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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
编辑:寂静之音 识别码:17-1012566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8 00:02: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

今年1-4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1.1%,道路交通事故丝袜人数占各类事故丝袜人数的90.8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特别是“五一”期间,我省连续发生4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有效认知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势头,决定自202_年5月中旬至202_年底,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客运市场和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规范,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等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更加明晰,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其数和伤亡人数明显降低,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机动车辆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路面行车秩序整治、重点车辆安全整治、提升事故应急救援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整治。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农机操作手)、机动车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资粮的监管,认真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有效落实优胜劣汰机制,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等有关部门配合)

2、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整治。加强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的监管和整治,规范考试场地和考试程序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对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认真实施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费率浮动制度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农业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保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机动车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

1、机动车检测维修整治。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综合性能检测以及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综合整治。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未持证上岗、超经营范围维修、使用假冒零配件、检测把关不严、二级维护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因检测检验货维修把关不严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省质监局、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工商局、安监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机动车报废回收整治。经贸部门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旧机动车交易的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利用报废回收改装、拼装车的非法电;工商部门在责任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语法查处报废汽车和拼装车辆进入市场交易等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报废汽车上路行驶行为,建立报废汽车信息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省经贸委、工商局、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质监局、农业厅、水利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安保设施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及时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校园周边

等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对今年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列入今年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并限期文成整治。二是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全省公路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已排查出的隐患大道省级(市级、县级)督办标准的,按照《福建省公路隐患路段排查与督办标准》,分类逐级督办;对高速公路的隐患排查,按照省级督办标准和要求,经批准后,由省高速公路公司负责整治。三是新建公路的安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新的标准规范建设施工,并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已建的公路安保设施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的,由省交通运输厅抓紧提出方案,分歧实施改造。四是加强对公路养护施工单位的监管,严格按《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养护工作等。(道路交通隐患排查、论证和整改验收工作由省预防办牵头,省交通运输艇、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监局、公安交警总队配合;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清华对客运驾驶员考核培训,推行“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严格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到202_年底,对旅游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卫星定位装置系统平台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卫星定位装置系统信息,每天抽查不低于1%0包邮客运车辆,强化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根据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采集的监控记录资料,加大对客运车辆超速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五)路面行车秩序和客运市场秩序整治

1、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和分析,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各高速公路出口处,并在市际、县际主要道路增设执勤点,在重点时段,对进出省际7座以上客运车辆实施全面检查,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倒库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依托乡镇派出所,加强警力调配,加强乡村、偏远地区道路交通路面管控;加大城区和郊区警力部署,加大科技兴安资金投入,确保路面行车秩序畅通安全,并有效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抄告制度。(省公安厅、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气象局等有关你部门配合)

2、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定期分析客运市场秩序,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经营、无证经营、不按规定线路经营等违法行为,并将其违法行为列为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重点车辆安全整治

加强渣土车、是公共车车、摩托车、出租车以及学校校车、集中接送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整治,结合客运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无证、无照、超速以及为按规定线路行驶行为,督促出租车、县内班线客车等车辆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卫星装置系统;进一步强化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督促学校校车和其他社会接送学生车辆安装符合归家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有效遏制重点车辆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出租车路面秩序整治由地方政府负责牵头,省公安交警总队分工负责;出租车卫星定位装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省安监局、通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整治,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交警总队、安监局、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配合;学校校车整治由省教育厅„公安交警总队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其他社会接送学生车辆、摩托车整治由省公安交警总队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认真制定本单位道路交通事故印记救援预防,搞好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有效解决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反应慢、救援不协调等问题(地方政府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八)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

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鸡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出行氛围;教育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列入教学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业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以及当前正在开展“打非”和客运隐患专项行动,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有效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加大道路交通安保工程资金投入,强化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路段应当纳入政府挂牌督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一岗双责”,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指导、更总、督促和检查等工作;道路交通营运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和机关事业公车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强化指标考核。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正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指标特别是安全生产经营性事故指标考核。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或事故控制指标超时序的哟管政府、部门及单位的监督检查,实行约诫勉、预警通报等制度,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

(四)开展联合执法。各级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业、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配合,严厉打击酒后行驶、超速行驶、客运车辆超员、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及拖拉机(变型、多功能)违法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三超”现象,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秩序。

(五)实施挂牌督办。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对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制度,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严格审核事故性质、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处理以及防范措施,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检查落实。各级政府要突出本地区道路交通特点,量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考核标准,定期组织专项督察和考核,并及时予以通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各相关部门综合政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并根据各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际情况,于6月底组织省级督察组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毒草情况上报省政府并通报全省,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篇: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202_〕1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有效防范和减少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逐项抓好落实,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今年1~5月,我市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25起,造成90人死亡,337人不同程度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5606元,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8.34%、3.23%、26.58%和30.50%,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但应清醒地看到,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依然存在,酒后驾驶、醉酒驾车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载客现象较为严重,机动车无牌无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然突出,摩托车改装改型、电动车超速超载、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现象比较明显,拖拉机、机动三轮车违法载客现象较为严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5.6”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决定自202_年5月下旬至202_年底,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客运市场和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规范,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等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更加明晰,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明显下降,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及分工

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机动车辆

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路面行车秩序整治、重点车辆安全整治、提升事故应急救援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

1.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整治。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含拖拉机驾驶员)、机动车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质量的监管,认真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有效落实优胜劣汰机制,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市交通局、市农业局牵头,市安监局、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等有关部门配合)。

2. 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整治。加强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的监管和整治,规范考试场地和考试程序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对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认真实施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费率浮动制度等。(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市农业局牵头,市交通局、市保险协会、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机动车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

1. 机动车检测维修整治。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综合性能检测以及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综合整治。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未持证上岗、超经营范围维修、使用假冒零配件、检测把关不严、二级维护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因检测检验或维修把关不严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牵头,市工商局、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2. 机动车报废回收整治。经贸部门负责对报废汽车回收、旧机动车交易的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利用报废回收件改装、拼装车的非法点;工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查处报废汽车和拼装车辆进入市场交易等行为;公安交巡警部门依法查处报废汽车、拼(改)装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建立报废汽车信息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牵头,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不断完善安保设施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及时整治和消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一是各级政府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临水临崖、视距不良路段、校园周边道路等重点部位安全设施隐患的排查、治理,对今年已排查上报列入整治计划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闽政办〔202_〕133号)要求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_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险路段整治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2_〕144号)通知精神,按照工作责任、职责,抓紧落实整

治,并按期限完成整治任务。二是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全市公路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省政府办公厅已批准列入省级督办整治的省道308线上杭县白砂岭路段安全隐患,要尽快落实整治工作措施;对今年排查列入市级、县级督办整治的道路安全隐患,要按照《福建省公路隐患路段排查与督办标准》,分类逐级抓紧督办治理;对高速公路的隐患排查,按照省级督办标准和要求,经批准后,由省高速公路公司负责整治。三是对新建公路的安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新的标准规范建设施工,并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已建的公路安保设施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的,由市交通局抓紧提出方案上报省交通厅,经批准后,分期实施改造。四是加强对公路养护施工单位的监管,严格按《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养护工作等。(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道路交通隐患排查、论证和整改验收工作由市预防办牵头,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建设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配合;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市安监局等部门配合;新、改建和扩建公路(不含城区道路)“三同时”及已建公路安全设施整治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市安监局、市公路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强化对客运驾驶员考核培训,推行“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严格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到202_年底,对旅游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车辆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公安交巡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卫星定位装置系统平台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卫星定位装置系统信息,每天抽查不低于1‰保有客运车辆,强化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根据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采集的监控记录资料,加大对客运车辆超速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五)路面行车秩序和客运市场秩序整治

1. 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公安交巡警部门、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和分析,依托省、市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各高速公路出口处,并在市际、县际主要道路增设执勤点,在重点道路、重要时段,对进出省际7座以上客运车辆实施全面检查,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公安交(巡)部门要依托乡镇派出所,加强警力调配,加强乡村、偏远地区道路交通路面管控;加大城区和郊区警力部署,加大科技兴安资金投入,强化路面动态监管,集中力量查处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确保路面行车秩序畅通安全,并有效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抄告制度。(市公安局、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牵头,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2. 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定期分析客运市场秩序,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经营、无证经营、不按规定线路经营等违法行为,并将其违法行为列为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重点车辆安全整治

加强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摩托车、出租车以及公交车、学校校车、集中接送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整治,结合客运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无证、无照、超速以及未按规定线路行驶行为,督促出租车、县内班线客车等车辆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系统;进一步强化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督促学校校车和其他社会接送学生车辆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有效遏制重点车辆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公交车、出租车路面秩序整治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牵头,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分工负责;出租车卫星定位装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牵头,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分工负责,市安监局、市无线电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整治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市安监局、市交通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学校校车整治工作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其他社会接送学生车辆、摩托车整治工作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牵头,市交通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认真制定本单位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搞好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有效解决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反应慢、救援不协调等问题。(地方政府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八)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不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出行氛围;教育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列入教学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专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业(农机)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巡警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向深入、广度推进。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细化实施工作方案。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以及当前正在开展“打非”和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二)有效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加大对道路交通安保工程资金的投入,强化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对存在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的路段要纳入各县(市、区)政府挂牌

督办整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一岗双责”工作责任,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督查指导、跟踪监督和检查督促工作力度;道路交通营运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和机关事业用车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教育,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三)强化指标考核。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省、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细化考核指标,强化对道路交通事故指标特别是生产经营性事故指标考核。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或事故控制指标超时序的有关政府、部门及单位的监督检查,对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特别是一年内发生一起5人以上(含5人)或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市、区)政府,均要实行约谈诫勉、预警通报等制度,确保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省、市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

(四)开展联合执法。各级公安交巡警部门、交通运输、农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认真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客运车辆超员、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及拖拉机(变型、多功能)、机动三轮车违法载人、载客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三超”现象,进一步改善我市道路通行秩序。

(五)实施挂牌督办。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对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制度。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严格审核事故的性质、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处理以及防范措施,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检查落实。各级政府要突出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特点,量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考核标准,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和考核,并及时予以通报;市政府安委会要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并根据各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于7月下旬组织市级督查组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导,督导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全市,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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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XXX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XXX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XXX20XX年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结合《20XX年交通运输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及内容安排,现就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XJP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突出“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发现整改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努力实现“两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下降、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重点对以下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车辆安全隐患、驾驶人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安全隐患,以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排查。

(一)道路安全隐患。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按照《XXX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指南》的具体要求,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和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缺失路段为重点,对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排查的重点:一是对路基路面进行全面排查。对已出现的坑漕、车辙、水毁、不均匀沉降、易积水等隐患路段,长时间、长距离施工路段,以及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等点段进行排查。二是对桥涵、隧道进行全面排查。要按照公路桥涵、隧道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排查,尤其是对不符合最新技术规范的隧道出入口设计、隧道内照明、逃生、引导、应急救援等点段进行排查。三是对事故多发的隐患路段进行排查。即对事故多发的公路平交路口、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进行排查。

(二)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各地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和重型货车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长期逃避监管,逾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逾期未报废等不安全的车辆。

(三)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各地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和重型货车等车辆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的驾驶人。

(四)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各地要以公路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公交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24小时动态监控专人值守制度不落实等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排查整治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者接驳运输规定、城市公交车驶出城市规划区,车辆技术等级、类型等级不达标或存在超员现象的客运企业。

(五)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级负有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等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要通过开展全覆盖式自查自纠,切实找准监管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监管漏洞、盲区,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3月至12月,分3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排查阶段。(3月至4月)

各地要结合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到位。

各地要对照方案确定的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对道路、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确认登记并建立《隐患信息汇总登记台帐》电子台账,下达隐患整改指导书,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等台帐。

(二)综合整治阶段(4月至9月)

各地要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分类整治,强化责任落实和跟踪督促,对照安全隐患清单,挂账督办、整改销账,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到位。

1.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实施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高效配置安全改善资金,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公路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对排查出的路基路面、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要分析问题症结,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对排查出的桥涵、隧道隐患,要按照公路桥涵、隧道等构造物管理的技术规范,做好隐患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的路段、路口隐患,要采取增设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消除障碍物等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级公路中央隔离带开口要进行调整或封闭。

2.整治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定期对未按时参加检验的大中型客车、公交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危化品运输车和重型货车信息进行系统锁定,对在路检路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检验的车辆一律暂扣,并强制就地检验,对逾期未报废的要强制报废。

各地工信、工商、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机动车生产、改装、修理等企业、场所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各地工商部门要加强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监管,坚决取缔违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3.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落实对重点车辆驾驶人清理工作,对逾期未审验、已满12分仍在驾驶重点车辆的驾驶人,要责令所属运输企业限期清理,清理不到位的,要对该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整改;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做好对校车驾驶人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工作,凡未满足驾驶校车条件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

4.加强重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安监部门监督指导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等制度,扎实开展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集中安全教育,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必须进行重点督查约谈,限期整改到位;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

对客运企业所属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的,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坚决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5.严肃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各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针对辖区交通事故特点,建立健全严重交通违法常态治理机制,组织开展区域性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依法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重点加大对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酒驾、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从严顶格处理。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优化设置桥梁限载、限速交通指示牌,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加大货车超限超载、超速的整治力度;要重点查处货车超过桥梁承载能力,通行危桥的行为,引导重型货车行驶更高等级公路,保护公路、桥隧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阻截劝返,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并及时报告当地公路管理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至12月)

各地要对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扎实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清零”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要在认真总结梳理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分析研究,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细化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具体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权责一致、部门齐抓、分工协作、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管理。探索建立农村道路

“路长制”,落实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所有乡镇均要设有交通安全管理站和交通安全管理员,行政村均要设有交通安全劝导站和交通安全劝导员,构建全覆盖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着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从“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要将查处的交通违法信息及时相互通报;要经常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各监管部门要依托信用信息系统,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中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做到“黑名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要鼓励社会和媒体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并落实相关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推动问题解决。公安交管部门与气象部门要加强合作共享,实时通报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切实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强化技防措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按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将全部客运车辆安装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并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同时纳入政府监管平台和我省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落实安全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车辆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以及交通违法,督促提醒并严格企业内部管理处罚到位。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监控设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探索在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安装抓拍系统,并接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信息网,对不按指示标志进站检测的货运车辆记分罚款。

(四)强化督导检查。省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将在综合整治各工作阶段,组织开展跨区域交叉检查、明察暗访活动,主动发现并查找交通安全隐患,并通过现场纠正、下发通报、约谈访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各类隐患整改到位,推动综合整治取得实效。各地也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整治工作各环节的问题和不足,推动落实整改。

(五)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司法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推行“互联网+”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安监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活动,进一步提高客运车辆乘客的安全带使用率。同时,要组织开展在客运车辆显著位置喷涂举报电话及微信举报二维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举报。综合整治期间,各地新闻媒体单位应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定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开展舆论监督,集中曝光不少于两批次重大隐患问题,并严格落实“五个一批”措施,向社会曝光一批交通安全重大隐患、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安全隐患企业、公布一批“黑名单”运输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地要切实做好整治的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从4月开始至整治结束.

第四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寨子学校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工作通知安排,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出行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我校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生交通违规行为和学生骑自行车现象。加强校门口交通秩序和周边交通环境整治,缓解上、放学时段校门口交通拥堵问题,努力为广大师生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武俊福

副组长:张建斌 米权威 马润梅 组 员:杨立刚 王永平各班班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新校门外公路窄、车辆多、无减速带、无交通警示牌。校门不能使用问题;

四、整治措施

(一)校长及时组织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及全体教师召开“道路交通整治动员会”传达县教育局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实施方案》布置班主任及时召开班会,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安全出行的教育,提高学生遵章守法的意识。

(二)加强门卫及保安人员管理,按照学校规定开关校门,特殊情况灵活掌握。保安人员有权有责任清理校门口流动摊贩,疏导学生及接送学生家长的交通,保证学生上放学道路通畅。

五、整治实施阶段:202_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实施整改。

202_

寨子学校 年9月30日 2

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寨子学校

工作方案

第五篇:玉田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玉田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

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方案

各村委会、各镇直单位:

为贯彻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暨集中整治大会战精神和部署,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特制以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镇领导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成立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大会战合力。制定《玉田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方案》,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的相关部署。

二、强化宣传引导

我镇认真领会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暨集中整治大会战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措施。通过镇机关LED、村村通广播、横幅标语、宣传海报、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宣传载体,做到屏幕有标语、广播有声音、路边有横幅、墙上有图画、简报有信息,着力营造“关注生命、关爱生命”的良好宣传教育氛围,引起广大村民对出行

安全的高度重视和警觉。

三、强化检查整治

我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检查整治工作:

(一)强化重点车辆的安全整治。对辖区内各类非法营运、无牌无证、套牌假证等重点车辆进行排查和取缔。清查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报废、注销情况,实行逐一告知制度,并对逾期未检验、报废、注销的车辆及时通报运输企业和交通局。严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管,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拼装、改装车辆“源头”的组织查处和打击力度。排查摸清我镇校车基本情况,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集中整治无校车标牌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建设、施工单位非法发包或分包建筑渣土运输业务的行为,推动渣土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联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系统。继续开展以“三车”为重点的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

(二)提升道路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我镇道路与公路设施管理定期沟通衔接机制,及时完善公路转镇区道路的相应配套安全设施。严格执行镇区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建立镇区道路工程设计阶段的安全评价和交竣工阶段安全验收评价制度。

(三)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认真落实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管理方法,以客车、渣土车、大中型客货车、危货车、校车等为重点,强制安装动态监控装置,建立车辆监控平台,做好跟踪服务,加强驾驶人的教育。督

促运输企业完善动态监控台账、配备专兼职监控人员,落实“点对点”动态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客运安全隐患“四个一批”整治,落实对省、福州市两级挂牌督办的事故多发的重点客运企业、多次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重点客运驾驶人整治措施。

(四)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大力发展城乡公交,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根据每年适当增加合格农村校车数量。开展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把高下边坡、临水临崖、长下坡、急转弯坡、视距不良等路段作为隐患排查的重点,对发现隐患点及时实施整治。深入开展“平安玉田”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加大对我镇道路的巡逻监控。

四、强化责任追究

我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规定》,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和“一岗双责”,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网格化管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绩效管理及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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