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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合集]
编辑:寂夜思潮 识别码:14-1038313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16 23:19:59 来源:网络

第一篇: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 务必坚持原则

以人为本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反腐倡廉建设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就要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要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切实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案件检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工作。为此,必须坚决落实中央要求,自觉做到坚持原则、以人为本。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职权和管辖范围,对反映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章、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核实和调查的活动。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是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途径,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的有力保障,是纯洁党的组织和干部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保证,具有治本功能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案件查办工作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办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工作成效 明显,人民群众总体满意。但我国当前正值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在短期内难以根除,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然突出,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自觉将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方面,要坚决惩治腐败。坚持走群众路线,建立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要严查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案件,严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查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以及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商业贿赂案件、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一查到底,依法严惩。按照《党章》关于纪委承担反腐败组织协调的要求,建立执纪执法机关之间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疑难会商、力量互助、手段互补工作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合力。另一方面,要有效预防腐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坚定的理想信念化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行动,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业绩;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开展政治纪律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与人 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加强党纪国法教育,教育党员干部树立守法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岗位廉政教育,把廉政要求融入岗位工作中,切实发挥教育的预防作用。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防止权力滥用。

维护《党章》和《宪法》,保障党员干部的公民权利和党员权利,既是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的出发点,又是其归宿。案件查办工作的对象是人,涉及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稍有不慎,便会损害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为此,要牢固树立查实问题、惩处腐败是成绩,澄清问题、保护干部也是成绩的执纪理念,既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又依纪依法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案件查办工作中,要注意坚持八个原则,把握好四个环节。

在整个案件检查过程中,包括各个阶段和环节都要严格遵守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合法权力;实行惩处与教育相结合;依靠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等八条基本原则办事,不得违背,以确保案件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正确把握信访举报。信访举报是群众表达意愿、参与监督的重要方式。处理信访举报,要综合分析,认真甄别,还原事实真相,依纪依法处理。对经不起逻 辑推敲、明显反映不实的,或者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甚至可能是诬告陷害的信访举报,直接采取存结的方式处理。对反映党员干部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轻微违纪违法的问题,更多地信任党员干部,采取信访说明书、信访谈话、警示函等方式处理,只要被举报人能够说清楚问题的,就予以了结。对查无实据的信访件,或者经核查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信访件,及时向被举报人及其党组织反馈核查结果,解除其后顾之忧。要正确把握案件调查。案件调查是查明事实真相的唯一途径,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要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调查方案,综合分析案情,加强对证据的收集、鉴别,形成准确完整的证据链,严防伪证、错证。要从严掌握“两规”、“两指”措施,严格使用条件,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安全文明、人性化办案,坚决防止逼供、诱供、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切实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要正确把握定性处理。定性处理是正确、恰当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的关键,必须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综合分析违纪违法人员错误事实、性质、情节、后果、态度及一贯表现,定性意见要准确,处理建议要恰当,尽量做到恰如其分、轻重适度、不枉不纵的处理。对严重违纪的,坚决予以惩处;对一般违纪的,立足教育和挽救;对轻微违纪或者涉案不深的,尽量予以解脱。要正确把握案件查办的手续和程序。案件检查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必要的手续和遵 循法定的程序,保证办案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庆阳市纪委 李会军(***)赵长青

第二篇: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抓重点促全局,抓典型上水平,抓特色聚亮点,抓落实重实效”的四抓方针,确立202_年案件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指导思想

抓自办案件提高案件质量,抓基层办案稳定案件数量,抓案件管理确保依法依纪办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查办案件的途径和方法,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进一

步提高案件质量,优化案件结构,同时程序和实体并举,确保依法依纪办案。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一)抓重点

1、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力争年内查处1-2起在全县影响的大案要案。

2、完善对基层的量化考评办法,确保在特殊年份案件数量相对稳定。

3、改善案件结构,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办案工作。

4、强化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办案基本功,提高办案人员依法依纪办案的能力。

(二)抓典型

1、开展全县-202_优质案件,办案能手评选活动,促进案件查办工作的整体发展。

2、深入剖析3-5起典型案件,充分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通过办案查找发案单位在体制、机制方面的漏洞,提出整改建议。

3、在乡镇和县直局委各抓一单位的案件查办工作,重点总结推广1-2起基层查办案件的经验,从而以点代面促全局。

(三)抓创新

1、建立案件预审制度。每起案件查结后,指定主办人以外的人员,对案件查行预审,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室内,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案(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www.teniu.cc)卷质量,提高办案能力,增强大审理观念。

2、建立案件主办人竞争制度。对案件线索,实行公开竞争制度,根据竞争人办案计划的可操作性交办案件,调动查办案件的工作积极性,克服线索资源流失,增强办案的责任心。

3、建立一案一总结制度。认真总结办案经验。结办案中存的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四)抓落实

1、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针对年终考评中我县在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增加业务学习内容,提高案件查办整体工作水平。

2、建立全县办案人员人才库。本年为各级党委换届的特殊年份,建立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办理,可以开展办案月等活动,根据办案人员届时不足问题,可抽调人才库中的办案人材,参于到县纪委所办案件中或实行交流办案格局。

3、严肃工作纪律和办案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工作制度,杜绝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4、强化程序意识,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办案,不断提高依法依纪办案水平,做到文明办案。

5、每起案件查结后,案件主办人要负责写出案发单位在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一个月内反馈给发案单位,实现案件“资源”的再利用。

6、下半年召开一次全县案件交流会和优质案件办案能手评先活动,以至202_年所办案件为素材,探讨总结好的办案方法和技巧,取长补短,相互学习,推动整体办案工作。

7、全年在市级或市级以上纪检监察刊物上发表1-2篇案件剖析或经验材料。

8、完成上级机关和本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篇: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的意见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案件检查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

同意,现就全县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办案领导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贯彻从严治党、依法行政、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性环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案件检查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严格按照“严肃纪律、惩治腐败、优化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案件检查工作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大局查办案件的意识,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通过查办案件,使教育更有说服力,制度更有约束力,监督更有威慑力。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案件检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案件检查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案件检查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案件检查工作,分管案件的领导要深入案件检查一线,其他领导要严肃查办分管范围内的案件,积极协助案件检查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能力不强不会办案,顾虑太多不愿办案,胆子太小不敢办案”的问题,切实树立案件检查人员铁面无私、一身正气的形象。

二、严格办案要求提升办案质量

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在案件检查中,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执行纪律,严格办案程序,正确使用办案措施,保障被调查处理人的合法权利,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要正确处理好案件检查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把握好遏制腐败与保护改革的关系,掌握好惩处违纪违法人员与保护他们合法权利的关系,运用好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两种方式,最大程度地发挥案件检查工作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注重案件质量的提高,把办“铁案”作为案件检查工作的不懈追求,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重事实,重证据,使案件能够经受历史的检验。

三、突出办案重点发挥办案效益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案件检查工作,把案件检查工作融入到全县工作大局之中。要着力查办各级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利用各种公共事务管理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破坏全县发展环境的案件,基层干部贪污挪用各种新农村建设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和惠农资金的案件,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群体访、重复访等涉及社会稳定及违法建设、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可能隐藏的腐败案件,违犯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案件,工程建设、商品购销等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认真落实案件“三个报告”移送审理制度,即:案件在移送审理时必须将案件调查报告、案件剖析报告和案件总结报告同时移送审理部门。要把案件分析纳入到案件检查的重点工作内容中来,加大案件查办后相关工作的力度,对案件中出现的规律性、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提出治理对策,全面发挥案件检查的治本功能,促进相关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健全体制机制理顺办案体系

进一步明确领导体制,认真落(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www.teniu.cc)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反腐败查办案件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行县委《关于加强反腐败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县委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履行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组织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充分利用方案出台的各项工作措施,加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力度,提高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积极推行“一体化”办案模式,整合检察、公安、法院、审计、税务、工商等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办案整体合力。大力推广全员办案机制,委局机关各室要根据各自职能办理职责范围内的案件。各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县直各部门纪检组要切实履行案件检查职能,认真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建立案件协办机制,以县纪委

监察局案件检查一、二室为龙头,以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为基干力量,开展协助办案、联合办案和集中办案活动,激活基层办案力量,提高基层办案水平。落实案件主办人机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各类案件,必须明确案件主办人,实行案件主办人负责制,明晰相关人员职责,增强责任意识,严肃追究质量问题案件和错案案件主办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推行案件检查分片指导督查机制,全县按地域和行业、以乡镇和部门为单位,分成片区,每一名委局案件检查人员负责一个片区案件检查的指导和案件质量的督查,消除案件查办“空白”乡镇,督促指导部门办案。健全案件办理的后勤保障机制,委局机关和各乡镇各部门在经费、人员、车辆等后勤保障上优先案件检查工作,为办案提供有力的支撑。凡是“两规”“两指”的案件,都要有专人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要有专车在办案点值班。完善案件检查激励机制,在经济和政治待遇上用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办案中有突出贡献的案件检查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五、严肃办案纪律确保办案安全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强化纪律意识,重视案件查办安全工作,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案件”的理念。分管和主管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对案件查办安全负有领导责任,案件主办人是案件查办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办案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种纪律办事,确保办案安全。一是要严守保密纪律。严禁泄露案情,严禁扩散案件证据材料。案件办理结束前,不得向外界透露案情,案件办理结束后,应当经批准后以组织的名义通过正规渠道发布案情;案件资料由案件主办人负责保管。对因在保密纪律方面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其纪律或法律责任,并调离纪检监察队伍。二是要严格办案程序。要把程序贯穿于办案和调查取证的全过程,牢固树立不讲程序就是违纪违法的意识。不符合程序的案件一律不得移送审理。三是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案件办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中对回避的相关规定,并按程序提出回避要求。四是规范使用“两规”“两指”措施。在使用上述措施时,必须严格按照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两规”措施的实施意见》和监察机关使用“两指”措施的有关规定进行,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建立安全责任制,切实落实案件调查方案和案件安全方案双呈报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主办人、安全管理人员、办案人员、陪护人员都要分工负责,担负相应责任。对“两规”“两指”对象要实行24小时双人陪护,切实保证调查对象的人身安全。配齐必要的办案设备和安全设施,提高办案的科技含量,确保办案安全。

六、注重队伍建设关心干部成长

一是要按照编制配齐配强案件检查人员。委局要加强案件检查人员配备的力度,高标准、严要求配备案件检查工作人员。乡镇纪委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要有专人从事案件检查工作。二是要加强案件检查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案件检查人员要做到“五个严禁”:严禁用办案专用微机上网,严禁接受被调查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的吃请,严禁在办案期间饮酒,严禁私自向他人透露案情,严禁对被调查人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三是要加强案件检查人员培训。对案件检查人员要进行业务轮训,要特别注意提高其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和依法办案的水平。四是要关心案件检查人员政治上的成长。对案件检查人员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大力培养。要注重培养、推荐、提拔优秀的案件检查人员,把他们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进行锻练。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解决案件检查有功人员的政治待遇。五是要切实关心案件检查人员生活和家庭困难。各级领导要主动关心他们的生活,了解他们的家庭,切实帮助解决其生活和家庭中的困难,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多作贡献。

白河县乡镇纪委案件联查联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工作要点》,将我县《乡镇纪委案件联查联审工作制度》及《信访主办人制度》落到实处,努力创新办案机制,突破办案能力,进一步加大乡镇办案工作力度,及时有效的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突破大要案能力和办案效率,提升依法依纪办案水平为目的,坚持有案必查的原则,坚决遏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种腐败现象,努力形成“服务大局谋办案,注重预防善办案,依法依纪敢办案”的工作局面,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县纪委将全县15个乡镇按地域联片划分为5个联查小组,每个联查小组由三个乡镇纪委书记和副科级纪检员组成,由县纪委确定一名常委负责日常工作。对乡镇已着手调查但阻力较大或疑难复杂的案件;问题特别突出的案件;重访、群访的案件;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案件和上级纪委交办要结果的案件。由联查小组负责统一协调调度,集中人力、时间开展联合办案交叉审理工作。

在开展案件联查联审工作中,由联系该片的县纪委常委牵头定期召开案件线索分析会议,适时作出抽调联查小组内其他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办案,力争年内每个联查联审小组查办案件6件,确保建制乡纪委年办案2件,建制镇纪委年办案3件。

三、方法步骤

1、培训动员阶段(4月1日-4月10日)

主要任务是由县纪委负责对乡镇纪委书记,副科级纪检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掌握联查联审相关业务,提升办案能力。

各乡镇纪委将本辖区群众来信来访,上级交办的信访件进行案件线索筛选,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事项进行检查,全面掌握拟提交联查小组查处的案件基本情况和办案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于4月10日前将线索排查情况专题报“联查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联片常委负责组织召开专题例会,统一安排部署各乡镇纪委案件联查联审工作。

2、集中联查联审阶段(4月11日-9月30日)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抽调办案人员,确定信访案件主办人,制定初核调查方案,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进行联查联审。对符合立案的及时立案,限时办结。在调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案件检查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纪律开展工作。对办结的案件组织交叉初审,完善手续、整理成卷,形成《案件送审报告》报县纪委审理室审理,并按程序进行组织处理,下达处分决定书。全年力争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社会效果,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3、经验交流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各乡镇纪委认真总结《案件联查联审工作制度》中的具体做法和典型案例,查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形成调查研究材料报县纪委。县纪委抽调专人采取走访、现场查看档案等形式对各乡镇实施联查联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乡镇纪检干部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据。县纪委将适时召开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各乡镇进行经验交流,对在联查联审中涌现出的优秀主办人和协办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依照案件突破方式技巧,依法依纪办案水平和取得的政治、经济、社会效果等方面对联查联审案件进行评比,评选出一批经典案例进行学习交流。

四、组织领导

1、坚持在县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成立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监察局局长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分管案件的监察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室主任为成员,负责对此项工作的具体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日常办公。

2、各乡镇党委、纪委要高度重视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措施,保证办案人员时间和所需经费,所抽调人员按出差给予补助。

3、乡镇纪委要主动开展工作,在案件调查和审理过程中所抽调人员必须服从统一调度安排。

4、参加联查联审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案件核查和审理工作规定行使职权,依法依纪调查取证,不得对涉案人员使用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措施,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县纪委报告,如违反纪律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5、县纪委将乡镇联查联审办案件数,参与干部出勤作为加分项目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

第四篇:202_年全市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要点

202_年全市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要点

作者:ags

出自:许昌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_-4-12 11: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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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整体部署,按照“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提高质量、确保安全”的工作要求,创新办案机制,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确保办案安全,促进市委“一争四推三提升”等重大战略决策的贯彻落实,为我市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案件检查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腐败现象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违纪违法案件仍处于易发、多发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最基本的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尽职、有案不查是失职”的观念,把案件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切实加大办案力度。

二、突出办案重点,改善案件结构

要突出办案重点,下功夫改善案件结构,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局做到“四个上升”,即查处率、要案率、重处分率、贪污贿赂案件率要上升。

(一)突出重点人员。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二)突出重点问题。

1、严肃查处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惩处利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众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影响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3、严肃查办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4、按照市委“执行力提升年”的决策部署,坚决及时查处影响恶劣的消极腐败案件。

(三)突出重点领域。

1、从严查处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违纪违法案件。

2、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

3、注重查办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案件。

三、抓好自办案件,提升办案质量

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局要按照省纪委 “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干给一级看”的要求,突出抓好自办案件,提高自办案件比重,通过自办案件体现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体现加大办案力度,提升案件检查工作质量。

(一)注重拓宽案源。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局要及时排查筛选举报线索,集中力量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要扩大办案成果,深挖窝案、串案;注重从廉洁自律、纠风等专项治理工作中挖掘案件线索;积极从执法机关获取案件线索。

(二)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实行主办人竞争制、终身负责制。

(三)讲究办案方法与策略。案件查办人员要在严格使用党纪法规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查办案件的新办法、新思路。要做好初核工作,提高案件成案率,实现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四)坚持实体程序并重。

1、坚持“实事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方针,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2、要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案件查办的每一个环节。

3、实行依纪依法办案监督员制度,切实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

4、办案人员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

(五)重视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坚持重大典型案件“三报告一建议一整改”制度,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方风气。

四、完善办案机制,加强基层办案

(一)完善基层办案机制。市纪委监察局要研究制定市直派驻机构协同办案机制,整合办案资源。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要进一步完善落实“三位一体”办案机制。

(二)完善协同办案机制。根据领导分工调整情况,调整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会议,建立健全协同办案制度,进一步形成惩治腐败的合力。

(三)完善办案奖惩机制。市纪委在全市推行“双优”评选,组织开展优质案件和优秀主办人评选和表彰。对办案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出现安全问题和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完善基层办案督导机制。市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县(市、区)案件检查工作例会,交流、研讨案件检查工作。市、县两级纪委要对基层办案人员、经费、装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双零目标”

(一)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要从维护党和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形象的政治高度,从加大办案力度与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有机统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服务大局、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和廉洁办案的理念。

(二)明确安全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同志要对办案安全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大事项亲自协调;分管领导要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把办案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办案部门负责人要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履行查办案件和办案安全的双重职责;调查组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各项办案安全措施的落实;办案人员要对办案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正确使用“两规”等办案措施。使用“两规”措施要按照“坚持使用,慎重使用,确保安全”原则,严格使用权限,严格把握条件,严格报批备案,严格控制“两规”人数和时间。

(四)加强办案场所的监督管理。市纪委监察局要进一步完善办案场所设施,加强办案场所管理。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有条件的要设立专门的办案场所,条件暂时达不到的要设立专门的谈话场所,配备必要的监控设备,做到对谈话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现场谈话原始记录、录音录像资料。

(五)严格落实办案安全检查制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办案安全“分级负责、案案有检查、月月有报告”制度,分管领导对自办案件的办案安全工作要做到每月“案案有检查”。

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增强法制观念,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对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等业务知识的学习,使办案人员适应办案工作的需要;强化办案人员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不正之风;要加大对案件工作的投入,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案件工作倾斜,配齐配强办案人员,保持办案队伍相对稳定。202_年全县案件检查工作要点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保证。202_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查办案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查办案件作为重要职责和重要任务,坚定不移地抓好案件查办工作。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握办案重点 1、202_年全县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和中央、省、市纪委整体工作部署,按照“提高质量、改善结构、规范程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办案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建设和谐襄城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2、202_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查办:①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的案件;②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③认真查办请客送礼、跑官卖官、拉选票的案件;④认真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案件,特别是那些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案件;⑤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和侵害投资者权益,干扰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⑥认真查办商业贿赂案件;⑦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发生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⑧发生在金融、工程承包、土地管理、政府采购、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

二、强化办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

办案工作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1、增强责任意识。对案件的查办坚持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方案,逐步试行案件主办人制度。

2、重事实、重证据。认定错误事实,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要认真收集、鉴别和使用证据,发现证据存在疑点或含糊不清的,应重新取证、补证,严防伪证、错证。

3、准确定性量纪。正确区分违纪行为与非违纪行为,准确区分不同类别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量纪标准,作出恰当处理。

4、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从轻、从重、减轻、加重处分和免予处分的规定,做到宽严相济。正确运用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两种方式,对需减轻处分或作出其他处理的,要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5、要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经济处罚和追缴违纪违法款物的力度,积极发挥经济处罚手段在遏制腐败中的作用。

6、要认真落实完善重大典型案件“一案两报告”制度,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积极作用,突出其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三、加大办案力度,改善案件结构

1、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人民群众衡量反腐败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当前仍然是腐败易发多发期,查办案件工作不能减弱,必须继续加大办案力度,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体现在办案数量上,不能有大起大落,对办案工作相对薄弱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重点督导和帮助。

2、在稳定办案数量的同时,要注重改善所办案件的结构,着重查处那些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以提高震慑力,增强教育效果。

四、规范办案程序,依纪依法办案 查办案件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办案程序,要强化程序意识,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保证办案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严格案件线索受理程序。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人各种途径掌握和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报告,经集体研究后作出处理,不得擅自处置。

2、严格初步核实(初步审查)程序。对涉嫌违纪的问题,需进行初步核实的,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经初步核实,对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应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对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严格立案和调查程序。所有案件的立案,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遵守审批时限规定;要严格按规定调查取证,严格遵守案件调查时限规定;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办案,稳妥、慎重、有效地使用“两规”、“两指”等办案措施,严格使用权限,严格把握条件,严格审批程序,严格备案程序,严格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和意外事件;要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工作制度;案件调查结束,案件检查部门要按规定将证据和程序两方面的材料,全面及时地移送案件审理部门。

4、严格办案环节备案程序。实行办案环节备案制度,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的同时,必须将办案过程各环节的有关材料及时送案件管理部门备案,确保办案程序合法、办案手续完备。

5、要坚持文明办案,树立惩治腐败与保护公民和党员合法权益并重的意识。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求人的原则,善于运用政策,做到该严则严,该宽则宽,宽严相济,区别对待。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

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办案队伍,是做好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的重要保证。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确保办案人员在尖锐复杂的斗争面前经受住考验,不出问题。

1、要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在办案队伍中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积极探索办案工作规律,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提高办案工作整体水平。

2、进一步学习贯彻中、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及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暨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两规”措施的意见》(中办发[202_]28号)、《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中纪发[202_]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政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纪办发[202_]20号)文件精神,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的具体措施,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

3、各组纪检监察机关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对执纪办案人员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把加强工作纪律尤其是办案纪律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对待以案谋私、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决不护短。

4、执纪人员要增强宗旨观念,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办案工作任务,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202_年全县案件检查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县纪委全会的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突出重点、扎实工作,认真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处影响勉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典型案件。加强案件剖析,健全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要求,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决查处破坏改革、阻碍发展、影响稳定的违纪违法案件

一是查办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发生的违规招标、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案件;利用组织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二是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即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重点查处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其他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对手段隐蔽、性质严重的商业贿赂行为及时查处,坚决惩治违纪违法人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是查办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造成一定的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损害了国家和群众利益的案件。四是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体察民事、民情,关注民生、民意,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贯穿于办案工作始终。今年要严肃查办涉及教育、医疗系统收费问题,粮食直补、退耕还林、通村道路硬化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热、难点案件并要加大力度查办。五是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加大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办违反党的政策,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

二、增强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实行办案工作责任制是必然趋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把多办案、办大案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主线。一要坚持有案必查。加大查案工作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该初核要初核,该立案调查要立案,该处理执行的要处理执行,该移送的要移送。二是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力量,力争突破一些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三是要进一步明确办案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案件线索排查制度。一旦收集和掌握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认真调查。四是要加强检查考核和奖惩。本着实事求是、分级负责、奖励与考核相衔接的原则,对各级的办案情况进行考核。对在查办案件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办案不力、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的,视情节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不断提高办案工作质量

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注重办案程序,充分应用证据,是我们查办案件的指导思想和要求,必须使之贯穿于查办的每一个案件中,使查办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理有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要坚持文明办案。要牢固树立惩治腐败与保护公民和党员的合法权利并重的意识。在查办案件中,要尊重被调查人的申辩权,充分运用思想政治工作耐心教育,促其反省,主动陈述自己的问题和错误。二是要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在办案工作中,充分正确用好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案件的权

利和组织措施,对于“两规”措施的使用,要做到“敢用、慎用、善用、安全用”。三是要提高组织协调,合力攻坚办案的工作能力。案件组织协调发挥的作用越大,办案的成效也越大。要切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完善组织协调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依纪依法组织整合办案资源。四是要拓宽案源,提高办案质量。要主动到人民群众去搜寻案件线索,积极从信访举报中筛选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从执法、纠风、审计和专项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从经济工作的重点、改革的难点、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中去发现问题,注重从正在办理的案件中去深挖串案,窝案、团伙案,实行案件举报奖励制度。

四、坚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形成惩防合力的重要手段

一是要抓案件质量分析。对查结后的案件,办案人员不但要写出案件调查报告,还应写出案发原因与教训的案件剖析报告,对全县阶段性发案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二是要抓案发单位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对办案过程中发现发案单位在管理、监督等方面的问题,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整改、纠错,要帮助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三是要抓案件的警示教育。在查办案件中,要对涉案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同时通过他们教育其亲属、朋友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从而起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必要时要到案发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情,剖析案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把办案是最好的教育落到实处。四是要抓受处分人员的跟踪回访,使其吸取教训,重新振作起来。同时,协调有关单位在政策和规定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法纪观念、政策观念、程序观念和证据意识、安全意识。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2_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要点

作者:ajss

出自:许昌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_-5-20 16: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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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围绕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整体部署,按照“加大力度、突出重点、依法办事、规范程序”的要求,创新办案机制,加大办案力度,为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发展,实现富民强市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叶青纯同志明确指出,查办案件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要放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从我市看,当前一些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呈易发多发态势,表现形式各异,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必须把查办案件作为中心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查办案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办案措施,加大办案力度

1、进一步加强同组织、人事、公安、检察、法院、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相互移送案件材料制度、协同办案制度,不断完善办案协作机制,增强突破大案要案的整体合力。

2、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对办案工作相对薄弱的地方和部门,特别是长期没有案件的单位和乡(镇),市、县两级纪委要派专人进行督导,分析原因,帮助整改。对于案件总量非正常下降的地方和部门,要及时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谈话提醒。

3、建立办案奖惩机制。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局要落实办案奖惩机制,对办案有功人员,按照责任轻重、贡献大小,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特别突出的,给予提拔重用。对出现问题的,也要按问题性质、损失大小和影响程度,严肃追究责任。要通过创新办案机制,激活内动力,创造有利于办案人员成长、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工作环境。

4、加大对办案工作的投入。配备办案工作必需的车辆、计算机、书籍等,以适应办案工作的要求。要认真研究落实固定办案场所建设。

5、重视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坚持重大案件“三报告一建议一整改”制度,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帮助发案部门和单位总结教训,促进预防腐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方风气。

三、突出办案重点,改善案件结构

1、突出重点人员。认真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市纪委监察局重点查办县(处)级干部案件,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和市直办案协作区各单位重点查办乡(科)级干部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比较复杂的乡(科)级干部案件,市纪委监察局将视情况进行直查快办。

2、突出重点部位。对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违纪违法案件要从严查处。

3、突出重点问题。(1)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2)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和矿产资源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3)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4)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5)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6)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7)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

4、突出重点领域。认真查办干部人事、司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济领域发生的案件,积极查办基层发生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5、着眼提高案件质量,下功夫改善案件结构。做到“四个上升”,即查处率、要案率、重处分率、贪污贿赂案件率要上升。

四、抓好自办案件,提高办案质量

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局要把抓好自办案件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集中力量查办在当地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大幅度提高市、县两级纪委自办案件比重。

1、拓宽案源,注重查处案中案。要加强对在办案件的搜证力度,挖掘和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注意挖掘深层次问题;注意在办案过程中挖掘案件线索,扩大办案成果,突破窝案、串案;注重从廉洁自律、纠风等专项治理工作中挖掘案件线索;从加强与有关执法机关的联系中获取案件线索。要讲究办案策略与方法,进一步提高案件线索的初核成案率。

2、明确责任,建立完善办案工作责任机制。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行领导负责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同志要对查办案件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干部要分工负责。纪委书记要经常听取案情汇报,研究办案措施,对重要案件直接领导,一线组织、一线指挥;复杂案件组织协调,统一指挥。实行定任务、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方案,保证办案工作健康运行。

3、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全面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对案件定标准、定时限、定奖惩。通过主办人竞争制、主办人对办案人员辞退制、主办人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制等措施,为办案人员鼓劲加压,创造有利于办案人员成长、促进优秀办案人才脱颖而出的工作环境。

五、加强基层办案,稳定办案总量

1、抓好县、乡两级纪委办案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县(市、区)案件检查工作例会,汇报、交流、研讨案件检查工作。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掌握的举报线索要及时筛选,对可查性强的问题,要集中力量查办。乡(镇)纪委对案件线索要做到有一件查一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切实解决一些乡(镇)办案“空白”问题。

2、加强市、县两级协作区办案工作。市直办案协作区各单位对科级干部的信访举报要做到件件有着落,每季度要向协作区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市、县两级纪委要采取领办案件、定期听取汇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协作区案件查办工作的督促指导。

3、实行案件线索集中排查上报制度。根据省纪委要求,市纪委县(市、区)纪委、市直办案协作区各单位乡科级干部案件线索实行“下管一级”,各县(市、区)纪委对案件线索也要“下管一级”。上级机关对集中排查报备的案件线索,要在筛选的基础上实行交办、督办。

六、强化程序意识,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1、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制度,坚持把依纪依法的要求贯穿到办案过程的各个环节。

2、正确使用“两规”、“两指”等办案措施,严格使用权限,严格把握条件,严格报批备案,严格工作纪律。

3、把依纪依法扎实取证放在首位,坚持实事求是,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4、坚持文明办案、安全办案,树立惩治腐败与保护公民和党员合法权益并重的意识,坚决防止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和意外事件,实现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对象零伤亡的“双零目标”。

七、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坚持做到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讲原则,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2、加强组织建设。要配齐配强办案人员,保持办案队伍相对稳定,保证每个纪检监察室要有足够的办案人员在岗在位。

3、加强业务学习。加强对办案人员特别是新进人员的知识和技能业务培训,使办案人员能够适应办案工作的需要。

4、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办案人员要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观念,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不正之风。

第五篇: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的意见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案件检查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

同意,现就全县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办案领导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贯彻从严治党、依法行政、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性环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案件检查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严格按照“严肃纪律、惩治腐败、优化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案件检查工作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大局查办案件的意识,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通过查办案件,使教育更有说服力,制度更有约束力,监督更有威慑力。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案件检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案件检查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案件检查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案件检查工作,分管案件的领导要深入案件检查一线,其他领导要严肃查办分管范围内的案件,积极协助案件检查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能力不强不会办案,顾虑太多不愿办案,胆子太小不敢办案”的问题,切实树立案件检查人员铁面无私、一身正气的形象。

二、严格办案要求提升办案质量

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在案件检查中,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执行纪律,严格办案程序,正确使用办案措施,保障被调查处理人的合法权利,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要正确处理好案件检查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把握好遏制腐败与保护改革的关系,掌握好惩处违纪违法人员与保护他们合法权利的关系,运用好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两种方式,最大程度地发挥案件检查工作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注重案件质量的提高,把办“铁案”作为案件检查工作的不懈追求,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重事实,重证据,使案件能够经受历史的检验。

三、突出办案重点发挥办案效益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案件检查工作,把案件检查工作融入到全县工作大局之中。要着力查办各级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利用各种公共事务管理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破坏全县发展环境的案件,基层干部贪污挪用各种新农村建设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和惠农资金的案件,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群体访、重复访等涉及社会稳定及违法建设、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可能隐藏的腐败案件,违犯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案件,工程建设、商品购销等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认真落实案件“三个报告”移送审理制度,即:案件在移送审理时必须将案件调查报告、案件剖析报告和案件总结报告同时移送审理部门。要把案件分析纳入到案件检查的重点工作内容中来,加大案件查办后相关工作的力度,对案件中出现的规律性、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提出治理对策,全面发挥案件检查的治本功能,促进相关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健全体制机制理顺办案体系

进一步明确领导体制,认真落(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www.teniu.cc)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反腐败查办案件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行县委《关于加强反腐败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县委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履行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组织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充分利用方案出台的各项工作措施,加大各部门之间的协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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