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医疗保障局
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及疾病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生活方式的变化,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发生了巨大变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尤其是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已成为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和健康的主要疾病。为减少和延缓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生,提高单位职工健康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楼梯间等公共区域设置禁烟标识,禁止单位职工在办公场所吸烟,劝阻单位外来办事人员吸烟。
年度内戒烟成功职工给予适当奖励。二、倡导职工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习惯,降低有害饮酒,公务接待禁止饮酒,工作日不得饮酒,驾驶交通工具禁止饮酒。
三、定期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讲座,让职工掌握减油、减盐、减重技能。
伙食委员会制定每周食谱,指导厨师烹饪过程少油、少盐。四、每年为职工开展一次健康体检,单位职工需将本人体检结果交单位相关科室,禁止体检卡别人代用。
单位要将体检结果汇总,了解影响单位职工健康的主要问题,并给予干预。五、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职工建立健康档案,充分发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作用,为职工提供健康指导和服务。
六、严格执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豫人社薪〔2014〕6号)有关要求,保障病假职工工资按规定发放。
本制度自2019年3月25日起实行。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