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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年度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编辑:无殇蝶舞 识别码:14-1020226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2 23:09: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员工年度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员工年度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绩效考核的内容和程序向被考核对象公开,绩效指标标准客观,以数字和事实为依据。

(二)分类考核的原则。根据工作岗位性质不同,分类制定不同的绩效考核内容,区别考核。

(三)分层考核的原则。根据员工考核管理权限,局领导由省公司考核,其他员工由本局进行考核。

(四)及时反馈持续改进的原则。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帮助被考核人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奖惩和改进措施,听取被考核人对考核的意见。

二、考核目的

对员工年度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劳动纪律等进行考核,掌握员工实际工作评价,为员工岗位调整、薪酬晋档、职工奖惩、业务培训等提供客观依据。通过考核,让员工了解企业要求,指导员工改进工作,促进本局工作不断发展。

三、考核对象

本局所有员工,其中竞聘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当年的考核由本局进行。

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参加邮政工作不满一年的;

2、待岗人员;

3、考核期间因病事假等缺勤累计超过3个月的。

四、考核内容

(一)考核指标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劳动纪律、领导评价等五个方面,总分值为100分。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工作业绩(60分):主要定量考评员工完成个人、部门、单位经营管理目标情况,包括岗位业绩、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考核指标。其中对于业务收入及规模的考核项目,综合部人员按两个专业各50%的标准加权计分。

对不同岗位员工的工作业绩考核内容有所差异,对员工突出个人工作业绩指标的考核,兼顾本局及部门工作业绩考核。

2、工作态度(10分):主要考评员工对工作的认真度、责任度、努力程度等,包括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性、工作纪律性、团队精神、服务意识等考核指标。

3、工作能力(10分):是指员工所在岗位应具备的业务知识、工作技能和行为表现,以及学习所需知识的能力。主要考评管理素质、执行力、工作效率、学习能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等级、学历等考核指标。

4、劳动纪律(10分):主要考评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秩序,包括日常考勤、遵守规章制度等考核指标。

5、领导评价(10分):是指员工直接上级对员工年度工绩效情况的主观整体评价。

员工在生产经营、通信服务、技术革新、企业管理等方面贡献突出、业绩显著、为企业赢得荣誉或者有其他突出先进事迹的,可给予5至10分的加分。考核期间员工因有违规违纪行为被警告处理的,扣30分;被记过处理的,扣50分;被记大过处理的,扣55分;— 2 — 被降职处理的,扣60分;被撤职处理的,扣70分。

(二)在考核周期内,考核指标和考核评分标准可根据本局经营管理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根据考核得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考核分75分及以上不满90分,为良好;考核分60分及以上不满75分,为合格;考核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考核程序

(一)根据省公司下达的经营管理目标,结合本局经营管理实际,制定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并根据岗位细化考核指标。

(二)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组织工作,具体考核过程包括年度自我总结、考核人评分、绩效面谈、绩效审核四个步骤:

1、年度自我总结。被考核人根据本人实际工作情况,对自己一年来的岗位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所有人员必须撰写年度总结报告,并填写《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见附件一),按评分标准对可量化的指标逐项打分。

2、考核人评分。员工直接上级作为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的定性指标进行评分,并核实被考核人自评数据是否准确,计算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级。考核人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价,反映被考核人的实际工作情况,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3、绩效面谈。考核人评分之后,应与被考核人进行绩效面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绩效改进的方法。被考核人对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异议的,经核实可对评分进行更改。考核人、被考核人双

— 3 — 方要在《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签字确认考核结果,将登记表报绩效考核办公室。

4、绩效审核。为保证本局内部的评分客观与公正,局领导作为审核人,对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进行审核,未通过审核的登记表退回考核人重新考核。审核人将通过审核的登记表签字,绩效考核办公室对登记表进行存档,汇总分析考核结果报省公司。

(三)经营管理者的绩效考核办法由省公司制定,并考核。

(四)员工年度绩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六、考核结果应用

(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岗位调整、薪酬晋档、职工奖惩、业务培训等提供客观依据。

(二)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员工,应下岗进行培训或转岗。

七、相关要求

(一)本局成立由局领导及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综合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考核工作的领导、管理和指导,审核检查经营管理目标的落实;绩效考核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本局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制定考核奖惩方案和调整绩效考核办法,接受与考核有关的申诉。

(二)年度绩效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考核结果是对员工进行管理的客观依据。各部门负责人及考核人员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认真组织,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三)绩效考核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 4 — 现并经核实确认,将追究相关部(室)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湖北省邮政金融业务局(代理保险局)绩效考核登记表

第二篇:员工绩效考核奖惩暂行办法

职工绩效考核奖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绩效考核以工作业绩、经营效益考核为主,人事考核为辅。实行半年考核与全年考核相结合,自评与上级考评相结合的方法。

三、考核对象主要包括:总公司领导(副总经理、三总师、总经理助理)、公司机关部门负责人、岗位职工和事业部总经理。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工资、奖金挂钩。

四、总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的考核与事业部的经营业绩挂钩,其绩效工资和奖金,以事业部发放数额为基数,按比例系数核算发放。

五、考核期为自然,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于翌年1月份组织实施。

六、对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由总经理牵头,综合办公室组织,其他部门参加。

七、对总公司机关各部门人员的考核,由公司主管领导牵头,综合办公室组织,其他部门参加。

八、对各事业部及事业部总经理的考核,由各区域主管领导牵头,企业发展部组织,其他部门参加。

第二章 事业部的考核

一、考核依据

对事业部的考核,以事业部为考核主体,事业部总经理为主要考核对象,并以总公司与各事业部签定的《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为主要考核依据。目标责任书内容发生变更的,以重新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或书面变更文件为准。

二、考核实施

(一)考核时先由事业部总经理述职,并汇报事业部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考核组以百分制评分方式,对事业部经营管理各项指标逐项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奖金的依据。

(二)事业部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0日内一次性书面申请复议,逾期视

事业部总经理的奖金按以下公式计算:

事业部总经理奖金= 事业部奖金总额 X 15% + 超额利润 X 9%

2、事业部当年未同时完成强制指标,事业部总经理的绩效工资和奖金不予核发,并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岗位、降职留用或另行分配工作,直至解聘。

3、事业部其他人员的考核及奖惩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章 总公司人员的考核

一、总公司人员的薪酬构成 总公司人员的薪酬包括:

(一)基本工资:为工资总额的70-80%,每月全额发放;

(二)绩效工资:为工资总额的20-30%,根据公司利润完成情况和个人实际工作表现(各占50%比例),按个人岗位工资等级,于年底考核后核发;

(三)奖金,在考核结束后,按内部薪酬管理规定的岗位工资档级,以各事业部总经理核发奖金的加权平均数为基数,乘以奖金核发系数计算发放(附奖金核发系数表)。

二、经营班子成员的考核与奖惩

(一)董事长、总经理的考核,按照保利南方集团公司下达的经营任务指标和《保利南方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领导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并按本章第一条第三款计算核发。

(二)副总经理、三总师、总经理助理的考核,以履行工作职责,协助总经理完成公司经营任务,督导事业部落实经营指标情况为考核内容。

(三)经营班子成员中的区域主管领导,其个人奖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与所管辖的事业部经营业绩挂钩,即为所辖事业部总经理奖金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方法:个人奖金=所管辖事业部总经理核发奖金总额÷所管辖事业部个数)。另一部分以岗位工作职责和配合总经理完成工作任务为考核依据,并按本章第一条第三款计算应发奖金后乘以30%。

1、所管辖事业部均未完成强制指标,绩效工资和奖金不予发放。

2、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未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积极履行职责、配合总经理完成工作任务,对交办的工作推拖不办或办事不力,对事业部督导不力,影响事业部

其个人奖金按本章第一条第三款执行。

(二)岗位职工各项考核标准(见下表),单项工作考核分为达标、不达标。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单项考核累计达标率90%以上)、合格(单项考核累计达标率80-89%)、基本合格(单项考核累计达标率70-79%)和不合格(单项考核累计达标率69%以下)。

(三)依据岗位职工综合考核结果按以下方法核发绩效工资和奖金。

1、综合考核结果为优良的,绩效工资和奖金全额发放,全年个人工作表现突出的,经部门评选、公司批准,可增发10-30%的奖金。

2、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绩效工资和奖金全额发放。

3、综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绩效工资全额发放,扣发10-30%的奖金。

4、综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绩效工资和奖金不予发放。

5、公司领导兼任部门岗位或一人兼任两个(含)以上岗位工作的,一并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考核,绩效工资和奖金不累积计算。

6、各部门岗位职工考核标准如下(略)。

第三篇: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根据《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内部管理体制、用人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与范围

⒈本办法所指考核对象,是指学院各处室、各系部及下设科室负责人,幼儿园负责人,以及从事行政管理、教辅、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定期聘用人员)。

⒉学院属省管、市管领导干部的考核,按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办理

⒊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双肩挑”干部职工的考核,以考核管理工作为主,以考核所承担的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情况为辅。

⒋脱产学习进修、挂职锻炼的干部职工,由所在学习、挂职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⒌因病休息或出国探亲超过半年以上人员,聘任试用期未满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门考察,考察结果供正式聘任或另行分配工作使用。

⒍对转任干部由现工作单位考核,其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工作单位提供。

二、考核的基本内容

1.学院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

2.处室、系部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

3.上级各类文件、会议、检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4.学院有关会议决议的落实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5.各处室、各系部日常工作;

6.其它需考核的工作。

三、考核计分办法

1.年终绩效考核分数构成①全年目标考核分,占75;

②民主测评分,占25;

具体计算方法为:年终绩效考核分=全年目标考核分×75 民主测评分×25。

2.全年目标考核加分因素和标准

①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加2分,省级荣誉称号的加1.5分,市级荣誉称号的加1分。

②在国家和省级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科研课题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加1.5分。

③在国家和省级报刊上发表正面宣传学院工作的专题报道或新闻的加1.5分,在市级报刊发表正面宣传学院工作的专题报道或新闻的加1分;在教育部简报刊发学院工作专题材料的加1.5分,在省教育厅简报上刊发学院工作专题材料的每则加1分.

④超额完成今年招生工作任务的加0.5分,超额完成今年招生工作任务30个以上的加1分;

以上个人各项加分之和不超过4分。

3.全年目标考核扣分因素和标准

①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和纪律,受到学院批评的,扣2分。

②参加全院性会议、活动、值班和日常工作,无故缺席1人次扣0.5分,旷工1人次扣1分,值班脱岗1人次扣1分。

③有个人被国家、省、市通报批评的,分别扣5分、3分、2分;处室、系部受到国家、省、市通报批评的,本处室、系部工作人员分别2.5、1.5、1分。

4.在考核的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不称职,不发年终绩效津贴

①受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②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已立案审查或已处理的。

③工作中严重失职,给学院利益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④严重违反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⑤多次违反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⑥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任务,不履行工作职责的。

⑦旷工超过3个月以上者。

⑧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

⑨利用职务便利或工作时间,从事或参与为个人谋利的经商活动的。

⑩具有其他不称职行为的。

四、考核程序与办法

1.中层干部的考核程序和办法

处室、系部正职的考核由学院考核组评分(系部、处室的单位考评分和正职在本单位的民主测评分分别占学院考核组评分的70和30)和民主测评分两部分构成。学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和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代表(每个系部推荐2名副高职称人员)大会述职,述职时间为8分钟,同时进行民主测评。各系部、处室正职的最终考评分构成为:学院考核组考评分占75,全院民主测评分占25。

其他中层干部的考核,由各处室、系部组织。先在本处室、系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再在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和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代表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在此基础上,由本部门、本单位考核组对其他中层干部进行综合评分,其中,考核组评分(含本部门、本单位民主测评分)占75,全院性民主测评分占25。

2.教职工的考核程序和办法

教职工的考核由各处室、系部组织考核组进行考评。先由本人在本单位述职,再由考核组评分,并进行民主测评。其中,考核组评分占75,民主测评分占25。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干部职工的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工的聘任、奖惩、晋升、交流、培训等挂钩,并作为发放干部职工绩效津贴的依据。对考核为优秀的发放绩效津贴中的一档(比例30左右),对考核为良好的发放绩效津贴中的二档(比例60左右),对考核为一般(比例10左右)的发放绩效津贴中的三档。对考核为差的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并扣发绩效津贴。

干部职工的考核结果与处室、系部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处室、系部绩效考评为优秀的,其教工绩效津贴的一档比例可提高为40左右;处室、系部绩效考评为良好的,其教工绩效津贴的一档比例为30左右;系部处室绩效考评为一般的,其教工绩效津贴的一档比例为20左右。

第四篇: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为了把创办人民满意学校活动推向深入,为使本年级绩效考核管理常规化、规范化、制度化,以期达到年级高效管理之目标,特制定本办法,作为绩效考核的基本规章。考核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把它作为教职工评优评先、晋级晋职、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考核内容

1、正常工作日中的签到、坐班、参加会议等情况。

2、正常情况下,老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等情况。

3、班级管理方面:

(1)班主任签到、坐班。

(2)班级卫生区、班级人数的检查。

4、各任课老师的每学期的工作计划。

5、每学期对各任课老师的作业批改情况检查两次,根据批改质量,评出A、B、C三类。

6、每学期对各任课老师的备课情况检查两次,评出A、B、C三类。

7、每学期要检查年级主任、副主任、班主任、任课老师的听课记录,要求年级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4次,副主任不少于16次,班主任不少于18次,任课老师不少于20次。

8、每月月底前,将考核绩效情况交考核办公室,统一汇总,统一公布。

第五篇: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精选)

热线话务员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12345热线规范化管理,增强话务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树立热线良好形象,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热线话务员。

二、绩效考核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市效能办成立绩效考核工作组,由效能办负责人任组长,热线管理人员及热线值班长为组员,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绩效考核分月度考核和考核,考核结果分别与月度奖金和奖金挂钩。

(一)月度考核

每月一次,对每个话务员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评定,考核期自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考核为百分制,即考核总分100分=考勤(20分)+作风纪律(20分)+业务技能(20分)+工作实绩(40分)。考核成绩第一名的,当月奖金系数为1.4;考核成绩第二、第三名的,当月奖金系数为1.3;考核成绩第四、第五名的,当月奖金系数为1.2;考核成绩最后一名的,当月奖金系数为0.8;其余的话务员当月奖金系数1.0.考核成绩在次月5日前公布,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告知被考核人。

1、考勤分(20分)

(1)迟到、早退,换班(每月累计换班次数不得超过5次;热线话务员参加社会各类继续教育,应凭在读院校的入学证明和课程表,办理换班手续,但每月累计换班次数不得超过10次)超过规定次数,每次扣2分。

(2)到点不签到,每次扣2分。

(3)工作每2小时(特殊情况除外)可以示忙一次休息,示忙应得到值班长的许可(夜班应得到当班班长的许可)且不影响正常工作,一次示忙不超过10分钟(午餐分两批,轮流就餐,由班长安排,每批次就餐时间20分钟),超过规定次数或时间的,每次扣2分。

(4)当月迟到、早退、示忙超时累计达5次,本项不得分。

(5)当月病假超过3天、或事假超过1天,每超一天扣4分。

(6)旷工一次,扣发本月全部奖金,并安规定扣除部分工资。

2、作风纪律(20分)

(1)无故不参加中心组织的培训、测试、会议或集体活动的,每次扣2分。

(2)利用12345热线电话讲私话,说私事聊天的,发现1次扣20分,发现2次扣除当月考核奖,发现3次给予

辞退。

(3)不服从工作调度,或严重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每次扣5分。

(4)接到有效电话标记无效的,应当制作工单而不制作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5)暂时无法办理,应交下一班处办而不交接的,每次扣2分;造成后果的,每次扣10分。

(6)故意不接电话的,每次扣5分。

(7)通话中反问、责问诉求人的,每次扣2分;与诉求人发生争执经查实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本项(作风纪律)不得分。

(8)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处理任务单的,每次扣1分。3.业务技能(20分)

(1)在中心组织的业务考核(含文字录入等)中,95分以上,加5分;90-95分(含95分),加3分;80-89分,加2分。60分一下为不合格,50-59分,扣5分;50分以下扣8分。

(2)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群众求助,经查实每次扣1分。

(3)涉及政府政策性问题,对回答中存在明显错误的,每次扣2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10分。

(4)对群众反映紧急、重大或突发性事件,协调处理

不力且未及时上报,导致严重后果的,每次扣2分。

(5)考核组每月随机抽取每人10条流水录音,在通话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扣1分。服务用语不完整、不规范,对诉求人已表述情况反复询问、反映迟缓,对于市民反映的问题张冠李戴、东拉西扯,随意插话、打断诉求人陈述,不能正确理解诉求人反映问题实质的。

4.工作实绩(40分)

(1)每个话务员每月受理来件数量低于本月受理来件平均量20%的,扣2分。

(2)考核组每月随机抽取每人15条任务单,若发现制作任务单质量不过关,有错、漏、别字但不影响处办的,每发现一个错别字扣0.5分,共5分,扣完为止。

(3)考核组每月随机抽查,若发现在制作任务单过程中,错记、漏记用户信息,必要信息不完整,要素不全,语句不通,分类不准,每次扣1分;影响处办的,每次扣3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

(4)考核组每月随机抽查,若发现任务单与录音不符,每次扣2分;影响处办的,每次扣3分;产生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

(5)未按规定时间、格式上交“热点分析”和“经典案例”,以及交流、讲评等相关材料的,每次扣2分。

(6)求助者要求保密相关信息,话务员未予注明并未

按规定采取保密措施的,每次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

(7)群众投诉话务员,经查证属实,每次扣5分;对中心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本月考核奖。

(8)班长在审核任务单过程中未及时发现并纠正本班话务员制单过程中错误的,每次扣1分;影响处办的,每次扣2分。

(9)班长未及时向本班人员传达上级指令、布臵工作任务并贯彻落实的,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3分。

(10)班长对当班任务单未及时审核签发的,每次扣1分。

(11)群众投诉话务员,班长未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的,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8分。

(12)有其他重大违规事件、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10分的处罚。

5.奖励加分措施(1)全勤加3分。

(2)配合值班长调度加班的,加0.5-2分。(3)对涉及政府部门的政策咨询,能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收集权威信息,经中心核实,确属知识库中没有的,加1-3

分。

(4)能主动提供群众需求信息并收集、整理全面权威的供给信息,被热线采用的,经考核认定,加0.5-3分。

(5)积极向热线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并被采纳的,加0.5-2分。

(6)话务量(含来电登记、回复、回访)前2名,加2分。

(7)收到群众来电表扬,或收到表扬信、感谢信、锦旗,或被启东市报、电台、电视台专门报道表扬的,经考核组认定,每次加1-5分。

(8)经市效能办审核同意,向市级以上媒体投稿,宣传热线最新动态、先进事迹等并被采纳刊登的,市级加1分、南通级加3分、省级加6分、国家级加9分。

(二)考核

每年一次,每个话务员的全年出勤情况和月度考核得分为主要考核依据,再结合个人现实表现和互评等情况,由市效能办进行综合评定。考核成绩与年终奖挂钩,最后1名予以口头警示,连续两年都是末位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本暂行办法从202_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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