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监科监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监科监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肃查处违反安全法规和各种违章违纪现象。
2.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和文件,并严格遵照执行。
3、熟悉本职业务,掌握现场生产情况和有关规定要求。
4.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带头遵章守纪,对“三违”现象做到坚决制止,严肃处理。
5.每天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6.对查处的“三违”人员,有时间、地点、姓名、事由的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7.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不隐瞒事故真相,制止和避免隐瞒、拖报、不报事故现象,杜绝安监人员徇私舞弊现象。
第二篇:安监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监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矿井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在公司安监部和矿长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安全监察的职责,对矿井内所有作业场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进行制止。
三、制定和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制定矿井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矿长组织矿井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组织矿井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定期对矿井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五、建立矿井安全检查制度,对矿井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安监科人员有权随时进入矿井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勒令停止工作,限期进行整改。
六、必须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好“三大规程”和上级及公司的安全文件,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时刻检查现场顶坂管理、工程质量、通风、瓦斯、煤尘、水、爆破作业管理、提升运输、设备安全运转等方面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及处理。
第三篇:安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对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指示、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在本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负责对上级的安全文件、会议及安全工作在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2、制定并督促检查落实所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按时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并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定期总结分析安全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4、组织或参与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对重大隐患及时下达安监意见书,停产进行整改,督促有关领导和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检查验收,经常参加或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装备、仪器仪表进行试验和检验,确保各种安全设施、仪器仪表灵敏可靠。
5、经常深入现场一线,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安全生产环境及员工遵章作业状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6、督促检查安技措工程费用、通防资金项目落实情况,保证安全的必要投入,参加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工作的论证、检查和竣工验收。
7、制定安全奖励制度,并按规定及时提取并合理管理使用好奖励基金,配合行人力资源会积极开展安全活动,及时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三违”行为。
8、监督本单位中、长期和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并监督检查培训内容和培训质量,指导安全教育部门开展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培育质量,提高全员素质。
9、做好专职安监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好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监察水平,把好安全防线关;定期召开各种安全例会,指导区队群众网员活动。经常对群监员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发挥专监结合的安全监督作用,努力控制事故发生。
10、参与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和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编制、修改,并监督具体实施情况,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参加事故抢救。同时做好事故调查的取证工作,查明事故原因、责任,吸取的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有关事故责任者,及时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各种资料,做好各种事故处理的结案工作。
11、按照上级规定,搞好内部业务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种报表资料。
第四篇:安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对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指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监察向矿部行政正职负责,安全管理向矿行政正职负责。
2、负责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指示和文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矿执行情况。
3、负责每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一次安全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当发生重大事故时,要迅速向上级汇报,并赶赴现场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4、搞好员工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
5、参加制定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6、参加定期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参加安全办公会和安全整改会以及学习有关的安全生产会议,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7、经常深入现场、深入井下,严格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加强调查研究,经常组织分管部门分析矿安全生产发展趋势,提出安全工作改进意见。并按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区队对隐患进行处理。
8、参加审查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灾变计划;参与井下、地面各种工程的检查验收,把住工程质量、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关。
9、负责使用好安监人员的“三书”。
10、按照矿对事故的管理制度,组织参加对事故的追查处理。
11、当在矿不能正常行使监察权时,要及时向上级汇报,请求上级帮助解决。
第五篇:通风安全监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通风安全监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站长的领导下,负责所在矿通风方面的安全监察工作。
二、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参与审查通风方面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一通三防”安全工作,对通防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单位领导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检查解决情况,对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要停止作业,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四、参加“一通三防”工程验收、交接和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
五、督促检查“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参与“一通三防”事故的调查、追查处理工作,督促防范措施的制订与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