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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编辑:清幽竹影 识别码:16-1004789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2 11:53:58 来源:网络

第一篇:依法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已于202_年5月27日由国务院第378号令公布施行。这是推进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标志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依法监督管理国有资产迈出了重大步伐,对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精神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有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到202_年底,我国国有资产总量近11.83万亿元,其中经营性国有资产为7.69万亿元。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但同时,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的体制性障碍没有真正解决,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没有真正分开,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由多个部门分割行使。一方面造成国有资产出资人不到位,另一方面导致政府对企业进行行政干预,影响了政企分开,制约了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此,党的十六大作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大决策,提出“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十六大精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制度,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关于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决定的需要。党的十六大提出,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决定、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授权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加紧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法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要在有关行政法规出台后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自上而下,有序推进。根据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务院和省、市(地)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并规定了其主要职责和义务,强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一方面要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另一方面要支持企业依法自主经营,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条例还对企业负责人管理、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条例作为规范国有资产监管活动的基本依据,关键在于付诸实施。当前,贯彻落实条例首先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国有企业要站在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高度,研究制定学习贯彻的具体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使广大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性,全面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贯彻落实条例的关键,是要坚持严格依照条例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严格依法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各级政府特别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所出资企业应当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其他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努力提高经济效益。贯彻落实条例还需要抓紧制定完善配套的法规和规章制度。鉴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深化的过程,条例是暂行的,具有原则性、起步性的特点,一些具体制度和规定还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国务院国资委和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在条例确定的基本制度和框架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政策措施,增强可操作性。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法规、政策,把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引向深入。

第二篇: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难点与突破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难点与突破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质性突破

(一)对“所有者缺位”的匡正

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缺陷,在于没有实现“所有者到位”这一最基本要求,造成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这是国有资产发生经营性亏损,无人负责,国有资产流失,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根本原因。

社会主义国有资产所有者,看起来是十分明确的,即全民所有。但是,由于13亿所有者中的任何一个自然人,都只拥有1/13亿的资产所有权,因而都不能以“个体”身份“所有”国有资产。这种情况下,只能由国家代表全民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问题在于,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国家,应当怎样认定?或者说,谁是国有资产的责任主体?只要这样提问,就会发现,在实际操作中,国有资产产权主体十分不明确。至少,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组织人事等部门,都可以代表国家,都拥有部分实实在在的出资人权益。就是说,现行国有资产所有权被分割在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这不仅是形成条块分割的深层次原因,而且也是国有资产产权责任主体缺位的体制性原因。当国有资产发生经营性亏损,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状况时,由于管资产的不管事,可以对此后果不负责任;由于管事的不管人,同样不应负责任;管人的,不管资产,就更有理由不对资产流失负责。

由此可见,所谓国有资产产权主体不明确,实质是国有资产处于无人负责状态,国有资产责任主体不明确,国有资产缺少强有力的有效监督主体;所谓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是缺少充分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出资人”。党的十六大针对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的根本缺陷,明确提出,即将建立的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将是“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体制。这一个“统一”和一个“结合”,匡正了原有体制中的两个“分离”;“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职责,明确落实到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对应于他所监管的那部分国有资产,是唯一的出资人,并且享有对国有资产主要经营者的任免奖惩权力。国有资产产权主体明确,国有资产所有者终将“到位”。

(二)为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创造了体制前提

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实质,是国有资产(资本)的优化配置。这种优化配置,不仅仅是一个对国有资产存在空间重新布局的过程,也不仅仅是一个对国有资产投入方向重新定位的过程,而且更重要的是,这是一个涉及到方方面面、上下左右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过程。我们越是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要靠市场导向来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就越应当明确,关键在于要过经济利益调整这个“大关”,要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地方与企业、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在“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中。所谓“条块分割”,就其实质来说,就是把部门的局部利益、地区的局部利益,放在国家(全民)利益之上,从而使国有经济的应有优越性难以发挥,国有资本的总体运营效益低下,也使对国有资产运行监督软化。明明是国家即全民的资产,只要布局在某一行政主管部门,就成了该部门的行政附属物,成为这个行政部门的所有财产,甚至成为其“寻租”的筹码。这是国有资产难以按市场经济规律自由合理流动的深层次原因,是国有资产专业化协作难于展开,生产社会化程度不高的体制性障碍。

党的十六大,扬弃了过去那种对国有资产实行行政性分割管理的体制,把国有资产置于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统一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手中,这就切断了国有资产布局同各个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直接经济利害关系,为国有资产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为产业结构优化,创造了现实可能性。

二、构建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的难点

(一)关于经济利益关系的变动

任何一项经济改革措施的出台,都必然伴随着特定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一般说来,改革引起的原有经济利益关系变动越大,这项改革引起的震动就会越大,这种改革遇到的阻力也会越大,这也是改革发展的一般规律性。

可以预料,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不会违背上述这一改革发展的一般规律性。由于这项改革极其深刻地涉及到管资产的、管人的,以及管事的等各个方面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不可能不受到一定的阻力。具体地说,党的十六大关于构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决定彻底打破了原有条块分割所形成的经济利益格局,过去那种凭借行政审批权力,只收取“管理费用”,而可以不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的现象,再也不能存在下去了;过去那种掌握有人事任免奖惩权力,而对国有资产经营亏损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的现象,再也不能存在下去了……总之,利用所有者缺位,出资人不清,责任难于界定而捞取“免费午餐”,甚至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将很难产生,至少有了有效的防范制度。而这一切,必将引发来自既得利益者的阻碍,这种阻碍作为一种“摩擦阻力”,将不断延缓改革进程,甚至使改革停滞。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现行体制范围内经济利益关系调整的成功,同时,也呼唤着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特别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关于可能出现的新的政企不分

正在构建中的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个重大突破,就是地方政府在国有资产管理序列中的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过去是“国家所有”,即“中央政府所有”,而地方政府只有“分级管理”的权了。新体制在坚持国家所有前提下,确立了地方政府对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地位,就是说,地方政府不仅拥有国有资产的管理权,而且同时拥有法定的那部分国有资产的相对所有权,享有所有者权益,并以“出资人”身份拥有管资产、管人和管事的权利。这种所有权对管理权在两个层次上的统一,无疑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上的实质性突破。但是,同时应当指出,所有权与管理权的“重合”,特别是在地方政府这一级的“重合”,应当有必要的制度安排和配套改革予以保证和规范,否则,很有可能强化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在新形势下出现新的政企不分。

从经济管理原理上说,所有权与经营权是辩证统一的。其中,有决定性作用、起最终支配作用的是所有权。所有权从根本上制约着经营权,经营权是所有权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体现。所谓“经营方式”,是所有者为了实现自身最大利益选择的最佳实现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有企业改革之所以在放权让利阶段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果,而在股份制改造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推动下,有了实质性进展关键在于触动了产权制度,确认了企业法人财产权,实现了企业管理权与其法人财产权的辩证统一。由此可见,确认地方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相对所有权,确认地方政府的出资人地位,将极大地扩张其管理国有资产的权力。这就提出了一个新问题,如果地方政府这种权力扩张,实现在政企分开、政资不分的旧格局中,实现在政府职能没有根本转变的条件下,那就有可能强化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出现新的政企不分。

(三)关于用人观念的转变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国有企业的领导人一直被当作党的干部来选拔和培养,这种机制注重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忽视业务能力。我们知道,对政府官员的要求和对企业家的要求存在重大差别,甚至在某些方面可能恰恰相反。如:要求企业家要敢于冒风险、善于冒风险,而对于政府官员则希望他稳健、四平八稳。资本采取市场化方式配置,企业家作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本——人力资本也应按市场化方式配置,即采取“赛场竞马”机制。目前,由企业工委管理独立国有企业老总的“乌纱帽”的现状必须改变,管人、管事和管资产必须相结合。根据十六大精神,我们认为,未来我国的政治体制将这样发展,政府官员从公务员中通过组织部门考察、通过人大选举产生,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将通过市场化的方式产生,即根据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聘任,经营者的来源将是人才市场中的职业经理。

三、新体制下运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国有财产与国有资产的分离

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革的时候,我们一定要重新审视国有企业的双重目标问题。国有资本与其他资本的大融合是必然趋势。资本是追逐利润的,国有资本莫能例外。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既然国有资本要介入竞争性经济活动,就必须讲究财务规律,不能同时追逐社会公平和效率双重目标。我们进一步认为,国有企业的提法应该完成历史使命了。建议使用“国资企业”(包括国家独资、国家控股和国家参股企业三种)提法。国资企业与其他类型的企业都是市场主体,唯一的不同是这类企业国家各级政府有一定的资本投入。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在宏观上必须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实为国有财产),前者追逐经济效益注重效率,后者追逐社会效益注重公平。混淆这两类不同性质资产在理论和实践上是十分有害的,比如公检法军办企业、国有企业从事非盈利性的社会活动、国有股减持充实社会保障资金等等。企业目标的唯一性会真正解放国资企业的生产力和生命力,提高国有资本配置的效率。

(二)建立国有资本中介经营公司,搞好股权管理

地方政府可以代表国家履行出资者职责,并不等于政府可以直接办企业,直接插手企业的事务,否则又将回到政企不分的老路上去。我们认为,十六大报告所明确的仅仅是地方政府可以成为直接的股东,而不是让地方政府直接办企业或直接管理企业。根据《公司法》规定,政府公务员不能成为公司的董事。因此,在政府和国资企业之间必须有一个中介组织,完成政府对国资企业股权管理的需要。我们把这一组织称为国有资本中介经营公司,可以按行业来组建。中介公司必须办成市场化、专家化、企业化的组织,通过“用手投票”、“用脚投票”等方式进行虚拟资本的管理。组建国有资本中介经营公司,不仅较好地理顺产权关系,对所控制的企业进行有效的激励和约束,维护国有资本的正当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而且由于其专家云集,控制的企业众多,可利用信息占有上的优势,对下属的国资企业存量资产进行重组,形成新的生产能力,也可通过兼并等方式取得规模经济效益。明确了中介公司成为国资企业的投资主体身份,确立其权力、责任和义务,对于提高国有资本总体运营效益,对于产业结构的优化都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今后国有股产权的流动。

(三)建立国有资产监督机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我国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重外部监督,轻内部监督,行政色彩太浓;重行政级别,轻业务技能,专业色彩太浓;重对经营者的监督,轻中间代理层次管理者的监督,片面色彩太浓;重上面监督,轻企业职工监督,群众色彩太淡。结合十六大精神,我们认为,国有资产的监督体系应该与营运体系同时构建。营运体系由政府来抓,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则应由人大的常务委员会(建议成立专家型的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通过设立举报信箱、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方式进行监督)来抓,政协则对国有资产的营运、监督效果进行评议。

第三篇: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汇报(共)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是党的报告明确提出的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八大任务之一。报告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思路、新的体制和新的举措,为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确定了基本目标和总体框架。××县委、县政府根据党的报告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从××××年下半年开始,审时度势,对这个较小山区县的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进行了一场重大变革。到目前止,95%以上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已改制企业的国有经营性资产,实行了由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集中管理和营运,共接管了这些单位的酒店、店面和改制企业剩余资产面积(含股份制企业中国有股本)共计4.7万多平方米,价值2亿多元。一年来,通过运作,筹集资金955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县里的各项事业建设,积极参加企业改制资产处置,帮助筹集资金505万元,取得了可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县级国有经营性资产的改革探索了一条可取的道路。也很好地从源头上防止了国有经营性资产的流失,防止干部的腐败。

一、不管东西南北风,咬住改革不放松

改革势在必行。202_年下半年,××县委、县政府经过两年反复多次调查研究,发现县直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中的问题十分严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企业改制时国有经营性资产严重流失。有的企业不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或者不经评估,随意定价转让变卖,个别人受益。202_年8月国有企业改制前,全县经济管理部门国有资产有2亿多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有1亿多元,由于监管不到位,这些国有资产随意低价变卖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人从中获利;甚至还出现个别留守人员有“监守自盗”现象。

二是国有经营性资产拍卖或出租后的资金缺乏监督。有的将国有经营性资产拍卖或出租后的资金自用;有的部门或企业在国有经营性资产拍卖中存在“自卖自买”的现象;还有的部门和企业以职工安置不足为由,自行组织资产变现,脱离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三是拍卖国有经营性资产的专项资金,不是用于安置职工。有的用于购买小车;有的用于装修办公楼;还有的以各种名义给自己发福利。而把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推给政府。

四是转移国有经营性资产。有的单位将国有经营性资产以“化整为零”的办法,把国有资产经营性资产转移到其下属单位,制造本单位无经营性资产的假象;还有的单位将临街店面分给本单位职工,集体私分国有资产。

五是监管不到位。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出资人出现“空位”和“缺位”,致使国有股本不能保值增值。

六是重债务轻债权。有的企业改制后,对企业销售人员的货款和社会上的债权不闻不问,致使企业债权“躺在帐上无人问津”。

通过调查、分析和论证,县委、县政府常委会和常务会认为:上述种种问题和现象的产生,是1998年机构改革后,政府部门对国有经营性资产的错位、越位问题,已演变成出资人“空位”“缺位”,它形成了各部门各单位对国有经营性资产只有权利,没有责任,更没有人或机构对国有经营性资产真正负责。这也正如群众称这些问题是一种“群龙戏水”现象,有的人借这种体制的机制的漏洞和弊端,想方设法将国有经营性资产挖空。就在笔者此次调研之时,××县纪委正在查处某单位几个领导,从1998年到202_年(此次改革前)的几年间,将卖公家店面、公房的收入,采取开虚假工程款发票等手段,集体私分、贪污和挪用公款80多万元的重大案件。事实表明,原有的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将国有经营性资产分散在各个部门,各自为政,各自经营,难以确保资产国有经营性经营资产的公开、公平、公正;难以堵塞国有经营性资产的“跑、冒、滴、漏”。对国有经营性资产既无保值增值的机制,又无任何监管的措施和手段,他只会成为国有经营性资产流失的一个又一个的“黑洞”,甚至诱导有的干部“下水”,成为国有经营性资产的“蛀虫”。为此,改革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的机制和体制,实行全县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营运,势在必行。这不仅是防止对国有经营性资产继续流失、保值增值,而且是从源头上构筑和治理腐败,防止干部走向反面的一道重要的防线,只有从源头上堵住它,才能防止这些问题的产生。根据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本县的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果断做出决定,不管东西南北风,咬住改革不放松。全县的国有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必须做出重大的变革。为此,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已改制企业的国有经营性资产,一场实行重大改革的序幕在××县拉开了。

二、不管难度有多大,强力推进实施它

心动更要行动。

(一)建立机构。县委、县政府在202_年9月,立即组建了××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与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定编8人。并且明

确了他是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营运的主体。

(二)制定方案。202_年3月5日,县委、县政府随即制定并下发了《××县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营运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县国有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原则、范围、权限、接管方式、营运办法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纪律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组织发动。202_年

3月9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直属单位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大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部署了全县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管理的总体方案,并强调要做到“四个到位”,即:端正态度,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大会上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认清形势,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到实行国有资产集中管理营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求真务实,确保资产监管到位。要坚持彻底性、公开性和稳步推进性原则;凝聚合力,确保接收工作到位,确保监管营运、债权债务和市场运作要规范;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到位。

(四)资产接管。县委、县政府紧接着组织了由县委办、政府办主要领导为组长,由纪检监察、国有资产营运心、审计、财政、国土、房管等部门骨干参加的两个工作组,历时三个多月,对59个县直部门(单位)的国有经营性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核实登记和产权交接。在产权交接过程中,县委办、县府办、组织部、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带头做出表率,在开会第二天,就将本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全部移交到县营运中心,其他的太多数单位是支持和配合的,但也有少数单位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甚至以各种方式来阻挠。其表现:

一是有的领导在认识上有差距。站在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利益上,以强调要改善办公条件和单位职工福利、待遇等借口为由,对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国有经营性资产的接管,不理解、不支持、不上交。

二是变换各种花样来抵挡上交国有经营性资产。有的部门和单位将其国有经营性资产化整为零,全部转移到下属单位,制造无经营资产的假象;有的单位以做办公场所、车库、打字室为由,不移交资产;有的单位虽然企业已改制,职工已安置,但仍以留守人员需要发工资为由,不同意移交资产;有的部门干脆不提供经营性资产的出租合同,现场清查时指鹿为马,拒绝接管;有的单位和企业联手,以资产抵押为名,借企业破产之机,将属于企业本身的部分资产或资金转移到特殊机构隐蔽起来;有的对工作组避而不见,硬顶不交;有的故意制造矛盾,以本单位的国有经营性资产被县接管而无钱发本单位离退休职工养老金为由,要这些老同志到县里上访,干扰移交资产;有的单位抱着“只要平,不要赢”的思想等待观望;有的将店面上交后,故意停店面的水电,利用承租户来阻挠接管;还有的向县主要领导打小报告,说县营运中心出租店面的钱比他们出租的钱少,来干预和阻止接管工作。

对此,县委一班人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已进入攻关阶段,不能“九十九头牛下水了,因一头牛不下水”而影响整个接管工作的大局。要不管难度有多大,强力推进实施它。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大会上指出:国有经营性资产实行集中管理营运,牵涉到部门利益的调整,牵涉到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并强调,各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认真对待,排除干扰,积极配合,协调动作,强力推进。做到“三个一”,即:一个调子唱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一鼓劲要抓到底。要以坚定的信心、过硬的措施、务实的作风,确保国有经营性资产按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要求接管,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视情节轻重,要给予相关人党纪、政纪处分。由于措施有力,方法得当,工作稳步推进,通过上下努力,在三个月内,不仅较好地完成了县直国有经营性资产的接管工作,而且未发生一起集体越级访。

三、不管工作多艰辛,继续朝前劲不松

开弓没有回头箭。国有经营性资产交接后,这只是改革的开局,县委、县政府要求国资营运中心,代表政府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履行全面监管职能,不允许出现“错位、缺位、漏位”现象,要按照制定的改革规则和实施方案,精心筹划,规范动作,要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国资营运中心迅速进入角色,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国有(集体)经营性资产的变现处置的监管。除县城范围内的国有经营性土地以外的国有(集体)资产处置,全部由国资营运中心统一公开拍卖,变现收入首先进国资营运中心专户,根据该单位财务情况进行核拨,国资营运中心全过程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是国资营运中心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因银行贷款而被法院冻结或已抵押给银行的资产的监管。

三是国资营运中心要加强对于县政府以土地等国有资产入股的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本的监管。按“收支两条线”原则,把企业股权红利全额上缴国资专户管理。

四是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先后制定了《××县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管理营运实施方案》、《××县国有(集体)资产集中监管、处置实施方案》、《××县国有经营性房产租赁合同》、《关于理顺店面管理关系的紧急通知》等一些相关的配套政策。

五是为免除原产权单位的后顾之忧,又能确保部门的正常运转。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研究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较为科学和合理的返还比例。

六是县委、政府加强了对国有资产营运中心的领导。县纪检监察部门加大了对国有资产营运中心工作的监督力度。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为提高本身干部政治和业务素质,尽快培养出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国资干部队伍,也制定了较为健全和科学的制度及考核办法,并加强了对国资干部的监督。

××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不管今后的工作难度有多大,不管面临将要开展的工作有多艰辛,将一无反顾地将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以及其他的改革结合起来,不断地将国有资产的改革推向前进。

四、几点启示:

一是实行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营运,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保值增值。

二是实行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管理营运,通过投资导向、股权流动的调控作用,实现“无中生有”、“小中聚大”,最大限度地集中县财力办大事。实践表明,实行国有资产集中管理营运,对政府集约资金,支持重点工程建设是一个最现实、最可靠、最稳定的筹资平台。

三是实行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营运,堵塞国有经营性资产流失的“黑洞”,有利于从源头上构筑起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防线”。

四是实行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营运,有利于解决单位之间苦乐不均,缩小单位之间的利益差别,促进社会的公平。

五是实行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营运,减少了有的干部调动、提拔时,想去有国有经营性资产的单位,而四处找县领导和组织部门的情况。

六是实行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营运,可激活监管企业的运行机制,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经营自主权进一步得到落实。

第四篇: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分析及思路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分析及思路

摘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可以大力推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目前,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本文首先阐释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并简述了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意义及存在的问题,着重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应对的策略,以期有助于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

关键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现状,思路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社会的新形势为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稳定、改革和发展。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是防止资产流失,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是基本经济制度下,发展、维护与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国有有资产管理体制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但是,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转型时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概述

国有资产是属于全民所有及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国有资产,指的是国家基于自身权益依法取得,或由各种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以及通过财政拨款、接受赠与等形成的一系列的财产权利。实施国有资产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给资产的使用者或所有者创造利润或带来效益,发挥最大化的效用价值。但就当前我国实施情况来看,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要明确职责,找出问题的根源,以规避国有资产流失的潜在风险。

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及改革的现实意义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并取得突破的关键所在。从历史的视角来看,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没有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必须要走自己的路,这是由中国特殊的历史国情决定的。我国应经过不断的改革和探索,摸索出一套符合中国实际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完善对促进国有资产实现战略性重组﹑完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机制满足变革后的经济环境的需求有着重要意义。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能够推动国有资产实现战略性重组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通过体制改革、改进、资产重组等举措,促进各项资产配置优化、资源充分利用的实现。从宏观上来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

1善能够有效地推动促进资产重组的进程。资产重组就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资本为连接纽带,避免政企不分或一切由政府包办。这样能有效地避免行政命令下资产管理混乱的被动局面。也能更好地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融入世界经济与贸易。

(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完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机制的需要

现代企业管理需要建立与社会生产、自身经营需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制度,即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的现代化企业制度。经过多年的制度改革及努力探究,不少企业组织机构也已初步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但仍有不少国有企业对此认识不足,领导说了算导致投资失败和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屡有发生。因此,为了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各项产权关系,实现自主经营与自负盈亏、以及政资分开等,就必须要建立一套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内容可适应经济环境变革需求

当前,我国国有资产将面临越来越复杂多变的生存发展环境,只有建立灵活

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才能使国有资产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中应对自如,进而保证国有资产的流动始终在监管之下,避免无谓的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有经济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不仅维持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国防力量的壮大,还促进了社会主义建设,没有国有经济为我国经济发展奠定的坚实基础,就不可能有今天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经过不断的改革和探索,逐渐摸索出了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现阶段对于我国实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来说,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激励机制不够完善

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从改革的过程中发现国有企

业管理体制的最大难题之一就是激励机制不完善。同世界很多知名的国外跨国大企业集团,如微软、松下等相比,我国的国有大企业的管理体制明显要弱得多。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激励机制缺乏足够的重视。在我国的国有大企业中,由于原来计划经济时长期保持“吃大锅饭”,造成竞争激励缺失的惯性思维。二是员工的绩效考察机制不完善,即使有既定的制度却不能很好地落实。国有企业的责任管理体制不够完善,覆盖的范围较窄,涉及的层面较低,存在着片面性、公平性、客观性,权威性也因此大打折扣。没有很好地将责权利捆绑在一起,考核评价机制、薪酬分配机制等都具有平均化的倾向。在薪资待遇方面通常存在的公开现象是:做好做坏一个样,做与不做也一个样。很大程度上挫败了员工的工作积极主动性。三是投资人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完善。激励机制具

有短暂性、随意性、主观性、片面性等弊端,没有把贡献大小与效益分配很好地挂钩。

(二)“政企分开”有待进一步完善

政企不分的现象在国有企业中依然存在。由于中国国有企业所有者主体地位

缺失,政府在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同时,也行使国有资产的产权职能。这种体制,很显然不能够使得企业领导积极的去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利益。因此,在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还需要解决这个存在已久的政企不分的现象。从实质上落实政企分开,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但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很多政府部门仍然

习惯凭着双重管理职能的特殊权利,随意对企业进行干预,导致国有资产的管理受到种种阻碍。其次,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国有资产管理处于比较混乱的局面。各部门分割管理,权力责任不清。这就导致各部门都热衷于争权力,而在承担企业的财产责任方面则互相推诿,严重影响了企业经营效率。

(三)中央和地方之间的产权关系仍不明晰

虽然在理论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产权边界有明确的划分,但是在实践

中,二者的权利和责任关系却一直缺乏有效的规范,使得地方政府总是有足够的空间来根据自身的利益关系来权衡国有资产收益,从而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

失。

(四)相关的法律建设相对滞后

从当前情况来看,我国在国有资产管理领域的相关法律相对缺乏。多年来我国的改革一直处于政策推动再辅助以法律的阶段。因此,时至今日法律在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中所发挥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从当前局面来看,相关法律的不健全已十分突出,并相应表现出了制度缺乏执行力、法规空泛缺乏可操作性等多种弊端。

(五)管理者的不到位

在国有资产管理者的部署方面选择方法的不科学,选择范围不够宽泛,选择

标准也不够科学全面。与此同时,选择主体责任不够明确,相应的权力和责任没有实现对等。此外,资产管理人员风险意识缺乏,不能迅速适应新环境,这对于我们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形成了一种不可避免的挑战,以至于在日常工作与决策过程中处于被动的地位,出现新状况无法第一时间做出正确的反应,国有资产的潜在风险就此加大。

四﹑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途径

(一)建立完善激励体制

正因为国有大企业在激励机制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因此在国有大企业当

中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是国有大企业必须对激励机制的完善给予高度重视。在国有企业中切实建

立健全投资大小与收益多少成正比,管理者、员工贡献大小与薪资待遇、职务晋升相挂钩,保证德才兼备出众的能人受到重用,让其为公司的良性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的激励机制。

二是应逐步完善国有资产的激励约束机制。作为国有企业,应将长期激励机

制同短期激励机制结合起来。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的作用很多,其主要目的是激励他们长期致力于企业的中长期发展,留住那些真正优秀的人才,约束其企业行为。不可忽略的是,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中流砥柱的国有企业,不单单是一个纯粹的盈利性组织,它同时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维护国家经济稳定、扩大就业、节能环保、科研技术等。因此如果仅仅追求效益最大化,这与国有企业的本质是相违背的。因此,国有企业应当在保障保值、增值的基础上,尽量平衡股东、债权人、员工、政府等相关者的利益。

三是把绩效管理与薪资待遇和职务晋升直接挂钩,做到目标分明、责权分明、职责分明、赏罚分明。对一些关键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国有企业要把绩效考核评价与薪资待遇和职务晋升、任免直接挂钩。在绩效考核时,倡导科学使用关键绩效指标(KPI)、经济增加值(EVA)、360度反馈评价等先进的考核方法。

(二)针对各类型的国有资产运用不同的管理体制

国有资产包括很多方面,这些资产由于在来源、基本功能以及使用方法上存

在差异性,所需要的资产管理体制也应该有所不同,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不能教条,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各类型的国有资产运用不同的管理体制。

(三)政企分开,政府加快退出

针对现存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现象,政府仍需加大、加快退出的步伐。在对资产的管理中首先应该以经济性为目标,中国的国有资产管理更是应该如此。中国的国有资产管理应该在经济目标的基础上更好地兼顾社会和政治目标。与此同时,政府应当淡化行政的干预,仅仅是以出资人的身份而不应该是管理者的身份来进行国有资产的管理,应当减少行政的干预行为。在对国有资产管理者的任免问题上应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取消以前的行政任命制,不断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创新,提高国有资产运营的效率。

(四)明确国有资产所有权、行政管理组织单位落实监督职责

针对产权关系不明晰、所有者缺位造成的问题,应该建立一套新的完整的国

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强化国有资产所有权,就要改进目前国有资产多头管理与负责不到位的被动局面。因此,可以考虑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建立人权、财权、事权进行统筹管理的国有资产所有者行政职能机构。

另外,为了促进国有资产的良性运营,也要明确国有企业营运主体的工作职

责,具体则可考虑培育一支职业的非执行董事队伍,代表股东行使职责。

(五)提高财务信息的分析和反馈效率

财务信息的分析和整理对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务必要重

点加强财务信息系统﹑财务分析系统﹑财务预警系统的建设。促使物流和财务信息流的整合,努力形成包括收集、筛选、整理与反馈在内的完整系统,从而规范财务信息的处理系统,实现财务信息处理的效率化。定期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呈报财务分析报告,推动财务分析系统建设;最后是财务预警系统,用以把握和反映资产动态,审时度势地发出预警信号,拟定财务建议。

五﹑结语

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与有效利用,对于增强国有

经济的整体控制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尽管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不断的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紧迫问题。在实际的国有资产管理中,应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结合中国国情,借鉴国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发展趋向,立足于具体管理实际,借鉴上述解决对策,科学合理地开展实施,从而使得国有资产管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市场经济建设。

六、参考文献

[1] 薛方明.刍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J].现代经济信息,202_(13).[2] 张夏准.国家发展战略视角的公共投资和国企改革[J].商务周刊,202_(01).[3] 韩旭红.国有企业财务目标的定位与选择[J].经济师,202_(05).[4] 王红玲.重组整合,助推国有经济改革发展的强引擎[J].国有资产管理,202_(05).[5] 季晓南,郭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理论与实践[M].中国经济出版社,202_.[6] 郭复初.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营体制研究[M].立信会计出版,202_.[7] 张镅,王娴静.关于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2_(11).[8] 唐未兵.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_(01).[9] 刘柏林.国有资产管理创新的路径探索[J].科技创业月刊,202_(01).

第五篇: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问题和思路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问题和思路

---研究文献述评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进展

从总体上讲,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到目前为止仍处于探索阶段,且各地的改革也极不平衡。1999 年9 月中共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要坚持“ 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即“ 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国有资产,授权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和控股公司经营国有资产”,“ 从体制上、机制上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由于实践上尚未找到成熟的管理模式,所以“ 允许和鼓励地方试点,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方式”。从目前进展情况看,除了中央政府管理的国有资产,国务院有了较大动作外,地方政府管理的国有资产,主要是上海、深圳等少数地区进行了积极探索,其他大部分地区1998 年之后由于面临机构改革总体上基本处于滞后的状态。

1、中央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的探索。为了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中央政府在最近几年连续出台了几项力度较大的改革措施。

一是国务院机构改革顺利实施,撤消了主管工业企业的十个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改为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同时转变职能,不再直接管理企业,将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改为按投入资本享受所有者权益的资产纽带关系。

二是采取坚决措施,停止军队系统、中央公检法系统的一切经商活动,同时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及管理的直属企业坚决脱钩。到1998 年底,原属52 个中央党政机关的530 个国有企业和企业集团,全部解除了行政隶属关系。

三是在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组建一批特大型的企业集团公司,进行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即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并相应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2、以深圳、上海为代表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的探索。在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上海和深圳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头。以上海为例,从1993 年7 月起,上海市便着手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经过六年多的探索,目前基本形成颇具特色的“ 两级管理、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所谓“ 两级管理”,即通过市对区县的综合授权,市、区县两级政府对所属企业中的国有资产行使所有者职能;所谓“ 三个层次”,即经过改革,两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均

构造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及专司机构——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及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资产为纽带的独资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营运体系。通过构建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营运体系,初步实现了“ 三个分离”。

二、关于目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弊端的研究

学者们认为存在以下弊端:

1、产权不清,所有者缺位

从理论上看国有资产的最终产权主体是明确的,是全体人民;但人人所有也就是无所有者,产权的统一所有导致出资人缺位和责任主体缺位。有学者认为目前国有资产管理是”五龙治水”,即计委管立项,经贸委管日常运转,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管劳动与工资,财政部门管资产登记和处理,组织人事部门和大型企业工委管理经营者任免。

也有学者认为是“七龙治水”,即财政部、人事部、组织部、经贸委管大型企业,计委管国企项目,财政部门管资产,工委管人事。

2、政企职责不分,政资机构不分

政府往往将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混为一谈,既是所有者,又是经营管理者,政企之间仍然保持着行政隶属关系,使政府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的努力大打折扣,出现“鞭打快牛”、“拉郎配现象”,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难以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规律独立运作,影响了国有资产效率的提高。

3、条块分割,流通不畅

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按照行政分权的格局建立的,各个地方或部门不可避免地依据各自利益使用国有资产,重复建设、重复生产、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十分严重,生产要素难以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使得国有资产失去了在资本市场上追求利润最大化、获得资本增殖的机会,而且不能及时从劣势产业转向优势产业,加大了国有经济升级换代的难度,也影响了国有经济控制力的有效发挥。

4、企业法人财产权不落实,政府承担着无限责任

现实经济生活中许多企业并未按照现代企业缺席的要求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企业仍未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不能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在缺乏约束的情况下,企业吃国家“ 大锅饭”,敢于大胆借债,低水平重复投资,甚至炒房地产、贷款炒股,而借贷则由国家担保,一旦亏损或出现不良债务都由政府或国有银行来承担。、“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

有学者具体归纳了国企内部人控制问题的8 大表现,并进而分析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的原因:1.在目前政企不分和政资不分的情况下,政府同企业的关系不是以资本为纽带的出资人同企业的产权关系,而是一种行政授权的关系。其结果是一方面政府对企业在行政上的表现为“超强控制”,另一方面表现为产权上的“超弱控制”。经理人员同政府对博弈的结果是一部分经理利用政府对产权的“ 超弱控制”形成了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来谋取自己的利益,同时又利用政府行政上的“超强控制”推脱责任;2.我国国有资产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不一致。一方面没有剩余索取的刺激,内部人员的工作不努力,导致损失严重;另一方面,内部人员利用控制权损害所有者和相关者的利益。

6、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弱化了制衡机构

有学者认为,由于国有资产缺乏人格化代表,股东没有动力来监督和激励公司经理。在规范的公司治理中,董事会拥有聘任、监督公司经理人员的权利,有权对经理人员作出奖罚决定,甚至可以解除其职务。但事实上,我国国有公司的董事大多是内部董事,许多公司的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董事会无法对经理人进行有效监督,导致的后果是董事会成员同经理人员合谋私权。[ 34] 还有学者认为表现为以下5个方面: 1.仍把董事会、经理层、监视会视为传统的企业领导班子,强调集体负责,成员不愿发表意见;2.认为企业非有一把手不可,于是让董事长手握重权,使本应有董事会依法决定的事也由“ 一把手”决定;3.公司治理中讲究“ 官阶”,监事会除主席外,其他监事被定位于中层干部,形同虚设;4.实行分工职责制,董事无法分工便去兼任副总经理,造成董事会与经理层高度重合;5.只对上级负责,只要有上级授权,什么违纪的事情都敢做。

主要参考文献:

1.庄序莹.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2_(2)期

2.陈俊雄.借鉴西方国有资产管理经验深化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南京经济,202_(2)期

3.李至信,苏瑞翩.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河北学刊,202_(1)期

4.李健.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论析"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2_(1)期

5.唐宗焜.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关系问题.中国集体经济,202_(1)期

6.唐立群.对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广西经贸,202_(1)期

7.余佳群.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辽宁工学院学报,202_(5)期

8.金成晓.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问题再探讨— 兼论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问题.财经问题研究,202_(6)期

9.陈郁.所有权、控制权与激励.上海三联书店,1998

10.何诚颖.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模式的比较与选择.中国工业经济202_(3)期

11.陈小洪.建立国有资本管理新体制.管理世界.1998(4)期

依法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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