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星用黄色是为着在红地上显出光明,四颗小五角星各有一角正对着大星的中心点,表示围绕着一个中心而团结。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该法于当年10月1日起施行。国旗的诞生 1949年6月16日新政协筹备会决定成立国旗、国徽图案初选委员会,并于当年7月14日至8月15日在人民日报等报纸发表征稿启事。1949年9月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初选委员会将收到的3012幅图案选了38幅印发全体代表讨论。经全体代表分组讨论后,9月25日晚毛泽东主席召开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协商座谈会。关于国旗的问题,毛泽东主席指出,五星红旗这个图案表现我们革命人民大团结。现在要大团结,将来也要大团结,因此,现在也好,将来也好,又是团结,又是革命。1949年9月27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全体代表通过决议,选定了由曾联松设计的五星红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决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更换国旗旗杆 竖立在天安门广场的旗杆曾更换过一次。第一根国旗旗杆是1949年开国大典毛主席升旗时用的那根旗杆,高22米。1991年5月1日重新修建了国旗旗杆,高度达32.6米。更换旗杆基于两种考虑,一是已站立了42年的国旗旗杆确实有些老化;二是天安门广场及长安街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高大雄伟的人民大会堂、历史博物馆和毛主席纪念堂修建起来了,旗杆的高度已明显显低,与之不相衬。改建后的国旗杆基座颇有讲究,共分为三层:内层四周是高80厘米的汉白玉栏杆,东西两边各有2米宽的出入通道;第二层是环绕基座的2米多宽的赭色花岗岩带,象征“人民江山万代红”;第三层是5米宽的绿化带,四季常青,象征社会主义祖国欣欣向荣。国旗基座四周是用56个黄色铜墩连成的护栏,象征56个民族手拉手心连心,团结在国旗下。升降国旗 1990年通过的《国旗法》规定:升旗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为此,国旗卫士们在降国旗时,练就了过硬的收旗动作:当国旗在2分07秒的时间内降到国旗杆底座时,一名战士迅速用双手将国旗托住,而后另一名战士将旗面均匀地打成折叠状,此动作精确在13至15把之间。更换国旗 1990年通过的《国旗法》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为确保国旗的圣洁和完整,天安门广场上空的国旗基本上每天都要更换一面。每逢重大节日,必须更换新国旗。即使国旗不受损,悬挂的最长时间也不能超过10天。
第二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1949年9月27日诞生。比例2:3.红底,左上角有大五角黄星与四颗小黄星的旗帜。红色代表革命,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黄星代表人民四个阶段:工人阶段、农民阶段、小资产阶段和民族资产阶段。
日本国国旗:1999年8月13日诞生。比例2:3.白底,中央红日的旗帜。没有特定的含涵义,大致上白色代表神圣、和平、纯洁及正义。红色代表真挚、热枕、活力和博爱。
马来西亚联邦国旗:1963年9月16日诞生。比例1:2.14道红白横条为底,左上位蓝底黄弦月黄星德旗帜。蓝色代表团结及为大英国协的成员国,黄色代表皇室,白色代表纯洁,红色代表勇敢。新月图案象征对伊斯兰教的信仰。14道红白横条与14个光芒的黄星代表独立时的十四洲。
比利时王国国旗:1831年2月7日诞生。比例13:15。黑黄红三条纵旗。颜色源自布拉班侯爵徽章的颜色。黑色代表在1830年比利时独立战争中牺牲的英雄,黄色代表国脚的财富与丰收的农业,红色代表爱国者德鲜血与战争的胜利。
第三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旗面为红色,长宽比例为3:2。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四颗小星环拱在一颗大星的右面,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
1、4颗红星对齐,2、3颗红星对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象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国旗中的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星分别代表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四颗小星各有一尖正对着大星的中心点,其间的位置关系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五星采用黄色是为了在红地上显出光明,也表示,中华民族为黄色人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由来
曾联松先生的国旗设计稿
“五星红旗”原来被称为“红地五星旗”,是在1949年7月由上海现代经济通讯社的曾联松设计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新政协”)从全国各地的2992件作品中选出,在两次的精细筛选后,有38幅设计入围,最后第32号曾联松设计的“红地五星旗”拔地而出,然而因为原方案的大五星中央镶有镰刀与锤子,一些人认为与前苏联的国旗类似,中国作为主权国家应拥有独特易识别的国旗图案,经过几番考虑后决定取出镰刀与锤子的图案,将设计改名为“五星红旗”。
1949年6月16日,新政协筹备会决定成立国旗、国徽图案初选委员会,并于当年7月14日至8月15日在《人民日报》等报纸上发表征求启事。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初选委员会将收到的3012幅图案选了38幅印发全体代表讨论。经全体代表分组讨论后,9月25日晚,毛泽东主席召开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协商座谈会。关于国旗的问题,毛泽东主席指出,五星红旗这个图案表现革命人民大团结,将来也要大团结,因此,现在也好,将来也好,又是团结,又是革命。
1949年9月27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中,第四点规定:“全体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和政协主席团通过的制旗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为五星红旗,长方形,红色象征革命,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大团结,星用黄色象征红色大地上呈现光明。一星较大,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3/10,居左;四星较小,其外圆直径为旗高1/10,环拱于大星之右侧,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表达亿万人民心向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如似众星拱北辰。旗杆套为白色,以与旗面的红色相区别。
1949年10月1日,第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五星红旗由毛泽东在天安门广场首次升起。
开国大典上毛泽东升起的第一面五星红旗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以后,历次宪法均保留这个规定。
1990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发布主席令,予以公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实行。
为维护国旗的尊严,国家发布《国旗》和《国旗颜色标准样品》两项国家标准,规定了国旗的形状、颜色、图案、制版定位、通用尺寸、染色牢度等技术要求,并宣布于199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编辑本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升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升旗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当国旗在2分07秒的时间内降到国旗杆底座时,一名战士迅速用双手将国旗托住,而后另一名战士将旗面均匀地打成折叠状,此动作精确在13至15把之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有关规定,国旗的升挂使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1.每日升挂国旗
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出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以及边防哨所、海防哨所等处,均应每日太阳升起时升挂国旗。
2.工作日和学习日升挂国旗
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政协地方委员会,应在工作日升挂国旗。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以外,也应每日升挂国旗。
3.节庆日升挂国旗
在国家法定的节庆日,各级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都应升挂国旗。企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都可升挂国旗。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和大型文体活动,也可升挂国旗。下半旗致哀
4.下半旗志哀
如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对国家、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逝世,应下半旗志哀。对于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也可以下半旗致哀。其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和对世界和平或人类进步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逝世时,以及当发生了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务院决定。而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逝世时,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委员会或国务院决定。
第四篇:国旗下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202_年12月11日发布者:帅帅小朋友,我们将要举行的仪式是升旗仪式,在这老师先给你们讲一讲有关我们国家国旗的知识。
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旗,我们国家的国旗是五星红旗,他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志,我们的国旗形状是长方形的,底色是鲜红色,上面有五颗黄色的五角星,一颗大的,四颗小的,大的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的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紧紧地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黄色的星星表示我们中国人是黄种人。1949年10月1日,第一面五星红旗飘扬在天安门上空,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地向全世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从那天起,五星红旗就高高地飘在天安门广场上。
五星红旗是我们国家的标志。因此,在许多地方都要悬挂国旗。政府机关、学校、工厂等地方都要悬挂国旗,我们幼儿园也要悬挂国旗,五星红旗代表着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此,在远航的中国轮船上,都要挂一面鲜红的五星红旗。当我们的探险家登上珠穆朗玛峰的时候,五星红旗就高高的飘在山顶上;当我们的科学家登上南极大陆的时候,五星红旗就会飘在南极的上空;当我们的运动员夺得金牌的时候,五星红旗就会在运动场上升起来。五星红旗成了我们中国人民的自豪和骄傲。
小朋友们,我们都是中国人,大家都要尊重我们的国旗。生气的时候要立正站好,行注目礼,眼睛看着国旗慢慢地升起来。小朋友,让我们一起说:“我爱我们的五星红旗!”
第五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1、各校的校园布局要合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等相对独立。校园的绿化与建筑布局相适应,学校建设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规范做好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流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确保校舍建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
2、各小学要按照《国旗法》的规定设置升旗设备、旗杆、国旗。旗杆使用镀锌钢管或不锈钢管,高度不低于8米,杆顶着红色的小圆球,旗杆与地面垂直,旗绳应结实耐用。旗杆底部有台座,一般高出地面80——120厘米。旗台周边无乱堆乱放现象,无垃圾杂物。各小学要严格执行中小学升降旗制度。(附:中小学校规范执行升降国旗制度有关要求:
一、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所有全日制中小学校均应当每日升挂国旗(恶劣天气可不升挂);并在每周星期一早晨或上午举行升旗仪式(恶劣天气可不举行)。重大节日或纪念日、重大集会要举行升旗仪式。
二、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的全体师生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具体程序是:
(一)出旗(旗手持旗,护旗在旗手两侧,齐步走向旗杆,在场的全体师生立正站立);
(二)升旗(奏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三)唱国歌;
(四)举行国旗下讲话。
三、学校要在每日傍晚静校前,由旗手和护旗按《国旗法》第十六条规定降旗。降旗时司“现在降旗”的口令,但可不奏、不唱国歌,所有学校均不得让国旗在外过夜、淋雨。
四、每日升降旗(不举行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再自由行动。
五、执行升降旗任务的旗手、护旗要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
六、所有学校不得升挂破损的、褪色的、不规范的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