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6号文库
煤矿新的管理办法(推荐五篇)
编辑:浅语风铃 识别码:15-884299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4 00:12: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煤矿新的管理办法

岗位对标管理办法

为全力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点线面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市场化机制能够更好的有效运用,从而规范“人”的行为准则,能够强化各岗位责任的落实和现场管理,消除煤矿隐患死角,形成闭合的安全联保责任制。根据县局文件要求,我矿积极准备,初步制定出了岗位对标管理办法,决定在全矿范围内开展岗位对标管理工作,现提出岗位对标管理办法如下:

一、岗位对标管理组织及职责

1、成立岗位对标管理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成 员:各系统分管领导、各科队负责人 下设岗位对标管理办公室,副组长全面主持对标工作。

2、岗位对标管理领导组职责

(1)全面领导岗位对标管理工作。确定岗位对标管理工作思路和工作原则,负责制定工作目标、指标体系、管理办法、考核,决定开展岗位对标管理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2)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特殊情况召集临时会议,听取岗位对标管理办公室工作汇报,指导、协调重大事项。

(3)审核岗位对标管理办公室提出考核方面的建议。

3、岗位对标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制定全矿岗位对标管理办法、制度、措施等,分解工作目标、指标体系,落实责任。

(2)负责岗位对标管理办法的实施,加强过程控制、监督、检查和指导。

(3)负责岗位对标管理办法的分析、总结。(4)负责制定岗位对标管理办法细则。

(5)定期召开岗位对标管理负责人会议,指导、督促、检查负责人的工作。

4、岗位对标管理中各专业设立负责人,负责在本专业内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岗位对标管理办法、制度、措施等,负责本专业内岗位对标管理的检查、指导工作。

5、每月要把考核资料汇总建档管理,每月总结。

6、岗位对标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要做到层层负责、层层把关。

二、岗位对标管理内容

1、本着减少管理层次、加大管理力度的要求,按照“点线面管理办法”,从面、线、点明确责任,下达责任分工表,做到各级职责清晰,指标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2、应当掌握的岗位作业标准、安全技术标准、岗位操作规程

和任务,以及应当履行的岗位安全职责。

3、科学、合理、明确地告诉作业者应先干什么,后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及注意什么,操作程序必须到位,安全要点必须记清。

4、岗位对标管理办公室要根据对标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岗位的班前准备、接班程序、作业程序、交班程序、操作标准及安全要求。

5、各专业岗位对标负责人要不定期或定期的检查指标的完成情况和过程,确保真实性、准确性。

三、岗位对标管理工作程序

1、制定岗位对标管理计划,确保对标计划与公司的战略一致。

2、建立岗位对标标准,出台符合本矿实际的对标标准,其次就是对全矿范围的人员进行培训、交流。

3、制定岗位对标工作管理、检查、考核办法,明确指标分工。

4、对标工作总结,每旬、每月都必须衡量自己与别人的差距,看到不足之处,制定措施。

四、岗位对标工作方式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对标工作的实质性意义,把岗位对标管理办公室和安全质量标准办公室合为一体,确定了三名质检员,分三个班次,对井下各岗位不间断的从班前准备、接班

程序、作业程序、交班程序、操作标准及安全要求进行动态检查、监督、指导,质检员每班必须及时汇总当班岗位对标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岗位对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要根据质检员提供的情况对岗位人员进行考核,对于存在的问题,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措施。

五、岗位对标管理培训教育制度

1、制定培训教育计划

结合202_年培训教育大纲要求,编制出岗位对标管理培训教育大纲,制定出各部门、各工种的培训实施计划和进程表,分工种、分层次的进行全面培训。

2、培训教育形式

岗位对标管理培训教育形式包括课堂教学、地面实物操练,同时配合一系列比赛活动,增强员工的学习兴趣,形成了“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

3、培训教育效果的评估

为提高培训效果,必须进行培训教育效果评估,采用操作查看、集体提问、课间和课后抽查等方式进行。评估效果要直接和员工的薪酬挂钩。评估分三级:

(1)一级评估:针对员工对课程及学习过程的满意度进行评估。所有课程都必须进行。在培训结束后3天内把心得休会报安

指中心。

(2)二级评估:针对员工完成课程后的学习成效通过组织考核或实地操作等进行评估,结果汇总后报安指中心。

(3)三级评估:针对员工回到工作岗位后,其行为或工作绩效是否因培训面有预期中的改变进行评估。

(4)安指中心根据对员工的培训教育进行全面评估,员工不参与、配合培训效果评估或考核成绩不合格处罚100-300元;员工培训教育后上岗工作,没有按培训内容严格执行的,视情节严重处罚200-500元。

六、岗位对标管理连带制度

为了使广大干部职工提高岗位对标管理的认识,使岗位对标管理工作更加深入的运用到实际当中,结合点线面管理办法,岗位对标管理必须有连带,连带的范围有:岗位工、班组长、科队长、包线领导、包面领导。

七、岗位对标管理考核具体办法

为保证岗位对标管理工作能够有效运用,使每位员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特制定了此办法:

1、考核办法

(1)月总分在90分以上按绩效工资的100%发放。(2)月总分在80分以上按绩效工资的90%发放。

(3)月总分在70分以上按绩效工资的80%发放。(4)月总分在60分以上按绩效工资的70%发放。(5)月总分在60分以下全部扣除绩效工资。

(6)连续两次在60以下且每次考核分数没有进步的情况,必须进行脱产学习培训,直至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评分办法

(1)每个班次质检员要对井上下每个岗位进行考核,岗位对标管理办公室每月2日前根据每班考核结果进行汇总。

(2)班得分=100-当班岗位所扣小项之和

月得分=班得分总和÷出勤天数

3、考核细则

(1)班前准备(10分)

通用标准中所规定的项目,每违反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2)交接班(20)

未进行交接班扣5分;未履行交接班手续扣5分; 交接班交接不到位扣5分;未电话汇报扣5分;扣完为止(3)作业前准备(10)

作业前准备中所规定的项目,每违反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4)作业中(60)

作业中所规定的项止,每违反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八、每个月和每个季度将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推荐得分最高的3个人,评选出优秀员工,并给予适当现金的奖励。

九、每月召开一次对标管理研讨会,涉及重点、难点、盲区或有争议的问题,经岗位对标领导组讨论,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各单位、各岗位要把岗位对标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加大宣传,选树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岗位对标管理的重要意义。各级领导要带好头,起好步,强化管理,堵塞漏洞,从而实现我矿安全管理精细化、质量管理精细化、现场管理精细化。

十、本办法在实际实施中涉及补充的相关内容,经领导组同意后,在补充规定中予以完善。

十一、本考核办法从202_年3月起执行。附:岗位作业标准化标准

第二篇:xx煤矿反违章管理办法(新)

**煤矿反违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_]23号)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资委第24号令)的规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违章就是事故未遂”的安全理念,规范**矿反违章工作,培养员工遵章守纪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习惯,防范事故发生,依据华能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煤业公司,扎煤公司202_年安委会第一次扩大会议精神,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扎煤公司和**煤矿颁布的制度、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

第三条**煤矿对各种违章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全面持续开展反违章活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找出原因、分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对责任人予以处罚并及时通报。

第四条矿对各单位、班组的反违章工作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和考核,以促进基层各单位和班组反违章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第二章 责任

第五条安监科负责反违章报表的汇总、指导基层各单位或班组 1

反违章台账的建立和违章行为的分析,并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对反违章工作进行专题分析,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

第六条基层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队长、书记、班组长)负责对所辖工作范围内的各类违章进行监督管理,及时检查、纠正、教育、处罚各类违章行为,督促整改,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开展反违章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队长、书记要组织制定本单位反违章相关制度

和实施方案,负责违章行为的登记、公式和分析工作,建立反违章管理台账,并对反违章工作定期进行通报。鼓励员工、班组自查自纠各类违章,积极组织开展本本单位和班组反违章工作的定期分析总结会议(可结合队月份安全分析会一并开展),提出改进要求和违章考核意见。

第八条班组长要要组织制定本单位反违章相关制度和实施方案,负责违章行为的登记、公式和分析工作,结合班组建设内业管理建立反违章管理台账,并对反违章工作定期进行通报。积极组织开展本本单位和班组反违章工作的定期分析总结会议(可结合班组月份安全活动一并开展),提出改进要求和违章考核意见。同时,要明确各类违章行为,结合一班三检工作,组织自查自纠,认真排查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排查危险有害因素,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现象;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九条矿每月集中组织反违章活动不少于三次,基层各单位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班组至少组织三次。必须做到反违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第十条矿机关各科室和机关干部节假日上岗必须把反违章活

动作为工作的重点,安监科做好存档工作。

第十一条基层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班组及各个岗位的反违章责

任体系,建立反违章管理台账,及时统计、分析、通报并逐级上报反违章情况,基层各队每月10日将开展活动结果报安监科备案。第十二条基层各单位要制定反违章奖励标准,对反违章工作开展好的班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反违章工作开展不力、被上级查出严重违章的班组和个人,取消当年所有评优选先资格。

第十四条 基层各单位应将生产作业现场作为反违章工作重点,每年年初要与每名员工签订反违章承诺书,要求做到“自己不违章、制止他人违章、举报各类违章”。

第十五条基层各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培养员工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调动员工反违章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员工安全技能、意识和整体素质,营造“遵章守纪人人有责”的氛围。

第十六条各单位反违章工作以自查自纠为主、上级检查为辅。各单位要设专人对反违章管理台账进行管理,按照“谁检查、谁处

罚”的原则对违章行为给予处罚。

第十七条基层各单位应于当月20日将本单位的反违章情况统计表报送安监科。

第十九条违章行为的处罚标准。

一、特殊规定

内首次出现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对违章人员罚款1000元,从被发现违章的第二天起,到培训科学习一个月,学习期间每日只发10元生活费,培训考试合格后另行分配工作。第二次发现,按照扎煤公司员工管理办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出现违章行为的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对队班子正职罚款200元,带班领导罚款300元,其他班子成员负连带责任,罚款100元;违章人员所在班组的班组长罚款200元。凡查出、及时制止或举报身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经矿有关部门核实情况属实,给予奖励500元/人次(违章人员罚款额的50%)。

1、带烟草及点火物品入井或井下吸烟的;

2、人车正常行驶期间爬车跳车的;

3、乘坐胶带运输机的;

4、斜巷提升时扒车、蹬钩头车的;

5、酒后上岗及在班中饮酒的,给酒后职工安排工作的;

6、故意损坏拆除机电设备或擅自拆除通防设施没造成后果的;

7、剩余火药和雷管不退回火药库,擅自处理的;

8、用人车或皮带运输机运送火药、雷管的;

9、带电检修电气设备,未实行专人停送电制度的;

10、乘坐井下防爆胶轮车的11、对安检人员或其他制止违章行为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二、一般规定

按照其危险程度将违章行为现象分为一般、较严重、严重、特严重四个级别,根据违章性质和危险程度确定罚款额度对责任者进行处罚,一般违章40——100元、较严重违章100——300元、严重违章300——500元、特严重违章500元以上,具体根据实际危害情况而定。违章行为现象分类见附件“**矿违章行为现象(危险程度)统计表”。

第四章 其它

第二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煤矿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凡因违章现象而引起事故的,相关责任者按扎赉诺

尔煤业公司《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没有涉及到的违章现象,仍执行《**煤矿内

部管理办法汇编》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煤矿反违章管理

办法》废除,解释权归属**煤矿,要求各单位及时向全体员工传达贯彻,并落实执行。

**煤矿

202_年1月15日

第三篇:煤矿新工人管理办法

新工人管理是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特别是今年外委施工单位新增工人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为进一步加强新工人的管理,安全部重新制定了新工人管理办法,望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新工人岗位入井前的管理规定

1、新工人岗前技术培训

1.1新工人分配到各单位后,各单位必须制定新工人培训计划,建立新工人岗位培训档案,并详细写清楚新工人的培训数量、个人资料等相关信息,信息发生变化后及时更新。

1.2职教部根据培训计划指定专职技术人员对新工人进行岗前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岗前培训包括《岗标》、规程措施、自救器正确佩戴等安全知识。

1.3通过岗前技术培训,使新工人掌握本岗位的基本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职教部、安全部派人监考,考试合格后,将岗位安全知识培训考试结果报送安全部备案并办理《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资格证》。

2、签订“师徒合同书”管理规定

2.1新工人入井前,各单位必须安排有丰富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老工人与新工人签订 “师徒合同书”,“师徒合同书”一式四份,新工人本人留一份,师傅留一份,所在单位存档一份,报送安全部一份,对各单位的“师徒合同书” 安全部要认真审查,并由专人管理。

2.2签订“师徒合同书”时,必须由师傅和徒弟本人签订签字、盖章。

2.3一个师傅只准带一个新工人,不允许随便变更师徒关系,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变更师徒关系时,必须重新签订“师徒合同书”。

3、各施工单位新工人“分级管理”规定 3.1各施工单位在招录新工人时,要认真核实其身份信息,并根据年龄、从业年限、原从事工种、岗位技能水平等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并建立健全新工人档案,并及时更新。

3.2各单位根据汇总结果将新工人进行分级。将井下从业年限为2年以下的划为一级管理;井下从业年限为2年--6年的划为二级管理;井下从业年限为6年以上的划为三级管理。新工人岗位原则上按照原从事工种进行分配,如出现跨工种分配的,划入一级管理。

3.3各单位要对划入一级、二级管理的新工人重点管控,利用班前班后会、周二、五学习时间,重点对其进行岗位作业化标准、岗位危险因素辨 识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新工人岗位入井实习管理规定

1、新工人必须持有《临时入井证》(粉色)、《临时岗位资格证》(蓝色)、“师徒合同书”、佩戴贴有“新工人”标志的安全帽,符合上述条件的,方可入井。

2、新工人入井前,各单位要将新工人入井登记表(表内必须写明作业地点、师傅和徒弟姓名、作业内容)及时、准确报送安全调度(一式两份,送安全调度一份,下井时交检身工一份),便于安全调度全面掌握各单位新工人上岗情况和互联保执行状况。

3、新工人入井实习时间不少于四个月,实习期间必须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所从事工种的安全知识、岗位标准、危险因素、操作规程等内容。实习结束考核合格后,各单位重新到职教部办理《安全资格证》和《岗位资格证》,新工人持新办理的《安全资格证》、《岗位资格证》、人员定位卡,戴黑色安全帽,方可上岗作业。

4、地面新工人也必须签订师徒合同,进行四个月的实习。

三、新工人岗位实习期间各单位现场管理规定

1、新工人与其师傅签订互联保,当师傅不上岗时,各单位值班人员要指定跟班队干、班组长或临时指定有经验的老师傅与其结临时互联保,做到“谁安排、谁负责、谁落实”。

2、新工人入井、升井、乘车、作业都要与师傅在一起,在作业过程中,师傅必须对新工人作业进行重点监护,实行现场互联保,并及时规范其作业行为,确保作业安全。

3、师傅要向徒弟传授好经验、好方法,徒弟要虚心接受。

4、在作业过程中,师傅违章指挥,徒弟有权制止,并且有权向单位领导汇报。

5、新工人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尤其在上、下班途中必须与师傅在一起,不得擅自乱跑。

6、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下井时间对新工人进行分管范围内各工种的岗位作业化标准、岗位危险因素辨识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新工人的安全和操作技能。

7、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周二、五学习时间,指定专职技术人员对新工人应知应会、人员站位管理、红线管理、反“三违”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新工人的业务素质。

8、各单位严禁安排新工人从事高危作业、特殊作业及电器设备检修等岗位。

9、井口检身工负责对新工人的“两证”、安全帽、人员定位系统认真核实,检查合格后方可下井。

10、各作业地点安全员要重点对新工人管理现场监督检查到位。

11、安全部要不定期对新工人的持证上岗、岗标、质标、师徒上岗、互联保、作业过程中人员站位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予以纠正。

四、新工人岗位实习期间各单位管理规定

1、各单位必须按照本管理办法,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新工人管理办法,确保新工人安全。

2、各单位必须对新工人实行重点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新工人工作、思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3、各单位必须认真对新工人进行考评,对新工人的总体工作表现、出勤情况、掌握本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操作技能等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做为新工人转正定级的基本依据。

五、师傅和徒弟的职责

1、师傅职责

(1)必须注重新工人的思想教育,以矿为家、继承和发扬煤矿工人的优良传统。

(2)必须严于律己、言传身教,在工作中体现出优良的作风、过硬的技术,并真正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3)必须教育新工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自主保安意识,帮助新工人尽快熟悉井下条件、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

2、徒弟职责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争做遵章守纪、安全生产的典范。

(2)勤于学习,不懂就问,虚心向师傅请教,掌握本工种的生产技术和操作技能,做到实习期满后能单独上岗作业。

(3)必须尊重师傅,在工作中虚心接受师傅的正确指导,做到取其长、补己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

六、考核办法

凡未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管理办法要求对新工人进行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单位的管理责任。

1、新工人未取得《安全资格证》和《岗位资格证》,未签订“师徒合同书”下井的,一经落实立即取消其入井培训资格,处罚当事人300元/人、单位负责人200元/人。

2、新工人在四个月实习期间,下井前未及时递交新工人入井登记表、上下井未与师傅同上同下、现场作业互联保不到位、现场独立操作设备、未佩戴贴有“新工人”标志的安全帽等行为按“三违”考核,处罚当事人200元/人,单位负责人100元/人次。

3、新工人“三违”,师傅受连带一并按“三违”处罚。

4、各单位未建立新工人档案,少一人处罚单位负责人300元/人次;新工人信息不全或未按“分级管理”规定进行新工人分配的,处罚单位负责人500元/人次。

5、井口检身工对新工人入井检查不到位,处罚检身工200元。

6、各作业地点安全员对新工人管理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处罚安全员200元。

第四篇:精选煤矿管理办法

精 选 煤 矿

管理条例及劳务须知合

为了煤矿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双方利益,逐步规范化、强化安全管理,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煤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指令。要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职工必须自觉参加学习,接受安全教肓。

2、煤矿将各种规章制度向职工公布,并组织职工学习。职工必顺遵守矿纪矿规。

3、职工必需凭身份证报名,并签订劳务合同。通过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工作。

4、职工必须认真学习本矿各项管理制度眵,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

5、职工有事必须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每天罚款200元。

6、职工外出产生一切后果和行为由自己负责,与矿方无关。

7、严禁迟到上班、提前下班、上班作息时间按照煤矿规定进行,若提前离岗和迟到上岗处罚100元。

8、职工上下班必须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严禁扒车、搭车,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9、每个工作面必须配齐现场工作的生产工具,不能随意拿取他人的生产工具,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10、严禁串岗作业,每个职工每天只能在自己的岗位和工作面作业。如串岗、离岗者处罚100——200元【根据时间规定】。

11、每个职工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和调动,不得违章作业,如有违者处罚200元。

12、下井前必须登记入井,不登记者入井处罚30元,下班出井者不销号者处罚50元。

13、下井前必须穿带整洁,工作服、安全帽、脚穿矿工胶鞋。矿灯必须是新型防爆灯,如果有一样不齐者,不准下井,并按矿工处罚200元。下班时矿灯必须交到矿灯房,统一充电、统一发放,一次未上交矿灯者处罚50元。

14、严禁在井下大便,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15、严禁在井下打架斗殴,如有违反者打架,两方当事人各处罚202_元。如造成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送当地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16、井下严禁携带烟火,如有违反者处罚1000元,并开除。

17、凡本矿职工必须爱护本矿的一切安全生产设备;如电缆、风筒、牌版等等,损坏者按原价赔偿,并处罚200元。

18、工作面作业时每一次只能推两个矿车,如有多推、多占矿车者,按一台矿车50元处罚。

19、严禁私自放炮,放炮前必须由安全员、瓦检员检查瓦斯含量,顶板支架情况,安全才能由爆破工爆破,如有私自放炮者处罚200元。20、放炮后必须由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瓦斯含量和顶板、支架、支护情况、敲帮问顶、安全后,才能正常生产。如有违反者处罚200元。

21、放炮线必须使用放炮电缆,放炮脚线不得超过迎头两米。

22、严禁乱处理瞎炮、哑炮,且不能乱挖、乱打眼,现场不按规定处理瞎炮者处罚200元。处理瞎炮要重新打平行新眼布置,不准乱交叉布置。

23、炸药雷管严禁混拿混放,领取炸药雷管必须是两人领取,混拿混放者处罚200元。

24、炸药雷管必须入箱上锁管理,违者处罚200元。

25、炮眼必须用黄泥封口,发现不用黄泥封口者,一个眼按20元处罚。

26、炸药雷管因保管不善,流入社会,一但查出处罚202_元,并送公安部门处理。

27、严禁酒后下井,违者处罚200元,按【旷工】处理并拒绝生产。

28、严禁井下睡觉,违者处罚200元。

29、严禁串入育巷、废巷,凡矿工、通风巷道严禁入内,如有违者处罚200元。

30、巷道掘进要求,要平、要直,轨道铺设至少要8块枕木。

31、巷道支护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保持施工质量。

32、平巷人力推车过弯道、过岔道要减速慢行,矿车同向运行时不能少于30米距离。

33、进入工作面必须要看清瓦斯牌版上的记录,二氧化碳记录,不能冒险作业,瓦斯超限作业者处罚500元。

34、杜绝三违现象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5、工作面现场每班必须处理好一切隐患,切不能留给下一个班。

36、因操作不当,违章作业、造成事故,300元以下的费用自行处理,超过300元以上矿方要化分责任另行处理。

37、风筒的管理,风筒必须吊平、吊直,离掘进迎头不能超过5米,如有违反者处罚100元。

38、煤矿职工必须互帮互护,团结一心。第二部分;煤矿运输管理

煤矿运输是企业的主力军,产量大小是运输来决定的,各绞车工、把钩工,必须尽职尽责的完成当班的生产任务,相互配合、团结一心,结合矿地面井下运输情况制定以下运输生产管理条例。

1、各处绞车工、把钩工,都必须提前上岗,协助运输材料,如有迟到者处罚100元。

2、各处绞车工、把钩工都必须坚持到最后,接班人员到岗后才能离开如有提前离岗者处罚200元,按旷工处理。

3、各绞车工、把钩工不能串岗作业,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如串岗离

岗者处罚100元。

4、各绞车工、把钩工不得串到其它作业场所赶催他人快速下班,如果

有违规者处罚200元。

5、各绞车工、把钩工如遇到主管部门来检查和其它情况时,必须立即打电话通知到井下各场所;必须每班检查绞车的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有责任协助机电矿长进行维修绞车。

6、各项绞车工每周必须对钢丝绳进行一次打油;必须现场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绞车有问题必须立即通知矿领导否则罚200元。

7、地面绞车工必须做产量记录【有采煤工作面】,必须真实,如果一旦发信做假处罚500元。并每班都去调度室核对。

8、地面绞车工、把钩工必须相互合作,把所有井下所需材料在第一时间送到井下;协助管好治安。

9、地面把钩工矿车必须倒干净,用铁锹刮干净,如有一次未刮干净处罚50元。

10、地面绞车工、把钩工都必须在同一时间吃饭,统一作息时间,不准影响井下生产人员,如有违者处罚100元。第三部分;井上生产生活

1、每位职工家属要搞好各自的公共卫生,做到清洁爽目。

2、每天白天住房要关好房灯,严禁亮长夜灯,晚上关灯时间23点钟,如果发现夜间不关房灯者扣电费50元,发现白天不关房灯者扣电费100元,【有其它方案再做决定】。

3、信息时间不能大声喧哗,开放大音响、大声电视机,以免影响他人信息。

4、本矿内严禁拉帮结派,组织群斗殴打架,如有类似情况处罚202_元,并开除。

5、严禁招外来人员在矿内豪赌,发现有组织者处罚1000元。

6、上班时间严禁打牌赌博,发现有赌博者处罚200元。

7、杜绝带不三不四人员进矿,特别是不能有社会女青年在矿居住。

8、严禁偷拿他人财产和金钱,一旦发现处罚202_元,并开除。或者交公安部门机关处理。

9、杜绝在矿内调戏他人,搞不正当作风及两性关系。

10、严禁拿卡要他人物品,和一切非法所得活动,发现有人进行者处罚1000元,归还有上交物品,并在各集团公司出名。

11、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老虎取暖、烧饭,发现一次扣电费200元。

12、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

13、每月矿组织安全培训学习时间,职工都必须参加,准时点名,不参加者处罚50元,迟到和早退者处罚30元。

14、如有职工辞工必须提前15天提出请示,经矿部同意后方可离矿,如不交规定请示,随意自行离矿,每人按10天矿工处罚1000元。如有集体班组织矿工者,按每人每班10天时间计算处罚金额为准。

每月1日、11日倒小班,21日发放上月的工资。

15、第一个月的工资发放后,不再预知生活费,如果才进矿的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可少量预知。

16、企业本着人性的管理方式,如本矿职工的确家庭中出现很大的灾难,集团公司与本矿将根据情况可做相应措施处理。

第四部分 ;管理人员管理条例

煤矿企业做为高危行业,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切实的做到无危则安,无缺则全的神圣理念,大力度多方位的加强现场管理。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管理人员管理条例。

1、管理人员必须提前入井,最后升井,有违者处罚200元。

2、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在各现场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同时必须做好隐患处理记录,发现有隐患还在生产者处罚500元。

3、管理人员禁止在井下睡觉,发现有睡觉一次处罚200元。

4、管理人员必须以身做则,身先是卒,尽职尽责完成各自的安全生产任务。如有当班所接到的生产安全任务未完成者,也没有说明情况,处罚200元。

5、管理人员工作面瓦斯浓度超限1%时禁止打眼放炮。

6、管理人员必须认真的检测各项瓦斯含量,二氧化碳的含量,并按规定填写清楚瓦斯三对口,如果发现漏检、假检、少检处罚200元,瓦斯日报表下班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填写好。

7、管理人员在各现场必须带好头,组织、调节好当班生产安全计划。

8、管理人员必须服务到位,不要什么事都依赖工人去做。

9、管理人员有权对一切不安因素的违章现象,违纪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10、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各种技能,增长自己的业务知识。

11、管理人员要相互理解,精诚团结,搞好安全生产。

12、管理人员必须先发挥自己的特长,提出好的建议,更不能笑话他人意见。

13、管理人员不能捻轻怕重,更不能有抵触情绪任务。

14、管理人员现场要勤劳,多动手、多动脑,不能纸上谈兵,更不能炒作自己和一切做秀活动。

15、管理人员在井下特别要爱护生产设备,不要能修好的设备不修,领取新的使用,发现有违者按照设备原价赔偿。

16、管理人员在现场处理疑难问题,不要随心所欲、乱表态,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决定。

17、管理人员当班事务必须当班完成,不能留给下一班,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18、管理人员在各现场必须加大现场管理力度,不能体罚职工,粗放工作,如有打罚职工者处罚500元,并在集团除名。且不能在本集团和单位工作。

19、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煤矿一切整改验收工作,不要在整改验收期间请假。

20、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企业组织,安全办公会、调度会,同时也要提出好的方案和创意。无其它原因不参加者,迟到、早退者处罚50元。

21、管理人员必须每天都在矿,外出时间不能超过5小时,有事有病必须经矿长同意才能外出。一旦外出不请假者处罚200元。

22、管理人员要与企业共发展、同生存,矿有困难时要挺身而出,捍卫企业,保护企业。

23、工资发放按照矿规定发放。第五部分;用电规定

按照集团公司违规处罚规定执行 第六部分;奖励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验收工作顺利展开,全矿上下齐心协力搞好安全生产,对企业有功和有贡献人员,特别是能够及时控制将要发生事故的人员,同时也能和企业奋战一年的职工,还要根据各现场管理人员提供的材料,矿部将在年终总结会评选一批安分守纪的职工进行奖励。

望各位职工自觉遵守执行、签字在档

煤矿签字:——————(经

理)

职工签字:——————(员

工)

202_年 ——月——日

第五篇:煤矿材料管理办法(最新)

煤矿材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 计划申报

1、全矿需用材料按分部门申报计划。申报程序为:(1)系统包干材料:使用单位→主管部门→经营管理科→供应站

(2)安全技措及质量达标用料: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安全管理科→安全副矿长→供应站

(3)专项工程用料:使用单位→主管部门→供应站。即:每月26日前各单位根据下月生产作业计划和安全生产需要,结合本单位库存情况,编制下月材料需用计划,按分管范围报相应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于28日前将本系统分管的材料需用计划审查汇总后(因供应站有库存而没报计划的要注明)经本系统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统一分类审查汇总,于月底前报供应站采购。一处不符合要求,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分别罚款100元。

2、各单位编制计划,格式要规范,必须注明材料名称、物资编码、种类、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用途,对非常用件和有特殊技术要求的,要注明生产厂家、联系方式等,有加工周期的材料,要根据加工周期提前一至二个月编报计划,并注明到货时间。否则,每次对编制单位责任人罚款100元。

3.材料计划编制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经主管部门负责人领导等审核签字,方可上报,否则不予接收。

第二章 质量验收

1、供应站按计划采购的物资到矿后,要进行验收。

2、材料验收分工:材料主管部门对分管材料的技术参数、质量、资料负责验收;经营管理科负责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解决验收中出现的问题。

3、每批材料到矿后,由供应站通知,经营管理科牵头,按照材料分管范围,组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参加验收。

4、验收小组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各类产品必须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被列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目录的矿用产品还必须具备有效的“煤安标志”,防爆产品要有“防爆合格证”等,否则不予验收。

5、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由验收小组写出质量问题通知单,交供应站,供应站不得入库、发放,否则不予结算费用,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

6、确因生产急需不能按正常程序验收的物资(如井下设备急用配件、临时拉回的物资直接下井等),供应站必须在24小时内将物资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金额等相关资料报给物资验收小组。

7、材料在使用中出现质量等问题,使用单位要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经营管理科,经营管理科应立即联系供应站解决。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8、自制加工、修复的配件出现质量问题由加工或承修单位按以上规定负责。

第三章 审批、发放

1、审批程序:

领料单位提交申请→主管部门审批→经营管理科审批 →打印料单→交旧料→仓库领料。

即:各领料单位应根据上报计划和实际需要开申领单,经相应系统主管部门审批,经营管理科核查,打印料单,办

2、领料单上经领、主管、审批以及交旧等印章必须齐全、清晰,单据整洁,否则,每次对材料员罚款20元,并不予审批。

3、材料分管系统主管部门审批时要根据现场实际需要,严格把关。若因审查把关不严造成材料流失浪费或积压的,除按照有关规定处罚外,对主管部门材料审批员每次罚款100元。

4、审批后的物资领料单领料单位、主管部门各留1联,登记、记帐、核对、备查,报供应站仓库4联,仓库自留1联,报局财务、矿财务、经营管理科各1联,经营管理科与审批联、财务联核对无误后,分系统核算考核。

5、领料时,领料员必须认真细致地检验、过磅、点数,不能以少顶多,以多顶少,以次充好。若因领料员失职造成材料浪费流失的,对材料员罚款100元并立即追回。

6、所有出库物资必须到仓库、核对,做到票、物相符,否则不予放行,并上报经营管理科对不符的部分按原值罚款。

7、在材料管理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私自篡改帐目,开假单据,做假帐的,一经查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赔偿损失,并调离工作岗位。

第四章 跟踪管理

一、职 责 理交旧手续,加盖审批专用章,凭领料单到仓库领取材料。经营管理科及材料主管部门负责材料领取后的管理工作,按制度对材料全过程管理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和奖罚。

二、计 划

1、各单位在编制下月材料需用计划时,要结合当月库存量和生产实际。对于不结合实际虚报计划或库存有两个月以上的消耗量,仍报计划的,一经查出每项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2、对于上月已报计划但没到货的材料,本月仍需要的,需再次报计划,并注明“催要上月计划”,金额记入本月计划指标考核。

三、领 用

1、材料到货后两个月内不领用,每种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对材料员罚款100元。出票后3天内不领取,每次对出票材料员罚款100元,每超一天加罚50元。

2、材料领取后两个月内不投入使用(特殊储备除外),对领用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对材料员罚款50元。并对使用单位按材料价值的30%重新计费考核,直至投用或上交为止(上交按材料价值的50%减费考核)。

3、经营管理科及材料主管部门负责不定时对已领材料的领取、使用、库存(或闲臵)数量进行抽查核对,若有误差按材料原值进行处罚。

4、人为破坏偷取材料的(如剥电缆、拆配件等),一经查出按偷盗论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若没找到责任人,则对附近作业区域的单位按材料原值分别进行处罚。并对材料主管部门罚款200元,及时举报、报案的除外。

5、领取非本单位使用的材料,按材料价值的两倍对责任 单位处罚。特殊情况应列专项计划经主管领导、经营副矿长批准。

五、存 放

1、各单位领取的材料使用前必须在仓库或料场集中、分类、整齐、妥善存放。地面不能入库的要求在库棚内存放,小型材料必须上台上架;井下料场有水应垫高底层,避免浸水。否则每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因存放不善造成材料丢失、损坏或性能下降的按材料原值处罚。并对责任人(材料员、库工或看料人员)罚款50元/种。

2、材料乱扔乱放的按后附表1标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按照材料费分解分管办法,对分管该材料的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管理区域按安全管理科规定划分。

3、井下各队料场储备材料,不能超过2天的需用量,否则对其负责人及其材料员各罚款100元,特殊原因必须经主管领导、生产副矿长批准。

六、使用及回收

1、材料的使用必须坚持需要多少,投入多少。严禁随意投入,浪费材料和挪作它用。如:掘进面和扩修点用管子、道轨、皮带架、钎子、破槽子等非支护材料打邦顶,及私自破坏材料加工生活用品等。否则按照材料费分解分管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2、材料领取后必须合理使用,能循环复用的,要循环复用,因使用不合理造成材料积压浪费的,按材料费分解分管办法处罚。

3、巷道回收前,主管部门通知经营管理科、生产科、机电运输科、通风科及有关科队检查验收材料回收情况,不 经验收进行回收的对回收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

4、回收期间不准埋压材料、设备、配件等,一经发现,均按原价罚款。

11、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回收率(附表2)进行回收,达不到,差额部分按原值对回收单位罚款。

12、对于现场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下次检查中仍没有处理的,加倍处罚。

第五章 修理复用

1、各单位回收的材料能够复用的由材料主管部门负责安排集中存放,维修复用,以减少重新投入,不能复用的按规定交旧。

2、材料主管部门负责分区域和地点建立分管材料的领用、回收复用台帐,及时核查、兑帐,确保材料不丢失、不埋压、不浪费。经营管理科负责对全矿材料的领用、回收、复用及建帐情况进行督察,对管理职能缺失的部门每次罚款300元,负责人罚款100元。

3、对于能维修复用的材料,不安排维修复用,而投入新材料,每种材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按浪费材料核减分管材料费指标。

4、由于技术等方面的原因无法自行安排修理复用的交经营管理科统一安排,但产生的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5、对积极收集回收不属于本单位回收范围内材料的,按规定奖励。

第六章 交旧领新及废料处理

1、所有废旧材料必须统一交矿废料库。私自存放废料 不交者,每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

2、领用新材料时必须按规定交旧率(见后附表3)办理交旧领新手续。不交旧或交不够,按欠交材料原值对领用单位处罚。

3、交旧领新程序为:领料单打印后,使用单位到废料库按规定上交旧料,达到规定交旧数量后加盖旧料已交章,经营管理科审批员核查,加盖矿物资审批专用章,凭料单到仓库领料。

4、确因生产急需,不能先交旧领新的物资,由领料单位负责人写出欠条,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及经营管理科负责人签字同意,废料库保管员建立台帐,加盖交旧章后可领用新物资。但旧料必须在限期内交回,否则每超一天罚责任单位100元,责任人50元。

5、交旧物资主要零部件必须齐全,否则按所缺零件原值进行处罚。

6、新增物资(新增加或旧料能修理复用的),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记帐,系统领导签字,方可办理领新手续。

7、各项新增工程安装前期投入物资,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应先建立专项投入台账,工程安装结束后应及时向承接单位移交手续,谁承接谁负责上交旧料。

8、废料库由经营管理科负责管理,建立旧料回收台帐,并做到帐物对照,否则按缺少物资原值罚保管员。

9、能够再修理复用和再利用的旧料,经主管部门、经营管理科鉴定、核实,经营副矿长签字同意,可重新领取。但领取后不进行修理复用和再利用,按材料原价值进行处 罚。

10、对于无修理复用价值的废料,由经营管理科组织财务、审计及材料主管部门共同鉴定后,报请集团公司批准,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安排处理。处理时,有关单位共同参与点数、过秤,财务科按价收款后,办理出门手续。私自处理废料按偷盗论处。

第七章 专用工具

1、为提高专用工具的利用率,减少投入,杜绝浪费,矿对部分专用工具实行“租赁”管理,即矿统一安排领取修复后,建帐入库。使用单位领用,需按使用时间长短以材料费形式支付一定的租赁费用。具体标准见附表4。

2、各单位租赁专用工具时,先列出租赁专用工具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到经营管理科办理相关租赁手续后方可领取。

3、各单位要加强租赁专用工具的现场管理,工程完工后及时交回。对于管理不善造成专用工具损坏、丢失的,按原值对租赁单位进行处罚。

4、专用工具租赁费的计算方法为:从专用工具租赁当日起到上交租赁库之日止为计费天数,物资租赁费用标准×计费天数=租赁费,各单位以内部领料单的形式向经营管理科结算。

第八章 自制加工及修理

1、矿内能自制加工、修理的物资,严禁外委加工修理。

2、机修队负责全矿除U型钢以外的自制加工和修理业务,U型钢加工修复组负责U型钢加工修复。

3、对整个自制加工和修理业务的监督和管理由机电运输科、经营管理科负责。每月下达修理加工计划,督促作业过程,搞好质量验收和入库。

4、为提高承修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其工时费用的结算可以实行计件形式,详见相应办法。经营、审计及业务部门对自制加工、修理物资的价格进行核定。核定的原则是:低于市场价格或供应站进货价格的30%以上。

5、使用单位需要加工修理件时应提前向主管部门递交需用计划(非常用件要提供加工图纸),因计划提交不及时影响生产的,由使用单位负责;承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没完成任务,由承修单位负责;因提供的图纸错误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损失由使用单位自已承担。同时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

6、承修单位不经主管部门批准私自接受加工修理业务,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对其负责人罚款200元,并不予结算工时费。

7、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而导致不合格品入库,每次对验收人员各罚款100元,验收部门各罚款500元。

8、承修单位不经主管部门批准私自发放加工修理件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对其负责人罚款200元,并不予结算工时费。

第九章 材料员管理

为加强我矿材料管理队伍建设,规范材料员行为,搞好材料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科队长是本单位材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材料员对本单位需用材料的计划编制、申报、质量验收、领取、建帐、保管、发放、现场跟踪及回收复用等管理具体负责。

2、材料员任用的基本条件是:属我矿全民合同制职工,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熟悉本单位生产作业工艺,且与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无亲缘关系。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任用。否则,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并立即撤换。

3、各单位材料员的任用必须经系统领导批准,到经营管理科审查备案,业务上归口经营管理科领导,否则,不予承认。

4、材料员应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矿有关物资材料管理的政策、制度。对有关政策、制度不熟悉,每次罚款20元。

5、材料员必须熟悉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对材料的需求和投入做到心中有数。每月下井8次以上(无井下作业的除外),每少下一次罚款20元;不熟悉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不能说明材料用途,每次罚款20元。

6、各单位材料员对本单位材料费消耗指标的完成具体负责,各单位应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将材料管理及材料费指标完成情况与材料员工资挂钩。单位材料费单月超支20%以上,或连续两个月超支10%以上,该单位材料员自动离岗,且在2年内不得重新从事材料员工作。系统材料费超指标5%,对系统主管材料员罚200元,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超指标10%以上时,对系统主管材料人员罚500元,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款300元。

7、材料员有偷盗、造假、倒买倒卖材料行为,一经查出,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必须立即撤换。否则,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

8、材料员应积极参加矿组织的有关材料管理的各种会议及活动,迟到、早退、违反会议纪律每次罚款20元,不参加每次罚款50元。

9、材料员应按时完成经营管理科及材料主管部门布臵的有关材料管理的工作任务,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单据,数据准确无误。否则,每次罚款

50元。

二0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11

煤矿新的管理办法(推荐五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