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202_-12-08 10:41:24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2)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农村税费改革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巩固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乡镇富余人员,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深入贯彻省第四次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和市202_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根据
税费改革工作方案的任务分解,编办作为税改工作的成员单位,主要承担撤并乡镇的协办任务和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主办任务,至202_年3月,各项工作已结束,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就涉及编办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乡镇撤并任务情况:
根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和
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复〔202_〕
号)及《
委、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乡镇区划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发〔202_〕
号)文件精神,在202_年区划调整中,全区共撤销4个乡镇(镇、乡、乡、乡),其中
镇撤销后,新设立、2个街道办事处,撤并后,全区共有
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精简10。涉及撤销的4个乡镇的所有机构全部撤销,所有人员按区划调整分流。第1文秘版权所有!
(二)完成乡镇机构改革情况:
202_年乡镇机构改革,我办根据《中共
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
机构改革的批复》(复〔202_〕
号)文
件精神,结合乡镇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构改革于202_年12月底结束,事业机构改革于202_年8月底结束。改革后,乡镇行政编制由
名减为
名,精简10,实有人员由
人减为
人,精简7;事业编制由
名减为
名,精简20,实有人数由
减为
名,精简16。上划整合后,乡镇事业机构由17个减为4个,精简76;乡镇行政机构由8-10个减为1-2个,精简80以上。通过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和规范机构设置,基本实现政企分开,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
202_年乡镇机构改革,我办根据《
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发〔202_〕 =号)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实际,在202_年10月,就202_年配合农村税费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了调研,就涉及改革方面的有关问题与各乡镇党政领导、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交换了意见,形成了“关于深化乡镇机
构改革实施方案”、“ 区乡镇、区级政府机构改革中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人员编制调整方案”初稿,并征求了区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区委常委会讨论审批通过并予实施。在实施中严格审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三定方案”,严格按照明确定位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和综合设置的要求,合理设置党政机构,精简整合乡镇事业站所。改革至202_年3月已全部结束,改革后,乡镇党政机构由
年的12个减为3个,精简75,事业站所由
年的17个整合为7个,精简59;乡镇行政机构由
年的10个减为3个,精简70。
(三)乡镇行政事业站所整合情况:
202_年机构改革前,乡镇事业机构设置:党校、农经站、农科站、水管站、水产站、文化站、广播站、畜牧兽医站、成人技术学校、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生育办公室、教育办公室、企业办公室、村规办、农机站、土地管理所、林业站、财政所、司法所、卫生院、中小学共21
个。公安派出所、工商、法庭、税务由区直部门垂直管理。
202_年机构改革,按照理顺事业单位的人、财、物管理,精简压缩事业机构和人员的要求,设置综合性服务机构。乡镇事业机构除管理体制改革职能上划外,设置“三个中心两个所”,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规划建设综合管理中心、社会事业综合管理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所、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服务性的事业单位,承担原农科站、农机站、兽医站、水管站的职能及企业办的部分职能;国土规划建设综合管理中心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承担原土地管理所、村规办的职能及企业办的部分职能;社会事业综合管理中心为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承担原文化站、广播站、成人技校的职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所承担原计生办的职能,仍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保留党校,其机构归并社会事业综合管理中心;保留林业站、司法所、卫生院、中小学校,其机构上划区直主管部门管理。乡镇行政机构设置1-2个综合性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社会办公室。对原有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农业综合办公室、经贸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教育办公室)和分设的小部门(民政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老龄办公室等)全部撤销,并按职能划入相应办公室管理。
202_年乡镇机构改革,按照合理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的基础上实行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第二篇: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农村税费改革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巩固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乡镇富余人员,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深入贯彻省第四次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和市xx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税费改革工作方案的任务分解,编办作为税改工作的成员单位,主要承担撤并乡镇的协办任务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主办任务,至xx年3月,各项工作已结束,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就涉及编办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乡镇撤并任务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复〔xx〕++号)及《++委、++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乡镇区划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发〔xx〕++号)文件精神,在xx年区划调整中,全区共撤销4个乡镇(++镇、++乡、++乡、++乡),其中++镇撤销后,新设立++、++2个街道办事处,撤并后,全区共有++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精简10%。涉及撤销的4个乡镇的所有机构全部撤销,所有人员按区划调整分流。
(二)完成乡镇机构改革情况:
xx年乡镇机构改革,我办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发〔xx〕+=号)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实际,在xx年10月,就xx年配合农村税费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了调研,就涉及改革方面的有关问题与各乡镇党政领导、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交换了意见,形成了“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区乡镇、区级政府机构改革中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人员编制调整方案”初稿,并征求了区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区委常委会讨论审批通过并予实施。在实施中严格审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三定方案”,严格按照明确定位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和综合设置的要求,合理设置党政机构,精简整合乡镇事业站所。改革至xx年3月已全部结束,改革后,乡镇党政机构由++年的12个减为3个,精简75%,事业站所由++年的17个整合为7个,精简59%;乡镇行政机构由++年的10个减为3个,精简70%。
(三)乡镇行政事业站所整合情况:
xx年机构改革前,乡镇事业机构设置:党校、农经站、农科站、水管站、水产站、文化站、广播站、畜牧兽医站、成人技术学校、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生育办公室、教育办公室、企业办公室、村规办、农机站、土地管理所、林业站、财政所、司法所、卫生院、中小学共21个。公安派出所、工商、法庭、税务由区直部门垂直管理。
xx年乡镇机构改革,按照合理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整合乡镇事业站所。事业机构设置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文化(广播)服务中心、村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党工委)党校,简称“一校一站四中心”,在++、++两个乡设海事所,++、++两个办事处设计划财政管理所。“一校一站四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海事所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包括原(xx年前)农经站、农科站、水产站、水管站、农机站职能,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包括计划生育服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劳动和社会保障职能,文化服务中心包括原文化站、广播站职能,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包括原村规办、路政管理职能。乡镇行政机构设置3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科学技术办公室)。
第三篇: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农村税费改革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巩固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乡镇富余人员,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深入贯彻省第四次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和市XX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税费改革工作方案的任务分解,编办作为税改工作的成员单位,主要承担撤并乡镇的协办任务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主办任务,至XX年3月,各项工作已结束,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就涉及编办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乡镇撤并任务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复〔XX〕++号)及《++委、++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乡镇区划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发〔XX〕++号)文件精神,在XX年区划调整中,全区共撤销4个乡镇(++镇、++乡、++乡、++乡),其中++镇撤销后,新设立++、++2个街道办事处,撤并后,全区共有++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精简10%。涉及撤销的4个乡镇的所有机构全部撤销,所有人员按区划调整分流。
(二)完成乡镇机构改革情况:
XX年乡镇机构改革,我办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批复》(+复〔XX〕++号)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构改革于XX年12月底结束,事业机构改革于XX年8月底结束。改革后,乡镇行政编制由++名减为++名,精简10%,实有人员由++人减为++人,精简7%;事业编制由++名减为++名,精简20%,实有人数由++减为++名,精简16%。上划整合后,乡镇事业机构由17个减为4个,精简76%;乡镇行政机构由8-10个减为1-2个,精简80%以上。通过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和规范机构设置,基本实现政企分开,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
XX年乡镇机构改革,我办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发〔XX〕+=号)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实际,在XX年10月,就XX年配合农村税费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了调研,就涉及改革方面的有关问题与各乡镇党政领导、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交换了意见,形成了“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区乡镇、区级政府机构改革中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人员编制调整方案”初稿,并征求了区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区委常委会讨论审批通过并予实施。在实施中严格审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三定方案”,严格按照明确定位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和综合设置的要求,合理设置党政机构,精简整合乡镇事业站所。改革至XX年3月已全部结束,改革后,乡镇党政机构由++年的12个减为3个,精简75%,事业站所由++年的17个整合为7个,精简59%;乡镇行政机构由++年的10个减为3个,精简70%。
(三)乡镇行政事业站所整合情况:
XX年机构改革前,乡镇事业机构设置:党校、农经站、农科站、水管站、水产站、文化站、广播站、畜牧兽医站、成人技术学校、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生育办公室、教育办公室、企业办公室、村规办、农机站、土地管理所、林业站、财政所、司法所、卫生院、中小学共21个。公安派出所、工商、法庭、税务由区直部门垂直管理。
XX年机构改革,按照理顺事业单位的人、财、物管理,精简压缩事业机构和人员的要求,设置综合性服务机构。乡镇事业机构除管理体制改革职能上划外,设置“三个中心两个所”,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规划建设综合管理中心、社会事业综合管理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所、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服务性的事业单位,承担原农科站、农机站、兽医站、水管站的职能及企业办的部分职能;国土规划建设综合管理中心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承担原土地管理所、村规办的职能及企业办的部分职能;社会事业综合管理中心为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承担原文化站、广播站、成人技校的职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所承担原计生办的职能,仍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保留党校,其机构归并社会事业综合管理中心;保留林业站、司法所、卫生院、中小学校,其机构上划区直主管部门管理。乡镇行政机构设置1-2个综合性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社会办公室。对原有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农业综合办公室、经贸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教育办公室)和分设的小部门(民政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老龄办公室等)全部撤销,并按职能划入相应办公室管理。
XX年乡镇机构改革,按照合理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整合乡镇事业站所。事业机构设置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文化(广播)服务中心、村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党工委)党校,简称“一校一站四中心”,在++、++两个乡设海事所,++、++两个办事处设计划财政管理所。“一校一站四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海事所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包括原(XX年前)农经站、农科站、水产站、水管站、农机站职能,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包括计划生育服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劳动和社会保障职能,文化服务中心包括原文化站、广播站职能,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包括原村规办、路政管理职能。乡镇行政机构设置3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科学技术办公室)。
(四)政府职能转变情况:
XX年末,结合中央、省、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农村税费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而进行的乡镇机构改革,通过明确定位乡镇政府职能,合理设置乡镇党政机构,合理整合事业单位,规范乡镇人员编制管理等,进一步理顺了区乡关系,实现了政事分开,转变了乡镇政府职能。通过改革,乡镇政府职能得到初步转变,工作由指令型向指导型转化已经成为乡镇领导干部的共识。税改前,乡镇政府的主要工作就是“管春种、管秋收,要统筹、要提留,催还贷、催公粮、催税收”。随着税费改革的实施,乡镇政府失去了以往的工作重心,原有的工作思路、方法、手段已经不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其政府职能
也发生了相应转变,由指令型向指导型转变已成为乡镇政府必然的选择。目前乡镇干部已明显感受到这种变化,绝大多数乡镇领导对乡镇政府工作由指令型向指导型转化有了共同的认识,并开始实施这种转化。二、存在的问题
机构改革后,乡镇政府与事业单位、企业在人、财、物方面已基本脱钩,政事、政企得到分开,以前乡镇政府承担的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的职能已交给了乡镇事业单位承担,政府职能得到逐步转变。但是,与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相比,乡镇机构改革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职能定了,但政事分开仍难以实现。不少乡镇在改革中都对乡镇政府职能重新做了定位,严格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科学界定了职能,但是组织实施中,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实现严格的机构和人员的分开,不少乡镇行政事业仍在一块,工作任务仍在一块,在乡镇中心工作得到强化的同时,中心站所职能被淡化,并且有不少行政人员兼任事业单位法人,不少事业人员被乡镇政府长期借用。
二是机构撤并了,但实际运作并没有完全到位。不少乡镇按照综合设置事业机构这个思路,整合了原有的站所,将职能相近或相关的站所组成一个中心,但在实际运作中,新组建的事业服务中心却难以磨合到位,表现在新牌子未挂,帐务、资产未清,法人登记手续不办理、不规范,办公地点未归并、统一,人员关系和实际工作未柔和理顺。
三是区乡两级都进行了机构改革,但衔接上仍存在问题。往往在不少区直各部门及部分干部的观念中仍然承认的是改革前的站所,承认的仍是改革前的对口站所,这给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四是不少乡镇干部不能真正理解乡镇改革的重大意义。不少乡镇干部仍认为不应该精简机构,认为精简机构、整合机构只不过是增加了层级关系,增加了领导人数。
三、对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整和乡镇事业站所、强化乡镇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的建议
乡镇政府作为人民政权的基石,是政权的基础、改革的前沿、发展的重点、稳定的关键,和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乡镇工作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工作的重心和方法发生了很大转变。最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因此,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乡镇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审时度势,搞好推进。
一是要明确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功能定位。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的要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针,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是适应为“三农”服务、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是要明确乡镇机构的职责定位。即要进一步明确究竟管理哪些东西,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做到权随责走,人随责配,逐步建立起权责一致的政府管理体制。
三是要根据职能需要严格规范乡镇机构和岗位、人员设置。要按照减少机构、整合资源、综合设置、提高效率的要求,结合乡镇规模和经济实力以及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工作要求,从紧设置乡镇内设机构,从严控制乡镇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
四是要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保障激励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的综合素质、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通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推进整个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理顺各级政府的职责和权限。
五是应建立严格的淘汰机制。根据设岗定责的情况,对工作不能胜任,工作不在状态,甚至违背党纪国法的人员坚决予以淘汰,或分流,或待岗,畅通干部出口。
六是应理顺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政绩考核体系。要理顺各级政府间“压力支配型”层层转嫁任务的管理体制和以各种“责任书”并明确“一票否决”指标的做法,逐步完善乡镇政府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七是要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紧解决法律规范缺失的问题,使乡镇政府的管理行为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八是应加大对乡镇机构改革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乡镇精兵简政,以巩固改革成果。在历次改革中,部分乡镇出现走过场,明改暗不改,精简内设机构,整合事业机构,难以真正到位。因此,应以刚性的措施,加强检查监督力度,防止有关部门以资金、项目审批等方式干预,要严格控制新机构的成立,防止有关部门把机构设置情况纳入检查、达标、验收内容。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月++日
第四篇: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汇报材料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汇报材料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汇报材料202_-02-18 09:45:20
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向前来我县检查指导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农村让重要工作之一,摆上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
及面广的综合性改革,改革成功与否关系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之后,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力量,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高认识。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级有关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教育、农税、农经等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以县人大、政协、纪检为主的×县农村税费改革巡视组。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一名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专门负责农村税费改革日常事务工作。为加强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力量,本着“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则,及时从组织、人事、宣传、农业、教育、税务等部门抽调了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办公室,保证了工作有序开展。全县各乡(镇)也先后成立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乡(镇)党委书记担任,形成一
把手亲自抓的良好局面。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在全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明确了县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同时县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对办公室人员进行职责分工,成立了综合、宣传、农经、农税四个小组,明确了每个小组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各小组分工协作,各负其责,负责农村税费改革日常工作。三是层层动员,提高认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涉及到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全县的经济发展大局,为确保全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县立即安排部署,在县、乡、村层层召开动员大会,为农村税费改革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县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专题会议次,安排部署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各阶段工作,全县上下形成了整体联动,层层负责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深入发动,广泛宣传,营造农村
税费改革的良好氛围。
农村税费改革直接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只有把政策交给群众、提高政策的透明度,才能赢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从今年月下旬开始,全县各乡(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税费改革宣传活动。宣传工作突出了“四个特点”:即在宣传时间上突出一个“早”字,做到早动员,早部署。县、乡(镇)召开动员会后,机构、人员、职责、办公设备等立即到位;在宣传内容上体现一个“广”字,做到了“六个有”:即电视有专题、简报有深度、街道有横幅、墙上有标语、村有公开栏,户有宣传提纲;在宣传形式上,力求一个“新”字,不仅采用县级领导电视讲话、广播、专栏、黑板报等常见的宣传形式,还根据实际,结合包乡住村工作,组织县、乡干部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向农民进行面对面的释疑解惑和政策宣传工作;在宣传效果上,把握一个“实”字,重点宣传税费改革政策,做到政策宣传不留死角。把税改政
策宣传到每个农户,使农民真正理解,拥护和参与税改。同时各乡(镇)在宣传中还注意把宣传税改政策与宣传党的其它农村政策结合起来,把宣传减轻农民负担与宣传规范征收,依法纳税结合起来,把教育群众与教育干部结合起来,既加深了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又强化了各级干部的改革意识。据统计,截止目前,县广播电视局税费改革专题宣传栏目滚动播出有关宣传内容余期;各相关部门、单位及各乡(镇)、村共出板报余期,悬挂横幅余条,张贴标语条,发放宣传单余份,出动宣传车余辆次,编写简报期,并印制了《致全区农牧民群众的公开信》万余份分发到每一个农户家中。通过宣传,使群众掌握了政策,真正理解了农村税费改革是切实减轻农牧民负担的重要举措,消除了疑虑,真正取得了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三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全面落实税改政策。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准确把握税改
政策。为了使税改干部准确把握政策,县税费改革领导小组举办了税费改革培训班,专门对税改工作人员、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财政所长、农经站长等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税改骨干多人。为确保全县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我们还安排有关领导到自治区培训学习,组织县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到岳普湖、吉木萨尔县进行实地考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为我县农村税费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认真做好税费改革调研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我县税费改革工作部署,县直各相关部门认真组开展了调研工作,根据调研内容,撰写了《乡、村组领导班子现状》、《乡村组织机构改革、人事编制情况》、《年至某年农业现状》、《畜牧业、农业区畜牧业现状》、《第一轮土地承包与第二轮土地承包比较、二轮土地承包现状、村集体经济组织现状、村组
干部构成及报酬标准、至某年各项经济指标构成情况》、《全县各乡村土地的现状》、《全县各学校分布情况、教师学生现状及学校运行情况》等篇调研报告,为我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三是调查摸底,认真测算,科学制定全县税改方案。农村税费改革能否成功,关键在于科学地制定切实可行的税改实施方案。为此,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税费改革方案的制定工作。按照中央、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农村税费改革坚持按照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不变的原则实施,我县二轮土地承包时全县共有耕地万亩。但是近年来,我县连年遭受洪涝灾害,博斯腾湖水位不断上涨,沿湖乡(镇)、村大面积农田被淹,从年至某年,被洪水淹没的耕地达万亩,另外实施退耕还林土地万亩,我县实际计税面积远远小于二轮土地承包面积。我们在测算计税面积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做到既注重减轻
农民负担,又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均衡负担。在调查摸底确定计税面积中,按照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成立工作组,深入到各乡镇进行调查摸底,对计税土地面积进行了认真的、详细的调查核实,确定全县计税土地面积为万亩,为制定全县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奠定了基础。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确定常年产量。按照中央七号文件规定,我县常年产量是以—某年五年的主要农作物(按规定折算为主粮〈小麦〉)的实际平均产量据实核定并保持长期稳定。为确保常年产量测定更符合我县实际,根据自治区常产确定应遵循的三项原则,即:全县农民总体减负水平不低于;征求农民的意见,让大多数群众认可并张榜公布;考虑“三个确保”的原则的要求,我们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办法制定了四套方案,综合考虑了各方面因素,并同周边县相比较,最后在自治州规定的常产范围——公斤之间确定我县综合常年产
量为公斤,这既符合自治区的政策要求,同时有利于税费改革后机构正常运转。
我县农业税税率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农业税税率,农业税的附加比例为正税的,两项合计平均税率为执行;计税价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中规定的一价区农业税计税价格为元公斤进行测算。
在确定农村税费改革税额的四大要素后,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和测算办法,我县制定了《×县乡、村两级转移支付测算表》,并于近日得到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准。
四是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农村税费改革顺利开展。为切实解决税改过程中各种矛盾,实现农村税费改革的“三个确保”,针对我县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县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县关于加强农业税收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县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县关于清理整顿
涉农收费项目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见》、《×县关于精简乡镇机构和压缩人员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的意见》、《×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及精简优化教师队伍方案》、《×县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对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行为的处分规定(试行)》、《×县关于农村税费改革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十个配套措施,通过制定税费改革配套措施,推动了我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五是精心组织实施,全方位公示税费改革内容。《方案》经自治区、自治州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我县加大了公示力度,把涉及农民切身利益事项均向农牧民及时进行公示,增加了透明度。同时对《方案》分三个步骤进行实施,第一,面积、产量分解阶段。由各乡镇把县审核批复的数字,分解落实到村到户,登记造册。对农业特产税,严禁摊派,要求据实征收,并建好农业特产税台帐。第二,张榜公布阶段。各
乡镇根据面积、产量落实到户情况,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张榜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各家各户的面积、常产、计税税率,计税价格、农业税额、农业税附加及农业特产税附加金额等,公布时间天。目前,这两个阶段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进入全面征缴阶段。
六是认真督查,确保政策到位。为确保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五套班子领导多次深入乡村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边查边改。实施方案确定后,县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了一次阶段性检查验收,重点检查了各乡(镇)、村对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执行情况,如农业税计税面积落实、常产落实以及张榜公布情况等。通过“听、看、查、谈”,走访了近千户农户,实地查看张榜公布表,认真听取了农民的意见,核对了农民档案的有关数据,并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
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是农牧民负担明显减轻。某年全县农牧民实际总负担万元,其中:农业三税万元,乡五项统筹万元,村公益金、公积金、管理费万元,教育集资及各种摊派万元,屠宰税万元。农民人均负担元含两工农牧民负担总额万元,农牧民人均负担元。改革后,全县计税耕地面积万亩,亩均常产公斤,征收农牧业三税万元,其中农牧业税正税万元,附加万元,农牧民人均负担税费元,较改革前减负总额万元,人均减负元,减负率达到%含两工减负总额万元,人均减负元,减负率达到
二是初步规范了农牧民与国家、集体之间的分配关系。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对国家只承担缴纳农牧业税及附加,对村集体只承担“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其他形式的收费、摊派、集资等一律取消,初步理顺了国家、集体和农
牧民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有效遏制了农村“三乱”。
三是农村社会稳定形势得到进一步巩固。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把农牧民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让老百姓受益放在第一位,各族群众对农村税费改革表示支持和理解,积极配合,顺利完成了各阶段工作。在税改期间,全县未出现一起因税改问题造成的群众上访事件。
四是化解矛盾,密切干群关系,提高了干部积极性和农民生产积极性。减负就是增收。税改后,基层干部从催粮催款中解脱出来,既避免了因收费同农牧民的磨擦和纠纷,又使基层干部能集中精力搞好服务,从而减少了农村干部之间的矛盾,加强了干部群众的团结。同时改革后农民负担将大为减轻,收入将有所提高,农民用于发展生产的资金有所增加,广大农民发展生产的热情和劲头明显提高。
三、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体会和
存在的问题
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在工作中我们深深感受到要做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一)认识到位是前提。我县农村税费改革开展后,县五套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税费改革文件精神,大家一致认为,农村税费改革是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好“三农”问题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特别是近年来我县农民收入增长趋缓,农村税费征收办法不尽合理,农村经济发展后劲不足,不仅严重影响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而且直接影响全县农村社会的稳定。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实现了“四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有利于规范税费征收行为,抑制乱收费、乱摊派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有利于改善干群关系,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有利于减轻乡村干部的工作压力,使之集中时间和精力,带领群众致富。由于全县上下统一了认识,统一了行动,我县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
(二)领导到位是保证。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县五套班子领导分片包乡,多次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督查,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使我县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有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宣传到位是基础。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再好,只有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才能真正得以落实。为使税改政策入户,入脑、入心,我们采取各种方式,大张旗鼓地进行了宣传,把税改政策宣传到每一户、每一位农民,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理解和掌握税改政策,积极支持和参与到税费改革中来,为顺利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政策到位是关键。税费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全面准确理解、把握政策,落实政策,严格执行,是确保改革成功的关键。在制定实施方案中,坚持按政策办事,坚持把农民减负放在第一位,坚持把农民减负与确保基层正常运转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实事求是地确定计税面积和常年产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得到群众认可。
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一些问题:
(一)乡、村两级负债过重,机构运转困难。近年来,由于沿湖乡(镇)村连续遭受洪涝灾害,乡村防洪投入不断加大,致使经费匮乏;农牧民因灾减收或绝收,造成各乡(镇)村三提五统征收率较低。同时加之前几年各种形式的达标、验收活动,使乡、村两级经费日益紧张,造成了乡村两级“有人管事、无钱办事”的不利局面。目前,我县以上的村都是“空壳村”,村级支出偏高,村
集体增收的渠道较窄,缺少积累。据统计:全县乡级债务达万元,村级债务达万元。全县各村管理费万元,每年支付村、组干部及配套组织人员工资达万元,经费入不敷出,乡、村负担较重。近几年,为减少乡、村两级开支,我县各乡(镇)、村采取了政务(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村财乡管等多种办法,节约开支,增强了财务开支的透明度,但是由于本身资金来源不足,效果不明显。税改后,由于本着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进一步减轻了农牧民负担,让农民得实惠了,但是也相应增加了乡、村两级机构的运行难度。虽然上级解决了部分转移支付资金,但是,消化债务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同时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无钱办事”的问题。
(二)农牧民受洪涝灾害及博斯腾湖水位的影响,农牧民收入受到较大程度影响。×县地处开都河下游,农业生产成本相对较高,灌、排水都必须依靠扬水来完成,农业生产成本相对较高。在
遭受洪涝灾害前,×县被称为新疆的“鱼米之乡”,各族群众生活水平较高,但是近年来,由于博斯腾湖水位不断上升,沿湖土地盐碱化严重,加之农田基本水利设施较差,排灌系统不畅,农业收入呈逐年下降趋势,某年,全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低于巴州平均水平。某年,县委、县人民政府为解决农牧民增收的问题,确定为“畜牧水产发展年”,增加了投入,仅畜牧水产养殖贷款达多万元,但是在有限的土地上,要实现农牧民增收,难度较大。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增收的问题,农业税收征收难度就会相应加大。
(三)逐步取消农业特产税,将会严重影响我县农税收入。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今后,将逐步取消农业特产税。我县与其他县(市)相比,情况比较特殊,环博斯腾湖有万亩芦苇,是新疆最大的水产品生产基地,而芦苇、水产品不在计税土地面积之内,不会增加农牧民负担。每年可产芦苇万吨,征收农业
特产税万元;水产品可征收农业特产税万元。取消特产税后,我县芦苇、水产品农业特产税收入将减少万元,将会严重影响各级机构运转。而我县财政十分困难,属于典型“吃饭财政”,这部分缺口资金只能依靠上级转移支付加以解决。
(四)乡、村两级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从总体情况来看,近年来,我县农村基层组织认真贯彻中央的有关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干群关系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个别乡(镇)仍然存在一些乱摊派、乱收费现象,伤害了干部与群众的感情。税费改革后,乡村职能也随之发生转变,乡村干部也要在转变观念,提高为民服务意识,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下功夫,把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全面落实,才能真正得到各族群众的拥护。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农村税收改革工作取得了阶
段性成效,但是,全县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任务还很艰巨,我们将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的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地搞好下一阶段各项工作。
第一、继续搞好税费改革各项政策的落实。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的统一要求,全面落实《方案》各项任务,认真搞好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工作,归并过多过散的事业单位,清退临时人员,压缩超编人员;全面完成撤并规模过小的行政村工作,每个村的村干部严格控制在—人,并实行村组干部交叉任职。继续调整、优化教育网点布局,撤并部分中小学校。全面贯彻落实以“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三项调整、一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
第二、强化税收征管,坚持依法治税,全面做好税收征收工作,坚持依法收税,客观、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和税改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税收的征管和稽查,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根据纳税通知书的税额征收,防止
“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
第三、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建立偿债制度,防范和化解乡村财政风险。大力培植新的多元化的经济增长点,广辟财源,弥补县乡财政缺口,确保乡镇财政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今后我们将把培植经济增长点作为弥补财政缺口、巩固税改成果的关键环节来抓。目前,我县虽然绝大部分村都是“空壳村”,为全面落实农村税收各项政策,确保税改后农民负担不反弹,县委、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县加快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暨加强阵地建设的实施意见》,采取“一块土地、一片鱼塘、一片林木(或果园)、一片育苇区、一群牲畜、一个小企业”的“六个一”工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积极开辟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新的增长点,力争用3年时间消灭“空壳村”。
第四、加大清欠力度。对乡村历年形成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乡村统提费尾欠,我们将根据尾欠数额和农户承受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欠计划,核
实到户,分期分批逐年清缴。对符合减免政策的将予以减免。对其他结构债务,落实偿债对象和措施,力争用5年时间消化乡村债务。
第五篇: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内容论文(精选)
龙泉驿区地处川西平原东部,属成都市近郊区,总人口4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70%,农民人均耕地0.8亩。经多年努力,该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加上近两年又成为成都市城市扩展东移战略的重心,经济发展水平较高。202_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075元,城镇居民人均收入6826元,财政收入3.02亿元。尽管如此,龙泉驿区毕竟农业人口占多数,内部区域发展亦不平衡,其农村税费负担及其相关问题仍然具有一般农区的特征。从另一个角度看,正因为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在农村税费改革中所产生的问题才更具有代表性。
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基本内容
按照四川省、成都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部署,龙泉驿区从202_年4月起开始进行改革,到8月下旬进入由村组张榜上墙公示每个农户改革前后减负情况,待农民认可签字,即可向农民送达纳税通知单,新的农村税费征收制度即基本建立。其改革的基本内容如下:
一是取消项目。包括取消了乡镇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及其附加基金;在3年内逐步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
二是改革村提留收取使用办法。村范围内举办公益事业,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由村民大会民主协商,通过“一事一议”解决,并且,非特殊情况和经乡、区政府批准,向农民每人每年筹资筹劳不得超过15元。
三是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征收政策。向每户农民征税只能征一种税,不得重复征收;取消原来一个应税品目两道环节征税,实行一个品目只在生产或收购一道环节征税,龙泉驿确定在生产环节征收;农业税率为7%,农业特产税税率为8%,两税附加均为20%;农业税计税价格按202_年中等稻谷收购价1.07元/公斤执行,一定3年不变;农业特产税实行核定征收,全区亩均产值按772元/亩,一定3年不变。
四是加大政府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原由乡镇统筹农民上缴开支的乡村两级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和民兵训练等支出,由政府通过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至此,改革后龙泉驿区农民只向国家交纳农业税及其附加或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其他税赋和固定交费项目一律取消。
龙泉驿区测算了改革前后的农民税费负担情况。税改前的202_年,全区农民负担税费总额为4863.9万元,其中,农业税、特产税506万元,屠宰税33万元,乡统筹823.8万元,村提留758.4万元,教育集资496.8万元,行政性收费67.2万元,两工(义务工、积累工)折金206.1万元,其他1282.3万元。改革之后,农民负担农业税及附加1092万元,农业特产税及附加422万元,合计1514万元,总减负率67.9%。农民人均负担,改革前140.7元,改革后44.6元,人均减负96.7元,减负率为68.3%。
二、改革的若干操作措施
税费改革不仅涉及农村千家万户,也涉及到相当多的政府部门及县乡村干部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即有可能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因而,必须做到积极稳妥推进。龙泉驿区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保证改革顺利实施。
(一)耐心细致地宣传税改政策,取得农民的积极配合农民税费负担过重是多年的顽症,年年要求降下来却成效甚微,反而有加大之势。因而,相当一部分农民认为,什么税改不税改,反正是变着法多收钱。另一部分农民对税改政策理解有偏差,认为要改革就全免税费。这就导致相当一批农民对税改工作不大热心。农民是税改工作的主体,没有他们的配合,核实田亩、落实税赋、确定责权等工作就无法展开。因此,龙泉驿区将宣传农村税费改革列为第一阶段的工作,把让农民了解、掌握税费改革政策贯穿于整个税改过程。一是通过电视台、报纸宣传;二是政府将农村税改政策的主要内容通知到村、组、户,通知中写明税费改革要取消和逐步取消的税费项目,该户应负担的税费以及公益事业建设兴办办法等;三是区委、区政府先后向各乡派驻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队和工作督查组,乡向村、组派农村税费改革督导组,指导、监督税费改革工作。通过这些办法,让农民理解改革、认同改革、支持改革、配合改革,保证将此项有利于农民的事情真正办好。
(二)本着从轻确定农民负担的原则,处理好到户税赋
总体上看,龙泉驿区农民负担在改革前并不高,202_年人均税费占纯收入的4.8%,但龙泉驿区仍然坚持尽可能减少农民负担。首先是从轻计算农业税计税面积,以农民第二轮承包的土地面积为基础,以合同面积为依据,不搞重新丈量,以防止随意增加农民承包的土地面积。对自留地,因第一轮、第二轮承包均未将其纳入计税面积,为保持土地承包政策的连续性,也不将其纳入计税面积。其二,从轻确定常年产量和产值。按照计税产量产值应低于实际的原则,确定:农业税计税常产坝区不超过850公斤,山区不超过650公斤;农业特产税计税产值,亩均772元,约是实际的1/3。
其三,坚持“一户一税”的原则,不允许重复征税。目前农地兼种普遍,但对一户农户只能采取一种征收方式,以避免重复征税,加重农民负担。以经济作物为主的,是征收特产税还是征收农业税,要和农民协商选择;种大田作物的,则只能征收农业税。
(三)排除枝节干扰,坚持“减负”核心任务
此项农村税费改革涉及面较广,利益调整幅度很大,必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中主要有:一是农民负担减轻后,乡村政权组织体制如何转变,特别是乡村干部如何压缩,留岗人员工资标准如何确定,资金来源何在等,事关广大基层干部的切身利益。二是历史遗留的税费尾欠,一些村组干部工资尚未兑现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部分农民和基层干部支持税费改革的积极性。三是实施改革后会出现一些新问题。如乡村组织运行经费可能不足,兴办乡村公益事业的困难增大,乡村干部的工资、补贴有可能减少等等。这些问题,在改革之前解决起来都十分棘手,要在此次改革中一并妥善处理,显然不现实。关键是要抓住当前的主要矛盾,即农民负担过重,必须坚决减轻。如过分纠缠于其他问题,对减少农民负担这一主线必然造成干扰,形成久拖不决的局面,反而对大局不利。龙泉驿区的做法是,先集中精力进行税费改革,坚决将农民负担减下来;对涉及到或新产生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属于目前自身条件不够的,或对政策理解不够的,认真做好基层干部的思想工作;属于本级无权解决的,积极向上级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区政府尽量部分解决一时之需。
(四)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增强改革的透明度
此次农村税费改革,涉及的政策多、人员多、部门多、环节多、数据多,十分繁杂,农民一般对此也很难搞清楚,稍有不慎即会产生失误,而局部或个别失误往往会激化扩大矛盾。对此,龙泉驿区采取了公开、谨慎的工作方针,力求细致小心做工作。首先是避免政策的中间扭曲。龙泉驿区通过各种形式向农民宣传此次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内容,特别是把税改基本政策与到户的税费负担以通知形式送达到
户,使每户农民明白无误、心中有数。同时,还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前后农户负担情况公示制度,将每户农民改革前后的负担在村组上墙公开,以备农民检查、认可,消除农民的疑虑。公示表上的内容包括:中央和国务院税费改革文件号,区政府批准文件,户名,改革前负担,改革后负担(包括单列的第二轮承包土地计税面积、常产或产值、计税价格、税率、附加税率、应纳税额等分项),减负额,减负比例,区乡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联系电话。其中,还特别注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分开公示,以防混淆。其二,反复测算,力求精准。对计税土地面积,202_年各乡镇已经做了基础性工作,202_年重点是进行核实。为切实保证不出偏差,区政府要求乡村组必须张榜公布每户农民第二轮承包土地面积和常产;乡村组根据区政府制定的统一表格,测算每户农民改革前后的税费负担并报区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按照统一的格式在村组向农民公示,直到每户农民签字认可后,才能向农民发放纳税通知书。
三、配套改革措施
农村税费改革是农村分配制度和上层建筑的一次重大改革,必须采取综合配套改革措施。为此,龙泉驿区共制定10个改革配套文件,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并在指导思想上明确,减轻农民负担、保证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最根本的是靠发展农村经济。其主要措施如下:
(一)精简乡镇结构,压缩人员
1.调整条块机构设置。将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派驻乡镇的机构,如农技站、农经站、农机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水利站、水产站、国土所、财政所、文化站、广播站、计划生育服务站、卫生院、村镇助理员的人财物,下放到所在乡镇,以便于乡镇党委、政府统一协调服务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减轻财政支出压力。
2.精简党政机构。为减少机构重叠和人员过多,对乡镇党政机构进行综合设置。在人口较多、地域较宽、经济较发达的一类乡镇,设党政办公室(承担党建、人大、工、青、妇、人事、文书档案等职能)、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承担民政、司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职能,可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农业经济、乡镇企业、招商引资、旅游、统计等职能)、村镇建设办公室(承担土地管理、村镇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财政所共5个机构并配备助理员。人口、面积、经济水平处于中等的二类乡镇,设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与计生办公室(同时挂社会治安综合办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同时承担村镇建设职能)、财政所共4个机构。
3.改革乡镇事业机构。一是将设置过多过散的“站所”进行撤并,将农经站、农技站、林业站、水利站、水产站合并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将文化站、广播站合并为“文化服务中心”;企业办公室、农机站、畜牧兽医站予保留,创造条件走向企业化、社会化;撤销乡镇法律服务所、劳动就业服务所;国土所予保留。二是改革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指导站分离状态,有条件的可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体制。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乡镇科教文化等公益性事业和养老福利事业。
4.压缩乡村干部人数。乡镇机关行政编制,在1998年底基数上精简17%左右;乡镇事业编制在1999年底的基数上,精简比例不低于20%。精简分流任务,要在3年内完成。乡镇党政领导职数,也同时压缩。乡镇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纪委书记由副书记兼任。乡人大主席原则上由乡党委书记兼任,兼任的可配备1名专职副主席或1名工作人员。乡镇政府设乡镇长1名,副职3名(一类乡镇可增设1名)。乡镇武装部设部长1名。乡镇内设机构一般只配1名领导职数,原则上由分管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兼任“一把手”。不设乡镇长助理。村组干部,原来一般在7~8人,此次改革,决定每组解决1人经费,每人每年1000元;村干部每村解决4人经费,每人每年3000元。村组干部可以交叉任职。
(二)改革乡村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1.收入分配。工商税收按区实得由区乡分成;农业税作为乡镇财政固定收入;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附加收入,作为村级收入,实行乡管村用。
2.调整事权财权范围。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乡统筹后,原由乡镇统筹开支的乡村两级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和民兵训练所必须的支出,由区乡财政予以安排;原由村提留资金安排的村组支出,主要由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附加收入解决;农村卫生、文化、广播逐步实行有偿服务,政府适当补助;乡村道路修建和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所需资金通过“一事一议”解决。
3.实行乡镇财务“集中收付,零户统管”。乡镇收支,均通过区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主要办法是,取消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银行帐户,由区财政建立乡镇财政专户;单位收入直达财政专户,支出从财政专户直达用款单位;乡镇财政集中资金结算、会计核算、会计档案;设立总会计、单位会计、单据审核员、资金出纳员,分别承担管理监督、资金结算、会计记帐和财务收支等职责。
4.核定支出范围和标准。
(三)加强村社集体财务和筹资筹劳管理监督
1.加强村社集体财务管理监督
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社集体财务管理内容仍然较多,如:农业两税附加,村社“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和劳务,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的收入,村社企业上交收入,征占用土地补偿费,上级部门专项拨款和补助经费,清收的村社提留欠款,公积金、公益金等。农村税费改革的重点是要减少从农民中“收”,而过去的另一流弊是村社财务混乱。因而,加强这方面的管理与监督,仍然十分重要。
龙泉驿区的做法主要是:集体资金实行社有乡管,支出限额审批,审核多重把关。“社有乡管”,即村社集体资金属全体村民集体所有,但资金收到后5日内,必须交由乡镇农经站统管,分户专储。支出限额审批,即组级支出50元以下由组长审批,50~200元由村长审批;村级200元以下由村长审批;超出限额支出,须报乡镇农经站审核,并经乡镇分管领导审批。审核多重把关,一是村社要编制收入预决算,要经村民主理财小组讨论,报乡镇农经站审核,再提交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二是支出审批须按权限。三是村会计入帐必须先经乡镇农经站审核,并加盖“已核”或“不予报销”印章。四是财务公开的内容要经乡农经站审核,同时,要有集体经济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代表、主管会计签字。
2.制定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实施办法
筹资筹劳,指为兴办村范围内的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需向农民筹集资金和要求农民出工的行为。通过改革制止乱筹资乱筹劳,实行“一事一议”。但仅提“一事一议”又过于笼统,漏洞较多,如“一事”是一年“一事”还是一年“几事”,“一事”有多大规模,“一议”又怎样操作。龙泉驿区为此制定了实施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限定其使用范围,村社筹资筹劳主要用于本村社范围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修建村社道路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筹资筹劳封顶,筹资限额每人每年原则上不超过15元,筹劳每个
劳力每年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以资代劳折价标准每工日不超过5元,特殊需要每人每年超过15元的,需报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审批行文后方可执行;严格审批程序,筹资筹劳首先要由村民会议通过预算,然后报乡镇农经站审核,最后经乡镇政府批准后报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小组备案方可执行;筹集和使用情况透明,经批准的筹资筹劳项目和标准,由乡镇农经站在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上分户登记,由村社发到农户,并予以公布,同时,向农民筹资筹劳时,必须使用统一制定的《农民筹资专用收据》、《农民筹劳用工登记卡》,最后由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筹资筹劳的管理使用情况,并定期公布。
(四)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和改进报刊征订办法
农村教育支出往往占乡镇财政支出的50%以上,调整学校布局,是优化教育资源、减少开支的一个办法。龙泉驿区现有中学24所,学生23031人,483个班,平均每班48人,校均覆盖人口15313人,布局基本合理。现有小学121所,学生30016人,832个班,平均每班36人,校均覆盖人口数4117人,服务半径2.3公里,布局明显不合理。龙泉驿区拟在“十五”期间保留中心校和村小学100所左右,202_~202_年撤并村小21所。
对报刊征订过多问题,龙泉驿区决定:除上级党委下达的纳入目标考核的党报党刊发行任务外,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向乡镇企事业单位下达部门行业报刊征订任务;各乡镇和村社订阅报刊的经费额度,不得超过此次税费改革的新标准;征订党报党刊目标任务未完成的,一律不准用公费订阅其他报刊;党报党刊发行种类,以每上级党委下达的种类为准。
四、存在的问题
龙泉驿区经济较为发达,因而农村税费改革推进较为顺利,农民减负幅度较大,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和支持。尽管如此,改革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仍不可轻视,如处理不当,仍可能会导致老问题重生,甚至引发新矛盾。
(一)维持乡村基层组织运行的经费不足
龙泉驿最初的方案,改革后农业两税年征收约1500万元,中央、四川省、成都市对龙泉驿区转移支付合计977万元,省确定龙泉驿区对乡镇转移支付508万元,总计3000万元左右。后又测算此数不够,区财政又计划向乡镇增支400万元,目前总额增至3500万元左右。该方案对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影响不大,减收部分可以从工商税和其他收入中予以弥补。如十陵镇,202_年镇工商税收近1300万元(农业税、特产税43万元,全部上交区地税局),镇统筹52万元,村提留52万元。改革后区财政对其转移支付43万元,税改对其财政收支影响较小。但是,对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乡镇,财政收支矛盾就相当突出。如义和镇,近年来工商税收只有30多万元,202_年农业税、特产税、镇统筹、村提留等税费合计138万元,但年正常开支约120万元,还有历年积欠镇村组干部工资和补贴40多万元。改革后,该镇只征农业税,测算应收57.5万元,比原来农村税费收入减少一半。按工商税收入30万元,农业税及附加57.5万元,区财政拨付30多万元,维持开支很困难。一是全镇行政事业人员,区定编40人,其中17个行政编制由区财政全额拨款,其余23人属事业人员,原来由乡村统筹支撑,现在无此来源,而区财政每人每年只给2400元工资。二是村民办、代课教师,区财政实行差额拨款,民办教师每人每年1000元,代课教师每人每年1500元,其余无来源。三是镇政府差旅接待费每年20万元,实际减不下来。四是修学校、维护道路,没有收入来源。五是原来镇政府建集镇、建学校等占地,实行上征下未征,没有一次性补偿农民,采取每年补口粮办法,在202_年以前每年由政府分解到全镇农户负担,1年约30多万元,202_年区政府予以暂时解决,但彻底办法尚不明确,如由镇政府负担,影响机关正常运行。
(二)加强乡村公益事业建设难度增大
改革有利于制止向农民乱摊派,但如何区分乱摊派和举办公益事业仍不明确。从上级政府对乡村拨款的力度来看,对农村公益事业的认识还不够清晰。例如:(1)农村基础教育。区财政安排每年事业费300万元,并要求有条件的乡镇匹配资金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经济条件较差的乡镇就很难做到。此外,村干部担忧村小学的开支,除教师工资外,节假日福利、奖金、临时工工资、保卫人员工资、幼儿园经费、勤杂工工资、校舍维修等,都必不可少,上级不安排,没有来源。(2)乡镇道路建设。区财政安排每年50万元,显然远远不够,如加上村道路建设,更显不足。(3)五保户供养。按政策每人每年2611元,现确定集体供养、散居人员分别为1500元、800元,与政策要求差距甚大。
(三)乡村组织偿还欠债艰难
过去搞乡镇企业、集镇建设、乡村道路、学校建设等,欠了不少债务,全区19个乡镇共欠债2.8亿元,像义和镇即欠2850万元。这一问题由来已久,过去的办法是“欠债不赖帐,认帐不还债”,想办法一年还一小部份,挤牙膏式还债。改革后,一些经济条件差的乡镇财政更为紧张,认为还债无望,想不出好办法。
(四)乡村干部认为追收农民欠交税费困难,影响今后工作
过去,由于税费不清、缴纳不规范等原因,一些农民拖欠合理税费,龙泉驿区达1000多万元。按照规定,清收这部分税费是合理的,一些乡村干部也希望借此次税费改革的机会,完成清欠。龙泉驿区政府认为,由于农民历年欠税费的原因复杂,涉及项目较多,清收工作政策性很强,为保证农村税费改革顺利推进,规定不准在税费改革前突击清欠,即使以后清欠,也必须注意方式方法,绝不允许激化矛盾,造成恶性事件。
对此,乡村干部担忧,如果已欠税费收不上来,会造成部分农民产生赖帐心理,影响其他农民,不仅会造成新的税费收不上来,而且会进一步影响政府和干部的形象,不利于开展工作。一些乡村干部以至部门干部认为,农民拖欠税费,确有过去税费制度不合理和干部工作水平不高的问题,但也确有极少数农民不理解、不配合的问题。有的乡镇干部觉得,对新的税费征收办法,可能是认可率高,征收入库难。
(五)乡村干部对杜绝乱收费和达标任务有怀疑
乡村干部反映较多的有:一是水利部门收水费。自1982年起,水利部门对龙泉驿区农田以亩收费,每亩收约10~20元,现在农地数量已大为减少,不仅不相应核减,往往还要临时增加水渠维修费。区里多次向省上反映,没有得到解决。此次税改,还是只得将水费一并征收。二是报刊征订。新办法规定每年报刊费限额,乡3000元、村500元。实际上,乡镇多者约20万元,少则7~8万元,平均17万元;村少则202_多元,多则8000~10000元。因此,乡村干部普遍对此怀疑。有的乡镇在向区税改小组的请示报告中明确提问,区的规定是否“逗硬”(川语,即“说了算”)。实际上,上级党委向下级下达党报党刊发行的目标考核任务,也很容易被其他部门当成摊派征订报刊的借口。三是培训收费。现在不少部门越来越要求一些工作岗
位持证上岗,培训、学习资料增多,一个乡镇1年就支出数万元。四是乡镇事业机构企业化。现在乡镇事业机构已经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3年后绝大多数要与政府脱钩,实行有偿服务收费,但收费标准将会大幅度提高。
(六)精简机构和人员,遗留问题多
压缩财政供养人员,是减轻农民负担的必然措施之一,但问题是如何操作。调查中,一些区乡干部认为,不能太急,只能慢行。农村干部不同于城市机关干部,一是工资、福利待遇历来很低,二是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三是当地其他就业门路不多。因而,不少干部往往精简后生活比较困难,思想苦闷,进而还会影响到在职干部的思想情绪,容易导致其行为短期化,消极对待工作。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条件差的乡镇,近两年提高工资兑现困难。
五、几点思考
龙泉驿区的农村税费改革明显减轻了农民负担,改革操作也是比较稳妥的,这当然与其经济条件有关。但从目前的走势看,有几个问题很可能是带有普遍性的,值得深入研究。
(一)国家对农村公益事业的转移支付要有足够估计
从前述与分析中可以看到,龙泉驿区经济较发达,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却明显不足,中国其他众多经济条件落后县市的情况则可想而知。这其中原因,既有中央和省市县财政支付能力不够宽裕,又有对实际需要考虑不周,也有对农村公益事业重视程度不够的原因。在三种重要原因中,最后一点很可能是主要的。比如,在龙泉驿区的改革方案中,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财政支出只有24万元,而对农村医疗的财政支持则未提及。在广大的中国农村,多数乡村的生活基础设施、社会保障、教育基础条件普遍落后,本身经济条件维持日常生活已很因难,用于公益事业的资金极为有限,而相当一批县级财政维持吃饭也已经极为因难,拖欠干部的工资已经不是少数现象。因此,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加大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要有充分估计,应当适当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二)制止乱摊派和合理兴办农村公益事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推进乡村政权组织的民主建设
乡村干部感到,制止乱摊派和合理兴办农村公益事业,在操作上比较矛盾,目前办法并非长久之计。比如:将全年筹资筹劳数额封顶,而实际开支又减不下来,有些项目,比如修道路、建提灌站、打水井等,肯定要超过限额,即使按程序审批,仍存在突破负担限额的影响;乡与乡之间、村与村之间,自然条件、人口规模、经济条件、农民的要求、干部工作量等存在着差异,村乡的公益事业项目、开支规模、干部补贴等必然不同,“一刀切”不符合实际,也不利于鼓励基层干部群众发展经济、热心公益事业的积极性等等。但原来对乱摊派约束力太差,必须改变。因此,如何做到既制止乱摊派,又根据农民要求和客观条件举办公益事业,仍然是不可回避之事。比较彻底的出路,是大力推进乡村政权组织的民主建设,形成促进乡村公益事业发展的有效机制。尽管已经颁布《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等法规,但在操作上仍需花费大功夫,如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关系,怎样向广大农民宣传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如何保证村委会干部选举不被农村宗法势力、黑社会性质的帮派组织控制,如何保证村委会既保护农民利益,又支持政府的工作等等,都是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
(三)对精简的乡村干部要有妥善的安排
此次税费改革,压缩乡村干部是不可避免的,但对精简下来的干部要作妥善的安排。乡村基层干部的压缩,自1990年以来不止一两次了,但每次效果都不大,往往是精简之后又回流、膨胀。对此,既要看到有体制原因,又要看到是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条件所决定的必然结果。“生之者寡,食之者众”,恐怕是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体状态,即相对于人口规模,经济规模仍然不够大,就业门路偏少。目前,一大批乡村干部的工资补贴水平很低,或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基本没有医疗、住房等福利,相当一批不仅不能按政策提高工资,反而被拖欠,矛盾已经相当尖锐。对此,关键是要承认现实,不能简单化地采取硬推的办法。否则,将会在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中造成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动摇党和政府在农村的组织基础。
(四)应着手清理乡村组织债务,适当减轻其负担
乡村基层组织债务沉重,已经是普遍现象,其形成原因十分复杂。其中,有违规问题,如超标盖办公楼、买办公设施、买小车等;有兴办工商企业,搞集镇建设等,也有修建校舍、道路、水电以及借款发工资等;有的是上级下达任务,有的是不顾财力搞“形象工程”。其中,既有不合理的因素,又有合理的方面。从不合理的方面看,主要是不顾财力,投资失误,管理不善;从合理的方面看,过去国家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建设教育、文化、交通、水电设施等,尽管有上级下达任务和急于出政绩的因素,但客观上对农民是有利的,也是能长期发挥作用的。
欲在短期内解决乡村债务问题,的确不现实,但搁置也不利于基层组织的工作。对此,一是要制止产生新的债务,特别是明显不合理的,如盖办公楼、买小车、办企业、搞集镇开发;二是要对现有债务分门别类清理,该追究责任的应追究责任,优先偿还欠农民的债务、欠干部的工资;三是对可以纳入国家转移支付范畴的债务,县以上财政应给予补助,如修建校舍、道路、水电、文化设施以及对乡村干部的工资、补贴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