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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满遇工伤未签合同也要赔
编辑:独影花开 识别码:18-1056054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30 18:42: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实习期满遇工伤未签合同也要赔

202_年4月,王某以技师学院学生的身份到机械公司实习,校方与公司签订了书面用工协议,双方约定如实习学生在公司实习考核合格并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作为公司正式员工并另行签订劳动合同。3个月后,王某从技师学院毕业,但公司却迟迟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02_年8月,王某在工作中意外遭遇了工伤,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十级伤残。此后,其多次向公司主张工伤保险,公司均置之不理。王某无奈提起了劳动仲裁,滨湖区劳动仲裁委员作出仲裁裁决,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求机械公司作出工伤和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

随后令王某没有想到的是,公司不服裁决,以王某受伤时仍是在校学生,且一直未向其提供毕业证书,导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否认存在劳动关系,并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仲裁裁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在工作时受伤,并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十级伤残,公司未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公司以王某未提交毕业证书导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抗辩意见不能对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强行性规定,法院不予采信,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点评: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学生最初是以实习名义到单位工作的,实习期满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未签订,在此情况下发生工伤事故,单位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的认定并非单纯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为依据。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都是证明劳动关系成立的重要证据。

本案公司以学生未提供毕业证书作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理由,并不能否认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更不能据此规避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的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同时,承办法官提示,若校方未与单位签订实习期满可作为正式员工签订合同的协议,在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工伤,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处理,不适用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篇:大学生兼职也要签合同

大三学生王莉打进本报新闻热线,痛述其兼职打工的公司居然拖欠两个月共计1200元工资。由于双方最初只是口头协议而没签正式劳动合同,目前令她讨薪艰难。针对此,有关部门提醒大学生:兼职打工也要签订劳动合同。

据了解,由于兼职的大学生缺乏利用合同、法律来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导致了打工期间权益被剥夺,甚至被不法分子利用来干违法事情等问题。四川省劳动监察总队有关人士提醒大学生,兼职也应尽量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以法定方式确定劳动关系。如果因无合同而被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奖金的情况,最好及时向劳动部门投诉。通过劳动仲裁,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以及具体的待遇问题。

第三篇:未签合同被解雇

未签合同被解雇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的,你都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根据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证明劳动关系证据包括:入职表、工资支付证明(银行转帐)、工资单、工作证等。由于你填写过入职表,因此可以证明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拒绝支付,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第四篇:律师函(购房未签合同)

关于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事宜的函

先生/女士:您好!

年 月 日,您与我司签订《‘望江国际’认购合同书》,购买我司开发的北京东路99号望江国际小区

号房并已支付购房定金

元整。根据该协议约定,先生/女士应于签署协议书后7日内到我司售楼部,交付首期楼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然,至今

先生/女士您未履行上述义务,在此期间我司多次与您联系,敦促您及时到我司办理完所有手续,但是您拖延至今迟迟未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先生/女士您已违约。依据《‘望江国际’认购合同书》第五条之相关约定,若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与甲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购房,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曾认购的房源,本认购书随即失效,定金不予退还,且不另行通知。至今为止您逾期未来办理手续已达 天有余,您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望江国际’认购合同书》的约定,损害了我司的合法权益,也给您带来了不必要的违约损失。

鉴于您的上述违约行为,我司郑重通知您:

请您收到本函后立即与我司联系,并于七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协议约定义务,尽快到我司办理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否则,我司将依法、依约没收您的购房定金,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由

先生/女士您自行承担。

谨致此函,请您慎重考虑。有关本函之任何问题,可按以下所示地址与通讯方式与我司联系:

地址:北京东路99号望江国际营销中心,联系电话:0716-8806888

荆州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五篇:律师函(未签合同)

关于签署《买卖合同》及缴纳首期房款事宜的函

先生/女士:您好!年月日,您与我司签订《‘广源.国际社区’认购协议书》,购买我司开发的南宁市竹溪大道86号【广源·国际社区】内号楼单元房号并已支付购房定金元整。根据该协议约定,先生/女士应于签署协议书后7日内到我司售楼部,交付首期楼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然,至今先生/女士您未履行上述义务,在此期间我司多次与您联系,敦促您及时到我司办理完所有手续,但是您拖延至今迟迟未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先生/女士您已违约。依据《‘广源.国际社区’认购协议书》第三条之相关约定,如认购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前来办理的,则视为认购方违约,出售方有权对预定房产另行处理,所付定金不予退还。

至今为止您逾期未来办理手续已达天有余,您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广源.国际社区’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损害了我司的合法权益,也给你带来了不必要的违约损失。

鉴于您的上述违约行为,我司郑重通知您: 请您收到本函后立即与我司联系,并于七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协议约定义务,尽快到我司办理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否则,我司将依法、依约没收您的购房定金,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由先生/女士您自行承担。

谨致此函,请您慎重考虑。有关本函之任何问题,可按以下所示地址与通讯方式与我司联系: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86号,联系电话:0771--2182106(客服 部),置业顾问:(电话:)

广西中泰商贸有限公司

年月日

实习期满遇工伤未签合同也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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