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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全县基层共青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编辑:浅语风铃 识别码:16-1075207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3 01:06: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实施全县基层共青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关于实施全县基层共青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团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基层党建带团建座谈会和全市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推动基层共青团组织建设再上新水平,团县委决定在全县实施基层共青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全国基层党建带团建座谈会、全市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会议精神和团的十六大以来全团一系列重要工作部署,结合各单位总结探索出来的经验方法,深入研究基层共青团工作规律,切实推进基层共青团工作整体发展。

二、工作标准

(一)乡镇团委

1.软硬件建设要达标。基层团委硬件建设上,要达到“两室”,即办公室、活动室; “两职责”,即团委工作职责和团委书记职责;“一制度”,即活动室管理制度;“三子”,即牌子、章子和旗子。在软件

建设上,要达到“六册”即团干花名册、团员花名册、青年志愿者花名册、专业技术青年花名册、非公企业建团花名册和相册;“两本”,即活动记录本、会议记录本。要按照“上级来文”、“本级行文”、“各类花名册”、“其它资料”四类,按年度进行分类存档。

2.优选配强乡镇团委班子。按照编制内、外和专、兼职

结合的方式,组建9-13人的乡镇团的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3-5人,委员5-7人。书记应从乡镇行政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中选配,力争推行由党政班子年轻成员兼任;由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兼任团委书记的,配备的专职副书记应使用行政或事业编制,保证专职团干部编制不被占用。乡镇团委班子成员必须是党员或团员,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要重点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青年领办人、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小学教师、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管理员、返乡创业优秀青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等群体中的能人吸纳进来,改善现有的乡镇团干部队伍结

构,确保乡镇团委班子配备分布合理、结构互补、整体优化。

3.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富有当地特色的工作项目。结合当

地发展实际和广大青年的普遍需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力争将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党政年度工作安排,注重形成并持续开展好与当地发展特点紧密结合的特色工作项目。

4.有全面的基础数据库。共青团工作基础数据完整、更新及时,并能够依据基础数据分析、总结本乡镇团员青年的共性特点和分布、流动的规律。

5.有团的工作阵地。依托乡镇现有基础设施,建设乡村青年服务站、乡镇青年活动中心等固化阵地,并依托阵地设计开展长期固化工作项目。

(三)村级团组织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村级团组织拥有并能够利用现有固定场所展示团的基本知识,开展团的基本业务,宣传和开展团的主要工作。

2.有落实工作的基本力量和载体。通过培养、任用大学生村干部,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乡镇企业产业链团建,建设青年服务站等方法,加强村级团组织开展工作的干部、组织和载体支撑。

3.有完备的基础数据。注重利用青年喜闻乐见的沟通联络方式方法,探索新形势下与青年有效联系的途径、方法,掌握本区域内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和流动情况。

4.重点抓好村团组织书记选配。着重从农村青年能人、大学生村干部、退伍军人、务工返乡青年等群体中选拔优秀人选担任村团组织书记。要力争推行村“两委”年轻成员兼任村团组织书记,以利于农村基层团组织更好地开展工作。

要充实村团组织工作力量,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副书记和委员,村团支部成员总数一般3—5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乡镇团委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集中力量,狠抓落实,积极探索基层共青团工作的新方式、新途径。各级团组织要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取党政支持,并要尽最大努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为乡镇共青团组织建设提供支持,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二)实事求是,稳步推进。乡(镇)村两级团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了解团组织建设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有重点、有层次地推进工作。乡镇团委要搞好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注重发掘,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对村级团组织要注意采取以点带面、试点先行的工作方式,积累经验,抓好典型引路,将工作整体推进;要把有影响力的工作和活动与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及时把工作成效转化为组织建设成果。

(三)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各乡镇团委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积极行动起来,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摆脱思想束缚,大胆创新,不断探索,有效整合资源,主动创造有利条件,踊跃推出有利于把大多数青年吸引和凝聚起来的基层共青团工作的新模式。

第二篇:关于加强全县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全县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

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决策部署,根据《00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00司发„202_‟29号)、《00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00司发„202_‟32号)、00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全市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司发„202_‟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决策部署,按照司法行政工作便民利民以及一体化集成发展的要求,以整合系统资源,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全力打造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基层服务平台),形成覆盖城乡的基层司法行政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2_年,所有乡镇(街道)建立司法行政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达到50%;202_年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服务站规范 化建设实现全覆盖。要按照202_年50%、202_年70%的已建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达到规范化标准,加快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力度;202_年所有的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设施规范化

1、统一名称和标识。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服务站可依托司法所或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或人民调解中心建立;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可依托村(社区)委员会或村(社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站建立。

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服务站名称统一为“××县(区)××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服务站”,司法行政工作室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以窗口方式设立的,名称可以简化为“司法行政服务站”、“司法行政工作室”。相关标识标牌由县司法局统一式样,统一内容。

2、明确办公设施标准。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服务站应配备必要的办公和便民服务设施,并在醒目位置将工作人员信息、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承诺及监督方式等统一公示,方便群众查询,接收群众监督。有条件的服务中心、服务站应设立服务大厅,采取柜台式服务,设置等候、接待等区域。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应落实“六有”,即有 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标牌、有制度、有工作台账,其中主要服务项目、工作人员照片、联系方式等上墙公示。

(二)职责规范化

1、司法行政服务站是司法行政机关在乡镇(街道)设立的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管理、有偿法律服务指引等综合服务平台。

2、司法行政工作室是乡镇(街道)司法所设在村(社区)开展司法行政业务的便民服务点。

(三)运行规范化

1、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服务平台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首问责任、工作流程、情况报告、资料台账等工作制度,实现服务平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同时,要建立健全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管理、公证律师、司法鉴定以及与业务开展相配套的登记、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

2、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服务平台要立足自身职能,充分履行职责,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同时,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努力扩大和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

3、强化工作人员配备。各级司法行政服务平台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适量的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工 作人员可以由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担任,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等途径招录人员担任。鼓励村“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社区工作者等人员担任司法协理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公开招聘等方式选聘。

4、强化工作经费保障。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多渠道工作经费保障模式,通过人员补助、个案补贴等形式,完善奖励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四)服务规范化

以司法行政服务站、司法行政工作室为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系统内资源集聚效应,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强化信息化应用,依托全县司法行政网上社会服务平台,创新基层司法行政网上服务新模式。

四、明确职能

(一)司法行政服务站主要承担的服务职能

1、接待、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合理诉求;

2、接待、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及相关咨询,依托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妥善调处矛盾纠纷;

3、接待、解答法律援助相关咨询,受理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

4、接待、解答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业务及相关咨询,导引相关法律服务;

5、接待、解答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等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相关咨询,协调落实相关帮扶政策措施;

6、受理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建议、投诉,按规定程序给予答复;

7、完成司法行政机关或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司法行政工作室主要承担的服务职能

1、协助村(社区)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配合村(社区)做好民主管理相关事务;

2、按照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协助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参与调处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的一般矛盾纠纷,做好重大矛盾纠纷前期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4、负责解答群众简单法律咨询,告知群众依法解决涉法问题的途径并提供帮助,帮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事宜;

5、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

6、接受村(社区)、司法所的指派,协助做好与维护稳定相关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争取重视,加强领导。为确保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县司法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各司法所要及时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促进人员、经费、设施等方面问题的落实。

(二)加强培训,规范运作。选配综合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司法行政服务站和工作室工作人员,抓好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建立日常培训档案,加强业务检查、指导,确保工作人员具备履行职责的技能。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县司法局作为业务指导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好督促检查,突出重点,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司法行政服务平台建设任务。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运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等载体,大力宣传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取得的成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服务成效,提高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为基层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00县司法局 二O一四年八月十日

第三篇:关于深入开展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入开展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受教育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以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党的建设制度化和科学化,在总结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和机关党组织“争好创优”活动的基础上,现就深入开展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桐乡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桐委[202_]2号)和《中共桐乡市委办公室关于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桐委发[202_]21号)要求,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深入开展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努力走在全市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为桐乡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以“五好党(总)支部”创建为抓手,不断提高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范化水平。具体制定机关“五好党总支(机关党委)”考核办法、“五好党支部”考核办法和离退休“五好党支部”考核办法,由党工委根据实际每年进行修订。

(一)机关党总支(含机关党委)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1.思想建设好。按照政治学习制度化、思想工作经常化、学习形式多样化的要求,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五型”机关(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等创建活动,打造积极向上、干净干事的团队。

2.组织建设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总支组织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健全、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健全,群团工作规范。

3.作风建设好。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实行党务公开,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执行纪律严肃。

4.督促管理好。所属支部创好争优活动开展积极,管理规范,成效明显。

5.基础工作好。确保人员落实、阵地落实、台帐落实。

(二)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1.学习教育好。按照政治学习制度化、思想工作经常化、学习形式多样化的要求,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五型”机关(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等创建活动,打造积极向上、干净干事的团队。

2.组织管理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支部组织健全,组织工作制度落实,群团工作规范。

3.党内监督好。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实行党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执行纪律严肃。

4.服务发展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协助行政坚强有力,服务发展作用明显。

5.基础工作好。确保人员落实、阵地落实、台帐落实、沟通工作落实。

(三)机关离退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1.支部班子好。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团结协作,整体效能发挥较好。

2.党员队伍好。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自觉遵纪守法,不参与各种非法活动。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弘扬正气,克服不足。

3.组织管理好。不断优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组织设置。组织生活、党员管理制度健全,党费收缴及时、用途合理。

4.活动开展好。坚持统分结合、就近便利、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适应老同志特点的各项文体活动。有开展活动的场地和必要的经费。

5.群众反映好。发挥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同群众的联系,充分体现他们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在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文明社区、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规范化建设的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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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对象。

1、组织关系隶属市直机关党工委的部门机关党委、党(总)支部;

2、与市直机关党工委有机关党建业务指导关系的公安局、财政(地税)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交通局的机关党委(不含下属总支、支部)。

(二)考核方法。考核采取申报、自查、考核、审定四个环节进行。申报。年初未创建的各基层党组织,以书面形式向市直机关党工委提出申报,党工委以文件形式公布。

自查。年底考核前,由各基层党组织对照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进行自查。考核。在各基层党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党工委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采取“听、查、看、谈”的方式进行。“听”就是听取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查”就是检查机关党组织的台帐资料;“看”就是看机关党组织的硬件设施和软件建设;“谈”就是通过召开由党员和群众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党(总)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

审定。市直机关党工委在考核基础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作出综合评估,凡得分90分及以上的确定为“五好党(总)支部”。

机关党建工作有创新项目的实行加分制。

(三)考核时间。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每两年考核一次。

(四)动态管理。对未创建的各党(总)支部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申报一次。对已确定为“五好党(总)支部”的机关党组织每两年组织一次复评。创建、复查合格者,党工委发文公布,并授予、保留铜牌,力争三年内创建率达100%。在考核内,机关党组织及所属党员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问题的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党(总)支部,下一个为整改期;争创或复查不合格的党(总)支部,党工委以《告知书》的形式,明确整改期。整改期满,党(总)支部再次申报,考核合格者,由党工委发文公布,并授予铜牌。

(五)表彰

考核合格的党(总)支部,由党工委发文确定为“五好党(总)支部”,并作为各级评选优秀党(总)支部的前提条件。

四、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是市直机关“争好创优”活动的深化,是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机关各级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到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列入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核范围的各有关部门党(工)委,应根据本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峄本部门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作出具体部署。

(二)积极创建。机关各党组织要根据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标准,按照具体要求,积极做好创建工作。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条逐项对照标准,一项一项抓落实,努力推进规范化创建活动。

(三)注重经常。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系统性强、指标要求高。机关各党组织在创建过程中要科学筹划,周密安排,做到经常抓、抓经常,在稳步推进过程中不断提高机关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202_年3月20日

第四篇:亳州市中学共青团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共青团亳州市委员会 文件 亳州市教育局

亳青„202_‟85号

各县(区)团委、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中学共青团是全团工作的源头和基础,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联系青少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在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担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加强中学共青团的规范化建设,是巩固学校团建在全团的基础性战略地位、构建学校团队一体化分层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全团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促进全市中学共青团的规范化建设,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关于下发<安徽省中学共青团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青联 „202_‟47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意见》(皖青联„202_‟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亳州市中学共青团规范 关于下发 《亳州市中学共青团规范化建设

实施意见》的通知

化建设实施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亳州市中学共青团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共青团亳州市委员会

附件:

亳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2

亳州市中学共青团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下发<安徽省中学共青团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青联 „202_‟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中学共青团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章 团队衔接

第一条 中学团组织要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做好全团带队工作,规范少先队员入团前的培养教育,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队伍上和工作上做好中学团队组织的衔接工作。

第二条 七年级、八年级两个年级有8个教学班以上的中学,应配备一名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七年级、八年级两个年级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少先队中队,并配备中队辅导员。大队辅导员可由学校团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中队辅导员一般由班主任兼任,也可以由其他老师兼任。

第三条 初中少先队要重点抓好少先队员入团前培养教育、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的工作。中学团组织要把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为团的发展对象工作,列入团员发展工作的整体规划,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第四条 每年新学年开学时,中学少先队大队部要对七年级新生进行统一的重温入队仪式教育,宣布少先队大队辅

导员和中队辅导员名单,部署少先队活动,同时举行八年级少先队的离队仪式。

第二章 团员发展

第五条 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积极、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

1、遵照自觉自愿原则,接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有计划地开展中学生团员发展工作。少先队员申请加入团组织,被发展对象必须由少先队组织推荐产生。对于符合入团条件的,按照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办理入团审批手续。经少先队组织推荐已达到入团标准的优秀少先队员,要优先发展入团;对于思想道德品质好、爱党、爱国、爱家乡和努力学习,但不够年龄的中学生,可以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要积极探索实行入团公示制度,增强中学生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2、做好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训、推荐和考察工作。对尚未提出入团申请的学生,要主动接近他们,鼓励帮助他们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对提出入团申请的学生,要严格要求,并接受不少于8课时的中学生团校培训;对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同学,可以吸收他们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具备入团条件的应及时吸收他们加入团组织。

3、要充分体现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群众组织的特点,初中毕业班团员占学生比例按45%左右掌握,高中毕业班团员

占学生比例按85%左右掌握。学校团委要认真统筹全校团员发展工作,科学制订发展计划,严格执行团员发展程序,确保每学期发展团员不少于一个批次,杜绝全员入团和突击发展现象。

第六条 坚持团员标准,正确把握入团条件

1、接照团章要求,发展新团员应具备的条件是:(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2)有为祖国、为人民而学习的正确目的和勤奋学习的态度。

(3)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班级的各项活动。

(4)对共青团组织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

(5)能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决策,敢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

(6)能严格要求自己,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要防止仅仅把学习成绩的好坏作为入团的首要标准或唯一标准。

第七条 严格履行入团手续

1、发展团员必须履行下列程序:(1)要求入团的学生向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和入团动机、本人基本情况及优

缺点的自我认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2)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定为入团积极分子的,要通知其及时填写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被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的,要经常向团组织汇报思想。

(3)确定发展对象。建立支部的班级由团小组提名,未建立团支部的班级,由少先队中队委提名推荐。团支部在广泛听取团支部辅导员、班主任(中队辅导员)、团内外同学和任课教师意见后,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后逐级上报学校团委。(4)由学校团委统一对发展对象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并及时答复。公示期结束后,校团委要对班级团支部提出的发展意见进行及时批复。

(5)填写入团志愿书。志愿书由本人用钢笔(蓝黑)或黑

色碳素笔如实填写。

(6)支部大会根据公示结果和学校团委发展意见进行讨

论。会议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团员出席。

(7)学校团委须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审批,并张榜公布。团龄以团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算。

(8)入团宣誓、授佩团徽、颁发团员证。新团员要在悬挂团旗的庄严隆重的集会上由团委委员带队进行入团宣誓,宣誓后佩带团徽,颁发团员证。宣誓应选择有纪念意义的日

子由学校团委统一组织进行。

2、发展新团员支部大会,可由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主要议程是:由本人宣读申请书;介绍人详细介绍申请人情况;团员审查讨论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团条件,然后举手表决;宣布支部大会决议;申请人表态;会议总结。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必须遵守支部大会决议。会议可邀请团外积极分子列席旁听。

3、入团发展工作应由团支部独立完成,团支部在此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团支部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指导意见。

第三章 团员教育

第八条 团员教育应从新团员教育入手,使新团员从跨进团组织大门便有一种责任感。学校团委要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坚持对团员进行经常的教育。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帮助学生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思想实际,生动活泼地组织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教育,帮助学生了解中国共产党和党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学生始终坚持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 的有机统一。加强中学生团校建设,配合学校党组织办好高中生业余党校,科学设计课程内容,积极创新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系统学习党团基本知识,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初步的理论自觉。

2、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锤炼意志品格,增强法制意识,明确社会责任,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

3、推进成人主题教育。围绕“长大成人”这一目标,结合学生思想意识形成的关键点,深入开展成人主题系列教育活动。在初中阶段,以14岁集体生日活动为起点,广泛开展迈入青春门教育活动。在高中阶段,以18岁成人宣誓活动为标志,广泛开展主题为走好成人路教育活动。

4、深化实践育人工作。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变化,将共青团活动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参观考察、社区服务、生产劳动等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等活动,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开展研究活动,从而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广泛开展敬老助残、环保宣传、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学生关心他人、服务社会。积极开展职业体验活动,帮助学生认清自身兴趣和优势,形成初步的职业生涯规划。

5、丰富素质拓展活动。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学习讲座、学习方法交流、学习互助等活动,帮助学生

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兴趣,掌握学习方法。精心组织科技竞赛、创意评选、课题研究等活动,引导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观察能力。依托组织生活、集体游戏、情景模拟等载体;帮助学生增加与他人、与社会的接触,不断提高社会化技能。结合青春期特点,通过同伴教育、心理辅导等方式,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学会面对挫折,身心健康发展。

6、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结合青年喜欢的交流、沟通、联络方式,充分运用情感、艺术、时尚等元素,引导学生用好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努力营造、大力传播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精心组织离队仪式、入团仪式、艺术节、体育节、社团节、科技节等活动,充分发挥校歌、校训、校史的育人作用,组织学生参与校风、班风、学风建设,注重从同学、老师、校友等身边人物中选树可亲、可敬、可学的典型,引导学生在先进文化的熏陶中提高综合素质和精神境界。

7、深入挖掘中学生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典型。坚持每年开展“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评选表彰活动,用学生身边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学生,积极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

8、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中学生法制教育和维权网络,实现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第九条 支部要派人和新团员谈话,宣布上级团组织批准的决定和团龄起算时间;介绍团组织的各项制度及支部当前工作;将新团员纳入团小组,提出希望并听取新团员对团支部建设和团的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第十条 团的组织生活制度

1、团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的基本形式,团员通过组织生活进行自我教育,互相帮助,并把自己臵于组织监督之中。组织生活以团支部和团小组为单位,一般每月一次。

2、组织生活内容:学习讨论国内外大事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团的基础知识;讨论支部工作和班级重大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团员思想、学习和生活上共同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相应的教育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组织生活形式:要适合学生特点,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把思想教育寓于活动之中,使思想性、意识性、趣味性有机结合,切忌形式主义。

4、组织生活要准备充分,事先有明确要求,让团员有思想准备,使每个人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做到畅所欲言,统一思想。

第十一条 教育评议制度

根据一定时期团的工作任务和学生思想实际,由学校团

委集中组织开展教育评议团员工作,一年一次。搞好这项工作要把握如下环节:

1、组织团员集中学习《团章》及有关文件。

2、团员对照《团章》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找出差距和不足。

3、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团员本着实事求是原则,进行面对面的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4、支部征求团支部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同学对每名团员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二条 在一些大型集会和纪念日,团员应自觉佩戴团徽。对于经常不戴团徽的团员,团组织应对其进行督促教育。

第十三务 严肃团的纪律。对不符合团员标准或违纪的团员,要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的一般要给予一定的团内处分;对确实有违纪行为又构不上学校行政处分的可给予一定的团内处分;给予团员处分务必慎重,团支部要先进行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召开支部全体团员大会形成决定后再逐级上报学校团委,校团委征求学校党组织意见后决定;给予开除团籍处分的须报县级团委或被县级团委授权的基层团委批准。对品学兼优,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四章 团员证与团籍管理

第十四条 团员证的功能与作用 :

1、团员证的功能:证明团员的政治身份;接转组织关系;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记载团员获得团内奖励,进行团员团籍注册;作为团员参加团内民主选举和表决的资格证明;作为团员离团后的永久纪念。

2、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法定的证明,中学团员在组织指定的范围内持证可优先参加团内的各方面学习和活动。

第十五条 团员证的颁发对象是具有团籍的团员。发放团员证的过程,是对团员严格管理,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学校团委要以颁发团员证为契机,提高团员对团组织的认识,增强作为一名团员的自豪感和荣誉感。

第十六务 团籍管理

1、团员组织关系及档案转移

(1)团员审批后,团委应填写团员证并进行团籍注册。团员毕业离校应将团员档案移交团员所属新单位。

(2)团员转学、肄业和毕业,须到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持团员证到新单位报到。农村中学团委对毕业后三个月内未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团员,在该年年底前应将其档案统一移交到团员所在乡镇团委。城市中学团委对毕业后三个月内未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团员,在该年年底前应将其档案分别寄交到团员所在乡镇团委或街道团委。对随

父母(进城务工人员)进城读书的团员,在毕业后三个月内未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由所在学校团委根据实际情况,按“方便联系”的原则,在该年年底前将其档案移交到团员原籍所在乡镇团委或常住地所在街道团委。

(3)团员档案包括入团志愿书、申请书、思想小结、奖惩决定、素质拓展资格证书和鉴定等。

(4)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上注明转出、转入组织关系的时间和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5)团员临时外出不转移团员组织关系,凭团员证证明身份;

2、团籍注册

(1)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考定评议,团员每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团组织申请注册。注册以支部为单位,每学年结束为注册时间。

(2)对受过团内外处分的团员,要视其改正情况酌情处 理。

(3)团委应在每团籍注册后修订《团员花名册》。

第十七条 团员证的日常管理

中学团组织应根据《团员花名册》加强团员证的检查管 理。团员证丢失,应及时报告说明原因,在新证备注中加以注明。

第十八务 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实行电子团员证,开展网上团员证和团籍管理工作。

第五章 班级团支部建设

第十九条 班级团支部是学校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班级的核心。抓好班级团支部建设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第二十条 团支部的建立与支委会的产生

1、团员数在三人以上的班均应建立支部。

2、团的支委会和书记由团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改选一般放在第一学期开学初。团支部选举采取民主直选的方式,原则上按以下程序:(1)由学生自荐或团员推荐报名;(2)召开团员大会,进行竞职演说;(3)根据团支部委员的人数配臵对报名竞选人选进行直选,不提名候选人,根据得票从高到低确定委员(如竞选人数较多,可以先进行一轮海选,根据团支委职数和差额要求,选举确定委员候选人,再进行差额选举);(4)全体团员以当选的团支委委员作为候选人进行书记的直选,以得票最高者当选。上届支委会要认真总结工作,向支部大会报告,听取团员意见。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高一新建团支部,可由学校团委与班主任协商后指定临时支委会,两个月后举行民主选举,产生正式支委会。

3、团支委选举要在学校团委,年级团总支领导下进行,选举结果要报上级团组织批准。

第二十一条 团支委的设臵和职责范围

1、团支委人数一般三到五人。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少年委员(具体设臵可根据班级实际情况而定)。

2、支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的解决须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日常工作由各委员分工负责。

3、支委职责分工如下: 书记:负责团支部全面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的文件、指示精神,随时向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请示和汇报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支部工作计划,交支委会讨论决定;负责定期总结工作,向支部大会汇报;主持支委会和团支部大会;抓好支部班子建设。

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或缺额时,代理书记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团委的组织建设工作。经常检查团员执行决议履行义务,遵守团的纪律情况;组织团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新团员的发展工作;负责对团员的表彰和纪律处分工作;制定团员花名册,掌握团员基本情况;负责收缴团费、颁发团徽、团员证。

宣传委员:负责团员和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团员

学习;搞好宣传工作,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风气,办好板报墙报;协同班委开展好各种学习及文体娱乐活动。

少年委员:负责团队衔接,做好支部与有关少先队组织的结对工作。

第二十二条 团员数量多的支委,可下设若干团小组,团小组在支委会领导下工作,小组长由团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小组活动。日常工作主要有:

1、向团员传达支委会决定,督促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体团员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2、收缴团费,向团员分配工作,检查执行任务的情况。

3、关心小组团员和周围同学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经常同他们谈心,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实际困难。

4、做好团员联系同学的工作,向团支部推荐发展新团员对象。

第二十三条 开展创建团支部达标争优活动。

1、开展团支部达标争优活动是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活跃团的工作,提高团的战斗力的有效措施。

2、团支部每学期要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支部团员实际,把工作落实到每个团员身上。

3、优秀团支部的评比要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结合平时支部工作小结、汇报和交流情况综合进行。〃

第二十四条 团支部与班委的关系

1、团支部与班委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2、班委会是学生会在班级中的基层组织形式,一般由班长、学习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纪律委员等组成。

3、团支部要在上级团组织领导下,努力指导、帮助班委会发挥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开展好工作。(1)要帮助班委会开好学生大会。

(2)要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团支部辅导员、班主任反映班委会有关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班委会传达团支部对班级工作的计划和部署,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3)要积极支持班委会的各项活动,如开展面向广大学生的活动,一般均同班委会联合举办。

4、为了便于支部对班委会的指导和工作沟通,班长一般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兼任。

第六章 班级团支部辅导员

第二十五条 团支部辅导员是由学校从班主任和优秀青年教师中选聘、学校党组织委托校团委管理的班级团支部工作的指导者。

第二十六条 担任团支部辅导员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够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2、掌握共青团工作的基本要求,熟悉并能应用团务知识,熟悉青少年教育、心理学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工作方

法,有较强的辅导能力;

3、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作风正派,能以身作则,做青少年的表率。

第二十七条 团支部辅导员的聘任

1、学年初由学校团委根据班级情况拟定辅导员聘任方案;

2、校团委根据聘任方案,确定初步人选,报学校党组织;

3、学校党组织研究确定后,由学校党组织统一举行聘任仪式,颁发聘任书。

第二十八条 团支部辅导员的工作职责

1、指导班级团员发展,团组织换届选举,加强团员教育、组织建设和团的有关活动的开展。

2、要从学生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学生中反映出来的各种问题,开展适应中学生各个阶段特点的思想教育活动。在教育过程中要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并争取各方面力量的配合。在校团委安排下,组织好学生的德育教育,新生入学教育以及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教育工作。

3、在指导班级团支部工作的同时,经常和学生保持思想上的接触及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主动关心学生的生活及健康,指导学生安排好课余生活。注意培养班集体的荣誉感和艰苦朴素、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的优良班风。

4、做好班级团干部、学生干部的推荐、选拔、培养、指导工作,加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能力的培养和锻炼。在培养学生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同时,积极开展以学习为中心、以四好少年为目标的基础文明教育。对在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的优秀学生团员,认真做好向党组织的推荐工作。

5、对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及对学生的奖惩工作提出建议并做好思想工作。第二十九条 团支部辅导员的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应熟悉团务工作,认真指导团支部接照《团章》开展活动,加强团组织建设,倡导团内民主。积极参加校团委组织的有关会议、理论学习,按时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不得无故缺席或拖延。

3、每学期要有工作计划,期末要有工作总结。对重大问题及典型人和事应有记录。

4、及时处理学生中间发生的各种事件和问题,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和汇报。

第三十条 团支部辅导员的管理及培养

l、校团委与团支部辅导员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校团委可以召集团支部辅导员会议,布臵与团相关的工作,平时抓好督导与检查工作。

2、校团委对团支部辅导员应有计划的进行培养,不断提高他们的各种素质,辅导员应坚持团务知识的学习,不断优化知识结构。

第三十一条 团支部辅导员的考核

1、考核办法:先由团支部辅导员结合自己工作开展情况,实事求是的写出工作小结,再由校团委认真了解团支部辅导员工作情况,广泛听取学生对团支部辅导员的意见,对辅导员的工作作出考核评价。

2、校团委根据考核情况,结合班级团支部的考核结果,集中考评。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辅导员予以表彰,授予优秀辅导员称号。

第三十二条 团支部辅导员的待遇

1、团支部辅导员是学校共青团基层工作的直接指导者,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线组织者,学校要在评优上向辅导员倾斜。

2、对于表现优秀,或有突出贡献的团支部辅导员,学校要给予必要的奖励。

第七章 校团委建设

第三十三条 团的委员会是学校团的领导机构,要重视团委建设,努力使其成为朝气莲勃的、团结教育全校团员青年的坚强核心,成为学校党政组织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成为维护青年学生合法权益的代表者。

第三十四条 团员代表大会和团委的产生

1、学校团的委员会由该校团员代表大会(团员少的可直接召开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2、学校团员代表大会的任务:审查和批准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下届委员会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新的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3、团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分配比例由团委视学校团员数确定。代表须有先进性和代表性,并考虑男女比例、少数民族比例。代表由团支部(团总支)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4、团代会选举工作要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和帮助下进行,充分体现团员意志。团代会前,由团委和各支部酝酿、协商提出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团代会期间,由大会主席团根据上届委员会推荐人选,提出委员候选人酝酿名单,介绍基本情况,交全体代表讨论;主席团汇总代表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单交大会差额选举;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投票多少为序确定当选者。得票数未超过出席代表的半数不能当选。

5、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书记和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报上级团委批准。

第三十五条 团委设臵和职责范围

1、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在一百人以上的设立团委,团委委员一般七至十三人。委员会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至

二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若干人。全市乡镇中学及以上学校要按要求建立团委。

2、委员职责: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其中一名副书记负责指导全团带队和团队衔接工作,领导少先队中队辅导员。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工作;组织委员负责全校团的组织工作;宣传委员负责宣传工作;文体委员负责文体活动工作。

3、学校团委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第八章 中学生团校和业余党校

第三十六条 初中学校(包括完全中学、职业中学)要建立中学生团校,对团员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团课教育。

1、学校团委要从七年级开始对全部少先队员进行以下内容的团前教育培训:(1)共青团的历史和光荣传统(2)共青团的性质和奋斗目标(3)共青团的组织原则和团的经费(4)团员的权利和义务(5)新时期共青团的基本职能(6)入团标准

(7)中学共青团的先进性和模范性(8)怎样争取加入共青团组织

专题培训可以根据形势的要求和学生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专题讲座或通过小组座谈、辩论及开展实践教育活动等形式增强学习效果。

2、学校团委应对参加中学生团校学习的队员统一进行团课知识测验,成绩合格后颁发结业证;凡未能取得中学生团校结业证的队员原则上不能入团。

3、八年级抓好班团干部能力建设和全体团员的团知识继续教育;九年级抓好团的先进事迹和人生理想教育等;高中阶段继续抓好团课教育。学校团委每学期应至少集中对全校团员上一次团课,以便定期对团员进行组织教育和思想教育。

4、团课内容有:

(1)团的组织教育,内容有:重温团章,强化团员的权利 与义务相统一的意识教育;团内规章、制度、纪律等方面知识教育;团员的民主意识教育。

(2)针对一定时期的社会发展状况和团员的思想倾向,进 行形势任务、理想信念、人生观等方面的思想教育。

团课可以由团组织负责人讲授,也可邀请校领导、党政干部、先进人物和各方面的专家、学者讲授,还可以由团员自已讲授。

第三十七条 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职业中学团委要积极协助党委(党总支)做好业余党校建设,积极推荐优秀团员

进入业余党校学习,做好高中生推优入党工作。

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职业中学吸收中学生加入党的组 织,必须经过团组织的推荐。学校党组织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建议,要对团委推荐的发展对象确定教师中优秀党员联系人一至二人,定期向建立档案的发展对象了解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发展对象如果经过培养考察,符合入党条件,联系人则成为推优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第九章 学生会和学生社团

第三十八条 学生会是学校共青团的外围学生组织,社团是共青团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要加强对学生会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学生会领导机构,支持学生会依照有关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支持学生社团、学生兴趣小组开展活动,引导其积极健康发展。

1、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

(1)学生会是“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学生组织,接受校党组织的领导,接受校团委的指导。

(2)学生会的主要职责: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 活动和社会服务,做好同学服务工作,团结带领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同时指导班委工作。

(3)学生会组织设臵:校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设主席一

名、副主席若干名,下面设若干部门。

2、加强学生社团指导

学生社团是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有力载体,学校团委要鼓励支持学生组建各类学习型、科技型、文艺型、兴趣爱好型社团。根据社团数量和工作需要,学校团委可以成立社团工作部,由教师团委委员和学生会成员组成,制定《学校社团管理办法》,确定每个社团指导老师,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

第十章 党建带团建

第三十九条 党组织职责

1、从制度安排、干部配备、工作条件创造、工作指导四个方面带动中学团的建设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把共青团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团的工作汇报,研究共青团工作。

3、鼓励和支持团组织与学校相关部门联合承担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安排一定经费专门用于团委开展日常工作,保证班团队活动时间。

4、重视团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团干部培养和锻炼。第四十条 团组织职责

1、学校团组织要积极向党组织汇报工作,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形成党建带团建的长效机制。

2、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和团员先进性教育。在校学生人

数超过3000人(或校区在2个以上)的中学,可设立年级团总支或分团委,同时注重加强教工团支部工作。

3、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开展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科技、艺术等活动,推进素质教育。

4、协同学校政教部门开展好其他工作,共同抓好德育工作。

5.高级中学团组织要积极协助党委(党总支)做好业余党校建设,积极推荐优秀团员进入业余党校学习,做好高中生推优入党工作。

第十一章 团干部队伍建设

第四十一条 教师团干部队伍建设

1、各类学校应选配一名教师担任校团委书记,负责团的工作。学校团委书记班子中,可配备1-2名教师兼职副书记,3-5名团委委员,规模较大的学校也可酌情增加。

2、团委书记要求政治思想好、工作热情高、业务能力强,初任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学校团委书记的调整应按规定履行任免程序,上级团组织要履行好协管职责。

3、学校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团干部的转岗输送工作,把到(超)龄的团干部转岗纳入党的干部管理之中,根据本人条件和工作需要,给予妥善安排,对综合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团干部,要大胆提拨使

用或重点培养。

3、专(兼)职团干部的条件:(1)应为党员或团员;(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木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一定理论水平;(3)具有民主作风,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正派,作风踏实;(4)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表达能力;(5)初任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

4、团干部的培训、管理、使用和待遇:(1)要加大对团干部的培养和培训,将团干部培训纳入师资培训、党校培训和继续教育体系,将优秀的团干部列入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序列。

(2)建立和完善团干部管理制度,通过建立任期目标制、岗位责任制、干部考核制等,切实加强对团干部的管理。

(3)具备教师资格的团干部允许适当兼课,但兼课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同学科教师满课时量的一半。规模较小的学校,若无法减少兼职团干部的课时,则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超课时补贴。

(4)学校专(兼)职团委书记按照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团委书记是党员的,应列席党组织委员会议;非党员的应参加校务会议和研究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内会议,准予阅读有

关文件,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5)团委书记任职年限在评定职称时等同于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年限。团干部工作中获得的荣誉和研究成果享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同等待遇。团干部参加职称评定计算工作量时,要将团的工作以一定比例折算成相应的工作量。

(6)团委书记的考核要以共青团工作作为主要内容,考核结果和工作成果作为评聘职务的重要依据,并纳入绩效考核中,工作量测算参照所在学校中层正职。

5、活动经费

(1)团员缴纳的团费上交上级团委后留用剩余部分。(2)学校应提供必要的经费,用于团的活动。(3)团的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团的活动。要建立经费管理制度,经费账目每学期公布一次。

第四十二条 学生团干部队伍建设

1、学生团干部是学校团的工作骨干,选拔和培养好学生团干部,是学校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内容。

2、做好学生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1)加强对学生团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水早,增强做社会工作的责任感,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2)做好团干部的培训,组织学生团干部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团的业务。学校团委每学期至少对支委以上干部集中培

训一次。

3、建立团干部例会制度,一月一次支部书记会议,检查和布臵工作。

4、建立团干部考核评比制度。每年“五四”期间,学校团委要表彰一批优秀团干部。

第十二章 团的档案管理

第四十三条 团的档案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1、文字档案:上级文件;团委的工作制度、各项决议、决定和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团委工作报告和团代会(团员大会)材料;工作参考资料;团的各项活动资料;光荣簿等。

2、团务档案:(1)团费收缴账册;团费使用情况表;团员批准通知书;团员登记簿;团干部名册等。

(2)团员审批记录:团支部工作计划;团支部组织生活记 录;团员会议记录;团课、团组织生活出勤情况记录等。

3、团员档案:入团申请书、思想汇报、支部鉴定、奖励处分记录、素质拓展资格证书等。此类材料都随本人档案转移。团委应建立团员登记簿,记载团员基木情况及毕业去向,永久保留。

第四十四条 团的档案管理要求

1、学校团委要有专人分管档案工作,如有变动要做好交接工作。

2、档案要定期清理,分门别类装订,以备查看。

3、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电子档案。

第四十五条 本《实施意见》适用范围为我市全日制普通高、初级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含公办和民办)团组织。

第五篇:关于全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关于全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强基工程”,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特制订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和区委五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认真开展“三级联创争五好”活动,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早日实现“强力推进跨越发展、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总体按照“活动场所标准化、制度建设系统化、台帐资料规范化、电教设备现代化”的要求,做到“硬件达标、台帐齐全、制度规范”。

(一)硬件达标

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落实一至两间,面积50-150平方米,条件较好的房屋作为党组织活动阵地,具体达到“六有”:

1、有党建阵地牌子。党组织名称、党员活动室、党员电教室等活动阵地牌子要庄重、醒目,字体为红色,挂在门口或活动阵地的醒目处。

2、有党员活动“两室”。即党员活动室、党员电教室,可一室二用,并配好桌椅等有关用品。

3、有“两歌一旗一词”等基本内容。即国歌、国际歌、党旗和入党誓词,并将党员的八项权利、八项义务的内容制作上墙。有条件的活动室可悬挂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等革命领袖画像。

4、有党组织网络。将所属党组织及党组织负责人在网络图中标明,将党员结构制成示意图,有条件的可设立党员先锋岗或党员示范岗。

5、有电教设备。配备“两机一橱”:彩色电视机25英寸以上,VCD或DVD机和电教橱,以及电教资料片库。

6、有规范化制度。农村、社区、非公企业、机关十项党建工作制度要制作上墙。

(二)台帐齐全

基层党组织应建立以下台帐:

1、党组织工作台帐。⑴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总结,特色工作汇报等。⑵党组织隶属关系,组织网络(图表),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总支(支部、党小组)负责人姓名等。⑶党组织会议记录(党员大会、支部大会等)资料。⑷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资料(筹备情况、请示、人选酝酿、选举方案、选举程序、选举结果、选票样式及得票情况、会议材料、总结等)。

2、党员教育管理台帐。⑴党员名册、党费收缴使用、党员档案、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等基础资料。⑵党员活动记录、“三会一课”等记录,党员教育培训记录(主题教育、党课教育、电化教育专题培训等),党员联系群众记录(结对帮扶、走访慰问、民情联系等情况)等资料。⑶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计划、评议材料、评议工作总结、重点对象处置情况等资料。⑷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情况,离退休老党员、建国前老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及老党员困难补助金发放情况等资料。⑸党员党籍审定、组织关系接转、党员证明信、来信来访接待等其它工作资料。

3、发展党员工作台帐。⑴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等党员发展三册。⑵政审材料、发展党员信访件接处情况、组织部门过堂情况等。⑶实行社区征询、票决制度有关资料。⑷本单位党员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状、对策措施,发展党员工作总结等调研材料。

4、本单位特色党建工作台帐。包括开展特色党建工作情况、经验、资料等。

5、有关要求。各基础台帐应分类装订,一年一合订。内容齐全,样式大方,页面整洁,字迹清楚,大小适宜。有条件的应同时具备同样内容的电子资料备份。

(三)制度规范

农村党建制度: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主要包括党组织任期目标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员“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学习活动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争先创优”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电化教育制度等十项(具体内容附后)。

社区党建制度: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主要包括党组织任期目标制度,党员“三会一课”制度,党日活动制度,“争先创优”制度,党员联系居民和认领“党员责任区”制度,社区在职党员“双向管理”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外出、下岗、离退休党员及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等十项(具体内容附后)。

非公党建制度: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主要包括党组织任期目标制度、党员“三会一课”制度、“争先创优”制度、党员联系职工制度、党组织开展活动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外出党员及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员责任区制度、党员电化教育制度等十项(具体内容附后)。

机关党建制度: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主要包括党员“三会一课”制度、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争先创优”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员电化教育制度等十项(具体内容附后)。

三、组织领导

1、要强化领导责任。各党(工)委要增强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责任,党组织书记要高度重视、主动过问,分管书记要具体负责,抓好推进。要组织专门人员对阵地建设进行一次全面调研,拿出规划,重点落实。

2、要强化督促检查。各党(工)委要将基层党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所属党组织阵地建设进行督查指导,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加大协调力度,必要时进行重点扶持。要在保持进行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启动前,完成阵地规范化建设。我部将在月底前进行验收,对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将予以通报,并限期达标。

3、要强化阵地运用。要探索基层党组织建设改革后活动的新途径、新方式,充分发挥党建阵地教育党员、引导群众的作用;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创树一批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典型,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

中共河口区委区直机关党工委

202_年8月30日

关于实施全县基层共青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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