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我国锅炉技术发展的历史回顾
我国锅炉技术发展的历史回顾、现状与发展
为《中国电力》50 周年庆应约而作!202_.10.8 中国电力》 周年庆应约而作!我国锅炉技术发展的历史回顾、我国锅炉技术发展的历史回顾、现状与发展
许传凯(西安热工研究院
[摘 要] 不同时期锅炉技术发展特点和运行现状的分析表明:分级送风低 NOX 燃烧技术和排烟脱硫脱硝装置将被普遍推广应用;对燃用 Vdaf>8%低挥发 分煤的大容量锅炉,研究并采用带双进双出磨煤机半直吹制粉系统的墙 式对冲和切圆燃烧锅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大容量超临界锅炉的迅速 发展使我国电站锅炉的技术水平跨入世界先进行列;加强高等级耐热钢 种的研发生产、制订大力鼓励采用国产材料和设备的政策是发展民族工 业的根本。[关键词] 关键词]
历史回顾
1.概述 五十年来,我国电力工业飞速发展,近二十年的发展更可谓突飞 猛进。相应的电站锅炉不 仅在数量上,技术水平也有了质的飞跃。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主力机 组仅是小容量 120t/h~230t/h、低参数 3.83MPa/cm、450℃的自然循环煤 粉锅炉,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主力机组为高温高压(7.8MPa14.7MPa,535℃~540℃)的 125MW 和 200MW 再热机组,并建造了一些 1000t/h 的 UP 型直流锅炉,同时也引进了一些 300MW 和 500MW 的低循环倍率锅炉,在燃 烧技术方面也发展了液态排渣炉和小型鼓泡流化床锅炉;1978 年成为一个 重要的历史转折点,八十年代的改革开放加快了设备和技术的引进,300M W~600MW 亚临界(~18MPa、540℃)控制循环锅炉机组逐渐成为主力,设 计、制造、安装和运行水平得到大幅度的提升,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年[1];进入本世纪后,随着高速的经济发展、节约能源和环保要求的日益严格,火电机组进入了向 1000MW、超临界和超超临界参数发展的新时期,其发展 速度之快和建设周期之短在世界上都是创记录的。到目前为止,在建与订 货的 1000MW、27.56MPa(26.25MPa)、605℃/603℃的机组达 18 台,正在计 划筹建中的尚有十余台,其中有二个厂的机组在年底即将投产,同样参数 运行现状 NOX 排放 超临界 周虹光 710032)的 600MW 超超临界机组也已有 8 台订货或在建,600MW、25.4MPa/571℃/5 69℃(541℃/569℃;545℃/545℃---)已投运和订货的超临界机组已有百 余台,并在不断的增加中。与此同时,还引进了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此 外,为保护环境和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几经修订,日趋严格地控制污染物的排放。电除尘器的普遍应 用已使烟尘的排放浓度大大降低,可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由于对 SO2 和 N OX 排放控制的要求越来越高,相应的锅炉炉内低 NOX 燃烧技术,以及尾部排 烟的脱硫脱硝技术和装置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已在大力推广应用之中;超临界和超超临界机组的建设不仅节约能源,也减少了 CO2、NOX 等温室气 体的排放。
2.直流锅炉的发展 与锅筒锅炉相比,直流锅炉具有节省钢材、启停时间短、能适用于各种容 量和参数的优点,更是超临界锅炉的唯一选择。我国直流锅炉的研究和发展经历了漫长而 比较曲折的道路。早在 1958 年,当时的上海汽轮机锅炉研究所就开始了直流 锅炉的研究,於 1959 年底建成了 12t/h、9.8MPa/510℃的拉姆辛式螺旋管圈 直流锅炉试验炉,通过多次试验解决了管间脉动等问题。在此基础上由上海 锅炉厂设计制造了 220t/h 的直流锅炉,1968 年 10 月在上海杨树浦电厂投入 运行。1973 年 8 月我国首台 125MW 拉姆辛式直流锅炉在秦岭电厂投入运行。1975 年 9 月首台由上海锅炉厂设计制造的 300MW“UP”型燃煤直流锅炉在 姚孟电厂运行,并相继建造投运了同类锅炉达 19 台,运行经验表明由于锅炉 容量较小,炉膛周界相对较短,为保证水冷壁管内足够的质量流速,不得不 选用较小的管径 φ22×5.5,致使不能适应变压变负荷运行,常常引起水冷 壁爆管,为此,其中已有相当多的进行了改造。特别是姚孟电厂 1 号炉采用 了水动力具有正补偿特性的低质量流速垂直管屏技术,如能经受相对较长时 期变负菏运行安全性的考验,那么,它结构简单,设计、制造、安装、运行 维修方便的突出优点,将具有无与论比的生命力。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先后从德国、俄罗斯、瑞士等国引进了 300MW、500MW、600MW 的直流锅炉[1],并且超临界参数的锅炉居多,直到本世纪开始 采用引进技术制造超临界和超超临界直流锅炉,主要型式是螺旋管圈的“П”型和塔式布置锅炉,以及带中间两级混合的垂直上升管屏“П”型布置锅炉。使我国直流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运行水平跨入世界先进行列。
3.煤燃烧技术
3.1 液态排渣锅炉 我国电站锅炉以燃煤为主。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基于煤种多变煤质 下降,特别是有些低 挥发分煤的结渣性较强,又因当时设计建造的炉膛相对较小,容积放热强度 和断面放热强度都比 较高,保证煤粉气流着火稳定性与防止炉膛水冷壁结渣相矛盾。而在世界范 围内又正好是液态排 渣炉发展的高潮,这种锅炉既能很好地解决上述矛盾,而且燃烧十分稳定、运行效率高、灰渣堆 放占地少、又易于综合利用,因此,在不少电厂掀起了固态排渣改为热 炉底液态排渣炉的热潮。由于对液态排渣炉的认识不足及这种改造的先天不 足,结果是无一例外地统统改回去,但也取得了液态排渣炉设计与运行的宝 贵经验。此后通过对捷克引进的 25MW 和 50MW 高温高压液态排渣锅炉大量的 现场试验研究,使国产 50mw 和 100mw 的无烟煤液态排渣锅炉机组顺利投产运 行。在这些机组的运行中出现了炉底积(析)铁、水冷壁管严重高温腐蚀(最 高达 0.3mm/kh)、尾部受热面堵灰腐蚀等液态排渣炉特有或突出的问题[2]。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又成功地设计建造了 200MW 的无烟煤液态排渣锅炉机 组,首台于 1988 年 6 月投产,运行性能达到了预期的目标。鉴于京津地区电 厂的贮灰场地严重不足,加之液态排渣锅炉灰渣综合利用方便的突出优点,从德国引进的 250MW 和 300MW 的“W”型火焰闭式液态排渣锅炉于 1998 年分 别在北京和天津投入运行。3.2 低挥发分煤的燃烧 对于低挥发分贫煤和无烟煤的燃烧,因其着火温度高,稳定性差,需要 较高的燃烧温度和较长的燃尽时间,较长时间来主要是采用液态排渣炉的燃 烧方式或在固态排渣炉水冷壁上敷设燃烧带、提高热风温度、采用中间贮仓 式热风送粉燃烧系统,在我国积累了十分丰富和宝贵的经验[4],诸如,白马 电厂的 200MW 无烟煤液态排渣锅炉(1988 年 6 月投产)和焦作电厂的 200MW 无烟煤锅炉机组(1979 年 11 月投产)等。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开始有了较 大的变化:首批国外引进的 350MW 级燃用贫煤和无烟煤的“W”形火焰锅炉于1990 年 8 月起先后在上安电厂、岳阳电厂和珞璜电厂投产,随后引起了“W” 形火焰锅炉热。研究表明其炉膛结构、燃烧器的结构布置和磨煤机制粉系统 的选型尚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5];自意大利引进的 320MW 燃用阳泉无烟煤、采用双进双出磨煤机半直吹式制粉系统的切园燃烧锅炉于 1991 年 5 月在大港 电厂投产,体现了半直吹制粉系统对低挥发分煤燃烧良好的适用性;自德国 B abcock 公司引进的 660MW 燃用低挥发分贫煤、采用双进双出磨煤机直吹式制 粉系统的墙式燃烧锅炉于 202_ 年 6 月在德州电厂投产,虽因炉膛水冷壁敷设 的燃烧带过多而引起十分严重的结渣,不得不先后三次打掉大部分燃烧带,但仍显示了其对低挥发分煤燃烧的良好性能;国产 300MW 燃用低挥发分贫煤 和无烟煤、采用中间贮仓热风送粉切圆燃烧锅炉于 202_ 年 4 月至 202_ 年 9 月在纳雍一电厂 4 台全部投产,且运行良好,经与纳雍二电厂的“W”形火焰 锅炉相比,运行性能还要好一些,这些对“W”形火焰锅炉是个很大的挑战。3.3 燃烧器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我国电站锅炉除少数采用老的蜗壳式旋流燃烧 器外,全都采用直流 燃烧器四角布置切圆燃烧方式,为降低不投油低负荷稳燃负荷,在八十年代 掀起了多种新型燃烧 器热,诸如,钝体、夹心风、大速差、沙丘、犁形燃烧器等等,但十分遗憾 的是除个别仅存一些 外,几乎已全部销声匿迹。这是在我国现有体制下才能出现的一种浮燥现象,也是应该记取的 经验教训。九十年代起,同时各式各样的浓淡燃烧器在现役锅炉的改造中纷纷涌现,至今仍方兴未艾,尚宜用在恰当的场合,发挥预期的效果,并力求避免发生高温腐蚀或结渣等 不良后果。
3.4 流化床燃烧 通过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大批燃用劣质煤小型鼓泡流化床锅炉(BFB)的 发展(最大蒸发量 为 130t/h),积累了流化床燃烧的经验,自八十年代起,我国自行研究与 开发了带不同形式分 离器的小型循环流化床锅炉(CFB),主要是 35t/h、75t/h 和 120t/h,九十 年代开始引进了不同 流派的 CFB 锅炉,其中首台 410t/h 从芬兰引进的 Pyroflow 型 CFB 锅炉于 19 96 年 9 月投产。首 台国产 410t/h 的 CFB 锅炉于 202_ 年 6 月在分宜电厂投产,首台国产 670t/h 的 CFB 锅炉也将 于年内在该厂投产。引进的 1025t/h 和国产化的 1025t/h 的 CFB 锅炉均于年 内分别在白马电厂和 开远电厂投产,使我国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单台容量和技术水平方面也在世 界上名列前茅。据不 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 50MW 及以上已投运的 CFB 锅炉已有 130 多台,总容量约为 1650MW。充分显示了 CFB 锅炉在燃用低发热量(<15MJ/kg)劣质煤、矸石、油页岩等 方面的适应性和低 NOX 排放(<200mg/m3)的优良性能,但其结构和运行操作复杂,维护检修工 作量大,运行效率 较低。在坑口电站,作为常规电站锅炉的必要补充具有相当的发展前景。
3.5 低 NOX 燃烧技术 燃煤电站锅炉排烟中污染物的排放已受到严重的关注,研究表明空气分 级是既有效而成熟,也是投入较少而又便于实施的低 NOX 燃烧技术,在现役机组的改造中是大有 可为的。在九十年代 以后新建的锅炉普遍采用了成熟的低 NOX 燃烧器,大多还同时采用燃烧器上 部燃尽风(CCOFA)等炉内整体空气分级技术,近几年更有在适当降低炉膛容积与断面放热强度 的同时,采用分离燃 尽风(SOFA/AAP)技术,使运行中 NOX 的排放降低到 300mg/m3 以下,效果十 分显著。但对燃烧低 挥发分煤锅炉的低 NOX 效果尚须进一步研究提高。
3.6 点火装置 鉴于我国面临石油短缺与国际油价不断上涨,节约用油具有十分重要的 意义,经过多年的研究,等离子无油点火取得了重大进展,已在多台 600MW 的烟煤锅炉上采用,此外,各种小油枪(~500kg/h)与微油(~50kg/h)点 火装置也已在一些不同煤种的锅炉上得到应用,并显示了很大的发展和推广 应用前景。4.运行现状 5.4.1 褐煤锅炉
6.我国褐煤煤矿主要分布在东北和西南地区。东北主要是水分比较低的老 年褐煤,西南地区主要是高水分的褐煤。在东北的褐煤锅炉主要有三种,元宝 山电厂 1,2 号机组的塔式布置、风扇磨切圆燃烧锅炉;该厂 3 号炉的“П” 型布置、中速磨煤机的四角切圆燃烧锅炉;以及伊敏电厂的“T”型布置、风 扇磨煤机八角切圆燃烧锅炉。其中元宝山电厂的 2 号炉由于斯坦缪勒公司设 计的失误,经过长达 10 年的努力改进,于 202_ 年 1 月达到 600MW 的铭牌出力。该厂 3 号炉是我国设计制造的,吸取了斯坦缪勒公司失败的经验和教训,获 得了较好的运行可靠性和经济性,通过分级送风的改造,这两台锅炉的 NOX 排放已<450mg/m3。近年来 600MW 级的褐煤锅炉机组也在迅速增加之中,由 此也带动了大型风扇磨煤机的发展。在云南地区燃烧高水分褐煤锅炉的最大容量为 670t/h,即阳宗海电厂的 1,2 号锅炉,两台锅炉的结构特性与燃烧器有一定差别。但两台炉均运行正 常,锅炉效率为 87%~89%。4.2 烟煤锅炉 烟煤锅炉的炉型及燃烧方式相对比较单一,在切圆燃烧锅炉中,大多采 用“П”型布置,只 有姚孟电厂 3,4 号炉为塔式布置,盘山电厂的 1,2 号炉采用“T”型布置。曾 经相当突出的“П” 型布置锅炉炉膛出口烟气能 量偏差大的问题,现已解决,无论 600MW 还是 70 0MW 机组锅炉,由此 引起的高温受热面的超温爆管现象大大减少[6]。近几年投运的 600MW 亚临界 机组中,燃用强结渣 性的神华烟煤时,部分机组出现屏区受热面严重结渣,过热蒸汽温度偏低的 问题,研究认为与炉 内燃烧组织欠佳而导致火焰中心上移及炉膛结构设计有关,部分经验已在新 的大型超临界机组的设计中被应用。由于新建机组均采用了炉内低 NOX 燃烧技术,NOX 的排放已由 以前的~700mg/m3 下降到 400mg/m 以下,最低的已达 300mg/m 以下,最高热效率可达 94%,最 低不投油稳燃负荷可 达
30%BMCR。现代的墙式燃烧锅炉在我国电厂中的应用相对于切圆燃烧锅炉较晚,近年来增加得较多。绝大多数采用旋流燃烧器前后墙对冲布置方式,个别采用 前墙布置的燃烧方式。其中北仑港电厂的 3,4,5 号炉,由于石川岛播磨公司 对炉膛及锅筒内汽水分离装置设计缺陷,以及燃煤结渣性(较轻)与设计煤质(严重结渣性)的差异,导致过热汽温度太低,达不到额定值。不得不对燃烧 器的布置、过热器和省煤器的受热面及锅筒内的旋风子等作了重大的技术改 进,遂使机组能正常运行。扬州二电厂的 600MW 机组锅炉运行中过热器减温 水量过大,达 300t/h,不得不在炉膛内增设 42 只吹灰器。研究认为这与炉 膛及过热器受热面的设计布置不当有关。近几年投运的烟煤锅炉机组性能均比较好,特别是超临界机组不仅运行 效率高,而且 NOX 的排放也可达到 350mg/m3 或 300 mg/m3 以下,最低不投油稳 燃负荷可做到 30%BMCR。绥中电厂的两台 800MW 机组锅炉是 “T”型布置墙 式燃烧锅炉。制造厂对煤质特性作了认真的研究,并在设计中采纳了用户要 求增加炉膛高度 6m 的要求,选用了较低的炉膛容积放热强度(qv=84.33Kw/m)和较高的火焰高度 28.0m,并在炉膛内布置了足够多而又十分有效的水力吹 灰装置,运行正常,锅炉效率达到 91.9%,NOx=628mg/m3,当燃用结渣性比设 计煤种强的神府煤时,也能正常运行而不会发生炉膛水冷壁及屏过严重结渣。3 3利港电厂一期的两台 350MW 机组采用旋流燃烧器前墙布置的燃烧方式,运行虽属正常,但与燃用同类煤种的旋流燃烧器前后墙对冲布置的墙式燃烧 锅炉相比,锅炉效率较低,飞灰可燃物高,空气预热器漏风大,该炉的 NOx 排放浓度位居同类锅炉之首,平均为 1035mg/m3,最高达 1366mg/m3。笔者认 为[6],旋流燃烧器的着火燃烧相对独立,相互影响较少,煤粉气流的后期混 合较差,特别是当各燃烧器的风粉分配存在严重的不均匀现象时,炉内会出 现局部区域严重缺风,而另有局部区域却风量大大过剩。若是前后墙对冲布 置时,由于前后火炬的碰撞,后期混合得以加强,这一现象将会得到大大改3 善;加上该炉炉膛容积放热强度过高(qv=166Kw/m),单只燃烧器功率偏高,燃烧器区域温度相对较高,这些也许正是造成该炉运行中用风需要较大、而 飞灰可燃物又较高、特别是 NOx 排放特高的原因。可见,前墙燃烧方式并不 可取。该厂二期的 3,4 号锅炉的设计和运行状况均有改进,但 NOx 排放仍超 过 700mg/m。烟煤锅炉中华能高碑店及杨柳青电厂分别从德国引进 250MW 及 300MW 机组 的双拱单阶梯“W”型闭式液态排渣锅炉。250MW 机组投运以来,曾出现较严 重的熔渣室炉墙振动,经试验查证是因风量测量系统存在严重失实而导致炉 内严重缺风所致。缺陷消除后运行正常。由于这些锅炉在采用低 NOx 旋流燃 烧器的同时,又进行炉内整体分级送风,使 NOx 排放浓度分别为~500mg/m3 3和~700mg/m3,全部灰渣都得到了利用。可见,这种液态排渣锅炉的设计和 运行是相当成功的。4.3 贫煤、无烟煤锅炉 燃烧低挥发分煤的锅炉型式比较多,大多采用“П”型布置,仅有蒲城 电厂 330MW 机组锅炉为塔式布置。除了常规的切圆和墙式燃烧以外,“U” 还有、“W”型的拱式燃烧方式和循环流化床锅炉。此类煤的最大特点是着火与燃尽 相当困难,不仅要从炉型设计而且要在燃烧器及制粉系统的设计选型方面采 取相应技术措施。由此,出现了一次风置换(PAX)双调风旋流燃烧器、各式浓 淡分离直流燃烧器等。而且,大多采用钢球磨煤机储仓式制粉系统,只是近20 多年来,在一些贫煤锅炉上配用中速磨煤机直吹系统,同时也出现了双进 双出钢球磨煤机直吹系统和半直吹系统。华能南京电厂 300MW 机组的墙式燃烧锅炉,可在 50%BMCR 负荷下稳定燃 烧 Vdaf=12%的阳泉煤,额定负荷时的效率为 91%,只是 NOx 排放浓度高达~12 00mg/m3(未采用低 NOx 双调风旋流燃烧器,且单只燃烧器的功率较大,目前 正在研究改进之中);马鞍山电厂 300MW 机组切圆燃烧锅炉可较好地燃用 Vdaf =11.6%~12.5%的低挥发分贫煤,额定负荷时的热效率达到设计值 91.3%,最 低不投油稳燃负荷为 60%~65%BMCR; 纳雍电厂采用中间贮仓式热风送粉系统 的切圆燃烧锅炉,燃用 Vdaf= 8%~10%的无烟煤,效率达到 91.49%,最低不投 油稳燃负荷为 45%BMCR,NOX 排放为 677mg/m3;金沙电厂 125MW 机组的切圆燃 烧锅炉可较好地燃烧 Vdaf=6%的无烟煤,额定负荷时的效率为 88%~89%。此外,大港电厂的 328.5MW 机组的切圆燃烧锅炉采用双进双出磨煤机半直吹系统,能很好地燃烧阳泉和西山混煤,Vdaf=~12%,额定负荷时的锅炉效率为 91%~ 92%,最低不投油稳燃负荷为 40%BMCR,而且这种制粉系统简单可靠。近十几年来,“W”型双拱燃烧锅炉被大量用来燃烧低挥发分煤,目前 最大容量机组为邯峰电厂一期 1,2 号 660MW 机组锅炉,燃用我国最难烧的邯 峰地区万年无烟煤和贫煤的混煤。运行表明,虽然在 660MW 负荷时过热汽减 温水量比设计值(30.3kg/s)高出~25kg/s,空预器入口烟温比设计值(396℃)高出约 15℃左右,但运行尚属正常。调查研究表明,有相当一部分机组运行 良好,特别是在低负荷稳燃性能方面要比常规燃烧方式锅炉强一些,最低不投 油稳燃负荷一般可较之低约 5~10 个百分点。但在经济性等方面并无突出之 处,飞灰可燃物较高,而 NOx 排放浓度(850~1300mg/m,最高达 1900mg/m)却较常规燃烧方式要高。此外,尚有一些锅炉存在着设备和运行的问题,诸 如炉内水冷壁结渣、高温腐蚀以及磨煤机出力不足,满负荷时煤粉过粗等[4]。3 3
由上述可见,对于 Vdaf>8%的贫煤和无烟煤,采用钢球磨煤机中间储仓式 热风送粉系统或双进双出钢球磨半直吹热风送粉系统为好。这无论对着火燃 烧的稳定性还是对运行的经济性都无疑是十分有利的。特别是当前燃用低挥 发分贫煤和无烟煤的大型超临界机组的需求在不断增加,笔者认为研究并采 用双进双出钢球磨煤机半直吹制粉系统的切圆燃烧和墙式对冲燃烧锅炉具有 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以采用成熟的螺旋管圈或垂直上升管屏直流锅炉,且当 Vdaf≥12%时,水冷壁可不敷或仅在局部敷设少量燃烧带。
7.5.展望 减少燃煤锅炉对环境的污染是电力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大批现役锅炉 机组的低 NOX 技术 改造势在必行,排烟的脱硫脱硝装置将会得到快速的推广应用;面对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法规的严峻态势,必将更多采用大容量超临界或 超超临界锅炉机组。而我国严重依赖进口新型耐热钢材是发展中的一大缺憾,极应改变这种状态;制订大力鼓励自主创新、采用国产设备、适当减少不必要进口的政策是发 展民族工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国产设备只有在应用中才能得到不断的改 进而发展成熟,苛求国产设备完美后再用等于扼杀!
第二篇:建国以来我国科普发展的历史回顾(范文模版)
建国以来我国科普发展的历史回顾
中国近代科学的兴起和发展与西方科学的输入和传播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20世纪初,随着中国社会对西方科学的逐步深入的认识和理解,一些有识之士意识到向大众普及科学、重塑国民素质对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五四新文化运动将赛先生大张旗鼓地请进了中国,很快中国社会上就掀起了一场传播、普及科学的浪潮,并使科学取得了“无上尊严的地位”,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进步至今有着深远的影响。许多爱国志士深知赛先生对于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性,着名教育家蔡元培就指出:“欲救中国于萎糜不振之中,惟有力倡科学化”,“现在中国多不知科学为何物,最要先输入科学思想。” 科学家顾毓琇先生也曾撰文提倡“以科学的方法整理中国固有的文化,以科学的知识充实中国现在的社会,以科学的精神光大中国未来的生命。” 科学的宣传和普及始终是近代中国社会及有识之士们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五四运动的一面旗帜──《科学》杂志自1915年创刊至1950年共发行32卷,成为当时传播最广、影响最大、读者最多的一本综合性科技期刊。1934年,在陈望道先生主编的《太白》杂志上首次出现了以小品文形式传播科学知识的科普文章,科学小品文以其短小、生动、活泼的文风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同期的《科学大众》、《科学的中国》、《科学画报》、《通信自然科学》等均是向广大社会公众普及科学的阵地。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主将鲁迅先生在五四前夕写的杂文《热风•随感录三十八》中说道:“我希望也有一种七百零七的药,可以医治思想上的病,这药原来已发明,就是‘科学’一味。” 因而作为文学家的鲁迅先生也翻译撰写了大量的科普作品,以促进国人认识科学,达到“改造精神”的目的。教育家陶行知在30年代初提倡科学下嫁运动,意即把科学下嫁给工农大众,并在《申报》总经理史量才的资助下创立了向儿童系统普及科学知识的机构──自然科学园。在这一时期,董纯才、贾祖璋、温济泽、顾均正、竺可桢、高士其等均创作了大量的科普作品,在他们的影响和带动下中国各阶层的知识分子及其学术组织、社会团体都纷纷加入到了向人民大众普及科学的行列。可以说,20世纪上半叶中国的科学普及事业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将科普工作视为一项国家事业给予了较高的重视。几十年来,我国的科普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提高国民科学素质等方面功不可没,并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本章通过清理我国科普事业的发展脉络,试图概括其发展状况以及我国对科学普及的认识过程,并作简要评述。2-1 组织建设时期(1949—1958)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国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第43条规定:“努力发展自然科学,以服务于工业,农业和国防的建设。奖励科学的发现和发明,普及科学知识。”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曾一度设立了科学普及局,中国化学史专家袁翰青教授任局长。该局负责领导和管理全国的科普工作,提出了“科学普及工作也必须做到明确而深入地为当前的生产建设服务” 的要求。在国家根本大法中写入向广大劳动人民普及科学知识的条文,并在中央政府部门设立科普机构,这在中国的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
1950年8月18日至24日,中华全国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简称科代会)在北京清华大学礼堂召开。吴玉章在开幕词中指出:“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为中国科学开辟了一个新时代。在这个新时代中,科学工作者义不容辞地要努力参加巩固胜利和建设新国家的工作。在我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里,科学工作不再依靠私人的提倡或所谓‘慈善’性的援助,而是明确地成为国家的事务。”科学界“当人民自己掌握政权以后,进入和平建设的时候,要紧的便是怎样做好科学的深入研究和广泛普及的工作。” 科代会明确了发展科学技术必须实行理论联系实际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在处理普及和提高的关系上,应当遵循毛泽东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提出的“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在提高的指导下普及”的原则。为此,会议决定成立“中华全国自然科学专门学会联合会”(简称“全国科联”)和“中华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简称“全国科普”或者“科普协会”)两个组织。前者以团结号召全国自然科学工作者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以促进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为宗旨;后者以宣传普及自然科学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技术水平为宗旨。此后不久,1951年10月原中央文化部科学普及局的建制转入中央社会文化事业管理局,因而科普协会就成了我国科普工作的实际推动者和组织管理者。
科普协会以“普及自然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科学技术水平”为宗旨,规定了自身的任务是:“组织会员通过讲演、展览、出版及其他方法,进行自然科学的宣传,以期达到下列目的:(1)使劳动人民确实掌握科学的生产技术,促使生产方法科学化,在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中,发挥力量。
(2)以正确的观点解释自然现象与科学技术的成就,肃清迷信思想。
(3)宣扬我国劳动人民对于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借以在人民中培养新爱国主义精神。(4)普及医药卫生知识,以保卫人民的健康。”
可见,科普协会一方面重视为经济建设服务,使我国劳动人民掌握科学的生产技术,促使生产方法科学化,在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强调用科学的观点解释自然现象与科学技术成就,肃清封建迷信思想,宣扬我国劳动人民对于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培养科学的世界观和爱国主义精神。
建国伊始,百废待新,百业待举。科普协会提出“一面筹建组织,一面开展宣传工作”的方针,首先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普遍建立分会筹备机构,同时结合全国性运动开展科学技术的普及宣传活动。至1955年底,全国科普协会会员已有38000多人,会员工作组有874个,并在110个县、市建立了支会。此时,新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国民经济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并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 1956年,我国经济、文化建设空前高涨,中共中央向全国发出了“向科学进军”的号召,科普协会的组织建设工作也大大加快了步伐。这一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立了科普协会分会筹委会,至此,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西藏和台湾除外),均建立了科普协会的组织机构。到1958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成立省一级科普协会组织27个,市、县建立科普协会组织近202_个,许多地区在厂矿和农村建立了协会的基层组织。根据1958年6月我国11个省、市的统计,共建立基层组织4.6万多个,会员、宣传员102.7万多人,初步形成了一支浩荡的科普大军。同时,科普协会配合当时国家的中心任务,如抗美援朝运动、爱国卫生运动、工业化建设、向科学进军等展开了广泛的、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从1950年8月科普协会成立到1958年9月,8年间科普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共开展科学技术普及讲演7200万次,举办大小型科普展览17万次,放映电影、幻灯片13万次,参加人数总计达到10亿8千万人次。
在这一段时期里,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也迈出了新的步伐。1950年4月,中央文化部科普局决定在北京建立一所以广大工农兵为对象,配合国家建设事业开展科普工作的新的人民科学馆(国家自然博物馆前身),将其作为全国的示范点,以期指导全国各地人民科学馆事业的发展。建馆筹备处成立后,当年就先后筹办了“大众机械”、“动物的进化”、“可爱的祖国”、“苏联的科学技术”等5个展览。科普局撤消后,该馆几经变迁,最终演化成为北京自然博物馆。1957年9月北京天文馆举行了开馆典礼,从此中国诞生了第一座天文馆。作为新中国成立后最早修建的一座大型科普活动专用场所,北京天文馆对普及天文知识和宣传我国在天文学上的成就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新中国的科普出版事业也是从这一时期开始兴办的。最初是编辑出版中央科学讲座的讲演稿,印成科普小册子。1954年,原由上海民本出版公司创办,后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科学大众》杂志移交科普协会接管,至此科普协会有了自己的科普刊物。1956年夏,全国科普协会建立了科学普及出版社,许多地方科普协会也纷纷建立了编辑出版机构。到1958年6月底,共有6种发行量较大的全国性科普期刊出版,即《科学大众》、《科学画报》、《知识就是力量》、《学科学》、《科学普及资料汇编》和《天文爱好者》,另有地方性通俗科学报刊32种。全会共出版了文字资料29.9万种,发行6300多万份,还编制了大量的形象资料,如科普箱、挂图、幻灯片等。在建国初期的9年间,党和政府对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中国的科普事业已经初具规模,科学技术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得到了空前广泛的传播。这一时期科普工作的特点是:第一,围绕国家经济文化建设,并强调为政治和对敌斗争服务,以配合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如在1952年的爱国卫生运动中,科普协会会员在3个月当中就组织了6000多次演讲;第二,呈现出全民办科普的局面,科普组织遍地开花,蓬勃发展,为以后的深入发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第三,科普工作的重点是在我国大中城市,以工人和干部为主要普及对象。总之,作为起始阶段中国科普工作以科普宣传、组织建设为主,更深入广泛地科普实践活动还有待于下一阶段的具体实施。2-2 广泛实施时期(1958—1966)
1958年9月18日至25日,科普协会与全国科联联合召开了全国代表大会,并宣布科普协会与全国科联合并,从此我国的科普工作归入了中国科学技术协会。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建立
1958年2月,全国科联向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并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召开科联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请示报告》。一个月后,科普协会也提交了《科普党组关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给中宣部的请示报告》,提出根据各地跃进形势,总会必须采取积极措施总结经验,加强领导。因而有必要“召开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动员广大会员迎接即将到来的技术革命的新任务,健全协会的领导机构,制定协会会章和五年工作发展纲要,推动协会工作的大跃进,使协会更有效的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同意全国科联、科普协会召开代表大会,委员会主任聂荣臻向中共中央作了《关于科联、科普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的请示报告》。中共中央批准在1958年8月下旬召开。在进行会议的准备工作过程中,全国科联和科普协会都意识到在当时的形势下,科联组织已向工农群众敞开了大门并开展了一些科普工作,同时科普组织也在大搞群众性的科学研究,因而在实践工作中两个组织实际上已经开始走向汇合。各地也普遍要求把两个团体合并,两个组织的干部和科技工作者以及着名科学家竺可桢、茅以升等也提出把全国科联、科普协会进行合并,共同组织成一个统一的科学技术团体,以适应当时的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的需要。全国科联主席李四光、科普协会主席梁希分别表示同意这种意见。因而在会议召开前夕,中共全国科联党组和科普协会党组联合向聂荣臻副总理并中共中央提出了《关于建议科联、科普合并的报告》。经中央批准后,1958年9月18日至25日,全国科联和科普协会在北京政协礼堂举行了联合全国代表大会。
9月23日,大会通过了《关于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决议》,正式宣布全国科联和科普协会两个团体进行合并,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科学技术团体,定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中国科协)。该决议规定:“中国科协的基本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密切结合生产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命运动。”其具体任务有6项,分别是: “(1)积极协助有关单位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改革的工作;(2)总结交流和推广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和先进经验;(3)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
(4)采取各种业余教育的方法,积极培养科学技术人才;
(5)经常开展学术讨论和学术批判,出版学术刊物,继续进行知识分子的团结和改造工作;(6)加强与国际科学技术界的联系,促进国际学术交流和国际科学界保卫和平的斗争。” 中国科协副主席范长江在作大会总结报告时,结合科协是科学技术群众团体的特点,提出科协工作的总精神是:“坚决依靠党的领导,密切结合生产,放手发动群众,迅速壮大科学队伍,把技术革命的群众运动不断推向新的高潮。” 我国的科普工作从此由原来的科普协会转入中国科协。
2-2-2 群众性科学实验活动 中国科协的成立,将科学家所进行的大量科普工作同原科普协会的专职科普队伍及广大群众的科学普及和试验活动更加协调一致地结合起来了。《1959年全国科协工作规划要点(草案)》指出,科协工作“应当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紧密结合工农业生产,以解决生产中的关键性的科学技术问题、总结交流并推广生产中具有普遍意义的重大发明创造和先进经验为中心,” 要求各学会配合有关部门为技术革命群众运动贡献力量。科协的工作因而既带有科研攻关的内容,更多的则是技术推广的工作。在“大跃进”的时代背景下,自1959年初,一些省市科协通过学会协同科研、生产、教学部门的科学技术人员开展了以送技术到工厂、农村的技术上门活动。技术上门活动从内容上看,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总结群众生产中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如农作物的技术管理,机械制造、使用和维修等;二是组织先进技术推广队、服务队、讲师团等,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生产经验,如农作物丰产经验、畜牧业的机械化、自动车床等;三是组织攻坚队、医疗队、突击队等进行技术会诊以解决生产中的技术关键问题,如怎样防止小麦倒伏、如何保证煤气发生炉的安全等。技术上门活动规模有大有小,活动时间可长可短,长的一至两个月,短的仅几天。形式多样、方式灵活的技术上门活动对解决当地生产技术问题,促进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实际运用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很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因而很快在许多地区广泛开展起来。据河北、江苏等九省市的不完全统计,到1960年4月,省、市科协及部分专、市、县科协共组织进行了技术上门活动11800次。
在广大农村,1958年以后,群众性的试验研究活动蓬勃开展起来了,农村科学实验活动的广泛开展成为这一时期科学技术普及的主要形式。1961年4月,在全国科协工作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几点意见(草案)》,要求“科协组织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在农村人民公社的基层工作,特别是加强各种群众性科学技术研究小组和专业组的工作,把广大农村的科学技术积极分子组织起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并加以培养提高,在农业生产第一线逐步形成一支有力的群众性的科学技术队伍;另一方面要通过各种专门学会,与各业务部门配合,把各行各业的科学技术力量适当调动起来,开展各种服务农业的学术活动。” 在这一时期,农村的科学实验活动发展很快,各级科协开展了大量的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农村科学实验小组1964年全国发展到40多万个,1965年增加到100多万个,参加人数约有700万。仅上海科协在郊县就成立群众性实验小组6200个,有4.6万多人参加活动。
在科普读物出版方面,从1961年起少儿出版社出版的《十万个为什么》丛书(共8册),收入科学小品1000多篇,至1964年就印了580万册,“文革”后仍有再版,成为中国科普出版史上一套具有深远影响的科普丛书。科教电影的创作与发行工作在这一时期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使用面积6万多平方米,有“科学家之家”称号的北京科学会堂也于1964年元旦正式对外开放。
从1958年到1966年的8年间,尽管中间经历了“大跃进”和三年自然灾害的波折,但我国的科普事业还是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科普工作的重点从大中城市转向了广大农村,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技术上门活动、群众性科学实验运动得到了广泛深入地开展,成为这一时期我国科普工作的主要形式。
2-3 衰落停滞时期(1966—1976)中国科协成立之后,我国科普工作如火如荼、方兴未艾的大好势头由于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而遭到衰落和停滞。
在“文化大革命”中,科技工作者及科技团体的各级组织均遭到了空前的破坏。科技团体被迫中断活动达十年之久,极个别学会冒着风险、顶住压力进行了一些有限的科普活动,如广州市航海学会顶住了“四人帮”的干扰和压制,坚持开展以普及科学知识为重点的群众性科技活动。1973年,为了适应华南地区航海事业发展的需要,广州市航海学会恢复了组织,围绕急需解决的航海技术问题,编写了各种科技资料近30万份。从1973年到1977年4年间,该学会共举办了200多次报告会、讨论会,参加活动人数达10万人次,还编写拍摄了《船舶避碰》、《船舶救生》等科教影片和幻灯片,编绘了关于帆船防御台风的科学知识的连环画册,并组织宣传队前往全省沿海和沿江各港口,向广大船员、渔民进行宣传普及。“文革”当中,一些科学家也竭其所能艰难地开展科技活动,被称作“没有学会的学会活动”。河南省农学会着名玉米育种专家吴绍 揆教授被下放到商丘县劳动期间,帮助农民办起了科学试验站,向农民传授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培养了一大批农民技术员,使贫穷落后的五里扬大队变成了一个高产稳产的生产队,该试验站1979年被国务院命名为先进单位。着名科普作家高士其面对国家科普工作的一片凄凉萧瑟的衰败情景,更是心急如焚,大声疾呼,在1975年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向作政府报告的周恩来总理呼吁:科学普及工作现在无人过问,工农兵群众迫切要求科学知识的武装,请对科学普及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在10年“文化大革命”的严酷岁月里,我国科普事业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各类科普活动基本上停滞下来。科普出版社机构被撤消,人员被遗散,大批科普刊物被迫停办。1970年,全国总共出版了《科学实验》和《科学普及资料》等两、三种科普杂志。各地科学小报在“文革”当中亦被统统砍掉,使科技报刊事业遭受严重摧残。1972年后,情况才稍有好转,有少数地区由当地科技局主持复刊,并改名为“某地科技报”。2-4 恢复发展时期(1976—1990)
10年浩劫结束后,终于迎来了科学的春天。中国科协得到恢复,科普事业重新焕发了生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
1977年8月25日至27日,中国科协举办了“科学家、劳动模范同首都青少年科学爱好者大型谈话会”活动,由此拉开了中国新一轮科学普及高潮的序幕。活动期间,黄子卿、杨乐、张广厚、闵恩泽、林兰英、胡传锦、蒋明谦等着名科学家和劳动模范参加了座谈会,鼓励广大中学生学好科学知识,打好数理化基础。这是一次推动青少年科普的大型活动。谈话会在全国引起了很大反响,中国科协、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参加谈话会的科学家们相继收到了来自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的中学生、知识青年和一些教师、家长的1000多封来信。这期间,新华书店有关数理化的参考书、自学丛书,几天之内便销售一空。该谈话会在全国起到了示范作用,此后相继有9个省市举办了类似的谈话会,初步掀起了我国广大青少年学科学、爱科学的高潮。1978年3月28日,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周培源以中国科协代主席的身份在大会上作了发言,就科协和学会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其中第三点为“积极开展科学普及工作,为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作出贡献,”要求“科协和各专门学会要运用一切手段,密切结合工农业生产实际,积极开展科学普及工作,”第四点讲到要“推动广大青少年向科学进军”,要求 “大力开展青少年的科学技术活动,”“积极为青少年学习科学技术知识创造良好的条件,提供方便,„„组织青少年进行力所能及的科学实验活动。”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高潮和科学技术浪潮的到来,我国科普事业的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
同一年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全党工作重心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全国工作重心的全面战略转移对科普工作提出了现实的要求:“在这一项带有战略性、全局性的任务面前,”中国科协“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距1958年第一次科协全国代表大会整整22年后,中国科协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这种背景下终于在北京召开了。大会确定了今后科普工作的发展方针和基本任务,指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应当围绕四化建设这个中心任务,面向生产,面向群众,面向基层。普及的内容要从生产建设的需要出发,从群众的工作、生活、学习的实际出发,因地因人制宜,既要注意普及自然科学基础知识,也要注意有针对性地普及先进的工农业生产技术和科学管理的知识,以及有关计划生育、保障人民健康和破除迷信等方面的知识。” 这一规定从理论上明确和肯定了我国科普要从四化建设的实际工作需要出发,为发展振兴经济服务,从而为以后一个时期我国的科普工作奠定了发展方向。在1986年6月召开的中国科协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这一方针得到了进一步的肯定和发展:“在今后五年这一关键时期,广大科技工作者和中国科协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奋斗,为实现‘七五’计划贡献才智。”“大力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和技术服务工作,为振兴地方经济服务。” 在农村,“要努力适应广大农村对科学技术不断增长的新要求,配合‘星火计划’,抓好科技培训和适用技术的普及推广,”培养农民技术员和农民企业家,“帮助贫困农民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在城市,“进一步加强科技咨询服务工作,五年内争取帮助1万个城市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依靠技术进步,降低消耗,提高质量,增加经济效益”;同时,“繁荣科普创作,评选优秀科普作品,组织力量编辑出版向工人、农民传授技艺的科普教材,继续开展破除迷信、卫生保健和其他日常生活化的宣传普及活动。”
经济主战场的确定,使得我国“科普工作和经济建设结合日趋紧密,”而且“各地实践表明,这种技术与经济的结合,赋予了科学技术的普及以强大的内在动力。”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高潮的来临,我国的科普工作,尤其是农村科普工作进入了一个兴旺发达的时期。在科协三大召开之际,全国已组织成立了4.1万多个乡镇科普协会,6万多个专业技术研究会。“他们在各级科协和学会的支持指导下,从技术承包入手,通过科普宣传、技术服务、技术示范和技术培训等群众欢迎的形式,由技术能手牵头,普及适用技术,带动广大农民科学务农,开辟新的生产门路,脱贫致富,” 这一时期,中国科协共创办乡镇农民技术学校13000多所,参加生产技能培训的农民达到8000多万人次。至此,随着农村专业技术研究会的大量建立和发展,全国完整地建立起了以县科协为枢纽,以乡镇科协(科普协会)、农村专业技术研究会为基础的农村科普网络体系,各种各样的技术培训、科普宣传、科技扶贫、技术服务等项活动得到了深入广泛地开展。科普的手段、形式也日趋多样化。80年代初开始推广使用的科普宣传车发展极为迅速,这种科普宣传车装备有电影、广播、展览等设施,专门运送科技人员携带科普资料下乡开展科普工作,到1987年一度增至638辆。日益增多的科普车奔驰在全国农村各地,对“老、少、边、穷”地区产生的效果尤为显着,很受当地农民的欢迎。同时,大量的科普配套服务机构也纷纷建立起来,科普服务事业得到很快发展。
这一时期,科普的研究、创作、出版事业也恢复了勃勃生机。中国科普创作协会、中国科普创作研究所(科普研究所的前身)相继成立。1978年,科普出版社重建,在此后10多年里科普出版社共出版科普图书202_多种,累计发行2亿多册,先后创办、恢复和出版了科普期刊7种,即《现代化》、《知识就是力量》、《科普创作》、《科学大观园》、《大自然》、《中国科技史料》、《气象知识》等。同时,全国各出版社出版了大量科普读物,有的发行量高达几百万册,并且科教电影、电视片也纷纷问世。仅1979年和1980年两年出版的科学小品集、科学电影剧本、科学童话、科学幻想小说等就远远超过了“文化大革命”前十几年里的总和。全国科协和学会系统主办的科普期刊达到76种,科技小报42种,加上其它部门和单位所办的科普报刊、科学副刊、专栏等总数不下几百种之多。1984年,我国十大畅销书中就有两种是科普图书,一本是《迎接新的技术革命──新技术革命知识讲座》,发行142万册,一本是《养鸡500天》,发行123万册。在这段时期里,随着我国科普事业的复苏和蓬勃发展,对科普的理论认识和探讨也提上了议事日程。1978年5月,在上海召开的全国科普创作座谈会上,会议代表发出了建立科普学的呼吁:“科学总是在实践中产生的,我们已经有了二十八年科普工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为什么不能大胆地把这些经验上升为理论,提出‘科普学’这一名称?” 1979年,在成都市科普创作协会学术年会上,周孟璞、曾启治宣读了论文“科普学初探”,初步探讨了我国科普学的研究对象、内容、方法以及科普学与科学学、教育学等其它学科的关系,并建议从理论科普学和应用科普学两个方面开展研究。在中国科协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周、曾二人再次提出了创立和开展研究科普学的问题,得到了一些参会代表的赞同。这样,建立科普学的问题就在我国公开提出来了。
科普学的提出引发和促进了对我国科普工作的理论总结和探讨。同时,我国一批久负盛名的科普作家、科学家的科普作品选集、文集相继出版,对我国科普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践和理论问题,如科普工作的重要性、科普工作的内涵、科普与科研、普及与提高的关系等等也纷纷发表见解。钱学森认为,“学”就是要找出一点带有规律性的东西,科普学实际上是科学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性质上也是社会科学,是科学社会教育学。袁清林则通过把传播学上着名的R•布雷多克模式的7个问题(即谁,说了什么,在什么情况下,为了什么目的进行,通过什么渠道,对谁,取得什么样的效果),转化成为科普学体系结构的7个要素,从而从传播学的角度第一次提出了一个比较完整和自谐的科普理论体系框架。我国的传统科普观也因而在这一时期得以逐步形成。在我国,科普是“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的简称,也就是说科普“不仅要普及科学知识,而且要普及应用技术。” 因而,“普及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使科学家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就成了我国“传统科普的概念。” 纵观我国科普事业,可以看出我国科普工作大致涵盖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进行科学技术的宣传;第二,通过学校教育传授科学技术的基础知识;第三,围绕国家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通过职业培训,传授推广生产中的实用技术,即科普宣传、科技教育和科技服务。相应地,我国科普工作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广大农村群众。在传统上,我国的科普事业主要是配合政府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来开展工作,其中大部分时期里科普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紧紧围绕国家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通过普及推广实用生产技术达到增加产量、发展经济的目的。
2-5 反思探索时期(1990—1998)
1990年9月,中国科协管理中心首次在我国进行了全国性的公众科学素质的试调查,由此开了对中国公众科学素质进行调查并进行国际比较的先河。1992年中国科协和国家科委有关部门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对我国公众的科学素质进行抽样调查,调查结果首次收入《中国科技指标》(中国科学技术黄皮书)。此后,每隔两年,即1994年、1996年中国科协均对我国公众的科学素质进行抽样调查,其结果以及与世界多国公众科学素质的对比情况受到国内、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中国公众科学素质的低下水平日益引起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注意和忧虑,加之90年代初,中国社会上掀起一阵阵封建迷信、反科学、伪科学的浪潮,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混乱和潜在的隐患。迷信、愚昧、反科学、伪科学活动的日趋泛滥、频频发生,达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这些与现代文明相悖的现象,日益侵蚀人们的思想,愚弄广大群众,腐蚀青少年一代,严重阻碍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因此,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科普工作,已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 与国外相比我国公众在科学素质方面的巨大差距,以及国内面临的严峻社会现实状况促使人们把更多希望的、同时还有审视的目光投到了科普工作上。我国的科普工作也由此进入了一个思索、学习、再发展的新时期。
1991年5月23日至27日召开的中国科协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我国科技工作者有责任“大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结合各项学术、科普活动大力倡导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用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科学观念“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驱除愚昧、迷信和落后的观念。” 同年9月,首届全国科普理论研讨会在安徽黄山市召开,会上对我国传统科普工作进行了重新审视,认为“科普作为社会教育,其最根本目的是解脱愚昧,提高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在提高劳动者素质过程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科普工作的最终目的是推动社会进步。”提出我国“科普工作要在发展中不断改革和完善运行机制,重点是做好提高人的科学素质的工作。” 1994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当前科普工作发出了《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1996年9月,中宣部、原国家科委、中国科协就落实94年文件精神再次发出了《关于加强科普宣传工作的通知》。这两篇指导性的文件明确提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科普工作的重要任务”。指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是关系到我国21世纪发展的根本性、战略性的工作。”在普及内容方面,“要从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的教育普及三个方面推进科普工作”,在继续做好以往的科学知识和适用技术普及推广的同时,要把宣传科学思想、普及科学方法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科普宣传既是科普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这一时期在将科普工作视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的同时,科普工作在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也被充分认识到了。
1996年2月,建国以来首次全国科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一批科普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受到表彰。大会总结指出,科普工作的任务仍然是“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但同时强调“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更好地发挥科普工作在提高国民素质、增强综合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随着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我国科普工作将逐步纳入政府部门的职能工作计划,显示出中国政府对科普工作的高度重视。同年5月,中国科协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对科技工作者提出了“以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为己任,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提高科普工作水平的要求,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科普工作以及科普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普遍关注。1996年岁末,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确定了第一批对公众开放的科普教育试点基地,共5个,分别是中科院物理所、化学所、植物所、古脊椎动物所与古人类研究所和计算机网络中心。1997年11月,中国科学技术领域里的最高奖“国家科技进步奖”首次为科普图书颁奖,两部科普着作(《高技术知识丛书》和《简明科学技术史话》)获得了该项奖励的三等奖。中国科技界更是对我国科普事业表现出了高涨的热情,1995年和1996年连续两年里,在中国两院院士评出的当年十大科技新闻(重大科技事件)中均有有关我国科普工作方面的事件。同时,许多德高望重的科学家身体力行地积极投入到科学的普及宣传和反对伪科学的活动之中。国际上,国家政府对提高本国国民科学素质的日益重视和加强参与以及发达国家公众理解科学运动的普遍高涨对我国政府及学术界均产生了一定影响。1995年10月中国科协成功地举办了第四届公众理解科学国际会议。在这前后,国外科普工作的成功经验、科普方式以及对科普的认识、观点被大量介绍进来。在介绍、评价国外公众理解科学活动的同时,国内也对我国传统科普工作的内涵和目的等多个方面展开了较为广泛的讨论。
在中国科协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张开逊研究员做了“公众理解科学技术”的报告,表达了中国科学家对现代科普的新认识。张开逊认为,让公众理解科学技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科学观念和科学思想;第二个层次是促使公众理解科学技术本身的特点、发展规律、局限性以及科学技术和人类其它活动的相互关系;第三个层次是使公众理解科学的生命在于创新,理解自己是科学的主人,从而参与到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中来。作为发明家的张开逊认为,公众理解科学的最高境界就是公众参与到科学研究事业的探索、创造、发现和发明之中。
既是天文学家也是科普作家的卞毓麟深刻认识到了科学普及对于现代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意义,1992年针对我国的现实发出了“科学普及太重要了,不能单由科普作家来担当”的呼吁。卞毓麟要求作为科学传播链中“第一发球员”的科学家们承担起科学普及的主体责任。关于我国科普的对象,卞毓麟认为应当是全方位的社会公众,尤其应注意到新时期市场经济大潮中涌现出来的新群体──企业家和经济管理者。在科普的内容上,卞毓麟提出三个方面:即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的意义(功能),这一点与国际上测定科学素质的三个层次是非常吻合的。
随着“科普”一词日益频繁地见诸报端,对我国传统科普的概念也出现了新的认识。侯青云认为,我国传统的“普及科学技术”过于从科学的功利主义出发,实际强调和重视的是实用技术在经济生活中的转化和应用,其内涵是十分狭窄的。他建议用“普及科学文化”来代替“普及科学技术”,从而将普及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等纳入其中,更明确地引导人们理解和认识科学的目的和本质,培养科学的自然观和世界观。
现代社会的发展对科普工作提出了更新和更深入的要求,我国传统科普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也预示着新的发展。在现代社会中科普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科普的目的是什么?科普究竟应当向公众普及些什么?科普的主体、对象应如何确定?科普的方式有什么新的变化?新时期我国应当建立怎样的科普工作运行机制?科普工作与我国一些传统相关领域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直至今天,这些问题仍在不断促使人们对我国的科普工作进行更深入的认识和思考。与此同时,传统和现代的交织、中国与世界的汇合仍在继续推动着我国的科普事业向前生机勃勃地演进下去。注释文献 蔡元培,《科学界的伟人》序,高平叔主编,蔡元培文集(科学技术),台北锦绣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95年,第399页。顾毓琇,“中国科学化”的意义,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1935年夏季号(第2卷,第2期),第422页。
叶永烈主编,中国科学小品选,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年。转引自艾华,“我希望也有一种七百零七的药,„„”,知识就是力量,1979年第1期,第5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11页。
沈其益等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当代中国出版社,1994年,第263页。
转引自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宣传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简史,1988年,第8页。
中华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暂行组织方案要点──1950年8月22日科代会议第四次大会修正通过,何志平,尹恭成,张小梅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团体,上海科学技术普及出版社,1990年,第480—481页。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宣传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简史,1988年,第32页。毛泽东,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1949年9月21日),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345页。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宣传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简史,1988年,第39页。同上,第38页。
丁西林,关于科普会务的报告,何志平,尹恭成,张小梅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团体,上海科学技术普及出版社,1990年,第618页。
科普党组关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给中宣部的请示报告(1958年3月4日),何志平,尹恭成,张小梅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团体,上海科学技术普及出版社,1990年,第723页。
关于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决议,何志平,尹恭成,张小梅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团体,上海科学技术普及出版社,1990年,第743--744页。
中国科协副主席范长江总结报告,何志平,尹恭成,张小梅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团体,上海科学技术普及出版社,1990年,第746--749页。1959年全国科协工作规划要点(草案),何志平,尹恭成,张小梅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团体,上海科学技术普及出版社,1990年,第779页。关于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几点意见(草案),何志平,尹恭成,张小梅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团体,上海科学技术普及出版社,1990年,第874页。
沈其益等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当代中国出版社,1994年,第78页。
周培源,科学技术协会要为实现四个现代化作出贡献──在全国科学大会上的讲话(摘要)(1978年3月30日),何志平,尹恭成,张小梅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团体,上海科学技术普及出版社,1990年,第984、985页。
裴丽生,大力开展群众化社会化的科普活动,把科学技术及时送到八亿农民手里──在“农业(包括多种经营)技术承包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何志平,尹恭成,张小梅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团体,上海科学技术普及出版社,1990年,第1077页。
周培源,同心同德,鼓足干劲,为实现我国科学技术现代化而奋斗──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报告(1980年3月15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9页。
周培源,团结奋斗,为实现“七五”计划贡献才智──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报告(1986年6月23日),何志平,尹恭成,张小梅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团体,上海科学技术普及出版社,1990年,第1272、1273页。同上,第1273—1274页。
王顺同,在中国科协农村科普协会(科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总结讲话(1984年3月8日),何志平,尹恭成,张小梅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团体,上海科学技术普及出版社,1990年,第1197页。
周培源,团结奋斗,为实现“七五”计划贡献才智──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报告(1986年6月23日),何志平,尹恭成,张小梅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团体,上海科学技术普及出版社,1990年,第1269—1270页。
沈其益等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当代中国出版社,1994年,第357页。参袁清林,科普学引论,学术期刊出版社,1989年,第23页。
全国科普座谈会简报第14期,这里转引自中国科普作协,成都科普学研究小组,科普学文汇,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77页。涂元季,“我是赞成科普学的”──钱学森谈科学普及,中国科学报(科普周刊),1997年5月16日,第3版;另参见涂元季,钱学森的科普观(下),科技日报,1996年11月3日,第2版。
参袁清林,科普学引论,学术期刊出版社,1989年。
章道义,陶世龙,郭正谊,科普创作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
科普已进入建立科学文化的阶段──首届全国科普理论研讨会会议纪要,科普研究,1991年第6期。
1992年对中国公众科学素质的调查数据见: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指标(科学技术黄皮书,第1号,1992年),科学出版社,1993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科普工作的若干意见(1994年12月5日),科技日报,1994年12月14日,第1版。
钱学森,90年代中国科技工作者的历史责任──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工作报告(1991年5月23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3—24,27页。
科普已进入建立科学文化的阶段──首届全国科普理论研讨会会议纪要,科普研究,1991年第6期,第1-2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科普工作的若干意见(1994年12月5日),科技日报,1994年12月14日,第1,2版;中共中央中宣部、国家科委、中国科协,关于加强科普宣传工作的通知,中国科协报,1996年9月5日。
******,在全国科普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等领导同志在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6年2月。
朱光亚,团结拼搏,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现“九五”计划和202_年远景目标而奋斗──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1996年5月27日),中国科协报,1996年6月9日,第二版。
科普着作首次入选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技日报,1997年11月17日,第1版。参见“两院院士评选‘96中国重大科技事件”,中国科学院院刊,1997年第2期,第115页;以及“两院院士评出中国十大科技新闻”,科技新闻,1996年第1期,第46页。张开逊,公众理解科学技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27--128页。
卞毓麟,科学普及太重要了,不能单由科普作家来担当,科学,1993年第2期。卞毓麟,“科学宣传”六议,科学,1995年第1期,第23--26页。
侯青云,如何全面认识“科普”词义的内涵?中国科协报,1997年8月28日,第2版。
第三篇:广播体操历史回顾
广播体操历史回顾1951年,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筹备委员会和中央广播事业局共同决定,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各地人民广播电台举办广播体操节目,并在同年11月24日公布了第一套成人广播体操。第一套广播体操推出两年多之后,在群众的要求下,1954年7月,国家又颁布了第二套广播体操。第二套广播体操进行了重新的编排和调整,增加了运动量和动作难度。
由于前两套体操大量学习和借鉴前苏联的内容,在1957年11月推出的第三套广播体操中,融入了很多中国传统武术的动作。在创编中,也请来多位武术大师。这套广播体操中国特色更强,这一特点也在后来的广播体操中得以延续。
1963年4月15日第四套广播体操正式公布。广播体操配乐中有一个响亮的男声开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套广播体操—时代在召唤!”。第四套广播体操第一次出现了少数民族语言版。在动作上前三套广播体操的原则以简单好学为主,到第四套时候便开始趋于成熟。
文化大革命期间,广播体操运动曾一度中止。1971年9月1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发出通知,向全国人民公布了第五套广播体操。
1981年9月1日,第六套广播体操正式与公众见面。其动作新颖、舒展,并首次配制了两支富有民族风格的乐曲,可以交替使用,以此来增加人们做操的兴趣。
1990年5月8日,国家体委又继续推出了第七套广播体操。还特意请来当时最著名的体操运动员李宁做模特。但根据后来的调查,人们普遍反映其动作难度较大,不便于掌握。
1997年6月20日,国家体委公布了第八套广播体操,得到了最广泛的普及。
我国发布的各版广播体操
▪ 第一套广播体操 ▪ 第二套广播体操 ▪ 第三套广播体操
(1951)(1954)(1957)
▪ 第四套广播体操 ▪ 第五套广播体操 ▪ 第六套广播体操 大众广播(1963)(1971)(1981)体操 ▪ 第七套广播体操 ▪ 第八套广播体操 ▪ 第九套广播体操
(1990)(1997)(202_)
▪ 世界真美好 ▪雏鹰起飞▪ 初升的太阳第二套中小学▪ 时代在召唤 ▪青春的活力广播体操中小学广
播体操 ▪ 七彩阳光 ▪希望风帆 ▪舞动青春第三套中小学▪ 放飞理想广播体操
第四篇:浅析我国海水淡化技术发展历程
沈阳莱特莱德膜分离技术有限公司 binteer.cn
浅析我国海水淡化技术发展历程
由于我国早期的**,是我国的科技一度落后在国际水平之后,早在1958年,石松等元老级研究员首先在我国开展膜电渗析海水淡化工艺研究。早在五年前,美国C.E.Reid建议美国将反渗透海水淡化技术研究列入国家计划。起步上已早于我国。
紧随起后1967年,我国国家科委组织全国在水处理等领域的各类精英会战海水淡化。
1970年,会战主力汇集我国的浙江省杭州市,组织了全国第一个淡化研究室。这期间,他们一直用电渗析技术进行研制海洋监测专用微孔滤膜,建成了世界最大的电渗析淡化站—西沙永兴岛淡化站。一度在海水淡化方面成为世界领军人物,值得所有国人骄傲。
1982年,中国海水再利用协会批准在杭州成立。但是,因为经历了十年浩劫,还是衰弱下去了。此时,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新型淡化技术已经赫然问世。领先世界各国。成为海水淡化领域的霸主。
1984年,中国开始对膜技术重视了,但是,美国的复合膜已经大面积商业化并投入到国家和民用中去了。
1992年,国家为了追赶膜方面技术与世界的差距,国家科委组建国家液体分离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始悄悄研制国产反渗透膜。
关于海水淡化成本,目前主流的海水淡化技术主要是反渗透、多级闪蒸和低温多效,其中反渗透运行成本最低,耗电4度左右,再加上化学品费。直接运行成本就是这两种,如电费按0.6元/度计,如再考虑人工、维修、反渗透膜更换等费用,运行成本一般在3-4元/吨淡水。由此算来海水淡化成本还是比较低的,但是尽管如此,节水意识还是不可少的。
世界上淡水资源不足,已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有人预言,19世纪争煤,20世纪争油,21世纪可能争水。
中国有关海水的淡化产业虽基本具备了产业化发展条件,但创新能力、装备的研发能力、等方面与国外仍有较大的差距。当前最重要的是尽快形成中国淡化水设备市场的完整产业链条。海水淡化成本降低,发展膜与膜材料、等核心技术,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工艺、新装备和新产品,提高关键材料和核心设备的国产化,增强自主建设大型工程的能力。
沈阳莱特莱德膜分离技术有限公司
binteer.cn
第五篇: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历史回顾与展望
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历史回顾与展望
管志琦
202_-05-31 07:32:00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2_年第2期
完备的教育法制是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推进教育立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加强普法与依法治教,为推进教育的改革发展、保护学生受教育权和维护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应当看到,我国教育法制建设还不能完全满足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一些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一些法律法规的执行还不到位,学校依法治理的机制还不完善,教育司法实践面临许多困境。当前,有必要对我国教育法制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和梳理,科学诊断存在的问题,按照依法治教的要求,加快教育法制建设的进程,推动我国教育在新的起点上更快更稳健地发展。
一、新中国教育教育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
伴随新中国曲折发展历程,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同样也经历了一个艰难曲折但卓有成效的过程。回顾60多年的教育法制建设工作,可粗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教育法制建设的开端(新中国成立至1956年)。早在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就着手废除旧法,建立新法。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并通过了共同纲领,其中的教育条款为新中国的教育规定了基本方向。这一时期的教育立法主要围绕如下任务展开:收回教育主权,妥善接收全国学校,取消国民党对学校的统治,建立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等。1949年11月,刚成立不久的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根据共同纲领确定的原则和精神,会议决议认为,我国教育应该以老解放区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中国教育有用的经验,学习苏联教育的先进经验。随后,社会主义教育法制建设工作开始起步。受客观条件的限制,虽然这一时期未出台具体教育法律法规,但总体上看,全国教育总体上有序运行,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第二阶段:教育法制建设跌入低谷(1957至1976年)。从1957年开始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前,受“左” 的思想影响,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工作几乎停滞,教育正常秩序遭到严重冲击。1961年,为纠正“大跃进” 所造成的失误,从1961年起,按照“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的要求,中央对全国教育秩序进行了调整,相继发布了《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规程,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有了起色。但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爆发,国家立法工作完全停顿,50年代以来国家制定的一批法律、法规丧失了权威性,司法工作也失去了其应有的独立性。相应地,法律不仅没有可能向教育等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进行延伸和渗透,反而受到各种非法律手段的侵蚀和支配,各级各类学校陷入混乱甚至几乎不能正常运转,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
第三阶段:教育法制建设工作的恢复探索期(1977年至1992年)。“文革” 结束后,随着拨乱反正、真理标准讨论等一系列工作的推进,教育法制建设工作逐步走上正常轨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教育界在拨乱反正的基础上,重新颁发了1961年的大、中、小学《工作条例》,逐步恢复学校教学秩序。长期与法制隔阂的教育领域,以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宏伟蓝图为基础,开始向依法治教的伟大目标进发。1980年2月,五届全国人大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1982 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有关教育的规定,为依法治教提供了最高法律依据。1986年4月,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新中国颁布实施的第一步专门法律,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供了根本保障。在国家层面加强教育立法的同时,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委以及省级人民政府也制定了一大批有关教育的政府规章,从而大大丰富了教育法律法规的内容。总体上看,这一阶段的教育立法工作,是为了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针对突出问题,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某种意义上讲,具有“应急” “救火” 性质,对整个国家的教育法律体系尚缺乏深入探索。
第四阶段:中国特色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1993年至今)。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依法治国逐步深入人心,对加快教育法制建设的要求愈加迫切。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强调,必须“加快教育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系统,逐步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此后,原国家教委把加快教育法制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方面,把教育立法工作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提出了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总框架,即由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和教育部门规章三个层次构成,并制定了教育立法进度表。自此,我国教育法制建设进入了快车道。1995年以来,我国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多部教育专门法律以及数十部部门规章,适应我国国情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简称“六修五立” 教育立法计划),对新时期教育立法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目前,有关工作正在推进。
回望新中国教育法制建设历程,我们发现教育法制建设工作与教育事业的兴衰密切相关。凡是重视教育法制建设、教育立法蓬勃发展的时期,同时也是我国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时期。但凡教育法制建设被忽视或破坏,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就会遇到挫折。尽管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历经曲折,但总体上呈现快速发展势头,为教育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在整个社会事业领域,教育立法被高度重视,立法种类和数量较多,立法质量逐步提高,相关研究也较为深入,为今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依法治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当前教育法制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成绩有目共睹,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周延性不足。主要体现为:在上下级教育法律之间、教育法律法规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甚至同一部法律的具体制度规定之间,存在若干错位缺位、相互矛盾之处。比如,《教育法》第三十一条确立了学校具有法人地位,《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分别明确相关领域学校的法人身份。但是学校法人制度,特别是其法人财产权相关制度安排,究竟具有怎样的内涵?当前法律并未予以规定,从而导致教育产权关系模糊、各方权益缺乏法律保障。[1]比如,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与全国人大颁布的上位法《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存在矛盾。[2]
(二)教育立法存在“重权力、轻权利” 的倾向。从根本上讲,教育法制建设之目的,首先在于保障公民的教育权利。但当前的教育法制沿袭了计划经济体制下重视和信赖政府威权的思路,将公民权利保障责任主要归于政府,[3]偏重政府在教育中的责任,并以授权的方式来保障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责任的行使。同时,法律并未对政府在教育中的权责作出明晰界定,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与限制机制。这种“政府全能” 的观念及其指导下的权力本位法治,导致了行政权力扩张和公民权利的挤压。[4]从而,在教育活动中,个人的那些正当的但与现行教育管理体制不符的权利主张容易被忽视或者被否定,而当权利受侵犯时又往往难于直接依法救济。在社会结构已经由主体一体化逐渐转向多元化的今天,这种容易导致“重权力而轻权利” 的传统法治观念,已不再适应社会和教育发展的需要。
(三)教育立法工作滞后于教育实践。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最为权威的手段。教育是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比较集中的一个领域,涉及的社会关系异常复杂。快速发展的教育事业在为受教育者提供更多教育机会的同时,如何对这种复杂社会关系进行有效调节,如何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现实需求,如何平衡各方的利益关系,成为了教育立法的紧迫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立法明显加速,但总体上看,仍然滞后于教育实践的需求。在学前教育、终身教育等方面,还存在法律的空白。[5]一些明显滞后于教育实践的教育法律法规,未能及时清理修订。许多重大教育现实问题,仍然没有从法律的层面进行解决,要么给教育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要么使得教育工作的随意性很强,缺乏约束和规范。比如,针对近几年愈演愈烈的教育考试作弊问题,由于缺乏考试方面的法律法规,惩治打击缺乏充足的法律依据,往往只能治标不能治本。[6]针对教育立法工作滞后问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六修五立” 的立法计划,但不可能覆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实践的方方面面,教育立法的被动局面一时难以从制度上根本扭转。
(四)教育立法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教育法制建设工作的不足,与教育立法水平、经验和立法技术方面存在的缺陷密切相关,同时也暴露了我国教育立法程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7]由于缺乏细致严格的立法程序规定,[8]教育立法的前期调研不足、立法中公开征询意见力度不够、利益相关群体缺位,使得教育立法时未能充分把握教育发展中的具体问题与需要,且未能充分采集社会各界的智慧。因此,虽然教育基本理论研究和教育法学研究近年来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其中就教育法律制度和教育法律关系问题也进行了深入和前沿的探讨,但遗憾这些成果未能转化至教育立法的实践中,难以对教育法制发展起到实际的指导作用。
(五)教育执法面临诸多困境。我国教育法律文本规定存在过于笼统的问题,原则性、方向性表述多,实操性内容少,且缺乏关于责任追究的规定。[9] 这就为教育行政部门权力寻租、司法部门选择性司法提供了空间,使得实践中有法难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并可能造成权力腐败。当公民在教育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发生纠纷时,往往难以通过司法途径获得公正裁决、实现权利救济。[10]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主体与执法对象的法律身份应是平等独立。但在教育执法过程中,各级教育部门作为执法主体,与其执法对象往往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导致执法行为受到很大阻碍。比如,《教育法》规定: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拔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济逐步增长。” 但由于对这一条款的执行主体是各级政府,导致无法对其执法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更不可能进行司法诉讼。另外,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之间的关系,不是简单的行政管理法律关系。[11]在我国现行教育体制之下,学校的独立性难以保证,甚至可能被看作政府的附庸或延伸,学校管理的人事权、财权甚至教学、课程等方面的权力都在政府。因此,教育法律规定学校、学生应享有的权限,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加强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工作的建议
针对当前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我国法治建设的整体进程,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对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工作建议如下:
(一)教育立法应立足权利本位和教育本位。针对当前法治观念“重权力轻权利” 的倾向,在今后的教育法制建设工作中,特别是教育立法工作中,应当突出权利本位,突出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内容。[12] 这种对受教育权利的保障,必须结合教育活动的特殊性。教育是以培养人、成全人为目的的活动,因此教育法律对教育权利的分配、对教育关系的调整,需要将法律的特殊形式和教育的特殊内容相结合,从教育的角度出发,以人为本、以人的发展为本,规范、保护和促进受教育者的发展。这就要求教育法律的规范、程序、责任和整体法律制度的构建应当立足教育活动的本质特点,顺应教育法域的独特性,以促进人的发展为中心和和根本归宿。在当下,尤为重要的是,要审慎地扬弃简化主义的行政法律关系定位及其法律适用,结合教育活动的特殊性,合理细分政府、学校、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地位及几者间法律关系,并予以具体的制度保障。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避免选择性司法,为公民的教育权力诉讼提供便利。
(二)抓紧弥补教育法律缺陷、填补立法空白。当前,我国教育立法还存在诸多空白地带,还存在不够准确或完善之处,教育实践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尚需法律法规进行规范。[13]特别是教育法律对公民受教育权利的保障力度不足,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合理自主行使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持,在学校法人制度的具体内容、学前教育的政府责任、受教育者权利的法律救济、考试规范的法律制度等若干方面存在立法缺失。对此,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虽已提出“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 的“六修五立” 教育立法计划,但也不可能覆盖教育实践的方方面面,难以很好适应迅速变化的教育环境。在抓紧推进“六修五立” 的同时,要及时研究分析教育问题,敏锐把握教育立法修法的现实需求,解决教育法律法规的周延性、系统性不足的问题。
(三)加强教育立法的科学性规范性。在完善教育立法的同时,也要防范凡教育问题必言立法的倾向。法律是分配和调节教育利益的有力工具,但并非唯一工具,也并非总是最佳工具。退一步说,即使有必要以法律调节的教育活动,也并非都需要专门创立新法。法律本来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概括性的社会规则体系,事无巨细皆立法,教育各阶段各领域皆立法,必然造成法律的重复冗余,且僵化和割裂教育活动,还不利于教育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一部新法的创立必须以必要性、可行性和不可替代性为前提,且必须是在“类” 的层面上,对于具有共性的一类教育关系的规范。而在共性之下的某些非本质性的差异,有时没有必要再专门立法,或者没有必要以全国人大为立法主体、在较高位阶上立法,避免法律资源的浪费。特别是在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教育立法尤其要慎之又慎,避免随意性,否则新立的法律将可能成为改革创新的障碍。教育法律法规的修立应当充分调研和论证,全程听取和采纳公众意见,尤其注意吸收教育领域和法律领域的相关实践工作者、学术研究者与核心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尊重民意但立足法理事理,勇于创新、突破藩篱,站在引领教育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战略高度全局考虑相关教育法律制度设计。
(四)提高教育立法的技术水平。立法技术关乎立法的质量和实施效果,增强教育立法技术水平是教育立法当务之急。首先在立法语言上要增强表述的明确性、准确性。立法语言是立法者表达其立法意图、立法目的的文字载体。提高立法的语言技术,就是要增强法律语言的准确性、明确性,做到概念明确,表达清晰,不可产生歧义。其次要注重不同教育法律法规之间的逻辑联系。对于法律法规之间重复性过多的现象,按照一定的逻辑结构进行统一的规范,对于一部分长期使用了“暂行”、“试行” 等名称的法律法规,应当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及时的通过法律程序将其制定为正式的法律文件,对于其中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应当及时予以废止。最后,要重视立法过程中的公民参与。我国《立法法》明确了有关公民参与立法的制度。[14]一些重要的教育法律,经过充分的公民参与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公民参与,把各方的矛盾和意见提出来充分讨论,把正确、合理的意见收集进来才能使法律更加符合实际,可以提高教育立法的透明度、提高立法的质量以及其实施的社会基础。
(五)加强教育执法司法这个薄弱环节。应当说,我国对教育立法工作是高度重视的,也是卓有成效的。但相比之下,教育执法司法工作明显滞后。许多教育法律法规内容挺好,但长期得不到真正落实。虽然有关法律规定了公民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力,但当公民教育权利被侵犯提出诉讼时,大都不被受理。目前,教育法制建设面临一个十分尴尬的处境:一方面,大力主张依法治教,依法保障公平受教育权,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另一方面,在教育管理活动中,法律并没有成为最高准则,行政指令依然是政府管理教育的主要方式,学校办学自主权仍难以落实到位,公共教育权利依旧被束之高阁。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教育法制工作本身的严肃性。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强教育执法和司法。在立法层面,要进一步强化有关教育责任追究的内容。在执法层面,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要以适当方式,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司法层面,要进一步畅通教育诉讼的渠道,完善公民教育权利救济的体制机制。
[ 参考文献]
[1] 巩丽霞.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立法的困惑[J].探索与争鸣,2007(12).[2] 税兵.民办学校“合理回报” 之争的私法破解[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08(5).[3] 贺卫方.二十年法制建设的美与不足[J].中外法学,1998(05).[4] 姜明安.行政的“疆域” 与行政法的功能[J].求是学刊,2002(02).[5] 庞丽娟、韩小雨.中国学前教育立法:思考与进程[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5).[6] 徐建辉.也谈考试作弊的危害及对策[J].继续教育研究,2009(01).[7] 蒋后强.《教育法》修改中法律责任的立法技术研究[J].山东社会科学,2007(05).[8] 孙潮、徐向华.论我国立法程序的完善[J].中国法学,2003(05).[9] 李小球.当前教育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当代教育论坛,2006(14).[10] 吴安新.教育权利救济刍议[J].教学与管理,2004(28).[11] 周洪宇.尽快制定《教育投入法》[J].教育与职业,2012(34).[12] 余雅风.教育立法必须以教育的公共性为价值基础[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1).[13] 穆岚.教育法制建设亟待加强[J].中国教育学刊,2005(01).[14] 徐向华、林彦.我国《立法法》的成功和不足[J].法学,2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