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筑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1)自检制度
施工队或班组必须做好自检工作,每天开工前要明确各操作岗位的工作环境,做到先检查有否不安全因素存在,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工地项目部、安全员反映情况,项目部根据情况,及时安排整改。
(2)周检制度
施工员必须在每周星期一,会同工地质安员、班组长进行安全检查,不安全的地方要做好记录,安排人力进行整改,隐患较大要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周检的具体情况要整理入档,并向分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报。
(3)月检制度
分公司在每月28号前进行安全月检工作,由分公司质安副经理主持,组成10-15人检查小组,对分公司所属工地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要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并对各工地按安全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将检查结果在每月30号前上交公司安全部。
(4)月不定期检查制度
月不定期检查,由分公司质安部(组),公司安全生产部进行,每月派员深入工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制止违章冒险蛮干的行为,检查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通知工地项目部进行整改。做好记录向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报。
(5)季检制度
季检由公司安全生产部和工程技术部负责组成检查组,对各工地按部颁标准进行大检查,检查时工地施工员、质安员要在现场听取意见,检查组对违章施工及时制止,对工地存在隐患时发出通知书,分公司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复检。检查组对工地存在较大隐患可分别提出罚款、停工整改等措施。检查后,召开全公司安全生产总结会,由检查组汇报检查结果,公司根据各工地情况作出本季的质安情况总结,提出下季的工作意见。
2、汇报制度
(1)分公司质安科对每半月工地隐患情况及整改措施以书面上报安全生产部。
(2)技安科对月、季检查的隐患书面写出隐患整改书,分公司根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在七天后汇报其整改情况。
(3)分公司对新工地应上报开工报告给技安科。
(4)分公司生产会议应针对当月质安情况由负责质安工作副经理、质安人员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预防措施。
(5)公司生产会议技安部必须对当月质安情况在会上提出整改情况。
(6)公司每月进行一次质安例会,由安全生产部主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参加的是各分公司质安副经理、技安部、机电员,时间为每月二十八日下午,汇报每月质安存在问题,学习有关安全文件,公司技安部根据各时期出现的通病隐患提出对策,各分公司应根据公司意见进行整改。
(7)其他
a、公司重点工程,10层以上,5000m2以上的工程应成立安全小组。
b、凡新工人进场由分公司质安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公司安全有关规定解释清楚,做好登记手续,不允许由一人代办。
(8)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篇:建筑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安 全 检 查 制 度
(1)自检制度
施工队或班组必须做好自检工作,每天开工前要明确各操作岗位的工作环境,做到先检查有否不安全因素存在,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工地项目部、安全员反映情况,项目部根据情况,及时安排整改。(2)周检制度
施工员必须在每周星期一,会同工地质安员、班组长进行安全检查,不安全的地方要做好记录,安排人力进行整改,隐患较大要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周检的具体情况要整理入档,并向分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报。(3)月检制度
公司在每月28号前进行安全月检工作,由公司质安经理主持,组成检查小组,对公司所属工地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要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并对各工地按安全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4)月不定期检查制度
月不定期检查,由公司质安部(组),公司安全生产部进行,每月派员深入工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制止违章冒险蛮干的行为,检查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通知工地项目部进行整改。做好记录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报。
(5)季检制度
季检由公司安全生产部和工程技术部负责组成检查组,对各工地按部颁标准进行大检查,检查时工地施工员、质安员要在现场听取意见,检查组对违章施工及时制止,对工地存在隐患时发出通知书,公司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复检。检查组对工地存在较大隐患可分别提出罚款、停工整改等措施。检查后,召开全公司安全生产总结会,由检查组汇报检查结果,公司根据各工地情况作出本季的质安情况总结,提出下季的工作意见。
2、汇报制度
(1)项目部每半月对工地隐患情况及整改措施以书面上报安全生产部。
(2)技安科对月、季检查的隐患书面写出隐患整改书,公司根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在七天后汇报其整改情况。
(3)工程部对新工地应上报开工报告给技安科。
(4)公司生产会议应针对当月质安情况由负责质安工作副经理、质安人员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预防措施。
(5)公司生产会议技安部必须对当月质安情况在会上提出整改情况。
(6)公司每月进行一次质安例会,由安全生产部主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参加的是各项目质安副经理、技安部、机电员,时间为每月二十八日下午,汇报每月质安存在问题,学习有关安全文件,公司技安部根据各时期出现的通病隐患提出对策,各分公司应根据公司意见进行整改。
(7)其他
a、公司重点工程,18层以上或20000m2以上的工程应成立安全小组。
b、凡新工人进场由分公司质安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公司安全有关规定解释清楚,做好登记手续,不允许由一人代办。
(8)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第三篇: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手段,为确保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本着防患于未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本公司现状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检查内容
以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为依据,检查各专业工种班组在施工现场安全作业、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使用”及“四口保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和施工机具,划分优良(80分以上),合格(70分以上),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等级,作为评价各专业工种班组的施工现场安全操作。重要项目的检查,各对应专业班组在基坑支护、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物料提升机安装和各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要经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和专职安全员的检查验收,再经公司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方准移交使用,并办理改签证手续,确保安全责任。公司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安全大检查:1.一月份着重对施工现场的机械维护保养和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情况进行检查。
2.四月份着重对施工现场脚手架、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防火等情况进行检查。
3.七月份着重检查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安全防护措施。
4.十一月份着重检查工地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并结合全年任务指标进行验收评比。
二、各项目部应每月根据自己的施工现场、驻地及不同季节的工作任务进行检查,及早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三、各作业班组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每旬检查一次的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难于治理的应及时上报。
四、各项目部在机械设备进场时应加强检查验收力度,以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五、公司根据季节和上级要求将采取不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小组由总工室、安全部、工程部、劳动人事部等组成。
六、安全检查中查出中的隐患要进行登记,并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给责任人,引起整改人员重视。对有即发生事危险的隐患,安全员应责令停工,被检查班组必须立即整改。对于班组长违章指挥的作业行为,工地专职安全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对性质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及罚款。被检查的班组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项目部,由工地专职安全员复查,经复查验收认定隐患消除后,此事方为结束
建筑公司安全检查内容
1、企业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事故预防等安全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2、企业是否有完善的安全管理系统、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专(兼)职人员的配备比例,管理系统能否进行有效的活动。
3、企业经理(队长)及有关领导安全职责是否明确,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执行情况。
4、新工人(包括临时工)进行三级教育、职工岗位安全技术教育情况,企业领导、队长及安全员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情况。
5、经济承包合同中有无安全指标和安全保证措施,外包合同中有无安全内容,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是否明确、落实。
6、今年以来,事故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报告、调查和及时结案,是否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了处理。
7、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检查要围绕预防建筑施工“五大伤害事故”一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进行。主要设施、设备为:脚手架的搭设、“三宝”及“四口”防护、临时用电线路配置、龙门架与井字架、塔吊及其他起重设备、基坑基槽支护等。施工现场三大危险源的治理。
8、高层外架、悬挑架、异型架体、摸板支撑架的搭设和吊车口、井口、通道口及临边的安全防护措施;
9、塔吊、门井吊、施工电梯等大中型起重机械的安装验收及安全使用;
10、高处作业防高坠和物体打击的安全防护措施。
11、雨季施工“四防”安全措施雨季施工中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滑跌措施,有无专项方案、专人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等。在建工地文明卫生检查
12、结合7月下旬国家对我市的“创卫”验收,对在建工地的“创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内容:是否落实文明卫生工地管理制度;城区主要街道旁工地围墙高2米以上、其余地方工地围墙高1.8米以上,围墙进行美化、彩化或书写“创卫”标语;建材堆放是否整齐;工地建筑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材料和垃圾运输时无遗洒、滴漏;是否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噪音工作;工地食堂、厕所、民工宿舍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建筑公司安全检查程序
1、确定安全检查的对象、范围、日期,制订安全检查的计划。
2、根据安全检查的规模和重要程序,组织有各方面人员参加的检查组。
3、制安全生产检查表,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确定检查的各个项目。
4、根据各项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确定检查表中各个项目的评分方法和评
标准。
5、对照安全生产检查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6、检查结束后做好总结,写好安全检查报告。
7、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8、对安全问题的整改要确定责任,尤其是要确定领导的责任。问题由谁负责解决,何时解决,要落实到人。
9、问题解决后,要进行效果评价,包括隐患是否彻底消除,是否安全可靠,有何经验教训等。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建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3、事故快报表。
4、事故调查笔录。
5、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身份证、死亡证、技术鉴定等资料。
6、事故调查报告。
7、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8、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9、安全生产监察局、安全监督站对事故处理的批复。
10、其他有关的资料。
建筑公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二、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三、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四、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五、分包队伍进场时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总包负责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六、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协助总包方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2、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3、分包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向总包提供有效的验收合格证明。
4、分包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进行“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并设立台帐记录。
七、业主指定分包队伍的管理
1、原则上总包单位有权利及义务对其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2、业主指定的分包方与总包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应同自己选择的分包方一样实施评价、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评价档案。
4、各项目部对分包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
5、分司有关部门对分包方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安全业绩评定。
6、分包方如对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总包方将给予处罚,还可作清退处理。
建筑公司施工现场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施工现场各分项工程在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员在安排分项工程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各工程分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向其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使用范本时,应在补充交底栏内填写有针对性的内容,按分项工程的特点进行交底,不准留有空白。
5、安全技术交底应按工程结构层次的变化反复进行。要针对每层结构的实际状况,再次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6、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交底认签手续,由交底人签字,由被交底班组的集体签字认可,不准代签和漏签。
7、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
8、安全技术交底的认签记录,施工员必须及时提交给安全台帐资料管理员。安全台帐资料管理员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
9、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
建筑公司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1、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监督部,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监督部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改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4、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5、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6、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第四篇: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项目工程部负责人组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随时组织不定期、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
二、各项目工程部负责人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参加人员有工程技术负责人、工地安全员和各施工组组长。
三、项目部负责人每周一次巡视安全检查,工地安全员每天要有两次以上的安全检查记录。
四、节前节后的安全检查、雷雨季节的安全检查由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
五、凡是在定期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定奖惩”,“四定”的办法解决。
六、凡是在整改期限内没有完成整改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正确认识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经常不断地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职工充分理解发生事故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广泛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端正安全生产的态度,减少或消灭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二、反复宣传教育全体职工,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三、认真抓好新进工地职工的三级教育工作,使其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施工生产的危险因素有所了解,提高他们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在岗位实现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
四、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国家标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第五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制度
丰田叉车西南备件中心
川
安 全 检 查 制 度
通瑞达建设工程有
公司四限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检查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建设部JGJ59-202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法律法规条文及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目的及目标
(一)目的
1.通过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卫生总是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2.利用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标准。
3.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生产工作。
4.通过检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5.通过安全生产检查,了解安全动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二)目标
6.预防伤亡事故或把事故降下来,把伤亡事故频率和经济损失率降到低于社会容许的范围,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通过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从而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第三章 安全检查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根据施工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和标准,主要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的处理和文明施工(防火、卫生及场容场貌)等。
安全检查组组成形式,应根据检查目的、内容而定,主要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公司领导带队,组织办公室、技术部门、生产计划部、工程处、项目经理共同参加。
第四章 形式和方法
(一)形式:安全检查分为经常性、定期性、突出性、专业性和季节性等多种形式。
1、经常性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保证施工正常进行。通常有: ① 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② 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③ 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秤同时检查安全。
2、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工程处每月组织一次,工地每旬组织一次。每次安全检查应由公司领导带队。
3、专业性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应由企业有关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主要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懂的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工人参加。
4、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雨季、夏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检查应由单位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要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5、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①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休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灭不安全隐患。
② 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③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后,方能交给下道工序施工。如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要经过交接检查。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1、种安全检查都有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安全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检查,并进行分工,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及要求。
2、每种安全检查都有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对大面积或数量多的相同内容的项目可采取系统的观感和一定数量的测点相结合的检查方法。检查时昼采用测检工具,用数据说话。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本岗位安全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3、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详细,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原因。
4、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用定性定时进行安全评价,哪些检查项目已达标,哪些检查项目虽已达标,但是具体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完善,哪些项目没有达标,存在哪些总是需要整改,受检单位(即使本单位自检也需要安全评价)根据安全评价可以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如强管理。
5、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份,是检查结果的归宿,整改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和销案。
(三)对检查出来问题的处理:
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该进行登记,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对于是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检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2、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6、被检查单位领导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一落实”,立即进行整改。
3、整改后应以反馈单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立即派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四)问题的处理
1、公司对工地的检查,凡发现有违反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安全隐患,一律开具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项目部必须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抓整改落实,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隐患整改情况以反馈单形式报告到执行检查的部门。
2、凡对公司检查组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积极进行整改和反馈的,按公司的“质量安全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对问题严重又拒不整改的,责令其停工整顿。
3、凡在公司的安全检查评比中获得优良分或不合格的项目单位,按公司的《质量安全奖罚规定》的规定给予奖励或处罚。
4、无论是哪一级的安全检查,都就及时对检查活动进行记载,记录检查时间、参加人员、检查内容、发现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工地安全员的日常检查可记入施工安全日记)。凡检查活动没有记录的,均当作无检查进行考评。
(五)检查依据1、2、3、建设部JGJ59-202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省建委《四川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实施细则》; 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
第五章
附 则
各基层可以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加以贯彻执行。
检查评定结果将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2_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