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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精选五篇)
编辑:落花成痕 识别码:16-643932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9 02:53: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社区:

我校2012~2013学年的学生评优评先工作即将进行。各项评优评先工作请严格按照《重庆交通大学学生手册(2013年版)》中《重庆交通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1.各学院负责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含学生社区的学生干部、校团委的学生团体干部)的具体评选推荐工作。

2.各学生社区负责优秀学生干部(不含学院的学生干部、校团委的学生团体干部)、文明寝室以及科技创新、青年志愿者、精神文明、体育活动、文艺活动、自立自强等先进个人的具体评选推荐工作。

3.校团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其他优秀学生干部(除学院、社区的学生干部之外)的具体评选推荐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并按照相关条件推荐评选,宁缺毋滥,不得降低标准。评选过程中各单位要加强沟通,互相征求意见。

2.各单位必须将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面向本单位学生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送。

3.校团委、学院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材料报相应学生社区汇总,经学生社区审核,确认无重复评定后,由学生社区统一报送学生工作部(分别注明相应推荐单位),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文明寝室的推荐材料由相关单位直接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科,其他先进个人的推荐材料由学生社区直接报送校团委(体育活动先进个人的推荐材料由校团委报送体育部审核)。

4.请各单位于2013年9月27日前报送相关材料。报送材料包括推荐(审批)表一式一份(各单位自行留底)及汇总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含电子版),并在汇总名单上注明学院参评班级总数、社区参评寝室总数、参评学

生总人数。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计算参评比例时,新生人数、新生班级数、新生寝室数不计算在内。

2.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不能同时参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其他奖项可以兼评。

3.今年暑假从学生德园小区搬迁回南岸校区的2011级学生,涉及社区职责的评优评先工作由学生德园小区负责评定,南岸校区寝室搬迁的学生,涉及社区职责的评优评先工作由其上学年所在学生社区负责评定。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被处分者按《重庆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要求执行。

5.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并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相关部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6.相关表格,请在“交大学生工作坊”群共享下载。

7.所有推荐评选的解释工作由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各学院、学生社区相应负责。

四、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评优评先工作可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评选、评定。评定工作结束后,请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邮件信箱:xgbfbz@cqjtu.edu.cn)将评定结果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科,以便全校统一表彰。

学生工作部校团委

2013年9月10日

第二篇:关于开展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各班级:

为表彰学生先进,树立学生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院学风、校风的进一步提升,根据学院整体的工作安排,2009-2010学年评优评先工作即将开展,各项评优评先工作将严格遵照《学生手册》执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先进班级

2、三好学生

3、三好学生标兵

4、优秀学生干部

5、特、一、二、三等奖学金

6、单项奖

7、优秀寝室长

8、文明寝室

二、评选对象

1、除2010级新生外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2009—2010学年内任职的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委会干部;

三、评选标准

1、评选标准参照《学生手册》中《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2、具体奖项的评定标准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四、下列情况,不能评定“奖学金”、“单项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有明显不尊师重教行为者;

2、在评比学年内受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3、在评比学年内有1门以上功课(含1门)不及格者;

4、留级生

5、经常不参加公益劳动和在寝室文明建设中不能履行其职责者;

6、未经学院批准私自在校外租房者;

7、在评优评先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8、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者;

9、综合测评名列在班级排名前30%以外的;

10、有其他行为,经学工部讨论认为不能参评者。

五、评选步骤

1、申请集体或者个人在科技学院网站下载填写《2009-2010学年学生评优评先申请表》(个人奖项用表Ⅰ、集体奖项用表Ⅱ),并准备相关奖项的申请材料(详见附件3)。

2、申请材料需签署班级意见、班主任核实意见、辅导员同意推荐,最后由各教学部统一收取进行初评(文明寝室、优秀寝室长由学工部宿管中心负责评定)。

3、各教学部初评工作结束后,分别组织公示,并报学工部。

4、学工部对上报名单进行全面审核,报院党委审批发文,予以表彰。

5、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状、奖品、奖金,并将个人获奖材料归档。

六、评选工作要求

1、申请时间:2010年10月15日-10月22日。

2、各班级应严格按照学院评优评先工作规定,准备各类奖项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3、对在评优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的集体和个人,学院将取消该项集体或者个人评优资格,并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对事后查出的做假行为,追回其所颁发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初评推荐名单申报前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附件:

1、2009-2010学具体奖项评定参考标准2、2009-2010学具体奖项指标分配3、2009-2010学奖学金评定参考标准4、2009-2010学各类奖项申请材料内容参考标准5、2009-2010学学生评优评先申请表Ⅰ6、2009-2010学学生评优评先申请表Ⅱ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

2010年10月15日

第三篇:评先评优通知

关于做好2011—2012学

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

根据《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奖励规定(试行)》(江财字„2010‟71号)的文件精神,即将开始2011—2012学的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先进个人: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

(2)企业奖助学金(具体指标见附件一):科瑞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鼎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兴业证券奖学金、上海校友会奖学金、九江银行奖学金、洪银兴经济学奖学金、“岳向东”奖助学金、“用友”奖学助学金、“移动之星”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北京银行奖(助)学金。

2、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候选(1个)、先进班集体(6个);

3、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二、评选要求

1、本次评选严格按照《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奖励规定(试行)》(江财字„2010‟71号)的文件规定的条件、程序执行。

2、各学院要加强对本评先评优工作的领导,组织班主任认真学习《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

体奖励规定(试行)》(江财字„2010‟71号)及学院的评选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指导各班深入细致地做好评选工作。班主任要在本次评优工作中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全面考核,严格按照评选条例的各项要求,做好本班的评先评优工作。

3、为保证评先评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性,所有拟评选的候选单位及个人必须进行公示:学习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院指标确定的企业奖助学金等项目候选人由各学院向全校师生公示;“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标兵”的评选结果由学工处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广大师生的监督。学校评选的学习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的奖学金只能颁发最高项目。

4、各班企业奖助学金的候选指标划分见附件, 企业奖学金每位学生只能评选其中一项。企业奖助学金实行评选和颁奖分离的制度,即学校负责评定学生的获奖资格和荣誉,设奖单位负责颁发奖(助)学金。因此,企业奖(助)学金颁发的时间和颁奖仪式可能有不一致的情况。有一些学院涉及到研究生的学院,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选。

5、关于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评选的说明:

拟被推荐为“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专升本学生,其升入我校之前所获得的校级荣誉称号,如果是按学期为时间单位的评选,必须同一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均获得校级荣誉,才能认定为学年评优;学校统一组织的留学生、交换生在留学内所获得的校级荣誉由国际学院或校外事处认定;一

内获得的多种荣誉称号,只认定一次,不重复计算。

被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需认真填写《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审查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将成绩单和荣誉证书复印件附后。

6、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由学院组织各班打擂台产生,各参与先进班集体评选的班级要求撰写典型事迹材料、展示3分钟的PPT;各企业奖学金候选人只做3分钟典型事迹发言,不展示PPT。企业奖助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具体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各班要根据本班学生特点,按照《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奖励规定(试行)》(江财字„2010‟7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班学生先进个人、企业奖助学金候选人评选细则,并征得本班大部分同学同意,并在10月10日前报分团委备案。

2、学工处的评先评优举报电话:83823726。(南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07室学工处思想教育科);学院评先评优举报电话:83823207(国际学院学生宿舍4栋分团委办公室),83823035,83816112(党总支)

3、各班需要上交的各类评选材料有:

(1)先进个人登记表(纸质材料各一份)、先进个人汇总表(纸质、电子材料各一份);

(2)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审查表(纸质材料各一份)、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纸质、电子材料各一份);(09级)

(3)企业奖学金个人登记表(纸质材料各一份)、企业

奖助学金材料(电子稿)、先进班集体候选评比材料(电子稿);

(4)所有纸质材料务必请于10月10日17:00时前以班为单位交国际学院分团委办公室(学生宿舍四栋四楼),电子材料发分团委公共邮箱。

特此通知

国际学际学工小组

解释。

第四篇:2012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沛国泰发(2012)26号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2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在2012年工作中,全院职工在院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致、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克服种种困难,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证了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开展2012评优评先工作,对在2012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请各科室、班组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傅磊

副组长:陆军、祁宝成

成员:刘洪岩、王光武、韩大勇、王吉敏、张应堂、张宝英、陈维英、张素芹、赵维、魏银、朱本合、裴雪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胡光峰

成员:裴雪峰、韩大勇、陈维英、王吉敏、张宝英、王光武、赵维、朱本合二、奖项及参评标准要求

1、科室管理进步奖(2个)

参评标准:认真执行医院的各项工作决议,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科室管理严谨有序,工作中无大的失误;科间协作良好,职工思想稳定,科室工作出色,完成医院指令性工作任务;无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目标管理任务完成良好,安全生产,全年无事故发生;经济收入平稳上升。

2、科技创新奖

以奖励起带头作用的学科为基础,选评已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新技术项目。新技术、新项目的含金量必须高,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是我院诊疗技术水平发展的标志和里程碑。奖项的评选以学科专业组或单个项目为单位,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3、安全生产奖(2个)

参与评选的对象为一线生产部门。参加评选标准:全年无医院行政认定的重大医疗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差错发生;未发生责任性赔偿;全年未发生影响或干扰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重大医疗纠纷;无院内感染事件发生;没有受到病人的投诉,服务态度良好,经常受到病人的好评;科室安全管理有制度、有创新。

4、优质服务奖(3个)

参加评选标准: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意识和减排节能观念;科室之间各项沟通及时有效,工作深入扎实,业务技能熟练,工作效率高;积极落实医院三好一满意活动相关工作要求,并取得一定成效,不断完善服务职能,科室满意度和认可度高。

5、业绩贡献奖(2个)

参评标准:认真执行医院的各项工作决议,科室工作出色,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全年无重大医疗纠纷和差错事故赔偿;科室业务总收入位于前列,经济增长速度超过医院平均发展速度,为医院经济增长和全面可持续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科室。

6、计划生育管理奖

按照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及条例,配合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

7、综合治理先进奖

参评标准:2012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考核成绩优秀。

8、优秀医生(15个)

参评标准:是本专业学科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领导、管理能力;注重学科建设和科室人才培养;处事公正、为人师表,对科内人员科学分工、合理安排,能调动全科人员的积极性,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出色完成医院的各项任务指标,积极落实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及三好一满意活动相关工作要求,并取得一定成效;农合病人管理的各项指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全年无医德医风违纪现象;科内工作人员院内考试成绩合格率达100%;科室无差错事故发生;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工作中处处起表率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9、优秀员工(6个)、优秀护士(20人)、优秀医技人员(6人)

参评标准: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协作,服从安排,工作认真积极,业务能力较强;院内考试成绩平均85分以上,不计较个人得失,热爱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院科组织的活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突出;在本院工作一年以上,全年出满勤(带薪年休假除外),执业资格必须达到标准要求;全年无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无服务对象投诉。

三、评选办法

1、优秀个人由科室推荐并上报书面推荐材料,由医院评审领导小组综合全院情况确定评选结果。

2、科室管理进步奖、优质服务奖、科技创新奖由科室申报并提交书面材料,然后召开科室负责人、院委会成员及部分职工代表会议,听取侯选科室业绩的陈述;科室管理进步奖、优质服务奖在会上投票产生;科技创新奖由评审专家小组评定,报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后产生。

3、安全生产奖、业绩贡献奖、计划生育管理奖、综合治理奖、优秀科室管理者等奖项由科室提交申报材料,经职能部门审核报院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后产生。

4、评选结果张榜公示。

四、评选时间安排:

1、材料上报(1月11日—11月15日)

2、科室负责人、院委会成员及职工代表会议(1月17日)

3、评审领导小组会议(1月18日)

4、公示时间(1月22日—1月24日)

5、表彰颁奖(2月28日19:00)

五、奖励办法

1、科室管理进步奖奖励5000元/个;

2、优质服务奖、业绩贡献奖、安全生产奖奖励3000元/个;

3、优秀员工奖励1000元/个;优秀护士奖励1000元/个;优秀医技人员1000元/个。

4、优秀科室管理者奖励1200元/个;

5、科技创新奖:

一等奖:5000元 二等奖:3000元 三等奖:2000元

6、计划生育管理集体奖奖励、综合治理管理集体奖1000元;

7、计划生育管理个人奖、综合治理管理个人奖奖励500元/人。

2012年12月20日

第五篇:关于开展2013评优、评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评优、评先活动的通知

各分公司、部室、站区:

为树立标兵,表彰先进,弘扬企业文化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形成人人争先进、人人比贡献的良好氛围。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评选2013优秀管理者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先进个人面向基层、关键岗位,以忠诚企业、德才兼备为重要原则。

2、本次评比不具体限定各部门名额比例,具体名额以综合评比结果为准。3、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集团OA通报批评者不参与评先。(处罚通报中“负管理责任”项除外)

二、奖项设立

优秀管理者、先进个人

三、评选范围、标准及条件

(一)优秀管理者

评选范围:各分公司、部室、站区 评选条件: 1、2013年全任职中层管理岗位的管理者; 2、2013中层管理干部360度综合考评结果80分以上者;

3、本部门的绩效指标达成及管理业绩突出,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者;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行能力,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在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二)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评选条件: 1、2013年1月1日前入职的员工; 2、2013内受到集团、实体或社会表扬者;

3、全内未受到集团或实体通报批评者;

4、全业绩完成情况优秀,月度管理考核平均分为90以上者;

5、在本岗位做出重大突出贡献者;(需有具体案例说明)

6、维护公司的大局利益,具有团队协作精神,且在员工中口碑良好者;

7、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很强的学习能力,内个人进步较快者;

四、评选方法

(一)评选方式

1、优秀管理者由各分公司、部室主管领导推荐,填报推荐理由;

2、先进个人需采取部门领导推荐和组织民主评选两种方式共同进行,并填报先进事迹资料;

以上奖项均需公司领导班子审核、并报集团公司通过。

(二)评选要求

1、各实体、部室在推荐人选时需依据评选原则,优秀管理者比例为8:1;先进工作者人选比例为20:1。

2、优秀管理者和先进个人的推荐人选不得重复。

3、推荐人选时,要严格把关,结合年终考核结果,被推荐人应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4、各分公司、部室要认真组织好内部评选推荐活动,事迹材料要真实具体,侧重实绩,严禁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5、对上报的推荐表,由企管部和人力资源部核实审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评选资格,且不再增补本部室名额。

(三)上报时间

各分公司、部室认真组织2013的评优评先工作,并务必于12月11日下午5:20前将《优秀管理者推荐表》、《先进个人推荐表》通过OA发送至天然气人力资源部-任彬彬,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周口天然气企业管理部

人力资源部

2013年12月9日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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