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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深化国企改革的策略
编辑:平静如水 识别码:16-1068142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17 02:39: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浅谈深化国企改革的策略

浅谈深化国企改革的策略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竞争的日益激烈,国有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严峻,国有企业的发展问题也日益凸现,如何在新形势下求得生存与发展,成为今天国有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国有改革的思路出发,分析问题,并提出国企改革的发展之路。

【关键字】:国企 改革 问题 策略

一、序言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改革是一个核心性的命题。不进行市场化方向的改革,国有企业生存都难,更谈不上有所发展。三十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解决了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实质性的变化。这主要是通过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实现的。国有经济从中小企业层面实现了退出。二是国有企业和政府的关系彻底得到了改变。一些财政、银行对国有企业的输血渠道被彻底切断。这样就迫使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变成一个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三是国有企业优胜劣汰机制初步形成。四是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初步建成。企业经营责任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建立。五是企业内部机制有所改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竞争的日益激烈,国有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严峻,如何在新形势下求得生存与发展,成为今天国有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如下几点:

(一)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国有企业在公司制改造过程中最大的困难就是如何产生一个有效的经营管理层的问题。在现代公司制度下,公司经营者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公司董事会成员,负责制定公司决策和公司政策;二是公司经理层,负责公司日常事务。事实上,许多公司董事会直接由上级行政部门任命,董事会一般仍由政府官员组成,董事长往往由党委书记担任,而总经理的任命也要通过组织部门认可。这种官员和企业家不分的格局,往往使公司的负责人在政绩目标和企业目标之间彷徨,难于摆脱行政的干预,也很难做出真正科学的决策,公司治理结构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一股独大”。股权结构是指各种股权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比例数量及其相互关系。目前,我国虽然有一部分国企经过了产权制度改革,实行了股份制和股票上市,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但国有独资和国家控股的企业还占很大比重。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由于产权主体单一化,造成政企不分,效率低下。由此产生的问题是投资主体单一化,大多数老国企投资主体只有国

家一个。即使一些作为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也尚不完善。主要表现在董事会与经理层高度重合,集决策与执行于一体。另外,由于国有产权的非人格化,使企业在国际化的过程中,部分在海外的国有资产缺乏监管。

(三)委托代理机制不健全,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委托代理问题产生于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在这种情况下,当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不一致时,经营者就可能会放弃所有者的利益而追求自己的利益;当所有者与经营者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经营者就可能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采取投机行为来谋取个人利益。这种现象称为内部人控制问题。在各类国有企业中,国有股东都是国有出资人委托的代理人,因此仍然存在真正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假如代理人的目标与委托人的目标发生矛盾,则国有公司很难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必然会面临较大的代理风险。

(四)垄断行业改革滞后,成为分配不公的重要因素。目前,虽然垄断企业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公司化改造,但股权结构仍然以国家绝对控股为主,资产结构不合理,现代企业制度缺失。垄断行业大型企业改革步伐滞后,出现既得利益固化倾向,效率偏低。国企改革在20 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着力抓中小企业改革,垄断行业大企业改革因关系重大,没有抓紧有效推进,以致出现垄断行业既得利益固化倾向,为保住既得利益,既得利益群体往往设置一些壁垒,阻挠竞争,特别是阻挠新的厂商进入参与竞争。这也是垄断行业改革不够快的一个重要原因,并影响资源配置的优化和效率的提高,成为分配不公的重要因素。

(五)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目前国有资产流失主要表现在:一是将国有资产低估或不进行评估就低价入股。最常见的手法是对其中有形资产部分按原值等价折合入股,例如,对土地、房产等大宗不动产按原购入价评估,不计其市场升值部分。二是将公有资产按比例送给个人,在改制中为保护一己私利,将公有财产无偿量化给个人。三是在红利分配时,国家股、集体股、个人股同股不同利。四是改制企业发生的亏损由改制前单位负担。

三、对策建议 为了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然而国企改革可谓任重道远,改革的探索没有止境,今后我们必须围绕做强做优的目标,进一步深化改革。我认为主要应注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国企仅仅是从形式上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在内的治理结构,最关键的一点是要使它们之间形成制衡关系,真正发挥各自的作用。完善治理结构不仅要借鉴西方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更要结合中国国有企业生产资料公有制特性,构建适合中国企业特点的公司治理结构。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作用在于能够有效制约公司经营者,所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点就在于

公司经营者的产生以及如何对其进行激励和约束上。今后,完善治理结构的重点就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要规范董事会运作机制。公司董事会的任命和解聘,必须由股东大会民主选举;加快建立国有企业独立董事制度,增加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人员中的数量。二是逐步培育职业经理市场,公司经理人完全按照市场机制选任。取消国有企业经理人员的行政任命制度,全面推行聘任制。

(二)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这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要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推动产权有序流转,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只有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才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三)探索国有股减持新思路,大力推进股权多元化。实践证明,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股一股独大,不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必须以投资主体多元化为前提,要努力探索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途径。大力发展股份制,除极少数特殊企业外,都要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中央企业更是要在这方面加快步伐。需要国家控股的,要更多的实行相对控股,以改善股权结构。极少数需保留国有独资的,也要尽可能由多家国有投资公司共同持股,使持股者能互相制约。

(四)健全国有企业的退出制度。目前在国有企业退出问题上,需要有一定的观念突破和制度创新。首先是退出的范围的领域。在公共物品生产领域,如国防设施、邮电、铁路、道路桥梁等;特殊产品生产领域,如稀有金属的开采及冶炼,造币以及涉及国家机密的高科技等,还需要通过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产权形式来予以控制,以保证国民经济整体的有效运作。除此之外的大多数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都应该在竞争中自由进出。国家对国民经济整体的有效控制,主要以政策引导为主,不一定由国家直接经营国有企业。其次是国有企业退出的战略步骤选择。传统的思路往往是等到国有企业不行了才想到退出,中国有企业一般是由政府决策进行投资和扩张的,而相对较高的赋税又使国有企业发展的后劲不足。在这种两头做不了主的情况下,企业既无法实施自己的经营战略和发展战略,又无法决定自己的退出战略。此外还有国有企业职工的职业转换的下岗安置问题。政府在国有企业的退出过程中更要注重策略的选择。预防衰退,强化竞争能力的战略安排,包括退出时的资金储备。

(五)建立国有财产代理人队伍,完善委托代理机制,防止内部人控制问题。针

对国有企业治理中委托代理问题和内部人控制比较普遍的现象,应根据本国国情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具体条件,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从而有效地控制内部人不当行为的发生。

在董事会对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很大而同时董事会又由非所有权人代理的国有公司中,董事会和经理人同样处在被激励和监督的地位上。一个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能够使企业的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长期保持一致,将经营者的短期行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还有可能把优秀的经营者培育成为国有企业的新股东。有一些颇有成就的经营者往往会在临退休的前夕产生“壮志未酬”的心理失衡,将个人对企业的贡献转化为各种个人现期收益的灰色倾向。如果改变一下国有公司经营者的任期制度,就可在相当程度上避免经营者行为的短期化,换取经营者的专心努力工作,这对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国有财产代理人队伍是很有利的。这是一种低成本的激励制度。同时,通过期股或期权可以使一些优秀的国有企业的经营者转变成为企业新的重要股东,从而又可使他的经营才华更主动地倾注于企业的成长,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稳定国有企业经营者队伍不仅是国有企业内部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改革的需要,而且也是国有企业永续发展的需要。

(六)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垄断行业是我国国有经济最集中和控制力最强的领域。垄断行业中的主要大型骨干企业,几乎都是国有企业、都是中央企业。深化垄断行业改革,重点是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引入竞争机制,包括引入战略投资者或新的厂商,同时加强监管,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并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已经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进行初步分拆、引入竞争机制的电力、电信、民航、石油等行业,要完善改革措施,深化改革,放开市场准入,引进新的厂商参与市场竞争。尚未进行实体性体制改革的铁道、某些城市的公用事业等,则要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改革。垄断行业引入竞争机制必须和政府加强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既要加强对安全、环保、普遍服务等监管,也要加强对价格的监管,以维护公众的正当权益。

(七)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防止国有资产进一步流失。要尽快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以法律的形式,确保国有资产不受侵犯。建立健全有关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成立产权交易机构,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完善的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查询,报告和统计监测网络,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进行产权转让信息的发布和交易的监测,对国有产权交易进行全程跟踪,以保证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的透明,公正,防止暗箱操作,内幕交易。

四、小结

国企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决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国企的改革还存在很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同时随着实践的深入,一些新问题也暴露出来。

完善国有企业改革需要不断的发现和解决新问题、新矛盾,比如如何做好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管问题,以所有权改革为主导条件下如何保证国有资本的地位和发挥

国有资本的作用问题,如何避免改革过程中公司管理层与国有资产的监管人之间的合谋,如何避免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都需要继续分析和研究。这些问题的探索和解决必将进一步推动和完善我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而把国有企业改造成真正具有竞争力和创新力的微观市场主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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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202_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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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魏杰、沈莹,《当前国有经济改革中利益主体分析》,《国有资产管理》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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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曾磊光,《遏制流失---构建国企监管新体制》,武汉大学出版社,202_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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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胡问明,《论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红旗文稿,202_第15期;

7、王风刚,《多元结合——国企改革之路》,商场现代化,202_年第5 期;

8、刘姿含,《国企改革之深层次思考》,商场现代化,202_年第5期;

第二篇:加强民主管理深化国企改革

加强民主管理,深化国企改革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推动国企改革改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国企改革中必须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管理作用。国有企业的民主管理,是众多国有企业不断探索的一个问题。如何实现民主管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民主管理,是把民主的理念渗透在企业管理中。在企业里,民主就是指员工能够参与到企业管理与决策中来,用好自己的民主权利,形成企业发展与管理中的以员工为主的民本、民治体系。

一、充分发扬民主。支持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改革的全过程

国有企业改革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要在改革中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必须支持和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改革的全过程。各企业要坚持把职工作为推进企业改革的重要力量,广泛宣传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夯实企业改革工作的群众基础。

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企业

党组织要发挥政治领导核心作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党、政、工等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切实加强改革企业的职工民主管理。各企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充分履行法定职能。企业要贯彻“企务公开”原则,决定重大事项必须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操作。

三、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

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其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各企业党委、行政要支持和保证工会正常开展工作,工会主要负责人要进入企业改革领导班子,并有专人参加企业改革工作机构,使职工的合理意见在改革方案中得到体现。

四、维护职工权益。关心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问题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中,要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依靠广大职工推进改革。在改革中要关心和尽力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妥善解决员工分流安置、社保关系接续、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生活费、医疗费、伤残补助、抚恤金和生产性集资款等等。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工会要督促企业将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优先用于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偿还拖欠职工工资等多项债务,补缴欠缴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做好职工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重新签订工作,及时为职工接续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做好职工安

置和再就业工作;同时协助企业做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加强对企业劳动争议的调处,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通钢事件给我们的教训是:企业的兼并重组,必须首先为身为企业“利益相关方”的职工合法参与开辟、渠道,保证职工的民主权利是实质性的内容。在国企改革中,要努力实现员工个人利益、企业利益、社会效益三者的和谐统一。

第三篇:深化国企改革论文

浅析深化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

国有企业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在促进经济增长、科技进步、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自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改革方向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已取得重大进展,但仍是中国最重要最困难的改革,目前还处于攻坚阶段。

一、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现存的问题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建立产权结构多元化困难多。到目前为止,无论是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结构仍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种产权结构往往会带来如下后果:

一是在国有独资公司中,由于缺乏多元股东的产权结构,形式上的公司组织仍然只不过是原国有企业的翻牌,董事会基本上是国有企业的原班人马,传统国有企业的诸多弊病依然存在,难于实现权责分明和科学管理。

二是在国有控股的股份公司中,董事会一般仍由政府官员组成,董事长往往由党委书记担任,而总经理的任命也要通过组织部门认可。这种官员和企业家不分的格局,往往使公司的负责人在政绩目标和企业目标之间彷徨,难于摆脱行政的干预,也很难做出真正科学的决策。

三是在各类国有公司中,国有股东都是国有出资人委托的代理 1

人,因此仍然存在真正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假如代理人的目标与委托人的目标发生矛盾,则国有公司很难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必然会面临较大的代理风险。

其二,传统观念和陈旧的意识形态对国有企业改革阻碍大。这主要表现在对国有企业产权让渡的认识上。早在80年代中期,中国就开始了对国有小型企业进行出售和拍卖的尝试。但时至今日,国有企业的产权让渡仍然处在举步维艰的状态。

第一个观念障碍是关于国有资产流失和坐失的关系问题。保护国有资产的基本方式应该是运动,而不应该不动;不动的国有资产无法实现保值和增值,实际上就意味着损失。虽然在运动的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流失,只要流动的收益大于流失的收益,流动就是必要的。因为害怕流失而不敢流动,结果反而会造成国有资产的坐失,坐失的损失同样是不可估量的。

第二个观念障碍是只转让亏损企业,不转让盈利企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政策只允许转让一些微利亏损的国有企业产权。在这种条件下,国有企业没有抓住市场需求较强、企业价格较高的出售时机。而当市场需求降低,企业又出现大面积亏损的时候,想出售也卖不出去了。

第三个观念障碍是一种“唯评估论”。评估价格往往是资产供给方的一种预期价格,或者叫做供给参考价,它必须在市场上与资产的需求方洽谈,方能达成双方认可的市场价格实现交易。搞市场经济就要遵循市场规则,在一个规范的市场中,交易价格是公平而且合理的,把评估价格作为衡量国有资产是否流失显然是不恰当的。

二、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必要条件

当前,我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取得了巨大成就,已初步建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但是还没有建成完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就是说,国有企业改革离最后的胜利还有相当大的距离。根据我国20多年改革的经验,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成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要明确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确立正确的任务和目标是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必要条件,可以说,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依据,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所在。我们国有企业改革在进入第三阶段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阶段,才从单纯的扩权让利转变为制度创新,才有可能实现改革的目标。而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又都是以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前提的。

(二)要明确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功能、地位和作用。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中的功能和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功能是不同的。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是完成国家计划的基层组织,因此它的经营内容和经营范围几乎是无所不包的。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国有企业则是政府用以弥补市场缺陷、实现某些社会政策目标的手段。这就决定国有企业成功必须处理好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功能、地位和作用,也就要把国有经济原来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改变为主导地位。

(三)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

度是要使企业成为真正的企业,即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由于国有企业经营内容不同,少数国有企业改革以后也是必须国营的,不能要求它们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因此,确切的说,是要通过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绝大多数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企业。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就提出:“到本世纪末要使大多数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四)要改进和加强企业管理。改革和管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应该互相补充,相互促进。不能以改革代替管理,也不能以管理代替改革,在深 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必须十分重视管理。改革以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不少经营好的企业,它们在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实施先进的管理方法,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等方面,都进行了探索,取得了成绩,创造了经验,这些对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是十分宝贵的。但是与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显得滞后,一些企业还出现了管理滑坡现象,管理不严、纪律松弛、组 织涣散、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还相当严重。适应国企改革的形势要求,加强企业管理,势在必行。

三、深化企业改革的对策选择

为了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我认为主要应注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大企业集中,以便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目前,我国国有经济布点过多,领域过宽,广泛涉足一般竞争性行业,中小企业太多而且半数亏损。今后,需继续大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使国有资本集中到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而逐步从一般竞争性行业退出。这样,国有和国有控股大型企业,主要集中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经济总量和国有资本总量还在继续发展壮大,仍然能主导国民经济的发展。

第二,积极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规范的股份制公司制改革。当前,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公司制改革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股份制、公司制改造面还不够宽;二是在已进行股份制改革企业中,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突出,使政企很难分开,企业很难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今后,要大力发展股份制,除极少数特殊企业外,都要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中央企业更是要在这方面加快步伐。需要国家控股的,要更多的实行相对控股,以改善股权结构。极少数需保留国有独资的,也要尽可能由多家国有投资公司共同持股,使持股者能互相制约。

第三,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垄断行业是我国国有经济最集中的领域,垄断行业改革也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点。对已经进行初步分拆、竞争的电力、电信、民航等行业,要完善改革措施,通过引进新的厂商参与市场竞争、对现有企业实行多元持股等方式,进一步深化改革。对尚未进行实质性体制改革的铁道、邮政、城市公用

事业等,要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改革。同时,对垄断行业特别是其中的自然垄断性业务加强监管,既要加强安全、环保、普遍服务等管制,也要实行价格管制,如实行价格听证制度等,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第四,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力度,但有些问题还需要在以后实践中逐步落实解决。例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如何真正做到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怎么样只当老板,不当“婆婆”。除此以外,对于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自然资源和无形的国有资产如何监管,尚待研究之中。可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只是开了一个头,要做的事还多得很。鉴于我国国有资产特别庞大,在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因此,需在中央统一部署下,积极推进改革,使由我国劳动人民几十年的血汗积聚的国有资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四篇:找准深化国企改革切入点

找准深化国企改革切入点

来源: 国资委网站

日期:202_/02/10 字体:【大】【中】【小】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既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改革,又要善于改革,统筹安排,讲究方法,在制定改革方案和推进改革深化时要注意选准改革的切入点,以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以确保改革措施事半功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出发,针对国有企业积累的问题和存在的弊端,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既包括产权制度改革,也包括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既包括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包括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等。《决定》确定的这些任务,都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解决的深层次问题,突破这些重点难点问题,对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但要全面完成这些任务,难度也不小。

能够和可以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切入点,一是必须与国有企业改革具有内在的紧密联系,二是必须是解决国有企业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的制度性前提条件,三是对突破国有企业体制障碍具有较强的牵引作用,四是不太长的时期内改革能够取得实质性进展,五是改革遇到的障碍和阻力相对较小。从这五个方面考虑,同时,总结近年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推动作用,应该把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切入点,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制度前提

《决定》强调,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紧密相关,国有企业要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一方面,在作为独立法人和市场竞争主体方面必须更进一步,这就要求进一步做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另一方面,在增强活力和竞争力方面必须更进一步,这就要求进一步转变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实现这两方面目标,都必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既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国有企业能否形成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经营机制,不少问题不取决于国有企业本身,如高管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收入分配的方式和水平等的。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通过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来推动。从这个意义上讲,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构成了深化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基础和前提。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国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迫切要求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点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将现代企业制度概括为四句话十六个字,即“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不少专家学者将此界定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四个特征。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是现代产权制度,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将现代产权制度也概括为四句话十六个字,即“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国有企业无论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是健全现代产权制度,都离不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产权清晰要求国有企业出资人必须到位,权责明确要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必须落实,政企分开要求政府不直接管理国有企业的经营事务,管理科学要求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保护严格要求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问责制度,流转顺畅要求国有资产尽可能实现证券化和资本化。可以说,不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入手,国有企业难以真正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也难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实现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必然选择 《决定》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出发,强调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并提出要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些新的论述是我们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创新,对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标志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以管资本为主的新阶段。进一步解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问题,就必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做到既有利于加强国有资本监管又有利于国有企业有效经营。调整和优化国有资本的配置,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更好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等,也要求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做到既有利于国有资本合理投向又有利于国有企业自主经营。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带来的社会阵痛相对较小

落实《决定》提出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各项任务,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有不少问题需要研究解决,也势必会给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带来一些冲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无论是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还是将部分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都会涉及国有资产管理架构的变动,涉及各级国资委的职责定位和权限调整,涉及与国有企业的关系等。处理好这些问题,势必涉及权益的变动,障碍和阻力自然也会有,但总体上,这些问题的解决主要涉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内部权限的调整,不涉及更大范围的权益调整,也不会给社会稳定带来大的冲击。相对于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涉及到的产权制度变动,相对于建立职业人制度涉及到的改革现行干部管理体制,相对于深化企业内部员工能进能出制度改革涉及到的企业和社会稳定,相对于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涉及到的调整社会分配格局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操作难度要小得多,可行性要大得多。

正因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具有强烈的牵引和推动作用,正因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所以,我国一直把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立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提出了用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新思路、新任务、新举措。党的十六大以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都建立了代表同级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产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第一次在机构设置和职责定位上明确了国有资产出资人,因而,促进了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相当程度上解决了多头管理和无人负责的现象,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从而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当然,也要看到,目前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很多措施还不到位,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的现象也没完全解决,成为影响国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体制障碍。从体制和制度上较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使国有企业更好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就必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促进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推动各级政府公共管理部门与所属企业脱钩,把精力集中到社会公共管理上来。

为此,一要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二要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三要优化国有资本投向,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四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并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完成这些任务,不可避免会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和挑战,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形成共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精神和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促进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促进国有资本配置不断优化,促进国有资产监管效率不断提高,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提供有力和有效的制度保障。(本文作者 季晓南 原文摘自202_年1月30日《经济日报》)

第五篇:黑龙江深化国企改革意见

黑龙江深化国企改革意见出台

202_年11月07日 03:12 人民网 微博 我有话说 收藏本文

本报哈尔滨11月6日电(记者白皓元)《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日前出台,首次明确改革时间表和任务量,提出到202_年,全省国资国企改革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决定性成果。

《意见》根据黑龙江不同领域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综合分析国有企业现状和地位作用,将企业分为竞争、功能和公益三类,实施分类监管、分类指导、分类考核。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突破口,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同时,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全省各级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梳理分类,着眼于驻省央企、省属企业、市属企业三个层级国有资产的整合重组,推进除金融、文化资产外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

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黑龙江省国资国企改革,增强地方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提升国有企业价值创造能力;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企业发展规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着力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加强国有资本优化配置;着力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着力提升国资管理效能,加强国有企业分类监管;着力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适应市场化、国际化竞争的经营机制,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国有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共同繁荣,不断增强国有经济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运用市场化手段,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深化国有企业开放发展,促进资源优势与资本优势有效结合,推进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影响国有企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导向,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在国资国企改革难点问题上实现根本性突破,释放改革红利,持续激发国有企业用改革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内生动力。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敢于突破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势,敢于触碰各种矛盾和问题,坚定改革信心、形成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合力。

——坚持稳妥推进。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顶层设计与先行先试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促进,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坚持规范操作。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注重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监管,坚持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依法合规、全面监督,遵守好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发挥好产权交易平台的作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国家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和我省“五大规划”发展战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监管体制。到202_年,在国资国企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决定性成果。

——国有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的流动性明显增强,形成功能明确、流动顺畅的国有资本配置机制。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大幅提高国有资本集中度,将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到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等领域。提升国有资本证券化率,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集团和子公司加快上市,国有资本证券化率力争达到50%。国有资本的市场价值不断提升,资本回报不低于社会资本的平均水平,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持续优化,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和支撑作用日趋显著。

——国有企业活力进一步增强。通过3~5年扎实推进,积极推动60%左右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集团及其子公司实现产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通过2~3年重组整合,再打造3~5家在全国规模较大、行业领先、优势明显的国有大企业集团;力争用2~3年时间,妥善解决厂办大集体、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历史遗留问题。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主力军,成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承担重大任务的中坚力量,成为推动实施“五大规划”、引领重点产业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骨干,成为维护我省和谐稳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先锋表率。

——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健全。依法规范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得到确立,依法落实董事会组织制定战略规划、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等职权,规范董事会选聘和管理经理层。国有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经营管理机制普遍建立。

——国资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制度基本成熟定型。全省各类国有资产系统整合,规则统一、权责明确、运行有效、规范透明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二、完善国资监管体系

(四)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国资监管体制。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全省各级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梳理分类,着眼于驻省央企、省属企业、市属企业三个层级国有资产的整合重组,实现大资源、大配置,推进除金融、文化资产外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完善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能,加快建立统一的国资监管体系。政企脱钩后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革转制形成的国有企业,以及新组建的国有企业,明确出资人后,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分工进行监管。各市(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各类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现模式。省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市(地)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

(五)着力优化国资监管方式方法。立足于管资本为主,以管控资本投向、优化资本结构、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和效益为重点,调整完善国资监管规章制度,建立统一的基础监管工作体系,进一步探索有效的国资监管方式方法。切实管理好国有股东代表,通过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体现出资人的意志。通过公司章程和治理结构,加强对全资、控股国有企业的战略规划、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等重大事项管理,落实出资人职责。加强国资监管、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管力量的协同配合,强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提升监管效能。

(六)着力推进国有企业分类监管。根据不同领域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综合分析国有企业现状和地位作用,将国有企业分为竞争类、功能类和公益类三个类别,实施分类监管、分类指导、分类考核。

——竞争类企业,完全遵循市场规律、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力争成为国内同行业中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品牌影响力的国有企业。原则上竞争类业务资本指标占本企业资本总量的比重应超过60%。

依据对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将其细分为战略竞争和一般竞争两类。战略竞争企业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一是满足全省经济发展战略需要、引领带动黑龙江省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二是对全省经济总量有一定支撑作用,原则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中有两项在本级国有企业中占比超过15%的支柱性企业。一般竞争企业指除战略竞争类之外的其他竞争企业。

——功能类企业,以承担省政府重大专项任务,实现政府在调节经济、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战略意图为主要功能,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原则上承担功能类业务资本指标占本企业资本总量的比重应超过60%。

——公益类企业,主要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以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和运行保障水平、实现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原则上公益类业务资本指标占本企业资本总量的比重应超过60%。

各市(地)可根据监管企业功能参照上述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按照国资布局结构和企业发展战略,企业分类可做动态调整。

(七)着力推进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主要是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体制模式,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实现途径,着眼于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架构变革,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更有效地实施资本运作,更大程度地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我省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组建运营公司试点,侧重于发展产业和国有资本运营,以投资实业拥有国有股权,以资产经营和管理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在政府授权经营范围内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

(八)着力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覆盖全部经营性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国有资本收益收缴,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推进改革发展、布局调整、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等领域的导向和引领作用,同时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九)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国有资产资本化步伐,要坚持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保值增值,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在改革重点上,区分功能类和竞争类属性以及企业级次和经营规模,推动子公司着力于资产增量,率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国有企业集团引入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在实现路径上,采取引入战略投资者、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探索员工持股、吸引股权投资基金入股、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项目等方式。在股权结构上,除国家规定外,国有资本持股比例不设下限。在引入社会资本上,同步考虑品牌、管理、人才、技术等因素,注重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民营和外资企业。在交易程序上,坚持通过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两条主渠道进行,做到全过程规范、全方位公开、全社会监督,实现信息公开化、评估规范化、竞价制度化和交易平台化。在监管模式上,对混合所有制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或约定治理模式行使权力,实行更加市场化的监管机制。在营造氛围上,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凝聚社会共识,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发展、保证公平和职工拥护的前提下,允许已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允许正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同步实行员工持股,允许竞争性企业关键岗位的经营管理者、业务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以现金、技术、员工持股公司、信托公司、持股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本企业改制,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实行员工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不能排斥各类所有制的投资方;员工持股的每股单价,须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竞价确定。

(十)支持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投资项目。除国家及省政府要求必须保留国有独资的项目外,鼓励采用市场化方式引进非国有资本参与投资,实行“新项目、新体制、新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等领域,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PPP)等模式。

(十一)加快推进资本证券化。加速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进程,充分利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形成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及境外资本市场等多板并举的国有企业上市(挂牌)梯次格局。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竞争类国有控股及国有参股企业加快上市步伐,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率。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发起组建黑龙江股权交易中心,打造我省高起点、高标准、规范化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开展股权挂牌转让、股权质押融资、私募债发行等业务,为省内国有和非国有企业提供服务,促进我省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培育潜在上市资源。力争到202_年,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国有企业新增10-15户,在黑龙江股权交易市场股权挂牌国有企业数量超过600户。

(十二)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企业通过实施股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上市、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等改制途径,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重点推进国有独资公司规范的董事会建设,配齐配强董事,探索引进外部董事。选择董事会健全规范、经营正常、制度执行良好的国有企业开展试点,依法落实董事会经理层选聘和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等职权。注重建立更加专业化、职业化的董事监事队伍,完善董事监事激励考核制度。对混合所有制企业依法推荐董事、监事人选。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应依法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职工董事、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切实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形成责、权、利对等的运行机制。

(十三)逐步建立市场化的选人用人和管理机制。逐步理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管体制,改革选聘方式,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优化企业家成长机制和环境;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有企业,积极探索试行主要经营者和经营层竞争性选聘;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根据企业实际,逐步推进经营部门负责人和子公司领导人员内部竞争性选聘;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聘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有机结合,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可探索选聘职业经理人,健全完善企业领导人员培养选拔、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家的作用。

(十四)着力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分级分类公开招聘制度,依法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机制。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企业员工市场化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杜绝选人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精简管理层冗员和企业富余人员,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广开就业渠道,把就业安置与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充分结合,研究解决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积极妥善安置转岗职工。

(十五)切实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尊重历史、解决负担、创新政策的原则,抓住国家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战略机遇,抓紧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通过股权转让收益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改革成本分担机制。新改组混合所有制企业,必须妥善解决好历史包袱。积极推进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各市(地)政府(行署)要为央企和省属重点国有企业分离供水、供电、供热、物业和医院等办社会职能提供服务。

(十六)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过程中,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创造就业机会,抓好安全生产,维护职工生命和健康权益等合法权益,开展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十七)有效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党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与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职工民主管理有效融合的途径。企业党组织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超前搞好思想引领,凝聚改革共识,充分调动职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要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推进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时,要根据企业体制架构变化的实际,及时建立撤并党组织,理顺党组织关系,同步开展党的工作。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健全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机制,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进一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四、加强规范监督

(十八)强化依法合规操作机制。在改革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开透明、按程序操作。改革全过程要纳入财政、审计、监察、国资、国土资源等部门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十九)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除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取消其他职务消费。推进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加快发展企业年金。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提高国有企业运营透明度,进一步做好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坚持反腐倡廉建设与加强国有企业管控相结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对改制重组、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对外投资、项目合作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察。国有企业党委要在本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切实肩负好主体责任,企业纪委要落实好监督责任。

(二十)建立鼓励改革创新的容错机制。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对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未规定事项,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创新、鼓励探索、鼓励实践。如改革创新工作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有关国有企业和个人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作出决策和组织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不作负面评价,依法免除相关责任。

有关市(地)、部门、单位要依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实践,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落实。

浅谈深化国企改革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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