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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在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会议上的讲话
编辑:清风徐来 识别码:17-1138235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13 23:51: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副县长在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矿业开发秩序,整顿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县政府决定对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行全面整顿和规范。刚才,国土资源局局长陈敬宇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党组书记赵金山同志宣读了治理整顿工作方案,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会上,武汉红海洋等四个矿业公司分别做了表态发言,希望各矿山企业学习借鉴,切实配合做好治理整顿各项工作。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按照全县“三大经济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扩大对外开放;坚持以优势资源吸引县外资金和技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坚持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投资环境,服务于重点项目建设,有力推进了我县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全县工业经济总量中,矿产资源开发型工业产值占据了重要位置。矿产资源的开发和转化是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一点,是肯定的。但是,在矿产资源开发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是矿山布局不合理,“小、散、弱、多”尤为突出。底,全县设置探矿权25个,采矿权87个,最大探采区块几十个平方公里,区块个数很少;最小区块仅有百分之几个平方公里,星罗棋布。除水泥灰岩、重晶石、硫铁矿、铅锌矿开发初步形成规模外,其他探明资源或圈占不用,或小打小闹,或采富弃贫,优势资源不优,矿山企业不强,资源利用率不高,经济效益不好。二是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矛盾突出。一些矿山企业不执行开发规划,不落实环保措施,违规作业,乱挖滥采,一些地方因开矿造成地表塌陷、山体滑坡、水源污染、植被破坏等问题日益严重,使我们面临加快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双重压力。三是资源开发与安全生产矛盾突出。一些矿山企业单纯追求利润,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轻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矿山安全事故居高不下,群众信访案件有增无减,人民群众正当利益诉求得不到及时地、合理地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四是资源开发与全县经济发展需要矛盾突出。一方面,一些企业和个人以开发资源为名,圈占资源、待价而沽、非法转让倒卖牟取暴利;另一方面,县上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优势企业,商招来了无法足额配置资源,严重影响了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形成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原因有矿产资源品种多、矿点分布零散等客观原因,更主要的原因还是缺乏科学统一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滞后;个别部门执法不严,行为不当;矿业权市场化配置制度落实不力。因此,全县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对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做大做强工业产业,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增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治理整顿工作。

第一,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是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的需要。坚持生态立县战略,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通过治理整顿,关停并转一批矿山规模小、生产设备陈旧、冶炼工艺落后、生产方式粗放的企业,加强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以及其他生物资源的保护,符合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和陕西最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是绿色农业、环保工业和生态旅游发展的需要。

第二,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是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需要。土地、矿产都是稀缺资源,都是不可再生资源。为了国家粮食安全和长治久安,我们严格保护耕地资源;为了子孙后代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加管控。通过治理整顿,正确处理好矿产资源储量减少与加速发展的关系,大力开展和加快推进矿产资源普查、勘查工作,储备一批后续资源;下大力气,依法收回圈而不采、圈而不探的矿业权,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需要,切实加以保护,切实合理利用,从而实现矿产的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提高矿产经营的质量和效益。

第三,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是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我县工业的发展主要是依托优势矿产资源,对外招商引资,进行深度开发利用,属于资金、技术、人才输入与自然资源互补型工业经济,外来加工项目凤毛麟角。在三个工业经济版块中,矿产资源精深加工项目占很大比重,如我们的昊华钡盐、康华建材、光大硅业产值过亿元;在建的工业硅、铅锌、粗钡粉等企业,投产达效后,产值也可超亿元,这些规模企业的快速发展壮大带动了运输业、餐饮服务业等中小企业的发展。通过治理整顿,进一步推动矿产资源整合,将优势资源配置给优势企业,加快建成一批资金技术强、管理效益高、环境保护好的企业,是我县工业经济上规模、上水平、形成强势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第四,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是依法打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的需要。在矿产资源开发

中,违法采矿、违法探矿、违法转让矿业权、越界开采、以探代采、占而不用、滥采乱挖、违规生产、诱发地质环境、侵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引起了当地群众强烈不满,因此,通过开展矿产资源治理整顿,采取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是切实强化矿产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地质灾害管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

二、明确重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目标: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矿山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小矿比例明显降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储量动态监测和核查工作全面到位,资源利用进一步合理,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基层监管到位,投资环境改善,实现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矿产开发秩序科学规范。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全县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要着力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全力推进资源整合工作,集中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调整矿山企业的空间布局,对大中型矿区内的小型矿山企业进行整治和规范;对矿产开发集中区内的小矿采取收购、合并、兼并、入股、关闭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逐步实现资源开发的规模化、集约化;进一步压缩矿山企业总量,减少小矿比重,切实扭转矿山企业多、小、散、乱局面。通过必要的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保证按时间和要求完成省市下达的资源整合任务,使有限的矿产资源服从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集中打击无证勘查和开采等违法行为。对所有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勘查、开发资源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对取得勘查许可证后不按期施工或不依法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要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吊销许可证。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持过期失效许可证采矿、在被责令停止整改期间擅自采矿的,要依法严厉打击、从重处罚,情节严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要按法定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对矿产资源监管工作领导不力、管理不严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3、全面查处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对越界勘查、越界采矿、不按勘查设计施工、不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回采率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要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注销、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及相关证照。

4、严厉查处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行为。对非法承包、转包探矿权、采矿权的要逐个检查,严肃处理。凡探矿权、采矿权主体发生转移而未经审批管理机关批准的,对非法转让方和非法受让方都要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吊销相关证照。

5、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重点是关闭各类保护区、禁采区内的矿山企业,整治严重污染环境、安全措施达不到要求的矿山企业,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6、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要加强对事故隐患及危险源的综合治理,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违规采掘的,要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关闭矿山,吊销、注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7、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对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项目核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环保审查、企业设定等各项管理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坚决纠正违规审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行为。严肃查处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入股、参股等方式参与办矿、徇私舞弊等各类违法违纪案件。

三、强化措施,确保治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国土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安监局、经贸局、环保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镇长为成员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治理整顿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周密安排,积极行动,把思想统一到矿产资源合理有序开发与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大局上来,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着力解决好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夯实责任。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任务重,责任大,涉及多方切身利益,工作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合行动,注重程序,严明纪律,坚持做到依法行政。要落实专人,深入基层,深入矿山企业认真调查研究,直接面对矿权业主和群众,听取困难和意见,做到案件调查要客观实际,处理问题要公开透明,切实维护好矿业权人和群众的利益。

3、健全机制。一是建立限期督办机制。对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较严重的矿山企业,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或不听从督办要求的企业,依法关停。二是建立有效的联合打击机制。充分发挥国土、环保、监察、经贸、公安、安监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严厉打击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合力。三是建立“多方会审”机制。今后凡是涉及矿区规划、矿业权设置、矿业权变更和矿业权转让等重要事项,必须经过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多方会审”后,拿出具体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四是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机制。国土局要足额收取矿山生产恢复保证金,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区,立即进行关停,尽快恢复矿区内的生态环境。县境内的所有矿山开采企业必须在202_年5月底前完成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工作。五是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机制。进一步加大治理整顿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巩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成果。六是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结合实际,适当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准入门槛,限制浪费大、污染重、效益低、无精深加工配套项目的矿产开采企业进入。

4、舆论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治理整顿工作,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开展矿山资源治理整顿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5、加大督查。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信息报告制度,每15日向领导小组报送一次治理整顿工作情况,及时反馈治理整顿工作动态,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县政府督办室要跟踪督办落实情况,对工作配合不力的部门和乡镇通报批评,确保治理整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同志们,治理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促进矿产资源有效合理利用,是各级各部门和所有矿业权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上下一心,通力合作,真抓实干,全面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篇: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实施方案

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实施方

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和省、河东市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要求,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规范矿业权的审批和管理,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秩序,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矿产资源,为推动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河东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于安居担任;副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文彬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经贸局、公安局、劳动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城建局、林业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延平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治理整顿日常工作。

三、治理整顿工作内容

1、未取得合法的探矿权、采矿权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非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不按地质勘查设计施工,持勘查许可证非法采矿的,吊销其勘查许可证,以无证采矿处理。

4、非法承包、转让矿业权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5、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效的矿山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6、对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拒缴采矿权使用费的单位或个人,一律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依照有关规定,吊销采矿许可证。

7、继续清理自然保护区、高速公路和省级以上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重要风景区和景点所在地、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内的矿山企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取缔的取缔。

8、对无主体矿山、未征用土地、无尾

矿库、污染环境、破坏耕地、河道和植被的矿山企业,坚决依法取缔。

9、全面清理已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有关证照,对五证不全、内容不一致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违法发证的发证机关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10、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入股等方式参与办矿的行为,严肃查处支持和包庇非法探矿、采矿,进行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

11、清查矿权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矿权。

12、科学制订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规划,加快矿权市场建设进程,做到整合资源与优化配置相结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3、各职能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于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要一查到底,坚决处理,绝不姑息。该追

究行政责任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治理整顿工作步骤

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

国土资源局组织治理整顿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结合实际,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整改验收阶段。

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验收,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认真总结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经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矿政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负总责,落实目标责任制。国土资源、经贸、公安、劳动、工商、水利、环保、林业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配

合,共同做好这次治理整顿工作。

2、深入宣传。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为治理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曝光,推动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对干扰、阻挠整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惩处;对在治理整顿中领导不力、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的国家工作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4、标本兼治。对治理整顿中做出的各种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要确定专人督促落实。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采取措施。对管理工作中的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坚决纠正,并尽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治理整顿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篇: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实施方案(模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和盛河东市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要求,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规范矿业权的审批和管理,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秩序,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矿产资源,为推动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矗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河东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于安居担任;副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文彬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经贸局、公安局、劳动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城建局、林业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延平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治理整顿日常工作。

三、治理整顿工作内容

1、未取得合法的探矿权、采矿权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非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不按地质勘查设计施工,持勘查许可证非法采矿的,吊销其勘查许可证,以无证采矿处理。

4、非法承包、转让矿业权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xx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5、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效的矿山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6、对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拒缴采矿权使用费的单位或个人,一律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依照有关规定,吊销采矿许可证。

7、继续清理自然保护区、高速公路和省级以上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重要风景区和景点所在地、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内的矿山企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取缔的取缔。

8、对无主体矿山、未征用土地、无尾矿库、污染环境、破坏耕地、河道和植被的矿山企业(癣洗矿厂),坚决依法取缔。

9、全面清理已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有关证照,对”五证”不全、内容不一致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违法发证的发证机关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10、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入股等方式参与办矿的行为,严肃查处支持和包庇非法探矿、采矿,进行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

11、清查矿权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矿权。

12、科学制订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规划,加快矿权市场建设进程,做到整合资源与优化配置相结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3、各职能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于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要一查到底,坚决处理,绝不姑息。该追究行政责任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治理整顿工作步骤

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年4月-5月)。

国土资源局组织治理整顿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结合实际,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整改验收阶段(~年5月-12月)。

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验收,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认真总结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经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矿政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负总责,落实目标责任制。国土资源、经贸、公安、劳动、工商、水利、环保、林业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这次治理整顿工作。

2、深入宣传。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为治理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曝光,推动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对干扰、阻挠整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惩处;对在治理整顿中领导不力、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的国家工作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4、标本兼治。对治理整顿中做出的各种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要确定专人督促落实。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采取措施。对管理工作中的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坚决纠正,并尽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治理整顿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四篇: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河东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和省、河东市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要求,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规范矿业权的审批和管理,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秩序,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矿产资源,为推动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河东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于安居担任;副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文彬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经贸局、公安局、劳动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城建局、林业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延平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治理整顿日常工作。

三、治理整顿工作内容

1、未取得合法的探矿权、采矿权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非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不按地质勘查设计施工,持勘查许可证非法采矿的,吊销其勘查许可证,以无证采矿处理。

4、非法承包、转让矿业权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xx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5、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效的矿山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6、对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拒缴采矿权使用费的单位或个人,一律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依照有关规定,吊销采矿许可证。

7、继续清理自然保护区、高速公路和省级以上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重要风景区和景点所在地、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内的矿山企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取缔的取缔。

8、对无主体矿山、未征用土地、无尾矿库、污染环境、破坏耕地、河道和植被的矿山企业(选、洗矿厂),坚决依法取缔。

9、全面清理已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有关证照,对五证不全、内容不一致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违法发证的发证机关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10、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入股等方式参与办矿的行为,严肃查处支持和包庇非法探矿、采矿,进行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

11、清查矿权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矿权。

12、科学制订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规划,加快矿权市场建设进程,做到整合资源与优化配置相结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3、各职能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于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要一查到底,坚决处理,绝不姑息。该追究行政责任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治理整顿工作步骤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年4月-5月)。国土资源局组织治理整顿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结合实际,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查自纠。第二阶段:整改验收阶段(~年5月-12月)。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验收,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认真总结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经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矿政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负总责,落实目标责任制。国土资源、经贸、公安、劳动、工商、水利、环保、林业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这次治理整顿工作。

2、深入宣传。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为治理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曝光,推动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对干扰、阻挠整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惩处;对在治理整顿中领导不力、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的国家工作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4、标本兼治。对治理整顿中做出的各种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要确定专人督促落实。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采取措施。对管理工作中的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坚决纠正,并尽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治理整顿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五篇:在全旗治理整顿矿业秩序整合矿产资源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旗治理整顿矿业秩序整合矿产资源工作会议是旗委、旗政府反复研究、认真思考、慎重决策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我旗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动员会,会议很短,但内容重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温总理7月26日批示精神以及市政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安排部署我旗整顿矿业秩序整合矿产资源工作。刚才邱文博副旗长、于宝君书记分别传达了市、旗两级关于治理整顿矿业秩序整合矿产资源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敖汉实际,我讲以下五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增强整顿整合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近几年,敖汉旗矿业经济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长足发展,极大地拉动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全旗财政收入大幅增长,由几年前的5000余万元增至202_年的1.218亿元,矿业经济的作用至关重要,据统计矿产业提供的税收达3000多万,矿业经济取得的成果应予充分肯定。我旗矿产资源分布零散,并不十分丰富,但各乡镇苏木千方百计招商引资,开办采选企业,成果来之不易。但是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对照先进地区,在矿业经济发展中还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严重问题:一是采选企业规模小,过散过乱。我旗的采选企业几十家,仅铁选企业就三十多家,由于规模小,铁精粉产量仅为40多万吨,我们的采选企业都未超过10万吨,有的只有1万吨、2万吨不等。而克旗只有黄岗梁一家铁矿,产量就达80万吨。二是加工滞后,都未实现深加工。尽管有一些球团厂,也属于初加工。三是违法办矿、毁林开矿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为了偷抢资源甚至动用黑势力,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四是税费严重流失。从与外地的数字对比分析,克旗年产40万吨铁精粉税收5000多万,我们每年铁精粉实际产量至少80万吨,税收至少应有1亿元,而实际仅3000万元,造成大量的税收流失。

大家都知道,从6月份我旗开始进行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前一阶段工作非常有成效,现在已进入启动恢复生产阶段。为什么现在又要整合?这是上级要求、领导指令、敖汉需要、群众呼声。首先是上级要求。7月26日温总理就整顿矿业秩序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指出毁林开矿不是个别现象,在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要予以纠正。近日,市里又下发了整顿矿业秩序整合矿产资源的文件,刚才已经传达,我们必须遵照执行。其次是领导指令。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的任务重、压力大,要求我们不整合不行,整合不好不行。三是敖汉需要。我旗作为经济欠发达的贫困地区,我们设想一下,矿产资源如此开发下去,我们的财政收入能维持几年?工资发放到今年这样程度能维持几年?不出几年矿产资源就会枯竭,下一步我们如何发展,做为地方领导怎样对后人负责。进行整顿整合工作,可能对目前收入造成部分损失,但我们做到对后人、对自己负责,为今后的增长方式留有了余地。最后是群众呼声。广大人民群众对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呼声是很高的,我们取缔“两小碾子”,打击非法采选企业,老百姓是衷心拥护的,我在政府全体会上讲过,要以人为本,有利于老百姓的事要多干,损害老百姓利益的事要不干。矿业秩序不整顿、资源不整合,长此以往,以损害60万人民利益为代价,个别人牟取暴利,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不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希望广大干部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把资源整顿整合工作抓实抓好。

二、依法治矿,整顿整合好全旗矿产资源

这次对矿产资源进行整顿整合的主要目的是规模发展、加工增值、提高效益。关于整顿整合的内容、重点文件都已明确。刚才宣读的两个文件是这次全旗矿产资源整顿整合的重要依据。从现在起,我旗采选企业全面进入整合阶段,未经批准任何企业不准开工生产,整合范围是全旗29个乡镇苏木的各类采选企业及以各种方式获得的矿山开发权。整合原则是坚持依法合规、运用市场手段,这两个原则一定要坚持好,有一部分企业及开发权是违法的,要依法合规进行;有一部分企业及开发权是合法的,要用市场手段进行。

我再强调四个问题:一是未设置矿权的统一设置;二是触犯刑律的坚决吊销各类证照;三是违法获得矿权的坚决纠正(包括乡村、个人发包行为);四是各种手续到期的停办、待办。希望各工作组所抽调人员严格把握,按方案依法进行。

三、严肃纪律,加强整顿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

这次会议上传达的两个文件,内容十分明确具体,希望大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对待。

一是强化领导。旗委、旗政府成立了以旗政法委于宝君书记为组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整顿整合工作组,这项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开展工作,工作组所抽调人员与原单位脱钩,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完成任务。

二是步调一致。要确保政令畅通,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克服困难,破除阻力,上下一致,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排除干扰。可以说,整顿整合工作必然牵涉到各方面的关系、利益,个别业主也一定会托关系、找门路,我强调一句,找谁都不行,一切权力在领导小组,不管背后有多大利益、有什么人,整顿整合工作必须依法进行,我相信我们的干部99%都没有参与矿山企业,更不可能有股份,都能做到洁身自爱。

四是严肃查处。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对这项工作要专门跟踪监督,在这样的大背景,再托人说情,就让人怀疑是否有问题,是否以大局为重。我们的工作原则就是依法、有偿、市场手段。

四、严肃执法,从重从快打击涉黑势力

公安机关要担负起维护社会秩序、保一方平安的职责,密切关注矿产资源整顿整合工作动态,对涉及到的黑恶势力要从重从快严厉查处,绝不手软,这件事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一旦出现情况要马上采取行动。我们是共产党的天下、人民的社会,绝不允许黑恶势力捣乱破坏,希望公安机关针对此次行动,制定应急预案,周密部署,密切配合。

五、抓住机遇,强力推进工业经济发展

对矿业秩序进行整顿、对矿产资源进行整合只是手段,目的是为了推进工业发展,走资源开发、加工增值、规模发展之路。

一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我们前一段时间招商引资签订的敖吉、四德堂软质铁矿,是合法合规的,要抓紧办,简化手续;萨力巴、贝子府、林家地、四家子引进的钼铁合金项目要抓紧建,抓紧发展,特别是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要积极谋划300万吨以上水泥项目。

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这次会议,各乡镇苏木、各部门参会人员很全,可以说,招商引资是搞活区域经济、加快敖汉发展的重要措施,各乡镇苏木对此都高度重视,在这方面,四家子、贝子府、林家地等乡镇是多年的典型,一些乡镇如玛尼罕等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也积极招商引资,且势头良好。我们要将发展的主旋律放于此,这是今后工作的重点。目前,我们正积极筹备招商引资动员大会。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重点是优化发展环境,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悖于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予以追究。

三是加快工业小区建设。近期经旗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四家子、贝子府、四道湾、长胜建设四个工业小区,要通过现场办公的形式解决好规划及投入问题,打造工业发展平台。

四是举全旗之力建设钢厂项目。经过全旗上上下下这段时间的操作,钢厂项目已得到大家的关注,对此,我们要明确两个问题,处理四个关系。

明确两个问题:一是钢厂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问题。我可以明白无误地告诉大家,此项目完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有这几条:拆迁、搬建企业的必须是500万吨以上,我们是500万吨;新上高炉必须是1000立方米以上,我们是1350立方米;转炉必须是120万吨以上,我们是180万吨;钢厂项目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循环利用,尾气用来发电,“三废”零排放;企业属于向水、矿资源集中地区搬迁。二是上级是否支持问题。市里完全支持此项目,涉及市有关部门的工作,手续已基本办齐,一路绿灯。近日,自治区级取水、环保等支撑性文件已经办完,土地、城建文件即将办完,待报上级发改部门审批。

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敖汉稳步发展与跳跃发展的关系。就我旗目前经济基础及发展潜力,分析今年以及后几年财政大幅增长已没有什么问题,原因是敖汉经济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已经翻身,主要表现为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形成了完整的基础。最近通过积极谋划,明年乃至后几年的支撑点也初步形成。几个钼铁冶炼项目和铸件项目达产后,实现税收几千万以上。此外还有我们的系列产业化企业,如缫丝厂、肉羊屠宰、肉鹅屠宰、色素加工以及为数众多的花炮企业,都能形成新的增长点,不上钢厂,我旗经济也会稳定发展。如果钢厂项目建设投产后,财政收入将增加10-20亿,敖汉经济将从此崛起。二是工业小区建设与建设钢厂的关系。我强调一点,我们的规划是工业小区建设在先,钢厂项目在后,无钢厂项目,小区也得上,财政也得投。有人怀疑是否钢厂项目(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teniu.cc查看)上不成,财政就白投了。我告诉大家,市里已明确四道湾为重工业基地,今年建不成,明年也得建。明年建不成,今后也得考虑发展耗水多的重工业项目。三是整合资源与建设钢厂关系,这涉及整合资源是否为钢厂服务的问题,我们是整合资源在前,不整顿整合到位,矿山一律不开。启动恢复生产必须经市里批准,上不上钢厂项目也得整合,这是大势所趋。四是前期投入与推动项目的关系,项目建设必须加大投入,做好前期工作。

总之,全旗治理矿业整顿秩序整合矿产资源工作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希望同志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服从大局,遵规守纪,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旗委、旗政府的工作部署,推动敖汉矿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副县长在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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