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组织202_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备选项目的申报要求(本站推荐)
附件1:
关于组织202_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
备选项目的申报要求
根据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管理要求,202_年国家级星火计划备选项目要在202_年完成申报和组织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_年国家级星火计划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把依靠科技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放在突出位置,以星火富民和惠民为目标,紧紧围绕加快农村科技创业,遵循循环经济理念选择和确定项目。
编制项目计划要有利于加快农村科技创业,推进农村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培育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拓展农民增收空间;有利于引导农村科技服务机制和模式的创新,加快农村信息化和多元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基层,促进城乡统筹;有利于发展农业高新技术,延长农业产业链,发展特色涉农产业,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改善农村生态和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增强农民的科技致富能力和创业就业能力;有利于集成资源、突出重点,发挥星火科技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优先领域
1.有利于提供农村科技创业服务、推进农村信息化和社会化、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综合性技术;
2.有利于发展农业产业链、创业链的技术;
3.有利于提高农村实用科技人才创业就业能力的培训、服务与技术;
4.有利于高效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加快对发展现代农业确有影响的农业高新技术和特色涉农产业技术升级、促进星火产业带形成和发展的技术;
5.有利于促进农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加快星火技术密集区形成和发展的技术;
6.有利于加快农村民生进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技术; 7.有利于加快贫困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依靠科技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技术;
8.有利于农村地区防控自然灾害、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技术;
9.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和农村生活环境、发展绿色社区的技术;
10.有利于开发废弃物资源、推进资源节约利用和发展农村清洁能源的技术。
三、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项目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有关规定; 2.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成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3.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法人单位,不能为行政部门;
4.跨区域的项目,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
属于下列情况的不予立项:
1.不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项目; 2.高耗能、高耗水和高消耗资源型项目;
3.一般性技改或扩建等生产性项目和技术不成熟的项目; 4.申报材料与申报程序不规范的项目。
四、申报组织
1.围绕优先支持的领域,分农村信息化和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农业高新技术和特色涉农产业技术升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和农村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农村实用科技人才创业就业能力提升、科技扶贫、科技特派员创业、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兴县(市)、其他等类别组织项目。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负责组织本省(区、市)202_年度备选项目的申报工作(副省级城市单独组织并由所在省份统一报送)。有关部门相关司局按往年惯例组织申报。申报项目总数原则不超过202_年下达的项目数。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不超过2年,项目实施原则从项目计划下达日期开始。3.申报所需材料和申报流程同202_年。项目申报单位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program.most.gov.cn)或中国星火计划网下载项目申报书格式。各省(区、市)科技厅(委、局)和有关部门相关司局对申请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核论证后,通过申报中心在线推荐(纸质文件不需报送)。
4.各省(区、市)科技厅(委、局)和有关部门相关司局须向科技部星火办报送申报意见(加盖公章)和项目汇总表(每页均须加盖公章,格式可从申报系统下载)各一份。申报意见应写明申报总体情况、各类项目申报情况和组织审核论证的过程等。
5.各省(区、市)科技厅(委、局)和有关部门相关司局须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五、关于重点项目
(一)支持方向
1.关于星火计划重点项目。
202_年星火计划重点项目的组织要充分体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为农村科技创业提供服务的需要。重点:
(1)优先支持农村信息化和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搭建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创业的服务平台,实施一批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项目和农村科技服务项目。支持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农村科技合作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模式的发展,推动建立健全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创业和服务。支持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试点省份更加系统地推进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将农村信息化工作和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支持各地依托基层农村科技合作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业专家大院等,发展一批专业化的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站点,搭建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创业的平台。支持各省(区、市)根据实际,围绕上述内容,申报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项目、农村科技服务项目(依托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的多元化科技服务组织)或农村基层信息服务项目(依托农村基层科技信息服务站点所在的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的多元化科技服务组织)。
(2)优先支持对发展现代农业确有影响的农业高新技术和特色涉农产业技术升级,培育农业产业链、创业链,发展星火产业带,实施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集成应用项目。围绕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农业装备与设施、乡村建材、林木加工、非粮生物质利用、生物农药、乡村环保、乡村物流服务等特色涉农产业的发展,支持以产业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申报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集成应用项目,提高产业技术水平,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与就业,发展并形成一批星火产业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由行业协会会同产业龙头企业和科研单位申报项目。
(3)围绕提高农村企业科技人员、农村科技服务人员等农村实用科技人才的创业就业能力,实施一批星火科技培训项目。与特色涉农产业的发展相结合,以国家级星火培训基地、星火学校和各省(区、市)认定的重点科技培训基地为主体,重点培训一批农民科技带头人、农村企业科技人员、农村科技服务人员等农村实用科技人才,引导培训一批新型农民。支持各省(区、市)按照上述要求,申报星火科技培训项目。
(4)支持新农村建设民生科技进步和农村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发展星火技术密集区,实施一批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示范应用项目。面向扩大内需、支撑农村民生建设工程,围绕充分发挥科技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坚持生产、生活、生态统筹,突出民生,在有条件、有基础的县(市)、乡镇、村范围内,实施一批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集成示范应用项目,发展并形成一批星火技术密集区。鼓励以对农民转移就业特别是对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有重要带动作用的农村中小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申报该类项目。
(5)围绕探索贫困地区依靠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经验,继续实施一批科技扶贫项目。以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支持大别山区、井冈山区、陕北地区三个革命老区(科技部定点扶贫县)以及贵州省黔西南州、毕节地区、四川省巴中市,继续实施一批科技扶贫开发项目。
2.关于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进步示范县(市)项目。
(1)围绕推动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开展,实施一批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项目。依托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建设,选择支持一批产业链基础好、科技特派员参与程度高、带动农户能力强,主营产品科技含量高的科技项目,培育壮大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支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作为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创新创业,和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以创业带动就业,对于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提出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安排;依托已批复的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实施科技特派员培训项目,加强科技特派员能力建设;支持实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科技特派团对口帮扶项目。
(2)围绕加强国家农业园区建设,实施一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支持园区加强创业服务平台以及综合信息服务设施建设,为科技人员到园区创业提供条件和平台;鼓励园区企业吸引大学生就业,支持孵化中小企业和培育龙头企业的项目,发展农业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扩大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支持现代农业技术集成创新的项目,鼓励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开发、组装、集成和成果转化,发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3)围绕加强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建设,实施一批科技进步示范县(市)项目。以应对金融危机,拉动内需,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根据示范县(市)建设与发展规划要求,支持示范县(市)实施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或支柱产业技术开发和规模化应用项目,提升县(市)科技支撑能力,推动县(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一般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重点项目须制定可行性报告(格式从科技部申报系统或中国星火计划网下载),经各省(区、市)科技厅(委、局)审核论证后,与申报书一起从科技部申报系统报送。各省(区、市)和有关部门相关司局要在申报意见中说明重点项目的申报情况,并在项目汇总表中注明。
2.申报重点项目,除填报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中的相关财务和预算信息外,还须单独填报《202_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重点项目预算申请书》(可从申报系统下载)。
3.关于经费额度和支持方式。在农村科技创业培训服务、干旱半干旱地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信息化综合示范三个方面进行必要的试点,加强综合性拨付,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向上述工作投入,积极探索星火计划经费支持方式创新。
除上述三个方面的试点项目外,其它相关项目原则上申报60-100万元。继续探索贷款贴息、后补助支持方式,申请这两种支持方式的项目请参照202_年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4.关于重点项目申报的数量。
除科技扶贫、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兴县(市)项目外,各省(区、市)不超过11项、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不超过5项(副省级城市由所在省统一报送),各地要根据实际合理确定各类项目的申报比例。
关于科技扶贫:科技部各定点扶贫县不超过3项,贵州不超过4项,四川不超过2项。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每个省(区、市)2个左右,计划单列市1个。关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每个园区不超过2个。关于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对78个已批复的示范县(市)支持总量原则为1/4左右。
六、联系方式
科技部农村中心:陈永红、于双民 电话:010-68510207、68514065 科技部农村司:王仕涛、胡京华,魏勤芳、侯立宏 电话:010-58881439、58881411,58881410、58881425 有关申报用户注册、系统填报、项目提交等事项请咨询科技部信息中心
电话:010-51292636 传真:010-68522908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科技部农村中心星火与信息处(100045)
第二篇:202_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0
附件1:
202_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202_年国家星火计划以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为主线,加快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支持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加强农村基层科技工作,统筹推进农村民生科技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优先技术领域
202_年星火计划加强与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主体科技计划的衔接,聚焦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应用和产业化示范。根据农村科技“十二五”相关部署,本优先支持以下领域:(1)生物种业;(2)作物优质高效安全生产;(3)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4)海洋农业;(5)现代林业;(6)节水农业;(7)农用物资;(8)农林重大灾害防控;(9)农业应对气候变化;(10)循环农业与生态环境建设;(11)农产品与食品加工;(12)农产品储藏与物流;(13)生物质能源与生物基材料;(14)农机装备与农业设施;(15)农业与农村信息化;(16)城镇化发展;(17)村镇建设;(18)农村民生。
二、重点支持方向
着眼于全面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支持农村科技创业链建设,强化农村科技创业服务机制创新和创业基地建设,培育农村科技创业主体,推动科技、人才、资金等要素向农村集聚,促进转变农业农村发展方式,壮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加快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加强农村科技创业链建设。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鼓励科技特派员进入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促进种、养、加、销、运一体的创业和配套服务,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创业机制,以创业带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广泛就业。支持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建设,搭建农村科技创业服务平台,完善农村科技创业政策,营造以市场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产业链为纽带的农村创新创业环境。
(二)推进农村信息化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平台上移、服务下延”的总体要求,促进“三网融合”,加强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推进农村信息化试点省工作。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支持多元化、信息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模式发展,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创新创业技术服务。支持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实施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或支柱产业技术开发和规模化应用项目,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三)加强新农村建设科技试点,提高科技促进改善农村民生的能力。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围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民营养健康及饮水安全、农村新能源开发、农村污水与废弃物处理、农村社区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等民生关键技术需求,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试点,强化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及产品集成示范。
(四)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加强现代农业技术集成创新,发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中的创业基地功能、培训基地功能和示范带动功能。通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探求我国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律,提高农业应对战略性、蓄积性、突发性事件的应变能力,深入探索并总结既适合我国国情又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政府运作模式。
(五)加强科技扶贫开发,探索科技扶贫长效机制。针对老少边穷及干旱半干旱、喀斯特(岩溶)等典型生态脆弱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中的关键问题,以典型国家级贫困县为试点,开展科技集成示范、实用技术推广,促进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改善贫困地区民生和生态环境;加强科技培训和基层科技能力建设,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探索科技扶贫的长效机制和模式,为全国扶贫工作提供有益经验。
(六)加快农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优良新品种、农产品增值和流通、环保型肥料和农药创制、废弃物资源化或能源化利用、农业装备与设施、农业生物等技术为重点,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推动产学研有机结合,提高农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能力。扶持、培育一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促进星火产业带和技术密集区发展,实现农村经济由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型转向技术内生推动、资源集约利用式发展。
三、项目组织方式
(一)推荐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及有关部门为202_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推荐单位。
(二)项目类型。
202_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三类,项目实施期2-3年。评审通过的项目将纳入“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预备项目库管理。国家星火计划将结合战略需要,对入库的部分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或后补助方式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引导项目不安排财政补贴经费。本对重大项目将予以优先和倾斜支持。有关部门项目推荐工作按往年惯例进行。
1.关于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是指针对农村经济、生态、社会、民生、环境等事业发展中具有重大普惠性和实际意义的应用型科技项目,必须具备带动范围广、可持续发展后劲强、普惠“三农”意义大、科技创业效果好并有利于产、学、研联盟机制形成和巩固等特点。
重大项目申报坚持目标集中、重点突出的原则,须围绕产业链并以产学研有机结合的产业联盟机制形式组织申报,项目牵头单位应具备组织协作单位共同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和资质。每省、自治区、直辖市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3个重大项目,每项申报经费额度600-1000万元;每个计划单列市推荐2个重大项目,每项经费额度300-450万元。
2.关于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在较大的农村特定区域内、能够充分发挥其特色优势、形成特色产业、促进开发合作并带动一方科技创业和农民就业的适用型科技项目,必须具备自我发展能力强、特色产业活力旺盛、农民就业机会多、有利于形成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等特点。重点项目单项申报额度一般不超过70万元。科特派农村科技创业、农业科技园区、科技扶贫、科技进步示范县(市)等工作可申报重点项目。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项目,每个省(区、市)3-4个(每个科特派培训基地、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各申报1个),计划单列市1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可申报2个;科技进步示范县(市)项目,对140个已批复的科技示范县(市)支持总量原则为1/4左右(已经获得过国家星火计划经费支持的不再申报);科技扶贫项目的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3.关于引导项目。
引导项目是指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方向,受到国家政策鼓励引导,有利于地方农村经济、生态、社会、民生、环境改善的成熟适用型科技项目。引导项目由各推荐单位组织申报,数量原则不超过202_年。
四、项目组织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有关规定; 2.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成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3.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法人单位,不能为行政部门;
4.跨区域的项目,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
(二)项目组织程序。
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须同时填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引导项目只须填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各推荐单位审核论证后,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program.most.gov.cn)将电子版报送科技部,纸质文件不需报送。
各推荐单位须向科技部报送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和推荐项目汇总表(每页均须加盖公章)各一份。推荐意见应写明申报总体情况和组织审核论证的过程等。推荐项目汇总表须按推荐顺序排列并标注项目名称、申报(牵头)单位、项目类型、项目类别、支持方式、申请经费(引导项目不标注)。
(三)其他事项。
申报表格可在中国星火计划网(http://www.teniu.cc/)下载。
(四)联系方式。
1.项目推荐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科技部农村中心星火与信息处(邮编:100045)
电子邮件:68529091@163.com 2.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科技部农村中心:陈永红、于双民 电话:010-68510207,68514065。
科技部农村司:肖立春、秦卫东、侯立宏、王亚武 电话:010-58881400,58881412,58881425,58881424。3.有关科特派、科技扶贫与农业园区、科技进步示范县(市)项目请咨询科技部农村中心科技扶贫与科普处、地方科技工作处。
电话:010-68527338,68588414,68511850,68529737。4.软件及网络申报咨询电话。科技部信息中心:010-88659000(中继线),51292636,68522908(传真)。
第三篇:关于202_国家级星火计划备选项目的申报要求
附件1:
关于202_国家级星火计划
备选项目的申报要求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主创新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示精神,根据科技部科技计划管理改革部署,“十一五”期间,要以“星火计划”为旗帜,加大对“三农”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引导支持,突出星火富民,将相关涉农科技计划或工作纳入星火计划中予以统筹考虑。202_年国家级星火计划备选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个层次进行组织。有关要求如下:
一、关于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征集,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项目方向和内容。
(一)主要支持的技术领域: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延长农业产业链,高效利用地方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确保食品安全,绿色社区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或发展环保产业,开发废弃物资源和资源节约利用,发展农村新型清洁能源,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村信息化,促进农村中小企业或乡镇企业技术创新,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和文化产业,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培育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相关技术。
(二)申报基本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有关规定;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成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法人单位,不能为行政部门;跨区域的项目,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属于下列情况的不予立项:不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项目;高耗能、高耗水和高消耗资源型项目;一般性技改或扩建等生产性项目和技术不成熟的项目;申报材料与申报程序不规范的项目。
二、关于重点项目
(一)支持方向。
重点项目在各地申报的一般项目中择优产生,围绕技术示范、基地建设、人才开发、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组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202_年国家级星火计划重点项目要突出以下方向:
1.面向形成一批依靠科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支持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工作,实施一批乡村科技集成开发和示范项目。鼓励经过各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试点)和示范乡镇(试点),以技术依托单位为主体,申报乡村科技集成开发项目,项目技术指标应涵盖产业发展、社区进步、生态和生活环境改善等方面的内容。相关要求请参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
2.面向引导现代科技和生产要素深入并扎根广大农村,支持开展农村科技服务机制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一批农村科技服务项目。鼓励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基层创业,支持科技特派员试点省份实施一批围绕地方支柱产业或特色产业发展的科技开发或技术服务项目。支持农业专家大院模式、以大学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科技服务模式、农村专业化合作组织等农村科技服务模式的发展,鼓励上述模式所依托的法人单位申报农村科技开发、推广或服务项目。支持农村信息化工作基础较好的单位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发展申报信息技术开发、应用和服务项目。
3.面向提高农村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延长农业产业链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开展农村科技型企业和品牌产品培育工作,实施一批有利于提升产业化能力的技术开发和应用项目。鼓励农村企业围绕农村生产生活亟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和产品品牌培育亟需的关键技术问题,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4.面向建设现代农业、推进农村生产专业化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和星火产业带等农村科技转移扩散基地发展,实施一批现代农业和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科技开发项目。鼓励经批复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申报现代农业技术开发项目,鼓励经批复的国家级星火产业带围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或产业集群,开发并应用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申报特色优势产业科技开发项目。
在突出以上四个重点方向的同时,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围绕培养新型农民,继续支持实施农民科技培训项目,重点支持乡土科技带头人培训项目;围绕提高县(市)依靠科技自我发展的能力,支持经批复的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区)围绕当地特色支柱产业发展,实施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继续实施一批科技扶贫开发项目。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一般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不能直接申报基地建设项目,不能直接申报中介机构建设、服务模式建设或平台建设项目,不能直接申报星火培训基地或星火学校建设项目,不能申报软课题。
2.申报重点项目(除后补助项目外)须制定可行性报告(格式从科技部申报系统或中国星火计划网下载),经各省(区、市)科技厅(委、局)审核论证后,与申报书一起从科技部申报系统报送。后补助项目参照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格式,在相关预期指标栏内相应填写完成情况,并将“可行性报告”改为“总结报告”。
3.根据科技部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精神,202_年星火计划重点项目(除后补助项目外)除填报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中的相关财务和预算信息外,还须单独填报《202_国家级星火计划重点项目预算申报书》(附件一)。后补助项目参照预算申报书格式,填写后补助项目决算情况书(在相关预算指标栏内相应填写支出情况)。
4.项目实施期限和经费申请额度(除申请贴息项目外):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项目20-50万元,科技扶贫项目50万元左右,农业科技园区、星火产业带项目100-150万元,其他项目50-100万元。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不超过2年。
(三)支持方式。
202_年国家级星火计划重点项目将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后补助三种支持方式。
1.无偿资助。要求:正在执行或即将开始执行的农村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等项目。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新增投入中,申请企业需有不低于申请国家星火计划资金数额的自有资金匹配,事业单位需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匹配。
2.贷款贴息。要求:具有市场前景,有望形成一定规模、取得一定效益,已落实银行贷款(贷款期限2年左右),正在执行或即将开始执行的农村技术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同时提供贷款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项目阶段总投资一般在500万元以上,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贷款贴息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贷款所应支付银行利息总额的2/3。
3.后补助。要求:“十五”期间获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立项,经自主开发、合作开发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已经完成,通过验收的农村技术开发项目。提供项目实施取得有效的技术成果、产品或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已形成一定的产业化能力或规模,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资金来源和使用合法、合理。
三、申报组织
项目申报单位从科技部申报系统(program.most.gov.cn)或中国星火计划网下载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格式;同时,填报预算申请书(见附件一,编制具体要求请参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预算编制办法)。后补助项目请按照重点项目申报要求和支持方式中的有关规定填写。一般项目只需填写项目申报书。
第四篇:公开阅读202_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202_年全国高考模拟参考部分
附件:
202_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202_年国家星火计划推进农村科技创业,加强农村基层科技工作,统筹推进农村民生开局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优先技术领域
202_年星火计划加强与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主体科技计划的衔接,聚焦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应用和产业化示范。根据农村科技“十二五”相关部署,本优先支持以下领域:(1)生物种业;(2)作物优质高效安全生产;(3)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4)海洋农业;(5)现代林业;(6)节水农业;(7)农用物资;(8)农林重大灾害防控:(9)农业应对气候变化;(10)循环农业与生态环境建设;(11)农产品与食品加工;(12)农产品储藏与物流;(13)生物质能源与生物基材料;(14)农机装备与农业设施;(15)农业与农村信息化;(16)城镇化发展;(17)村镇建设;(18)农村民生。
二、重点支持方向
着眼于全面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支持农村科技创业链 建设,强化农村科技创业服务机制创新和创业基地建设,培育农村科技创业主体,推动科技、人才、资金等要素向农村集聚,促进转变农业农村发展方式,壮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加快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加强农村科技创业链建设。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鼓励科技特派员进入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促进种、养、加、销、运一体的创业和配套服务,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创业机制,以创业带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广泛就业。支持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建设,搭建农村科技创业服务平台,完善农村科技创业政策,营造以市场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产业链为纽带的农村创新创业环境。(二)推进农村信息化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平台上移、服务下延”的总体要求,促进“三网融合”,加强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推进农村信息化试点省工作。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支持多元化、信息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模式发展,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创新创业技术服务。支持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实施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或支柱产业技术开发和规模化应用项目,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怏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三)加强新农村建设科技试点,提高科技促进改善农村民生的能力。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围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民营养健康及饮水安全、农村新能源开发、农村污水与废弃物处理、农村社区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等民生关键技术需求,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试点,强化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及产品集成示范。
(四)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加强现代农业技术集成创新,发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中的创业基地功能、培训基地功能和示范带动功能。通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探求我国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律,提高农业应对战略性、蓄积性、突发性事件的应变能力,深入探索并总结既适合我国国情又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政府运作模式。(五)加强科技扶贫开发,探索科技扶贫长效机制。针对老少边穷及干旱半干旱、喀斯特(岩溶)等典型生态脆弱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中的关键问题,以典型国家级贫困县为试点,开展科技集成示范、实用技术推广,促进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改善贫困地区民生和生态环境;加强科技培训和基层科技能力建设,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探索科技扶贫的长效机制和模式,为全国扶贫工作提供有益经验。
(六)加快农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优良新品种、农产品增值和流通、环保型肥料和农药创制、废弃物资源化或能源化利用、农业装备与设施、农业生物等技术为重点,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推动产学研有机结合,提高农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能力。扶持、培育一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促进星火产业带和技术密集区发展,实现农村经济由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型转向技术内生推动、资源集约利用式发展。
三、项目组织方式(一)推荐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及有关部门为202_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推荐单位。
(二)项目类型。
202_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引导项 目三类,项目实施期2-3年。评审通过的项目将纳入“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预备项目库管理。国家星火计划将结合战略需要,对入库的部分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或后补助方式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引导项目不安排财政补贴经费。本对重大项目将予以优先和倾斜支持。有关部门项目推荐工作按往年惯例进行。1.关于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是指针对农村经济、生态、社会、民生、环境等事业发展中具有重大普惠性和实际意义的应用型科技项目,必须具备带动范围广、可持续发展后劲强、普惠“三农”意义大、科技创业效果好并有利于产、学、研联盟机制形成和巩固等特点。
重大项目申报坚持目标集中、重点突出的原则,须围绕产业链并以产学研有机结合的产业联盟机制形式组织申报,项目牵头单位应具备组织协作单位共同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和资质。每省、自治区、直连市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3个重大项目,每项申报经费额度600-1000万元;每个计划单列市推荐2个重大项目,每项经费额度300-450万元。2.关于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在较大的农村特定区域内、能够充分发挥其特色优势、形成特色产业、促进开发合作并带动一方科技创业和农民就业的适用型科技项目,必须具备自我发展能力强、特色产业活力旺盛、农民就业机会多、有利于形成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等特点。重点项目单项申报额度一般不超过70万元。
科特派农村科技创业、农业科技园区、科技扶贫、科技进步示范县(市)等工作可申报重点项目。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项目,每个省(市、区)3-4个(每个科特派培训基地、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各申报1个),计划单列市1个;国家 农业科技园区可申报2个;科技进步示范县(市)项目,对140个已批复的科技示范县(市)支持总量原则为1/4左右(已经获得过国家星火计划经费支持的不再申报);科技扶贫项目的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3.关于引导项目
引导项目是指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方向,受到国家政策鼓励引导,有利于地方农村经济、生态、社会、民生、环境改善的成熟适用型科技项目。引导项目由各推荐单位组织申报,数量原则不超过202_年。
四、项目组织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有关规定; 2.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成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3.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法人单位,不能为行政部门;
4.跨区域的项目,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
(二)项目组织程序。
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须同时填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引导项目只须填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各推荐单位审核论证后,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program.most.gov.cn)将电子版报送科技部,纸质文件不需报送。
各推荐单位须向科技部报送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和推荐项目汇总表(每页均须加盖公章)各一份。推荐意见应写明申报总体情况和组织审核论证的过程等。推荐项目汇总表须按推 荐顺序排列并标注项目名称、申报(牵头)单位、项目类型、项目类别、支持方式、申请经费(引导项目不标注)。
(三)其他事项。
申请表格可在中国星火计划网(http://www.teniu.cc/)下载。
(四)联系方式。
1.项目推荐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科技部农村中心星火与信息处(100045)
电子邮件:68529091@163.com 2.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科技部农村中心:陈永红、于双民 电话:010-68510207、68514065 科技部农村司:肖立春、秦卫东、侯立宏、王亚武 电话:010-58881400,58881412,58881425,58881424。3.有关科特派、科技扶贫与农业园区、科技进步示范县(市)项目请咨询科技部农村中心科技扶贫与科普处、地方科技工作处。
电话:010-68527338,685884***,68529737。4.软件及网络申报咨询电话。
科技部信息中心:010-88659000(中继线),51292636,68522908(传真)。
第五篇:高定价202_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Using the research method of literature, means of observation, behavioral approach, conceptual analysis and the pattern of information-seeking of local and overseas were analyzed and compared, Basic pattern strategies of technology information-seeking 附件:
202_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202_年国家星火计划推进农村科技创业,加强农村基层科技工作,统筹推进农村民生开局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优先技术领域
202_年星火计划加强与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主体科技计划的衔接,聚焦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应用和产业化示范。根据农村科技“十二五”相关部署,本优先支持以下领域:(1)生物种业;(2)作物优质高效安全生产;(3)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4)海洋农业;(5)现代林业;(6)节水农业;(7)农用物资;(8)农林重大灾害防控:(9)农业应对气候变化;(10)循环农业与生态环境建设;(11)农产品与食品加工;(12)农产品储藏与物流;(13)生物质能源与生物基材料;(14)农机装备与农业设施;(15)农业与农村信息化;(16)城镇化发展;(17)村镇建设;(18)农村民生。
二、重点支持方向
着眼于全面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支持农村科技创业链建设,强化农村科技创业服务机制创新和创业基地建设,培育 农村科技创业主体,推动科技、人才、资金等要素向农村集聚,促进转变农业农村发展方式,壮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加快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加强农村科技创业链建设。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鼓励科技特派员进入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促进种、养、加、销、运一体的创业和配套服务,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创业机制,以创业带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广泛就业。支持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建设,搭建农村科技创业服务平台,完善农村科技创业政策,营造以市场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产业链为纽带的农村创新创业环境。(二)推进农村信息化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平台上移、服务下延”的总体要求,促进“三网融合”,加强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推进农村信息化试点省工作。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支持多元化、信息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模式发展,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创新创业技术服务。支持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实施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或支柱产业技术开发和规模化应用项目,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怏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三)加强新农村建设科技试点,提高科技促进改善农村民生的能力。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围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民营养健康及饮水安全、农村新能源开发、农村污水与废弃物处理、农村社区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等民生关键技术需求,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试点,强化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及产品集成示范。
(四)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加强现代农业技术集成创新,发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现代农 业产业体系建设中的创业基地功能、培训基地功能和示范带动功能。通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探求我国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律,提高农业应对战略性、蓄积性、突发性事件的应变能力,深入探索并总结既适合我国国情又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政府运作模式。(五)加强科技扶贫开发,探索科技扶贫长效机制。针对老少边穷及干旱半干旱、喀斯特(岩溶)等典型生态脆弱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中的关键问题,以典型国家级贫困县为试点,开展科技集成示范、实用技术推广,促进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改善贫困地区民生和生态环境;加强科技培训和基层科技能力建设,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探索科技扶贫的长效机制和模式,为全国扶贫工作提供有益经验。
(六)加快农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优良新品种、农产品增值和流通、环保型肥料和农药创制、废弃物资源化或能源化利用、农业装备与设施、农业生物等技术为重点,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推动产学研有机结合,提高农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能力。扶持、培育一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促进星火产业带和技术密集区发展,实现农村经济由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型转向技术内生推动、资源集约利用式发展。
三、项目组织方式(一)推荐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及有关部门为202_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推荐单位。
(二)项目类型。
202_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三类,项目实施期2-3年。评审通过的项目将纳入“十二五” 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预备项目库管理。国家星火计划将结合战略需要,对入库的部分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或后补助方式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引导项目不安排财政补贴经费。本对重大项目将予以优先和倾斜支持。有关部门项目推荐工作按往年惯例进行。1.关于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是指针对农村经济、生态、社会、民生、环境等事业发展中具有重大普惠性和实际意义的应用型科技项目,必须具备带动范围广、可持续发展后劲强、普惠“三农”意义大、科技创业效果好并有利于产、学、研联盟机制形成和巩固等特点。
重大项目申报坚持目标集中、重点突出的原则,须围绕产业链并以产学研有机结合的产业联盟机制形式组织申报,项目牵头单位应具备组织协作单位共同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和资质。每省、自治区、直连市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3个重大项目,每项申报经费额度600-1000万元;每个计划单列市推荐2个重大项目,每项经费额度300-450万元。2.关于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在较大的农村特定区域内、能够充分发挥其特色优势、形成特色产业、促进开发合作并带动一方科技创业和农民就业的适用型科技项目,必须具备自我发展能力强、特色产业活力旺盛、农民就业机会多、有利于形成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等特点。重点项目单项申报额度一般不超过70万元。
科特派农村科技创业、农业科技园区、科技扶贫、科技进步示范县(市)等工作可申报重点项目。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项目,每个省(市、区)3-4个(每个科特派培训基地、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各申报1个),计划单列市1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可申报2个;科技进步示范县(市)项目,对140 个已批复的科技示范县(市)支持总量原则为1/4左右(已经获得过国家星火计划经费支持的不再申报);科技扶贫项目的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3.关于引导项目
引导项目是指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方向,受到国家政策鼓励引导,有利于地方农村经济、生态、社会、民生、环境改善的成熟适用型科技项目。引导项目由各推荐单位组织申报,数量原则不超过202_年。
四、项目组织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有关规定; 2.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成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3.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法人单位,不能为行政部门;
4.跨区域的项目,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
(二)项目组织程序。
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须同时填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引导项目只须填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各推荐单位审核论证后,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program.most.gov.cn)将电子版报送科技部,纸质文件不需报送。
各推荐单位须向科技部报送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和推荐项目汇总表(每页均须加盖公章)各一份。推荐意见应写明申报总体情况和组织审核论证的过程等。推荐项目汇总表须按推 5 荐顺序排列并标注项目名称、申报(牵头)单位、项目类型、项目类别、支持方式、申请经费(引导项目不标注)。
(三)其他事项。
申请表格可在中国星火计划网(http://www.teniu.cc/)下载。
(四)联系方式。
1.项目推荐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科技部农村中心星火与信息处(100045)
电子邮件:68529091@163.com 2.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科技部农村中心:陈永红、于双民 电话:010-68510207、68514065 科技部农村司:肖立春、秦卫东、侯立宏、王亚武 电话:010-58881400,58881412,58881425,58881424。3.有关科特派、科技扶贫与农业园区、科技进步示范县(市)项目请咨询科技部农村中心科技扶贫与科普处、地方科技工作处。
电话:010-68527338,685884***,68529737。4.软件及网络申报咨询电话。
科技部信息中心:010-88659000(中继线),51292636,6852290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