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煤矿机电设备标准
煤矿机电设备标准
一、隔爆外壳与隔爆腔
1、隔爆设备外壳内不得有锈皮脱落,否则为失爆。油漆脱落、锈蚀严重为不完好。
2、隔爆设备的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必须保持原设计的防爆性能,否则此设备为失爆。接线柱、接线座有裂纹,接线座晃动,接线柱跟转均属失爆。
3、防爆外壳无开焊,观察窗孔胶封良好,无破损、无裂纹;否则为失爆。透明度差为不完好,观察窗孔玻璃表面不应有伤痕,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4、操作手柄隔爆外壳间的闭锁关系正确可靠,闭锁(包括机械和电气两类)不起作用者为失爆。
5、接线室(盒)内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电缆的接线室内允许有少量的油,但应定期擦干,否则该设备为不完好。
二、进出线嘴
1、接线后紧固件的紧固程度以抽拉电缆不窜动为合格。
2、线嘴与密封圈之间密封圈与联通节之间只限安装一个金属圈,不得充填其他杂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
3、隔爆腔的空闲接线嘴,应用密封圈和厚度不小于2mm的钢挡板及金属圈封堵压紧。
4、进出线嘴的压紧程度:螺旋线嘴一般用单手正向用力拧不动为合格;压叠式线嘴用单手晃动,喇叭嘴无明显晃动为合格。
5、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栓入口差大于5mm,喇叭嘴外部缺损但不影响防爆性能者,属不完好设备。
三、密封圈、挡板、金属圈
1、密封圈无破损,刀削后应整齐平滑,不得出现锯齿状,锯齿直径差大于2mm(含2mm)为失爆,小于2mm为不完好。
2、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杂物,否则为失爆。
3、螺旋式空闲喇叭嘴的密封圈、挡板、金属圈应依次装入,且都只能装一个,否则为失爆。
四、紧固件
1、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垫圈等齐全、紧固,无锈蚀。
2、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规格应一致,平垫、弹簧垫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符合。
3、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再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4、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应加弹簧垫或背帽(用弹簧垫属其规格应与螺栓一致),其拧紧程度应以压平弹簧垫圈为合格。螺栓不得松动,不得加原设计结构以外的平垫或其它物品。
5、弹簧垫不得破损,不得失去弹性。
五、接线工艺
1、接线螺栓和螺母的螺纹无损伤,无放电痕迹,接线零部件齐全,有卡爪、弹簧垫、背帽等,否则为不完好。
2、接线要整齐,无毛刺,卡爪不压胶皮或其它绝缘物,也不得压接线屏蔽层,芯线裸露距卡爪不大于10mm,否则均为不完好。
3、接线室内地线长度应以松开线嘴卡兰拉动电缆时,相线被拉松或脱而地线不掉为宜。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卡爪(或平垫圈)要镀锌或镀锡,否则为不完好。
4、隔爆设备和元件应放臵平、直、稳。接线后,盖板和转盖一律朝外,便于检修和维护,喇叭嘴严禁朝上,喇叭嘴电缆出口处应平滑,不得出现死弯,否则均为不完好。
5、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由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或由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侧接线,启动器的小喇叭严禁引入出动力线,否则为失爆。
6、煤电钻插销的电源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如反接则为失爆。
7、电缆护套(铅皮)伸入壁长度要符合5mm—15mm的要求,小于5mm为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如电缆粗穿不进时,可将伸入器壁部分锉细,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不得锉细,否则为失爆。
8、接地线使用镀锌钢绞线时,接头应使用专用连接卡板连接(卡板长度不得小于150mm);使用镀锌扁铁时,应用两道镀锌螺栓进行紧固,并加弹簧垫或背帽,螺栓直径不得小于10mm。
9、高压隔爆开关接线和引入铠装电缆后,应用绝缘胶灌至电缆三叉以上,否则为失爆。
六、电缆线路
1、鸡爪子
1)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
2)电缆(包括通信、照明、信号、控制、监控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
2、羊尾巴
1)、电缆的末端不安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为羊尾巴。
2)、电气接线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气元件)2m内的不合格接头。
3、明接头
电气设备和电缆有祼露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属明接头;开关零们带电也属明接头。
4、破口
1)、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屏蔽层者。
2)、橡套电缆伤痕深度达最薄处1/2以上,长度达20mm以上,或沿电缆围长1/3以上者。
出现54~57条任一情况者,均为电缆不合格接头,属于电气安全隐患点,非本质安全型电器为失爆。
七、各种保护装臵
1、变电硐室、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配电点、采掘工作面分路开关、风电联锁开关、高压接线盒均须设局部接地极,三台及以上的开关或三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在一起时(其中两台电气试设备之间的距离不大于5m),也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
2、照明信号、煤电钻综保和检漏继电器要有合格的主、辅接地极(采用附加直流保护原理的检漏继电器必须有辅助接在极),主、辅接地极间距不得小于5m。
3、采用串联接地的设备为不完好设备,接地不合格的设备为不完好设备。
4、各种离爆电气设备的保护装臵和附属元件必须齐全、完整、可靠、整定正确。严禁损坏、拆除、短接,严禁短接接触器而使用隔离开关控制电动机。否则,为电气安全隐患点,设备为不完好设备。
5、高压真空开关的绝缘监视保护必须使用,移动变电站必须采用监视型屏蔽橡套电缆,移动变电站高压隔离开关必须实现开盖闭锁和急停。移动变电站的开盖闭锁和高低压联锁不起作用者均为失爆。
6、严禁电气设备“大马拉小车”而使保护装装臵不起作用,否则该设备为不完好设备,视为电气安全隐患点。
7、干线漏电保护应坚持“日就地试验”、“月远方试验”制度(煤电钻综保应每班就地试验一次),严禁甩掉不用或不起作用。
八、井下电气设备管理
1、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应由指定的、经集团公司考核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及“两证一标志”,取得防爆合格证后可入井,严禁电工在井下补贴。无防爆合格证的电气设备(元件)视为不完好。
2、电气设备必须台台上架,并悬挂标志牌,注明设备编号、容量、用途、整定值、整定日期、负荷情况、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包机人等。标志牌应与实际相符,否则该设备为不完好设备。
九、其他
1、对只接电源,不接负荷的电气设备也属检查范围。
2、防爆型电气设备(包括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无论在矿井井下任何地点安装使用,均应按此标准进行检查、维护。地面选煤楼(特别是原煤系统)电气设备也应安装防爆型电气设备,并应按防爆设备 要求进行检查、保养、维护。
3、检查中发现设备有失爆现象应积极处理,处理后本次检查仍按失爆论处。
固定设备
一、通用部分
1、紧固件
1)、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螺栓头部和螺母不得有铲伤或棱角严重变形。螺纹无乱扣或秃扣。
2)螺栓拧入螺纹孔的长度不应小于螺栓的直径(铸铁、铜、铝合金件等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
3)螺母扭紧后螺栓螺纹应路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用增加垫圈的办法调整螺纹露出长度。
4)键不得松旷,打入时不得加垫,露出键槽的长度应小于键全长的20%、大于键全长的5%(钩头键不包括钩头的长度)。
2、滚动轴承
1)轴承转动灵活、平稳、无异想。
2)润滑脂合格,油量适当,占油腔的1/2~2/3,不漏油。
3、转动装臵
皮带的接头应平直,接缝不偏斜。接头卡子的宽度应略小于皮带宽度;输送带无破裂;运行中不打滑,跑偏不超出输送带轮边沿。
4、减速器和齿轮
减速器壳体无裂缝和变形。接合面配全严密,不漏油。润滑油符合设计要求,油量适当,油面超过大齿轮半径的1/2油压正常。
5、“五不漏”的规定
1)、不漏油。静止接合面一般不允许有漏油,老旧设备允许有油迹,但不能成滴。运动接合面允许有油迹,但在擦干后3分钟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非密闭转动部位,不甩油(可加罩)。
2)、漏风。空气压缩机、通风机、风管等的静止接合面不漏风。运动接合面的泄露100mm处用手实验,无明显感觉。
3)、不漏水。静止接合面不面水,运动接合面允许滴水,但不成线。
4)、不漏汽。锅炉、汽动设备、管路及附件的静止接合面不漏汽;运动接合面的泄露距200mm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
5)、不漏电。绝缘电阻符合要求,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运行。
6、安全防护
1、防火措施
1)、机房(铜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润滑油和用过的棉纱、破布应分别放在盖严的专用容器内,并放臵在指定地点。2)、机房(铜室)内要有合乎规定的防火器材。
7、涂饰
1)、设备的表面喷涂防锈漆,脱落的部位应及时修补。
2)、设备的特殊部位如外露轴头、防护栏、油嘴、]油杯、注油孔及油塞等的外表应涂红色油漆。在同一设备 上的油管应涂黄色、风管应涂浅蓝色、水管应涂绿色,以便于工作区分。
3)、不涂漆的表面应涂防锈油。
8、记录资料
1、各种设备的机房(铜室)都应备有下列记录: 1)、交班记录; 2)、运转记录;
3)、检查、修理、试验和整定记录; 4)、事故和故障记录。
2、有设备铭牌、编号牌,并固定牢靠,保持清晰。
9、设备环境
1)、设备无积尘、无油垢。
2)、机房(铜室)内外无杂物,工具、备件、材料、油料等有固定存入地点,安入排列一整齐。
3)、机房(硐室)通风良好,温度和噪声符合规定。
10、照明
照明装臵符合安全要求,并有足够亮度。
第二篇: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设备包机制度
包机人员负责对自己所包设备的日常专业点检、维护、日常检修以及对损坏零部件的更换,必须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动作灵敏可靠。
1、按照设备管理的要求,各单位使用的所有设备要实行包机制度(包括五小电器),把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落实到人。
2、包机的主要内容为:包安全运转、包设备完好、包维护检修、包材料消耗、包文明生产。
3、包机组一般由操作人员或值班人员、维修人员组成,并确定一名包机组长。
4、设备、电缆等划分明确的责任区,悬挂责任牌,其责任者要负责所管设备、电缆的安全运行、维护、检修。
机电队长抓机电制度
(1)机电队长是全队机电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建立全队的机电管理网络,落实保养制度和包机制的有效实施。(2)机电队长必须加强机电业务能力的提高和机电基础理论的学习,要全面 掌握所使用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在生产组织上,必须保证设备的正确合理使用,实现正规循环作业。对全队的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半月对配件的计划、组织进行全面落实,及时提交紧急配件和下月的配件计划以及季、年的配件编报工作进行督促、审批。
(3)机电队长必须组织全队人员对本矿各项机电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进行认真贯彻学习,全面组织落实,并随时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每半年对班组长进行一次机电、设备管理、专业业务知识考试。每月组织班组长以上的干部,对照各项机电管理制度,对本队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并对下月机电管理重点进行安排;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机电(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机电专题会,对矿上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并将检查结果报请矿上复查。
(4)机电队长要重视机电技术骨干的培养、使用、管理,使其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技术优势,要对拔尖人才给予优惠待遇。
机电队长要结合本队实际,切实落实节支将耗措施。班长抓机电制度(1)班长是当班机电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建本班组的机电管理小组。在生产中必须有效组织和规范本班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蛮干、拼设备的行为,生产组织以使用好、维护好、保养好设备为前提,教育职工爱护设备。
(2)班长必须提高业务能力,全面掌握所使用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对主要机械设备能进行操作,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3)班长必须组织全班人员全面落实本矿的机电管理制度以及队里的各项要求。班长在班前要了解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根据设备的状况组织生产和维修;班长要对本班设备的维护使用、运转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向下班认真交接,有情况及时向队里汇报。(4)班长要重视机电人才的培养、使用、管理,使其在生产岗位上真正发挥作用。
(5)班长必须执行各级检查人员针对机电设备运行状况提出的整改意见,保证设备在完好的状态下运行。班长必须认真落实矿、队关于节支降耗的各项规定。
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1、防爆设备管理根据矿井机电设备管理细则的规定,对电气防爆设备的的数量(包括五小电器和缆线)质量施行统一管理,统一检修。
2、防爆设备管理人员对全矿电气设备的库房,使用维修数量必须随时掌握清楚,并负责建帐、建卡,有编号,做到帐、卡、物相对应。
3、防爆设备管理的工作人员要一丝不苟,严肃认真不得玩忽职守。对各单位电气设备的合理使用,及时回收,要检查监督。对无故损坏设备(包括电气事故或搬迁、运料放炮等情况损坏设备)要执行赔偿规定。
4、防爆设备检查员,对入库、入井安装设备的防爆性能要严格检查,防爆性能达到要求时方可放行。
5、每月上报设备台帐及五小电器台帐,在上报时要注明库存及准备领用设备(包括五小电器)的数量及型号。
6、电气设备入库前必须经过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可下井使用。
7、在用的电气设备、电缆、小型电气达不到完好标准,井下又无法检修时,应及时升井检修,不得带病运行。电缆管理制度
1、电缆应有合格证,出库应打号,并登记注册,建立台帐、卡片。
2、使用中的电缆应挂牌子,标明用途、长度、型号、规格。
3、不得随意切断电缆,确需切断必须经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工批准。
4、对电缆每6个月作一次耐压试验,耐压等级数不符合标准,要及时升井干燥处理。
5、电缆因漏电,需热补,使之达到完好标准。
6、不用的电缆要回收入库,并填写入库回收单。
电气试验制度
1、电器试验必须按照《煤矿电器试验规程》的规定,根据不同的试验内容制定明确的试验规划,划出准确的试验范围,编制详细的试验规划。
2、所有应做试验的项目:即高压线路、电缆、开关试验、电器整定、绝缘器具的耐压试验,接地电阻测试,检修后的电机、电器、电缆试验,低压开关过流校验,无压释放试验,电表的校验,根据不同的精度要求确定试验单位,编排试验周期,按时进行试验。
3、各项电器试验均应做好详细的试验记录,对试验合格的电器应出具试验合格证,并加铅封。试验记录与试验合格证应由矿机电信息中心存挡。
4、试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5、井下电器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与安全措施。
6、对较复杂的电器试验,要编制试验规程,并绘制电气试验原理图。
7、对于检漏装置的试验实行安装时的综合试验与试验制度,即每天由值班人员进行一次性能试验,检漏继电器每月进行一次远控试验,所有试验均应做好记录。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1.生产班作业的设备均应指定专人使用和维护,操作者经考试合格后,由设备部门发给操作证,凭操作证使用设备。
2.一人可持有两种以上设备操作证,但不得同时操作两台以上设备。
3.班前,班后,必须对本班的设备进行清扫、保养、设备周围物品要摆放整齐。
4.设备操作者应熟悉设备的性能、规格和操作保养方法。学员和学习人员在学习期间,不许单独操作设备。
5.操作者在每班都要对设备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装置和润滑状况。6.设备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发生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7操作者应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了解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防止和排除故障,参加事故分析,执行检查计划和保养计划,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每台机电设备均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预防性计划检修。各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状况和技术要求编制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预防性检修计划。
2、设备的日常维修保修按计划在交接班或生产空隙时间进行,维护保养的方法和质量必须符合操作工艺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3、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及时填写记录,由于维护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漏检者,要追究责任。
4、机电设备除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必须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编制预防性检修计划。预防性检修计划包括设备的大、中、小修和月修,以及设备的技术测定和电气试验。预防性检修计划由设备使用单位年初编制,报矿批准。
5、月度检修计划根据全年检修计划分别安排,另增加设备运转中需要临时检修的内容。
6、制定检修计划时,技术人员要广泛听取司机、电钳工的意见,分析研究使之结合实际。
7、计划检修项目确立后,编制作业规程内容,设备状况、检修的任务和目的、时间、准备工作(包括配件、材料和技术准备)、施工方法(工艺过程)、质量要求、安全措施、劳动组织计划与施工图表‘
机电、运输及地面奖罚制度
一、运输奖罚制度
第一条 入井人员必须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凡不按规定系戴安全帽、佩戴矿灯以及自救器者,处以50元罚款;穿化纤衣服及其它非劳保服装下井者,处以50元罚款;新入矿职工必须经矿培训中心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否则不得入井并对责任者罚款50元;取得安全资格证入井时,必须随身携带此证,否则按无证论处; 如在井下发现上述问题,除对责任者罚款外,对井口检身人员每人次处以50元罚款。
第二条 提升斜井的井口安全设施必须齐全、灵活、可靠,否则每一项不符合要求对责任者处以100元罚款。
第三条 井口20m范围内严禁烟火,否则对责任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如发现烟蒂、火柴杆等,对检身工和把钩工各处以50元罚款
第四条 提升物料时,挡车装置必须正常使用,否则对把钩工罚款50元;挡车装置损坏修复不及时而继续提升的,对责任者罚款100元,区队负责人连带同罚。
第五条 在提升大型物料及设备时,必须制订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运输大型物料必须用钢丝绳套或其它方法连接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否则罚责任者100元,责任单位1000元。
第六条 在运输大巷人员行走必须走人行道;携带器具或搬运超长物料时,要平拿、平抬,严禁用肩扛。违者处以100~1000元罚款。
第七条 严禁在挂有“禁止行人”警示牌的区间行走,违者处以50~500元罚款。
第八条 在弯道、交叉点、道岔、风门、小断面、车场等处,行人严禁与机车抢行,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第九条 严禁在运输大巷随意搬动铁路道岔,破坏照明灯、标志牌、信号设施、架空线等;严禁在线路上设置障碍;严禁随便从大巷照明、信号线路上搭接电源。否则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第十条 在运输大巷内进行轨道检修、铺设,整修架空线,清挖水沟,返修巷道或进行其它临时工程施工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否则,按无措施施工论处。第十一条 在大巷依靠人力推车或转运设备物料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有关单位批准,方可通行。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以100~500元罚款;运输大巷内矿、机车掉道,严禁使用长导电材料(长超过1.5m)复轨,否则,每次对责任者罚款100~500元。
第十二条 机车(电瓶车)运行中严禁扒、蹬机车(电瓶车)及矿车,违者处以200元以上罚款;机车(电瓶车)在运行中,司机严禁将头、身体伸出驾驶室,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第十三条 未经批准或机车(电瓶车)在运行中,严禁任意摘挂矿车,否则每摘挂一辆矿车,对责任者处以50元罚款。
第十四条 人力推车时,每人只准推一辆矿车;过弯道、岔口前方有人时,要及时发出警告;同方向推车时,前后间距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违者处以50元罚款。
第十五条 在能自动滑行的坡度上停放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将车辆稳住,否则每次对责任者处以100元罚款。
第十六条 矿车联接必须牢固可靠,不准用其它物品代替联接销、环,否则每处对责任者罚款50元。
第十七条 巷道内因工程需要存放物料时(但不能存放在行人侧),必须码放整齐,突出部分与机车间距不得小于0.45m,否则每处对责任者处以100元罚款。
第十八条 机车闸、灯、铃、连接器及3吨以上机车的撒沙装置必须完好,否则每处对责任者处以50 元罚款。
第十九条 机车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或噪声较大等地段以及车场对视线有障碍、交接班人员多时,必须提前减速并发出警号,否则对司机处以100元罚款。
第二十条 机车与其它车辆在同一方向同一轨道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小于100m的距离,否则对责任者罚款50元。
第二十一条 机车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操作把手,否则罚款50元。非机车司机私自加工操作把手、违章开车罚款300~500元;机车运输不准前顶后拉,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第二十二条 机车开车前司机必须发出开车信号,除司机外其他人员严禁乘坐机车,否则每项对责任者和司机各罚款50元;机车门或帘子不挂者罚款50元。
第二十三条 按规定不准使用机车顶着联车,但遇条件限制或特殊情况时,机车前进后退,司机必须听从联车工一人指挥,尽量放慢速度,待车停稳后,联车工发出清晰的信号后方可摘、挂车,否则罚责任者50元。
第二十四条 提升上下山必须使用能闭锁的防脱落销子,违者每处罚款100元。
第二十五条 除在车场调配车以及由矿批准特殊地段之外,机车不允许在大巷内顶车运行,违者罚司机50~100元;不挂链环顶车时,罚司机和联车工每人200元。
第二十六条 机车牵引车数不准超过规定,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十七条 主要运输线路上的常用道岔必须常闭,否则对责任者处以50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 所有轨道中不得使用撑杆,各种行车信号必须保持灵敏可靠,轨道、道岔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否则每项处以50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 机车在运行中出现故障时,非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机车零件,否则处以50元罚款。
第三十条 处理重车掉道时不得用机车强拉,否则处以司机50元罚款;机车往重车场顶车时,跟车工必须在列车前方指挥机车,否则罚跟车工50元,造成掉道时罚责任者100元;
第三十一条 上、下山运输必须按规定设置超速、防跑车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 绞车运输严禁超负荷运行;作业时(包括掘进、斜巷),司机不得离岗;下方必须有可靠的防跑车阻车设施。否则每一项罚责任者50元。第三十三条 斜巷提升绞车司机离开绞车前必须使绞车无载,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第三十四条 同一斜巷的同一条轨道,严禁2台及以上绞车提升,否则每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三十五条 轨道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铺设,否则,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罚单位负责人20元,罚单位50元。
第三十六条 绞车刹车装置必须灵活可靠,零部件齐全,安全间隙符合《规程》规定,否则对责任单位处以100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 绞车绳的回头轮、导向轮型号及固定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否则对责任者处以100元罚款。
第三十八条 斜巷提升所用的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做拉力试验,严禁用不合格的三环、钩头、销子或其它物件连接矿车,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 斜巷提升必须实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并在规定的地点设置醒目的标志牌板,否则对责任者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各处以100元罚款。
第四十条 斜巷绞车运输轨道的道岔要完好牢固,并设齐托绳轮,达到钢丝绳走轮子转,钢丝绳不磨道木轨枕,有一处不合格罚主管单位负责人和维修工各50元。第四十一条 主要上下山巷道内和上下变坡点处及绞车房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并保证常明,否则罚款50元;联络巷上下变坡点及绞车房内必须设照明灯,绞车使用时要保证良好照明,否则罚款50元。
第四十二条 斜巷提升物料时,物料车不得装载超高、超宽、偏重,且必须封车牢固。装载不合格,把钩工有权拒绝运送,否则罚封车人和把钩工各50元。
第四十三条 斜巷每次提放车前,都要仔细检查提升钢丝绳、钩头(滑头)以及矿车连接装置和挡车装置是否完好,连车是否牢靠,事先不检查或检查出的问题未及时排除的均不准开车,否则罚信号工、把钩工各50~100元。
第四十四条 信号、把钩工必须正确用好斜巷挡车安全设施,除矿车通过挡车器时之外,挡车装置必须保持关闭状态,挡车装置若有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停止提升,通知处理,否则罚把钩工50~100元。
第四十五条 斜巷提升发生矿车掉道事故时,严禁用绞车强拉,否则每次责任人罚100元。
第四十六条 刮板输送机铺设要平、稳、直,物件齐全,机头、机尾固定可靠,否则每处每项罚款50元。
二、机电奖罚制度
第一条 机电设备计划,必须由分管机电的领导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参加讨论制定。设备、电缆、小型电器、钢丝绳等的购置由供应科根据计划负责落实。如果因不及时落实或因质量问题而影响正常生产,视情节轻重一次处以200元及以上罚款。
第二条 设备、电缆、小型电器、钢丝绳等的出库,手续必须齐全,否则不许出库。如果出现一次,处以50~100元罚款。
第三条 新设备、电缆、小型电器出库后,领用单位必须及时登记,做好编号,建帐立卡,注明使用地点、目的、安装及拆除时间以及维护人员等。否则,每台(件)对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
第四条 无MA标志设备或未经机电科进行防爆检查、验收的设备一律不准投入使用。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以每台300元罚款。
第五条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挂牌管理;设备必须上架,同一处两台以上的小型设备集中上架。否则,对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
第六条 井下各单位所使用的备用设备、小型电器等备品、备件必须挂牌存放在现场干燥处,且摆放整齐。对于井下闲置的设备、电缆、小型电器等应及时升井,且存放在指定地点。否则,每台(件)处以50元罚款。
第七条 压风机安全保护要齐全可靠,严禁甩掉不用。否则每发现一处,对责任者处以100元罚款。
第八条 各种风、水管路要敷设合理、吊挂整齐,扇风机及辅助设施完好,各种保护灵敏可靠。否则,每发现一处,对责任单位处以责任人50元罚款。
第九条 无证操作耙装机、掘进机、大小绞车、溜子、皮带转载机、机车等机电设备的,每次罚款200元。
第十条 井下所用电器设备、小型电器(包括照明灯、按钮、接线盒、信号线、操作线)动力电缆等,发现缺弹簧垫或丝未上紧等,每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第十一条 井下电缆接头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开关、接线盒、电机等缺挡板或螺栓等失爆现象时,每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同时罚单位3000元。多余的电缆以“O”字型盘放在电缆架上,并在层间用木棍隔开,否则罚款50元。
第十二条 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将开关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违者罚款100~200元。
第十三条 主接地系统和局部接地系统有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
第十四条 机电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必须坚持正常使用,保证灵敏可靠,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随意甩掉,确有必要改进的要经有关领导、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者500~1000元,同时罚单位负责人500元。
第十五条 检修电气设备和挪移电气设备时,严禁带电作业;非经培训合格的电工,不准操作电气设备,违者一次罚款200~300元。
第十六条 机电硐室内必须整洁卫生,设备摆放有序,硐室内无积尘,设备上无油垢,无跑、冒、滴、漏现象。否则,每处对责任者处以50元罚款。
第十七条 井下设备标志牌必须统一规格、统一编号,字迹清晰,责任到人。否则,每台(件)处以50元罚款。
第三篇: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的选型
设备选型是设备规划工程中优化方案的过程,是设备前期管理的重要内容。选型的总原则应是:技术先进,生产适用,经济合理。
具体考虑以下几点:
1、设备的技术性能,包括:(1)、设备的生产效率;(2)、设备对产品质量的保证程度;(3)、设备能否节省能源和原材料;(4)、设备的使用寿命;(5)、操作安全性。要有安全装置,能避免操作不当时发生重大事故;(6)、设备符合环保要求。
3、设备选型必须以机电科为主,选购设备应在机电矿长主持下,由机电科、供应科、使用单位参加,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作出选型,购置的决策。
4、设备选型应注意标准化,应具有通用性,设备应先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非淘汰产品。
二、设备的购置
1、在购置设备时,必须与供货单位签订合同,供货合同上必须注明品种、规格、型号、材质和技术条件、供货数量、及应随机带的备品备件、完整详细的技术档案(易损件明细表)、供货单位与交货方式、到货地点、产品价格、结算银行帐号、索赔等内容。
2、签订合同要注意择优选厂,在性能、质量、价格、备件供应、交货期限、供货方式、售后服务、技能培训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
4、设备随机资料必须完整齐全(包括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有煤矿安全标志、MA标志、许可证号、易损件明细表、易损件、图纸、专用工具、装箱清单等),不齐全拒绝验收。验收后随机资料、质量检查、试验、验收报告等资料移交机电科资料室统一保管,(主要设备资料应复制三份,原件存矿档案室,一份存机电科档案室,一份随机归使用单位保管)。
三、设备安装验收
1、新安装工程需用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在安装前20天内将设备安装计划(包括:安装用具、材料备件计划)报机电科,由机电科签署意见,报矿领导批准后,由供应科落实材料供应设备,材料计划必须在开工前15天到达供应科,开工前两天材料必须备齐,否则影响安装工期,各自负责。
2、主要机电设备必须具备以下资料:
(1)、经机电科及矿领导批准的安装设计方案;(2)、随机运行的各种技术资料;
(3)、审批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4)、工期在48h以上的项目必须有施工进度安排表,以便
备用设备及备用量必须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特殊情况下需新增和加大备用量,必须经矿有关领导批准,经机电科设备组办理手续后执行。
3、备用设备必须时刻保持完好状态,随时能用。备用设备应存放在适当位置,防止日晒雨淋,并悬挂备用牌。备用设备如不完好或随便乱放,对责任人每天罚款50元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4、因失修、维修保养不利,野蛮使用而损坏的设备,根据设备的损坏程度按原值的20%-50%罚款,造成设备报废的按原值罚款。
5、从使用现场撤下的设备,不论是完好或需送修的,都必须在3天内交回机电科设备组,如不按时交回影响设备周转的,按每天100元/台罚款。
6、各单位使用的设备,必须服从机电科设备组的调拨周转,如无特别原因,接到调拨令,不按要求送交设备,影响生产使用的处以50-100元罚款。
8、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将设备拆件使用,因特殊原因必须拆套拆件使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并且保证在期限内把所拆设备恢复完好。如发现擅自拆套拆件现存设备和备用设备的,或以其他形式冒领设备拆套拆件使用的,给与严厉处罚,按所拆设备的原值罚款。
六、设备的维护保养
度,积极推行故障诊断和状态检测技术,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逐步向预知检修和专业化修理的方向发展,以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车时间。
2、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检修,由机电副矿长全面负责,各单位技术主管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技术状态负责,各分管区长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安全可靠运行负责,由区长严格考核每一条款内容。
3、严格执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制度,确保设备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
4、矿井设备坚持采用多种维护方式进行经济合理维修,全矿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强制性停产检修时间。重点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和整定,严重磨损的大件(漏斗等)更换。各使用单位主管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各自范围内的停产检修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的编制,检修完后由机电科组织验收试运转,并填写机电设备检修验收单,上报机电矿长。
具体检修时间安排如下:
(1)、机电、运通、掘进的设备实行强制性预防检修制度,否则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机电队长认真做好每天的检修内容及工作量,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工作应在保养好设备的同时执行好周期排查隐患工作。
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下井,修理后重新使用的设备,因质量问题影响生产和安全的,其后果由修理单位和质量检查员负责承担。
八、设备的备件
1、矿内用的设备按使用环境、地点,对生产重要程度,将人为的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设备:煤流系统的全线设备,一旦发生故障或损坏,将全线停机;与人为安全有关的设备,一旦产生故障将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
二级设备:排矸系统的全线设备,一旦产生故障将影响掘进进尺及矿井的提升、运输。
三级设备:为生产服务的其它所有设备。
2、一级设备的易损件必须齐全、完好,应由使用单位的材料员、包机人负责考核。损坏的或更换下的旧件及时修复,确保设备24小时能有备件,否则追究责任。
3、二级设备,易损件必须齐全完好,由使用单位材料员、包机人考虑考核。损坏的及时更换,旧件修复。大型电机、减速机无需备用。
4、所有备件必须有管理台帐,常用备件,不允许多,数量多的将追究材料员及单位分管区长的责任。
九、工具管理制度
1、全矿所有维修工皆必须配齐个人工具,上岗作业时工具 的责任,个人损坏赔偿20%,不便于分清责任的由工区分管区长负责分析。
班组的工具不论何种原因,只要不到期损坏、丢失的,一律由各班组照价赔偿。
个人的工具个人负责,损坏丢失的个人一周内补齐,否则被机电科查出,一次给予20元/件的处罚。
各机台的工具由机台人员负责保管好、使用好,丢失的由机台全价赔偿。
十、设备事故报告及处理另执行《机电事故分析制度》。
十一、设备的封存和报废,另执行《报废制度》。
十二、设备的档案管理
管理原则分三级管理:矿档案室,机电技术组,工区资料室。
1、设备的整个寿命周期技术档案由机电科统一管理,以达到设备的管理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目标。
2、设备档案分类管理 A、矿井提升。
B、矿井上下排水、供水。C、自制易损件的图纸档案。D、技改项目的档案完善工作。(1)、设备技术档案及统计图
健全技术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主变、主通风机、主提升机、0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井小型电器管理,搞好质量标准工作,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小型电器的管理。
1、小型电器管理工作,在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由机电科负责。
2、机电科对全矿小型电器实行账、卡、牌板管理,应做到实物与账、卡、图、微机管理四相符。
3、各单位的小型电器实行账、卡、牌板管理,由各单位分管负责人、设备管理员或电工班长负责。
4、机电科对井下小电器使用管理情况不定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或进行处罚。
5、井下在用小型电器设备应杜绝失爆,出现失爆每处罚款100元,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每低1%罚款200元。
6、小型电器交接应在三天内办完交接手续,否则每推迟一天罚责任人50元。
7、新购入的小型电器由机电科严格按照采购计划中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验收,并索要相关资质,否则拒收。使用单位到机电科办理领用小型电器手续。随设备配套进货的小型电器,必须到机电科编号建账后方可领用。不建账,不编号每只罚款
电缆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井电气管理,搞好质量标准工作,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电缆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井下动力电缆的管理。
1、电缆管理工作,在矿分管领导和机电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机电科负责电缆的具体管理工作。
2、机电科对6mm(含6mm)以上的动力电缆实行编号、账、卡、图、微机管理,应做到实物与账、卡、图、微机管理四相符。
3、各单位的动力电缆应实行账、卡、牌板管理,由各单位兼职设备管理员或电工班长负责。
4、机电科根据电气技术管理负荷审批单位规定的电缆规格、数量、审批发放电缆。对电缆悬挂使用情况不定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或进行处罚。
5、电缆交接在三天内办完交接手续,每推迟一天罚责任人50元。
6、电缆悬挂符合标准要求,出现电缆落地,相互交叉,用铁丝吊挂等每处罚款50元。
7、喷浆前采用有效措施,对电缆进行保护。因保护不好造成电缆严重带浆每米处罚5元,损坏处罚50元。
2-14
钢丝绳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提升钢丝绳使用管理的实际情况,为加强钢丝绳的统一管理,在确保矿井运输提升安全的前提下,延长使用寿命,降低钢丝绳损耗,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1、机电科设备管理组是全矿钢丝绳管理专业班组,负责全矿常用钢丝绳的审批、发放、旧绳的回收利用,在用钢丝绳的监督、检查、统计,申报备用计划和检测试验工作。
2、矿用新旧钢丝绳由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责建库,统一保管,并实行账、物、牌板综合管理。
3、新绳到矿后,器材仓库要及时通知设备管理组进行验收检查。Ф18.5mm以上的钢丝绳必须要有生产厂家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并杜绝国家规定淘汰的产品,否则有权拒收或退回钢丝绳。
4、新入库的钢丝绳由设备管理组负责编号、登记入帐。随绳资料由设备管理组统一保管。Ф20.5mm以上的钢丝绳实行牌板管理,新绳和在用的检测试验工作由设备管理组负责,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钢丝绳检验技术规范》到所指定的检测试验中心站进行检测试验。在用绳的检测绳样截取由使用单位负责并交送设备管理组。
6于奖励节约降耗、回收较好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13、使用的各类绞车钢丝绳,由各使用单位定人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章节条文进行日检、周检、月检或季检,并认真详细地按检查记录内容进行填写。钢丝绳组负责进行全面的监督和巡回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下发整改单,责成问题单位进行整改。
14、井上、下各上、下山倾斜巷道及顺槽必须装设地辊子。斜巷上山的上变坡点处,应装设大地辊子,其直径不得小于250mm,长度200~250mm,轴径不小于40mm。斜巷上山中间的地辊子直径一般不小于150mm,长度不得小于250mm每组地辊子间距10~15m,严禁钢丝绳在轨道或巷道底板上拖行。
15、上、下山安全设施的装设,应以不磨损钢丝绳为标准。
16、井下各条斜巷有中间甩车场的侧帮要装设立辊。甩车道道心要装设扒绳轮和地辊子。
17、各条运输巷道有跑偏现象的绞车,要增设预防钢丝绳缠偏或挤压变形的安全措施。
18、标准提升用25kw或40kw绞车,必须安装滚筒木,以防止里层钢丝绳被挤偏和避免滚筒缠绳紊乱。违反此规定的单位,每处罚款500元。
19、使用中的钢丝绳保养维护工作,各单位要做到定期检查、定期注油,杜绝压钩头、钢丝绳打结变形现象的发生。
第四篇: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设备包机制度
包机人员负责对自己所包设备的日常专业点检、维护、日常检修以及对损坏零部件的更换,必须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动作灵敏可靠。
1、按照设备管理的要求,各单位使用的所有设备要实行包机制度(包括五小电器),把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落实到人。
2、包机的主要内容为:包安全运转、包设备完好、包维护检修、包材料消耗、包文明生产。
3、包机组一般由操作人员或值班人员、维修人员组成,并确定一名包机组长。
4、设备、电缆等划分明确的责任区,悬挂责任牌,其责任者要负责所管设备、电缆的安全运行、维护、检修。
机电队长抓机电制度
(1)机电队长是全队机电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建立全队的机电管理网络,落实保养制度和包机制的有效实施。(2)机电队长必须加强机电业务能力的提高和机电基础理论的学习,要全面 掌握所使用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在生产组织上,必须保证设备的正确合理使用,实现正规循环作业。对全队的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半月对配件的计划、组织进行全面落实,及时提交紧急配件和下月的配件计划以及季、年的配件编报工作进行督促、审批。
(3)机电队长必须组织全队人员对本矿各项机电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进行认真贯彻学习,全面组织落实,并随时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每半年对班组长进行一次机电、设备管理、专业业务知识考试。每月组织班组长以上的干部,对照各项机电管理制度,对本队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并对下月机电管理重点进行安排;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机电(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机电专题会,对矿上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并将检查结果报请矿上复查。
(4)机电队长要重视机电技术骨干的培养、使用、管理,使其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技术优势,要对拔尖人才给予优惠待遇。
机电队长要结合本队实际,切实落实节支将耗措施。班长抓机电制度(1)班长是当班机电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建本班组的机电管理小组。在生产中必须有效组织和规范本班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蛮干、拼设备的行为,生产组织以使用好、维护好、保养好设备为前提,教育职工爱护设备。
(2)班长必须提高业务能力,全面掌握所使用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对主要机械设备能进行操作,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3)班长必须组织全班人员全面落实本矿的机电管理制度以及队里的各项要求。班长在班前要了解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根据设备的状况组织生产和维修;班长要对本班设备的维护使用、运转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向下班认真交接,有情况及时向队里汇报。(4)班长要重视机电人才的培养、使用、管理,使其在生产岗位上真正发挥作用。
(5)班长必须执行各级检查人员针对机电设备运行状况提出的整改意见,保证设备在完好的状态下运行。班长必须认真落实矿、队关于节支降耗的各项规定。
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1、防爆设备管理根据矿井机电设备管理细则的规定,对电气防爆设备的的数量(包括五小电器和缆线)质量施行统一管理,统一检修。
2、防爆设备管理人员对全矿电气设备的库房,使用维修数量必须随时掌握清楚,并负责建帐、建卡,有编号,做到帐、卡、物相对应。
3、防爆设备管理的工作人员要一丝不苟,严肃认真不得玩忽职守。对各单位电气设备的合理使用,及时回收,要检查监督。对无故损坏设备(包括电气事故或搬迁、运料放炮等情况损坏设备)要执行赔偿规定。
4、防爆设备检查员,对入库、入井安装设备的防爆性能要严格检查,防爆性能达到要求时方可放行。
5、每月上报设备台帐及五小电器台帐,在上报时要注明库存及准备领用设备(包括五小电器)的数量及型号。
6、电气设备入库前必须经过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可下井使用。
7、在用的电气设备、电缆、小型电气达不到完好标准,井下又无法检修时,应及时升井检修,不得带病运行。电缆管理制度
1、电缆应有合格证,出库应打号,并登记注册,建立台帐、卡片。
2、使用中的电缆应挂牌子,标明用途、长度、型号、规格。
3、不得随意切断电缆,确需切断必须经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工批准。
4、对电缆每6个月作一次耐压试验,耐压等级数不符合标准,要及时升井干燥处理。
5、电缆因漏电,需热补,使之达到完好标准。
6、不用的电缆要回收入库,并填写入库回收单。
电气试验制度
1、电器试验必须按照《煤矿电器试验规程》的规定,根据不同的试验内容制定明确的试验规划,划出准确的试验范围,编制详细的试验规划。
2、所有应做试验的项目:即高压线路、电缆、开关试验、电器整定、绝缘器具的耐压试验,接地电阻测试,检修后的电机、电器、电缆试验,低压开关过流校验,无压释放试验,电表的校验,根据不同的精度要求确定试验单位,编排试验周期,按时进行试验。
3、各项电器试验均应做好详细的试验记录,对试验合格的电器应出具试验合格证,并加铅封。试验记录与试验合格证应由矿机电信息中心存挡。
4、试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5、井下电器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与安全措施。
6、对较复杂的电器试验,要编制试验规程,并绘制电气试验原理图。
7、对于检漏装置的试验实行安装时的综合试验与试验制度,即每天由值班人员进行一次性能试验,检漏继电器每月进行一次远控试验,所有试验均应做好记录。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1.生产班作业的设备均应指定专人使用和维护,操作者经考试合格后,由设备部门发给操作证,凭操作证使用设备。
2.一人可持有两种以上设备操作证,但不得同时操作两台以上设备。
3.班前,班后,必须对本班的设备进行清扫、保养、设备周围物品要摆放整齐。
4.设备操作者应熟悉设备的性能、规格和操作保养方法。学员和学习人员在学习期间,不许单独操作设备。
5.操作者在每班都要对设备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装置和润滑状况。6.设备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发生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7操作者应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了解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防止和排除故障,参加事故分析,执行检查计划和保养计划,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每台机电设备均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预防性计划检修。各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状况和技术要求编制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预防性检修计划。
2、设备的日常维修保修按计划在交接班或生产空隙时间进行,维护保养的方法和质量必须符合操作工艺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3、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及时填写记录,由于维护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漏检者,要追究责任。
4、机电设备除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必须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编制预防性检修计划。预防性检修计划包括设备的大、中、小修和月修,以及设备的技术测定和电气试验。预防性检修计划由设备使用单位年初编制,报矿批准。
5、月度检修计划根据全年检修计划分别安排,另增加设备运转中需要临时检修的内容。
6、制定检修计划时,技术人员要广泛听取司机、电钳工的意见,分析研究使之结合实际。
7、计划检修项目确立后,编制作业规程内容,设备状况、检修的任务和目的、时间、准备工作(包括配件、材料和技术准备)、施工方法(工艺过程)、质量要求、安全措施、劳动组织计划与施工图表‘
机电、运输及地面奖罚制度
一、运输奖罚制度
第一条 上、下井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制度。凡乘车不排队、抢上抢下、反向进出人车者,各罚款100元;把钩工不制止或制止不力,罚把钩工50元;对有意拥撞、起哄或无理取闹者罚款200元;对不服从管理或打骂管理人员者,除包赔一切经济损失外,还将处以300元以上罚款和行政处分。
第二条 入井人员必须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凡不按规定系戴安全帽、佩戴矿灯以及自救器者,处以50元罚款;穿化纤衣服及其它非劳保服装下井者,处以50元罚款;新入矿职工必须经矿培训中心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否则不得入井并对责任者罚款50元;取得安全资格证入井时,必须随身携带此证,否则按无证论处; 如在井下发现上述问题,除对责任者罚款外,对井口检身人员每人次处以50元罚款。
第三条 乘车时,任何人不得携带除工具袋以外的物料,否则如有一人带物入罐而把钩工未查出,罚把钩工30元,罚带物者50元。
第四条 井筒上下人员时,把钩工要有专人看管安全门(栏)、清点人数,每车乘员不准超过规定人数。否则,每超一人罚把钩工50元。
第五条 副井的上下井口安全设施必须齐全、灵活、可靠,否则每一项不符合要求对责任者处以100元罚款。
第六条 上、下井口把钩工一次不掀、放车帘,处以50元罚款;车帘应保持完好,否则不准提升人员,并对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第七条 井口20m范围内和候罐室内严禁烟火,否则对责任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如发现烟蒂、火柴杆等,对检身工和把钩工各处以50元罚款。
第八条 井口附近不得有矸石、杂物、不得存放自行车、摩托车等车辆,否则对责任者和把钩工各处以50元罚款。
第九条 提升人员时,上、下井口进车及出车方向阻车器前严禁停放矿车和操作阻车器,否则对信号工、把钩工各处以50元罚款。
第十条 严禁在同一人车内人员、物料混合提升,否则对把钩工、信号工各处以50~100元罚款。
第十一条 提升物料时,罐笼内挡车装置必须正常使用,否则对把钩工罚款50元;罐笼内挡车装置损坏修复不及时而继续提升的,对责任者罚款100元,区队负责人连带同罚。
第十二条 在提升大型物料及设备时,必须制订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运输大型物料必须用钢丝绳套或其它方法连接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否则罚责任者100元,责任单位1000元。
第十三条 携带小型工具下井,必须将工具放入工具包,否则对责任者处以50元罚款。发生物件坠井,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物件坠井后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如隐瞒不报,对责任者处以200~400元罚款。
第十四条 在运输大巷人员行走必须走人行道;携带器具或搬运超长物料时,要平拿、平抬,严禁用肩扛。违者处以100~1000元罚款。
第十五条 严禁在挂有“禁止行人”警示牌的区间行走,违者处以50~500元罚款。
第十六条 在弯道、交叉点、道岔、风门、小断面、车场等处,行人严禁与机车抢行,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第十七条 严禁在运输大巷随意搬动铁路道岔,破坏照明灯、标志牌、信号设施、架空线等;严禁在线路上设置障碍;严禁随便从大巷照明、信号线路上搭接电源。否则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第十八条 在运输大巷内进行轨道检修、铺设,整修架空线,清挖水沟,返修巷道或进行其它临时工程施工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否则,按无措施施工论处。第十九条 架线电机车巷道内严禁随便存放长金属物料(长超过1.5m),否则,每有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第二十条 在大巷依靠人力推车或转运设备物料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有关单位批准,方可通行。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以100~500元罚款;运输大巷内矿、机车掉道,严禁使用长导电材料(长超过1.5m)复轨,否则,每次对责任者罚款100~500元。
第二十一条 电机车(电瓶车)运行中严禁扒、蹬机车(电瓶车)及矿车,违者处以200元以上罚款;机车(电瓶车)在运行中,司机严禁将头、身体伸出驾驶室,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第二十二条 未经批准或机车(电瓶车)在运行中,严禁任意摘挂矿车,否则每摘挂一辆矿车,对责任者处以5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 人力推车时,每人只准推一辆矿车;过弯道、岔口前方有人时,要及时发出警告;同方向推车时,前后间距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违者处以50元罚款。第二十四条 在能自动滑行的坡度上停放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将车辆稳住,否则每次对责任者处以100元罚款。
第二十五条 矿车联接必须牢固可靠,不准用其它物品代替联接销、环,否则每处对责任者罚款50元。
第二十六条 巷道内因工程需要存放物料时(但不能存放在行人侧),必须码放整齐,突出部分与机车间距不得小于0.45m,否则每处对责任者处以100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 电机车(电瓶车)闸、灯、铃、连接器及3吨以上机车的撒沙装置必须完好,否则每处对责任者处以50 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 电机车(电瓶车)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或噪声较大等地段以及车场对视线有障碍、交接班人员多时,必须提前减速并发出警号,否则对司机处以100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 电机车(电瓶车)与其它车辆在同一方向同一轨道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小于100m的距离,否则对责任者罚款50元。
第三十条 电机车(电瓶车)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操作把手,否则罚款50元。非电机车(电瓶车)司机私自加工操作把手、违章开车罚款300~500元;电机车(电瓶车)运输不准前顶后拉,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第三十一条 电机车(电瓶车)开车前司机必须发出开车信号,除司机外其他人员严禁乘坐机车(电瓶车),否则每项对责任者和司机各罚款50元;电机车(电瓶车)门或帘子不挂者罚款50元。
第三十二条 按规定不准使用机车(电瓶车)顶着联车,但遇条件限制或特殊情况时,电机车(电瓶车)前进后退,司机必须听从联车工一人指挥,尽量放慢速度,待车停稳后,联车工发出清晰的信号后方可摘、挂车,否则罚责任者50元。
第三十三条 提升上下山必须使用能闭锁的防脱落销子,违者每处罚款100元。
第三十四条 除在车场调配车以及由矿批准特殊地段之外,电机车不允许在大巷内顶车运行,违者罚司机50~100元;不挂链环顶车时,罚司机和联车工每人200元。第三十五条 电机车(电瓶车)牵引车数不准超过规定,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第三十五条 主要运输线路上的常用道岔必须常闭,否则对责任者处以50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 所有轨道中不得使用撑杆,各种行车信号必须保持灵敏可靠,轨道、道岔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否则每项处以50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机车(电瓶车)在运行中出现故障时,非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机车零件,否则处以50元罚款。第三十八条 处理重车掉道时不得用机车强拉,否则处以司机50元罚款;机车(电瓶车)往重车场顶车时,跟车工必须在列车前方指挥机车(电瓶车),否则罚跟车工50元,造成掉道时罚责任者100元;
第三十九条 上、下山运输必须按规定设置超速、防跑车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第四十条 绞车运输严禁超负荷运行;上下山吊车作业时(包括掘进、斜巷),司机不得离岗;吊车下方必须有可靠的防跑车阻车设施。否则每一项罚责任者50元。
第四十一条 斜巷提升绞车司机离开绞车前必须使绞车无载,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第四十二条 同一斜巷的同一条轨道,严禁2台及以上绞车提升,否则每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四十三条 轨道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铺设,否则,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罚单位负责人20元,罚单位50元。
第四十四条 绞车刹车装置必须灵活可靠,零部件齐全,安全间隙符合《规程》规定,否则对责任单位处以100元罚款。
第四十五条 绞车绳的回头轮、导向轮型号及固定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否则对责任者处以100元罚款。第四十六条 斜巷提升所用的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做拉力试验,严禁用不合格的三环、钩头、销子或其它物件连接矿车,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四十七条 斜巷提升必须实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并在规定的地点设置醒目的标志牌板,否则对责任者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各处以100元罚款。
第四十八条 斜巷绞车运输轨道的道岔要完好牢固,并设齐托绳轮,达到钢丝绳走轮子转,钢丝绳不磨道木轨枕,有一处不合格罚主管单位负责人和维修工各50元。
第四十九条 主要上下山巷道内和上下变坡点处及绞车房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并保证常明,否则罚款50元;联络巷上下变坡点及绞车房内必须设照明灯,绞车使用时要保证良好照明,否则罚款50元。
第五十条 斜巷提升物料时,物料车不得装载超高、超宽、偏重,且必须封车牢固。装载不合格,把钩工有权拒绝运送,否则罚封车人和把钩工各50元。
第五十一条 斜巷每次提放车前,都要仔细检查提升钢丝绳、钩头(滑头)以及矿车连接装置和挡车装置是否完好,连车是否牢靠,事先不检查或检查出的问题未及时排除的均不准开车,否则罚信号工、把钩工各50~100元。第五十二条 信号、把钩工必须正确用好斜巷挡车安全设施,除矿车通过挡车器时之外,挡车装置必须保持关闭状态,挡车装置若有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停止提升,通知处理,否则罚把钩工50~100元。
第五十三条 斜巷提升发生矿车掉道事故时,严禁用绞车强拉,否则每次责任人罚100元。
第五十四条 刮板输送机铺设要平、稳、直,物件齐全,机头、机尾固定可靠,否则每处每项罚款50元。
第五十五条 胶带输送机铺设要平、稳、直,不跑偏,托辊、纵梁及销子齐全有效,不可用其它物件代替,溜头、皮带机头应有专人及时清理,否则每处每项罚款50元。
第五十六条 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否则每缺一项,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500元。第七十四条 井下所有设备,各零部件、连接件必须齐全紧固,各运转部位必须定期按标准加油。否则,每项对责任人罚款50元。
二、机电奖罚制度
第一条 机电设备计划,必须由分管机电的领导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参加讨论制定。设备、电缆、小型电器、钢丝绳等的购置由供应科根据计划负责落实。如果因不及时落实或因质量问题而影响正常生产,视情节轻重一次处以200元及以上罚款。
第二条 设备、电缆、小型电器、钢丝绳等的出库,手续必须齐全,否则不许出库。如果出现一次,处以50~100元罚款。
第三条 新设备、电缆、小型电器出库后,领用单位必须及时登记,做好编号,建帐立卡,注明使用地点、目的、安装及拆除时间以及维护人员等。否则,每台(件)对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
第四条 无MA标志设备或未经机电科进行防爆检查、验收的设备一律不准投入使用。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以每台300元罚款。
第五条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挂牌管理;设备必须上架,同一处两台以上的小型设备集中上架。否则,对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
第六条 井下各单位所使用的备用设备、小型电器等备品、备件必须挂牌存放在现场干燥处,且摆放整齐。对于井下闲置的设备、电缆、小型电器等应及时升井,且存放在指定地点。否则,每台(件)处以50元罚款。
第七条 压风机安全保护要齐全可靠,严禁甩掉不用。否则每发现一处,对责任者处以100元罚款。
第八条 各种风、水管路要敷设合理、吊挂整齐,扇风机及辅助设施完好,各种保护灵敏可靠。否则,每发现一处,对责任单位处以责任人50元罚款。
第九条 无证操作耙装机、综掘机、大小绞车、溜子、皮带转载机、电机车等机电设备的,每次罚款200元。
第十条 井下所用电器设备、小型电器(包括照明灯、按钮、接线盒、信号线、操作线)动力电缆等,发现缺弹簧垫或丝未上紧等,每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第十一条 井下电缆接头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开关、接线盒、电机等缺挡板或螺栓等失爆现象时,每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同时罚单位3000元。多余的电缆以“O”字型盘放在电缆架上,并在层间用木棍隔开,否则罚款50元。
第十二条 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将开关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违者罚款100~200元。
第十三条 主接地系统和局部接地系统有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
第十四条 综掘机电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必须坚持正常使用,保证灵敏可靠,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随意甩掉,确有必要改进的要经有关领导、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者500~1000元,同时罚单位负责人500元。
第十五条 检修电气设备和挪移电气设备时,严禁带电作业;非经培训合格的电工,不准操作电气设备,违者一次罚款200~300元。
第十六条 机电硐室内必须整洁卫生,设备摆放有序,硐室内无积尘,设备上无油垢,无跑、冒、滴、漏现象。否则,每处对责任者处以50元罚款。
第十七条 井下设备标志牌必须统一规格、统一编号,字迹清晰,责任到人。否则,每台(件)处以50元罚款。
第五篇:煤矿主要机电设备操作规程
×××公司×××煤矿
机 电 设 备 操 作 规 程
二O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1147-9电气事故处理规程--------------------------13矿灯充电工技术操作规程-----------------15外线电工作业操作规程--------------------18
十二、钢丝绳检查工技术操作规程-------------23
十四、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操作规程-------25
十六、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29
十八、防爆检查员技术操作规程-----------------31
二十、电缆修理工操作规程-----------------------32二
十二、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4二
十四、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7二
十六、切割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9二
十八、小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40三
十、开关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1三
十二、热水锅炉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2
主要机电设备操作规程
一、提升机司机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司机应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以及供电系统和信号联系方式。
3、司机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机房各项规章制度。
4、工作时精力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事,着装整洁符合要求。
二、操作准备:
1、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联结件应齐全紧固。
2、联轴器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可靠。
3、减速器油量适当,液压泵站及其管路完好且无泄露。
4、各种保护装置和电气闭锁必须完好无损。
①、试验过卷保护。人为用绝缘拉杆触动过卷行程开关使之动作,安全回路断电则说明完好。
②、松绳保护。人为拉动松绳保护开关拉绳使之动作,如果安全回路断电则说明完好。
③、脚踏紧急制动。用脚踩操作台右下方脚踏开关,如果高压断路器和安全回路断电则说明完好。
④、闸瓦磨损保护。人为触动盘形闸上闸瓦磨损行程开关,如果安全回路断电则说明完好。
⑤、油压系统的过压和欠压保护。触动电接点温度计试验按钮,如果安全回路断电则说明完好,灵敏可靠。声光和警铃都必须灵敏可靠。
5、制动系统中,闸瓦闸路表面应清洁无油垢,液压站油泵运转应正常,各电磁阀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正确,液压站油质油量正常,盘式制动器不漏油。
6、各种仪表指示应准确
7、信号系统应正常。
8、检查钢丝绳排列整齐,无乱绳、咬绳现象。
三、操作顺序:
1、在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⑪、启动:收到开车信号,确定提升方向→开动辅助设备→松开工作闸→操作主令手柄→开始启动→均匀加速→达到正常速度,进入正常运行。
⑫、停机:到达减速位置→操作主令手柄→开始减速→施闸制动→停车。
四、正常操作:
1、提升机的启动与运行:
(1)、启动顺序:接到开车信号后,根据信号及深度指示器所显示的容器位置,确定提升方向,将工作闸推至松开位置,同时主令控制器推至第一步,开始启动。根据提升机启动电流变化情况,操作主令控制器,使提升机均匀加速至规定速度,达到正常运转。
(2)、提升机在启动和运行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察以下情况: ①、电流表、电压表、油压表等指示仪表的读数应符合规定。
⑯、出现其他必须紧急停车的故障。
3、缠绕式提升机在运行中出现松绳时,应及时减速,如继续松绳时,应及时停车后反转,将已松出的绳缠紧后停车。
4、故障停车后的注意事项:
⑪、出现上述1、2、3情况之一停车后,应立即汇报主管部门,通知维修工处理,事后将故障及处理情况认真填入运行日志。
⑫、运行中发生故障,在故障原因未查清和消除前,禁止动车。原因查清后,故障未能全部处理完毕,但已能暂时恢复运行,经主管领导批准,将提升容器升降至终点位置完成本钩提升行程后,再停车继续处理。
⑬、钢丝绳如遭受紧急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待对钢丝绳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恢复运行。
⑭、因电源停电停车时,应立即断开总开关,将主令控制器手把放到“0”位,制动闸手把置于紧闸位置。
⑮、过卷停车时,如未发生故障,经与井口信号工联系,维修电工将过卷开关复位后,可返回提升容器恢复提升,但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填入运行日志。
⑯、在设备检修及处理故障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提升机房,提升司机需外出处理故障时,至少应留一人坚守工作岗位。检修需要动车时须由专人指挥。
5、进行特殊提升运行时,其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⑪、运送炸药等危险品时,其速度不得超过1m/s; ⑫、调运大型设备及长物料时,其速度不得超过1m/s; ⑬、人工验绳的速度,一般不大于0.3m/s。
3、提升机启动前应做下列工作: ⑪、启动辅助设备-液压站、制动油泵、做好动力制动直流电源的供电准备; ⑫、观察电压表、油压表、电流表等仪表是否正常; ⑬、操作台各手柄旋钮置于预定运行方式所需位置; ⑭、观察系统各种指示信号是否正常。
6、提升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操作纪律:
⑪、司机操作时手不许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许再打电话。⑫、在操作期间禁止吸烟,并不得离开操作台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操作台上不得放与工作无关的东西。
⑬、司机接班后严禁脱岗、睡岗、窜岗。
⑭、司机应轮换操作,每人连续操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操作未结束之前禁止换人。对监护司机的示警性喊话严禁对答。
7、提升司机应遵守以下安全守则: ⑪、禁止超负荷运行。
⑫、非紧急情况下不得使用保险闸。
⑬、斜井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⑭、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⑮、司机不得随意调整继电器整定值。
⑯、检修后必须试车,并作过卷、松绳保护试验。
⑰、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⑱、进入滚筒工作前,应落下保险闸,切断电源,并在闸把上挂上“滚筒内
灭,软启动运行指示灯亮,旁路接触器吸合,旁路投入指示灯亮,正转投入指示灯亮,风机投入运行指示灯亮,风机投入正转运行;待启动电流回落后,再根据需要用同样方法启动下一台电机。
(6)、当软启动故障时,切除软启动回路,用自耦降压启动,按下启动按钮,降压投入指示灯亮,启动正常后,降压投入指示灯灭,全压运行指示灯亮,正转投入指示灯亮,风机投入运行指示灯亮,风机投入正常运行。
(7)、备用风机在长期停运重新投入运行前,必须测量电机定子绕组对地的绝缘电阻,测量时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不低于0.38MΩ。
(8)、运转中要经常观察电流、电压、功率、电机轴承和电机定子的温度、机械振动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并进行调试,做好记录。
①、电机额定电压380V,额定电流260.8A,功率132KW; ②、电机轴承报警温度为85℃,达到95℃时停机; ③、电机绕组报警温度为120℃,达到135℃时停机。④、机械振动无异常。
2、正常停机操作;(1)、接到上级主管的停机命令,断电停机。(2)、停机时必须将两级全部停止,先停第二级风机,再停第一级风机。断电后可使用制动闸使叶轮尽快停止转动。
(3)、自动操作停机时,先检查操作柜上转换开关在“自动”位置,然后打开要停止风机的电动机启动界面,点击“停止”按钮,输入操作密码并按“确定”,再次确认操作无误后按“确定”,电机停转,所有信号指示灯变为绿色,正常停机完成;再根据需要用同样方法停止下一台电机运转。
(4)、手动操作停机时,先检查操作柜上转换按钮在“手动”位置,然后按要停止风机电机的“停止”按钮,电机停止运转,所有指示灯灭;再根据需要用同样方法停止下一台电机运转。
(5)、关闭所停风机的立式风门。(6)、根据上级命令须开备用风机,则应按启动前准备工作的规定,对备用通风机进行检查。
(7)、当出现紧急情况需立即停机时,可将旋转开关转至“停止”位置,立即停机。
3、反风操作:(1)、反风应在矿长或总工程师现场指挥下进行。(2)、用反转电机反风步骤:
①、根据停机步骤停止正在运转的风机,使用制动闸使叶轮尽快停止转动。②、各风门与风机正转运行状态相同。③、自动操作时先将操作柜上转换开关旋转至“自动”位置,另一转换开关旋转至“反转”位置,利用电脑操作完成。启动时首先要根据运行需要打开要启动风机的电动机启动界面,点击“反转启停”按钮,输入操作密码并按“确定”,再次确认操作无误后按“确定”,反转运行信号指示灯变为红色,反转启动就绪,软启动信号指示灯变为红色,电机启动运转正常;待启动电流回落后,再根据需要用同样方法启动下一台电机。
④、手动操作时将操作柜上转换开关旋转至“手动”位置,另一转换开关旋转至“反转”位置,在开关柜上通过按钮直接启动。启动时先按下要启动电机的“启动”按钮,软启动投入指示灯亮,软启动过程结束后,软启动投入指示灯灭,
(3)、要定期停机全面检查通风机各个部件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的部位有:
①、检查电动机前后轴承磨损情况,需要更换时要按型号更换轴承和润滑脂。②、检查通风机叶轮部分各部件的连接是否松动,叶片的安装角度是否与原先设定的相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修时注意保持各部分的原连接方式。
③、检查叶片时用硬刷清除叶片上的煤尘,用手摇动叶片看有无松动,叶片因腐蚀发现小孔时必须更换,新更换的叶片参数、材质、重量必须与旧叶片相同,并由原生产厂家提供。
④、定期清理风道中的堆积物。⑤、检修电机时需认真保护好隔爆面和隔流腔及各种密封胶垫,橡胶垫损坏或老化应及时更换。
⑥、仪器、仪表、探头应按要求定期校验。⑦、检查各风门是否严密。
⑧、风门绞车零部件是否齐全紧固,润滑状况是否良好。⑨、风门牵引钢丝绳是否磨损,有无断丝及严重锈蚀情况。⑩、风机外壳有无严重锈蚀变形或强烈振动。(4)、备用通风机应经常检查维护,保持完好状态。并应每月空运转一次以保证备用通风机正常完好,可在10分钟内投入运行。
9、如实填写好各种记录,工具、备件等要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及室内外文明卫生。
三、主排水泵司机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2、司机必须熟悉掌握排水设备的构造、性能、技术特点、工作原理,并要做到“三懂”、“四会”。
3、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二、操作前的准备:
1、水泵起动前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检查: 1)、各坚固螺栓不得松动。2)、联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可靠。3)、轴承润滑油油质合格,油量适当,油环转动平稳、灵活,强迫润滑系统的油泵,管路完好。
4)、吸水管道应正常,吸水高度应符合规定。5)、接地系统应符合规定。6)、电控设备各开关手把应在停车位置。7)、电源电压应在额定电压的±5%范围内。
2、倒闸门:按照待开水泵在管道上联接的位置,选择阻力最小的水流方向,开(关)管道上有关分水阀门(水泵出水口阀门关闭不动)。
3、起动润滑油泵,对于需要强迫润滑的泵组(DS450型)应先起动润滑油泵,保证电动机、水泵各轴承润滑正常。
4、盘车2~3转。泵组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
5、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待处理完毕符合要求后,方可动用该水泵。
f 真空表指示应正常。
g 吸水井积泥面距笼头底面距离不小于0。5米。3)、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经过,应填入运行日志。4)、认真填写泵组开停的时间、日期、累计的运行时间。
13、主排水泵司机的日常维护内容: 1)、轴承润滑(1)、滑动轴承每运行202_~2500小时换油一次,滚动轴承大修时换油,运行中不必换油。
(2)、油质符合规定,禁止不同牌号的油混杂使用。(3)、运行中要及时加油,经常保持所需油位。2)、更换盘根(1)、盘根磨损,老化后应及时更换。(2)、新盘根的安装要求:接口互错120。,接口两端间隙愈小愈好,盘根盖压紧到最大限度后,拧回0.5~2.5扣,至盘根有水滴出时为止。
(3)、更换盘根应在停泵时进行,但松紧可在开泵后做调整。3)、定期清刷笼头罩,清除吸水井杂物。4)、排水泵轮换运行,保证备用水泵随时可投入使用。
14、排水泵司机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操作纪律: 1)、司机接班后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2)、司机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3)、操作高压电器时:(1)、一人操作,一人监护。(2)、操作者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3)、电器、电动机必须接地良好。4)、电压表、电流表失灵的情况下,高压电器、电动机不得投入运行。5)、在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离开泵房。
四、收尾工作
1、清扫水泵房的环境卫生,整理记录。
2、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司机认真交待清楚。
四、地面6KV变电所变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变电工应具备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电所运行规程及设备完好标准。
2、变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3、变电工必须掌握供电系统运行情况和各馈出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
4、变电工应熟知变配电设备的特性、技术参数、结构和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
5、变电工必须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并具有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6、运行操作必须执行两票制和工作许可制。
7、变电工班前不准喝酒,班中不准脱岗、睡岗、串岗和做与专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接班工作:
做好安全措施之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栅栏,以防突然来电。
12、发生人身触电及设备事故时,可不经许可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立即向调度和有关领导汇报。
13、操作票应先编号,按照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要盖“作废”印章,已操作的操作票盖“已执行”印章,操作票保存三个月。
㈡、维护人员从事电气作业或处理事故时,变电工应做如下工作:
1、停电:将检修设备的高低压侧全部断开,且有明显的断开点,开关的把手必须锁住。
2、验电:必须将符合电压等级的验电笔在有电的设备上验电后,再对检修设备的两侧分别验电。
3、放电:验明检修的设备确无电压后,装设接地线,先接接地端,后将地线的另一端对检修停电的设备进行放电,直至放尽电荷为止。
4、装设接地线:使用符合规定的导线,装设接地线时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⑪、装拆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⑫、接地线接触必须良好。⑬、接地线禁止在三相上缠绕。
5、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遮栏:
⑪、在合闸即可将电送到工作地点的开关操作手把上必须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必要时加锁。
⑫、部分停电时安全距离小于规定距离的停电设备必须装设临时遮拦,并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志牌。
⑬、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志牌。
五、其它操作:
1、变压器送电前应检查以下内容:
⑪、断路器操作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⑫、隔离开关及母线应无异常。
⑬、变压器瓷瓶应无裂纹、接地系统应完好,端子接线应紧固,油色、油标正常。
2、变压器受电顺序:
⑪、合上变压器高压侧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观察变压器空载运行状态。⑫、合上变压器低压侧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3、变压器停电顺序:
⑪、拉开馈出线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⑫、拉开变压器低压侧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⑬、拉开变压器高压侧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4、切换电源的倒回路操作顺序:
⑪、备用电源开关操作顺序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⑫、合上备用电源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⑬、拉开原受入电源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5、倒变操作:
⑪、备用变压器完好。
⑫、备用变压器高低压侧开关及跳闸机构应完好。⑬、合上备用变压器高压侧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①工作票制度: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②工作许可制度:工作许可人在布置完成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后,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逐项工作票上所要求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③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
④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
(3)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①停电:将检修设备的高低压侧全部断开,且有明显的断开点,开关的把手必须锁住。
②验电: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停电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再进行,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③装设接地线:当验明设备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专用接地线接地,并使用此接地线在验电处将检修设备三相短接。
④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在停电的开关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
(4)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①事故处理时要冷静、认真全面分析,正确判断尽快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尽一切努力保证设备的继续运行,首先确保变电站照明用电。
②事故后要做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调度及领导。③处理事故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地点和控制室内,值班人员有权拒绝一切无关人员乱指挥和询问。
5、紧急拉闸顺序及调荷避峰措施
(1)为确保矿区电网的正常运行,特制定紧急拉闸序位及调荷避峰措施。(2)出现下列情况时,接紧急拉闸顺序表进行拉闸: ①上级变电所或调度下达限电指令时; ②矿区电网出现异常情况需要限电时;
③矿区电网超过计划用电,主管部门通知限电时;
六、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1、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1)尽量快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3)尽量快速对已停电的设备恢复供电
2、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1)在值班人员负责管理范围内设备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必须遵照下列顺序消除事故。
①根据设备的指示和设备的外部征象,判断事故的全面情况。②如果对人身和设备有威胁时,应立即设法解除这种威胁,并在必要时停止有关设备的运行。如果对人身和设备没有威胁时,则应尽力设法保持和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应特别注意对未直接受到损害的设备进行隔离,保证它们正常运行。
5、检查通讯设备应保持完好。
6、清点工具、备件、安全用具、消防用品、图纸和各种记录本。
7、接班变电工应在上一班变电工完成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完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后方可接班。
三、巡视:
值班变电工负责变电所内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检查以下内容:
1、电气设备运行正常,有无异响及过热现象。
2、电气设备的外部接线及所内电缆悬挂应符合要求。
3、电缆头无漏胶、渗油现象。
6、仪表指示、信号指示应正常。
7、电气设备接地线应良好。
8、继电保护指示应正确。
四、操作:
值班变电工负责变电所内高、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
1、停电操作:值班人员接到停电指示或持有“高压停电工作票”的作业人员及检查人员的停电要求后,应核实要停电的开关,确认无误后,做如下操作:
⑪、高压开关停电操作。停电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高压开关手柄,断开真空断路器,操作隔离手车手柄退出隔离手车,并在手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⑫、低压馈电开关停电操作。切断开关后实行闭锁,并在开关手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2、送电操作:当值班人员接到送电指示或原停送电联系人要求送电时,应核实要送电的开关,确认无误后,做如下操作:
⑪、高压开关送电操作。取下停电标志牌,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将隔离开关推到位,操作真空断路器手柄进行合闸送电。开关合闸后,要听、看送电后的电气开关有无异常现象,如有异常现象,立即切断断路器,并向矿调度及有关领导汇报。
⑫、低压馈电开关送电操作。取下开关手柄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后解除闭锁,操作手柄合上开关。开关合闸后,要听、看送电后的电气开关有无异常现象,如有异常现象,立即切断开关,并向矿调度及有关领导汇报。同时,送电后观看检漏继电器绝缘指示,当指针指示低于规定值时,必须立即切断开关,责令作业人员进行处理并向调度及有关领导汇报。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必须先向调度和有关人员汇报,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能送电。
2、变电工必须随时注意各开关的继电保护、漏电保护工作状态,当发生故障时及时向调度和有关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3、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挂“小心反送电”警告牌。
4、按要求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5、搞好所内文明卫生。
八、矿灯充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灯充电人员必须熟知矿灯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独立操作,经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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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
(13)检查检修和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滑和自转的措施。
(14)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后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15)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带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在牢靠的位置上。
(16)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17)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18)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19)对检修后的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保护系统灵敏可靠。
四、收尾工作
(1)检修设备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2)清扫检修作业场所,搞好设备和场所的卫生。
(3)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4)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岗位人员交待清楚,方可撤离。
十、外线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本规程适用于高、低压架空线路上的一切工作人员。
2、必须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并熟悉电工仪表的使用方法,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4、掌握紧急救护知识,学会触电急救法、人工呼吸法以及电气火灾灭火知识。
5、必须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施工前准备:
1、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2、工作前认真清点、检查施工所用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整、可靠。
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可能反送电的刀闸、应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专人进行验电,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始作业。
⑴、砍剪的树木(树枝)下面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⑵、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4、外线高空作业:
⑪、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对地3 米以上为高空),安全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检查登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
⑫、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⑬、在有过往行人地段施工时,应在施工杆(塔)周围架设防护栏,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⑭、攀蹬杆塔时应检查随身物件,以防坠落。杆塔施工时,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扔物件。
5、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
⑪、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⑫、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⑬、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⑭、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⑮、对停电的电容器或有电容的线路或设备,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经重复放电、验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6、立杆、撤杆: ⑪、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⑫、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⑬、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⑭、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⑮、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⑯、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倍以外。
⑰、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⑱、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应暂停起立,可在地面进行清理或用绳索帮助找正,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⑲、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60°后,应减缓起立速度,注意拉紧各侧拉绳。
⑳、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并在电杆上部两侧拴上拉绳,控制电杆摆动方向。
⑴、在撤杆工作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再拆除杆上导线。在挖坑前应先在电杆上部适当位置两侧绑好拉绳。
⑵、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7、放线、撤线、紧线:
⑪、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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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维修人员对所维修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12、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3、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和安全。
14、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15、拆卸设备时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16、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17、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8、拆装组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19、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20、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如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应用软金属进行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处理。
21、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22、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须盘车的设备必须进行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转动情况。
23、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4、设备经下列检修后,应进行试运转:(1)修换轴承;
(2)电动机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处理轨道,更换天轮、连接装置、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电气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检修电气系统;(5)水泵更换本体主要部件;(6)减速器更换齿轮;
(7)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要求试运转的项目;
25、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1)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26、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27、高空和井筒严禁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28、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和井筒作业。
29、禁止设备在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险段切除后截取。试验长度做单丝试验时应不小于1.5米,整绳试验时应不小于2米。为保证试验准确性,应注意不使试样受机械损。
四、收尾工作:
1、做好钢丝绳检查记录,应将检查内容、检查结果逐项填入钢丝绳日检查记录,并由当班司机签字确认。
2、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十三、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3.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 %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 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5.需要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 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6.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 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7.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8.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9.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10.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11.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12.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的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13.在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应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14.需要对6 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1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的停电警示牌。
16.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17.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18.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19.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1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15.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3)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16.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17.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18.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19.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20.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21.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22.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23.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24.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2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26.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7.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经过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5)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6)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整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7)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28.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1)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29.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3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
心线和标高。
14.清理安装现场、基础表面和基础螺栓孔,以保证安装后二次灌浆的质量。15.将所需安装的设备或部件的基座按照技术文件及安装说明书的要求置于所需安装的基础位置上,操平找正后上好基础螺栓,按要求进行灌浆。
16.将设备或部件置于基座上,按图纸及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要求校核尺寸后,上紧各连接件、销子、螺栓等。
17.安装带式输送机时要保持输送带平直,若巷道底板起伏不平,则应保持平缓过渡;做输送带接头时,应使接头两端中心线在同一直线上,并应远离转动部位5 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应叫作业人员离开带式输送机;严禁直接用手拉或脚踩输送带。
18.安装刮板输送机后试车时,如有漂链现象,应调整中部槽的平直度,严禁用脚蹬、手搬和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9.安装过程中,对隐蔽工程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进行中间验收、各连接尺寸等技术数据要进行详细记录。.设备安装后,试车之前应按施工要求的安装质量标准逐项认真检查:(1)各部螺栓应齐全、紧固。
(2)减速器、油箱的油质应符合要求,油量应适当,无渗漏油。(3)输送带、刮板链的张力应适当。(4)联轴节间隙应符合要求。
(5)各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完好、牢固。(6)各仪表应齐全、完整。
(7)焊接部位应牢固,无开焊、裂缝等缺陷。
(8)设备周围,特别是转动部位周围,应无影响试车的杂物。(9)按有关规定需要盘车的设备,应盘车2 ~3 转,转动应灵活。(10)其他应检查的部位。.检查相关设备和环节的配合情况。.通知所有安装人员及相关人员远离设备转动部位,发出试车信号,按试车程序送电试车。在试车时认真检查:
(1)各运转部位应无异响。(2)润滑油路应畅通。
(3)各部轴承温升应符合规定值。(4)各仪表指示应灵敏、准确。(5)设备整体震动情况。(6)其他应检查的部位。.拆卸设备前,应将车停在合适的位置。拆卸设备时,应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要先对本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对相关的设备也应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通知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按事先确定的顺序进行拆卸。.拆卸时,各小型零部件尽量不要拆下,以免丢失、但拆卸程度要尽量保证各部件装车后不超宽、不超高、不超重:必须拆下的易损件及小零件,要由专人妥善保管好,以免损坏、丢失。.对设备的结合面、防爆面及易碰坏的零部件,在拆卸时要注意不要损坏。.拆卸重型部件时,必须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起重工具、设施。所有人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试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17.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8.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9.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20.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21.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 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22.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23.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4.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十七、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3.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4.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5.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6.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7.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及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8.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9.严格实行定期检修制度,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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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隔爆外壳,经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
10、检查出的问题当场不能处理时,可通知有关人员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失爆的设备不准送电运行。
11、继电保护整定不合理的装置,通知有关人员,重新测试调整。
防爆检查员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向主管人员回报,并填写检查日报表,送交矿动力科。
十九、小型电器修理工操作规程
1.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上班前不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2.防爆型小型电器检修后不得有失爆现象。3.准备检修中需要的材料及零配件。4.计划本班应修的小型电器件数。
5.准备好各种工具和检测用的仪器仪表。
6.清点和整理本班交回的小型电器,清扫煤尘和杂物。
7.详细检查小型电器的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和间隙及接线螺钉锈蚀情况。对不合格的小型电器,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修理。
8.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复失爆或不符合要求的隔爆面,测试绝缘,对受潮的小型电器进行干燥处理,经修理后,电气性能应符合安全要求。
9.涂漆:
(1)有关部位涂耐弧漆。(2)有关部位涂防锈漆。
10.检修后的小型电器必须进行电气检验和试验,工作应正常,电气绝缘应符合规定要求,隔爆面应达到防爆标准规定,设备应达到完好标准。
11.填写检修记录,登记上账,做到账、卡、物相符。12.检修后的小型电器经防爆检查组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13.清点检修用的小型电器工具,打扫场地。
二十、电缆修理工操作规程
1.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上班前不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2.电缆试验时,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靴,试验地点应设防护栏,并悬挂警示牌。
3.电缆修理工应建立电缆修理、试验等台账。4.准备材料、工具、试验用具及测量仪表。
5.根据修补电缆的外径尺寸,选用合适的热补模具。6.检查热补模具,试送电源。
7.升井维修的电缆,用仪表或测试台找出故障点并标出故障点部位。8.需修补的电缆,凡是断线或芯线铜丝折断15 %以上时必须用冷压方法重新连接芯线,除掉压接管的“飞边”,进行绝缘处理和硫化热补。
9.凡是护套破损的电缆,除进行硫化热补修补外,也可用冷补工艺进行修复,电缆护套修补必须用阻燃材料。
10.凡是护套破损的电缆,必须进行芯线绝缘检查后,再进行电缆修理。11.电缆放入模具前,应在模具内均匀撒入滑石粉。
12.热补器压紧电缆后,合闸送电,使热补器加热,加热过程中,应随时观察温度的变化情况。
h.点动查看电机的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2、操作运行
①控制磁力开关合闸送电;②关闭吸气阀;③按住起动按钮不放;④油压升高0.1mPa以上;⑤松开起动按钮、机器空运转约1MM;⑥打开吸气阀、空压机正常工作。
3.停机操作
(1)关闭吸气阀;(2)打开放气阀排气主二级压力表指示为零;(3)按停止按钮停车;(4)断开控制磁力开关隔离手把(下班时要求闭锁)。
三、注意事项
1.绝对不允许电机反向旋转,防止损坏压风机。2.禁止下述操作: a.安全保护系统失灵(失效)情况下开车运行。b.电气系统不完好,失爆时开车运行。c.指示仪表损坏,不安全时开车运行。d.在运转中紧固地脚螺栓或移动机体。e.在气缸、风包有压时敲击碰撞。
3.每班要打开气包下阀门,放出气包中的冷凝积水。4.每班应试验安全阀一次,并在开井后做好有关记录。5.运行中压风机应检查。
a.一、二级气阀的温度(不得超过70°);排气温度(不得超过160°)。b.压风机,风包的声响有无异常。c.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d.风叶是否完好,传动胶带有无扭翻,出槽现象。6.润滑及检查
a.压风机的润滑油牌号为:20#气轮机油,13#或19#压缩机油。b.不得用汽油、煤油清洗滤风器,风包管道和零件。
c.风包应每年清晰油垢一次,空气滤清器每月清洗一次且有记录。d.润滑油质的检查周期为四个月。
7.其它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
二十二、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般规定
1、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熟悉刮板输送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通晓操作规程,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刮板输送机,懂得回采基本知识和本工作面作业规程,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持证上岗。
2、作业范围内的顶板支护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必须及时报告班长,妥善处理后,方准作业。
3、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4、不允许用刮板输送机运送作业规程规定以处的设施和物料。禁止人员蹬乘刮板输送机。
5、开动刮板输送机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确认人员已离开机器转动部位,点动二次后,才准正式开动。
6、多台运输设备连续运行,在未装集中控制时,应按逆煤流方向逐台开动,4
戴手套拧松几扣,停一段时间和放气后,再慢慢拧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6、检修、处理刮板输送机故障时,必须闭锁控制开关,挂上停电牌。
7、进行掐、接链、点动时,人员必须躲离链条受力方向。正常运行时,司机不准备面向刮板输送机运行谅向,以免断链伤人。
四、收尾工作
1、将控制开关把手扳到断电位置,并拧紧闭锁螺栓。
2、清扫机头、机尾各机械、电气设备上的粉尘。
3、在现场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升井后按规定填写好本班刮板输送机工作日志。
二十三、乳化液泵站司机的操作规程
1.乳化液泵站开泵前应认真进行下列检查:
(1)泵及曲轴油箱各部件是否齐全,完整紧固可靠。
(2)齿轮箱曲轴箱内油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有漏油、渗油现象,滑块的润滑油位是否缺油。
(3)乳化液泵箱内乳化液配比浓度是否达到3%—5%。(4)卸载阀和安全阀的动作压力是否调整合适,不准用安全阀代替卸载阀。(5)各控制阀是否正常并处在正确位置。
(6)与工作面支架工、采煤机司机、三机工取得联系,确认无拔开高压管路及打开阀片等情况。
2.检查完毕无问题后,打开手动卸载阀,点动电动机,检查电动机旋转方向是否和箭头指示方向一致如不一致,要立即处理,待一切正常后方可开车。
3.电动机运转正常后,打开泵头上放气丝堵,待空气排除后,再拧紧丝堵,然后关闭卸载阀,注意观察压力指示情况。
4.泵站运行正常后,应进行下列检查:
(1)管路系统有无渗漏现象,胶管有无破损以及挤、压的地方。(2)各部运转声音有无异常。
(3)各部温度是否正常,乳化液温度不应超过50℃,泵体的温度不应超过60℃。
(4)柱塞腔液压是否合适,应以柱塞表面带出的油膜形成少量点滴状为合适,否则应调节丝母。
(5)随时注意观察压力变化情况和安全阀、卸载阀的工作情况。(6)过滤器是否损坏或很脏而失效。
5.正常情况下,不经回采工作面人员许可,不得开泵,如工作中发现泵站系统异常,必须停泵卸压检查处理,待检查完好后,才能投入运行。
6.泵站停止运转后,要打开手动卸载阀,并对泵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7.停泵时,泵站开启应打到“零”位,各控制阀打到卸荷位置。
8.移动泵站后,要保证管路畅通,确保油管接头与电缆等完整,放置整齐。9.观察顶板好坏,防止砸坏泵站设施,观察泵站上方采取防淋水措施,避免水污染液质。
10.泵站需要加油时,要使用专桶专油。端头维护工的技术操作规程
1.端头维护工在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醒煤、活石及时进
2)回火防止器每天至少清除污垢一次。3)一个回火器只允许一个焊工工作使用。
4)在停止使用乙炔时,必须关上乙炔导管上的阀门。4.氧气瓶的压力调节器
1)将压力调节器装好后,应将压力调节到所需的工作压力。
2)在冬季时应注意压力调节器冻结,在万一冻结的情况下,应采用热水或蒸气加温,绝对禁止用明火烘烤。
3)压力调节器的压力表失灵,无铅封或安全阀不可靠时要禁止使用。5.输氧软管
1)使用新软管时,必须先使用压缩容器吹净管内滑石粉或灰尘等物。2)乙炔管与氧气管要有颜色区别,不可混用。
3)如遇软管着火,应将软管着火处上方弯折,并迅速关闭压力调节器。6.焊枪及割枪
1)在点燃时,应先开氧气阀吹一下后,再微关一下,然后打开乙炔阀,两种气体混合后立即点火,在熄灭时,应先关乙炔气阀后关氧气阀。
2)点火之前,必须先检查焊枪、割枪是否正常,连接是否紧密,严禁使用不合格漏气的焊枪、割枪。
3)当发生回火的情况下,应立即关闭乙炔气阀,然后关闭氧气阀。
4)当焊枪过热时,先关闭乙炔气阀,让氧气阀打开,将焊枪置于冷水中冷却。
5)点燃的焊枪、割枪不许离手。
6)当焊枪嘴堵塞时,应用黄铜丝疏通,不准用其它金属丝通。7.其它
1)工作时必须戴好专用的防护眼镜。2)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5米之内工作。
3)不充许焊接或切割装有物品的压力容器。
4)在水泥地面上切割材料时,应用铁板隔开,防止水泥受热爆炸伤人。
二十五、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具有基本的电工知识,熟悉电焊机性能结构和掌握防止触电的方法,以及触电后的急救方法。
2.工作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尤其是电源与绝缘性能是否良好,工作时先合大闸,后合小闸,并注意电焊机声音、温度是否正常,合理调整电流,严禁超负荷使用。
3.所有焊接设备,包括电机,焊接工作台及其它金属设备,均应装有可靠的接地线。
4.一次与二次电线路,都必须绝缘良好,并且容易辨认。
5.对油桶、油罐或装过易燃品、爆炸品的容器焊接或切割,必须先用苛性纳或者磷酸钠溶液洗净,用压缩空气吹干再施焊。
6.对有压力容器或者密闭容器的表面原则上不许焊接或切割,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人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
7.在金属容器内焊接,必须有专人监护并要有足够的通风。8.高空作业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操作人要扎安全带。9.固定的工作地点,要设有活动挡板。
裂纹和松动,检查防护罩是否完好。
二、操作者必须戴上防护眼镜。
三、对切割机性能不熟悉的人不能使用切割机。
四、对有裂纹、有破损的切割片或者轮轴与切割片的孔配合不好的切割片不得使用。
五、换切割片的螺丝要均匀用力,不要过松或过紧,安装切割片的法兰盘不得小于切割片直径的1/3,与切割片之间要垫好衬垫。
六、多人工作时,要分工明确,步调一致,并指定专人控制开关。
七、送电后必须待电机转动正常,方可切料。
八、切料厚度不得超过设备最大允许值。切料的料边、料头要随时清理,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整齐。
二十七、砂轮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防护罩,防护罩缺口不得大于全周的三分之一,其材料用不小于6毫米厚的钢板制成,任何人不得拆除防护罩。
2、砂轮机应的专人负责检查,随时检查砂轮机各部是否松动,砂轮是否平整、有无裂缝,当砂轮磨损距夹板外圈3毫米左右,应更换新砂轮,砂轮外园与研磨距离应调整适当,使其经常小于3毫米。
3、禁止在砂轮机上磨大件,磨小工件用手钳夹住。
4、砂轮机禁止磨软金属材料,磨硬质合金的砂轮,不得磨其他工件。
5、使用砂轮要站在砂轮回轮平面的外侧,厚度在20毫米一下的薄砂轮,禁止使用侧面,使用砂轮时应戴防护眼睛。
6、砂轮机要经常清扫灰尘和砂粉,保持清洁。
7、砂轮机用毕应随手关闭电源,下班时要拉开闸。
二十八、小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水泵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持有合格证者方可上岗操作。
2、水泵必须安装在通风良好和支架完整的地点。
3、水泵安装必须达到完好标准才能使用。
二、开泵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水泵的传动部分和防护罩是否齐全,各部的螺丝是否紧固。
2、检查按钮的开、停是否灵活可靠。
3、检查出水管路的闸阀是否关严。
4、检查水泵盘根是否适当,盘根盖螺丝是否拧紧。
5、如检查出问题应及时处理,如不能处理应向有关单位汇报。
三、操作
1、打开放气孔及出水管路的闸阀将水泵内空气排出,灌满水之后关闭放气孔。
2、将开关手柄打到送电位置,按电钮开泵,并检查水泵是否上水。
3、水泵运转正常后,徐徐开大出水管路的闸阀直到所需要流量为止。
4、停泵后,关闭出水管路的闸阀,并将开关手柄打到零位。
5、司机要及时清理水笼头周围的淤泥和杂物。
四、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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