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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评优评先”制度
编辑:夜色温柔 识别码:16-995313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4 00:36:5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评优评先”制度

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评优评先”制度

一、评选先进团支部的条件

1.工作有计划,班子健全,团结协作,能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2.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突出,团员整体素质较高,团支部凝聚力较强。

3.组织生活制度健全,组织生活内容充实丰富,记录详细,组织生活每月不少于两次。

4.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补考人数低于班级人数的10%。

5.团员发展工作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积极培养,协调发展。”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发展对象时,支部能把好质量关。

6.支部积极开展各项健康有益活动,支部团员积极支持和参加校团委、系分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7.团员的组织观念性强,无违纪现象,团员主动交纳团费,按时注册。

二、评选优秀团干部的条件

1.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的团干,热爱本职工作,有大局观念,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及团委中心工作。

2.政治立场坚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遵纪守法。

3.工作勤奋踏实,有创新精神,能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团组织工作,并卓有成效。

4.能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

5.勤奋学习,本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三、评选优秀团员的条件

1.必须积极参与团的各项活动,思想政治素质好,在团员青年中确能起表率作用。

2.在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和执行学生守则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表现突出。

3.作风正派,助人为乐,深受广大同学信赖。

4.热爱专业,学习态度端正,本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四、评选办法

1.评选先进团支部

由各团支部向团委申报,团委再召开各团支部书记会议,在已申报的团支部中按名额评出较为优秀的支部,报校团委会审批并报校党委。

2.评选优秀团员和团干

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时应采取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方式,由团支部先召开团支部委员会议提出候选人名单,然后召开团支部大会(候选人应符合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条件)进行选举,根据团员大会大多数人的意见,经支部委员讨论后确定名单,报校团委审批,并将评选结果报校党委。

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第二篇: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员发展制度

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员发展制度 发展团员工作是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也是全院青年积极分子的迫切要求。团组织应重视团员的发展工作,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

1.各支部每年初应根据本单位要求入团的青年情况制定发展新团员计划。

2.对于申请入团的学生,团组织都要热情帮助,并指定团员进行培养,要组织申请入团的全院青年积极分子参加团的会议和团的活动,分配他们做一些社会工作,定期上团课,使他们早日达到入团的标准。

3.发展对象的确定及考察。申请入团的积极分子培养成熟、具备入团条件时,团支部应及时进行讨论研究,经团支部研究确定的对象要填写“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由团支部征求团内外青年及其所在各分院部长、副部长意见。要了解培养对象的政治表现,是否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同学,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情况;以及工作表现,能完成工

作任务,努力学习知识,在学习生活中能起模范作用,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等多方面的情况。

团支部将考察情况填入考察表,并征求团组织意见后上报考察期至少三个月,团总支组织委员复查后确认其基本符合团员标准可填写“入团志愿书”办理入团手续。

4.发展新团员必须按《团章》规定,严格履行手续。申请人必须认真如实地填写《入团志愿书》,由本支部二名团员介绍,介绍人填写自己的意见。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必须经过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团员同意才能通过。不能以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来代替支部大会表决。支部大会的决议需报团总支批准,团支部在报批新团员时,应将“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本人申请”、“入团志愿书”及个人思想汇报等材料一并上报。

5.团总支在审批新团员前,派专人同审批对象谈话并做好记录,审批团员必须召开团总支委员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办理。

6.青年被批准入团后,团支部要及时将上级团组织批准的决定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团员大会上宣布。要及时将新团员编入团小组,参加团的组织生活。

7.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团支部大会讨论之日起,取得团籍并计算团龄,从团总支批准的当日交纳团费。

8.新团员必须进行入团宣誓。

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第三篇: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简介

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简称院团委组织部,是负责全院共青团员思想教育、各级团组织的建设及各级团干培养和考核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为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员教育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团籍管理;提高基层团干部及院学生干部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工作能力;组织、协调、配合院团委内部各项活动;对各分院团委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制定院团委部门评优制度以及组织全院团组织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负责业余党校的工作和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简称"推优").

院团委组织部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积淀形成了“务实、规范、开拓、奉献、团结、创新、严谨、高效”这样独具特色的组织文化,同时,注意科学管理方法的运用,积极推进目标化管理、项目化管理、规范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是一支富有强大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骨干队伍。

院团委组织部的工作职责为:

1、执行团委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组织部、分团委组织部门会议,传达学院党委和团的文件精神,布置落实组织工作。

2、负责对院团委委员、分院团委主要团干的考核与管理,加强对各分院各级团干部的培养、指导和考察。

3、抓好团内奖惩工作。及时掌握团员中的先进典型并做好评优表彰工作;对违纪团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及处理。

4、定期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

5、搞好团员登记、团籍注册和统计工作,收缴团费,接转团组织关系,协助做好团籍档案管理工作。

6、按有关规定和院党委要求,有计划地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同时对被推荐入党的优秀团员的个人信息进行全面的调查和核实。

7、完成院党委、院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院团委组织部为你创造了一个锻炼的平台,关注你的成长;为你提供了一个发展的机遇,期待你的成熟。今天,你以组织部为荣,明天,组织部以你为荣。今天,你与“组织”有约,明天,成功将与你有约。期待你的加入„„

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宣

第四篇: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章程

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章程

团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共青团系统的组织建设工作。组织部立足于海南大学三亚学院青年的切身利益,围绕团内的中心工作,把握思想理论的制高点,发挥机动灵活的工作特点,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巩固加强共青团各级组织建设。

一、总纲:

1.工作准则:谦虚谨慎,举止文明;待人礼貌,处事稳重;坚持原则,坚持正义;全心奉献,克己奉公,微笑服务。

2.工作协调方式:批评与自我批评。

3.坚持加强组织部成员自身理论素质修养,提高业务素质,加强思想教育职能,积极组织各分院团委深入开展工作,提高全院同学工作、学习的积极性,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4.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总结回顾,总结当月各项工作、活动的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如实记录,由组织部部长汇总整理并上交。

二、部门职能

1.负责组织部日常工作,根据决定布置、检查、总结团的组织工作。

2.了解各分院团委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提出计划和建设,负责向团委常委会汇报实施的有关工作,负责团建设创新工作。

3.加强与各分院团委的联系,经常了解各分院团委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各分院内团委的思想政治学习、团日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与帮助。

4.配合党委组织好我院团委和党校骨干班学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5.负责加强团员意识教育,认真组织好每的团员教育、注册评议工

作。

6.负责团组织建设的行政管理工作:

⑴监督各分院团费收纳、上缴和留用团费的管理工作,做到收缴有制度,交接有手续,日常有记录,年终有报告;

⑵核查团员证的颁发,组织关系的转接;经办青年入团、推优入党的审批、考察工作;

⑶组织开展团员证的注册,团员档案的归档,全面、及时、准确掌握院共青团组织的情况,及时核实各分院团员登记和团员及团干部变动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记录备案。

7.负责对院团委学生会纪律的监督,协助会议签到,维持良好的会议秩序。

8.组织各分院开展定期的团干部上岗培训、挂职锻炼、理论研讨会等培训工作。

9.负责组织评优工作,包括分团委工作评估、团支部工作等级评估、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等;负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材料整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了解并抓好基层的组织工作。

10.开展推优工作,指导下级团组织协助同级党组织做好积极分子工作; 审查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守则:

1.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对自己严格要求,自身素质高,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

2.模范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做好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树立较高的威信和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

3.要善于、敢于检讨自己,勇于开展批评以及自我批评,工作上责任心强,不感情用事,不以公为私、以权谋私。

4.工作时要坚持原则,不回避问题,研究工作方法,注意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完成上级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和时效性,及时做好各项活动总结。(打印存档,一式两份,一份交办公室,一份在组织部存档)。

5.及时提出工作中的缺点与不足,以及对组织部工作的建议,参与工作经验交流。

6.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7.认真学习党委下发的有关文件,并组织好各分院团委的讨论学习工作。

8.各成员团结合作,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部内其他成员的工作。

四、会议制度:

1.会议时间:每周日晚9:40

2.会议地点:团委办公室

3.会议纪律:

1)不得无故缺席会议,有不能准时参加者须向部长请假,说明原因获准后方可(请假至少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完成);

2)会议人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落实自身工作,做到高效率,高质量完成;

3)会议人员不得随意讲话,不得翻阅与会议无关的内容。

五、奖惩制度:

奖励:

1.对表现优秀的干事将实行奖励,在学年末将评选“优秀干事”若干名,直接作为奖学金评选的加分项;

2.在本部因工作出色而受到院领导表扬者,可优先参与第一项评选;

3.凡在本部工作表现积极优秀,学业突出者优先考虑作为入党培养对象。惩罚:

1.凡无故缺席各项活动(包括开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查实无正当理由)两次者,予以警告处分;三次者不参与评优;四次者予以留职察看处分;五次者予以辞退。

2.凡出现以下三项之一者,予以辞退。

1)在任职期间内受到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2)期末考试成绩有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3)在任职期间,大型活动两次渎职,或小型活动三次渎职者。

六、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第五篇: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规章制度

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组织部规章制度

为促进组织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工作效率,严肃纪律,促进组织部的蓬勃向上发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1.贯彻落实负责人责任制,对部长的命令要绝对服从。部员在工作期间如有违反纪律现象或受到处分,负责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2.参加会议和集体活动人员为团委组织部全体成员,与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如需请假应在开会或活动前两小时内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三人同意填写请假条后,方可批准。

3.团委组织部会议实行例会制,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部门成员应在会议上认真做好记录,详实地汇报本人以往的工作和即将开展的工作。会议记录人员负责会议记录,根据需要编发会议纪要。4.对于会议决定的事项,全体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并认真抓好落实,各成员之间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5.参加会议和活动时要求提前十分钟到会,注意着装,佩戴校徽和工作证,要时刻注意学生干部的形象,并做好考勤记录。

6.对不能按时上交工作计划、总结和其他资料、违反学院及分院规章制度者累计两次开会批评,累计三次者劝其自退。

7.部门内部应注重团结、协作、凝聚力的增强。成员工作应积极主动并富有创新意识,能够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有所突破,能够开拓新的工作局面。8.各成员应积极主动的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安排中,视成员承担的工作量和具体表现予以表扬。

9.团委组织部各成员应按各自具体值班时间按时到岗值班。不得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席。有事须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按规定须由本人填写“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专用请假条”,上交部门负责人。再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其他成员(若是其他人也有事,则需提前一天请假)。

10.关于值班人员职责。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并负责保管好办公室的所有公共财物。如有其他部门需借用办公室的财物,必须经过办公室的同意方可借用。注意做好详细记录(借用部门、借用人、借用时间、归还时间及其他相关事项);使用过程中若有损害应做好相关记录及对赔偿做出妥当安排。11.关于值班人员态度职责。值班人员对来访的同学要热情周到,耐心听取同学们的心声,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对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做出相应答复,对暂不能做出答复的问题定要备份详细记录,以便向有关部门反映,进而和来访的同学取得联系,使之得到满意的回答。时刻秉承“全心全意为全院学生服务”的宗旨。尽量把工作做到位。

12.关于值班人员自律。值班人员严禁在办公室内从事吸烟,饮酒,打牌,嬉戏打闹,玩手机,大声喧哗等行为,应尽量保持办公室的安静有序,为同学们提供一个优良的环境。

1)、关于值班人员离开时注意事项。必须关灯,关窗及锁好门及妥善保管好钥匙,如需明天交接任务则应做好钥匙的交接工作。2)、关于监督任务。本部成员担任监督员,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13.本制度请各成员严格自律,遵照执行。

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评优评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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