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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独俩孩政策5篇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18-1046924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23 18:04:2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单独俩孩政策

各地“单独”两孩政策最快明年初实施。

【“单独二孩”政策各地明年初开始实施】卫计委相关负责人称,明年第一季度有关省、市、区将启动“单独二孩”政策。①符合政策夫妇可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材料到街道乡镇计生办申请再生育。②双方只需一方户口所在省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就可去申请。

“单独二孩”政策是我国生育政策的一次调整。40多年来因计划生育我国累计少生4亿多人,使世界70亿人口日推迟5年,控制了人口过快增加。(央视记者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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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今起将审议“单独两孩”政策

今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在人口结构加速老龄化的压力下,“只生一个好”的生育政策,正被“单独二胎”新政替代。与此同时,当年“旨在让公众更好理解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奖励费,仍存在着。这一奖励费,因大多省份三十多年来维持在每人每月5—30元左右,已渐渐被年轻夫妇遗忘。

有专家提出,该奖励与“单独”放开二胎,以及将来普遍放开二胎的政策趋势“相拧”,到了取消的时候。但对于业已形成的老年独生子女家庭,应提高相关扶助标准,减轻其养老负担。

近日,贴在楼道里的通知吸引了刘先生的注意。

通知提醒,档案放在街道的人可去街道办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费。

在京工作的刘先生三十多岁,孩子已上幼儿园,这是他第一次知道“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这么个概念。

后来,他了解到,当初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交到单位,每月会有5元钱打入工资,这就是“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根据新京报记者的调查,像刘先生一样,不知道、更没领过奖励的年轻夫妇不在少数。

而由于奖励标准跟不上时代发展,近年来不少人呼吁大幅提高其额度。如今,中央已放开“单独”二胎,有专家提出,这种鼓励“只生一个好”的政策显得不合时宜。可以“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鼓励育龄夫妻按政策生育,同时提高对老年独生子女家庭的帮扶。

独生子女费有的不知道有的不愿领

钱云(化名)和丈夫是“双独”夫妇。想生二胎的他们,办理手续时,曾一度被“独生子女奖励费”难住。他们被告知,领过奖励费的,需将其退还,未领取过的,需开具相关证明。

钱云在事业单位,一直有相关奖励。丈夫在外企,从未领过独生子女奖励费。就是丈夫这份“从未领取奖励”的证明,比钱云的退费还要麻烦。

因为外企没办理过此类证明,怀孕的钱云,从石景山的单位往朝外的北京外企人力服务中心往返多趟,甚至自己提供证明格式,才最终拿到相关证明。

“来回打车的钱,已比我这几年从单位领的独生子女费高了。”钱云向朋友诉苦。

鉴于钱云等人的经历,一些计划生二胎的夫妇,生头胎时干脆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不办理了,这样在申请生二胎时,就可以不开“未领取奖励”的证明。

但更多的人,是对“奖励费”不了解,或者想领取程序又比较繁琐,“性价比太低”。

林红(化名)是北京一家传媒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她介绍,上千人的公司,10年里仅有60人在单位领取过独生子女费。一个原因,是公司没有独立档案人事权,员工档案只能集中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员工在生孩子前后,人才交流中心不会像有人事权单位一样,提醒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然也无法领奖励。

另外,对于大量没有北京户籍的北漂夫妇来说,光荣证必须到孩子户籍所在地办理,所以即使知道有这个奖励,当事人也未必愿意专门离开北京办光荣证。

日前,新京报记者调查了20位生活在北京、有稳定工作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他们半数没领过独生子女费,大多是不了解这件事,连光荣证也没有。当听说奖励费每人每月大概五元时,则表示“不领也罢”。

奖励标准跟不上时代发展

独生子女奖励费出现于上世纪80年代。

1980年,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信中提到,对于独生子女家庭,要给予照顾。各地各单位据此出台了包含奖励费在内的照顾政策。奖励费由用人单位支付,没工作的则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发放。

到了90年代,各地出台条例,专章要求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除孩子十八(有的是

十四、有的是十六)周岁前父母每月可领奖励费外,退休后还可享一次性奖励。

奖励标准全国并不统一,总的来说,额度都不高。

以北京为例,父母双方“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延续了30余年。河南和上海算是现行标准比较高的,前者在202_年由每月10元提高至20元,后者在202_年由原来的2.5元提高至30元。

在央企工作的陈女士介绍,在他们单位,奖励费是作为员工福利发放,工会经费给予补贴,每月50元,已属“高标准”。

独生子女奖励费,并非一直“无关紧要”。

“你小时候,爸妈每月工资只有四五十块钱,十块钱够咱家一个礼拜的伙食了”,1979年出生的陈佳(化名)总听妈妈这么说。

即使到了1991年,那时“一个普通职工月工资100多块,每月多发5块,也是不错的福利。”东城区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回忆。他在北京计生系统工作了20多个年头。该负责人介绍,当时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旨在让公众更好地理解并遵守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

除了奖励费标准跟不上时代变化,一些当时出台的奖励政策,如今也无法执行。

以医药费为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依据《公开信》内容,要在就医等方面,照顾独生子女及其家庭。

就此,各地出台了报销城镇企业职工独生子女医药费的政策。但到了九十年代后期,国企改革,大批企业倒闭重组,公费医疗体系瓦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开始实施,这一“优惠”不了了之。

奖励该废除,还是提高?

如今,中央决定启动“单独二孩”新政,各省需修订地方计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这无疑成为计生奖惩等一系列政策完善的契机。

近年来,提高独生子女奖励标准的呼声,不绝于耳。202_年前后,《北京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曾酝酿修订提高独生子女奖励费标准。今年全国两会,仍有人大代表对此呼吁。

但也有专家认为,在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的大背景下,“‘独生子女父母光荣’应逐渐淡出计生部门和公众的思维”。浙江大学人口所研究员尹文耀说。

他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提到放开“单独二胎”,以后还要逐渐过渡到“普遍允许生育二孩”。各地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可改为按政策生育奖励。“比如政策允许你生两个,结果只生了一个,就没有资格获得奖励。但奖励标准可以(比独生子女奖励费标准)提高。”

国家卫生计生委咨询专家、南开大学人口所教授原新则建议,“新的生育政策下,各地独生子女费可考虑取消。但对既往政策已形成且无法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可适当提高奖励与养老扶助标准。”

北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区县人口计生委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正在系统内征求修订意见的《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费的修改并不是重点,“取消‘承诺只生一个’奖励的呼声,比较高。”

他解释,现行条例规定,符合生育二孩条件夫妇,承诺“只生一个”的,一次性给予500元以上奖励。“这种奖励政策明显与时代不相称。”

据了解,多省份有“承诺终身只生一个”,就给予奖励的政策。在人口大省河南,这一奖励标准是每人202_元以上。

失独扶助金亟待提高

为了远离伤心的人和事,年近六旬的昭昭妈妈,9年没回过自己的家。9年前,她的独生子李昭(化名)猝死。如今,她靠着微薄的退休金艰难度日。

全国到底有多少失独家庭,官方尚无明确数字。民进中央曾在提案中写道,这一数字应该不低于100万,且逐年增长。而他们只有人均每月135元的抚助金,不少地区拖延1年以上才补发到位。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202_年由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出台。10省市试点后,全国推行。

202_年起,北京给予失独子女每人每月200元补助,此后,和不少省份一样,一直没提高标准。

江苏从今年起,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00元,但这样的省份尚属凤毛麟角。

今年全国两会,民进中央在《关于高度关注“失独”者的提案》中指出,失独者响应国家号召,为国家控制人口数量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失独家庭引发的严重社会问题虽存在,但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对此,尹文耀建议,可以“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妻生育两个孩子时,政府也应对已步入老年的数亿独生子女父母,尤其是失独家庭,落实扶助责任。

第二篇:单独二孩政策

湖北“单独二孩”政策解读

标签: 单独二孩 计生 湖北

有了“大宝”,再生“二宝”。湖北的爸爸妈妈们,你们准备好了吗?3月27日,《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审议通过,湖北省正式启动“单独二孩”政策——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单独二孩”手续如何办理?政策出台前已经怀孕的“单独”夫妇是否受罚?这一新政将产生哪些影响?小编为您解读“单独二孩”新政。

已经怀孕的“二孩”也合法

问:如何确认单独家庭?

答: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可认为单独家庭。

独生子女,是指独生子或独生女,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没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没有父母再婚后形成的继子女兄弟姐妹;没有父母收养形成的兄弟姐妹;或者由上述关系形成的兄弟姐妹在其母亲育龄期内均死亡的。

问:“单独二孩”是分步骤放开,还是符合条件者一次性都放开?

答:一次性放开,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也就是说,自省人大常委会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后,只要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都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问: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奖励政策如何衔接?

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自批准其再生育下月起,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予追回,由原发证单位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问:“单独夫妇”在《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前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如何处理?

答:在《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前,“单独夫妇”已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政策规定处理,作出的处理决定并已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单独夫妇”,依照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执行。

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前怀孕的单独家庭算不算政策外生育?

答:湖北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的时间,为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修改[条例]决定》的时间,此后生育的,界定为政策内生育。

问:夫妻双方只有一人户籍在湖北,可否享受湖北的“单独二孩”政策?

答:可以。

问:湖北省“单独二孩”政策3月27日起实施,如何界定合不合法?

答:在中央规定之前生育的是违法生育;在中央规定之后,湖北省修订条例之前生育,属于行为合法,程序不合法,视情况进行人性化处理;湖北省修订条例之后即3月27日起生育的,属合法生育,但应尽快补办《生育证》。

问:两个孩子生育是否有间隔年限?

答:“单独二孩”政策在全国多地相继落地,细则各有不同。湖北不设生育间隔年限。

问:如果第二胎怀孕时查出是双胞胎,是否符合“单独两孩”政策?

答:单独家庭,如果第一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则不能生育第二胎。如果第一胎只有一个孩子,则允许生第二胎,第二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也是合法的。

问:流动人口如何申请?

答:流动人口可在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地申请办理,或者在网上下载表格、委托书,填好后连同申请材料寄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

能生育二孩的6类家庭

1、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3、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4、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5、再婚夫妇一方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无子女的;再婚家庭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

6、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的,除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外,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夫妻只有独生女的;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申办指南

填表只需几分钟 30天内发证

申请

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应持结婚证、户口簿、双方居民身份证和户籍地出具的婚育证明,向夫妇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任意一方或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此外,还应提交单独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婚育证明。

办理

乡镇或者街道应当在1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也就是说,自受理办证申请后,必须在30日内办结。(武汉市将时间压缩为15个工作日。)

“单独二孩”可享生育保险

单独二孩”政策放开后,武汉一些“二孩准妈”对二孩生育的相关保险、产假等关注起来。武汉市人社局称,符合政策生二孩的市民可享受生育保险。

武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只要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并符合社保缴纳条件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 6个月以上。缴费要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新闻背景

再不调整劳动人口将锐减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杨云彦3月27日介绍,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多年来,湖北省累计少生202_多万人。目前,湖北省总人口超过6000万,但劳动年龄人口达到峰值后开始下降,少儿占总人口比例已从202_年的24%下降到202_年的13.9%;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202_年为124.09,高居全国前4位,202_年仍然在118.45;49岁以上计划生育失独家庭逐年增多。“如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调整,几十年后劳动年龄人口锐减,老年人口比重过大,势必严重影响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影响湖北省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杨云彦认为,湖北省须尽早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计生基本国策没有动摇

“单独二孩”,只不过是生育政策完善进程中的一个节点而已。它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有利于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有利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并不意味着否定现行的生育政策,更不能否定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杨有旺说,人口多,资源环境压力大,仍是基本国情和省情。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要在坚持基本国策的前提下进行。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三个不变”。

“普遍二孩”尚无时间表

“单独二孩”落地,让人们对“普遍二孩”有了期待。

专家分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是为进一步地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做准备、积累经验。

目前,人们期望的“普遍二孩”,根本还没有时间表。

影响分析

全省预计多生46.6万人 逾七成夫妇愿意再生一个

今年以来,洪山区就“单独二孩”提前启动入户调查登记。据初步统计,全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有3950对,其中有生育意愿的有2948对,占74.63%。

全省调查的情况与此基本一致。据官方预测,湖北省现有女方年龄在4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62.94万个,预测可能增加出生46.6万人。这一数字对湖北省总体人口控制目标影响有限。“政策放开时间越早,堆积生育人群就越少。”杨云彦说,愿意生二孩的单独家庭,大部分将在政策调整后前4年出生,其中202_至202_年分别占3%、31%、25%和23%,“十二五”年均自然增长率可以控制在6.5‰的规划目标以内。

之后的“十三五”时期,“考虑到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开始下降,年均出生人口相比政策调整前增加不到10万人,且逐年递减。”

武汉市进行的测算分析显示,未来5年内,预计该市将累计增加出生约10.3万人。

养育成本成为生育阻力

调查发现,面临政策利好,不少人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二孩”的生育成本。不断攀升的生育成本让不少有意生育“二孩”的“单独”家庭犹豫。

29岁的武汉市民刘露生下儿子不到5个月,但这位新妈妈仍然十分关注“单独二孩”政策。作为独生子女的她本打算在32岁之前再生一个孩子,“但是养孩子的花费太高了,不算当时住院生产的费用,这几个月我们都花了快4万了。”刘露说,尽管自己和丈夫每个月的收入也不算低,“生了就要把孩子养好,所以我们还是只有再看看。”

小编调查发现,不少民众与刘露持有相同的看法。网友“幸福制造者”说:“二孩?不敢生,养不活呀。”网友“小点点”则表示,“生不起,我们能把第一个带好就不错了。”

有媒体曾报道,一个普通的武汉家庭,从孕育到培养孩子大学毕业找到工作,至少需要70万元。这个数字显然有夸大之嫌,但生育“二孩”的经济压力,也是客观存在的。

此外,医院床位、幼儿入园难等问题都成为动摇“单独”家庭再生育的因素。

武汉医疗、教育面临冲击

对于一些人担心的“二孩”到来会加剧教育、医疗、就业等资源紧张,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军晶认为,不会影响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不会对湖北省教育、卫生、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带来较大压力。

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人口学专家的评估,实施“单独二孩”后,在生育数量、出生缺陷发生率等方面风险都是可控的;在分娩接纳能力、小学入学方面,全省也没有问题,但武汉需要防控冲击。

武汉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该市仍处在第四次生育高峰期内,“单独二孩”政策的启动实施后,明年迎来新一波生育高峰,增加出生人数约2.7万人,这将给住院分娩、儿童保健以及随后的入园、入学带来较大压力,建议符合条件的夫妇尽量错开生育高峰,该市也将升级公共服务,及时应对挑战。

政策回顾

1984年,提出“开小口、堵大口、刹歪口”政策,规定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特殊情况经批准可生育两个孩子,严禁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

1988年,《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普遍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孩子,禁止计划外生育。恩施州和长阳县、五峰县,实行稍宽的少数民族生育政策,农村人口可生育2个孩子。

1997年、202_年、202_年,先后三次对《条例》进行修改,相继调整、取消了生育间隔期,规定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可生育第二胎,对再婚生育适当放宽条件等。

202_年,允许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再生育一个孩子。

图表解析

政策实施后人口出生增加图

单独二孩生育证办理流程图

第三篇:政策解读单独二孩政策

政策解读:河南“单独二孩”通过审议 最快4天能申请

202_年05月30日 06:19

来源:河南商报作者:齐亚琼 郑筱倩

新闻通气会现场。河南商报记者邓万里/摄

“单独”生二孩最快四天内能申请

我省“单独二孩”政策通过审议,省卫计委新闻通气会上透露新修《条例》四天内有望发布、实施

谁能享受“单独二孩”政策如何领取二孩生育证遇到困难该咋办商报记者一一为你梳理

谁有资格享受“单独二孩”政策?单独家庭抢生二孩用不用交社会抚养费?再生一个,以前领的独生子女费还用不用交回去„„

昨日下午,就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卫计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一一解答。

啥时能领证,需要啥手续,河南商报也一一为你梳理。

谁能享受“单独二孩”政策

谁能享受“单独二孩”政策,就要看河南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省卫计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绍杰说,依据有关规定和上级精神,我省明确,独生子女一般指夫妇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死亡且没有生育子女的。

同时,以下情形也可视为独生子女:一是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二是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以及该夫妇依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

如何申请领取二孩生育证

刘绍杰说,二孩生育证是合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重要法律凭证,也是行政许可的证照形式。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过批准,依法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我省“双独二孩”政策放开后,一些双独家庭反映申请二孩生育证时程序繁琐。原省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处长王立英说,此次我省进一步简化了申请流程。

材料准备齐后,需提交到女方户籍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经审核后,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发证。

“按照要求,前一个审核期最长15天,县级审核期最长为30天。”王立英说,也就说最长需要45天就可以领到二孩生育证,如果材料齐全,也可能当场就能办结。

何时才能申领二孩生育证

王立英说,如今新修订的《条例》只是通过了审议,尚未正式发布。

“四天内有望发布并实施,到时单独家庭即可提出二孩申请。”王立英说。

按照“双独二孩”的规定,二孩生育证审批表一是在河南人口网下载后填写,二是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委会领取后填写。

但申领二孩生育证必须到女方户籍地。

“双独二孩”政策已经发布两年多,但仍有读者反映申办二孩生育证时遇到障碍。王立英说,有问题都可以拨打阳光计生服务热线12356举报。

另外,虽然原省卫生厅和计生委已经组建省卫计委,但市县未完成合并的,仍先到计生部门申领。

为什么取消生育间隔

取消生育间隔,是这次《条例》修改的亮点之一。

刘绍杰说,原《条例》规定了再生育的夫妻,女方应有4年以上生育间隔时间,但28周岁以上者除外,简称“

4、28间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口计生形势的变化,这次修改决定取消此项规定,意味着凡是符合再生育法定条件的,就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自主决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时间。

就河南来说,按女方27岁生育第二个子女推算,当前产生的生育堆积为35万对,如果这些单独夫妻都在政策启动后集中在一两年内生育,可能短期内对人口出生影响较大,给卫生、教育、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带来一定的压力。因此建议单独夫妻合理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时间,这有利于妇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抢生抢孕是否要处罚

刘绍杰说,根据《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本《条例》施行以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定,已按当时政策法规作出处理决定的继续有效;尚未处理的,按本《条例》规定处理。”

王立英具体解释说,按照规定,在《条例》公布之前生孩子的单独家庭,都算政策外生育,都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于《条例》公布之时已经怀孕但并未生育的单独家庭,可不征收社会抚养费,但因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处500元以上202_元以下罚款。

根据我省规定,以郑州市区为例,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615元,提前生二孩要付出近8万元的代价。

生了二孩,独生子女奖励咋办

很多人关心如果再生一个,以前领的独生子女费还用不用退还?

刘绍杰说,《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获得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但是,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的政策内容比较复杂,在执行中不能“一刀切”。

“《条例》实施后,我们将根据各种奖励优待的主体、标准、来源,与相关部门一起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刘绍杰说。

以郑州市为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

失独家庭救助有何变化

刘绍杰说,此次《条例》进一步加大了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

根据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有关规定,自202_年起,将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且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的特别扶助金的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

也就是说,自202_年起,我省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的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680元。

据悉,目前,我省各省辖市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不一。以郑州市为例,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相同:如果是集中供养,每人每月为城乡低保标准的2倍,即430元的2倍,也就是每人每月860元;如果是分散供养,即城乡低保的1.2倍,为516元。

刘绍杰说,三大保障措施是新《条例》的最大亮点,三种政策可以叠加,这样,郑州失独父母每月最少可领2392元。

以郑州市为例,如果父母失去了独生子女,从今以后,他们俩每个月可以领取1360元的特别扶助金;如果他们俩居住在自己家,每个月还可以领取1032元的供养费用。这样算下来,他们俩每个月至少可以领取2392元。

二孩生育证申领程序

①填写表格。填写“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②单位核实。“二孩生育证审批表”需经夫妻双方单位或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签署核实意见。

③提供材料。经相关部门签署核实意见的“二孩生育证审批表”;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或提供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单独一方生母(养母)单位或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结婚且只生育(收养)一个孩子证明,独生子女父母离异或再婚的,同时提供生父(养父)所在单位或村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5张。

④审批及发证。申请人将上述材料提交女方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经审核后,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发证。

第四篇:云南“单独二孩”政策

云南“单独二孩”政策虽已表决通过,但面对目前只有政策还没有具体实施方案的情形,令不少跃跃欲试的“单独”夫妻充满疑问。

云南“单独二孩”政策虽已表决通过,但面对目前只有政策还没有具体实施方案的情形,令不少跃跃欲试的“单独”夫妻充满疑问——“单独二孩”到底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符合条件者是先办准生证再怀,还是可以怀了再办准生证?

在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中,全省相关的计生单位、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均做了业务培训。记者从一位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处获悉,云南“单独二孩”申请条件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而业务培训中所称的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含收养子女)。

具体包含以下几种情形:父母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已死亡且无子女;父母未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云南省“单独二孩”申请材料包括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夫妻双方结婚证;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夫妻双方户口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单独一方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或其父母户口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其父母户口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婚育情况证明;证明独生子女身份所需其他材料。

要提醒的是,以上材料中的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第五篇:军队最新单独二孩政策

军队最新单独二孩政策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精神,结合军队实际,决定对《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修改为:“军队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本条例所称军队人员,包括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以及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二、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独生子女,符合女方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

第一款第(六)项修改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配偶是农村居民,符合女方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

第二款修改为:“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分别向所在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规定取得生育证明或者生育服务证,并经师(旅)级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方可怀孕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三款修改为:“师(旅)级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接到育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后,应当在30天内予以批复。”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生育子女的时间间隔,应当符合女方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三、第十五条修改为:“再婚家庭双方再婚前累计已有两个子女,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必须符合女方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并取得女方户籍所在地的生育证明或者生育服务证,经师(旅)级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军级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再怀孕生育一个子女。”

四、第十七条修改为:“军队建立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加强基础设施和技术手段建设,开展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和出生缺陷干预、不孕不育症治疗等工作,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五、第十九条修改为:“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学研究,有条件的,经过批准可以开展新业务、新技术。”

六、第二十一条修改为:“育龄夫妻享有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和安全保障权。提倡无生育第二个子女意愿或者已生育两个子女的育龄夫妻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措施。”

七、第三十条修改为:“女军人、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女文职人员、女非现役公勤人员符合晚育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时,除按照规定享受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90天。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产假的规定执行。”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女军人、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女文职人员、女非现役公勤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规定享受98天产假。”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男方为军队人员,夫妻异地居住、享受探亲假的,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15天。”

八、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按照国家和女方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所在单位应当收回其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发给的全部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降职(级)或者降衔(级)以上处分;当事人是军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的,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决定自202_年6月30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关于单独俩孩政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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