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8号文库
河道专项整治
编辑:岁月静好 识别码:17-871342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13 17:55: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河道专项整治

创建文明城市农村河道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广陵区202_年春季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修复完善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河道环境现状,现制定202_年农村河道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以迎接“烟花三月”国际经贸旅游节为动力,各乡镇、街道、广陵新城、产业园、食品工业园、商贸物流园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迅速行动起来,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力争在202_年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不失分、得高分,为202_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任务

农村河道环境与我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息息相关,我区现有农村河道130多条,其中列入骨干河道长效管理的仅有30条,大部分河道长期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与管护,有的脏乱不堪,面目可憎,有的滞浊不畅,臭气熏天,普遍存在脏、乱、差现象。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全方位发起整治农村河道环境的攻坚战,对区域内所有河道进行清理整治,做到河面无漂浮物(杂草)、河中无障碍、河坡无垃圾、杂物堆放,河岸进行绿化,河道保洁率达到100%。加强河道设施维护,加强河道绿化管理,各个击破,不留死角。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分两个阶段进行。

1、集中治理阶段(202_年3月20日至4月5日)。集中力量对区域内所有河道进行清理整治,清理河面(清除水生植物、漂浮物),清理河底(清除淤泥,拆除坝埂,疏通水系),整理河坡(清除垃圾,清理乱搭乱建),绿化河岸(清除周边杂树,栽种风景树等),达到“面清、底洁、坡净、岸绿” 标准。同时加强长效管理,按照“四定”(定人员、定河段、定责任、定报酬)要求,全面落实长期保洁和长效管理责任制。

2、巩固完善阶段(202_年4月6日至4月10日)对整治后的河道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对未整治到位的河道进行整改和完善,侧重以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进行巩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农村水环境整治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街道、广陵新城、产业园、食品工业园、商贸物流园作为农村河道环境整治的主要责任单位,要强化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任务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实施。按照分级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责任单位要在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对主要骨干河道在治脏、治乱、治污的基础上,要加大投入进行美化、绿化、亮化;对村级河道要着力做好清障、清脏、清淤工作,并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引排功能;对废沟呆塘分步实施填埋,有排水要求的统一埋设排水管道或排污管道,全面达到河坡、河面、河底“三清”的整治目标。同时立足于长效管理,凡治理后的河道,要明确责任主体,做好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事业单位和居民讲究文明,严禁乱排乱扔,保持河道清洁、畅通、环境美。

3、强化检查考核,严格问责。区政府将组织人员定期对各地的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对整治工作情况认真进行检查督促,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明,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村(社区)依据广陵区《问责办法》实行问责制。

农村河道环境整治工作是关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大事,各责任单位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急行动,扎实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农村河道环境整治任务。

附:全区河道环境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

第二篇:河道采砂专项整治

海都闽南网讯从4月2日开始,漳州将开展为期60天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彻底取缔无证采砂,纠正违规采砂行为。昨日下午,漳州召开全市河道采砂工作会,公布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下发了《漳州市河道采砂协作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形成水利部门牵头,交通、海事、国土、公安、监察等相关部门协作联动执法,改变以往执法力量单一的局面。

漳州市副市长黄浦江表示,各级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依法核准的河道采砂规划和整治规划,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9部门协作监管

漳州市水利局副局长陈进光说,从去年7月1日起实施的河道采砂政府统一管理新规定后,河沙的开采总量得到有效的控制,特别是实行采、售分离,打断了河沙采售一条龙的利益链,从源头上制止了中标企业乱挖滥采现象。“经许可的采砂船运砂船都安装了位置检测和船舶GPS定位系统,只要合法的采砂船出界采砂,监控中心就会收到报警信号,可以说,GPS定位给这些合法的采(运)砂船装上紧箍咒。但受利益驱动,在千里眼监管不到的地方,非法采砂行为时有发生,去年7月新规实施以来,各有关县(市、区)共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56起,查扣非法采砂船舶52船次,拆除非法采砂机具103套,清理取缔采砂堆放场66个,实施水行政处罚250万元。

陈进光坦言,非法采砂屡禁不止,根本原因还是执法力量太薄弱,各地大部分单靠水利部门一家单一执法,使得不法分子和执法人员玩起猫抓老鼠的游戏,甚至有的有恃无恐。

这次漳州市政府下发的《漳州市河道采砂协作监管职责分工》通知,水利部门牵头,把交通(海事)、国土资源、公安、边防、监察、物价、财政、建设等部门也纳进河道采砂管理的协作单位。

无证采砂彻底取缔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对未经审批擅自进行采砂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拒不停止开采或取缔后又违法开采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有《河道采砂许可证》,但不按采砂许可要求,擅自变换采砂地点或超越许可范围的行为,将按处罚上限予以处罚,立即纠正和整改。对拒不纠正整改或未按规定期限纠正整改到位的,取消其三年内参加河砂资源招拍挂的投标资格。

对于采砂船舶的监管,全市依法许可的采(运)砂船实行“一船一牌”管理,未经许可的采(运)砂船由停泊所在地管理机构逐船登记造册编号,并对船上的采砂机具上锁封条,定点停泊管理。省政府确定五个重点区域县(市、区)即芗城、龙文、龙海、南靖、华安等地经许可的采(运)砂船必须按规定装置定位测量和船舶GPS监控定位系统。

而非法建造的、从事采(运)砂的“三无”船舶将依法予以没收、拆解与处罚。对没有按规定申请、设计、审批、建造的采(运)砂船、现有大型吸砂船、现仍在私自建造的采(运)砂船要坚决没收查扣、依法取缔。特别是五个重点区域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九龙江西溪和北溪辖区内河道采砂堆放点、采(运)砂船只、采砂作业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河道采砂情况,制定相应专项整治方案。堆砂场都要装监控

规范河道沿岸堆砂场管理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之一,方案要求,沿岸堆砂场的设置必须依法审批,并符合相关规定才能生产经营。未经许可的堆砂场特别是禁采河段堆砂场必须限期清除堆砂,撤除采砂作业机具等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由所在地县级政府组织力量依法强拆取缔,而经许可的堆砂场必须安装实时视频在线监控系统。

漳黄浦江在会上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方案的要求,对严重影响防洪、通航、水工程安全与饮用水源安全的堆放场立即采取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等措施,予以关闭撤除。

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入股、参股等方式参与采砂的,要坚决进行清理。对违反规定办理采砂许可、包庇非法采砂等失职渎职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公安部门要重点围绕暴力抗法和破坏防洪设施、砂石资源等案件,从重、从快、从严进行打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本网记者 陈群)

第三篇:河道清障专项整治方案

梅城镇河道清障专项整治方案

为清除河道障碍,提高全镇河道整体防洪能力,确保河道行洪正常、安全度汛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级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河道清障整治专项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各村要成立防汛指挥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村组织人员对本村内河道进行检查清理,将河道清障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做实做细,落到实处。

二、基本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侵占河道的弃置物体、违种作物、违规倾倒、堤防堆沙等现象存在,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构成极大的不安全隐患,亟待进行清理整治。

三、清障范围和重点

清障整治范围包括影响防汛安全的各中小型河道,清障的重点:

一是对河道内的违章建筑,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镇联合国土所组成河长办责令相关责任单位于6月1日前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上报县河长办等相关部门,于6月10日前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二是6月1日前对河道内所有采沙场下发禁采通知,对于偷采和不听劝阻的,上报县水务局及河道管理处强行拆除采砂工具,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现象的发生。

三是对在行洪河道内增设养殖网架、堆积秸秆杂物等影响行洪的行为,由各村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并下发整改通知,6月10日前拒不整改的,由村组织人员强行拆除,保证汛期水上安全。

四是对在河道内开荒种田,特别是种植高杆作物影响行洪的,要按照《河道管理条例》规定的管理范围,由各村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于6月10日前彻底清除阻水作物,确保行洪安全。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5月20日—5月23日)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分别对辖区内的河道障碍物、养殖网架、堆砌秸秆、农作物等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准确及时。

2、宣传发动及自清自纠阶段(5月24日—5月31日)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所有设障主体在5月31日前自行清除违章障碍物。

3、强行清除阶段(6月1日—6月10日)

对于在行洪道内设置的影响行洪安全的阻水网架、秸秆、废弃建筑物、农作物等,由所在村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在期限内未清除的,镇政府将组织联合执法组强行清除,费用由设障者承担。对阻挠执法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4、验收及巩固阶段(6月11日—6月16日)镇政府对全镇河道清障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查找不足,及时纠正完善。对工作主动、成效显著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被动、整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第四篇:河道整治

工程项目管理协议

甲方:江苏宇海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宇海建设有限公司东风河河道二期整治工程项目部

为提高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市场化运作水平,有效实施项目责任制,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将 东风河河道二期整治工程的建设施工交由乙方负责管理。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介绍

1、工程名称:东风河河道二期整治。

2、工程合同造价:约47.7万元。第二条、工期要求

本工程项目协议工期按业主的有关要求确定为 日历天。

自20 年 月 日开工,至 20 年 月 日竣工。总工期一经确定,除经业方指令或双方同意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除了总目标要求外,乙方必须同时满足业主或甲方提出的阶段性目标要求。

第三条、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所完成的每一个单项工程合格率100%,全部工程优良率95%以上,主要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100%。

2、杜绝重大返工等质量事故。

3、砼外观质量必须整洁美观,无明显缺陷,满足业主、监理的要求。

4、分项工程抽检及报验一次合格率必须达100%。

5、满足并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质量要求。

6、必须使用建设部最新颁发的有关技术规范及设计图中规定的技术要求、甲方制定的质量手册、实施细则等指令性文件。

第四条、进度要求

乙方必须满足业主、监理、甲方对该工程的总体及阶段性目标,不得影响甲方的信誉。如果乙方工程进度当月满足不了业主及甲方进度要求,由于机械不足的,甲方有权直接对外租赁机械提供给乙方,其发生的租赁等一切费用亦由乙方承担,连续两个月满足不了业主及甲方进度要求(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承包方式

1、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甲方按建设方支付工程款的97.8%拨付给乙方作为建设施工费用,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剩余2.2%作为甲方建设管理费用。

2、工程数量以最终审计批复数量为准。第六条、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施工通用和专用条款;

2、甲方投标文件清单单价;

3、甲方与业主签订东风河河道二期整治所有合同文本;

4、合同实施期间,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其它补充协议;

5、在工程实施期间,甲方制定或转发的有关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通知、要求、管理办法、规定等文件;

第七条、双方职责

1、甲方负责事项:

(1)、负责向乙方提供段落内的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标准;

(2)、根据业主、监理要求和合同规定,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3)、甲方应在收到业主计量款后七日内按业主核定的计量款扣除管理费和企业所得税后及时支付乙方,但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不得大于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量款。乙方应提供所得计量工程款再分配清单,并按其清单要求支付工人、材料、机械等供应商工程款。

2、乙方负责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服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的管理,自觉维护甲方的信誉,履行本协议内容,组织指挥施工;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要求,甲方及业主、监理的指令性文件,结合实际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技术方案)与质量控制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得到甲方的指令后,迅速组织施工力量进驻施工现场,积极开展工作;

(3)、乙方自行采购的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必须符合业主及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4)、乙方负责所承包段落内所有临时用地、用水、占用道路等事项的协调和处理,其费用自理;(5)、乙方应及时提出开工申请,按监理要求上报一些相关资料,同时向甲方上报月施工进度表、月施工统计表等;

(6)、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进行施工,坚持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施工项目并根据建设部施工验收规范及业主和监理补充质量标准进行交付验收;

(7)、乙方负责该工程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所产生的一切质量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质量不合格或返工、延误工期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8)、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若在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自觉及时维护、修复,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承担在工程施工期间材料、设备、劳务等有关工程方面的风险,并承担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的风险(a、结构物挖基土质发生变化;b、材料价格上涨;c、来自单位内部矛盾引起阻工等)。严格设备及物料管理,杜绝浪费。

(10)、乙方承诺:本项目工程款专款专用,并接受甲方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11)、乙方应按业主和甲方有关规定全面负责地方矛盾协调,发生地方道路破坏、环境污染、河道淤塞等问题,乙方负责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12)、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所进行的经济活动须实施合同管理,否则视为无效;

(13)、乙方应严格项目工程的签证制度,已完成的清单内工程量和变更的工程量均应及时要求业主代表签字。因业主原因或自然因素的停工待工也应及时签证。

第八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部门的有关安全条例进行施工,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其在工程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其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的各个环节要体现甲方企业的精神风貌,同时落实业主关于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

第九条、工程交竣工验收和资料

1、工程的交竣工验收,以建设部规定竣工验收标准、施工图纸及说明书、相关部门下发的补充规定为依据;

2、乙方在每道工序结束后,及时向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取得监理认可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如乙方在每道工序结束后没有报验或没有及时报验,引起返工或误工的后果,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分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后,应在业主和监理规定时间内提交规定要求的竣工资料,汇总编制成

册,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工程的竣工资料整理,费用自理,同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壹份,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与业主的结算审计工作。

4、资料应及时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引起重大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触犯刑事法律的,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付款方式

1、甲方在收到工程款后,如乙方未提交相应金额的成本票,甲方将暂扣25%的工程款作为保证金,乙 方必须在二个月内提交相应金额的成本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成本票的视为其暂扣的金额将按企业所得税处理。及时提交成本票的,甲方扣除其管理费和企业所得税后全部支付给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收取的管理费为净得,乙方承担的费用如下:

(1)、因我企业注册地在扬州邗江区,如果工程在扬州其他地区或扬州以外地区,开票前须由甲方在 税务部门开具企业外出经营许可证,如税务部门收取相关手续费,甲方将在工程款中按实扣除。

(2)、企业所得税1%,由甲方在工程款里代扣。(3)、营业税、教育费附加等相关费用。

3、乙方从甲方支取工程款时应采取以下 B 种核销方式。

A乙方根据所开据给业主的工程发票开据分包发票给甲方,作为甲方的成本支出凭据。

B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材料发票作为甲方的成本支出凭据(可含机械台班、人工费、油料等),乙方拿工程款时必须提交相应金额的工程材料发票。

4、成本发票的注意事项

(1)、按实际工程结算总价剔除管理费后需提供全额成本发票。

(2)、成本发票为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票据,台头必须注明江苏宇海建设有限公司,主要以人工费(劳务)、机械费、材料费为主,具体组成如下:

①人工费:由管理人员工资和劳务费组成,劳务费可以去税务部门代开票,管理人员和临时聘工工资每月按实际人数做工资表,同时须付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月工资超过3500元应缴工人所得税。管理人员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工程总价的5%。劳务用工费用应去当地税务部门开票,其总额不得低于工程总价的2%。

②机械费:机械使用费应去当地税务部门开票。采用机械包月、由乙方提供燃料的,可以适量报支柴油发票(柴油发票占机械总费用的比例不超过50%),机械使用费不得超过工程总价的15%,不得少于3%。纯土方工程机械使用费不得超过工程总价的70%,不得少于10%。

③材料费:以实际使用材料报支,砂石等地材原则上应提供施工地地区的供货发票。材料票不得少于工程总价的50%,应包括水泥、砂石等,可以适当调整比例。

④招待费发票不予报销,包括烟、酒、茶、餐费、浴资、购物卡、礼品等业务招待费。⑤办公用品费用不予报销。

⑥工地租用水电费以收据形式报支的,需附出租人原始正式发票复印件。202_万元以下不超过5万,202_万以上不超过10万。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流程

1、乙方自行至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取工程款发票,发票联交于业主,发票结算联和税票交于甲方。

2、甲方收到工程款后,乙方凭此协议书与本工程甲方代表(联系电话:)对接,由甲方代表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表格见附件),按下列顺序报批:工程部部长陈伟(联系电话:***)、分管副总吴杰(联系电话:***)、财务负责人卞大禹(联系电话:***)、常务副总李林森(联系电话:***)、总经理林文兵(联系电话:***)。

甲方设立本合同监督人员沈婷宁(联系电话:***),为防止乙方在拿工程款时遇到人为障碍,可向其投诉,由其直接与总经理汇报并及时处理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管理费用支付期限

1、甲方建设管理费用低于20万的,甲方将在本协议签订后2年内结清。

2、甲方建设管理费用高于20万的,甲方将在本协议签订后3年内结清。第十二条、奖惩条例

1、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等问题,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的,如乙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将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如不按图纸、相关图集、规范等施工的,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罚款5000元/次;(2)如将不合格材料用于本工程的,罚款3000元/次;

(3)如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5000元/次;(4)管道堵头未及时拆除,交付使用后排水不畅等须返工整改的,罚款3000元/次;(5)工程资料滞后,或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罚款1000元/次;

(6)现场没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罚款3000元/次。施工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帽等防护措施的,罚款100元/人/次。现场配电箱设置不符合规范的,罚款1000元/次;

(7)现场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0元/次;

(8)如给工程带来永久性缺陷的,比如检查井盖位于路牙沿位置的,罚款5000元。上述问题如处罚过后,仍不整改,可累计处罚。

2、如乙方将本工程打造成优质工程,甲方将给与下列奖励:(1)如取得市级文明工地,将给予建设管理费用打8折的奖励;(2)如取得市级优质工程,将给予建设管理费用打7折的奖励;(3)如取得省级文明工地,将给予建设管理费用打6折的奖励;(4)如取得省级优质工程,将给予建设管理费用打5折的奖励;(5)如取得国家优质工程,将给予建设管理费用打4折的奖励。同一工程依次获得相关证书的,按其获得的最高级别的证书计算。第十三条、廉政要求

1、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廉政监督,健立和健全廉政制度。(2)甲、乙双方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

(3)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4)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5)甲、乙双方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6)甲、乙双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2、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

(1)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准发出或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5)服从市场管理,并遵从有关规定,不提不合理的要求和条件;

(6)不准预定框框、照顾关系,造成不公平竟争;

(7)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供应、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合作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3、乙方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

(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业主、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业主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业主、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准违反合同规定而使用甲方、业主、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5)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业主、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6)不准通过关系对甲方、业主、相关单位或个人施加影响;(7)不准通过行贿在工程施工、签证、审计等环节为自己谋求利益。

4、违约责任

(1)甲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1至10万元的违约罚款;若严重违反本合同,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子以赔偿。

(2)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工程款的1%至10%的违约罚款;若严重违反本责任书,以后甲方将不与其再行合作;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本协议作为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款结清时止。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1、乙方原则上不得以甲方或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的与本项目有直接关系的协议或合同,私自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的所有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和信誉上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3、如承包项目要求押建造师证书的,须在工程竣工后一个礼拜内完成退证手续。第十五条、其它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履行地为江苏省扬州市。双方协商不能一致的提请扬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或由扬州市人民法院进行审议;

2、本合同待工程竣工、缺陷责任期结束,甲乙双方结清工程尾款后自动终止;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江苏宇海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东风河河道二期整治工程项目部 日期:

日期: 代表: 代表:(联系电话:)

第五篇:河道整治

城市河道是城市繁荣和文明发展的载体,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猛增,产生的废水日益增多,对城市干支流河道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也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和城市形象,所以城市河道综合治理既关系着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关系着城市生态建设和形象建设。近年来,很多城市都开始重视对城市河道的治理,为此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河道综合治理不仅提高了城市的防洪、排水、排污能力,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美化了城市环境。因此,进行城市河道综合治理是十分必要的。城市河道综合治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交通、生物化学、环境科学、水利、河流景观设计专业等。城市河道综合治理要从人文、生态、经济、城市可持续发展、社会效应等多个方面考虑,既要恢复河道的功能,又要满足人类生存的要求。1城市河道治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国城市河道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如水质逐渐变好,防汛排涝体系日臻完整,但在河道治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城市河道对于营造城市及其周边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至关重要,在城市生态建设、经济建设以及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高强度的城市开发活动对城市河流生态环境造成很大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河道周边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改善城市河道环境质量,发挥城市河道的生态功能,近年来国内开展了大量的城市河道整治的实践。这些实践积累了较多的河道整治经验,也进行了较多河道整治效益分析的研究,但大多数河道整治成效分析主要集中在水质评估上,个别项目进行了相关的经济效益分析,很少的项目提到了其社会效益,且仅限于简单的定性描述。关于城市河道综合整治项目的评价,缺少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多方面进行的综合研究,相关的社会评价研究也不足。因此,对城市河道综合整治项目进行社会评价研究,一方面可弥补此类项目社会评价实践的空白,另一方面对于完善社会评价理论体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1城市河道综合整治项目社会评价的意义城市河道综合整治项目是在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观的前提下,为改善城市河流污染造成的环境问题所进行的一系列综合整治工作,包括河道清淤工程、引水防洪工......(本文共计5

道疏浚治理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部分河道内随意设置障碍、倾倒垃圾渣土,不仅缩小了河道过水断面、影响了正常行洪,同时也造成了水体污染、恶化了农村生态环境。实施河道疏浚治理,彻底清除河道障碍物及垃圾渣土,改变脏乱差现象,对改善生态环境、创建整洁优美乡村、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河道水库采砂管理是一项系统的社会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同时涉及河库岸线的综合利用。河道采砂管理是确保防洪安全和河湖健康的重要内容,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河道水库采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管理力度,健全长效机制,维护河道治理、开发和保护大局,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河道专项整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