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辆GPS动态监控工作职责
为有效实施对车辆监控,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安装范围: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保障措施,所有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否则未安装的车辆不予车检,不安排发班。
二、落实部门:旅游车部配备2名专职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对违法驾驶信息及时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其中违法驾驶信息及时处理情况至少保存1年。
三、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已经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限速标准。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与警告和纠正,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公司。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与处罚。
四、为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所有车辆运行时必须保持在线。公司对故意遮挡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驾驶人员、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班人员给与处罚,严重的应调离岗位,直至辞退。
五、公司运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营运车辆的组织调度,并及时发送重特大交通事故通报、安全提示、预警信息。
六、监控值班室职责及工作要求
1、公司设立GPS监控值班室;配备专用监控计算机;应指派专人负责GPS监控的管理并设置专职监控人员对本单位营运车辆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
2、负责本公司GPS监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监控及各类监控信息数据的处置、登记、归档。
3、监控公司GPS监控设备运作情况,组织解决硬件、软件方面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GPS监控管理系统正常工作。
4、组织人员总结分析驾驶员(车辆)违规情况,掌握其规律,提出改进办法。
5、定期检查监控数据记录,确认违规记录,分析管理缺陷,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6、每月对公司监控系统应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
7、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监控管理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8、协助各级各部门落实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