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申请表、调转表、备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本表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本表一式三份,本人持一份,调出会计管理机构留存一份,调入会计从业机构留存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离岗备案登记表
本表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第二篇:会计证新注册、调入及调转流程及会计从业资格申请表、调转表、备案表
新办会计证人员所需材料
1、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找财务借)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找金燕借)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珠算化证成绩单(珠算证只限本市)
5、一寸彩照一张
6、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找秦媛媛打印)
7、成绩单
8、山东省会计从业信息表(将单位名称写全)备注:以上表格在山东会计信息网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人员申报信息入口填写打印
高新区财政局地址:
坐119、K160到高新区管委会下车,路西,行政审计中心三楼316室
咨询电话:82689700
调入人员所需资料
1、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找财务借)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找金燕借)
3、社保证明(近三个月)(找秦媛媛打印)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想变更学历,请带最高学历证)
6、会计证原件
7、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原会计证存放财政局出具)
8、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须贴照片一张)
9、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离岗备案登记表(加盖单位财务章、公章)
调出人员所需资料
如员工离职,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带会计证到高新区财政局办理即可。
备注:调转表在调出单位意见处盖公章,调转目的地与调入单位名称准确填写。一旦办理调转将不可更改,并于90日内办理调入。
本表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本表一式三份,本人持一份,调出会计管理机构留存一份,调入会计从业机构留存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离岗备案登记表
本表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第三篇:备案表1
附1:
威宁县2008年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备案表
注:
1、同时上交特岗教师个人工作总结和留用申请书;
2、本表一式二份,填好后用16K纸打印签字。
威宁县2008年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备案表
注:
1、同时上交特岗教师个人工作总结和留用申请书;
2、本表一式二份,填好后用16K纸打印签字。
威宁县2008年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备案表
注:
1、同时上交特岗教师个人工作总结和留用申请书;
2、本表一式二份,填好后用16K纸打印签字。
第四篇:交付使用备案表
扬州市区商品房交付使用
备 案 表
项目名称:__ __东方名城和园____ 建设单位(章):_扬州庆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_
填写日期:_2011年__1_月_13_日
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
扬州市区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
办理指南
一、办理流程
1、企业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我局开发管理处申请办理交付使用备案,并提交相关资料。
2、资料审查。
3、现场查勘。资料审查符合条件的,7日内我局将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查勘。
4、公示。经现场查勘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
5、发证。经公示无疑异的,发放《扬州市区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证明》。
二、需提交的资料及相关文件
1、《扬州市区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供水、供电、供气工程相关资料;
5、城市排水许可证;
6、电话通信工程竣工证明;
7、有线电视工程竣工证明;
8、路灯工程相关资料;
9、人防工程竣工证明;
10、消防验收备案证明;
11、生活垃圾清运移交证明;
12、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接管验收证明;
13、《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三、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办理部门:扬州市房管局开发管理处。
2、联系人:朱金坤、尹蔚。
3、联系方式:87800675。
配 套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证 明 书
第五篇:中介机构备案表
增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备案表
一、新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备案
二、荔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