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水管体制改革检查督导暨效能监察大纲
附件
1水管体制改革检查督导暨效能监察大纲
一、督察目的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指导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加大工作力度和改革步伐,确保202_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二、督察内容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的改革内容逐项检查督导,重点是“两费”落实情况。同时对各级水利部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水利部关于水管体制改革各项方针政策过程中的行政效能进行监察。
(一)责任制落实情况
是否建立水管体制改革责任制,落实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水管单位的责任,把任务分解到人,把责任落实到人;是否建立改革责任追究制度,并把改革的推进情况纳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年度绩效考核中。
(二)加快改革采取的措施情况
1、是否建立水管体制改革督查制度,厅(局)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对照改革进度计划加强监督检查;
2、是否采取激励与制约机制,将水利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水利评先奖励、年度考核等与水管体制改革挂钩,积极促进改革工作;
3、是否建立水管体制改革通报制度,定期公布各地改革进展情况,加快改革步伐。
4、其他好的经验与做法。
(三)改革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1、“两定”测算(即人员、经费测算)、分类定性等改革基础性工作完成情况,改革实施方案批复情况。一是“两定”测算及分类定性工作进展情况,测算的人员和经费是否合理,水管单位定性是否准确;二是改革实施方案是否批复,定性为准公益性的水管单位是否确定公益性人员编制并落实到位。
2、“两费”(即公益性管理人员基本支出和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公益性管理人员基本支出是否已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将水利建设基金的30%用于工程维修养护;水管单位是否存在职工工资拖欠以及如何解决等。
“两费”落实是此次督察的重点,202_年底前,各地区、各单位“两费”要落实到位,暂时不能足额到位的水管单位,要有政府及相关部门在2年内分步到位的承诺文件和实施计划。
3、管养分离、人员分流安置、社保政策等落实情况。是否已实行管养分离(包括内部实行);分流人员是否得到妥善安置,职工社保政策是否落实,存在哪些问题。分流职工思想是否稳定;有无上访现象,如何解决。
4、内部改革进展情况。是否积极推进人事、劳动、工资等
内部改革,包括实行竞聘上岗,建立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等。
5、水价改革及水费收取情况。是否进行水价改革,水费收取率达到多少,是否建立有效的水费收取机制。
6、改革验收工作完成情况。是否制定改革验收办法,按水利部进度要求,202_年6月底前,省直属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市(县)重点工程基本完成验收,年底前全部完成省级验收。验收是否逐项进行,是否严格把关。
(四)绩效评估情况
对各项改革内容的进展情况和改革措施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包括各省自评和督察组评估,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三、督察方式
本次督察由部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驻部监察局联合开展。部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驻部监察局与相关流域机构组成督察组,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召开座谈会。一是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座谈,并邀请财政、编制、社保等有关部门参会,了解全省(区、市)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省里、厅里对改革的重视程度,以及责任制落实、省厅措施是否得力等情况,并针对改革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二是选择改革任务重或改革工作滞后的3~5个市、县,与其政府负责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中座谈,了解水管体制改革责任制、“两费”等落实情况以及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整体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并
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督导意见。三是再选择改革任务重的3~5个水管单位(含省、市、县直属工程),分别召开单位负责人及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水管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现场检查。选取改革难度大、任务重的1~2个水管单位和改革进展较好的1~2个水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也可召开职工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了解职工工资发放、社保政策落实、职工对水管体制改革的满意度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情况。
(三)查阅相关资料。包括水管体制改革方案批复文件、“两费”落实、职工工资发放、单位内部改革、社会保障落实、管养分离、水价改革、水费收取、改革验收等有关资料。
在督察过程中,将核实上报改革进展数据的内涵和合理性,以及改革成效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是否真正落到实处。
四、时间安排
(一)自检。202_年8月上、中旬,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市、县要求各水管单位填写《××水管单位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表》(附表1),按《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填写《××省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汇总表》(附件2),选择确定参加座谈会以及现场检查的市(县)、水管单位及其具体人员。
(二)督察。202_年8月20日~9月20日,水利部督察组分赴各省(区、市)进行督察评估,工作结束后,及时编写督察工作报告(附相关表格),于9月20日前分送部建设与管理司和
驻部监察局。
(三)总结汇报。202_年9月20日~30日,部建设与管理司会同驻部监察局汇总编制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督察总结报告,并向部领导汇报。
五、其他
水利部督察组人员差旅费由各单位自理。
请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督察工作为动力,推动改革工作,确保202_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附件: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告提纲
附表:
1、××水管单位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表
2、××省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汇总表
第二篇:水管体制改革总结
一、基本情况
1、工程情况
是省三管局直属的全额拨款性质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渭河流经渭南市区境内河长37.5公里的河务管理和防汛技术指导工作。辖区内有53.534公里防洪大堤,设防等级为二级一类堤防,设防标准为五十年一遇。11处河道工程、1处临时抢险工程、198座坝垛。西与临潼
相邻,东与华县(右岸)、大荔(左岸)相接,保护着渭南市及渭河9个乡镇办。96个行政村、28万人口、30万亩耕地。
2、机构设置
00000现设办公室、财务科、水政科、防汛计划科、工管科五个管理科室
00绿水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设工程部、综合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养护分公司六个部门单位。
3、人员情况
00河务局、公司共有职工00名(其中退休00人、内退8人、病休2人、停薪留职2人、省局借调2人)。实际在岗00人,00000000人,公司人。
二、05年以前我局管养分离所做的工作
自从二○○二年九月国务院体政办颁发了《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后,我们渭南河务局根据实施意见精神,逐步展开了单位内部改革。切入点就是逐步树立企业理念,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一是裁撤群管人员,讲堤段险工包干到职工;二是具有前瞻性地成立了渭南绿水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公司成立初期各个方面还不尽完善,但公司框架已经搭起,为以后管养分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改南北段为南北养护分局,并独立财务,实施“一局两制三种分配形式”(就是在我局实行事业和企业两种管理体制,机关实行档案工资、养护分局实行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公司实行项目岗位工资三种分配形式);四是完成了日常养护工作53项126子项的定额测试;五是完善修订了陕西省三门峡库区渭南河务局工程管理办法和工程养护办法;六是对工程日常化管理和小型工程建设等工作采用内部合同管理的方式,合同中定任务、定标准、定质量、定工期、定费用、验收拨款。合同结算。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工作,在渭南河务局内部竞争格局基本形成,管养分离的雏形初见端倪。
三、05年我局管养分离所做的工作
经过前期一系列准备工作,今年我局管养分离工作步入实质运行阶段:一是出台上报了《渭南河务局管养分离实施方案》,方案共分五个部分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计算过程和岗位责任及任职条件两个附件。实施方案的第一部分是政策依据。包括国务院体政办文件精神、黄委文件精神、陕西省政府文件精神。第二部分是渭南河务局现状。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目前管养分离所作的工作。第三部分是定岗定员情况。包括按照国家标准计算定岗定员情况、按照渭南河务局现状定岗定员情况。第四部分是实施步骤与程序。包括人员上岗、财务分离、防汛工作、公建建设。第五部分是水利工程维护定额测算说明。包括堤防工程和控导工程。二是出台上报了渭南河务局管理人员上岗和人员分流方案,方案中对管理层机构设置、人员设置、职责和竟岗程序均很明确,特别是在人员分流政策中,对各种情况的分流人员都在政策中给予了最大的优惠和明确。三是根据省局批复在3月3日~6日按照批复程序,实现了管理层、养护层人员的彻底分离,实现了人员分离、财务分离、办公场所分离的目标。目前管理层实行的是档案工资,公司则按照《渭南绿水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充分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分配、按岗计酬、一岗一薪,保证基本工资,体现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运行一个月来,防汛计划科已和公司签定了9项合同任务,截至3月底,公司完成了植树、植草,堤顶修复,规整土牛,根石探摸、标牌刷新、备石规整7项合同任务。
四、我局在管养分离工作中采用的措施和方法
渭南河务局作为省局乃至黄委确定的陕西库区管养分离试点单位,改革的成效对库区未来全面推行管养分离工作意义重大。为了积极稳妥地搞好此项工作,我们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围绕一个目标(管养分离工作暖人心、稳人心、得人心),解决的一个问题(切实解决好职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处理三个关系(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充分考虑改革的力度、速度和职工接受程度三个方面的关系)。首先加强学习和宣传,今年先后三次组织全局职工集体学习国务院、黄委、陕西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让职工弄清吃透政策,了解管养分离工作的实质和内涵。在思想上认识到管养分离是河管单位发展的必然趋势,不是某一个人想不想做、愿不愿做的问题,而是必须做的事。通过学习和宣传,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了管养分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思想认识从消极等待变为积极应对。其次在政策宣传中要引导好职工的观念,实施过程中尽最大限度维护好职工的利益,把“人本”理念细致地渗透到工作之中。三是坚持原则,严格按照岗位标准选人。四是公开运作。《方案》出台后,经过职工大会多次讨论后进行上报。五是坚
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经费测算方面按照工程的实际长度,实际面积进行测算,不瞒报、不漏报,确保测算数字的真实性。六是在公司成立初期,单位从政策待定等各个方面给予最大的抉择的倾斜,保证公司职工收入高出管理层人员15个百分点,特别是省局给公司调拨了两辆撒水车,使公司大大地增强实力。
五、存在问题
1、公司职工全部是河务
局的职工,对于市场经济、《公司法》等知识还比较匮乏,公司正规化建设丞待加强。
2、在维修养护项目中,实际发生的子目和维修养护定额不符,如铺石磨、堤坡伐树等,在合同名称中怎样明确?
3、辖区堤防标准不
一、堤防宽度不足,背水坡坡比不多,坡角蚕食严重。维修养护无法改变和解决这些问题。
管养分离工作从摸底、准备到今年的顺利实施,虽然还存在不少问题,有许多环节还需完善,但毕竟我们还是走出了这坚实的一步,我们坚信,有黄委的大力支持,有省局的正确领导,有我局勤劳朴实的干部职工,管养分离这条路将会越走越光明,越走越宽广。
第三篇:水管体制改革总结
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汇报材料
我县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在市水利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积极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管养经费得到了全面落实,人员分流安置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了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全面高质量的完成了改革任务。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改革前后的基本情况
我县有基层水管单位**个,其中乡镇水管站**个,均定性为事业单位。
(一)乡镇水管站
乡镇水管站现有在册工作人员**名。一直以来,水管站工作人员与乡镇人民政府其他工作人员一样工作,也享受同样的待遇。1998年乡镇政府进行改革时,将涉农机构混编后合并为农业服务中心,对水利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编制没有明确。其中工作人员待遇均实行差额拨款,每月只发放200元生活费(市、县各100元),导致90%的基层水利员工资和养老保险金没有着落,至202_年9月累计欠缴养老保险金70.77万元。因他们均经正规录用手续转为非农业户口,没有田、土、山,生活非常困难,只好外出打工。由此造成水管站名存实亡,队伍涣散,管理也无从谈起。改革后,对水管站为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的性质作了进一步明确,恢复了水管站机构名称、编制、人员核定到具体工作人员。现有工作人员**名,其基本支出纳入财政预算,按工作人员的工资进行了正常进档、定级,并已发放。
二、推进改革的情况
(一)制定了《炎陵县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我县先后数易其稿,于202_年7月出台了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明确以农办牵头,水电局具体实施的组织形式,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在方案中,对改革进度、时间安排、各阶段任务、关键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划
分,对单位定性、管养分离、人员分流、宣传学习等操作环节也分别进行了明确,作为实施水管体制改革的指导依据。
(二)落实责任制及奖惩兑现。分管副县长为本次改革的总负责人,农办为牵头单位,水电局、各乡镇为实施单位。编委负责人员定编,财政局负责经费测算及支付方式的确定,劳动人事局负责养老保险金的清理与续保。对不能按照完成任务或按兵不动的单位,县纪委监察部门对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
(三)分类定性及定编定岗。根据《水利工程管理定岗标准》和市政府文件,对我县水管单位进行了编制人员测算:乡镇最少1人的原则,共定为**人。对管养分离后的维护人员和经营性资产运营人员,不再核编。经政府会议核定,乡镇水管站**人,这部分人员的经费明确纳入财政预算,经费来源主要由县财政和水费减免返还收入承担。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确定。
(四)“两费”基本得到了落实。依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测定维修养护经费**万元,其中河东灌我管理局**万元,其他上型水利工程**万元。作为公益性资产的维护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五)实行管养分离。在核定公益性资产的两费后,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业务从单位剥离出来,逐步向市场转移。主要是河东灌区管理局,在内部逐步推行管养分离,确定岗位分工,管理与养护分开,市场操作,财务渐行独立。
(六)内部实行改革。积极探讨水管单位内部的人事、劳动、分配改革,制定详细的内部改革方案。推行竞聘上岗,按岗择人,编制到人,人员经费到人。全面签订劳动合同。分配制度上,公益性事业人员执行国家工资标准,企业性质人员以岗位定酬,绩效取酬,拉开距离,建立激励机制。对下属的企业性质的电站等实体,实行财务独立核算。
(七)妥善人员分流,社会保障跟进。制定了人员分流方案,支持和鼓励工作人员发挥行业和自身优势,办实体,自谋职业。对改革前所欠的养老保险金,由应缴纳的单位和个人与劳动人事部门协商一次性补足或核定基数和期限,逐年缴足。由县财政承诺,即使示缴齐单位部分,在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不影响输退养手续。经费来源,由水利工程挤一点,乡镇筹一点,保险部门让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办法解决。离退休人员生活基本上有保障。对分流人员,除享受生活费外,在就业安置上,努力为他们找门路,对利用水管工程办实业的,优先分流人员,积极向各水电站等民营涉水企业推荐分流人员就业,多渠道安置。同时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政策。
(八)实施水价改革。制定了水价改革的方案。对原有水管工程的涉农水费全部取消,由国家、省、市、县财政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承担。
三、水管体制改革的体会
(一)水管部门是弱势群体,要有位必须有为。水管单位,尤其是水管站工作人员,长期工作在一线,条件苦、生活差,却任劳任怨,为地域经济和水利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国家正是基于此,才出台了多个文件,要求解决这部分人员的生活困难,消除事关民生的公益性水管单位的困境。
(二)水管单位的改革必须多方联动。水管单位长期积累下来的人员、经费、债务等负担,靠自身力量难以完成改革,必须靠地方政府组织水利、财政、编委、劳动人事、乡镇人民政府等共同参与、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三)人员分流是水管体制改革的关键点,也是难点。乡镇站的水利员大多数是工作十几年,最好的时光奉献在水利事业上,现在要分流,从心理上难以接受。河东灌区管理局人员多,定岗人员少,大家都想占一席之地,分流压力很大。基于这些原因,做好分流工作是改革成功的关键,对分流人员的安置又是分流是
否顺利的关键。我们主要从解决最起码的生活和后顾之忧这个易接受的底线入手,做好分流工作,收效较好。
(四)改革的经费必须多元化。单靠水管单位或相关部门一方承担改革前与改革后的所有经费都不现实,必须是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政府、水管单位、个人等一起出力,才能解决改革所需经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素质待提高。本次聘用人员大多数为原水管队伍中工作人员,文化层次不一,普遍业务水平较低,加上较长时间没有从事本行工作,业务能力跟不上发展的需要。
(二)经费保障有困难。人员经费和养护经费虽列入财政预算,但捉襟见肘的地方财政很难准时、足额到位。尤其是养老保险金的大额欠费,何时能化解还是未知数。
(三)水管工程中公益性资产与经营性资产绝对划分难。经营性资产大多数是靠公益性项目筹集资金建成的,并长期为公益性资产的管养提供补助金,甚至是单位命脉,划出后,公益性单位能否运转正常也难说。
(四)改革后乡镇水利员队伍人员经费、工作经费,未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县财政拨款,造成经费严重短缺。
五、几点建议
(一)县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乡镇水管站实行人、财、物垂直管理,以便于开展工作。
(二)加强水利员队伍建设。对水利员进行严格把关,凡逢进人必考,推行竞聘上岗,大力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提高队伍人才素质,逐步实现人才更新换代。
(三)健全考评机制。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基层水利岗位职责,确定
对水管站和基层水利人员的考核内容和方式,建立水利部门、乡镇政府、服务对象三方共同参与的绩效考核机制和指标体系。
(四)妥善处理分流人员,落实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水利。一是重点制定完善分流人员生活保障的具体办法,积极支持和鼓励分流人员开展多种经营,扩大就业门路,政策上予以扶持;二是按照相关政策落实社会保障,努力补齐所拖欠的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均由县财政拨付,个人缴费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由个人补缴。
(五)多方争取资金,消化改革前的负债。各部门要齐心协力,争取资金,突出解决所欠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问题,消除分流人员的后顾之忧。
第四篇:水管体制改革建议
水管体制改革建议
刘海滨
一、存在问题
水管单位因为体制不顺、“两费”没有保障、政府公共财政未给予支持,难以对水管单位人员定财政编制,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也无法落实,水管体制改革的真正目的难以实现。
由于“两费”不到位,水费成为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的主要收入来源,而水价标准低、水费收取难是制约水管单位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农业灌溉水价因为长期处于不合理的低水平,水费收入不足以补偿运行管理成本,近年更因为收费手段缺乏,造成水费收取率不足50%,导致了水管单位举步维艰、生存困难。水管单位因为经费短缺、入不敷出,以致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大部分职工因为不能及时领取工资,为了养家糊口,只好季节性待岗外出打工,以解决基本生活费用。但这些方法还是难以维持生计,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因为经费短缺大量水利工程得不到正常的维修养护,工程失修失管、渠系建筑物老化破损、渠系水利用率大为降低,造成水资源浪费严重、灌区面积日益萎缩、灌区效益低下等恶性循环。
二、建议
水管体制改革,说到底就是政府公共政策在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调整。水利工程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涉及国计民生,其承担的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等,都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表现形式,具有较强的公益性,是明确的政府行为。既然绝大部分水利工程是公益性或准公益性的,那么管理单位就应该享受公共事
业单位的同等待遇。其管理人员基本支出和水利维修养护经费应该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的预算支出,这是国家水管体制改革的根本精神和真正目的。
第五篇: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的通知》(办建管函〔XX〕404号)要求,现将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告如下,请审阅。
一、水管体制改革总体进展情况
XX年月1月,省政府下发了《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琼府〔XX〕15号),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展开。省政府分别于XX年6月、XX年9月召开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布置和推动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三年多来,在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目前,省松涛水利工程管理局(省属工程)和文昌等12个市县(占全省18个市县的2/3)已基本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其他6个市县已完成“两定”和“两费”测算工作,总体改革方案有待市县政府最后批复。
二、省属工程及市县工程改革进展情况
省松涛水利工程管理局是省水务局下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经省编制委员会核定,该局定性为正处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该局在职职工1657人(其中下属企业和派出所人员共237人),占全省水管单位在职职工的26.3%。参与改革的职工共1430人,改革后定员1077人,需分流343人。松涛工管局的中层干部已通过竞争上岗,基层管区的人员已按编就位,166名职工已办理内部退休,177名分流人员已得到妥善安置,分流到下属施工企业参与工程维修养护或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同意,按“以收代拨”方式解决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其中年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金2375万元)。公益性维修养护经费605万元(省水利建设资金中每年安排300万元,“以收代拨”解决305万元)。
目前,文昌、琼海、定安、万宁、陵水、保亭、五指山、琼中、乐东、昌江、白沙、儋州等12个市县改革已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12 个市县政府已批复改革总体方案、“两定”和“两费”测算,并已逐步分解落实。12个市县纳入改革的水管单位共56个,在职职工2173人,定岗1990人,分流人员183人,财政补助公益性人员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金XX万元。
三、水管单位分类定性、定岗定员、经费测算
根据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各市县水务、财政、发展改革、编制、社保等部门通力合作,互相支持,通过大量细致工作,基本查清了全省18个市县国有水管单位和松涛工管局的基本情况,对全省水利工程规模、效益、资产价值以及水管单位的职工人数、财务收支、社会保障等有了全面了解。为各市县出台水管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供了最基本的依据。
全省102个国有水管单位,已全部定性完毕,其中10个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91个定性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1个定性为企业单位。改革前,全省水管单位职工8446人,其中在职6311人,离退休2135人。根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改革后全省水管单位定员人数共4862人,比现有职工少1449人;参照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和社会保障政策,改革后,每年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9096 万元;根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全省水利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4632万元。
四、两项经费落实情况
松涛工管局年供水、发电和多种经营收入5500万元,根据省政府有关意见,全部由松涛工管局支配使用,主要用于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松涛工管局两项经费已落实。
根据各市县水管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文昌、琼海、定安、万宁、陵水、保亭、五指山、琼中、乐东、昌江、白沙、儋州等12个市县的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工资和保险金由市县财政负责,其中工资属于补助性质。全省水利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到位1403万元,其中省水利建设基金900万元(占省级水利建设基金的30%),松涛工管局305万元,市县财政198万元。
五、管养分离情况
松涛工管局工程维修养护工作,主要由其下属的水利建筑安装公司负责,基本上实行管养分离。各市县维修养护资金还没有到位,实行内部管养分离。
六、人员分流及社会保障情况
松涛工管局和文昌、琼海等12个市县,改革后共分流526人。有几种安置方式:对于3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实行内部退休;部分职工分流到下属施工企业(如松涛工管局),从事工程维修养护等建设安装工作;分流到水管单位内部农场(如文昌市东路水库管理处)或承包水库周边土地、水面从事多种经营;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水管单位分流人员,保留职工身份,由市县财政交纳社会保险金,自谋工作,本单位有人退休时,优先录用。
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是水管单位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改革前,各水管单位缴交社会保障金的情况差别较大,松涛工管局、三亚市和琼海市等少数市县缴交较正常,大多数市县基本上没有缴交。改革前,全省水管单位累计拖欠社会保障金5056万元。通过与财政、社保等部门反复研究与协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区别不同情况落实社会保障政策:1995年前退休的职工,视为已交社会保险金;1995年至XX年退休的,由市县财政补交养老和医疗两项保险;在职和分流人员,从1995年起,补交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保险,其中1995年至XX年应缴交的保险金,待职工退休时,由市县财政负责逐个补交,XX年起,按年正常缴交;社会保险金中个人应缴交的部分,由个人负责补交。
七、水管单位职工工资拖欠情况
由于历史原因,改革前各市县每年拖欠水管单位职工工资3780万元(按近三年统计)。我省是经济欠发达省份,尤其是中部山区少数民族自治县,财政收入少,要补发以前拖欠的工资,难度实在很大。对此,多数水管单位职工比较理解,认为改革后财政负责社会保险金和保证一定的经济收入,解决了后顾之忧,已属不易,待今后经济发展了,希望能补发所欠工资。
八、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市县工作滞后
国务院批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5年多,省政府批转《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3年多,但目前仍有少数市县尚未正式批复改革方案。有关市县政府及其水务部门对水管体制改革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布置的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没有紧迫感,是水管体制改革落后被动的重要原因。
2、“重建轻管”思想依然存在有的市县热衷于上新项目、开新工程,重建设,轻管理;对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现有工程的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3、部分市县改革不够深入
部分市县改革缺乏后劲,在政府批准改革总体方案、“两定”和“两费”测算后,市县水务局没能及时将改革推向深入,少数市县停滞不前,水管单位内部改革缓慢,人事劳动工资改革不配套,岗位、工资没有全面落实到个人,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制不明确,水管单位内部运行机制不活。有的水管单位仍然处于“吃大锅饭”状态,没有真正完成按编定岗和人员分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