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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几个问题的探讨
编辑:海棠云影 识别码:14-1035743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14 23:23:1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几个问题的探讨

关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几个问题的探讨

一、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概念,迈向正确的方向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从广义上说,主要是各级政府、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条的规定,针对我国公民安全参与道路交通的需要,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和行为培训,各地充分发动社会力量,运用多种宣传教育形式、管理服务手段,以现代交通观念、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为重点内容,对广大交通行为人进行安全宣传、法制教育,目的是树立安全思想,规范交通行为,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综合素质,使他们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自身交通安全,为正常的社会生活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从狭义上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要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条的规定,在执行职务时开展对公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目的是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传播安全知识,树立安全思想,劝导公民形成安全、有序的交通行为,预防减少交通事故。

二、认识个体交通行为与社会交通行为的关系,把握规律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关键是教会人们如何适应汽车化社会的需要,安全地生活下去。为保证全社会的交通安全,个人的交通行为必须统一在社会的交通安全管理的效益目标之下,才能保障社会交通安全、有序,也是社会文明、进步、和谐的主要标志。在4E道路交通事故对策体系中,即教育(Education)、工程(Engineering)、执法(Enforcement)、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急救(Emergency Care and First-Aid)中,核心是人安全。人是交通活动的决定性因素,交通安全教育在整个预防交通事故体系中处于“基础”的位置,人们不仅要具有交通安全的意识,也要具有安全交通行为的知识和能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仅要使道路交通行为人树立交通安全的意识,更应使道路交通行为人掌握交通安全的行为方式。因此,交通安全教育具有鲜明的社会心理学特征。

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人们建立正确的交通行为,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交通事故的伤害程度。这实际是一个促进个体行为向社会行为转变的问题,即个体在社会环境影响下,认识社会事务,把握社会标准,并借此参加正常的社会生活。简言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就是使交通行为人从单纯的交通自然个体转变为交通社会人,使他们个体的交通行为转化为安全、规范的社会交通行为标准。

交通行为人个体向社会交通行为转变是一个发展过程,即个体要经历对道路交通社会准则的认识过程,从开始认知、把握不充分到完成认识、完全把握的过程,通俗地讲,就是从生疏到熟练的过程。同时,交通行为人个体也在经历幼年——青壮年——老年的过程,因此个体交通行为社会化本身就是一个终生学习的过程。

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个体的社会化有三种基本形式,即依从、认同、内化。对照人的生理年龄,相对而言,依从具有明显的幼儿、儿童期特征,认同具有明显的青少年期特点,内化则具有鲜明的成人特点。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而言,交通行为人的社会化主要有两个途径:依从和内化。

以依从的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的社会标准转变成个体的行为规范,依靠的是“权威”。但这种转变并不可靠,将随着“权威”的解除而发生逆转。内化则是将社会标准转变为自己内在的需要和准则,以此来接受社会的影响,个体的社会化不是被动的而是主动的。要取得这种宣传教育效果不是靠“吓唬”和简单的说教可以获得的,因为这样并不能真正得到个体的认可,必须向个体讲明道理,正所谓“以理服人”。这也是日本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向初中学生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对策的原因之一。

三、认识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的关系,找准宣传着力点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所追求的是安全交通,而培养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行为则是实现这一社会目标的基础。但交通安全意识与交通安全行为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仅仅提高安全意识,缺乏安全行为,并不能保证交通安全。从幼儿到高中毕业,在这个时期内,人的活动范围逐渐增加,交通成为他们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个体交通行为的社会化要与他们活动空间的扩展同步实现。俗话说“三岁看老”,良好的行为习惯是从小养成的。幼儿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因此更需要接受正确的行为训练。因此,交通安全教育要从幼儿阶段开始。

客观地讲,交通安全不仅是意识问题,在城市化和社会汽车化飞速发展的今天,交通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个体必须掌握知识、技能才能保障交通安全。因此,包括步行交通在内的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是建立牢固安全意识的前提。唯有如此,交通行为人才能既有牢固的安全意识,又有正确的交通行为,能够根据交通环境的变化作出正确的行为反应,最终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目的落到实处。

四、借鉴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启迪思路

美国、英国、法国、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一般没有专门的政府机构负责交通安全宣传,而是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国家整体交通安全策略,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对完善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无疑是有益的。

日本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交通事故预防对策中的基础工作,具有鲜明的特点。日本人认为,强化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和行为教育极其重要。因此,养成正确的安全交通行为,培养交通安全意识是日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几十年不变的任务。分析表明,在日本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中包括了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交通公德、交通责任等全方位的教育,不是简单事故图片展示和交通事故严重性的渲染,特别在对幼儿、儿童、初高中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过程中,注意消除他们由于交通事故发生引起的紧张情绪,教他们如何避免交通事故的具体方法,有效避免宣传教育流于形式,使宣传教育有的放矢,取得实效。客观地讲,日本在汽车化发展过程中,道路交通事故稳定地大幅度下降,每年保持在死亡7000人左右,202_年又提出了控制在每年5000人的目标,这与细致地开展宣传教育功不可没。

日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全民性的,也是终身性的。在宣传教育的组织动员方面,通过发布和实施《交通安全对策法》,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为国民素质教育范畴。因此,它的影响已经超出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本身。日本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具有明确的行为针对性,是针对不同年龄段的交通行为特点展开的,从步行到驾车,包括了交通方式、交通行为的各个方面。同时还具有明确的阶段性、层次性,不同年龄段交通的行为特征不同,宣传教育的重点不同。日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已不仅仅是各级政府、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部门、研究机构、车辆生产企业的事情,通过实施《交通安全对策法》,已实现了动员全民参与的目标。在宣传教育实施的过程中,安全地参与道路交通的方式、方法以及具体、详细地讲解给每位日本的道路交通参与者,从事宣传教育的机构和人员努力工作,尽可能地教会每个人正确的交通行为。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减少交通事故。但交通事故不可能完全避免,因此事故现场急救成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重要一环,包扎止血、伤者搬运等已经成为公民必备的基本技能,这方面的内容也是日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一部分。

五、认识我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理清发展思想

(一)主要问题。当前,我国社会的发展形态类似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情况,即社会工业化如汽车化、城市化进程发展迅猛,交通事故多发的态势是这个时期的必然产物,它从一个反面表明我国社会正在经历跨越式的发展,交通事故多并不是社会发展滞后的标志,而是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克服的不和谐因素。宣传教育就是一个重要的预防手段。

当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进程明显滞于汽车化、城市化进程是主要问题。其根源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层面与执行层面之间,缺乏一个以政府名义出台的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的意见,导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条规定的各级政府经常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得不到落实,从而使法律上的政府行为弱化到概念上的政府行为,政府领导的注意力、部门合力、工作重点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一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不健全。部门职责不明确,配合不主动,难以建成长效机制,交警唱独角戏的局面未得到大的改变,如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并没有在宣传部门和宣传媒体中占到应有的地位,免费刊播公益广告在多数地方难落实。推而广之,可以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条规定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承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义务仍未得到全面的落实。二是法人组织和个人缺乏开展内部安全教育的主动性。由于缺乏具体的政策性规定和监管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条规定的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要开展内部安全教育的义务无从落实,尤其是运输企业内部的安全教育不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作用不明显,处于“空转”状态。三是公安交管部门开展宣传工作的能力尚不能满足需要。在组织层面上,如一些总队、支队负责宣传工作的人员、装备配备不到位,经费投入少;在技术层面上,宣传活动策划水平不高,缺乏长远的规划,宣传理念、方法不合理,技术手段陈旧,内容上缺乏一定的针对性。

(二)指导思想。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国家形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要始终坚持一个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预防交通事故为主线,以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为出发点,以加强组织协调和深入开展有成效的宣传活动为切入点,统筹兼顾部门之间、部门与行业协会之间、长效机制建设与近期工作之间三大关系,把普遍性宣传教育与重点群体宣传教育相结合,把交通安全宣传与队伍形象宣传结合起来,重点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行为、公德和责任,规范人民群众的交通行为,强化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全面、协调、可持续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六、公安交管部门在宣传教育领域的重点工作

(一)积极引导各级政府出台促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的意见或措施,加速社会化进程。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为契机,必要时以局名义出台《关于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意见的要点》,刊发简报介绍北京、云南等省市以及日本等国家宣传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的经验,鼓励地方积极以政府名义出台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的意见,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责任,构筑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网络,督促机关、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宣传教育制度,依法履行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二)总结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三年经验,提出部门合作的新机制。将宣传、公安、教育、司法和安监等五部门实施了三年的宣传教育工程过渡到新的合作机制上。一是建立新的部门合作机制,吸收实施三年宣传教育工程的优点,强化部门合作的优势,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密切协调。尤其是促进省和地市的部门之间的配合,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在不同层级上形成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积极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主动规划、部署和实施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宣传部门在主流媒体上进一步巩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栏目,完善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制度,定期制播公益广告,开展安全提示,使媒体宣传成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主要方式。协调教育、司法、安监部门定期组织力量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并督导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将宣传教育落实到学生品德教育和企业安全生产教育中。四是吸收交通和卫生两个新的部门。发挥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管和教育作用,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强化驾校安全教学,从“源头”上提高驾驶人队伍的安全素质。协调卫生部门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交通事故自救、急救常识的教育和培训。五是将每年1月22日、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联合开展全国性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影响力。

(三)进一步加强公安交管部门宣传工作能力建设。一是指导各省出台《公安交管部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意见》,要求各级交管部门都要设定宣传机构、编制,安排专职从事宣传工作的民警,明确每年用于宣传工作的经费。二是建立专门服务于交通安全宣传的专家队伍,聘请大专院校的新闻学、广告传播学专家和交通安全专家,提高交通安全活动的策划水平,研发交通安全宣传装备,编写有针对性、权威性的宣传资料。

(四)发动行业协会、知名企业等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商请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牵头,联系汽车行业协会、道路运输协会、交通广播协会、中国汽车俱乐部协会,机动车驾驶人协会等,共同发表“推进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倡议书”,共同参与交通安全宣传的行动,并通过行业协会自身的动员能力,组织开展行业内企事业单位内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知名企业除冠名参加全国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外,还可学习日本企业的做法,采取承包交通安全村(社区、学校)等方式,开展宣传交通安全活动。

(五)深入开展全国性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明年继续策划开展每月25日的主题宣传日活动,围绕“系上安全带”、“保持安全距离”和“拒绝超速超员和超载”等主题,持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理念,规范交通行为,强化交通安全意识。

(六)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议以公安部名义发布“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交通安全宣传示范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逐步建立更多的交通安全宣传示范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从源头上预防交通事故。

(七)促进各地提高新闻媒体宣传水平。与宣传部门协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开展交通广播“整点播报”活动,利用交通广播针对驾驶人开展大规模的安全提示,使这项工作常态化;要求省总队在本地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媒体上,建立或进一步完善专栏、版面,发挥省级示范作用。我局也可组织研究在中央电视台建立“交通安全频道”或专栏,开展宣传报道。同时,考虑依托有关单位建立权威性的交通安全宣传网站。

(八)进一步提高阵地宣传建设的水平。进一步总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管所、执法窗口和事故处理窗口开展阵地宣传的经验,创新理念、方式,树立先进典型,通过合理布建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走廊)、宣传展板(招贴画)、交通事故现场模拟展台,播放专题短片(公益广告)等方式,形成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园地。协调有关部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等场所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建成一批宣传教育园地,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针对不同的群体定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九)编写交通安全宣传相关标准规范和指导手册,提高技术水平。一是编写公路沿线交通安全宣传固定标牌产品标准(推荐),规范规格、字体字号和材料,设置位置、高度和朝向,统一式样,减少成本。二是在总结各地开展交通安全体验、演示活动经验基础上,编写指导手册,指导各地将交通安全实验技术方法应用于宣传教育中,不断提高宣传教育互动性,可参与性。三是组织专家集成虚拟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针对不同群体,编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软件、多媒体教材以及专题(短)片、公益广告、动画漫画等,提高宣传教育的科技含量。四是编写驾校学员考前交通安全宣传专题短片,提高学员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五是编写交通民警执法宣传手册,将交通民警的执法活动与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开展执法纠正提示。

(十)加强指导,表扬先进。刊发简报通报、检查督导、考核排名等方法,鼓励省总队在完成全国性宣传工作的同时,鼓励总队开展全省范围内的特色宣传活动,每季度进行一次排名,年底对各省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

综上所述,改革和创新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要充分借鉴先进经验,牢牢把握“后发展”优势,完善制度设计,落实政策、机制、资源、技术、激励等保障措施,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之间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的组织、动员体系,科学、耐心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这项工作逐步迈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尽快使人们掌握安全参与道路交通的知识和行为,提高安全意识,在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中健康、和谐地参与社会生活,逐步使我国成为世界上道路交通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第二篇:浅谈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我们明天的“太阳”,同时也是交通安全中的弱势群体。由于不少中小学校都在公路沿线,加上交通安全设施不全,在他们上学、放学参与道路交通活动过程中,惨剧常常就在他们身上不时地上演,严重威胁着他们的生命安全,影响着他们的身心健康。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不断发生,既牵动着千千万万的家长与教师的心,也牵动

着各级党委政府的心,更牵动着我们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公安交警部门的心。笔者现就如何使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中小学生易发交通事故的原因

1、中小学生年龄小,活泼好动,行为无常。这种活泼好动的生理特点,使他们在通行道路和街道时,或蹦蹦跳跳,或嬉戏打闹,行走路线变化无常,想跑就跑,想走就走,任意穿行,行动突然;有时骑车时还会勾肩搭背,甚至骑自行车大撒把或比试骑车技术,不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不顾前后左右,这样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由于现在总是把学校教学质量的好坏与升学率的高低挂钩,因此学校把时间都放在文化课的学习上,忽视了对学生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传授;同时,交警部门由于警力有限,所以在宣传教育上有时会显得力不从心。现在的中小学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有很多甚至不知道什么是交通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

3、交通工具的多样化与中小学生的技能不相适宜。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摩托车、电动车、汽车等的普遍使用,家长出于对自己子女的爱溺和上下学的方便,往往毫不犹豫的就购买给学生,但却没有让学生学习相关的交通法规就上路。正所谓“无知者无畏”,初生牛犊不怕虎,中小学生由于好奇心强,思维简单,思想幼稚,敢于冒险,什么都敢接触,什么都想尝试。基于这些心理特点他们就会贸然驾驶一些自己根本不能驾驭的交通工具,近年来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举不胜举。

4、家长监护不力,缺乏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和保护。很多家长由于工作繁忙,忽略了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孩子结伴出玩时,不注意遵守交通法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生。再就是一些家长自己对交通法规就知之甚微,更无从谈起教育孩子,有的家长甚至在孩子面前不遵守交通法规,没能给孩子树立好的榜样,这些都无形中对未成年人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当前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现状及分析

1、学校教育方面:一是导向的错误。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今天,各中、小学校都以学生升入重点中学或考入重点大学的人数多少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唯一标准,教育导向的错误,必然造成管理重心的偏移,因而不可避免的出现学校忽视学生交通安全的问题。二是学校交通安全基础教育薄弱。学校主动开设安全教育课程的很少,即使有交警部门来督促,多半都是走走过场而己;学生的交通安全防护差不多都处于一种自发状态,学校将学生的安全责任完全寄希望于家庭和社会;学校对学生遵守交通法律的情况掌握不实,缺乏必要的考试、考核和督导;教育的对象层面窄,仅限于小学生或低年级的学生,中学生很少有上交通安全课的,更不用说参加交通安全实践活动了。三是对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的规范欠思考。学校对接送学生的机动车是否合法全然不知,也不闻不问;对学校的安全提示牌、警示牌、人行横道线设置缺乏必要的考虑和规划,各种标志、提示、警示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很不完善。

2、学生自身因素方面:一是由于中小学生自身具有生性好动、好奇心强等特点,在进行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行动时,往往比较盲目,不计后果盲撞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当前,中小学生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有:过马路时随意抢道,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道路;骑车在公路上互相追逐、胡闹玩耍等;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车和农用车、拖拉机等等。二是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通较少。由于中国的应试教育,造成了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现象,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相对较少,对110、122、120这些常识性的报案电话也不太熟知,因而常常出现中小学生骑车上车、成群结队,步行上路,不守交规,搭乘公车不守秩序等现象发生,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方面:一方面从警力而言,警力严重不足是普遍存在的客观现实。由于基层中队及一线交警承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重,工作忙,日常交通管理勤务已显得捉襟见肘,因而面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少数同志确实存在为完成任务而走过场的现象。另一方面宣传形式和内容单

一、枯燥。上交通安全法制课、作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报告、播放电视光盘和图片展览几乎是惯用的几种宣传方式。缺少针对性、新颖性,中小学生接收效果相对较差

第三篇: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祁阳县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祁阳县文明办

祁阳县交警大队

为深入贯彻落落实省市关于创建文明交通精神,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和好转,根据县文明办《祁阳县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协调发展和以人为本理念,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单位、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为切入点,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格局并形成长效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现代传媒,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地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普及面和影响力,促进全民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的提高。

二、工作措施

(一)各镇人民政府(社区),县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投入,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方案,建立日常学习、考核制度,将交通安全纳入本单位安全评估考核内容,组织在本系统(单位)范围内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做到每一季度一次学习、每年一次考核;除本系统的工作人员普遍受教育外,还要结合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教育到本系统、本行业的工作对象,教育到广大群众。

(二)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制作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利用和巩固现有的宣传载体和专门警力深入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运输企业、学校、社区(村居),通过分发资料、上辅导课、巡回展览、定期举办咨询活动等形式,做到每周深入一个单位(含学校、社区),每月举办一次公开咨询,扩大交通安全宣传面。

同时要加强与各单位、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会同、协助和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共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根据各单位工作性质、工作对象的实施情况,协助各单位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方案,拟定宣传内容、制作宣传资料,确保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三)宣传、文化、新闻、广播电话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办专栏、专版、专刊等载体,建立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公安、安监、交通、卫生等部门要扩大供稿力度,通过播(刊)发各类交通安全新闻、信息、动态、访谈、直击、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急救、应急处置常识等内容,做到每周有一个专版(栏),每天至少一篇(条)新闻、法规或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形成浓烈的宣传氛围。

(四)交通(运管)、公安、安监部门要组织、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联络员、管理人员集中开展职业安全道德、交通法制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等的宣传教育,每月每个单位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每年签订一份安全责任状。

(五)交通、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学员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医疗急救技能的培训,组织、督促各驾校、教练员在学员培训中保证有足够的课时进行交通安全学习。

(六)教育、司法、公安(交警)、团委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学校、幼儿园校长、教师、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每学期组织一次讲座,签订一份交通安全责任状。教育部门要按教育部课程标准要求,组织、督促各学校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范畴,结合每周班会、社会实践、课外活动等工作,安排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做到学校、教师每周强调一次,学生学习一次。

(七)司法、人事、宣传、公安、安监、普法办等部门要结合全民普法教育和各类专题教育、考核,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的范畴,纳入公务员考核的范畴,每年至少一次,组织、督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和考核。

(八)宣传、卫生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急救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交通事故伤情的判断、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先期处置不当造成的继发损害,力求做到每月一次。

(九)各镇(街道)、社区(村居)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做到每个镇(街道)、社区(村居)至少有一个固定的宣传阵地,如宣传栏、标语、有线广播或电视、定期的安全学习、分发资料等,使每个家庭每半年至少接受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十)安监部门要按照《祁阳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县政府与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内容,把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考核奖惩办法,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各镇(街道)、各单位实施检查考核。

各部门、各单位任务分工和职责,以及责任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功在当前、利在后代”的社会工程,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建立常年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落实专人、专门经费,加强本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单位公用车辆驾驶人的宣传教育,模范遵守交通法规;

在此基础上,要把工作延伸到工作对象和广大市民,努力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普及面。

(二)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专职兼职相结合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小组(具体组成人员附后),负责全县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由县委宣传部领导为办公室主任,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安监局、教育局参加领导小组成员领导为副主任。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相关部门也要相应地成立机构或落实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三)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牵头负责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制定本单位、本部门以及本行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确保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扎扎实实、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扎实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基本常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实效。特别是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充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主动配合,落实专人在业务方面有效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本单位、本行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五)加强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下属单位、行业工作对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到位、有效,防止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县安监局要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到各部门、各单位检查、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交通安全宣传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区直部门、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的经费由各单位统筹安排,确保经费落实,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人员组成表:

第四篇:浅谈公安交警如何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浅谈公安交警如何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教

育工作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机动车数量和驾驶人日益剧增,人、车、路、环境之间的矛盾带引发了校车、客车、大货车等事故,以及“中国式过马路”等等一系列交通安全问题,道路交通的安全形势已十分严峻。为此,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养成文明、守法的交通行为,对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显得尢为重要。笔者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就如何提高公安交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当前交警部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

(一)警力不足,缺乏部门配合。基层交警队伍负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民警只有两至三名,有的还是兼职没有经过培训缺乏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警力不足有交通全安宣传工作时,临时抽调路面民警上“前线”,同时,缺乏和相关单位、部门沟通、配合导致宣传工作流于形式,无法达到宣传的效果。

(二)宣传经费不足,导致宣传工作单调没吸引力。通常交通安全宣传都是以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摆放展板、树立交通安全宣传栏等形式展开。基层单位经费不足无法购置先进的宣传设备,比如投影仪,播放宣传片,购置“学生警服”让小学生扮演交警演关于交通安全宣传的小品等等手段。没有经费长此以往宣传缺乏创新、单调便没有没有吸引力。

(三)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重视不够。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基层交警队伍普遍存在着对交通宣传工作重视不够,认为宣传教育就是搞形式,可有可无,不重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了路面执法上,殊不知交通安全常识与交通安全意识是相辅相承的,只有掌握交通安全常识,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才能从源头上杜绝事故和交通安全违章行为的发生。

二、结合当前交警部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现状,笔者认为应从一下几方面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一)政府重视,各单位协调配合。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应积极取得政府支持重视,划分职责建立有效机制,包括执行机制、监督机制等。由政府牵头各单位与交通管理部门配合起来,借助新闻、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影响,使社会各阶层人民共同参与共建良好的社会交通安全宣传环境。

(二)培养专业性交安宣传人才。交管部门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主力军,由于基层交警队伍警力不足,缺乏专业宣传人才,根本无法满足当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因此,培养专业性宣传人才成为现阶段首要解决的问题。只有培养一批优秀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者,才能保证宣传工作不流于形式,才能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加大宣传经费的投入。当前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开展的形式太过单调、无趣无法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加大经费投入,购买先进的宣传设备,增加宣传的多形性、趣味性,才能根据不同人群因材施教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艰巨的工作,公安交警应不断从工作中总结不足,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念,共同保障道路的安全、有序、正常的运行。

第五篇: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大兴镇启明完小 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增强学生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章现象,预防和减少学生的交通事故,根据县教体局沭教安字〔202_〕9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有关事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学校交通安全教育领导小组

长:孙长明

副组长:王天慧

员:英玉杰

谢静静

李珍珍

卢双双

吴立杰

张进华

朱秀华

王成密

王公道

王夫芳

钟启燕

二、充分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骑自行车学生和乘坐校车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更应放在首位。在班会课上组织召开骑自行车学生和乘坐校车学生安全专题会议。学生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要切实增强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点,加强组织领导,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以对学生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学生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安全。

三、进一步强化对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加强常规安全教育。我校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地方课程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召开交通安全主题校会,并组织交通安全宣传专题教育活动,发放一封《致全县学生家长的文明交通倡议书》,通过升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在学校周边进行交通安全实践活动,巩固学生交通安全基础知识。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重点对中小学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乘车安全教育。各班班主任要教育学生遵守乘车纪律和交通规则,重点加强防交通事故“六不”教育:①不闯红灯;②不骑无刹车装置的自行车(未满 12 周岁不能骑车);③不骑车载人;④不乘坐无牌无证和超速超员车辆;⑤不跨越道路隔离护栏;⑥不在道路上追车嬉戏或抛物击车。教育学生主动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不乘坐拼装改装车、报废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等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等。

3.加强骑车安全教育。各班班主任要不定时地对本班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牢固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学生文明骑车,严禁并排骑车、严禁骑车打闹、严禁骑车带人;12周岁以下及不具备独立骑车能力的不得骑自行车,16 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

生骑摩托车上下学。

4.加强步行安全教育。教育徒步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要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

5.加强家校联系工作。要学校明确规定,学生不准骑电瓶车和摩托车上学;不准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积极配合交警、司法、交通等部门,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渠道,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更要提醒家长不能贪图便利,让孩子乘坐报废车、无牌无证等“黑车”、“病车”和超载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不要让体弱多病无保护能力的老年人或未成年人用车接送孩子。

四、进一步健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的工作体系

领导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抓好工作落实。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建立应急预案,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责任倒查追究机制,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同时,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共同关注学生交通安全。要不断总结、完善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办法,逐步建立长效的交通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学生上下学和出行安全。

大兴镇启明完小 202_年3月24日

关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几个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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