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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准备202_-202_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通知
编辑:春暖花香 识别码:16-1052504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27 23:38: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组织学生准备202_-202_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通知

关于组织学生准备202_-202_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系:

今年广东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将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管理,但工作模式与去年基本相同。我院202_-202_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将于202_年10月全面开展,网上操作的时间及要求将于10月下发补充通知。为使我院计划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尽早准备相关贷款材料,保证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学生准备纸质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人必须为具有我院学籍的家庭经济确有困难、无力支付学费全日制在读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学习认真刻苦,在校期间无补考记录,且所学专业课成绩在70分及以上,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六)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专业)排名前30%内;

(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已录入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的学生;

(八)符合广东省助学中心及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额度

申请人每人仅可申请202_-202_学年度学费6000元。

三、申请所需材料(必须用黑色墨水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才有效)

1(一)本人书面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学习及表现情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

(二)大学历年成绩表一份,须为原件且加盖教务处公章;

(三)本人学生证(含注册页)、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分别复印在A4纸上(一式两份);

(四)家庭户口本首页(有当地公安局盖章、写有家庭住址的页面)及家长单页复印件、家长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分别复印在A4纸上(一式两份);

(五)《家长承诺书》B5纸打印(原件、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同意学生贷款;

2.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

3.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六)《家庭经济困难证明》B5纸打印(原件、一式两份),该证明必须同时具有村委会(或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们政府(民政部门)的签名盖章;

(七)未成年人须提供有法定监护人签名(若为文盲则盖手印)的书面同意贷款的证明;

(八)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后期由勤工助学中心下发)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须在10月13日前将申请所需材料提交本系辅导员处。

(二)各系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于10月17日前对申请贷款学生的条件、提交表格及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本系范围内公示3天。

(三)10月20日,各系将通过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汇总填报《南华工商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并在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上填写本系意见、加盖本系公章。

(四)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及各系报送材料的时间和要求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的补充通知下发后进行。

三、工作要求及说明

(一)各系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要利用宣传栏、网络等宣传媒体,并在国庆长假前通过班会等渠道积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二)各系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要深入学生,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思想状况,热心向贫困学生介绍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

(三)学院学贷中心统一印制《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三)。

(四)申请所需材料一律不得涂改。

(五)上一学年度准备的相关材料不再适用于申请本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所有证明材料必须为本年度内盖章有效。

(六)所有证件须按原件规格复印,不得缩小或放大复印。

(七)各系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要认真审核申请贷款学生的学生证、身份证、家长户口簿首页、家长单页、身份证等复印件是否齐全、是否与原件相符。

(八)各系助学贷款工作小组审核贷款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系贷款发放对象总人数的8‰,如遇小数点一律进一位。

附件一:《家长承诺书》

附件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附件三:《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二篇:关于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备材料

关于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备材料

有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原件(请登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处学工在线网站学生奖贷勤专栏下载填写);

有 2.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请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含姓名及相片页,202_级新生请用录取通知书代替);

有 3.借款学生父母(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请复印正反两面)、户口本首页(户主的页面)及父母(监护人)户口本单页复印件(请将父亲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和母亲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暂无4.若借款学生来自单亲家庭,须提供下列资料:

(1)借款学生父母一方死亡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

(2)借款学生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父母离婚证的复印件或父母离异的相关证明原件。父母离异的相关证明必须加盖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婚姻登记专用章;

(3)借款学生为孤儿的需提供所在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民政局出具的加盖公章证明原件;

有 5.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长承诺书》原件(请登录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处学工在线网站学生奖贷勤专栏下载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里经办人一栏务必由经办人签名,学校将进行核查;借款学生家长(监护人)请在《家长承诺书》家长亲笔签名处签字,并附家庭联系电话和家庭详细联系地址);

易 6.学生成绩单

(高年级学生提供在校上学年成绩单,有不及格科目但补考后及格成绩未出来的请出具任课老师证明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

7.未成年学生需有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同意申请(授权)证明原件;

8.学生如有配偶,请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第三篇:202_—202_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备材料

202_—202_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备材料

申请202_-202_学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准备下列材料: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原件一份(请登录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处学工在线网站学生奖贷勤专栏下载填写);

2.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请复印正反两面)、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含姓名及相片页,202_级新生请用录取通知书代替);

3.借款学生父母(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请复印正反两面)、户口本首页(户主的页面)及父母(监护人)户口本单页复印件(请将父亲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和母亲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分别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若借款学生来自单亲家庭,须提供下列资料:

(1)借款学生父母一方死亡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

(2)借款学生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父母离婚证的复印件或父母离异的相关证明原件。父母离异的相关证明必须加盖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婚姻登记专用章;

(3)借款学生为孤儿的需提供所在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民政局出具的加盖公章证明原件;

5.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长承诺书》原件(请登录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处学工在线网站学生奖贷勤专栏下载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里经办人一栏务必由经办人签名,学校将进行核查;借款学生家长(监护人)请在《家长承诺书》家长亲笔签名处签字,并附家庭联系电话和家庭详细联系地址);

6.学生成绩单(202_级新生无须提供,高年级学生提供在校上学年成绩单,有不及格科目但补考后及格成绩未出来的请出具任课老师证明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

7.未成年学生需有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同意申请(授权)证明原件;

8.学生如有配偶,请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页纸上)。所有需准备材料,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否则无效。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处助学中心

第四篇:202_—202_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备材料

202_—202_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备材料

申请202_-202_学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准备下列材料: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原件一份(请登录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处学工在线网站学生奖贷勤专栏下载填写);

2.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请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含姓名及相片页,202_级新生请用录取通知书代替);

3.借款学生父母(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请复印正反两面)、户口本首页(户主的页面)及父母(监护人)户口本单页复印件(请将父亲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和母亲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分别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若借款学生来自单亲家庭,须提供下列资料:

(1)借款学生父母一方死亡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

(2)借款学生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父母离婚证的复印件或父母离异的相关证明原件。父母离异的相关证明必须加盖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婚姻登记专用章;

(3)借款学生为孤儿的需提供所在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民政局出具的加盖公章证明原件;

5.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长承诺书》原件(请登录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处学工在线网站学生奖贷勤专栏下载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里经办人一栏务必由经办人签名,学校将进行核查;借款学生家长(监护人)请在《家长承诺书》家长亲笔签名处签字,并附家庭联系电话和家庭详细联系地址);

6.学生成绩单(202_级新生无须提供,高年级学生提供在校上学年成绩单,有不及格科目但补考后及格成绩未出来的请出具任课老师证明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

7.未成年学生需有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同意申请(授权)证明原件;

8.学生如有配偶,请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所有需准备材料,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否则无效。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处助学中心

第五篇:关于准备202_—202_学国家助学贷款材料的通知

关于准备202_—202_学国家助学贷款材料的通知

各系:

为了做好202_—202_学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请通知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在暑假放假回家期间,准备有关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对象及条件

202_—202_学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取得我校全日制学生学籍资格,并且在读;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为未满18周岁者则须经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四)家庭经济确实特别困难,在校期间所得收入或经费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

(五)遵守国家法律规范和学校纪律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诚实守信,承诺按贷款合同规定进行还贷,承诺对本人的借款行为承担全部的经济、法律和道德责任,承诺向经办银行提供毕业以后或因其他原因离开学校以后的变动情况和有效联系方式;

(七)学习勤奋,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二、国家助学贷款的种类、额度和贷款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种类分为:学费贷款和住宿费贷款

(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额度:每位同学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贷款总额先用于交学费,剩余部分用于交住宿费。

(三)贷款:202_-202_学

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提前准备如下材料

(一)证件复印件(各两份)1、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必须清楚显示学生姓名、学号、相片三项内容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复印正反两面)A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 B父母亲居民身份证

3、户口本复印件

A、家庭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是指有当地公安局盖章、有家庭住址的那页)

(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1、必须加盖村民(或居民)委员会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

2、同时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未盖上述部门公章的证明无效,不予贷款);

(四)未成年人须提供有法定监护人签名的书面同意贷款的证明(若为文盲则需盖手印)

(五)《家长承诺书》(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1、家庭如无固定电话,可填写附近亲戚或邻居家的固定电话;

2、家庭详细联系地址:城镇家庭必须具体到街道、房号;农村家庭必须具体到乡村、房号;

3、申请学生的家长必须亲笔签名承诺。

四、备注

1、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且所有资料都不能用传真件,必须把传真件重新复印。

2、必须在附件下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家长承诺书》标准表格,其他格式的表格不予申请贷款。

附件一:《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附件二:《家长承诺书》(请到学生处网页上“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惠州学院学生处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

关于组织学生准备202_-202_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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