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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县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编辑:紫芸轻舞 识别码:17-1043077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20 17:56:35 来源:网络

第一篇:蒲县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蒲县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 | 日期:202_年3月2日

为推动县城环境管理步入规范化、科学化、长效化的轨道,强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县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美好蒲县”为主题,以创建生态园林县城和省级卫生县城为目标,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部门联动、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对县城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堵”问题,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规范城市管理,打造宜居城市、舒心家园,达到卫生整洁、秩序良好、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目的。

二、整治重点

此次整治的重点:一是环境卫生整治;二是市容市貌整治;三是交通秩序整治;四是广告、牌匾整治;五是市政公用设施整治;六是园林绿化整治;七是违法建筑整治。

三、整治任务及职责分工

此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办法。各部门既要有明确的分工,又要紧密配合,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整体提高。

(一)环境卫生整治

加大清扫、清运、保洁力度,确保城区大街小巷道路、河槽、建筑物、设施等干净、整洁、卫生。

1、城区环境卫生要做到“三坚持”,即:坚持定时清扫、坚持保洁、坚持

垃圾日产日清。

2、城区逐步推行垃圾袋装化,严禁居民乱泼、乱倒,确保生活垃圾定点、定时倾倒。

3、对环卫设施进行定时、及时清洗、维修和更新,保持城区环卫设施整洁完好。

4、集中清理城区出入口和道路沿线堆放的垃圾,消除卫生死角,确保所有垃圾定时清理、及时清理。

5、严格落实门前包卫生、包绿化、包美化、包设施、包秩序“五包”责任

制,沿街单位和门店要在每年春秋两季对辖区内人行道和门面各清洗一次。

6、加强公厕管理,达到“四无一清”的标准,即无烟蒂纸屑、无堆便、无

溢水、设施完好无损、厕所公用设施一周一清洗。

(以上工作由城建发展中心负责,卫生局、工商局、蒲城镇配合。)

7、各单位和门店辖区内的环境整治按隶属关系由工委牵头组织,各单位具体实施。

(二)市容市貌整治

1、加强早、夜市管理。严格控制早、夜市出摊、收摊时间,不得超范围、超数量设摊点,凡不符合管理规定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2、加强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严禁在广场等公共场所乱摆、乱放、乱设娱乐项目,随便出租场地经营,做到秩序井然、干净整洁。

3、彻底取缔“牛皮癣”小广告和乱写乱画等,确保街道立面景观美化。

4、彻底取缔马路市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不具备营业条件的门店,游

商小贩、流动摊点一律入市经营。

(以上工作由城建发展中心负责,卫生局、工商局、公安局配合。)

5、加强建筑施工管理。凡城区在建工地和沿街建设、建筑装潢,一律实行高标准围栏施工,周围必须设置高标准隔离围栏,所有建筑装潢材料必须规范堆放在围栏内,在建筑物周围必须设置高标准安全施工防护网,设置警示牌,刷写安全文明施工标语;严禁占道堆放建筑材料,杜绝占道施工。凡施工工地都要先期和城区道路硬化衔接,施工工地必须经常洒水,防扬尘污染,出入口必须设置清洗池,材料进场和渣土排放必须进行密封,严禁拖带、抛撒。

(此项工作由城建发展中心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6、加强施工噪音治理,严禁施工扰民。凡产生较大声响和强烈振动的作业项目,严禁在夜间十时到次日六时期间进行,如确需在此时段作业的,必须经城建发展中心批准,环保局备案。

(此项工作由环保局负责,城建发展中心配合。)

7、美化亮化城市夜景。城区沿街的主街道所有门店牌匾、橱窗、广告及主要建筑和商场、酒楼、饭店、宾馆、娱乐等场所都要进行亮化美化装饰,加强维修管理。要进行统一规划,定期检修。

(此项工作城建发展中心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8、规范劳务市场管理。坚决取缔马路劳务市场,设置统一固定的劳务用工

市场,实行规范管理。

(此项工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城建发展中心配合。)

9、彻底取缔所有巷道内堆放的煤泥等一切杂物,确保巷道畅通整洁。(此项工作由城建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10、加强河道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等一切污物。(此项工作由城建发展中心负责)

11、对所有废品回收点,实行统一规划、集中管理,迁移现有废品回收点,取缔无证废品回收点。

(此项工作由城建发展中心负责,工商局、商务局、蒲城镇配合)

12、取缔违禁品摊点,严禁强买强卖、马路乞讨和迷信算卦,规范丧葬活动,禁止在街道设灵棚、摆花圈、撒纸钱。

(此项工作由城建发展中心负责,公安局及有关部门配合。)

(三)交通秩序整治

1、以“安全、文明、有序”为标准,重点查处各种机动车辆乱行、乱停、乱放、占压人行道、重载车辆城区通行、碾压县城道路,客运市场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城区道路畅通,交通有序。

2、整顿规范出租车。严厉打击无证、无牌非法营运和宰客甩客现象,整治车容车貌,规范文明用语,提高服务质量。

3、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整顿乱停乱放乱行车辆,要划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点,做到车辆停放有序,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一律停放在人行道规划的停放点,做到停放整齐。要定期更新、维护、清洗交通指示牌、隔离栏,确

保设置合理,运转正常。

4、加强入城车辆管理,严禁大型货车在城区禁行时段行驶,严禁粪便车早八时至晚六时进入城区。垃圾清运和施工车辆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规定线路行驶,并要加盖高标准蓬布封闭运行,严禁夜间扰民和乱抛乱撒。、要规划设置交通指示牌,在上下班交通高峰期实行单行道行驶办法,逐步向南大街分流,缓解

东西大街、北大街交通压力。

(以上工作由交警队负责,由城建发展中心配合。)

(四)广告牌匾整治

1、规范牌匾、标识及宣传栏设置,对县城沿街门店牌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对没有规划、年久失修、影响市容的牌匾一律拆除更换。对户外及公共场所的广告、标识、宣传栏设置要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对无规划、年久失修、影响市容的广告一律予以拆除。达到各类户外广告整洁、亮丽,牌匾标识规范、有序,牌匾、广告与建筑物风格相协调。

(以上工作由工商局负责,城建发展中心、卫生、公安等部门配合。)

(五)市政公用设施整治

清除城区道路上的废弃设施,整顿街道零乱的架空线路,强化市政公用设施服务功能,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完好无损、运行正常。

1、拆除城区道路上的废弃电线杆等废弃设施。

2、整顿架空的供电电线、通讯(信)电缆等。

3、规范沿街设置的变电箱、通讯交接箱、路牌交通标识等设施。产权单位必须责成专人管理,定期维护,定期清洗,确保无脏污、无损坏,规范设置、规范运营。

4、加强破路和占道施工的审批与管理,严厉查处违法占用城市道路及人行

道施工作业行为。

5、对城区主次街道和城区出入口道路路面、人行道路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确保道路及人行道平整畅通;对雨水蓖子、井盖子等市政设施定期及时进行全面巡检,确保完好无损,消除安全隐患。

6、对大街小巷和公共场所的路灯照明设施、灯箱广告进行定期及时检修、清洗、更新,确保整洁美观,确保大街小巷路灯按时开关,保证照明。(以上工作由城建发展中心负责,电力公司、网通公司等部门配合。)

(六)城区园林绿化整治

加强城区绿化管理,提高城区绿化档次和管护水平,确保绿化设施完好,景观效果优美。严禁在花池、树坑中倾倒脏水、污物,严禁在行道树上乱拉、乱挂,严禁随意攀折树木,践踏花池草坪,严禁破坏花池围栏等绿化设施。加大监管力度,做到花池中无杂物、无死苗、无垃圾,及时补栽、及时修剪、及时浇水。城区空闲地必须达到非硬化即绿化。

(此项工作由城建发展中心负责。)

(七)违法建筑整治

加大对违法建筑、乱搭乱建的查处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除、依法取缔。按照规划,严把审批关,严格建设工程审批程序。对违法建筑物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排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依法拆除,依法处罚。

(此项工作由城建发展中心负责,土地、公安、法院、蒲城镇配合。)

四、实施步骤

此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从202_年12月23日开始至202_年5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202_年12月23日—202_年12月25日)。各级各部门要紧紧抓住这一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这次活动的重点整治内容,广电部门要开辟专栏,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

宣传车,深入到城区范围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202_年12月26日—202_年4月底)。这次环境卫生

整治要在全面部署、整体推进的同时,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集中整治。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明确具体任务、标准,责任落实到人,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高标准完成任务。

第三阶段为巩固提高阶段(202_年5月1日—202_年5月15日)。本阶段工作重点是认真总结第二阶段整治经验和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完善整治措施、巩固整治成果,查找整治不到位的地方,建章立制,步入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轨道。

第四阶段为考核验收阶段(202_年5月16日—202_年5月底)。主要任务是整治领导组组织力量对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验收,分类排队,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涌现出的先进单位、样板门店以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整治活动的领导,确保县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各项整治任务,特成立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

挥:闫建国(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总指挥:席建国(政府副县长)

副 总 指

挥:马爱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郭迎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曹海棠(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

冀宏临(县政协副主席)

贺宏生(法院院长

崔仲亮(公安局局长)

指挥:张 鹏(县委办主任

许俊龙(政府办主任)

吴玉良(城建发展中心主任)

张睿龙(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善平(县委督查室主任

张慧民(国土资源局局长

曹三喜(爱卫办主任)

薛俊峰(工商局局长)

刘向平(教科局局长)

亢秋明(商务局局长

申长明(广播电视发展中心主任)

智(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郭晓云(卫生局局长)

常宏涛(电力公司经理

刘金奎(蒲城镇党委书记)

姚万生(居委会主任)

曹玉林(人大城建环境工委主任

孟金虎(政协经济科技专委会主任

贾建民(城建发展中心副主任)

孔军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史效红(环保局副局长)

吴金虎(法制办副主任)

芦小军(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宣传报道组、督查组。

1、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席建国(兼)

副主任:吴玉良(兼)

贾建民(兼)

吴金虎(兼)

职责:组织、把握综合整治的运行;起草完善整治方案;起草综合整治工作总结;协调处理综合整治活动中的有关事项;召集并组织有关会议;搞好上传下达。

2、宣传报道组组长:郭迎明(兼)

副组长:张睿龙(兼

申长明(兼)

职责:利用广播、电视和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整治活动的意义、目标、内容、标准,每周编写一期简报,开设电视专栏,跟踪报道整治活动中成效明显、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门店)和个人;对行动迟缓、整治不力、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做到广播天天有声,电视夜夜见影。

3、督查一组组长:曹海棠(兼)

副组长:曹玉林(兼

曹三喜(兼)

刘善平(兼)

贾建民(兼)

督查内容:环境卫生整治、市容市貌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市政公用设施整治。

督查二组组长:冀宏临(兼)

副组长:孟金虎(兼

黄学才(政府办督查科科长)

乔龙奎(城建发展中心纪检组长

赵国华(爱卫办副主任)

督查内容:广告牌匾整治、城区园林绿化整治、违法建筑整治。

职责:根据整治方案,制定督查办法与考核、奖惩办法;每周一督查,一通报,一月一小结;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及时向领导组汇报督查情况。

六、保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县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各部门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各单位和各小组要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意见,也要组织强有力的班子精心安排、认真实施。对推诿扯皮、行动迟缓、整治不力的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

2、广泛宣传,形成声势。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整治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门店和个人要进行及时宣传,树立典型;对组织不力,消极落后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对城区居民的不文明行为和环境脏、乱、差问题进行大胆曝光;要定期通报整治进度,进行综合排队。

3、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县城环境综合整治督查组要对整治活动的进度、质量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督查结果要公开通报,对于连续三次排位落后的单位(门店),要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4、严肃纪律,依法整治。这次县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蒲县对外形象。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居民都要广泛参与,从我做起,积极行动,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不讲条件,不计得失,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广大市民要顾全大局,舍小家为大家,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对胡搅蛮缠、寻衅闹事者,要依法严肃处理;对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5、巩固成果,建章立制。整治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总结整治经验,不断完善县城管理规章制度,努力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使县城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长效化的轨道。

第二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处室、药检所: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福州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精神,落实“大干120天,奋战900天”的具体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根本上提高全市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综合整治氛围,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明确阶段性任务,抓好当前主要工作,切实治理好“脏、乱、差”现象,实现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不断美化全镇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逐步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着力打造一个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优美乡镇。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全面开展办公楼内的环境与卫生整治工作

1、当前主要工作

(1)清理场镇内的垃圾渣土,净化场镇环境卫生。清理堆物堆料、垃圾、渣土,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2)治理白色污染。集中整治和日常维护相结合,确保镇域范围内主干道范围内无白色污染物。(3)取缔占道经营、无照经营。取缔主干道周边的无照经营、占道经营。

(4)规范户外广告、标语等,清理非法广告、牛皮癣、摊点乱设乱摆和支棚搭架,规范设置摊点和支棚搭架。

2、阶段性目标

(1)拆除私搭乱建,整修残墙断壁、破旧门脸。拆除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彻底清刷沿路两侧显著建筑物上的污垢、非法小广告和乱涂乱画等。

(2)规范各类标志牌、广告牌。统一规格,进一步规范、完善公路指示牌,清除私设及不符合要求的牌匾。

(3)做好道路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确实整治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问题。

3、长期目标

切实加强对场镇环境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无占路经营、无私搭乱建、无卫生死角、无乱停乱放、无乱涂乱画等现象的发生。对重点地段的标志性建筑进行修复、完善,全面实现场镇干道周围的美化、亮化和净化。

(二)全面展开全镇各村环境整治工作

1、当前主要工作

(1)治理乱堆乱放。全面整理各村道,解决乱占村道的现象。清理房前屋后乱放的柴草、杂物、砖瓦等物品,腾出绿化用地,按时打扫庭院内的卫生,各村要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拆除各村侵占道的建筑,清理各村坍塌破房、残墙断壁等无用建筑。逐步整治各村有污染的猪圈、羊圈、牛圈等,及时清除村内的粪堆、肥堆。(2)清洁厕所。采取多种形式和综合措施,提高农村厕所的净化水平,消灭蚊蝇虫蛆,逐步改善入厕环境,消除卫生隐患。村委会、学校及供群众使用的公共厕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及时保洁,定期清理粪便。结合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程,达到水冲洁厕。逐步解决村内污水乱排、乱倒问题,基本实现污水沟渠排放不上街、无溢流。

(3)治理垃圾。全面清理各村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清除河道、河沟、坑塘内多年积存的垃圾渣土,捡拾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有计划地建立户打包、村收集、镇运送的垃圾管理系统。暂时没有条件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的村,对简易填埋场要及时覆土,进行绿化,有效降低暴露垃圾的污染;禁止在河道、坑塘倾倒、堆放垃圾,保护地下水源。

2、阶段性目标

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村(社区)环境管理和维护制度。调动全体村民参与村(社区)整治,自觉遵守环境管理制度,自觉维护村庄环境,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3、长期目标

(1)干净。从村外到村内,从道路到庭院,基本达到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人畜混居、无卫生死角等现象。

(2)整洁。村(社区)内无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无残墙断壁,街巷无乱贴乱挂、无乱堆乱放。

(3)路畅。入村主干道、次街巷平整、畅通,无坑洼、无积水、雨雪天不淤泥,便于群众出行和车辆出入。(4)村绿。街道两侧因地制宜植树、种花,村边、路边、沟边、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5)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的管理系统。

(三)全面开展绿化美化工作

1、当前主要工作

以建设绿色生态线为目标,抓好各主干道绿化,空地种植花卉,山坡种植果树,形成一个绿色家园的优美环境。着力打造生态型农家乐,改善全镇的人居环境。

2、阶段性目标

(1)继续做好场镇内绿化,加大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和村庄四旁植树的工作力度,杜绝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抛荒。

(2)加大生态农庄,生态旅游等项目的建设,在环境不断变好的同时提高全镇人民的生活水平。

3、长期目标 力争实现主干道两侧及村庄内的荒地绿化率达到100%,不留死角。切实抓好绿化养护工作,提高成活率,使已建成的绿地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采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方式,由镇环境整治办牵头,负责统筹规划、总体协调,镇属各部门和各村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全面部署阶段:2月20日–3月20日

按照区2月15日指挥部办公室召开的会议精神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各村制订整治方案,全面部署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综合整治阶段:3月20日–10月20日

按照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及各村开展整治工作并进行考核验收。

3、完善提高阶段:10月21日–12月30日

镇环境整治办公室根据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完善整治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

四、保证措施

(一)宣传发动到位

这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牵涉了本镇的所有村(社区),任务繁重。各村都要行动起来,要在全镇党员、干部和群众中牢固树立“环境整治,人人有责;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观念,真正地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环境整治上来。

(二)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机关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和镇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制,组织精兵强将,抓好组织、指导、协调、整治推动工作。明确环境整治任务和时限,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要做到任务上帐、进度上墙,将任务量分解到每天、落实到每个人。明确村干部责任区和保洁员的工作区,实行公示制,以便于监督管理和责任认定,每月要对保洁员完成保洁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奖惩。

(三)投入力度到位

各村要全力保证对环境整治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要宣传到户,落实到人头,做到家喻户晓,做到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推行门前三包和庭院整治。从今年起各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环境整治专项经费,由镇财政统一管理,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拨付资金,体现“区别对待、奖优罚劣”的原则。

(四)检查考核到位

实施“周检查、旬通报、月考核”制度。加大巡查力度,逐村定标准,逐街抓验收。乡政府对村(社区)环境整治进度定期组织检查,对好的经验和典型及时总结,示范推广,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村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将此整治工作纳入村季度(年)考核中,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不能进入评先进的行列;在年终考核工作中不能评先进,按照相应的考核指标核减分数;未完成任务的镇村干部,年终不能被评为优秀;对于在工作中消极怠工、敷衍推诿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镇政府组织了一个专门的工作组。主要人员组成: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一)宣传报道

1、宣传有关环境整治的法规、政策及县、镇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以及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目标和要求,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2、在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宣传报导全镇环境整治的进展情况,做到宣传报道数量、质量“双到位”。

3、组织指导集中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指导各村做好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信息收集、负责上传下达、汇总工作。

(二)市场整治

1、与市场业主划定各类销售产品区域,规范市场布局。

2、配合县各部门根据市场产品划定经营、商品质量、卫生保洁、摊点摆设、服务质量等进行检查。

3、整顿场镇内的停车秩序,禁止场镇内胡乱停放车辆,禁止在交通要道摆摊设点,私建违章物。对违章建筑责成其限期拆除、占道经营摊位迁至规定地点内。

4、规范鱼、肉、副食、杂货、水果市场,确保道路、市场消防通道畅通。

(三)园林绿化

1、制定绿化工作细则,督促各村(社区)做好绿化工作。

2、配合环境整治工作做好主干道两侧、村庄和整治清理区的绿化。

3、组织绿化工程、墙壁房屋粉刷工程和绿化植物的调配。

4、检查绿化工作情况,保证绿化植物的成活率。

(四)综合执法:

1、对主干道两侧私搭乱建、违章建筑进行登记造册,确定重点,制定拆除计划。

2、对村级主要街道的侵街占道现象进行巡察,协调有关部门抓紧解决。

3、协调指挥违章拆除工作和及时处理各种矛盾纠纷,保障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4、配合城管分队综合执法,杜绝店外经营、车辆违章停放,在道路上乱建违章物等不良现象。

(五)环境卫生清扫

1、确保场镇内、乡村主要干道、绿化地、无垃圾废弃物,路面无积存垃圾堆,无散丢果皮纸屑,无砖瓦石块等物。

2、管理堆放点的生活垃圾,保持垃圾箱周围清洁,并及时清运。

3、督促卫生清扫人员、保洁人员做到清扫彻底,保洁到位。

4、加强巡视道路、绿化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二00九年二月五日

第三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改善全市城乡环境面貌,美化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专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造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塑造良好形象,打造文明XX”为目标,以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为重点,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城市管理精细化、人居环境生态化水平,打造生态宜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现代化新XX。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城区主次干道整治

主要内容:主次干道卫生保洁;两侧店铺门头牌匾整治;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挂条幅、乱设摊点、乱设户外广告等“八乱”行为整治。

整治标准:城区主次干道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路面、绿化带、路沿石、便道、树箅、果皮箱、垃圾桶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主要街道两侧和景观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设施保持整治、完好、美观;两侧店铺门头牌匾高低一致,宽窄相同、色调和谐,并与依附建筑相协调;垃圾定点投放、及时清运;无 1

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挂条幅、乱设摊点、乱设户外广告等“八乱”行为。

(二)建筑工地整治

主要内容:规范建筑工地围挡和物料堆放;治理渣土乱堆乱放、乱拉乱倒现象;整治建筑工地扬尘、噪声扰民等现象;规范建筑运输车辆管理。

整治标准:建筑工地围挡整治美观,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建筑渣土覆盖严密、封闭运输,无施工扬尘、无夜间噪声扰民现象;建筑运输车辆管理规范,无撒漏、无带泥上路等行为。

(三)园林绿化整治

主要内容:新建绿地整治;已有绿地管护提升;主要道路两侧、重要节点、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绿化景观提升;拆墙透绿;城区新增空地及废弃路口增绿扩绿;花卉景观建设。

整治标准:行道树无缺株、死株、断档现象;城区28处新增空地及废弃路口绿化完毕;杂草清除及病虫害防治及时,日常管护措施到位。

(四)夜景亮化整治

主要内容:城区范围内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办公场所及辖区内建筑物,沿街商业门头牌匾、广告灯箱、公共场所夜景等亮化设施整治。

整治标准:亮化设施按要求设臵,外形完好,没有破损、漏电、残缺、脱落现象;布局合理、设计新颖、图案美观、色彩协

调,做到动态与静态效果相结合、白天与夜间效果相结合、冷色

调与暖色调相结合、文字与图案显示相结合,避免灯饰视觉污染。

(五)背街小巷整治

主要内容:街面卫生;街巷两侧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摆乱卖整治。

整治标准:城区主要背街小巷定时清理街面卫生,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街巷两侧无乱搭乱挂、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摆乱卖等现象;无污水积存现象。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1月25日至11月27日)

各小组要根据城管局制定的方案,制定相关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搞好宣传动员,营造宣传声势浩大、群众参与广泛、治理效果突出、社会反响积极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11月28日至12月8日)。

各小组要严格按照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方案的任务要求,立足本职,将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强力措施,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全力开展好各项整治行动,并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12月9日至12月11日)城管局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整治效果作出整体评价,排出位次,评比表彰。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全面落实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方案落到实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城管执法小组组长为成员的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室。

(二)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按照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各小组要将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切实履行责任,强化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要加强与有关单位、人员的沟通协调,齐抓共管,提前做好排查工作,切实把城乡环境集中整治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四)加强督导检查,实施长效管理。在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过程中,要做到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积极探索城乡环境集中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施长效管理,防止出现反弹。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第四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步伐,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条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综合竞争力,县委、县政府决定利用一年时间在全县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人文、生态、精致、宜居”高原生态4A级旅游县城和宜居宜游小集镇为发展目标,以解决当前城市管理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整治城乡环境薄弱地段为突破口,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工作标准和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城乡联动的工作思路,不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努力实现城乡环境整洁优美,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培养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坚持标本兼治。做到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集中整治与常态发展、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改善环境与提高素质有机结合,努力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坚持向盲点死角延伸。突破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河道、经营摊点、废旧物资回收站的环境治理工作,重点解决建筑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摊位乱摆、废旧物资无序堆放等“脏、乱、差”突出问题;加强市场秩序管理,规范摆摊设点行为。

(四)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整治。按照城区、村镇、河道、交易市场、交通沿线、景区景点等不同层面,制定重点突出、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最高工作标准,集中力量,逐条整改,取得最大成效。

三、目标要求

以开展“十大整治行动”为重点,着力解决城区街道、楼院日常卫生保洁不到位,村容村貌环境脏乱差、景区景点环境卫生差、交通秩序不规范、标示宣传牌匾不规范、空气及噪音污染、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运行不规范、城乡园林绿化设施管理不到位、市场及沿街摆摊设点无序经营、城乡建设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形成城乡容貌整洁、管理有序、人居环境改善、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任务

全县以县城为重点、辐射各乡(镇)、农牧村、交通沿线及景区景点,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城乡面貌大整治、群众素养大提升活动。

(一)开展城区街道、楼院环境整治行动。开展全民大扫除活动,严格落实单位及个体户环境卫生“三包区”责任,重点整治单位内部、沿街个体户随意倾倒垃圾、泔水和冬季不及时除雪除冰等行为;搞好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和重点区域卫生。主次干道要达到全天保洁,做到垃圾清运及时、彻底,垃圾箱保持清洁完好;清理城区绿地、广场、主次干道两侧绿化带内白色垃圾、废弃杂物、垃圾残土、砖头瓦块。抓好巷道治理,彻底解决背街小巷路面破损、坑洼不平、窨2

井下沉、排水不畅、照明不足、街容杂乱、通行困难等问题;整治居民楼院和楼道脏乱差现象,规范县城居民小区物业管理,重点对楼院私搭私建车库、库房和楼道随意堆放杂物现象进行整治,净化社区楼院、住宅小区卫生,组织广大居民集中有序开展环境清洁整治活动,净化、亮化楼道、庭院,绿化小区;严禁设置室外储物筐,禁止占用公用楼道和公共设施;加强对房屋装修等建筑垃圾处理监管,严查随意向河道、城乡结合部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加大城市执法检查力度,制定和规范相关处罚条例。

(牵头单位: **镇;责任单位:爱卫办、建设局、环保林业局、卫计委、大河乡、康乐乡、水务局、房管局)

(二)开展村容村貌环境整治行动。严肃整治门前屋后、道路两侧随意堆放柴草、粪堆、杂物等行为,大力开展清垃圾、清粪堆、清柴草、清路障等“四清”工作,集中整治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畜禽乱放等农牧村“五乱”现象,强化环境卫生清理保洁,促进农牧村环境面貌明显改观;组织乡(镇)清扫保洁队伍对集镇街面、公共场所定时清扫保洁,定点定时收集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建立垃圾集中堆放、集中运输、集中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和设施,动员广大农牧户开展庭院卫生整治活动,捡拾废旧塑料,清理沟渠杂物,规范物料堆放,做到庭院干净、居室整洁、畜禽圈养,无卫生死角;对张肃、元白、张马等主要公路在可视范围内的破旧、废弃建筑物采取拆除、遮挡、改造或翻新等措施,集中清理道路两侧柴草、残土、粪堆、白色垃圾等生产生活垃圾,做到整洁美观。

(牵头单位:各乡镇政府;责任单位:建设局、国土局、爱卫办、卫计委、公安局、交通局、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农牧委)

(三)开展景区景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着力抓好重点景区、非主景区公厕卫生差,沿路沿线白色垃圾污染和乱刻乱画行为的整治,强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常态化管理,做到无污水污物、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加大对自驾游游客在非主景区乱扔垃圾、破坏景区环境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景区引导标识,突出造型特色,清晰美观,与景观环境相协调;加强旅游景区景点交通安全监管,提升旅游景区管理服务水平;确保景区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保持空气清新、舒畅;确保景区景点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景区环境相协调。

(牵头单位: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建设局、环保林业局)

(四)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统一规划设置停车场点,规范车辆行驶、停靠秩序;加大对城区街道、居民区车辆乱停乱放、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畅通和危及安全问题的治理力度,及时查处纠正违章违规行为,倡导机关干部职工绿色出行,步行上下班;加大对汽车、摩托车在城区超速行驶、夜间鸣笛等影响交通安全和故意扰民行为的整治;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交通管理和疏导工作,提高学校、市场、广场周边等重点路段和节会期间的交通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探索实行公共场所停车泊位市场化运作,严肃整治乱停乱放等违章违规行为和车辆拥堵问题。

(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交警大队、交通局、4

公路段、各乡镇政府)

(五)开展标示宣传牌匾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随意张贴小广告、散发宣传单、随处乱写乱画行为,强力治理城市“牛皮癣”。以清理为主线,以打击为手段,以查处为突破,以疏导为支撑,加大力度治理“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行为,合理设置公共信息发布栏,疏导便民信息规范张贴;统一规范沿街商铺牌匾设计和悬挂标准,在主干道及重点路段商户一店一匾,消除刀匾、重叠匾。严格牌匾审批手续,全面整治违章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新建楼区商户牌匾要统一风格、统一标准、统一尺寸;对主要交通干线、沿街道路广告宣传牌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安装不牢固、破损陈旧、废弃停用和内容过时的牌匾一律进行清除或更换。

(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建设局、爱卫办、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旅游局)

(六)开展空气污染及噪声整治行动。整治烟花爆竹经营无序、随意燃放等行为,禁止人为焚烧垃圾、枯枝落叶,减少空气和噪声污染;引导农牧民科学利用和处理废旧地膜和秸秆,禁止焚烧,努力改善空气质量;规范建筑工地管理,严格控制建筑工地作业时间,推行施工工地标准化建设,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及弃土污染城市道路环境的问题,做好洒水降尘和防尘降噪措施;加强建筑工地运输管理,硬化工地出入口,加大对拉运砂石等建筑材料车辆进城的管控,规定行车路线,重点整治载重车辆不清洗、不覆盖防尘网在城区道路行驶,出现车轮带泥、沿途撒漏、扬尘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对尚未开工建设的拆迁现场,要采取绿化防尘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降尘,工地现场外围要砌筑

固定围墙,进行适度美化;严格控制公共场所商业噪声、宣传噪声、广场舞噪声,防止噪音扰民。

(牵头单位:环保林业局;责任单位:建设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国土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农牧委、交通局)

(七)开展公共服务设施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县乡及旅游景区设立的公共厕所有人建无人管带来的脏乱差现象;加强城乡垃圾箱、灯箱、交通护栏、休闲座椅、健身器材等公用设施的日常维修管护,做到专人管理,美观整洁;维护维修破损路缘石、行道砖、检查井等道路设施和城区亮化设施,做到完好美观;规范整治电线、电缆乱拉乱挂现象,整合通道资源,对主要街道、单位楼院、居民楼院废弃无用和不符合规范架空敷设的电缆电线进行拆除或地埋改造;对城区各类排水沟网、防洪、泄洪渠进行整治,清除垃圾、渣土、淤泥、杂草和废弃物,修复清理水渠。

(牵头单位:建设局;责任单位:环保林业局、工信局、民政局、交通局、体育运动中心、各乡镇政府、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局、网络公司)

(八)开展城乡园林绿化整治行动。大力推进绿化建设,以道路绿化、庭院绿化、公园绿化、背街小巷绿化、集镇和乡村绿化为重点,采取规划造绿、拆房增绿、治脏补绿、见缝插绿等多种形式,提高绿化覆盖率;对县城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绿化设施进行全面整治,清理更新枯死苗木,清洗维修花盆花缸,修剪整理树冠树形,清理裸露地块(树坑),及时补种绿化苗木,提升园林绿化档次水平;强化日常养护管理,及时查处毁绿、占绿行为,保证沿街绿地、绿化带长6

势良好,提高城乡生态质量和绿化美化效果。

(牵头单位:环保林业局;责任单位:建设局、园林站、各乡镇政府)

(九)开展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对街道随意摆摊设点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加大对乱摆乱卖、乱堆乱放、店外经营等现象的整治力度,合理划定设置经营区域,杜绝无照商贩沿路经营、倚门设摊、店前摆卖行为。加强对经营摊点的卫生监管,依法查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的行为,确保经营摊点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市场生肉销售入店经营,严禁无店、露天经营,加强执法监督力度,整治随意设摊、占道经营等行为;对废旧物品回收站进行治理,无照非法经营的全部清除,合法经营的必须划行归市,及时做好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建设局、爱卫办、各乡镇政府、)

(十)开展违法建筑整治行动。加大对城区乱搭、乱建的监管力度,严格整治城区乱搭乱建彩钢房行为,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拆除,拆除工作中既要按政策要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又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反政策、敲国家重大项目竹杠、漫天要价、暴力抗法的行为,守住政策底线,坚决刹住不良风气。要对列入近期拆迁计划的地段、房屋进行详细登记,提前告知,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不再办理任何营业手续,强力推进违法建(构)筑物的拆除工作。治理城区建筑凌乱破败问题,对单位长期未利用已破损影响市容的建筑物进行改造或拆除,对拆迁户搬迁后的房屋要尽快进行拆除。

(牵头单位:建设局;责任单位:法院、公安局、监察

局、国土局、各乡镇政府、卫计委、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消防大队)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安排部署阶段(202_年6月1日—202_年6月10日)。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健全组织机构,列出整治清单,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任务,层层动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动手、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集中行动,综合整治阶段(202_年6月11日—202_年5月31日)。各级各部门按照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深入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监察部门对违章建筑启动行政监察程序,加大问责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观摩检查活动,强化督查指导,查摆问题,推广典型,推进工作。

(三)总结验收,整章建制阶段(202_年6月1日—202_年6月30日)。全面总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巩固活动成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县上统一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和考核,通报考核结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四套班子分管联系领导,法院、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任8

副组长,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领导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所辖各站所、农牧村深入扎实地推进工作。“十大行动”牵头部门要拿出活动方案,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抓好整治工作。省市驻肃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参与整治行动,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发布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违章建设、空气质量整治的通告,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具体措施、典型经验。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乱搭乱建行为、影响市容市貌、环境脏乱差地段、市民不文明行为和暴力抗法行为进行曝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广泛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卫生知识和相关法规知识,引导群众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摈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习惯,营造人人参与和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建设清洁、整齐、优美的宜居环境。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成效、长期保持;要紧密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建立行政监督机制,并采取建立服务热线、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等方法,积极宣传先进,曝光问题,鞭策后进,强化检查督导工作;财政部门建立经费保障和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配套完

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要加强城市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城乡结合部违法建设多发、市容环境脏乱差的问题;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和保洁队伍建设,优化奖励机制,强化责任管理;要积极探索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为长期保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效果打下基础;要尽快完善保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效果的制度、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体系,细化管理制度,为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法规和制度保障。

(四)严格考核管理。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考核考评范围,实行目标责任制和严格的问责制。采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辅以电话举报、明察暗访、定期抽查、随机复查的方法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务求实效。进一步完善督查通报制度,两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和部门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附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第五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代码

份号

成都市武侯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文件

武交管发[202_]01号签发人:王东辉

成都市武侯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一、实施步骤:

1、(202_年4月20日至6月20日)集中整治区内机动车维修

企业及货运站场。以提升行业服务水平、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为标准,对相关企业逐一梳理实施环境综合治理。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的周报和情况通报,并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2、6月20日至7月20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后复查。

3、(202_年7月20日----202_年12月30日)对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复查。巩固治理成果,建立建全工作长效机制和全面提升行业服务品质。

二、工作措施:

1、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结合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以充分提高企业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度并促使其做到积极、认真、全面地落实、完成好整治中的每一项工作。

2、在整治工作中,取得区行业协会的配合和支持,下发相关文件和宣传横幅、标语,做好宣传策划和对企业的指导工作,在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的同时,保持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3、及时通报榜样型企业和曝光问题企业,树立典型,以进一步促进整治工作的开展和行业服务质量的提升。对问题企业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并复查。

4、对整治过程中取得的重大成效和特殊经验,通过媒体向全行业和社会进行宣传推广。

三、检查内容:

1、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企业场区外广告、店招的设置与管理。

2、生产区域内的责任片区划分及责任追究制度。

3、生产区域布局合理,管理有序、各种标识及警示标志醒目,严格做到“三不落地”。

4、生产区域内干净整洁,排水口通畅无油污。

5、废弃的油、液、蓄电池、轮胎等有害物质集中收集处理并将其区域明确界定、隔离。

6、厂房外墙保持整洁美观,及时更换和修复破损部位。

7、厂区内灯具、建筑物玻璃完好,不得有积垢。

8、门前三包区域内的垃圾及时清理。

9、业务接待室(客户休息室)服务设施完好、整洁。

10、卫生间整洁明亮,专人打扫,无卫生死角。

11、钣漆车间有废水排放处理设施,采用干磨工艺的应有粉尘收集装置和除尘设备,设有通风设备。

12、厂区内地面完好率在95%以上,裸露地面有绿化。

13、厂标、厂牌、标牌、上墙的经营证件及规章制度表面不得有浮土、锈迹、油渍等尘垢。

14、附设的果皮箱(桶)不得有污物外露、外挂,周边不得散落垃圾。

15、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和场所随意摆放店招、广告、维修设施设备、配件及杂物及车辆乱停乱放。

附:《成都市武侯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机动车维修行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00九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报送:市处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交通局办公室武侯区交管所办公室202_年4月2日印

成都市武侯区交通运输管理所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东辉所长

副 组 长:娄连军副所长 小组成员:李朝兴

杜川

杨文毅

唐晋

沈谦

朱辉

赵曦

胡绍贵

工作小组联系人:杨文毅电话:

85066222

蒲县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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