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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总结
编辑:青灯古佛 识别码:15-859269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03 23:05: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总结

宁姜蒙古族乡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我乡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要求,不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一、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

(一)突出抓好领导干部为龙头的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

全乡各村、各单位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不同层次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并逐步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一是抓了党委中心组学法。乡党委中心组坚持定期学法制度,利用每五时间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规,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基本都合格,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的开展。

(二)突出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乡十分重视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根据省、市、县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关会议精神,我乡在学校举办了2次法制讲座,使青少年学生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

(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各种会议、板(墙)报、法制讲座等方式进行广泛宣 传。今年重点公民道德宣传月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在活动期间,乡综治办牵头,组织各中、小学为青少年学生专门举办法制讲座,各学校也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二、学用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今年,我乡始终坚持把普法教育与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了依法治理力度。

(一)着力抓好基层依法治理。在依法治村方面,一是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把政策、法律交给村民。二是“依大法,立小规”,依法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干群权利和义务,公开办事程序。三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真正体现村民自治的特点,增强工作透明度,有力推动了依法治村进程。四是针对农村难点、热点问题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整治清理农村财务,解决农村工作中的土地管理、计划生育、农民负担、农业技术推广等问题,及时化解矛盾,从而激发广大干群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二)严格依法行政。

1、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今年,全乡7个村、乡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各单位的职能权限,相应制定了 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把手”负责制,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考核,并与乡里签订了责任状,年终由乡党委、政府进行严格检查考核,保证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2、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措施。各村、各行政执法部门,围绕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健全了行政执法第一责任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检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罚缴分离制度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通过上述工作的有效开展,完善了执法程序,理顺了执法关系,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促进了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了监督机制,加大了乡人大和社会的监督力度,增强了对执法人员权力的制约。

3、加强队伍建设,规范行政行为。第一,加强培训,强化执法队伍主体建设,组织行政执法人员2人参加了县法制办的行政执法抽查考试。第二,加强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执法队伍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行政执法宗旨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公正执法、依法行政的观念,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检查考评,奖优罚劣。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检查和考评,是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措施。把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了年度目标管理。设立了行政执法 责任制达标奖,表彰奖励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优秀执法人员。

(三)坚持公正司法,塑造司法机关良好形象。

今年,强化了司法队伍建设工作,强有力地开展了队伍素质教育,增强了依法办案意识,杜绝了循私枉法、以权谋私。同时,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维护了司法公正。

总之,我乡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建设的中心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通过全乡人民的共同参与,积极支持配合,取得了一定成绩,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们的工作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今后工作中,要不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进一步把我乡行政执法工作引向深入,为推动宁姜乡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而努力奋斗!

宁姜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二月十日

第二篇: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切实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严格依法行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行政执法职责

(一)全局主要职责:负责对辖区内药品的经营、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

1、监督实施国家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监督实施药品法定标准、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和医院制剂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

3、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标准;实施对医疗器械产品监督管理。

4、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对当地媒体刊播的药品广告实施检查监督。

5、组织对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等质量的抽验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关于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中药材集贸市场;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违反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监管药品生产企业在辖区内设立的办事处。

6、依法监管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及特种药械。

7、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8、管理市以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9、承办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股(室)主要职责

1、办公室: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递、打印、复印;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审核;负责保密、档案、信访、印鉴管理、大事记录、值班安排;负责宣传、信息的编发;负责局各种会议的组织及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的记录工作并进行协调督办;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听证、复议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事务管理、车辆管理;负责档案的办理、招商引资、政务窗口、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及登记发放;协助市局做好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受理申报;负责局机关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负责做好对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执行国家各项财务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做好财务会计帐目和报表工作,搞好财务管理;负责财务会计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协助做好局内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发放工资及各种费用的报销;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协助处理党员的违纪案件。

2、食品安全监察股:组织拟订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

与评价

工作;汇总并上报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根据授权,组织协调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健

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

3、药品监督管理股: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制度和办法,初审药品零售企业资格;依法监督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管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协助办公室做好监管相对人的业务培训工作。

4、稽查股(对外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队牌子):依法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稽查、抽检;受理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的举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案件;协助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进行查处;完成市局机关交办查处的案件,承办有关市、县协查案件。

5、监察室:负责对监察对象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

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执法问题的控告和被监察对象的申诉;负责立案调查监察对象行政执法中违法违纪案件;依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

二、执法责任制

根据以上职责,全局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1、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局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能,各负其责。采取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方法,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形成全市药监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网络。

2、各级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负全面领导责任。

3、全局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负直接责任。

4、行政执法责任考核,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上级考核下级,考核时间个人每季度考核一次、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单位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依据。违反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篇: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规范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水平,根据行政执法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为主要依据,通过界定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范围,明确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将全办行政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不断树立公正严明的执法形象、廉洁勤政的干部形象、优质高效的机关形象,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目标

1、建立明确的执法目标。各直属单位都有明确的执法目标。确保责任到岗到人。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对自己执法活动负责;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执法活动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的执法活动负责;办主要领导对全办执法活动负责。

2、建立规范的行政执法活动。全办各项执法活动不仅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依据,而且有比较完善的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度作保证。

3、建立配套的监督机制。有严格的执法监督制度、健全的执法监督队伍和赏罚严明的奖惩措施。

4、建设高素质的执法队伍。通过推行执法责任制,提高全办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为海洋与渔业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

治环境。

三、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对象和职责

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对象为办领导、直属单位负责人以及机关一般工作人员。

(一)办主任为本办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对全办的执法活动承担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执法活动承担责任。办领导的职责是:

1、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指导制订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提出执法活动要求;

2、根据职责权限,履行各项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责任;

3、依照职责权限分工,审批和签发各类行政管理文件;

4、组织开展本单位行政执法教育培训,提高全办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5、督促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全办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检查监督,研究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同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任务。

(二)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和自己办理的行政执法事务负责。其职责是:

1、以身作则,带头履行行政执法责任,承担本单位行政执法活动中的领导责任;

2、根据本单位行政执法任务的分工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有关执法的内部程序制度,并督促落实;

3、及时监督、检查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避免

发生执法过错;

4、向办领导提出行政执法建议,准确实施有关执法工作部署。

(三)一般工作人员对自己办理的行政执法事务负责。其职责是:

1、根据岗位分工,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执法责任。

2、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行政执法问题。深入调查,提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各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是落实错案追究责任制度的重点,岗位执法人员是落实错案追究责任制度的基础。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执法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实施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政策性强,法律要求高,涉及到海洋与渔业工作的各个方面,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我办讨论决定由规范行政

(二)加强培训。提高执法岗位人员素质。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岗位人员的培训。凡新上岗或换岗的执法人员都必须参加上级有关部门或本单位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执法。对考核不合格经继续培训后仍不合格者,要取消其执法资格,并调整工作岗位。

(三)强化内外部执法监督。把落实责任制的情况列入机关

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进行考核。自觉把海洋与渔业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纳入社会以及公众舆论的监督之下,通过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设立举报电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第四篇: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一条为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明确区教委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主任及副主任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1、明确区教委各副主任、各科室行政执法范围及职责。2、对以区教委名义实施的行政许可及其他确定行政管理相对人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监督。

3、签发或授权签发各类行政许可文件。

4、对违法教育行为批准立案查处。

5、主持或授权主持行政复议、审查并签发行政复议决定,参加或授权参加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起诉行政诉讼。

6、审查、签发行政处罚决定。

7、审批结案。

8、对本人就有关行政执法实施的行政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9、副主任在主任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责任。

第三条教委办公室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1、宣传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并配合有关职能科室对其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协助区教委教育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监督行政执法计划的实施,协调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3、协助教委教育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并提出奖惩建议。

4、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5、协助组织培训行政执法人员。

6、承担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人事计财科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1、贯彻落实有关人事工作的法律法规。

2、负责对人事工作规划和计划的管理,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教师的调配、培训工作,对不符合《教师法》规定任职条件的教师及时给予调整。

4、制定和完善全县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和考核奖励制度;管理指导全区中学以下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以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定期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5、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科受理教师工作中的违纪案件和投诉,并依据《教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6、负责指导学校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

7、组织落实有关计财的政策、法律、法规。

8、依法编制和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育事业计划。

9、依法筹集和核拨每年的教育经费,确保生均教育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工资的逐步增长。

10、依法制订和规范教育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监督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1、依法制订、调整教育收费标准,负责学校执行收费标准的检查和监督。

12、负责管理和指导校舍建设、校舍管理,督促检查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

13、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校办产业、基建和维修工程中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

14、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并在委托范围内承担责任。

第五条纪检监察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1、组织教育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2、负责立案案件的初审,所有案件的结案审查。3、受主任委托、承担应诉、申诉及行政复议的答辩工作。

4、管理执法文书、案件档案。

5、负责对在职或离任校长经济责任审计。

6、承办有关的投诉、举报。

7、承担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教育科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

1、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2、负责全县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

3、负责指导普通中小学贯彻教育方针和执行教育计划。

4、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民办幼儿园的审批及管理。

6、配合纪检监察科受理教育教学领域违反教育法规的案件和投诉举报。

7、组织落实有关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

8、依法行使成职教育工作规划和计划的管理权,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地方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9、参与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的设置、撤销、调整和管理工作;参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其专业的设置、撤销、调整的论证和报批工作;负责地方职业中学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其招生工作。

10、负责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的办学机构的审批和直接管理,负责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

11、受理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案件和投诉。

12、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并在委托范围内承担责任。

第七条招生自考办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教育部及省、市招生自考文件精神,完成普通高考、成人高考、中考等各项招生考试任务。

2、按规定做好招生自考工作,承办招生自考工作中的举报和投诉。

3、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自考毕业生的思想品德鉴定和普通高校考生的身体检查、往届生的品德行为考核工作。

4、按规定及时发布各类招生考试成绩和信息。

5、受上级委托做好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八条重点办、服务中心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1、负责全区学校勤工俭学发展规划入实施方案的制订。

2、负责校办产业发展计划、层次、方向的统筹规划和校办产业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

3、负责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实践活动的具体指导和管理。

4、负责校办企业创建审批、企业年检、年审以及校办企业减免税的协调和管理。

5、统筹安排全区中小学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实施工作。

第九条教育工会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1、会同组织人事科抓好师德建设,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

2、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协助教育行政和学校党政组织改善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按规定做好先进教工的评选和表彰。

4、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地位和权益,做好各种侵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调解工作。

5、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工作,搞好工会干部的培训。

第十条本局根据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并列入科室考核和干部考核内容。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五篇: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总结

市政府:

我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县政府全面负责,大力推进。县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在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职责任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推选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制度,贯彻行政许可法,宣传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称《纲要》),以及在探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到乡镇基层等

方面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和与市政府签订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根据市“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检查的通知”([公务员之家]府办函[202_]293号)精神,我县对近四年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其主要作法报告如下:202_-202_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回顾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我县健全了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202_年,县政府在制定县府领导成员和县政府部门工作目标时就明确规定了我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县法制工作部门或部门法制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承担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年终逗硬考核奖惩。202_年,县政府在同30个乡镇,40余个执法部门签订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202_-202_)时,更明确了各乡镇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的责、权、利,为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该项工作切实做到了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

二、实行目标管理,抓好责任落实。为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标管理,县政府将该项工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安排到各工作部门的工作目标中去,实行了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评比检查,统一考核奖惩。各工作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将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股(科)、室,落实到岗位人头,全面实行了目标管理,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逗硬考评,与职工年终评比、表彰挂钩,调动了工作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县委、县府每年的工作安排,各部门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系列制度,如执法过错追究、损害赔偿、重大案件处理备案、回访、行政不作为追究,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监督、考核奖惩、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执法证件管理、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法制业务统计等。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了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工作标准、违法责任公示、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开、有效。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合法。几年来,县政府法制办在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审核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了“政令统一、法制统一”的原则,严把了法律、政策关,做到了规范性文件出台必须先审核、再签发、后公布。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方面,县政府还转发了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暂行办法》到各乡镇、部门,要求认真执行。四年来,共制发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近64件,如:[公务员之家]县统计数据管理办法、县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县城规划区土地储备和供应暂行办法、县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县城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县规划管理办法等。通过审查,及时向县府领导提出法律意见,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议予以发布;对与法律、政策相抵触的或条件不成熟的,也建议不予制发,得到了政府的采纳,当好了政府的法制参谋和助手。同时,县法制办对省、市发送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也认真组织相关部门调研,提出修改意见,并及时上报。

五、搞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复议是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行使层级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通过行政复议,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对乡镇政府和各工作部门的执法活动起到了监督作用,推进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合法规范。近四年来,县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9件,其中不予受理6件,受理23件。在受理的23件中,作出维持的10件,撤销的3件,终止的4件,其他处理4件,还有2件正在处理中。

对于涉县政府的行政案件,县政府法制办认真组织证据、材料,主动积极参与应诉,维护了政府行政行为权威性、严肃性,保障了政府严格依法行政。几年以来,共参与行政应诉案23件次,其中胜诉13件,败诉3件,原告撤诉4件,驳回起诉2件,目前1件正在审理中。

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根据国家、省、市的要求,几年来,县政府认真组织开展了统计、电力设施保护、农民负担、安全生产、未成年人劳动保护、药品监督、卫生、矿产资源保护、水利、林政、市场秩序整顿、网吧整治、知识产权保护、城市管理、烟草市场治理、税收、金融、工商、质量监督、社会治安治理等行政执法活动和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县政府法制办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积极为政府处理涉法事务,保证了政府行政

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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