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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编辑:情深意重 识别码:17-1131447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08 17:46:3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客运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科学整合配置农村客运资源,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各负其职、联动实施”为整治方针,以满足群众出行合理需求和打击非法营运为重点,按照“政府领导、职能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下大决心,花大气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当前农村公共交通发展的突出问题,针对金唐地区农村由于道路交通环境不便、以及城乡改造过程存在就业困难,还有当地居民图方便省事、安全意识淡薄,从而逐渐滋生起来的非法载客市场,通过宣传、整治、规范,联合执法,加大对该地区违法载客行为打击力度,确保城乡公交顺利开通,为金唐地区居民营造平安、规范、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打击非法营运和整合现有农村客运资源,非法营运得到有效遏制,城乡结合部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公交服务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城乡公交一体化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提高,公交服务较好满足群众出行的合理需求。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其他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和掌握各部门分工负责整治工作进度,定期组织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及时反映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总结各阶段综合整治进展情况。

四、工作重点

(一)部门职责

综合整治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与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一并组织金唐片区运管、公安、交警、城市执法、工商、市场管理、市公汽公司等部门分头落实以下职责:

交通局:负责建立金唐地区客运市场综合整治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协调、督促、检查整治方案落实情况。

运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管站(所)负责落实金唐地区客运市场整治工作,有计划、有重点联合交警、城管、工商部门开展整治打击行动。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金唐地区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完善金鼎市场公共汽车站、亭及相应通道交通管理标志的设置。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金唐地区市容环境的监管;完善金鼎市场及其周边的环境卫生管理。

工商、市场管理部门:负责金唐地区市场经营秩序的管理,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为改善该地区公共交通服务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高新区管委会(唐家镇政府):负责组织发动镇、村政府及居民支持和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协助管理金鼎市场秩序,消除阻塞交通的安全隐患;解决金鼎市场公共汽车首末站用地,为公共汽车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建立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发挥社会及舆论监督宣传作用。

市公共汽车公司:负责建设金鼎市场公共汽车首末站、候车亭,制定金唐地区公共交通的合理运行方案,针对当地居民出行难问题,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交通服务。

(二)任务分工

1、宣传工作

(1)针对居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常识缺乏现状,发挥行政村居委会作用,深入调查摸底,开展对参与非客车载客所有人、驾驶人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使其主动退出客运市场;发挥区政府部门职能作用,通过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全过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建立安全宣传联系点、落实宣传联系人,耐心做好当地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农村交通秩序环境,保障农村小公交模式的顺利开行。

(2)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刊物等媒体,营造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声势,大力宣传开展整治工作的意义、方针、政策,公布对违法、违章从事道路运输活动处罚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据,宣传乘坐非营运客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危害性,使车主及老百姓了解市场整治的情况,鼓励有奖举报,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3)做好方便群众出行、创新公交模式的舆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公交优先政策、农村公交运营方式,使当地群众了解公交企业为发展农村公交作出的贡献,熟悉公交车的开行服务时间和上落点,选择乘坐公交车出行,支持公交企业普及农村客运市场。

2、公共小巴站、亭建设工作

(1)落实设立公交首末站及候车亭的选址问题。协助公交企业做好相应的场地租用、规划建设报批、设置道路交通管理标志等工作,确保公交站亭顺利施工。

(2)落实公交首末站及候车亭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制定相应建设方案和施工计划,签定租用协议,确保如期完成建站施工任务。

五、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综合整治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统一组织、联合行动、集中打击和各职能部门自行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准备阶段:11月20日-1月15日

1、制定整治方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分工,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做好召开联席会议准备工作(市交通局负责)。

2、落实金鼎市场公交站亭规划设置及相关申报手续(高新区管委会、市公汽公司负责)。

3、完善公交运营基础设施(金鼎市场公交始发站选点、建设、交通管制标志和标线的划制),做好制定运营方案、调整线路、增加运力、加密班次、延长服务时间等准备工作(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市公汽公司负责)。

(二)实施阶段:1月15日-202_年2月30日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台、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城乡公交一体化宗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积极引导金唐地区城乡居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公布对违法、违章从事道路运输活动处罚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据,宣传乘坐非营运客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危害性,使车主及老百姓了解市场整治的情况,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整治活动(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配合)。

2、建立联合整治队伍。金唐地区交管、交警、城市执法、工商等部门采取联合检查和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加强车辆路查路检,取缔无牌无证、假证假牌车辆,打击“拉客仔”,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从严查处违法载客行为,坚决做到违法状态不消除不放行(市路运处负责组织联合打击行动,相关部门配合)。

3、整顿金鼎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打击、取缔乱摆乱卖和无照经营、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违法违章行为,为完善该地区公交服务提供良好的市容卫生环境(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市工商及金鼎市场管理部门配合)。

4、完善金唐地区公共交通服务。及时调整、开通金唐地区镇内及镇到村、村到村公交线路,增加运力、加密班次、延长服务时间,改变运营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出行合理需求(市公共汽车公司负责)。

5、及时跟踪、收集、汇报和妥善解决整顿实施阶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

(三)总结阶段:202_年3月1日-4月31日

1、总结整治工作的经验教训,巩固成果,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努力提高农村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工作分工提交总结材料,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

2、建立长效机制。整治工作结束后,建立起定期召开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实行部门责任制,形成职责明确、通力协作的良好互动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精兵强将,确保整治任务的圆满完成,实现综合整治预期目标。

(二)搞好宣传,减少阻力。争取群众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提高群众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减少冲突,化解矛盾,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在整治过程中,各部门要用好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四)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综合整治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本部门职责,细化和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做到机构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联合行动到位;各部门之间还要加强整治过程的工作联系,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出成效。

(五)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公交服务要在按既定方案实施的基础上,重点保障群众上下班时段、节假日、赶集日的交通需求。在整顿客运市场秩序方面,重点打击非法营运和取缔无牌、无证车辆,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整顿区域,以金鼎市场为重点,联合打击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实现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第二篇:城市客运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对城市客运行业的各项要求,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客运行为,有效规范城市客运市场秩序,切实改善我市城市客运服务环境,根据全市城市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整治动员会精神,决定对我市城市客运市场秩序依法进行集中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的范围

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客运经营的中巴车和微型机动车,包括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

二、整治的内容

1、对全市客运出租汽车实行总量控制。凡属从事客运经营的出租汽车,统一完善客运出租经营手续,配备客运出租标志。

2、对全市各公交线路的客运车辆统一进行资质审验,包括经营资格审查和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3、严厉打击各类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公交线路车辆和出租汽车,取缔“黑车”“危车”。

4、整治营运秩序和清理车容车貌,规范服务行为。

三、整治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从202_年3月8日开始,202_年4月22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202_年3月8日---3月17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对全市各类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进行调查登记。

2、202_年3月18日---202_年4月18日为集中整顿阶段。打击非法客运出租活动,规范客运出租经营秩序和服务行为。

3、202_年4月19日——202_年4月22日为总结巩固阶段。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四、整治措施

1、对各种类型的客运出租汽车分类登记,建立档案。此项工作由资质检验组负责。

2、对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的驾驶员统一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和职业教育培训。此项工作由资质检验组负责。

3、对擅自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依法予以查处。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4、对安全性能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予以停止营运并限期整修。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整修或整修不合格的,不得上路营运。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5、对已到报废年限的、外地户籍牌照的、无牌无证等非法从事客运出租经营的各类汽车,一律予以取缔。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6、对车容不整、随意停放、服务态度粗野等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市容市貌、损害乘客权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城市客运秩序集中整治领导组。组长由客运办主任担任;领导组下设两个工作组,即资质检验工作组和稽查管理工作组,分别由市客运办主任助理、市客运办稽查队队长负责,全体客运管理工作人员参加。

全体工作人员要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严格执法,全力投入,确保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使我市的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市场和整个客运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第三篇: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石灰石矿山开采开发和运输管理秩序,加快矿山生态治理恢复,切实保护矿区生态环境,根据矿产资源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全市石灰石矿山开采开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及工作目标

202_年1月至202_年3月,对全市所有石灰石矿山开展全方位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重要道路交通沿线可视范围石灰石矿山企业。通过专项整治,使石灰石矿山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条件明显好转,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生态地质环境明显改善,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矿山开采秩序。是否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是否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开采,是否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是否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材料或产品堆码场是否按要求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是否及时足额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

(二)加强矿山生产安全管理。矿山开采生产是否按台阶方式进行;生产过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生产工业广场布局是否合理、场地是否清洁有序;材料或产品堆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强化矿山运输监管。运输车辆是否按要求装车,装载是否超标超限;运输车辆是否实行密闭运输,运输过程中是否散落碎石影响公路路面平整,是否违规占道堆码;公路损坏及修复情况。

(四)落实植被恢复措施。是否坚持边开发边治理,及时实施治理恢复;是否依法办理征收占用林地相关手续;采矿权人是否履行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恢复采空区植被。

(五)做好矿山环保工作。矿山企业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环评”,是否按照环保要求,对生产产生的废渣、废水进行规范化处理;在破碎、筛分、落料、装卸、转运等生产的各个环节是否进行湿法作业,消除扬尘污染。

(六)加强火工产品管理。火工产品的销售、运输、保管、爆破的实施是否严格按照规程执行。

(七)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辖区内是否存在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监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2_〕59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矿权出让管理规范矿业权市场的通知》(市政府办〔202_〕62号)文件执行情况。

三、整治方式及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进行。区市县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实施,市级相关部门负责按职责开展督促检查。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2_年1月15日起至202_年2月10日):前锋区、华蓥市、邻水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科学制定整改实施方案,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确保2月5日前完成自查并整治到位,并将自查报告于2月10日前报市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二)检查督导(202_年2月10日至202_年3月10日):市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专门督导,各负责督导的市级相关部门应对负责方面工作进行不低于2次的现场督查指导,督查情况于3月5日前报市整治办。现场督查要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整治办汇总后统一通报相关区市县,情节严重的进行公开曝光。驻市新闻媒体由整治办协调,根据督查责任单位的申请参与检查工作。

(三)整改验收(202_年3月10日至202_年3月底):相关区(市)县对发现问题和市整治办通报的问题要庚即安排进行整改,落实责任,确保在3月20日前整改到位。市整治办将针对督查发现的重点问题整改情况组织进行逐项验收,同时搞好整治工作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上成立广安市石灰石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席世洪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国土资源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及相关区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矿山秩序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市级有关部门作为整治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督查检查具体工作。市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秩序整治,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矿产品运输秩序整治,市林业部门负责矿山植被恢复措施落实情况整治,市环保部门负责矿山环保工作情况整治,市公安部门负责矿山火工产品管理情况整治,涉及矿山开采秩序整治由市整治办直接负责。

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作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直接抓。要组织强有力队伍,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全力抓好辖区石灰石矿山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区市县、市级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石灰石矿山秩序专项整治的作用和意义,积极动员石灰石矿山企业业主主动配合矿山秩序专项整治;要大力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作开展。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宣传,主动配合石灰石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敢于动真,碰硬查处。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从严肃查处。对无证和未依法办理征收占用林地手续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对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采矿权年检不予通过,拒不整改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矿山停产整顿,停供火工产品;对环境污染和破坏严重的矿山采取严厉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顶格严惩;对超载超限运输产品的车辆和随意堆码占道的企业从严惩处;对恶意破坏森林植被、不依法进行使用林地审批和按要求恢复植被的坚决查处;对检查中违反川府发〔202_〕59号、市政府办发〔202_〕62号文件规定的矿山一律按要求进行整顿关闭。

(四)强化协作,畅通信息。各相关区市县、市级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共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联络员名单于1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篇:校园及周边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松崮小学

校园及周边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校园及周边秩序整治,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严防发生重大涉校安全的案(事)件,全力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综治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自即日起至202_年7月上旬,在全校组织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任务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基础工作,全面强化安全措施,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防范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切实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案(事)件,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严格按照 《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校园内部安全防范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内部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措施。一要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制度。严格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 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二要加强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加强门卫管理,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其他出入口开启时有人值守。三要推进技防设施建设。按照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四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按照国家 《反恐怖主义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实行封闭管理。

(二)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重要时间节点进行重点排查。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向同级综治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责任部门书面反映,限期进行整改,切实做到安全隐患随时发现、随时整改。对学校内部保卫力量、安全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

(三)加强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对教职员工 2 和学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学生管理人员要深入了解掌握学生情况,及时发现学生之间矛盾纠纷及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理性平和地处理矛盾冲突,防止“校园暴力”和 “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要积极开展 “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分专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加强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化解。结合校园治安特点,积极争取公安等部门协作,进一步摸清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逐一登记建档,逐一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

(五)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防控。建立校内24小时巡查制度,做好相关记录,对突发案(事)件及时处置并上报公安、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要在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派出足够的警力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

(六)加强警校联动机制。要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 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协同公安机关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和线索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尽早防范;二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三要与公安机关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警校双方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妥善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完善机制,提升能力。把整治工作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松崮小学202_年

校园及周边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第五篇:陶然亭街道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陶然亭街道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改善地区环境秩序,进一步优化区域发展环境,提升宣武区城市整体形象,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陶然亭街道办事处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环境秩序综合集中整治活动。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重点整治区域

对辖区重点大街、主要街巷胡同、校园周边、农贸(菜)市场周边、商场与公园等商业旅游繁华区域周边,以及96310热线、群众举报等多发点位的治安情况和环境秩序进行综合整治(整治重点区域范围见附件1)。

二、主要工作任务

开展综合整治,重点对长期困扰我地区环境秩序的痼疾顽症进行治理,开展“三规范、四清理、五整治”。

(一)三规范

1、规范废品回收。场地内不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实施卫生保洁工作,不占用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地)收购、晾晒、整理废旧物资。站点场地内的废旧物资堆放整齐有序,配置灭火设备(设施),废纸、废塑料等废品的堆放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在注册地从事收购活动,不得异地设点收购。

2、规范施工围挡。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无乱涂写、乱张贴,墙根无垃圾和泥沙,确保围墙统一、整洁、美观。

3、规范弱电线缆架设。协调杆路和线路归属单位将现有线缆进行合缆并线、线缆集束,并按照技术标准规范搭挂;消除线杆倾斜、松动、破损、废弃等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架空线下垂、坠地、断落、违规搭挂等问题以及

架空线接头、余缆混乱无序,盘留线圈造成的环境污染。

(二)四清理

1、清理车辆乱停放。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占用盲道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清理非停车点锁在人行道栏杆、电线杆等固定物上的无主自行车,清理小区废弃自行车。

2、清理乱堆乱放。街巷建筑垃圾限时清运,门店经营户自觉将垃圾放置指定垃圾清运地点,重点清理大街两侧废弃大件家具和街巷胡同内的无主垃圾、渣土。

3、清理占道占地。坚决取缔各类占用道路进行生产经营或从事其他活动的行为;坚决取缔道路两侧及主干道十字路口、地铁出入口等地无照经营的行为,清理各类沿街门店占道经营行为。

4、清理乱设地锁。坚决清除占用主要大街、重点地区、街巷胡同等道路两侧车行道、人行道乱设地锁的行为。

(三)五整治

1、整治沿街商户店外经营。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禁止临街放置灶台加工饭菜、堆放物品、施工作业等行为。

2、整治户外广告。更换各类陈旧、字体不规范、不清楚,含有不健康内容的广告和牌匾。

3、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查处乱拉、乱接电力设施;营业场所不准明灶明火、烟熏火燎,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4、整治无照经营。严厉查处重点大街及主要道路周边尾随兜售、露天烧烤、非法大排档、非法洗车、占道修车、占道餐饮摊点等不法行为。

5、整治违法建设。对在主要大街及重点街巷胡同出现新生违法建设坚

决予以清除。

三、工作组织形式

街道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本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负总责,制定整治活动方案,组织地区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解决影响地区环境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

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能落实工作任务,协调配合认真履职。按照综合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合理安排人员,做好联合执法工作,确保整治行动的有效开展。

四、组织领导

街道办事处成立陶然亭街道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

组长:韩星桥陶然亭街道工委书记

李华陶然亭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牟福生陶然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猛陶然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城建科、综治办、办公室、城管分队、派出所、民政科、文卫科、劳动站、工商所、卫生监督所、环卫中心、防火办、交通安全委会、社区居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街道办事处城建科。

五、工作步骤

本次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_年8月30日,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和宣传阶段(即日起至5月15日)。

对影响辖区环境秩序的现象进行全面排查(排查任务分解明晰表见附件2),并将排查结果报送街道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排查的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告知商户应遵守的规范和本次集中整治的内容,以取得其对治理工作的支持。

报送时间:5月14日16时前报送形式:电子文档

报送邮箱:trtcjk@sina.com联系电话:6352 1148

第二阶段:限期整改阶段(5月16日起至5月31日)。

街道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依据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狠抓措施落实,各职能部门进行执法,对违法行为限期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阶段(6月1日起至6月30日)。

街道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依据限期整改情况,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协调地区公安、工商、城管、城建、劳动、环卫等相关部门对未按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商户、个人进行联合执法,强制处理。

第四阶段:巩固验收阶段(7月1日起至8月30日)。

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系统总结,着力研究建立环境秩序的长效监控机制、长效协作治理机制。

第五阶段:常态管理阶段(8月30日后)。

在本次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后,立足于辖区城市管理现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管理措施,在辖区内开展全天候、全覆盖、不间断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从而形成联合执法的常态化、日常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要做到任务清、责任明。各职责部门要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任务,确定责任领导,切实做好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坚持正面引导,广泛宣传影响环境秩序违法行为的危害,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

(三)加强沟通,系统总结。环境秩序整治期间,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沟通信息,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与此同时做好经验及措施的总结工作,以便今后长效机制的建立与运转。

陶然亭街道环境秩序整治

领导小组

202_年5月10日

附件1:

陶然亭街道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整治重点区域范围

重点大街:太平街、虎坊路、骡马市大街、菜市口南大街、陶然亭路

主要街巷胡同:黑窑厂街、双柳树胡同、南横东街、龙泉胡同

校园周边:陶然亭小学、十五中学、十五中学分校、福州管小学、六十二中学、太平街小学

农贸(菜)市场周边:四平园农贸市场、照康伟业农贸市场、太平天和农贸市场、天汇朋菜市场、金泰永安菜市场

商场与公园等商业旅游繁华区域周边:陶然亭公园东、南、西、北门,美廉美超市,湖广会馆,宣武区人才市场

客运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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