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合肥工业大学十佳班级干部评选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十佳班级干部评选办法
为树立优秀班级干部的先进典型,推广优秀班级干部创建先进班级的工作经验,培育更多的优秀班级和优秀学生干部,创建优良的班风、学风和进取、和谐的班级环境,更好地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高年级各班级现任班委会成员(包括班级心理委员)。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心国家大事,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志存高远,信念坚定,具有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远大理想和伟大抱负。
(2)热爱祖国,服务同学,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促进学校和社会稳定。
(3)能够弘扬传统美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4)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敬廉崇洁,公道正派;弘扬正气,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5)诚实守信,严于律己,无不良记录。(6)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
(7)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2、工作和学习好
(1)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清晰的工作思路、先进的工作理念、创新的工作方法和成功的工作经验。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决策和管理工作能力。
(3)具有大局观念和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够密切联系同学。(4)有较强的言语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5)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能够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在同学们中享有较高的声望,受到大多数同学的肯定和拥戴。
(6)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风严谨。(7)学习成绩良好,获得过奖学金。
3、身心素质好
(1)心理健康,乐观进取,抗挫折能力较强。(2)积极锻炼身体和参加健康的文体活动。
4、工作成绩突出
(1)所在班级班风好,班级同学关系和谐、凝聚力较强,班级特色工作明显,整体风貌良好。
(2)所在班级整体同学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申请入党和参加党校培训同学较多。
(3)所在学风好,和同年级班级相比有较高的奖学金获得率,班级同学挂科率较低。
(4)所在班级多次获得院、校及其以上级别表彰,尤其班级同学积极参加
各类科技大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5)班委、团委成员之间团结,团队精神较强。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1)考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2)受过校、院处分者。
三、评选办法
1、个人申请,填写申报材料。材料包括:(1)个人简介;(2)班级先进事迹材料介绍;(3)班级工作经验和个人的心得体会(2500——4000字)。
2、年级推荐,由学院提出候选人并报学工部评选。
3、学工部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评选。
4、报学校审批表彰。
四、表彰
召开年度十佳大学生表彰大会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第二篇:合肥工业大学十佳少数民族大学生评选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十佳少数民族大学生评选办法
为树立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先进典型,发挥优秀大学生的榜样示范和自我教育的功能,激励广大少数民族同学努力进取,奋发向上,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和发展大学生生活,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少数民族三、四年级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心国家大事,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政治
活动,志存高远,信念坚定,具有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
复兴的远大理想和伟大抱负。
(2)热爱祖国,服务同学,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维护国家利益和民
族团结,促进学校和社会稳定。
(3)能够弘扬传统美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
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
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4)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敬廉崇洁,公道正派;弘扬正气,敢于
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5)诚实守信,严于律己,无不良记录。
(6)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
(7)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2、学习成绩好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风严谨。
(2)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学习成绩良好。
3、身心素质好
(1)心理健康,乐观进取,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2)人际关系良好,与室友、同学、老师关系融洽。
(3)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健康的娱乐活动。
4、平时表现好
(1)积极参加或组织学校和学院各项集体活动或各种社团活动。
(2)能积极促进不同民族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加深彼此之间的友谊,妥善
处理不同民族同学之间的关系,在广大同学中享有较高声誉。
(3)为同学服务意识较强,能够积极协助辅导员和学校做好少数民族同学的思想和其他帮扶工作。
5、受过校、院处分者不得参加评选。
三、评选办法
1、个人申请,填写申报材料。材料包括:(1)个人简介;(2)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介绍;(3)个人成长、成才的心得体会(2500——4000字)。
2、班级推荐,由学院提出候选人并报学工部评选。
3、学工部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评选。
4、报学校审批表彰。
四、表彰
召开十佳大学生表彰大会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第三篇:合肥工业大学十佳党员标兵评选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十佳优秀大学生党员评选办法
为树立大学生党员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党员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三、四年级大学生党员。
二、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志存高远,具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
2、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党员意识强,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工作中讲协作,讲奉献,顾大局,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
4、关键时刻能够发扬共产党人不怕困难、勇于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英雄气概,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勇挑重担,尽职尽责,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5、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同学疾苦,乐于助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6、在学校要求的各项工作中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
7、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且专业成绩排名在前50%;
8、能够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校纪校规。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申报材料。材料包括:(1)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介绍;(2)个人成长成才的心得体会(2500—4000字)。
2、学生党支部推荐,由学院分党委提出候选人并报学工部评选。
3、学工部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评选。
4、报学校审批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分党委和大学生党支部要充分重视评选工作,认真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评比,把评选工作作为推动学生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先进性、模范性教育的重要手段。
2、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优秀大学党员先进事迹的宣扬,树立党内先进典型,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
3、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五、表彰
召开十佳大学生表彰大会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第四篇:合肥工业大学十佳素质标兵(优秀大学生)评选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十佳素质标兵(优秀大学生)评选办法
为树立优秀大学生的先进典型,推广他们成长成才的先进经验,培育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创建优良的校风、学风和积极进取、健康和谐、团结互助的校园文化,更好地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三、四年级在校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关心国家大事,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志存高远,信念坚定,具有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远大理想和伟大抱负。
(2)热爱祖国,服务同学,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维护国家利益
和民族团结,促进学校和社会稳定。
(3)能够弘扬传统美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4)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敬廉崇洁,公道正派;弘扬正气,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5)诚实守信,严于律己,无不良记录。
(6)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
(7)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2、学习好,综合素质高,能力强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风严谨。
(2)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学习成绩优秀,或创新、创业能力较强,成绩突出。
(4)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
(5)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6)有较强社会活动能力和交际能力,在同学们中有一定的感召力和影
响力。
3、身心素质好
(1)心理健康,乐观进取,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2)人际关系良好,与室友、同学、老师关系融洽。
(3)积极锻炼身体和参加健康的娱乐活动。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考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2)受过校、院处分者。
三、评选办法
1、个人申请,填写申报材料。材料包括:(1)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介绍;(2)
个人成长成才的心得体会(2500—4000字)。
2、班级推荐,由学院提出候选人并报学工部评选。
3、学工部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评选。
4、报学校审批表彰。
四、表彰
召开十佳大学生表彰大会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与奖励。
第五篇:合肥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思想素质、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工作或其他方面表现优秀的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正式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第三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等级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等级奖学金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有:学习进步奖、科技活动奖、社会活动奖、文艺活动奖、体育活动奖等。
第四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及评选比例如下:一等奖学金1500元,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二等奖学金800元,按学生人数的6%评定;三等奖学金400元,按学生人数的14%评定;单项奖学金100元,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第五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热爱本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学习成绩良好,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3、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和集体活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坚持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身心健康,并已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注意公共卫生;
5、学没有受到校纪校规的处理或处分。第六条 等级奖学金评选条件与依据
凡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完成该学本专业教学计划基本内容,且必修课成绩无不及格者,可参加等级奖学金评选;一等奖学金应在学分平均成绩专业前5%同学中评选,二等奖学金应在学分平均成绩专业前15%同学中评选,三等奖学金应在学分平均成绩专业前35%同学中评选。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严格依据“学生素质能力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名次,测评办法依照《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能力综合测评办法》执行。
来自新疆、西藏以及其他省市的预科、内地高中班的少数民族在校学生,参加等级奖学金评选可适当放宽条件,评选名额指标单列,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制订。第七条 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
凡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在学习、科技创新、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单项奖学金评选。
1、学习进步奖: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所修课程成绩较上一学期有较大提高;
2、科技活动奖:积极组织、参加各项科技创新活动,取得较好成绩;论文、设计、研究成果等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校级以上(含校级)竞赛中获奖,或经科研部门鉴定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使用价值;
3、社会活动奖: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有益活动,在活动中能创造性开展工作,成绩显著;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提交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论文、取得突出成果或成绩;社团活动和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
4、文艺活动奖: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文艺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学院开展的各项文艺活动,做出突出贡献;
5、体育活动奖: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学院开展的各项群众性体育活动,做出突出贡献。
第八条 各学院应按照学校规定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评定比例,认真对照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件进行评审。各学院可以结合本学院的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奖学金具体评定细则,报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实施。
第九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获奖证书每学年发放一次。
第十条 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其他校级以上奖励,且奖励金额在5000元以上者,可参加当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学校将发放获奖证书,不重复享受奖学金。
第十一条 已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所发的奖学金及证书。
第十二条 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应正确对待和使用奖学金,真正用于学习和生活,不得挥霍浪费。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原《合肥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