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卫星电视传播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永兴县卫星电视传播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草)
为加强我县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为,切实规范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更好发挥广播电视的喉舌功能,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声音能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28号令)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协调,各司其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标本兼治,综和治理”的原则。以规范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为主线,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为主要任务,以落实各项治理措施为保障,强化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整治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面整治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严密封堵非法销售渠道,重点清理
有线电视和无线电视信号覆盖区域内非法安装和使用的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通过集中整治,全面取缔非法销售摊点,严厉打击非法安装 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进一步完善“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永兴县卫星电视传播秩
序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某某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广电、公安、工商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执法队,负责日常整治工作。
四、工作安排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29日至3月5日)。召开永兴县卫星电视传播秩序集中整治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部署全县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各乡镇、各单位深入基层调查摸底,掌握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具体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采取在县电视台制作播放公告和专题片、宣传车巡回宣传、张贴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广播电视法律法规,使“严禁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规定家喻户晓,让
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整治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教育引导群众树立遵纪守法意识,自行拆除非法安装、使用的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切实把集中整治工作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6日至6月6日)。第一、依法查处非法销售网点,封堵非法销售渠道。第二、严厉打击非法安装使用行为,特别对有线电视和无线电视信号覆盖范围内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坚决予以处理,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处罚的处罚,切实规范广播电视传播秩序。第三、对偏远地区符合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政策规定的农村用户,办理卫星传输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建立用户档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依法拆除其设施。在整治过程中,要采取先县城后乡镇、先单位后个人、先干部后群众的工作方法,依法行政,稳妥推进。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7日至6月20日)。各乡镇、各单位认真总结这次集中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于6月12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卫星电视传播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广电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分片对各地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全县整治工作进行小结,对存在的问题继续进行治理,对依法拆除、收缴的设备进
行妥善处理。同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防止反弹,巩固清理整治成果,确保全县广播电视传播秩序正常化、规范化。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站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以及创建平安永兴、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卫星电视传播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务必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各部门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做到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相衔接,主管部门与协管部门相配合,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构建无缝隙监管体系,形成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宣传整治,双管齐下。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属于违法行为。特别是广电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的宣传平台,开辟专题栏目,大造清理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为的声势。同时,坚持宣传教育与清理整治并举的原则,在加强宣传教育、摸清底子的基础上,开展执法清理整治,真正达到以宣传促执法,以执法促宣传,为做好集中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把握政策,严格执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
星电视接收设施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在执法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执法方针,对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要做好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同时,要以集中治理为契机,制定进一步防范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防止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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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象山县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宁波市文广新局有关《宁波市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县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检查次数15次,出动检查人员70余人次,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18份,强制拆除19套,自行拆除11套。
一、领导重视,及早部署,形成专项整治合力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我县成立了以宣传部长洪贤兴同志为组长,分管副县长戴瑜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立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认真制定《象山县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专题部署,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定期沟通情况,通过文化市场工作简报进行信息交流,各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领导还及时召开文化广电科、县文体广电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相关科室会议,执法大队专门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上级文件及卫星电视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请广电原执法人员组织大家学习具体执法实务,提高执法能力。
二、舆论先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氛围 11月13日起,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积极联系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同时通过象山文化网,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违法安装使用境外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向社会公布文化市场12318监督举报电话,取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管理部门开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三、全面清查,摸清底细,限期整改
12月中下旬起,县文广新闻出版局文化广电科对依法安装的单位用户进行了清查,县文体广电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以城区和偏远海岛乡镇为重点,对全县境外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目前我县没有存在生产境外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现象,销售渠道主要以手机发送短信为主。城区发现非法安装户12家,目前绝大部分已不在使用并进行拆除。海岛乡镇的鹤浦镇,由于是造船基地外来流动人口较多小宾馆林立,检查发现其中有不少宾馆有擅自安装境外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现象,为了解情况摸清底细掌握确切证据,县文体广电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组织人员四下海岛进行调 查,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18份,其中7家自行拆除。
四、确立重点,严厉打击,成效明显
经过前期调查摸底,基本掌握了全县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情况,通过宣传教育部分安装户进行了自行拆除,但是还有不少安装户仍在违法使用。12月26日,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下,由县文体广电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联合公安、安全等职能部门共12人,出动三辆执法车,对拒不自行拆除的安装单位及个人进行强制拆除。联合检查组首先对金星轮渡码头非法安装的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进行强制折除,然后渡海到鹤浦,先后对11家擅自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宾馆入室进行强制拆除,电视台记者全程跟踪报道。经过强制拆除,进一步教育了周边的群众,也形成了相互监督的良好局面。
为了防止回潮,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执法大队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1月9日凌晨七点,检查人员从城区出发又一次渡海赶到专项整治工作“重灾区”海岛乡镇鹤浦镇,对原强制拆除的几家小宾馆进行复查,发现半岛宾馆又有重装现象,为此,执法人员最次冒险从此宾馆外楼梯爬上六楼楼顶,果然在原先安装的位置又重新安装了两套120公分的境外卫星电视接收器,并再次予以强制拆除,给予当事人严厉警告。同时据周边群众提供的线索,检查人 员登上至高点,发现附近还有五套接收器,先后也予以强制拆除。
五、创新管理,联合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卫星电视管理工作事关国家长治久安,通过这次专项集中整治,进一步表明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加强政策宣传,加强日常检查,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提高全社会依法收转卫星电视节目的意识。目前,我县已把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问题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乡镇文化站、基层广电站信息联络制度,及时掌握我县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情况。下步我县将积极开展“无小耳朵社区)村)”创建工作。
象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OO七年一月十五日
第三篇:巴城镇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意见
巴政发[202_]64号
关于开展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园区、办事处、村、社区居委、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昆山市关于加强电视管理和开展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为规范全镇卫星电视传播秩序,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遏制非法安装卫星电视现象,决定在7月至9月份开展全镇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
一、成立镇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金妹督 副组长:方金良
成 员:孙雅平赵福清 孙荣春 范玉龙 王万春
徐振林 姚雪琴 岳鸿鸣 全惠芳 姚佩芬
二、相关部门责任和分工
镇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协调开展全镇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1、村、社区:对本辖区内数字电视能安装(或已安装)的地方,对出现的“小耳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上报并做 好宣传教育、组织帮助自行拆除工作,配合做好联合执法工作。在联合执法之前,必须提前将“拆除告知书”交给非法“小耳朵”用户并签字。
2、文体站: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对村、社区上报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进行汇总,组织参加镇联合执法行动,上报相关信息。
3、信息港分公司:对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分布情况进行核实;组建“小耳朵”拆除工作小组,参加镇组织的联合执法整治行动。
4、工商分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生产卫星电视设施的行为。
5、公安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检查和执法行动;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予以查处;对非法生产、销售、进口卫星电视设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6、城管中队: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检查和执法行动;对在主要道路公共场所散发卫星电视印刷品小广告及乱刻画、涂写、张贴的行为进行查处,督促单位和个人拆除影响市容的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
7、综治办:参加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将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纳入创建“平安社区”、“平安村”工作中,作为主要考评指标。
三、卫星电视整治工作中应把握的有关政策
1、凡有线电视线路网络没有通达的地区(居住小区、外企、公司、商用房、虾蟹塘等),已安装的用户,应向文体站提出申请,经报上级批准后发给“境内卫星电视接收许可证”,但禁止接收境外节目。
2、境外人士居住的别墅、公寓、公司宿舍,申请数字电视网络开通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由本人向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信息港网络公司负责开通。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7月初-7月中旬)
1、召开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确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责任。
2、通过张贴公告、挂横幅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3、抓好调查摸底工作。
(二)集中整治(7月下旬―9月底)
1、各村、社区组织帮助自行拆除(7月下旬-8月下旬)
2、送达《限期拆除卫星电视接收天线告知书》(8月下旬-9月初)
3、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9月中旬-9月底)
(三)总结迎检(10月)
巴城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附:《各行政村(社区)“小耳朵”整治任务分解表》
第四篇:校园及周边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松崮小学
校园及周边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校园及周边秩序整治,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严防发生重大涉校安全的案(事)件,全力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综治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自即日起至202_年7月上旬,在全校组织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任务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基础工作,全面强化安全措施,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防范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切实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案(事)件,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严格按照 《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校园内部安全防范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内部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措施。一要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制度。严格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 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二要加强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加强门卫管理,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其他出入口开启时有人值守。三要推进技防设施建设。按照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四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按照国家 《反恐怖主义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实行封闭管理。
(二)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重要时间节点进行重点排查。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向同级综治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责任部门书面反映,限期进行整改,切实做到安全隐患随时发现、随时整改。对学校内部保卫力量、安全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
(三)加强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对教职员工 2 和学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学生管理人员要深入了解掌握学生情况,及时发现学生之间矛盾纠纷及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理性平和地处理矛盾冲突,防止“校园暴力”和 “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要积极开展 “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分专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加强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化解。结合校园治安特点,积极争取公安等部门协作,进一步摸清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逐一登记建档,逐一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
(五)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防控。建立校内24小时巡查制度,做好相关记录,对突发案(事)件及时处置并上报公安、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要在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派出足够的警力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
(六)加强警校联动机制。要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 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协同公安机关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和线索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尽早防范;二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三要与公安机关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警校双方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妥善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完善机制,提升能力。把整治工作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松崮小学202_年
校园及周边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第五篇:海城区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报告
海城区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
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202_年,在北海市广电局的强有力领导下,我区认真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建立健全与执法部门联席工作制度,形成了专业部门牵头、街道基层部门和社区配合的三级工作机制。通过整治工作,我区卫星广播电视形成了依法管理,有效控制,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自评分:0.3分)
(一)加强境外卫星广播电视传播的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区委、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202_年7月17底召开了海城区治理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成立了海城区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0.15分)
(二)制定下发了《海城区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把治理和拆除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而又严肃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认识,明确部门分工,落实了专项整治经费8000元。多方联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共同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0.15分)
二、及时安排部署,工作得力(自评分:0.1分)
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整治非法安装、销售卫星电视专项行动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任务艰巨、涉及方方面面。宣传工作是前提,因此我区采取印制宣传公告、悬挂横幅、发整改通知等形式搞好专项整治宣传,全区共悬挂横幅14条,印制张
贴公告70份,发出整改通知书165份,全面加大了治理行动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推动了全区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使广电行业法规深入人心,人人皆知。
三、精心组织整治活动,治理效果明显。(自评分:0.4分)
(一)、生产及市场环节治理成果(0.2分)
首先搞好摸底排查工作,抓住重点,为专项整治工作打好基础。7月26日,我区配合市广电局组织了全市联合执法,在市区全面开展了集中拉网式整治,对我区金葵市场、贵州市场的2个非法销售点进行了排查,没收卫星接受设备三十多套。12月底我区配合市广电局组织的由公安、城管、政法等部门配合的联合执法工作,对我辖区内贵州路和中山路的举报销售点也进行了整治清理,没收卫星接受设备四十多套。
(二)、安装及使用环节治理成果(0.2分)
7月30日我区组织由公安、城管等部门人员联合执法组对高德办的三个小区和部分社区居民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进行专项整治,对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4个安装点的12套设备全部予以了拆除。在清理过程中,按照“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一层抓一层,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快了地域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全面拆除,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规范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自评分:0.15分)
1、我局在7个街道办事处中,每个街道办选2个社区共14个社区作为创建“无非法卫星接收设施社区示范点”,以点带面,为全面
构建无非法卫星接收区营造良好的氛围。建立健全非法卫星接收设施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海城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等部门沟通,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0.1分)
2、及时做好整治非法卫星接收设施整治工作信息的沟通、协调工作。年内及时将各种整治活动、工作成效上报市广电局,年内报送两篇信息。(0.05分)
五、破获多起影响较大的案件,成效显著。(自评分:0.05分)年内我区配合市广电局和自行组织联合执法多次,破获多起影响大的销售及安装案件,整治了贵州路、中山路、金葵市场等多个非法销售点,没收卫星接受设备六十多套。同时由公安、城管等部门配合对我区高德办的三个小区和部分社区居民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进行检查,对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4个安装点的12套设备全部予以了拆除。这些案件的处理,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称赞,社会反映良好。也得到了北海市广电部门的表扬。(0.05分)
自评分1分。
海城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202_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