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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_-202_学年南通职业大学“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信息
编辑:落霞与孤鹜齐 识别码:16-1013798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8 23:30: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评选202_-202_学年南通职业大学“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信息

关于评选202_-202_学年南通职业大学“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信息

一、评选标准

(一)优秀团支部

1、团支部组织健全,机构合理,作风过硬,凝聚力强;

2、能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主动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3、团员队伍建设好,组织工作得力,支部团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能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4、重视团支部能力建设,在学习能力、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合作能力、执行能力、创新建设、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班级班长、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生会团总支成员)

1、思想积极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

2、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带头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任现职以来,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4、热爱团的工作,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独挡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三)优秀共青团员

1、热爱祖国,品德高尚,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

2、文明生活,健康成才,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

3、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刻苦钻研(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4、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参与公益志愿服务,并能在其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以下同学可作为优先考虑对象:在校和各基层组织的各次团日活动中热心参与并有积极贡献作用的同学;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为本支部的各项建设工作及活动服务并取得成效的同学,如宣传、文艺、体育等方面。

11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表彰名额分配:优秀团支部1,优秀共青团干部3,优秀共青团员7

南通职业大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南通职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员”表彰人选申报表

附件4:

南通职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第二篇: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细则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细则

(一)德育测评(20分)

第一条 德育测评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文明素养、组织纪律、学习态度等方面的测评。德育测评分由基本分、加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第二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获得德育基本分10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无参加非法组织、非法集会和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小字报等行为。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活动。

3、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

4、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勤奋好学,进取心强。

5、关心集体和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责任心强,努力完成学校、学院、班交给的任务。

6、遵守社会公德,为人正直,是非观念强,人际交往文明大方。

7、讲文明礼貌,注重自身修养,言语举止得体,无不良行为。

8、按时作息,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生活简朴。第三条 德育加分(10分)

1、担任学校、学院、团支部各级学生干部,工作有计划,措施落实,坚持为同学办实事,作风民主,能完成任务的任期为一学期加1分,任期为一学年加2分。

2、积极参加献血、学雷锋、校级以上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者每人每次加0.2分。

3、荣获省、市级学习、工作之荣誉(含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人员);校级学习、工作之荣誉(含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团干、十佳青年、优秀团员、优秀寝室长等人员);院级学习、工作之荣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团干、十佳青年、优秀团员、优秀寝室长、校运会优秀工作者等);社团所获荣誉(如优秀社员、优秀社团干部)可分别加5分、3分、2分、1.5分(同一级别不同荣誉可累计加分,不同级别不同荣誉可累计加分,不同级别同一荣誉不可累计)重复获奖者只计一次最高分)。

4、本学年获省级先进集体、校级先进集体、校级文明寝室、院级文明团支部、院级文明寝室称号者,全体成员分别加分5分、4分、3分、2分、1.5分(重复获奖者只计一次最高分)。

5、积极参加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及实践(党课、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员实践活动等),获得结业证书或有证明材料的加1分,获得优秀学员的再加1分。

6、获得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德育实践项目立项,按级别分别加: 院 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校 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省 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二)学业成绩测评(65分)

1、学业成绩测评:(50分)

学业成绩以学生本学年各门课程考试考查成绩为依据(含体育考试成绩),考试以百分制实得分数计算,考查课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评定,其折合分数为: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50分,正常补考不及格的课程则计零分。实习成绩、选修课成绩均不计算在学业成绩内。学业成绩分=[该生平均考试成绩×(100%-N%)+该生平均考查成绩×N%]×每学年规定的学业分值的百分比。

说明:(1)没有考查科目N为0,一门考查科目N为10,两门考查科目N为20,三门或三门以上N为30。大

一、大二学业分值为50分,大三学业分值为45分。(则大

一、大二同学的学业分值百分比为50%,大三同学学业分值百分比为45%)

2、综合能力测评:(15分)

综合能力主要包括自学能力、创造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业绩为依据,按照下列计分标准计算综合能力。

(1)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项学术竞赛(英语演讲、大小挑战杯、就业创业、课外学术作品、数学建模等)如下:

院 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校 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地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省 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2)正式出版发行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含调查报告,专刊等)第一作者按刊物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依次计20分、15分、10分。在院刊上每发表一篇文章加2分。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加分的50%计算,以此类推。参加老师的科研课题研究获省级立项的,第一作者加8分,市级加6分,校级加4分,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加分的50%计算,以此类推。

(3)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被评为院级先进个人者加1分,被评为校级先进个人者加2分,被评为省级先进个人者加4分。获校级先进集体成员者加2分,获省先进集体成员者加4分,(只记最高分)。(4)通过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6分及其以上者加2分,达到550分以上者再加1分;英语六级考试达到426分及其以上者加3分;英语四、六级均通过者,只计六级加分。

(5)通过考试拿到职业资格(会计、教师资格等)证书者每拿一证加2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证、环境管理体系内审员证和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证每证加1分。通过计算机国二加3分,计算机省二加1.5分。计算机省

二、国二均通过者,只计国二加分。

如果团支部综合能力加分总分最高者超过规定的学年能力分值,则按公式计算(综合能力分=该生所得能力总分×当学年能力分值/同团支部最高能力分),如果团支部综合能力加分总分最高者未超过规定的学年能力分值,则全班按实际得分计算。

智育测评分=学业成绩实得分+综合能力实得分。

(三)文体测评(15分)

1、凡参加校级运动会竞赛前八名运动员,第一名加4分,第二名加3.5分,第三名加3分,第四名加2.5分,第五名加2分,第六名加1.5分,第七名加1分,第八名加0.5分,破校记录的另加2分。

2、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者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2分、1分。

3、参加其他校级体育项目竞赛的前六名分别加4分、3.5分、3分、2.5分、2分、1.5分。

4、参加院级活动竞赛(篮球赛、排球赛、拔河等体育赛事)的前三名的参赛队员分别加1.5分、1分、0.5分。

5、参加太极拳比赛视参加训练和最终上场的出勤表现情况给予加分,最高加分0.5分,每次训练加分0.5/规定训练总次数,且须参加正式比赛加分才有效;参加校运会太极拳表演、学院方阵队、国旗手等同学视参加训练和最终上场的出勤表现情况给予加分,最高加分0.5分,每次训练加分0.5/规定训练总次数,且须参加正式表演加分才有效;参加校运会广场舞、鲜花队表演的同学视参加训练和最终上场的出勤表现情况给予加分,最高加分0.2分,每次加分规则同上。

6、参加团体体育竞赛获奖者按1、2、3、4条计分(含太极拳比赛),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级别团体体育竞赛及校运会参赛的运动员未获奖者参照太极拳比赛加分规则加分。

7、参加省级各类素质比赛获前六名者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2分、1分。

8、参加校级各类素质竞赛(含中文演讲、辩论赛、征文、校园歌手大赛、新生才艺、主持人大赛等)的前三名分别加1.5分、1分、0.5分。

9、参加院级各类素质竞赛(含中文演讲、辩论赛、征文、校园歌手大赛、新生才艺、主持人大赛等)的前三名分别加1分、0.5分、0.3分。

10、参加团体素质竞赛获奖者按7、8、9两条计分。

11、参与各类团学活动者每人次加0.2分。可加分活动有:校运会;“励志 青春,逐梦未来”主题演讲比赛活动;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活动;五四表彰大会活动;主持人大赛活动;团学交流会活动;新生才艺大赛活动;英语演讲比赛;挑战麦克风活动。具体人员名单以纪监部汇总的活动考勤结果为准。

注意事项:

1、评选项适用202_年4月1日—202_年3月,不在此内的评选项不予认定。

2、成员在自愿申报的原则上严格按照此测评细则填写自评表,如果不认真填写自评表则视为放弃五四评优资格以及团内推优入党资格。

3、对在评优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的支部和个人,院团总支将取消其评优资格,且不再增补替代,并对支部测评小组成员予以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将取消该支部下所有集体评优评先资格,并适当削减支部下评优评先与奖助力度。

4、本评选细则最终解释权为学院团总支。

5、每项加分都不得超过额定分数。

第三篇:黎明职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

黎明职业大学外语系优秀共青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为建设一支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团干部队伍和一支先进性强、模范作用突出的团员队伍,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激励团员在学习、、生活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工作起模范作用,促进校园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团结教育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共青团真正建设成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工作条件》,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评选原则

对在学习、工作及社会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团干、团员,根据其贡献大小及表现情况给予不同等级的奖励,并记入团员档案。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干、团员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激发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二章 评选条件

1、学生申报参评校系两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条件应符合《黎明职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基础条件。

2、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工作踏实勤奋,团结合作。

(1)优秀共青团干部:一年内两次(大一学生一次)学习成绩(按)名次在本班前30%内;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30%内;在团内担任支部委员以上服务半年以上,团工作有突出表现,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善于团结广大团员青年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优秀共青团员:一年内两次(大一学生一次)学习成绩在班级前20%内,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20%内;积极参与团工作、团活动,并有突出表现。

(3)学习成绩以计算,上学期即该的3月至7月,下学期即该9月至1月,大一学生只需填写下学期成绩;综合测评填写该9月份测评结果。

第三章 申报审批

1、每年3月份,各团总支组织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分别评出各团支部的“优秀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不合格团员”,报系团总支审核,并将优秀团员具体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2、每年4月份,各团总支结合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在支部“优秀团员”等级范围内评定校系两级优秀团干、团员。

3、校级优秀团干评选比例控制在团总支团员总数的0.8%以内,系级在1.5%以内,填写《黎明职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校级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比例控制在团总支团员总数的1.5%以内,系级在2.5%以内,填写《黎明职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

4、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总比例时,坚持条件,宁缺毋滥,同等条件下超出评选比例则对德育测评分进行比对,择优评选。

5、系团总支进行审核评选,经系党总支审核同意,公示无异议后将校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表、汇总表、其他评选材料及公示后系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汇总表报送校团委。

6、本着公平公开原则进行评选程序:团员(团干)申报—团支部评选,提出建议名单—系团总支形成推荐名单--系团总支审核—各系示公—校团委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校宣传栏及团委网站公示—表彰。

第四章 奖励办法

1、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按《黎明职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标准发放。

2、校团委、各系团总支可根据特定情况表彰先进。

第五章 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校团委。

第四篇:十佳青年,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细则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优秀团支部、十佳青年、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细则 为促进我院共青团事业不断发展,基层团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鼓励各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提高战斗力和凝聚力,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团委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细则。

一、评选奖项及范围

1、优秀团支部:各班级团支部和社团团支部

2、十佳青年:全体在校学生

3、优秀共青团干部:院团委、系部团总支、团支部兼职共青团干部

4、优秀共青团员:全体共青团员(中共党员、预备党员除外)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团支部:

(1)定期开展支部民主生活会、团课等形式多样、内容健康向上的学习活动,增强团员意识教育,不断提高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构建和谐支部;

(2)支部工作正常,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扎实,能够积极并按时收缴团费,注意发展新团员工作,认真做好“推优”工作;

(3)支部风气好,支部成员勤于学习、朝气蓬勃、团结向上;

(4)紧紧围绕院团委、系部团总支中心工作,结合团员青年特点开展活动,形式多样,形成特色;

(5)支部委员能不断探索支部工作方法,胆大心细地开展团内工作,开创支部工作新局面。

2、十佳青年: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遵守院纪院规,从未受过纪律处分,勤学敏思,尚德修身,身先垂范,贡献突出;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有方法,工作有思路,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注重提高综合素质;

(4)该综合测评排在班级前三名,入校以来未出现不及格现象,并且各科平均分数在85分以上,英语过六级,计算机过国家二级;

(5)为学校跨越式发展做出特殊贡献者,或在其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经院团委批准,可酌情放宽条件。

3、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原则,有高度政治觉悟;

(2)以服务同学为宗旨,积极工作,以身作则,为共青团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3)热爱共青团工作,作风正派、工作扎实,学习勤奋,得到党组织的好评和团组织的肯定;

(4)能在团员青年中树立较好形象和威望,并在该无成绩不及格和任何违纪现象;

(5)在本团员教育评议中评议结果为优秀(中共党员、预备党员除外),该德育综合测评排在班级前十名,并且各科平均分数在75分以上。

4、优秀共青团员: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政治立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热爱团组织、有责任心,能够积极配合支部开展工作,能起先锋表率作用;

(3)政治素质高,有修养,以团组织为中心,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4)勤奋学习,力求向上,有明确的目标,在本无成绩不及格和任何违纪现象;

(5)在本团员教育评议中为优秀,该德育综合测评排在班级前十五名,并且各科平均分数在70分以上。

三、评选程序

1、“十佳青年”、“优秀团支部”均由系部团总支根据各班级团支部评选情况进行推荐,并按比例上报院团委,由院团委逐一考核。“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由各班级团支部组织完成,系部团总支审核通过后报院团委。

2、每年四月上旬,院团委成立评审委员会,公布候选人名单并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接受全院师生的民主评议。

四、奖励办法

1、“十佳青年”的奖励比例为学生人数的3%;“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奖励比例为学生人数的6%;“优秀共青团员”的奖励比例为学生人数的8%;“优秀团支部”的奖励比例为学院班级总数的8%。

2、五四期间,颁发荣誉证书,由院团委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在全院通报表扬,个人奖励记入本人档案。

第五篇:关于做好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激励全院团员青年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详见《学生手册》(202_年9月版)中“红旗团支部”评比条例、“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办法。

二、评选程序

1、初评阶段(3月25日—4月9日)

各班团支部要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根据评选标准进行民主评选,4月6日前将初评名单及评选情况书面汇报系团总支,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要详实、清楚,避免假、大、空。

2、复核阶段(4月9日—4月14日)

(1)、各系团总支要根据评选标准,严格复核团支部的申报材料;要认真指导符合条件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填写有关表格,并在表上签署团总支意见。

(2)、11日前,各系团总支要将表格、先进事迹、评选情况等材料报系党总支,请系党总支审核把关,并签署审核意见。

(3)、13日前,各系团总支要将表格、先进事迹、评选情况等材料报院团委,过期一律作为放弃处理。

3.审批阶段(4月14日—4月25日)

院团委对各系团总支上报材料进行审批,并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表彰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选要求

团内表彰是团组织激励先进,带动后进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在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评比一定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比态度要认真、负责、细致、扎实。

附件1: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2: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优秀团员”登记表 附件3: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共青团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说明:

1、表内所列项目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晰,个别项目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本表一式两份)

2、填写团支部事迹时,要求如实反映团支部情况,如组织团内政治学习情况、组织参加院、系的各项活动情况、支部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并附本学年本班学习成绩总体情况。

3、填写团支部奖惩情况时,请写清具体时间。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

说明:

1、表内所列项目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晰,个别项目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本表一式两份)

2、填写个人表现时,要求如实反个人情况,如参加团内学习情况、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并附两学期各科学习成绩。

3、填写奖惩情况时,请写清具体时间。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登记表

说明:

1、表内所列项目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晰,个别项目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本表一式两份)

2、填写个人现实表现时,要求如实反映个人情况,如参加团内学习情况、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并附两学期各科学习成绩。

3、填写奖惩情况时,请写清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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