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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申请书
编辑:梦里寻梅 识别码:120-1011896 申请书 发布时间: 2024-05-27 15:34: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投诉申请书

湖滨新区202_年农业综合开发皂河镇花卉

苗木基地帮扶 项目投诉书

一、投诉人名称: ***** 投诉人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职务: *****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姓名: ***** 性别:**** 电话:*****

二、投诉项目名称: *****项目

三、被投诉人名称:***** 被投诉人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

四、投诉的基本事实:于****年****月*日上午*****开标的*****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现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中查询*****投标项目经理*****保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投诉具体理由、相关证据材料: 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平台查询,****投标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以此信息输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中显示此人身份证号码不正确。

六、相关请求及主张: 请求撤回****公司在洋*****项目投标中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请监管部门予以查询核实。为感!附:

1、投诉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诉人授权委托人保险缴纳证明

3、被投诉人项目经理保险缴纳证明(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平台)

投诉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_年 ***月*** 日

第二篇:撤销投诉申请书

撤销投诉申请书

投诉人:,男,汉族,身份证号:。被投诉人:

申请事项:申请撤销投诉人对被投诉人违法广告误导欺诈消费者的投诉。事实与理由:

202_年1月18日,投诉人以被投诉人经营的违法广告误导欺诈消费者为由,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办件编号:)。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投诉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后,被投诉人与投诉人就投诉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投诉人向投诉人支付元作为补偿金。被投诉人已按调解意见向投诉人支付了元补偿金,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已得到维护。投诉人现申请撤销对被投诉人的投诉。

此致

工商行政管理局

投诉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三篇:商标侵权投诉申请书(通用版)

要求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 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申请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申请人***集团有限公司始创于1995年2月13日。其拥有的“***”文字图形组合商标于1996年11月28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准使用于第25类商品。经过长期使用与宣传,现该商标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显著性,多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相关公众早已经熟知并认可。***皮鞋也先后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真皮鞋王”等称号。

近年来,随着我公司“***”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高,故有不法厂商无视国家法律规定,擅自采用傍名牌、打擦边球等手法来攀附我司“***”驰名商标声誉,进行不正当竞争。

经查,贵辖区内*********铺位突出使用“***(集团)”为字号,其内销售(意大利)***皮鞋,突出使用“***”文字及图案。此类产品非我公司生产或授权生产的“***”产品。这些行为足以给相关公众造成市场主体的混淆及商品来源的误认、误购,不仅损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已严重侵犯了我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其理由如下:

一、我公司无论企业字号或“***”组合商标都属注册在先,依法享有在先权与专用权,且我公司从未授权上述企业、销售商使用***文字及图形组合商标。

二、侵权人作为同业经营者,明知我公司“***”商标是驰名商标,仍通过“搭便车”的方式实施侵权行为。其行为使消费者误认为所售产品与我公司存在某种联系,其傍名牌、盗用名牌声誉的动机极为明显,有悖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申请人认为,侵权人销售仿冒产品并利用店面装潢、货架、价格标签和销售票据突出使用“***”或“某某***”文字和图形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在店面招牌上使用带有“***”字样的企业名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

据此,申请人请求贵局从速查处,在依法对销售商、生产商做出罚款、没收侵权物品处罚的同时,责令限期拆除标有“***”文字及图形的店面招牌和货架装潢,责令生产商在产品和产品包装上停止使用带有“***”文字的企业名称。

注:相关证据材料附后。

***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第四篇:工程投标废标后投诉申请书

投诉书

我公司在参加######工程公开招标的过程中,始终做到遵纪守法,%$^7市发改委招投标管理科: 积极响应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内容。于202_年5月15日在%$^7政府服务中心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开标。202_年5月21日在%$^7政府服务中心网站查询得知评标结果为废标;其理由: “B1.4.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未满足投标人须知1.4.1条的”。针对上述评标结果,结合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规定,我公司满足文件“投标人须知1.4.1”中的要求:

1、我公司满足资质等级要求:“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2、我公司满足财务要求:“近三年无亏损”。

3、我公司满足项目经理要求:“专业建筑工程二级,具有安全开考核合格证(B证),是我公司网上备案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开标时,我司由法人亲自参加开标;

4、我公司满足技术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是我公司网上备案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

5、我公司满足其他要求:其他人员均为我公司注册人员,并持有有效上岗证书。

以上几条,我公司均予以核对,(详后附相关资质、财务、人员资格证等);完全满足招标要求,不是废标条件,故要求发改委组织专家重新进行评审,确保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维持招投标市场公平、公正的秩序。

123456789公司

电话: 202_.5.21

第五篇:投诉工作总结

消费者投诉站接待投诉汇总

投诉站202_年1月—10月接待顾客投诉总,115件,期中:因商品质量投诉110件,因服务质量投诉5件。由12315转办4件。均得到圆满解决,办结率为100%。

综合分析上述投诉案例,较为集中的商品为:鞋类、服装类、羽绒服、羊绒衫及鞋类商品。

典型案例分析

消费者投诉站在接待售后服务投诉中总结并归纳了以往案例,对接待中的焦点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如下:

手机类商品:

1、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业务知识的欠缺,个别销售人员不能熟知不同型号手机所具备的功能,在介绍商品时有夸大机体的使用功能或不具备的功能进行虚报的现象,错误引导顾客的购买意愿,一旦顾客购买使用后,功能不能开启或影响使用,所引发的投诉。由于手机本身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只是顾客所需使用功能本机不具备,给售后人员在处理上带来困难,只能通过与厂家协商的方式,尽可量减少顾客的损失。

案例:顾客本想购买一款“诺基亚”带特殊功能(即:网络下载、无线互联等功能)的手机,在销售人员的极力推荐下,最终购得一款“多普达”手机,当顾客询问该手机的××功能时,得到的回答是能够满足,待顾客使用后才发现不具备该功能,影响顾客的使用,要求厂家给予退货。

2、在不同的销售场所,同一品牌、相同型号的手机标注价格差异较大。一旦顾客购买发现存在价格差异,则认定此类行为为价格欺诈,从而引发投诉。

案例:顾客在×商厦购买手机过程中,要求销售人员给予优惠打折,在销售人员的多方努力下,顾客最终以十分优惠的价格购得手机。顾客购买后,在另一处×手机专卖店却发现自己的购买价格远比商品的原有价格还高,从而产生一种受欺骗的感觉,要求说法。针对此类现象只能退还商品差额,或对给顾客带来的损失给予一点的补偿。

鞋类商品

主要集中在配饰及设计的缺陷上:在“三包”规定中对配饰的损坏,厂商只能给与维修。往往一些顾客之所以购买此款鞋品,也是由于其装饰物的搭配新颖时尚。因此,饰物损坏给与维修,造成顾客的心理不平衡。另外,随着鞋类流行趋势不断更新,设计上只求完美而忽视了穿着的舒适感,往往一些品牌鞋的外形很靓丽,但穿着后就会出现磨脚现象。由于鞋的设计缺陷造成顾客投诉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案例:顾客购买的皮靴,在穿着很短的时间内,出现防雨台装饰物掉落现象,且包裹皮子部位突起、破损现象严重,经判断属于商品设计上的问题,给与顾客退货处理,此款鞋品立即下柜停止销售。建议:针对鞋的配饰及设计缺陷应在“三包“规定中补充说明:1佩饰损坏严重影响鞋的外观,经维修仍不能恢复的。2因设计上出现的严重缺陷影响顾客穿着的。应给予××货处理。

羽绒服装:

个别厂家为降低成本,下调销售价格,在羽绒服的充绒量上给予打折,出现款式雷同的羽绒服,价格悬殊较大的现象。顾客购买款式相同、价位低廉的一款羽绒服后,一经穿着,感觉御寒能力差,发现充绒量不足,充绒不均匀等现象,引发对商品质量的投诉。由于羽绒服的充绒量有明确的标注,最终只有与厂家协调,增加充绒量,将不均匀的部位进行再加工,已达到保暖的性能。

案例:顾客在选购羽绒服装时,紧考虑低廉的价格及时尚的款式,未考虑充绒量直接影响保暖性能。经穿着后,发现羽绒的充绒量严重不足,个别部位则只剩两层面料,穿着后的保暖性能很差。建议:对长、短款羽绒服装应制定充绒量标准,控制充绒量严重不足的现象。

羊毛衫、羊绒衫类商品:

厂家为回笼资金,将库存积压商品(即:羊毛衫、羊绒衫)进行打折促销或降价处理,顾客购买一经穿着、洗涤后,在不同位置出现小的破洞(虫蛀造成),顾客认定为商品质量问题,要求退货。但由于是处理商品,给解决带来困难,只能联系厂家给予织补。

特殊消费者:

一些顾客穿着新买的服装参加婚礼等聚会活动后,但仍以商品未超出“三包”期为由,要求商场退货,或者购买商品后过度维权。

案例:消费者202_年1月购买**品牌黑色羽绒服,于202_年9月找到商厦,说只穿了一次,在晾晒衣服时发现衣服的前后两面和帽子的颜色不一致,要求退货。我们仔细观察衣服并和同款羽绒服进行比较,并未发现有不同之处,于是耐心的解释,并提出消费者如果对此件羽绒服仍怀疑有质量问题,可去进行质检,如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商厦可以为顾客退货。但消费者说哪也不去,就要求退货,不给退就不走了,在进行长达近6个小时的沟通无果后,最终和厂家协商,给予消费者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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