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人大监督议题选定机制
监督工作是人大工作的主旋律。科学合理地选定监督议题,是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能否结合实际选准定好监督议题,关系到监督工作能否准确、及时地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意志,关系到监督工作能否充分反映民意、改善民生和保护民权,关系到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如何选准、定好监督议题,是人大监督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并加以认真解决的问题。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监督法》规定的内容和途径,从建立和完善议题的征集、筛选和公开三个方面着手,积极探索实践人大常委会议题的选择机制。
1.抓好议题征集。建立常委会议题征集机制,及时把各个途径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监督法》规定的“突出的问题”、“集中反映的问题”和“普遍关注的问题”及时传递到人大办公室进行汇总归类、筛选提炼,为科学选定议题奠定基础。那么,如何征集到好的议题呢?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面向社会征求意见。通过印发“人大监督议题征求意见表”和发挥人大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群众来信来访中集中反映的问题入手,整理提炼议题。二是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在本级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和各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辖区代表活动期间向代表发函征求监督工作意见;把代表的会议发言和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纳入监督备选议题;发挥街道人大工委的作用,收集、汇总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使常委会监督工作更好地体现代表意愿。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委挂钩联系街道、社区、企业制度,挂钩联系人员结合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到群众中找问题、理思路,向常委会提出监督议题建议,努力做到监督选题更加贴近实际、体现民意。
2.搞好议题筛选。建立议题筛选机制是保证议题质量的关键。在确定议题时,力求从实际出发,做到科学、必要、可行。议题的筛选确定把握以下四条原则:一是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所选择和确定的议题,主要是涉及本行政区域长远的、根本的、重大的,并且是迫切需要人大审议决定的工作或事项,同时要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确定审议重点。二是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原则。把扩大就业、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对一些需要常抓不懈的民生工作有重点地安排持续跟踪督察。三是依法行权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同时对准备列入监督的议题事先进行法律审查,确保监督事项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范围。四是重点突出的原则。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管的事情很多,每年征集的议题数量很大,涉及面也比较广,但力量有限。因此,确定的议题应突出重点,做到少而精,确保选定的议题切实可行。
3.推行议题公开。监督法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可将人大网站作为常委会议题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并通过内部刊物、新闻媒体等多种有效形式及时公开议题信息,确保代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人大及其常委会议题的征集、确定、审议等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使议题的选定和监督过程成为汇民情、集民意、聚民智的过程,为依法开展监督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