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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城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_-03-09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17-1013401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8 17:49:06 来源:网络

第一篇:静宁县城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_-03-09

静宁县城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面貌,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努力改善我县城区环境质量,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有关精神,根据《静宁县202_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城区环境现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这次城区环境污染整治活动,以县委十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县城规划和功能布局为依据,以群众反映强烈、近期内又能根治的污染源为突破口,上下联动,分级负责,标本兼治,力争在短期内使城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等指标稳定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整个城区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成为生态环境佳、人居环境好的县城。

二、整治内容及分工

1、整治固废、危废污染

(1)对城区出入口影响市容环境的废品收购点、露天储煤场、洗车点进行规范整治,对餐饮门店未办理环评手续,产生的废水、废气不能按规定治理的进行限期治理。由环保局牵头负责,工信局、工商局、公安局、食药监局、供电公司、运管所、城管执法大队、城关镇、八里镇配合。1

(2)对医疗垃圾实行集中收运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理。由卫生局牵头负责,环保局配合。

(3)对乱倒工业固体废物造成的污染进行限期治理。由工信局牵头负责,环保局、城管执法大队、有关乡(镇)配合。

2、整治河道及废水污染

(1)对南河、西河、狗娃河进行整治,清除清运河滩(坡)垃圾、杂物,打涝河面垃圾、漂浮物。加强对河道的监管,严格落实河道管理的相关规定,严肃执法,坚决查处乱倒垃圾、乱采乱挖、破坏河堤等违法行为。由水务局牵头负责,环保局、城关镇、八里镇配合。

(2)对地毯加工、洗染废水严重超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由环保局牵头负责,工信局配合。

(3)对临街机动车清洗、美容等产生的废水不能按规定进行治理和排放污染物的,依法取缔。由工商局牵头负责,环保局、食药监局、城管执法大队配合。

3、整治噪声污染

(1)集中整治建筑施工、工业企业、加工业、市政施工、房屋拆迁、锅炉等环境噪声。由环保局牵头,公安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大队配合。

(2)集中整治机关单位、公共场所、宾馆饭店、商业门店、个体摊点、居民室外活动等在消费过程中使用礼炮、烟花爆竹、偶然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以及居民住宅内装修、娱乐等产生的社会生活等环境噪声。由公安局牵头,城管执法大队、环保局配合。

(3)集中整治各类固定的文化娱乐、宣传活动场所及音像制品经营门店等产生的噪声。由文体广电局牵头,环保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4)集中整治商业门店、摊点、无固定场所的文化娱乐活动,流动宣传车辆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小摊小贩沿街叫卖等产生的噪声。由公安局牵头负责,城管执法大队、工商局配合。

(5)集中整治城区内各类机动车辆随意鸣放喇叭、特种车辆不按规定使用警报器等产生的噪声。由公安局牵头负责,城管执法大队配合。

4、整治“城市牛皮癣”污染

清理整治城区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居民楼院、公用设施上张贴、喷涂的各类“城市牛皮癣”。积极查处乱贴乱画、发布非法小广告等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督促责任单位和门店及时清除墙体及设施上张贴、喷涂的各类非法小广告,解决“城市牛皮癣”和非法小广告对县城环境的污染。由城管执法大队牵头负责,街道办、公安局、临街相关单位、城关镇、八里镇配合。

5、开展城乡结合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选择饮用水源保护任务重、农村环境问题突出、畜禽养殖污染较严重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难度大,位于葫芦河、312国道、静庄公路沿线的城关镇东关、西关村,八里镇闫庙、红林、高城寨、小山村,城川乡靳寺、吴庙、高湾、大寨村,共涉及3乡镇10村为我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按照国家、省、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部署,针对我县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在10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村实施“三清”示范工程。即:以保护农村饮用水源为重点的“清洁水源”示范工程;以整治集中连片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为重点的“清洁家园”示范工程;以整治农村畜禽养殖和面源污染为重点的“清洁田园”示范工程。由环保局、财政局牵头负责,八里镇、城关镇、城川乡配合。

三、时间步骤

这次集中整治时间为202_年2月20日至10月31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月20日—2月29日)为宣传发动和清理阶段。传达学习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动员会议精神,各相关单位大力宣传城乡环境整治的重大意义,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迅速掀起活动热潮。成立城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办公室,制定城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行事历,上报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城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安排启动城区环境整治工作。相关职能局按整治的内容和责任分工对各污染源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对应予取缔、关停、限期治理的污染单位和业主送达取缔、关停、限期治理通知书。

2、第二阶段(3月1日—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对城区各种污染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对应予取缔、关停的污染单位完成取缔、关停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源限期整改,对必须转产或搬迁的污染企业作出转产或搬迁计划。

3、第三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为总结提高阶段。查漏补缺,对前期整治工作的落实和成效进行检查,对整治不到位的,查明原因,及时整改。对前期的工作成效进行巩固提升,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并在工作中加以落实。对城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准备迎接县整治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

四、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本次城区环境污染整治活动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在县环保局设立城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城区环境污染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及行事历,组织召开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统一行动,抓好检查督促。从住建、环保、工信、水务、公安、卫生、公用事业管理、食品药品监督、文广、运管、城管执

法大队、街道办、工商、供电、城关镇政府、八里镇政府、城川乡镇府等部门抽调人员开展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整治的合力。

2、严格执法,保证实效。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排污单位和个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和投资主体,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抵制整治。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不留情面,不留死角,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牵头单位要依法及时进行取缔,需要进行案件移送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妨碍公务、阻碍执法的,公安局要给予严厉打击,推动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3、加强宣传,舆论造势。这次污染整治涉及面广,法规性强,难度大。文体广电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标语、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使综合整治的时间要求、方法步骤、政策规定做到家喻户晓。对城区环境污染整治进展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进行报道,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长效监管,巩固成果。各责任单位必须按照责任分工和目标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计划,并将整治任务逐项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治任务。环境整治结束后,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防止反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做到监管任务到片、责任到人、落实到户。

第二篇:环境污染整治

××镇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汇报材料

中共××镇委××镇人民政府

(202_年7月29日)

实施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是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要求,也是区委区政府顺应全区人民愿望的一项民心工程。××镇党委政府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予以贯彻落实,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来,共取缔、整治环境污染企业(个体户)585家,受理环境投拆案件300多例,拆除熔炉1000多只,拆除相关违章建筑10000多平方,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20人。

本周以来,我们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多策并举、确保成效”的要求,做到“检查常态化、巡查多样化、执法规范化、监督公开化”,组织机关村居干部克难攻坚,打响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环境整治攻坚战。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检查常态化,开展七日大检查。7月18日至24日(上周一至周日)七天时间,我们责令驻村干部全部下村,对辖区内585家整治对象进行检查,要求进企入户、不留死角,做到“眼见为实,心中有底”。同时,以片为单位,由百名驻村干部、百名村居干部进行交叉式、网格化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表格形式报镇整治办,确保责任到位。

二是坚持巡查多样化,认真落实“四项巡查制度”。为确保整治成效,我们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巡查,认真落实工作

片领导巡查、举报巡查、专项夜间突击巡查和队员包干巡查制度,构筑严密的巡查网络。本周组织工作片领导巡查3次,联合区整治办、土管所、供电所、环保中队、镇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开展夜间突击巡查3次,安排12名综合执法队员包干巡查180多人次。共查获熔铝、锌合金等6家,塑料清洗、造粒3家。

三是坚持执法规范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为破解“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难题,增强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本周四,我们联合区整治办等相关部门,对前期查获的污染企业采取联合执法,规范执法,按照要求一律断电断水,拆除违章建筑 户平方,并当场拘留人,形成了打击一点、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是坚持监督公开化,建立24小时快速反映机制。一是接受群众监督。公布环境污染举报热线,落实专人,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凡经查实,给予举报者每例202_元的奖励。对区长环保热线转交的问题,我们受理后第一时间到现场核查;对本人电话举报、担保属实的案件,无特殊情况一律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夜间由轮值人员在2小时内赶到),如超过3个小时未到现场,责令分管领导亲自到场处置。二是由镇纪委牵头,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督查。

下阶段,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不管情况多复杂、任务多重、压力多大,我们有决心,更有信心,再接再厉,攻坚克难,不断将环境整治工作推向深入,努力把××打造成宜居宜业宜闲的生态型临港

小城市,营造一个和谐、优美、清洁的生态家园。

第三篇: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篇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20XX年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为全面完成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任务,提升城区环境卫生面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把常熟建成全国同类城市中“城市环境最为秀美的江南名城”这一目标,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XX市城市容貌标准》,按照“各负其责、全面推进、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解决城市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真正实现城区环境的长治久洁。

二、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范围为城区三环路以内的城市主次干道两侧、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河道、未完工道路、收储地块、公共场所、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

三、整治标准

城区三环路以内环境卫生贴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XX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作业质量标准》,无暴露垃圾,无脏点死角,日常保洁到位;配齐环卫设施并达标,持续各类环卫设施的完好和外观整洁;清除所有建筑垃圾,并做好城区建筑垃圾的集中堆放管理;城区河道、池塘水面持续清洁,边坡、滩岸无垃圾、无杂物。

四、主要任务

1、消灭环境卫生死角。对三环路以内主次干道、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未完工道路、收储地块等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清除暴露垃圾和宅前屋后乱堆放,清除闲置地块、荒地、农田、村道边坡的垃圾、杂物、种植棚架,清除收储待出让地块内部及周围的垃圾、杂草,按标准进行围护和临时绿化,确保环境整洁。

2、清除建筑垃圾。对三环路以内的建筑装修垃圾进行全面清除,集中堆放到建筑垃圾临时堆场。

3、整治城区河道环境卫生。对三环路以内河道、断水浜、死水浜、鱼池等水域边坡、滩岸堆积的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杂物、种植棚架进行全面清除;加强河道漂浮物打捞,确保水面清洁。

4、整治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对城区公园、广场、游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脏点死角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环境整洁。

5、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对城区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6、配套完善环卫设施设备。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对城区的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箱、房(桶)、果壳箱等环卫基础设施和垃圾、粪便收运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对配套不到位和陈旧、破损、缺失的设施设备进行及时配套和改造、更新、维修,并加强日常管养。做到各类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7、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一是按照《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区环卫管理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各区域环卫管理部门和沿街单位、门店等市容环卫职责人的管理职责,加大日常保洁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提升城区环境卫生水平。二是以社区城市管理网络建设契机,加强环境卫生监督,巩固和提高整治效果。三是扎实推进新一轮环卫作业市场化发包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XX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作业质量标准》,明确环卫作业服务外包的作业标准,划分环卫保洁网格,明确人员、设备配备标准,配强保洁力量,增加保洁频次,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完善监管考核办法,强化对环卫服务企业的督查考核,提升环卫服务外包区域的作业质量。四是制定实施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从源头堵控、规范运输、入场堆放着手,加强监管。强化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清运,加大对乱堆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建筑垃圾堆场、处置场所的规划建设,同时逐步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潜力。

五、职责分工

1、城管局:负责城区职责范围内的主次干道两侧、行政村和撤村建居村村道、社区街巷两侧,接管的老新村、小区范围内卫生死角的整治,清除乱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负责城区职责范围内的主次干道、社区街巷、无物业管理小区,行政村、撤村建居村村道,以及已完成整治的宅前屋后的日常保洁;负责职责范围内环卫设施设备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清除职责范围内河道边坡、滩岸堆积的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加强河道漂浮物打捞和已完成整治的河道边坡、滩岸的日常保洁;负责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负责督促沿街单位、门店落实环卫职责;负责对施工车辆抛洒滴漏和乱堆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

2、住建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绿化带、物业小区、广场、游园卫生死角的整治和日常保洁;负责城区建设工地、职责范围内的未完工道路、物业小区建筑垃圾的清除;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广场、游园和物业小区公厕、垃圾箱、房(桶)、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河道滩岸的整治。

3、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收储待出让地块垃圾、杂草的清理。按标准设置2。0米以上封闭实体围墙,形式贴合街景要求。对近期未计划开发的地块,进行临时绿化。

4、虞山镇、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闲置地块、荒地、农田、菜地、村道两侧边坡等处柴草、杂物、垃圾、杂草、种植棚架等的清除;负责职责范围内民宅翻建、维修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的清除;负责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范围内宅前屋后乱堆放的清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日常保洁、环卫设施设备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职责范围内河道边坡、滩岸堆积的建筑垃圾、杂物、种植棚架等的清理,对断水浜、死水浜、鱼池等的整治,以及职责范围内河道漂浮物的打捞。

5、其他部门:按照《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职责分工,牵头负责相关资料的整治和管理。

六、时光安排1、3月14日至5月31日组织实施专项整治;

2、6月1日至6月30日巩固提高;

3、7月1日以后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各部门和属地政府要充分认识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大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本方案所确定的各项工作职责、整治任务和标准,从实际出发,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到具体单位,职责到人。要认真对照标准,查找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倒排序时进度,采取有效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整治工作。

(二)强化督查,落实长效

各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职责范围内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考核,确保整治工作按序时进度完成。虞山镇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内的闲置地块、荒地、农田、菜地、村道两侧边坡、河道边坡、死河浜、断水浜、鱼塘等整治完毕后,由城管局验收后接管,结合新一轮城区环卫作业服务外包,将卫生保洁、河道漂浮物打捞和边坡保洁等纳入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不出现反脏回潮现象。

XX县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级精神礼貌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

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家长评语大全)

三、整治任务、职责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描述老师的句子)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职责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透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十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

1.人行步道及巷道路面卫生整治

(1)对职责县内主次街路人行步道、居民巷道内路面、树池、花池的破损、塌陷、隆起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出现破损、塌陷、隆起的,务必修复。

(2)将所有与黑色路面交叉的未硬化居民巷道从油路向里延伸硬化50米。

(3)加强人行步道和居民小县内路面的挖掘审批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严禁挖掘人行步道和小县硬化路面。

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公厕、垃圾转运站建设及管理

一是已建成的水冲公厕要全部对外开放,同时沿街的机关办公场所和个体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也要全部对外开放。近年来小县开发中新建的水冲公厕、垃圾转运站,因各种因素改作它用的务必恢复。二是在商业县和繁华路段设置足够的可移动公厕。三是对破损的公厕要及时维修,按公厕卫生标准进行清扫、清掏及定期消杀。及县所有公厕(包括机关、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都要设置统一、醒目的标志。

职责单位:住建委、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3.果皮箱、垃圾箱(池)建设及管理

丢失的果皮箱、垃圾箱要补齐,轻微破损的要修复、粉刷和维护,完好、美化率到达100%,持续箱体和池体、平台整洁。在平地上散布的垃圾收集点要坚决取缔,以封闭式或地埋式垃圾池(箱)代替,定期对现有的所有垃圾中转站进行消杀。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果皮箱修补8月20日前达标,其他9月30日前达标。

4、其它公用设施维护管理

全面修复补齐街路、巷道丢失破损的各类井盖和雨水井箅子;全面疏通给排水管道;全面修复补齐居民社县、广场破损丢失的各类健身器材;全面修复补齐及县内破损残缺的路牌指示标志。

职责单位:及县文体局、及县水务局、及县交通局、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X月30日前达标。

5.引导规范民社会卫生行为

尝试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奖励机制;用心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按照“疏堵结合”的理念,领悟乌鲁木齐风味小吃街卫生整治的成功经验,尝试在就业1条街至科文小县段打造“河套风味夜排档1条街”;在三河湾小县门前空地设置“商品展销县”;在四季花城门前设置“棚及县”;在明珠城小县门前设置“夜及县”,逐步把烧烤车等流动商贩就地、就近引导入经营、进而取缔马路场。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X月20日前启动,并构成长效机制。

(十四)加大宣传力度

对城县环境综合整治要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确定1名领导专门负责,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专门的采编报道。

日报、晚报要开辟专栏,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设专题节目。

职责单位:广播电视局、县日报社。

完成时刻:全程跟踪报道。

四、时刻安排

从202_年X月1日开始至202_年8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是:X月1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大会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目标、标准和完成时限,全面进行建设和整治;按照规定的完成时刻、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宣传报道工作组要负责督导各新闻单位围绕的各项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对会战的进程,典型事例,重点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做法、经验,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同时,要继续实行“联带职责追究到尖,整改反馈跟踪到边”的职责追查制度,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整治不力的部门、单位、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跟踪报道。

(二)定期通报。按照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对职责单位和监管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此外,整治办每周一次工作例会,调度状况,研究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发工作通报。

(三)实行职责追究制度。由整治办、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组成职责追究小组,对工作组上报的问题进行职责倒查,追究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的职责单位和职责人的职责。直接职责人和主管领导在电视上公开检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工作拖拉、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局进行纪律追究。

(四)加大督导力度。一是各工作组要加强对各职责单位的督查、督办,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二是各监管职责单位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其负责监管对象的整治状况进行督导。三是各职责单位要对照整治方案的标准和完成时限及时开展工作,确保百日整治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六、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民发动。根据委、政府的部署,抓紧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用心组织本部门、本行业、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发奋提高环境卫生整治质量。

(二)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各部门主要领导是这次综合整治的第一职责人,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发奋构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动手、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用心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7月1日开始,各单位要对下属单位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开展状况进行检查,对任务落实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营造氛围,大力宣传。要加强民卫生教育,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屏、标语、广播等宣传阵地,要制作和播放礼貌礼仪、环境卫生方面的栏目,大力宣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好处和主要资料、工作成效等,发奋提高广大民群众卫生意识、礼貌意识、参与意识,迅速掀起临河城县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热潮。

第四篇:关于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全市户外广告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兴隆台区综合执法大队、环卫处、双台子区综合执法大队、环卫处、油田城管支队、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提高户外广告质量,清理非法张贴喷涂广告,美化城市景观,维护公共安全,决定开展全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打造靓丽盘锦为目标,坚持重点控制和分区管理相结合,有利于保护城市风貌,与区域环境和城市建设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对街路、商业繁华区、城市出入口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对非法张贴喷涂广告集中清理,并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彻底改变户外广告设置“杂、滥、乱、差”的面貌,解决非法“小广告”污染城市市容等问题,形成合理规划、设置有序、布局科学、管理规范、标本兼治的户外广告新格局,标提升城市容貌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设置增量户外广告

1、编制户外广告规划。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不断加大户外广告管理力度。与规划主管部门配合,编制全市户

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做到布局科学合理。户外广告设置充分考虑广告的位置、形式、规模、规格、材料、亮化美化等基本设置要求,提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做到设置科学有序。

2、严格审批增量户外广告。市综合执法局依据全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对单体广告进行审批备案。辖区执法大队现场予以监察,严查擅自变更设置地点、规格、形式、数量、制作工艺及发布内容的户外广告。

(二)整治存量户外广告

一是对现有柱式广告、电子显示屏等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排查,对未经审批,但符合总体规划和安全规范要求的,予以保留,在30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对未经审批,不符合全市总体规划要求,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予以拆除。二是严格控制建筑工地围挡广告,总高度不超过6米;设置于建筑工地围墙上的户外广告,距离地面总体高度不超过6米,同一区域要相对统一。不符合设置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或拆除。三是建筑物立面不得设置外凸式广告,对突出墙面、尺寸过大、遮挡和破坏建筑物整体性和设计风格,与建筑物不协调的要进行整改或拆除。四是拆除建筑物顶部设置的大型实体户外广告牌。五是对设置于各种栏杆上影响“拆墙透绿”效果和交通视野的广告,要进行整改或拆除。六是清除未经批准、长期空白闲置、不及时维护的陈旧、破损和设置

期满的广告和商家牌匾。七是有关部门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置的宣传栏、阅报栏、标志指示牌等,对不符合设置要求以及随意更换为商业宣传画面的,要进行整改或拆除。八是清除橱窗、门楣、墙面乱粘及时贴和乱挂招牌现象。九是清除在建(构)筑物、临街及小区墙体、电线杆、路灯杆、报刊亭、电话亭、候车亭、树木、各类灯箱、大型广告牌、桥体等部位涂写、悬挂、粘贴的小广告。

(三)严控临时性户外广告。一是严格控制在繁华区进行商业性庆典宣传活动,超过规定时限的要及时清理取缔。二是临时性公益宣传广告,要规定时限拆除,特别是交通隔离栅栏、街道两侧墙体上设置宣传条幅、广告要及时清理。三是坚决清理取缔经营性宣传条幅广告。

(四)清理非法张贴喷涂广告。一是查处主次干道两侧以及住宅小区内建筑、公用设施上的张贴喷涂非法行医、办证、招聘公关的联系电话号码及其他“小广告”行为,实现重点地区的非法小广告得到有效遏制,使非法张贴、散发、喷涂小广告的行为不再反弹。二是清理覆盖已乱张贴、乱刻画和乱涂写非法“小广告,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范围

此次全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由市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重点突破、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今年重点对15条主街主路进行整治。包括:向海大道、石油大街、渤海路、惠宾大街、辽河路、兴隆大街、科级大街、泰山路、兴油大街、林丰路、市府大街、工业大街、香稻路、红旗大街、胜利街。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成立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曲万春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孙大勇 辽河油田城建管理监察支队支队长

由德宏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助理、综合管理科

科长

张 勇 市综合执法局机动执法大队大队长

袁法祥 市综合执法局环境执法监察大队大 队长

陈 军 市综合执法局辽滨大队负责人

刘 野 市综合执法局辽河口大队大队长

张华桥 兴隆台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喜权 双台子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 斌 辽河油田城管支队综合监察科科长 冯勇海 双台子区环卫处处长

宋祥波 兴隆台区环卫处处长

五、责任分工

1、辖区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拆除工作。负责对辖区内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督促“门前四包”责任单位落实包市容卫生工作。收集整理张贴、散发、喷涂非法行医、办证、招聘公关等小广告信息,移交环卫部门处理。

2、辖区环卫部门负责加强对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的覆盖和清理工作。

3、市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加大对非法小广告清理工作的督查力度。

4、市综合执法局机动执法大队负责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实施步骤

(一)普查准备、宣传发动阶段(202_年3月25日至4月10日)。对重点整治街道、重点部位的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普查,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具体的整治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争得各部门、单位以及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二)编制论证规划和集中整改整治阶段(202_年4月11日至8月10日)。一是与规划部门配合尽快编制出台全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并完成论证工作。二是逐条路段、分门别类落实整改措施,责令产权人整改自拆。对整改仍不达标和拒不整改的,对严重违背户外广告规划 的,对现有柱式、电子显示屏等大型户外广告在规定时限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的,由两区综合执法大队依法予以拆除。三是开展对非法张贴喷涂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_年8月11日至8月31日)。组织对户外广告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措施要求

(一)全面调查摸底,详细掌握情况。此次户外广告整治活动,机动执法大队要对户外广告设施认真调查摸底,环卫执法监察大队要对非法喷涂广告进行调查,并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各辖区执法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与广告设置单位搞好衔接,对整治路段的户外广告进行拉网式普查,将基础情况记录在案,分别提出整改措施,为实施集中整治做好准备。

(二)耐心宣传教育,督促自行整改。此项工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与市民生活和设置者利益密切相关。要搞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广泛宣传户外广告管理有关规定,使之认识到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对提升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性,以及违章设置户外广告的危害及后果,尽最大努力劝导设置者对不规范的户外广告自行拆除或整改。

(三)明确标准,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下列标准:喷涂在涂料墙体上的广告,需用相同颜色的涂料粉刷覆盖;硬质墙面、桥栏上的需用清洗剂彻底清除不留痕迹;金属设施上 的需强力清洗或用相同颜色的油漆覆盖;所有广告要清刷彻底,不留痕迹。

(四)坚持文明执法,公平执法。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标准要求推进整治工作。在查处特别是强制拆除过程中要注意维持现场秩序,认真做好劝导工作,切实维护道路通行安全。严禁办人情案和关系案,凡纳入整治范围的户外广告,要坚决予以拆除。凡不符合规划总体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设置,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责任人和主管领导。

(五)积极稳妥推进,务求取得实效。此次整治工作要以调查摸底为基础,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查处为后盾,本着先易后难、先主后次、先单位后个人的原则,逐步深入展开。两区综合执法大队应向属地政府申请拆除户外广告所需费用,同时,研究户外广告长效管理的措施和办法,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日常管理,确保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更好地发挥户外广告在城市容貌环境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综合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抄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文明办 抄送: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双台区人民政府、辽河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

第五篇:城区环境污染专治工作方案

城区环境污染专治工作方案范文

为加大对我市建成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保护和改善城区环境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噪声扰民问题,促进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建成区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部门相互配合”、“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我市“建成区”(即: 主城区、昆钢生活区、温泉镇旅游区)集中开展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整治任务

(一)整治工业噪声。

(二)整治机动车噪声污染。加大机动车禁鸣监管力度,重点整治公交车鸣笛、报站喇叭音量、发动机噪声的扰民行为。

(三)整治夜间建筑工地施工噪声。重点整治居民居住区建筑、拆迁、道路维修、管线铺设等夜间施工工地产生的超标噪声,严肃查处未经环保部门许可,擅自进行夜间施工扰民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歌舞厅和酒店的卡拉OK音乐噪声。重点整治居民居住区经营性饮食、服务单位和娱乐场所扰民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达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五)整治烧烤摊点噪声。重点对居民居住区周边烧烤摊点人为噪声进行制止、整治。

(六)整治市场叫卖噪声。重点整治居民居住区周边的各类市场及公共场所在经营活动中的叫卖、音响、加工、喇叭所产生的高噪声污染扰民行为。

(七)整治生产、加工噪声。对居民居住区生产、经营中各种风机、水泵、金属切割、建材加工、汽车维修及饮食服务中的空调、冷却塔、排风机等超标噪声,进行限期整改,逾期未治理达标的,责令其停业、搬迁、关闭。

三、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 市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办联系领导,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市公安分局、住建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商局、环保局、运管分局,连然街道办事处、金方街道办事处,温泉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工作。重点做好工业噪声污染整治。

市公安局:负责对建成区商业经营和公共场所娱乐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音响器材的行为进行整治;对居民家庭产生高噪声扰民行为的整治;对机动车噪声,特别是城市公交车鸣笛、发动机噪声、报站喇叭的噪声污染进行整治。

市住建局:负责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进行整治。

市工商局:负责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扰民噪声的各类生产经营性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整治。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对卡拉OK等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扰民的行为进行整治。

市城管局:负责街头烧烤特别是对居民居住区街头烧烤摊点噪声扰民行为进行整治;对居民居住区和各类市场(包括早、夜市市场和市场)及停车场产生的噪声扰民行为进行整治。

市运管分局:负责对汽车维修企业噪声扰民的整治。

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各成员单位要从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搞好集中宣传教育,积极进行正面引导,让广大市民了解和支持整治行动,及时督促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相关法规。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1日-月10日)。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原则及时受理、依法查处市长热线和环保投诉热线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三)总结验收阶段(月10日-月30日)。

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验收,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经验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环境噪声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监管。

(二)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有组织、有人员、有措施、有任务,认真抓好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要将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当作一项民心工程、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城市健康发展的大事认真抓紧抓好,加强协调、通力合作,保证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到位,专项整治工作见成效。

(三)各成员单位要在 年月 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情况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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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城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_-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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