领导总是错误地把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一般工作部门,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机关,低职数配备纪检监察干部。这种“权利”和“义务”上的不对称,在很大程度上误导了地税干部职工,削弱了地税纪检监察部门的威信,挫伤了地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3、一般化管理与专业化要求不适应。地税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地税系统监督的执纪执法机关,特殊的职能决定了地税纪检监察机关在队伍建设的管理上要有独特的管理模式,并且尽可能地参照国际先进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路径。

当前,地税纪检监察机关在内部管理的方式方法与地税的其他工作部门没有什么区别,导致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限制了其综合素质、执纪能力、办案手段在短期内的快速提升。

4、管理体制与执纪环境不协调。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大案要案的不断出现,许多地税纪检监察干部走上了反腐一线,推上了矛盾的风口浪尖。一般而言,除领导异地交流任职外,大多数地税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工作左右制肘的被动局面。一方面,要按照党纪党规的要求,将反腐进行到底;另一方面,又不得不考虑自身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后顾之忧难以解除。

5、学习培训的效果与能力提升不合拍。客观地说,当前专门的地税纪检监察培训班缺少,真正沉下身来、静下心来的学习培训不多。很多地税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培训流于形式,走了过场,收获甚微。当然,还有教育的针对性不够强,作风上自律不够严,等等,也是当前地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与对策

加强地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坚持教育、监督、制度和激励并重。

1、要抓教育,夯实思想基础。一是要突出教育的重点。要加强艰苦奋斗的教育,引导地税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地税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要创新教育的形式。要打破传统纪检监察工作比较沉闷的局面,少搞说教,多搞活动,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比如,多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业务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画比赛等赛事活动。尝试组织机关干部看先进模范事迹、明白人生有大境界;组织看警示教育影视、明白人性善恶一线之隔等有灵魂震撼力的教育方式。三是要确保教育的效果。对地税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搞一阵风。工作再苦再忙再累,坚持既定的学习制度,雷打不动。今后,建议调动或提拔干部要把平时学习的情况作为重要依据,严加考核,确保学习见到实效。

2、要抓监督,规范言行举止。一是要加大内部监督的力度。地税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展开激烈的思想交锋。要把每个人相互提一条以上的意见作为制度固定下来。主要领导要逐一点评,既点评工作,更要点评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的力度。地税主要领导要经常下到纳税人处听取意见,及时掌握税务人员各项活动的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子的单位和纳税人直接接触,听取当事人对地税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反映,特别是有无执纪违纪的现象。三是要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在设立针对作风建设的举报箱的基础上,地税主要领导要经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收集情况,把地税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言行举止,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3、要抓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要重点建立四个方面的制度:一是要建立资格准入制度。要提高地税系统纪检监察机关的门槛,实行资格准入,力求凡进必核,逐步缩小组织任命的比例,扩大广大税务干部民主推荐进人的比例,坚决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为建设高素质的地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二是要建立稳步提高素质制度。要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地税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兄弟单位合作交流,开拓视野,让干部多学习多接触经济管理、金融证券、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取长补短,与时俱进。三是要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一方面,要根据工作需要,省一级可新建地税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另一方面,要对现有的地税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要确保每名地税纪检监察干部每两年培训一次以上。四是要建立评价体系制度。要逐步探索领导点评、干部自评与社会他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每年对地税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把考评情况作为地税纪检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指标。

4、要抓激励,创优工作环境。一是要高规格配置机构,让地税纪检监察干部有威信。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地税纪检监察机关的规格,进一步明确监察室主任及其他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二是要宽松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具体来说,要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实行固态管理,让地税纪检监察干部安心工作,真正做到编制服从工作。要根据办案工作的需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尽量少抽调和借用干部,少增加基层和涉案单位的负担。三是要提高政治经济待遇,让干部有位置。在政治上,要疏通地税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自己要求调出的,应优先考虑,要对其高看一等,厚爱一层。要统一设定地税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缩小地域差别和行业差别,想

方设法提高地税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江西地税上报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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