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廉洁从教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南江县红光乡初级中学
树师德正师风廉洁从教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了全面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和《南江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以德育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师德水平,适应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要求,依法执教,廉洁从教,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特作出如下承诺: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传播先进文化,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指导学生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所学知识。不敷衍塞责,无故停课、缺课、擅离职守,不得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上课不迟到、早退或拖堂,不随意调课。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色情或邪教活动。
3、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位学生,严禁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不得单纯以学生的学习成绩来评价学生。在课堂活动、评语撰写、家庭访问等教育教学中,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
4、坚决制止“三乱”。做到不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面向学生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严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在文件规定之外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推荐或变相推荐或强迫学生购买和使用教辅资料。
5、严谨治学,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增强创新意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教学科研水平。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杜绝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6、尊重同事,团结合作,正确对待竞争,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不诋毁其他教师,不有损学校荣誉和不利团结的言行。
7、积极开展万千家访,关心留守学生成长。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家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不把自己应承担的教育责任转交给家长。
8、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言行举止着装等个人形象堪为学生楷模。工作日中午不饮酒,不在教室内吸烟,上课时间不使用手机或接听私人电话。
9、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努力探索实践洋思经验,确保学生校内学习时间在规定范围以内。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精选、科学布置作业,课外作业时间每天不超过2小时。不挤占音、体、美、信息技术、地方课程、综合社会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不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
10、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每学期全校性文化课考试不得超过两次,必须进行考试结果分析。科任教师可根据学科单元完成情况进行必要的单元检测。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要求。学业成绩鼓励采用等级评定方法。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座次。
南江县红光乡初级中学承诺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第二篇: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根据昌乐县教育局关于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1.教师要尊重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歧视、讽刺挖苦或者实施心理虐待学生等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2.不搞或不参与有偿家教,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任何教辅资料、商品等; 3.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借工作之名吃、拿、卡、要;
4.不酒后上班,不上课打手机、吸烟,不随意将学生逐出教室,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参与非法活动;
5.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不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
6.严禁增加学生在校时间。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放学后20分钟内学校清校;各班作息时间表要上墙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7.严禁家庭作业超量。在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8.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9.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严禁语文、数学、英语课挤占音体美课程课时。学校课程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次、座次。11.除统一配发的教辅资料外,一律不得向学生统一、强行推销或变相推销其它任何教辅资料;不得要求学生到指定商店购买学习资料。
10.严格收费。除上级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人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费用。严禁超标准收费。严禁无票收费。
11.开展生命教育、安全教育,确保无危险事故发生。
为了学生的快乐成长,为了国家和民族的美好未来,让我们共同努力,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化素质教育、提升办学内涵、全力办好面向百姓的优质教育作出更大的贡献!学校:都昌小学(章)校长:(签字)教师:(签字)
第三篇: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县乡规范办学行为的制度要求和和我校考核办法,学校与教师 签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作息时间,周上课时间不超过5天。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生每天起床不早于7:0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保证学生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严禁学生提前到校和拖后放学。严禁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上课、补课。
2、控制课外作业数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其他学科不得布置作业,且每天的家庭作业总量以中等学生水平计算控制在1小时以内。各学科要统筹调控,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
3、严格班级及课程安排。学校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开展好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搞突击教学和提前结束新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学期的考试安排和次数要执行上级规定,严禁以考试分数为学生排名次,严禁单纯以学生的分数评价学生。
4、控制教辅资料和收费。按规定订购教科书及其他教辅资料、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学具和学生用品。未经批准,教师或班主任不得组织学生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
5、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严禁教师酒后上课或带通讯工具进教室;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和摊派学习用品;严格落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
二、督查办法
1、学校将定期对教师及班主任检查,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学校举报电话:88538414。
2、每次检查情况均由有关教师或办主任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改。学校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处罚措施
1、对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或班主任,取消当年评优晋级资格。
2、对违反责任目标,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学生或家长上访的,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进行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校长:
教师(班主任):
二O一O年九月
第四篇: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临港六中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要求,学校与教师签定本责任书。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责任目标
1、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统一的作息时间,周上课时间不超过5天。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严禁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上课、补课。
2、控制作业量。要求各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各学科要统筹调控,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
3、严格课程安排。学校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开展好教育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搞突击教学和提前结束新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4、控制教辅资料和收费。按规定订购教科书。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
5、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严禁教师酒后上课.;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和摊派学习用品;严格落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
6、不公布不排名。每学期的考试安排和次数要执行上级规定,强化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的意识,严禁以考试分数为学生排名次,严禁单纯以学生的分数评价学生。今后在考试时一律使用等级制。
二、督查办法
1、学校将定期对教师及班主任检查,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2、每次检查情况均由有关教师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改。学校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处罚措施
1、对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对违反责任目标,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学生或家长上访的,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进行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教师(签字):校长(签字):
临港六中
202_年9月
第五篇:教师规范从教行为承诺书
教师规范从教行为承诺书
为了积极贯彻太原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通知的有关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廉洁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目的是不断提高教师自身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教行为,以德修己,以德育人,进一步提高教师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适应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要求,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争做师德楷模,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特作出如下承诺:
1.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2.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色情或邪教活动。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做好教学工作,不敷衍塞责,无故停课、缺课、擅离职守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4.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位学生,不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单纯以学生的学习成绩来评价学生。在课堂活动、评语撰写、家庭访问等教育教学中,对学生作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无偿辅导,不搞有偿家教。
5.严谨治学,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增强创新意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教科研水平。
6.尊重同事,团结合作,正确对待竞争,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不诋毁其他教师,不做有损害学校荣誉和不利于同志团结的言行。
7.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家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不把自己应承担的教育责任转交给家长。
8.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不参加学校以外培训机构的入股投资。
承诺人:
西温庄一中
202_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